020-1理所当然的侍奉

第二十章基督的大祭司职分

我们已经探讨了基督先知的职分,接下来我们探讨他的第二个职分,也就是大祭司的职分。

1.祭司职分的定义

首先,要晓得人与上帝和好的完全之道,就必须留意考察大祭司的职分。有时“祭司”这一头衔用于被高度尊重的人,比如王子、统治者、官员等。“他把祭司剥衣掳去”(伯12:19;译者注:此处翻译为“祭司”一词,在希伯来文中是cohanim,英文钦定本翻译为princes,是“王子”的意思);“—–大卫的众子都作领袖”(撒下8:18);“睚珥人以拉作大卫的宰相”(撒下20:26)。他们的名称上都有coheen一词,意思是“祭司”,这是因为:

(1)大祭司所彰显的尊荣——为此,先知把最尊贵的装饰称为“华冠”——祭司式的装饰品(赛61:10);

(2)利未支派还没有被分别出来担任祭司的职分之前,父亲、其后便是长子、家庭中最尊贵的成员担任祭司的职分。

第二,祭司,如果考察这个词本质的含义,就是指“—–从人间挑选的—–,是奉派替人办理属上帝的事,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来5:1)

祭司的职分在于两个特别的方面,一是献祭,一是祈祷,祝福是包括在后者之中的。《利未记》第4章所记载的就是献祭的事。关于代祷的责任,在圣经上说:“你告诉亚伦和他儿子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说:‘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他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民6:23-26);“侍奉耶和华的祭司,要在廊子和祭坛中间哭泣说:‘耶和华啊,求你顾惜你的百姓—–’”(珥2:17)每年大祭司都要用一只公牛和一只公山羊献祭,进入至圣所,把血撒在施恩座上,并且燃香(利16章),后者所代表的就是代祷。这可从《诗篇》第141篇2节推导出来,其中我们读到:“愿我的祷告如香陈列在你面前”;“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上帝面前”(启8:4)。基督大祭司的职分同样也由献祭和代祷组成。我们首先探讨一般性的大祭司的职分,然后探讨献祭和代祷这两项特别的责任。

2.纵观基督祭司职分与君王职分的不同

首先让我们从总体的角度来看基督祭司的职分。主耶稣不仅是名义上的大祭司,也是实际上的大祭司;也就是说,基督是我们的大祭司,并不是象征性的,也不是比喻性的,更不是比较性的,他确确实实就是我们的大祭司。他的祭司的名称并不是一个尊称,只是指他君王的职分;准确地说,他作为祭司,其祭司的职分是与其君王的职分截然不同的。他作为祭司是指他献上代赎性的祭并代祷。他并不是在升天之后,唯独因着他的代祷,才成为祭司的,当他在地上的时候,他已经是祭司了。他在地上,通过他的受苦和受死,向上帝献上他自己作为代赎的祭,并因着他的献祭进入天庭,也就是天上的至圣所。他在那里执行他祭司职分的第二个方面的责任,也就是代祷,他因着自己在地上所施行的献祭而执行代祷的职分。所有这些观念都受到索西努派的反对,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摧毁基督的赎罪。因此,我们必须予以特别的注意。

首先,我们认为,基督大祭司的职分与其君王的职分并不是一回事,其不同之处也不仅仅在于以下的事实:在他大祭司的职分中,他只是想帮助人。而在他君王的职分中,他实现了自己帮助人的愿望。因为:

(1)圣经中并没有如此教导,相反,圣经中说,大祭司的职分在于献祭和祈祷,正如我们所说明的那样。君王的职分在于治理和保护,因此,这两大职分是截然不同的。

(2)另外,大祭司的职分是代表人在上帝面前施行(来5:1),而君王的职分则是在人中间,并向人执行的。

(3)在旧约中区分各种不同的侍奉,即使在利未人的侍奉中,不同的人之间也有不同的服侍。作为君王,就不得献祭,扫罗之所以受到惩罚就是因为触犯了这一禁令(撒上13:13)。来自犹大支派的,即使做王,也不得担任祭司的职任(来7:14)。因为这些服侍在预表上是不同的,预表的本体当然也是不同的。

第二,我们认为,基督不仅只是名义上的大祭司,而是真真确确的大祭司,既不是象征性的,也不是抽象的,更不是比喻意义上的,而是在事实和本质上就是大祭司。这是很显然的:

(1)在圣经中明确地如此称呼,并附加上特定的环境,也清楚地表明基督是真正意义上的祭司。“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110:4)《希伯来书》第5章5至6节清楚地显明,此处所指的就是基督,因为在这节经文中所用的是同样的话,视为关乎他的预言,应用在基督的身上。此处明确地称他为祭司,是由上帝所召的,并且通过起誓立为祭司。这一切都证实,基督是真正意义上的祭司。从《希伯来书》第2章17节中也清晰可见:“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几乎再没有表达得如此清晰的事了。另外还有《希伯来书》第4章14至15节。

(2)真祭司的所有活动都归在基督的身上,比如献祭和祈祷(参考来7:26-27;9:25-26)。“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0,14)在祈祷上也是如此(参考来7:24-25)。“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一2:1)

(3)既然基督是旧约中祭司之预表的本体,既然这些预表都是真正意义上的祭司,基督这预表的本体更是祭司了,他是祭司制度的化身。

第三,我们认为,基督并不仅仅是在升天之后才做祭司,当他升天之前,还在地上的时候,就已经是祭司,施行祭司的职分了。

(1)这从《希伯来书》第7章26至27节中显然可见:“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这节经文所指的并不是他在天上所做的事,而是指他在地上所行的事。这段经文说他是大祭司,一次献上他自己,这无疑是指他的受苦和受死。他是作为大祭司施行这一献祭的,相比而言,过去众多祭司的献祭是预表,而他的献祭则是预表的本体。他们是在地上、在至圣所献祭,首先是为他们自己的罪,然后是为人民的罪,此后再带着祭牲的血进入至圣所。同样,基督也是在地上,作为大祭司献上他自己,而且圣经上说这一献祭是一次性献上的。这一献祭已经成就了,已经成为历史,而基督的代祷仍然在进行并继续下去。

(2)这也得到了圣经上诸多经文的证实。在这些经文中,明确地说,基督这一次性的献祭是在他升天并坐在天父的右边之前施行的。当然,他是借着并带着他牺牲在地上的血而升天的。他进入天庭,正如大祭司带着祭牲的血,进入至圣所一样。“—–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了”表明首先发生的是这一“洗净”。“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1-12)首先,他是作为大祭司献上自己的;他首先所带来的是永远的救赎,此后他就借着他的血进入至圣所。在《希伯来书》第10章12节所见到的也是同样的意思,“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了。”

(3)基督在地上的时候也履行了他大祭司职分的第二个方面,就是代祷。这在大祭司的祷告中可以读到,另外在《希伯来书》第5章7节也写道:“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

异议1:他的受苦和受死只不过是预备而已,本身并不是献祭。

回答:这种说法不仅不合乎圣经,而且明显地与圣经相悖,因为圣经中清楚地称之为献祭,并且说这是基督作为大祭司所做出的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来7:27);“—–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因为他一次献祭”(来10:10,14)。

异议2:“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来8:4)这不是说基督在地上的时候并不是祭司吗?

回答:这种说法丝毫没有道理。其实,这节经文证实了我们的说法,因为要履行大祭司的职任,仅仅是献祭还不够,必须带着祭牲的血进入至圣所。假如基督仍然在地上,他就无法完成他祭司的职任,如此也就不是祭司了。旧约中的大祭司也是如此,如果仅仅是献祭,却停留在至圣所的外面,就没有完全履行他祭司的职任。假如基督在献上他自己之后,仍然停留在地上,他也没有完全履行他祭司的职任,因为那样他就不会进入至圣所了。假如基督没有完全履行他的职任,他就不是祭司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3.基督是按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说明,基督大祭司的职分是与其君王的职分完全不同的,他是真正意义上的祭司,他不仅借着代祷在天上为大祭司,当他在地上的时候,他也借着献祭和代祷而为大祭司。尽管这一切都与基督有关,但他在无数方面远远胜过了出自亚伦的祭司,正如身体胜过影子一样。

(1)做祭司的利未人出于利未支派,而基督则是明显出于犹大支派(来7:14)。

(2)他们不过是普通的人罢了,但基督不仅是真正的人,也是真正的上帝,“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上帝。”(罗9:5)

(3)他们不过是祭司而已,而基督还是君王(亚9:9)。

(4)他们本身也是罪人,需要为他们自身的罪献祭;但是,基督则是圣洁的,是无罪的,没有任何玷污,他只是为其选民的罪献上自己(来7:26-27)。

(5)他们不过是影子和预表,而基督则是实体,是预表的本体(来8:5)。

(6)他们担任祭司是由继承而来,顶替他们病故的父亲。然而,基督“这位既是永远长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来7:23-24)。

(7)他们按立的时候并没有起誓;而基督则是由上帝起誓立的(来7:20-21)。

(8)他们就任祭司的职任,是由自然的膏油膏立的;而基督则是以圣灵膏立的(徒10:38)。

(9)他们被指定在旧约中侍奉;而基督则是新约的中保(来9:15),是更美之约的中保(来8:6)。

(10)他们所献的祭是祭牲,而基督则是献上自己(来9:12,26)。

(11)他们的献祭并不能消除罪,也不能洗净人的良心(来9:12,14)。

(12)他们的献祭要不断重复,直到振兴的时候,但基督一次献上自己,就有永远赎罪的果效(来9:10,10:1,14)。

(13)他们是在圣殿的祭坛上献祭,祭坛已经分别为圣,以便叫礼物成圣(太23:19)。但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上帝”(来9:14)。如此,他同时是祭司、祭坛和祭物(来13:10)。

(14)他们是按亚伦的等次为祭司,而基督则是按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来6:20)。这并不是说,从亚伦而来的祭司以及他们的祭物不是基督的预表,这一点我们在上面已经作出了证明。一件事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考察,这一方面与这个角度和谐,那一方面与那个角度和谐。但是,这一祭司的等次,表明了基督的优越性。

关于麦基洗德,在旧约圣经中并没有多少记载。在《创世记》第14章有一定的记载。在《诗篇》第110篇中宣告他是基督的预表。但是,保罗在《希伯来书》第7章中更多地谈及麦基洗德。在这些方面,我们一定不要试图比圣经记载的更有聪明。我们知道他以什么方式做基督的预表,预表和预表的本体如何相和就足够了。

可以说,他并不是上帝之子本身,他出现在亚伯拉罕的面前,预表主耶稣的道成肉身。

(1)因为摩西描述他是一个真实的人,他的名字就叫麦基洗德,住在迦南地一个人人皆知的城市,名叫撒冷(Salem)。后来这个城市,连同其毗邻的山,都被圈在耶路撒冷之中,亚伯拉罕就是在那里要献上他儿子的。那时他说,耶和华以勒(Jehavah-jireh),也就是说,耶和华必预备。因此,亚伯拉罕所说的话,Jireh与这一城市Salem之名,合在一起,就成为耶路撒冷(Jerusalem)城市的名字(书10:1)。摩西记载说,麦基洗德是撒冷城的王,也是至高上帝的祭司,当亚伯拉罕得胜归回的时候,麦基洗德把饼酒给他和属他的人享用。他祝福亚伯拉罕,而亚伯拉罕也承认他是祭司,把自己所得掳物的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这一切都作为真实的历史事实详细记录下来,因此,绝不能认为这一切都可以从象征的角度理解。圣经清楚地表明,必须从字面上理解这段历史,正如其他的历史记载一样。圣经上说,基督是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假如基督本身就是麦基洗德,有关的描述就不会如此广泛了。像某人一样,并不是说他就是某人,而基督按某人的等次为祭司,也不是说他就是某人了。

(2)拥有一块地盘,并且献上祭牲,这对麦基洗德而言是真实的,但对于上帝之子并不适用。

异议1:圣经上说,麦基洗德“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来7:3)。这样的描述只能适用于上帝之子。

回答:在理解这种描述的时候,不要绝对化,这只是相对于人类知识而言的;人是有可能不晓得自己的家谱的。最起码我们并不晓得麦基洗德的家谱,因为圣经中并没有向我们显明,谁是他的父亲,谁是他的母亲,他是何时出生的,何时死亡的。他祭司的职分也是如此。源自亚伦的祭司是通过不断传承做祭司的;也就是说,子继父业,并且需要证明自己的家谱。然而,麦基洗德并没有什么传承。在他之前,也没有人把祭司的职任传递给他,同时,也没有人继承他祭司的职任。有人说,他是上帝按特殊的方式创造的,正像以诺没有见到死亡就被提一样,但这并没有记录在圣经中。实际上,圣经的记载与此恰恰相反(徒17:26)。即使那样的说法成立,他也是有个开始的。

异议2:圣经上说他长远为祭司。

回答:“长远”经常是“始终”、“尽可能地长”,或者“直到世界的末了”,“在人的一生之中”的意思(申15:17),或是直到预表的本体来到的时候为止。此处的“长远”是指他——没有任何人继承他。因此,在他和预表的本体之间没有任何人来继承他——保持他祭司的等次,直到预表的实体来到。也意味着,在他的等次里,在基督里,他始终是基督的对范。

异议3:圣经上说“他是活的”(来7:8)。这种说法对人并不适用。

回答:假如在预表的本体到来之后,他仍然活着,那他就不可能是预表了,因为当预表的本体来到的时候,预表就不再存在了。圣经上说他是活的,意思与说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是活人的意思一样(太22:32)。当然,圣经上说他是活的,因为任何地方都没有提及他的死。另外,涉及他的等次,他继续活着,是活在他的本体基督身上。因此,麦基洗德并不是上帝之子本身。

但是,麦基洗德是真正的人。到底他是谁,并没有人晓得。不可能是闪,因为:(1)圣经记载了闪的出生、年龄和死亡;(2)闪的名字广为人知,摩西并没有任何理由改变他的名字;(3)同时,闪也不可能生活在迦南地,因为亚伯拉罕是移居到那里的。假如闪住在迦南地,迦南地就是属于亚伯拉罕的祖宗的,他在迦南地就不是寄居的了。

从前面的说明以及《希伯来书》第7章的内容来看,很显然,麦基洗德是一个我们并不晓得的人,但是上帝确实赐给他特别的尊荣,使他做撒冷的祭司和君王。他曾经大有荣耀,极受尊重,因此,以极其卓越的方式,预表基督祭司和君王职分的永恒性。基督的这两个职分是合在一个位格之中的。

在《希伯来书》第7章中,列举了二者之间的相似之处:

(1)他们二者在名字上类似,因为麦基洗德的名字的意思就是“公义王”,而基督同样也是“耶和华我们的义”(耶23:6)。“你的国权是正直的。你喜爱公义,恨恶罪恶”(诗45:6-7)。

(2)他的国度是撒冷,意思就是“平安”。同样,基督也是“和平的君”(赛9:6),他是“我们的和睦”(弗2:14)。

(3)圣经上说麦基洗德“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来7:3)。同样,根据其人性,基督也是无父,根据其神性,基督则是无母,没有族谱,无始无终。

(4)麦基洗德永远为祭司。同样,基督“既是永远长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来7:24)。

(5)麦基洗德既是祭司,也是君王,基督也是如此(诗110:2,4)。

(6)麦基洗德比亚伯拉罕、亚伦以及他们之后所有的祭司都高超,因为他们把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同样,基督比他们所有人都高超,胜过他所有的同伴(诗45:7)。

虽然上述六点在某个方面也可以应用在其他人的身上,但是,没有任何人能够同时适用这六点。历史上没有任何人属于如此超凡卓绝的祭司等次,在这种意义上而言,他们都不是基督的预表。

相似之处并不在于给饼酒,仿佛他曾经献祭,但事实上他并没有把饼酒献给上帝,而是把饼酒给亚伯拉罕和属他的人享用。另外,在这一方面他与基督也不相仿,因为基督并没有献上饼酒,而是献上了自己的身体。基督用饼酒设立圣餐,他并没有献上无血的祭物,而是设立圣餐作为他受苦和受死的记号,并作为基于他的受死而罪得赦免的印记。

无论是在基督之前,还是在基督之后,都没有任何人是按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唯有基督是按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他在其祭司的职任上也没有任何的后继者,因为他是永远为祭司。所以,在地上不再有任何祭司了,不管是按麦基洗德的等次,还是按亚伦的等次(亚伦出于利未族,基督到来之后,利未族的职任就停止了)。假如今天还有人做祭司,他必定是巴力的祭司,因为偶像崇拜的国家仍然有其巴力的祭司。以上所说的一切,都是关于基督普遍性的祭司的职任。

现在我们来特别考虑基督大祭司的职任,就是献祭和代祷。

关于献祭,我们在圣经中读到:“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上帝。”(弗5:2)“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来9:26),“—–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0,14)。我们将在22章,涉及基督的降卑的时候,探讨基督这一献祭的性质、其补赎的本真性、其完全性、唯独适用于选民的限制。因此,我们目前就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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