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理所当然的侍奉

8.上帝的形象

人在开始受造的时候本是完美的,他身体的受造是这样地奇妙,灵魂是这样地高贵。上帝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每个受造物之所以好,就在于有其自身运行所要求的完美尺度。人的美善之处就在于人有上帝的形象。“上帝的形象”这个词在圣经中曾经用在三位一体的第二个位格圣子的身上,“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来1:3);他也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西1:15)。

然而,此处我们用“上帝的形象”这个词是指人的完美之处,就在于人身上有微弱的与上帝可传递的属性相似的东西。我们在此处之所以用“相似”一词,是因为上帝的属性本身是无法传递,无法转移的。圣经中讲到这一点的时候,说:“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1:27)在26节中还有“样式”一词,“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这两个词是同义词,所表达的都是极其类似的形象。上帝的形象并不在于身体的完美,因为上帝是个灵。上帝的形象主要也不在于治理的行使,治理全地是人具有上帝的形象的结果。准确地说,上帝的形象存在于人的灵魂之中。

要正确地理解上帝的形象,需要分别考虑三件事:上帝的形象的基础、形式和后果。基础就是前提条件,也就是灵魂的灵性和理性。形式是指其内在的品质。后果就是治理的行使。让我来举例说明。假如一个画家想画一幅优秀的作品,他首先要有一张适宜的准备好的画布。他不可能在水面上、在空气中、在干燥的沙土上作画。他或者需要木条、画布,或者其他稳定的原料,这些都需要很好的准备。有了这些原料之后,他还必须有合宜的模式,适合表达他所希望表达的内容。

对于人的灵魂而言,基础——或画布——就是人的灵魂本质所具有的灵性、理性和不朽性,特别是灵魂那知识、情感、意志的官能。灵魂必须具有这样的属性,上帝的形象才能印在上面。然而,这并不构成上帝的形象的形式,因为人在堕落之前和之后都具有此类属性。即使邪灵在目前也具有这样的属性。当上帝禁止人杀人的时候,重申人受造具有上帝的形象(创9:6),这既指他曾经拥有过,也指他现在仍然拥有的背景,上帝的形象当时就是印在这样的材料上的。上帝并不希望这一背景遭到毁坏。理性和灵魂的各样官能属于上帝的形象,正如背景属于一幅图画一样。把画在上面的画涂掉之后,虽然画面无法找寻,然而背景仍然存在,仍然可以看得出来,曾经有什么东西印在上面。

人有上帝的形象,这一形象的精义就在于其本质性的形式,而这本质性的显示就在于知识、公义和圣洁,它们是规范灵魂中知、意、情之官能的质素。

(1)知是纯粹的、是透明的,直接得见上帝的真体,以及三一上帝存在的方式。这种对上帝的直接的看见构成了天使和人的喜乐。“至于我,我必在义中见你的面;我醒了的时候,得见你的形像,就心满意足了”(诗17:15);“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林前13:12);“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一3:2)。上帝曾经应许亚当,顺服就得见他的面。在亚当顺服之前,其实已经见到上帝的荣面了。当然,亚当那时得见上帝的面,得见的程度与得荣的圣徒在天庭中所得见的不同,但他对上帝的知识仍然是完全的,足以使他以上帝为乐,其欢乐的程度是远远超出我们现在所能想象的。亚当拥有这样的光照,这是很显然的。所依据的事实就是:他是按上帝的形象受造的,这一形象包括知识。“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

(2)另外,那时人的意志是圣洁的、是公义的,完全以上帝为满足、以上帝为喜乐,在爱中有欢欣、有热情。上帝之外,别无所求,甘心乐意,完完全全地按上帝的旨意而行,一举一动,里里外外,都有纯洁、有荣光。这就是圣洁上帝的形象,正如圣经中所说的那样,“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

(3)那时人的感情也是完全有规有节的,绝不会超越理性和意志,而是按次序进行。所有的渴慕都是以上帝为导向的,目的都在于持续不断地以上帝为乐,完成上帝的旨意。

(4)那时,他的记忆也是卓越的、活跃的。他看见什么,就记住什么;在反思对照过去和现在的时候,他能够洞察到上帝的智慧、美善、权能,因而把一切的赞美都归于他。

(5)那时,他所有的肢体都是义的器皿,所显明的是圣洁,并付诸行动。总之,在亚当身上所发现的,所发出的就是纯粹的光明、圣洁、公义和次序。

人有上帝的形象,所以他要行使治理全地的权柄。“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创1:26)等等。人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的,上帝对人说,“治理这地”(创1:28)。亚当为各样的动物起名,就是在行使治理的权柄(创2:20)。对于所有的受造物而言,上帝都是令人敬畏的,不管他的神性之光从何发出,所激发的都是敬畏之情,但圣天使出现在人的面前的时候更是明显。上帝把治理的权柄授予亚当,同时使动物王国生来就有顺服之心。但是,因着犯罪人丧失了这样的权威。然而,上帝仍然对挪亚说:“凡地上的走兽—–都必惊恐、惧怕你们;—–都交付你们的手。”(创9:2)大卫在谈及上帝所赐予的治理的权柄的时候,也这样赞美主,说:“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诗8:6)未归正的人对某些动物也进行治理,他们是用暴力来治理的。然而,上帝的子民重新获得了治理万有的权柄,尽管这一权柄的一部分还没有得到使用的许可。

人从一开始存在的那一时刻起就拥有上帝的形象,他一开始被造的时候,并不是处于纯粹的自然状态——既没有知识、公义,也没有圣洁,只是拥有身体和灵魂(也就是说,只有理性、意志、倾向、记忆),身上无善也无恶。

(1)圣经上任何地方都没有这样说,因此应当拒绝这种主张。

(2)人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的。画家在给人画像的时候,并不是首先创造什么也不像的空白物,然后把人的形象和样式画上去。从一开始他就努力一笔一画地把人的形象描绘出来。上帝创造人也是如此,他是按他自己的形象造人的,他在创造的时候就把他自己的形象展现出来。

(3)人的受造是美好的(创1:31),这一事实也证实了这一点。“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传7:29)没有上帝的形象,人就不会是美好、正直的了,那样他就会缺乏完全的本质,比野兽强不到哪里去。确实,没有上帝的形象就等于是犯罪。

(4)人的受造目的是在于赞美上帝,既要赞美上帝自身,又要赞美他的作为。假如没有上帝的形象,亦即没有知识、公义和圣洁,他就无法达成这一目的。

(5)人在再造中所得到的,必定是亚当所曾经拥有的,也确实是亚当曾经拥有的。既然人是按上帝的形象重新被造,亚当当初受造的时候也必然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了。

人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的,也是在上帝的形象中被造的,但上帝的形象并不是从上头赋予的,也不是在他的本性之外赋予的。有人主张上帝的形象是从上头赋予的,或是在他的本性之外赋予的,仿佛这样就能防止灵魂之知、情、意高级和低级官能之间所出现的不和谐了;或者能够使灵魂与身体的结合不致于成为一个不和睦的婚姻(这种观点是何其荒谬啊)。然而,上帝的形象是人本性的自然要素。上帝的形象并不属于灵魂的本质,也不是灵魂的本质特征。因此,当人失丧了上帝的形象的时候,他并没有丧失自己的本性。正如健康发自灵魂和身体的善况一样,同样,上帝的形象对于人而言是天生就有的,从属于他的善况。当然,这是指人的原义(original righteousness),理由如下:

(1)在人完全的状态中,假如亚当有与他的理性相矛盾的感情,他就是不完全的了,就是生来与禁止不满和贪心的十诫抵触的。

(2)人一开始被造的时候,是很好的,拥有上帝的形象。因此,他的原义是他天生就有的组成部分。

(3)对于人而言,合乎自然律并不是超自然的事情,而是自然之事(罗2:14-15)。对于第一个人来说,更是完美地遵行刻在他心中的律法了。

(4)假如人没有犯罪,通过生殖而传递的一切,对人而言就是自然而然了。那样,亚当的原义就会传递给他的后裔,遵行律法是自然的。

(5)人丧失了上帝的形象,现在自然是失丧了。“其实,我们每个人从前也都跟他们一样,放纵本性的欲望,随从肉体的私欲意念。因此,我们跟别人没有差别,都注定了要受上帝的惩罚。”(弗2:3,现代中文译本)因此,在人完全的状态中,对于人来说,这种发自原义的倾向是自然而然的。

9.人在乐园里的居所

人是在如此圣洁、荣耀的状态中受造,并被安置在乐园中,乐园就是他的居所。“乐园”(paradise)这个词在旧约中并没有出现,唯一的例外就是在《雅歌》第4章12节[2]。通常所说的“伊甸园”(Eden),是由“快乐的”一词派生出来的。这个园子是上帝在第四天的时候创造的,是那时欢乐大地上最欢乐的地方。人们推论这个地方是在地中海的东边,然而,具体的方位则无从确定。我相信伊甸园已经完全毁坏了,或者是被洪水毁坏的,或者是被其他方式毁坏的,现在无法辨别,即使我们站在那个地方也辨别不出来。这园子已经完全封闭了,是无法进入的,不管是人是兽都无法出入,那地方有天使把守,不让罪人进入(创3:24)。这个园子是如此地令人愉悦,第三重天就被称为乐园(参考路23:43;林后12:4;启2:7)。

在伊甸园的中心是生命树,我们不要把生命树归到哪个种类中,生命树在本性上是独特的。“耶和华上帝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园子当中又有生命树—–”(创2:9)因此,这棵生命树在其他地方是找不到的。

生命树并不预表上帝的第二位格——圣子,理由如下:

(1)在圣经中并没有任何地方证明如此。

(2)用一种物质的形象来预表上帝,特别是用一种树,并不合乎上帝的神性。上帝禁止人为他制造任何物质的样式,他自己也从来没有这样做。

(3)在人完全的状态中,这种所谓的预表也没有什么益处,因为他对上帝有正确的认识。

(4)主耶稣基督,恩约的中保,被称为“生命树”(启2:7,22:2)。他之所以被称为生命树,并不是因为生命树预表他,因为对亚当而言,在他当初那种完全的状态中,既不需要中保,也不需要向他启示将来会有一位中保来临。尽管上帝向他呈现,让他相信的一切,他都能够相信,但他并不信基督,那时基督也不曾向他显明。假如生命树就是基督的预表,亚当既然在恩约之中,上帝就会允许他吃这生命树的果子,但事实上恰恰相反,上帝禁止他这样行。然而,基督被称为生命树,只不过是比喻和应用,这是因为他中保职分的有效性,由此他成为他的子民的生命,并把永生赐给他们。对亚当而言,生命树是永生的象征和圣礼。

生命树本身也没有内在的能力能够使人不死,因为:

(1)不朽并不是来自这一生命树。

(2)在圣经中没有任何话语证实这种说法。

(3)假如亚当确实守住了当时完全的状态,而亚当的后裔则是遍满全地,没有这棵生命树,他们怎能生存呢?因为只有在伊甸园里才有这么一棵生命树。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吗?

(4)其他所有树木都是赐给亚当做食物的,而且亚当的身体被创造得非常完美,是不会得病的,因此不需要医药。所以,生命树只是永生的圣礼罢了。

在伊甸园里,还有分别善恶树,这是人不可吃的。“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创2:17;参考创3:3)生命树只有一棵,同样,分别善恶树也只有一棵。圣经上并没有说,这是指树木的种类,不是指树木的数量。圣经上所说的只是“树”(the tree[3])。之所以起这一名字,从名字本身就可以推导出其中的原因来。

(1)正如在《历代志下》第32章31节中所说的那样,“—–上帝离开他,要试验他,好知道他心内如何”,分别善恶树就是一棵试验性的树,上帝要试验人,看他是继续行善,还是堕落行恶。

(2)人吃了这棵树上的果子之后,就晓得他这样行有什么好处,知道他把自己陷于罪恶和愁苦的境地。

上帝把亚当和夏娃安置在伊甸园里,使他们修理看守(创2:15),这样,那些美丽芬芳的花草树木,就不会被动物吃掉,也不会被它们践踏。亚当修理花园,为树木剪枝,使它们可以多结果子,在这里播种,在那里种植。这些活动既不会使人感到劳累,更不会使人感到心烦,也不会使他汗流满面,而是欢欢喜喜地做事,因为一个完全的人绝不会任凭自己无所事事。安息日是个例外,那时他就需要休息,不再做工,因为他的创造者为他树立了这样的榜样,并且吩咐他这样行。

因此,亚当什么也不缺乏,灵魂和身体都愉悦。假如他在试验期内完全持守,他就不会遭遇死亡,而是进入第三层天,进入永远的荣耀里。在本章中,我们已经证实了灵魂的不朽性。虽然身体是由物质性的元素组成的,然而在伊甸园的处境中,它能够与不朽的灵魂达成本质上的合一,能够不死不病,继续存在下去。

假如亚当当时没有犯罪,人就不会死亡,而是灵魂与身体一起升天。

首先,从永福的应许来看,这是显而易见的。假如人顺服,这一应许就会成就。我们在接下来的一章里探讨这一主题。然而,假如人顺服的话,他是绝不会死的,根据上帝的真理,他会永远地活着。

其次,从上帝的警告也可以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假如不管发生什么,人都会死亡,这一警告就不是什么警告了。既然人犯罪所受到的警告就是死亡,可见,死亡之所以进入世界,原因就在于犯罪,并不是因为别的,这在《创世记》第3章17至19节中得到了证实。“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罗5:12);“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5)。

10.人受造得享永福

上帝是如此创造亚当的,在亚当里人的性情在各个方面,以及在亚当里所造的所有人,都是不朽的、荣耀的。上帝奇妙地为亚当预备了身体,并赐给他永生的应许。有人诽谤改革宗的教义,说我们主张在上帝的创造中,有人享福,有人沉沦,这样的攻击有何道理呢?我们所坚持的是:上帝在亚当里创造了所有的人,目的都在于使他们享受福乐,人之所以沉沦,责任全在他自己。

上帝创造人,使人在身体和灵魂方面有如此卓越的能力,我们真该为此而荣耀上帝,赞美他。他造人,使人有圣洁和荣耀,与其创造者相配,目的就在于使他们为他一切的工作而赞美他。上帝创造人,赋予他们各样的能力,我们真当赞美他。此处我们也可认识到罪的可恶,上帝把这样卓越的能力赋予人,用如此丰富的爱使他们和自己的创造者联合,而人竟然犯罪背离上帝,藐视他、拒绝他。亚当当初之所以这样行,就是为了使造物主不再做他的主人,他可以自己做主,根据自己的愿望而生活。

此处我们当赞同上帝的公义,他根据罪人的行为施行报应,并定他们的罪。此处上帝那不可思议的慈爱和智慧也熠熠闪光,他竟然借着中保耶稣基督,再次使那些充满罪恶的人与他和好,尽管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如此。他使这一位中保从亚当而出,本身圣洁,有罪人同样的性情,以人性承担罪所当受的惩罚,从而满足了一切的公义。他把这样的人重新收纳为他的子女,接纳他们,使他们享受永远的福乐。愿荣耀颂赞都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1]根据钦定本直译为:“那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除了他儿妇之外,凡从他所生的—–”——中译者注

[2]此处所说的是布雷克当时所依据的荷兰文版本的圣经,在中文和合本圣经中,“乐园”一词在旧约圣经中没有出现。——中译者注

[3]在英文中,the是定冠词,指“独一无二”的人或事物。——中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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