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4理所当然的侍奉

13.上帝的意志

上帝的意志也属于上帝可传递的属性之列。拣选或弃绝,爱或恨,喜悦和不悦,这样的能力就是意志的能力。人有意志,这是人作为理性的受造物的特征之一,因此,对上帝来说,意志的存在是无限地真实的。上帝的意志就是有意志的上帝本身。上帝的意志是独一的;然而,他的意志与意志所指向的对象有所不同。为了区分这一不同之处,我们就把上帝的意志分为他的预定的旨意(the will of His decree)和诫命的旨意(the will of His command)。

我们知道上帝预定的旨意,即他自己的美意或隐秘的旨意,就是上帝亲自或借着他人而施行的目的和美意。“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但4:35);“—–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5,11);“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上帝的这一美意的施行是无人能够拦阻的,因此他总是要成就他的旨意。“然而我们的上帝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罗9:19)这是指万有的最终结局都会根据上帝的预旨到来,这种预旨或者是完全没有向人启示,或者是在一定时期之后才向人显明。通过反思回顾,我们经常能够感受到上帝的这一预旨,或在特别的情况下,这一预旨的某些因素启示在圣经之中,借着预言也可以感知。各种预言都是如此,要找寻自己由上帝信实的应许所确证的得救的标记,也是如此。

上帝诫命的旨意是指上帝教训性的旨意,或显明的旨意。这一旨意是指上帝为了使人行事为人有规矩,而向人启示、颁布的生活规范和法则。既然上帝是按他自己的美意预定向人传递他的旨意,所以也可视之为他预定的旨意和美意。然而,这一旨意主要描述的是人所当尽的本分,所涉及的主要是上帝诫命的旨意或显明的旨意。因为上帝是圣洁的,他喜悦、悦纳、称许人顺服他的诫命。他不喜悦,并且憎恶人偏离他的诫命。上帝要求人顺服,但他也任凭人违背他的诫命,在惩罚中彰显他的公义,在恩典中彰显他的怜悯。把圣灵赐给他的选民,拿走他们的石心,使他们按着他的诫命而行,这是上帝的旨意。在这一方面,上帝总是毫无谬误、不可抵挡地达成他的目的。相反,人并没有约束自己的生活,使自己的生活方式得蒙上帝的悦纳。上帝所加给人的本分,经常不被人遵守。然而,上帝的目的和美意仍会畅通无阻,因为他按自己所喜悦的吩咐万有,他所预定的美意总要成就。因此,上帝隐秘的旨意和显明的旨意并行不悖。“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上帝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29:29)保罗也曾提到上帝诫命的旨意。“—–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叫你们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在《诗篇》第143篇10节中也说:“求你指教我遵行你的旨意。”

我们在区分上帝的旨意的时候,并不是说上帝有两个旨意。在上帝身上,他的旨意的施行是单一的。不同之处在于他的旨意的施行所指向的客体。我们也绝对没有建议说,上帝有两大旨意,而且这两大旨意是不可调和的,仿佛上帝在他启示的旨意中要求他隐秘的旨意所反对的事。当我们考察上帝旨意的时候,不管是显明的旨意,还是隐秘的旨意,中间的不同只是在于所指向的事物的不同,上帝对有些事物的旨意是显明的,有些则是不显明的。上帝启示和隐秘的旨意既不是指向同一事物,也不当从同一角度来考察。我来举例说明。上帝吩咐亚伯拉罕杀死他的儿子以撒献祭;然而,上帝的旨意并不是叫以撒死亡。这从事情的结局就可明显看出来。此处在上帝的吩咐和事情的结果之间是有所不同的。上帝的吩咐是他显明的或诫命的旨意,这也是亚伯拉罕行动的基础。他要做一切来使他的儿子受死,这也是他所做的。然而,结果是亚伯拉罕的行动并没有使以撒死亡,这一结果是另一个事件,属于上帝预旨中隐秘的旨意,亚伯拉罕听到上帝的声音阻止他杀死以撒之后,他也明白了上帝这一隐秘的旨意。因此,不要担心到底应当以上帝什么样的旨意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因为上帝隐秘的旨意唯独在他自己掌管之中,我们也不会犯罪违背上帝隐秘的旨意。上帝必会成就他的美意。当然,在上帝显明的旨意中也明确地表达说,我们要操练我们的信心,顺服他隐秘的旨意。然而,我们生活的规范仍然是上帝显明的旨意,我们犯罪所违背的也是这一旨意。

我们可以把上帝的旨意的施行界定为必然性的和自愿性的。然而,这种必然性并不是指强制,因为上帝对他自己的爱是自由的,“上帝就是爱”(约一4:8),而且“父爱子”(约5:20)。借着他的不变性,上帝必然愿意他所预定的一切都要成全。“我的筹算必立定。”(赛46:10)

自愿性的行动是指任意决定的行动或自己喜欢的行动,也就是可以选择做,也可以选择不做,可以选择做这事,也可以选择做相反的事。上帝所愿意的一切都是根据他自己的美意,上帝必然性的旨意也是如此。上帝有自由按他自己的美意行作万事。他有创造的自由,也有不创造的自由,他有拣选人的自由,也有不拣选人的自由。假如上帝预定了某事,他的旨意就是此事必定成全,因为他已经预定。从前在上帝的主权范围之内的事,现在是上帝必定要成就的事,尽管是自愿的,也是自然的。

上帝的旨意是从上帝的存有发出的,不是因为受造物所发出的任何东西导致的。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促使上帝做什么。人所行的善事也不能促使上帝赏赐他什么,因为人所行的善事都来源于他的旨意。假如上帝的旨意是要使一个人圣洁,他会因此而成为圣洁。上帝拣选人得救并不是因为人的善行,而是拣选人使人行善。

阿米念派和其他人主张善行是使人得救、蒙拣选或被弃的动因,在上帝的旨意方面,他们作出了以下的划分。他们说上帝的旨意,有先在的旨意(antecedent will)和后来的旨意(consequent will),有效的旨意(efficacious will)和无效的旨意(impotent will),绝对性的旨意(absolute will)和条件性的旨意(conditional will)。对他们而言,先在的旨意就是上帝对世人的计划,他在人工作之前,不考虑人的工作,拣选所有的人得救。在上帝后来的旨意中,他考虑到人的工作,就拣选那些相信的人和那些在善功中恒忍的人得救。他们认为上帝无效的旨意与他先在的旨意类似。他们的理解是,这是指上帝的愿望和心意既没有在人身上表达出来,也没有得以施行,而是受到了人的抵挡,从而归于无效。他们把上帝有效的旨意与他后来的旨意联系起来,这种有效性来自人的信心和善功,由此上帝能够使他与救恩有份。在他们看来,上帝绝对性的旨意是不可能因任何条件而发生改变的;它在人工作之前,并不考虑人的工作,却因人而归于无效和徒然。上帝条件性的旨意是与祝福有关的,他根据人的信心和顺服而应许各样的福分,有赖于人自由意志的行使,他是否能够满足应许的条件,就决定了他能否与应许的福分有份。

比如说,上帝预定要救所有的人,不管他们的行为如何;然而,考虑他们的行为,因此所预定的就不是要救所有的人,只有那些相信的人才会得救。借着他先在的预旨,上帝要使扫罗江山稳固;但是,借着他后来的预旨,鉴于扫罗不敬虔的行为,上帝就决定不是坚固他,而是弃绝他。上帝也想救犹大,假如他相信的话;然而,因着他的不信,上帝就预定他被定罪。

这些分别都是人的杜撰,与上帝的话语抵触,把各样的愚拙、无能和变化归在上帝的身上,充满了自相矛盾之处。他们说,上帝真真确确、诚诚实实、十分严肃地要救赎所有的人,后来又改变了主意,这就是说此前并不知道他后来所知道的,所以结果才是如此。假如更重要的观察使他改变了自己的预旨,那么他的预旨就不是那么真确、诚实、严肃的。或者是说,他之所以改变主意是由于他不能推行他的旨意,或是因为人阻止他这样做,或是因为上帝的本性是变化的,所以才使得他改变了心意。关于上帝的这些说法,都是不正确的。他是独一的智慧的上帝(提前1:17),是无所不能的上帝。“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他的手已经伸出,谁能转回呢?”(赛14:24,27)他也是不变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他自己说他自己,“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上帝就是真理,他所设想的一切,都是他真确、诚实、严肃地设想的。他是完全的。设想某事,却不是真诚地设想;期望某事,后来却又改变;预定某事,后来却在这事上错谬,既不想,也不能成就所言的预旨;想成就什么,同时又不想成就什么,我们的主绝对不是这样的主。

“—–若遵守,耶和华必在以色列中坚立你的王位,直到永远。”(撒上13:13)当主这样说的时候,他是让我们明白,他的许多应许是有条件的。假如一个人并没有合乎这些条件,这肯定也是上帝提前就知道的,上帝就不会把他所应许的赐给他。他何时以及向谁显明他的恩典,使他们合乎条件,也都是他提前就知道的。既然扫罗不顺服上帝,上帝就按他自己的美意不坚立他的王位。如果他过一个敬虔的生活,主本可以为他成就的。因此,此处并没有提到上帝有两个旨意,一是现在的旨意,二是后来的旨意(因为上帝早已预定弃绝扫罗,坚立大卫来取代他),而是说上帝的旨意是由于他的罪而弃绝他。

“—–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23:37)当主耶稣这样说的时候,既没有提示说上帝有两个旨意,也没有说上帝有一个无效的旨意。准确地说,基督在这里所指的是按上帝的旨意而施行的工作,所针对的是耶路撒冷的首领们的抵挡,他们自己不想进去,也拦阻其他人进去。

“惟愿你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申5:29),此处上帝所说的是他所愿的没有发生的事。另外,经上还说,“甚愿你素来听从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如河水,你的公义就如海浪”(赛48:18),此处他所说的是人的生活方式。严格地说来,绝对不能这样描述全知、全能、不变、至善的上帝。说得更恰当一点,这是表明上帝对罪的不悦和他对圣洁的喜悦。这也表明了为什么上帝所应许的那些祝福没有临到他们的身上,原因就在于这些福分都是基于圣洁而得的报偿。这些应许是以顺服为条件的,上帝按其不变的旨意把这种顺服赐给他的选民。经上记着,“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结18:23),这并不是说上帝的旨意是无效的。毋宁说,上帝并不喜悦人毁灭,因为他们都是他的受造物。他所喜悦的是行公义,有圣洁,并喜悦祝福那敬畏他的人。

14.我们的行为和上帝的旨意

迄今为止,我们所思考的是上帝的旨意。现在,我们来说明一个人当怎样按上帝的旨意行事为人,以及他当如何运用上帝的旨意。在各样的环境中,上帝的旨意是人心中得平安的根基。当信徒在真敬虔上操练自己的时候,上帝的旨意既是敬虔生活的根基和本质,也是最为强大的动力。我所指的是接受基督,与上帝和好,并借着恩典交托自己侍奉主的信徒。一个还没有归正的人,既不爱主,也不喜悦主的旨意。他所希望的是自己做主,他所向往的是,不管是上帝,还是别的什么,都能为他所用,都能帮助他成就他自己的旨意。而信徒则恰恰相反,他们认识上帝,以他为乐,因此也喜爱上帝的旨意。当然,他们在这个方面也是刚刚起步,所以需要进一步的教导。因此,在你默想的时候,应当时常停下来,反思上帝的旨意,承认上帝的旨意,并以上帝的旨意为乐,从中得平安和敬虔。

让我们首先来思考上帝的预旨。既然上帝是至高无上的主,统管他一切的受造物,所以,不管有什么事情发生在受造物的身上,他的旨意都是至高无上的,不管是他们做什么,还是不做什么,都囊括在他至高无上的旨意之中。所以,要全心全意地承认上帝至高无上的权威和他旨意的绝对自由。高高兴兴地赞同他的旨意,说:“阿们,主啊,你的旨意是至高无上的,在世上所发生的所有事物中,你的旨意就是主要的、至高的、唯一的原因。你根据你自己的旨意,来对待你所创造的一切,包括所有的人,包括我们自己,包括我的家庭,这是你自己的特权。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万民中,你都根据你自己的旨意行事,有谁能拦阻你的手,或对你说:‘你做什么呢?’虽然都是同样的人,同样是出于泥土,你把有的器皿做成荣耀的器皿,有的作成卑贱的器皿,并把你的权能和愤怒彰显在预备遭毁灭的器皿上,把你丰富的荣耀彰显在预备得荣耀承受怜悯的器皿上(罗9:21-23),这都是你按你自己的旨意随意而行的。我为这样的事实而高兴欢喜。你的旨意是至高无上的,你愿意把国赐给谁就赐给谁(但4:17),王的心都随你的旨意流转(箴21:1)。你是自由的,你有着绝对的权柄,一切都在你的掌管之下,你根据你自己的旨意,让这人升高,让那人降卑;赏赐这人,使他充满喜乐,心满意足,拦阻那人,使他忧伤沉浮,难遂心愿。你的行动变化莫测,但你不需要向任何人交账,我为此而高兴欢喜。你的旨意囊括一切的受造之物,当然也包括我在内,因此,任何受造物,包括我自己所遭遇的一切,最终都是以你的旨意为依归,唯独在你的旨意中能找到快乐,我为此而高兴欢喜。哪怕你的旨意与我自己属血气的愿望相反,也是我所喜悦的,只求你使我在这样的环境中,全心集中于你的旨意,晓得这一切是出于你,因此而得以持守到底。愿我这样宣告:‘不是成就我的旨意,唯愿你的旨意成就。’我愿意把我自己原原本本地降服于你的手下,顺服在你至高的旨意之下。愿你的旨意完完全全地在我身上成就,不管是不是合乎我自己的愿望。在世界的喧嚣中,在暴风骤雨里,在摇摇欲坠的船上,在地上的洪涛巨浪中,在城市的熊熊烈焰里,在地震带来的地动山摇中,在毁灭性的战争里,在成功和失败中,在你的教会受逼迫的时候,在你子女的贫穷和患难中,在这一切之中,我都晓得你的旨意必要成就。因此,我敬拜俯伏在你的面前,默默地说:‘阿们,就这样,因为这是主的旨意。’

“关于未来之事,一切都会照你的旨意成就。世人的喧嚣,各样的计谋,若不是按着你的旨意,绝不会发生,因为唯独你统管万有。这我承认,这我愿意,我也在其中默默无声。我愿意在一切的事情上都能如此行,特别是涉及我自己的时候——并不是因为我觉得你的旨意可以抵挡,也不是因为我相信一切都是因着不可避免的命运的缘故,也不是因为我相信万事都必须使教会和我自己得益处,而是因为这是你至高无上的旨意。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因此我宣告:‘阿们,愿你的旨意完全成就!’对于未来,我绝不会担心忧虑,不管是处丰富,还是处卑贱,我都会高兴欢喜。

“如果主乐意在成就他旨意的时候,使我能够借助各种工具,更加明了他最终的旨意,我会珍惜并对这样的工具善加使用,既然这是上帝的旨意让我使用它们,让我晓得这些只不过是工具而已,并不是目的本身。我不会如此依赖它们,仿佛最终的结果是由它们决定似的。我还是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他的旨意上,在思想的过程中,当事情最终结束的时候,我要借着成就你的旨意的各样工具,上升贴近你的旨意,承认事情是你成就的,并因此而心满意足。

“假如主按他的美意要使用我成就他的旨意,我愿意甘心乐意地献上自己:‘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赛6:8)使用我。为了达成你的旨意,我愿意牺牲我自己、我的家庭和我一切的所有,只要你的旨意能够借着我、通过我完全地达成。”

信徒不仅承认上帝主权的至高无上,也会认识到上帝所要成就的一切,都会彰显他的权能、公义和美善。上帝显明他的至善,天使和人都会欢喜雀跃,并把尊荣归给他,“我们的主,我们的上帝,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4:11)。这就是信徒内心的渴慕和喜乐,这使得他发自内心地说:“愿你的旨意成就!”

再者,信徒有上帝的应许,上帝所要成就的一切,不管他的方式看来似乎是如何矛盾重重,都是为了使他的教会,使选民,特别是他自己,得到最大的益处。不管发生什么,他都是牢牢地抓住上帝的应许不放,信靠上帝的应许,拥抱上帝的应许,满足于上帝的应许,相信按着上帝的美善和智慧,他的应许必要成全,并说:“愿你的旨意成就!”

涉及到上帝诫命的旨意,信徒承认,上帝关于他的生活所希望的一切都是由上帝主权的旨意发出的,这一旨意的根基就是上帝的圣洁性。因为上帝不会吩咐任何与他的圣洁属性相抵触的事,他向人所吩咐的一切都与他的圣洁性一致。上帝并没有按他旨意的形象造人,而是按他圣洁的形象造人,并把与这种圣洁属性一致的律法赐给人。就我们人类而言,上帝的律法就是圣洁的标准。我们不需要考察何事与上帝的圣洁性一致,从而谨守遵行。准确地说,我们应当考察在上帝的美意中,他到底吩咐我们做什么,因此,我们必须“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根据上帝的旨意行作万事,乃是我们当尽的本分。“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

在考察上帝旨意的时候,我们已经认识到他的诫命是与他圣洁的属性一致的,这是我们顺服上帝的诫命的根基。我们是按他的形象受造的,他在耶稣基督里重新造了我们,为要使我们顺服他,在我们的身上显明他的形象的同在。尽管我们的智力有限,无法原原本本地理解每一诫命如何与上帝圣洁公义的性情一致,但上帝诫命的旨意仍然是我们生活的规范。假如我们晓得这一点,我们就有充分的标准作为我们生活的凭依。即使上帝的诫命并不是从他的圣洁公义发出的,而是单单源自他的威严和主权——正如许多特别的诫命和礼仪律一样,唯独源自上帝的美意——所有的受造之物仍有责任遵行上帝的旨意。我们不需要一一考察上帝的诫命都是公义的,因为上帝的旨意证实一切都是公义美善的。上帝说:“我要—–”信徒的回应就是:“阿们!”

(1)信徒热爱上帝诫命的旨意,认为上帝的诫命是至高无上的,他们尊崇上帝的一切诫命典章,都以为正直(诗119:128)。他们与保罗一同说:“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主的律法就是他的旨意,就是信徒的喜乐,是他们所爱慕的。“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诗119:97)

(2)信徒爱慕上帝的律法,他们并不是仅仅默认上帝诫命的旨意,而是发自内心地把自己奉献给上帝,遵行他的旨意,甘心乐意地降服于上帝的旨意之下。上帝的旨意就是他的意愿,他的意愿完全消融在上帝的旨意之中。

(3)信徒总是做好准备,遵行上帝的诫命。他内在的人是以上帝的律法自乐,并发自心底地承认:“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40:8)

(4)在他的一生中,他所注重的是上帝的旨意,目的是为了根据上帝诫命的旨意来规范自己生活中的一切。

(5)上帝的旨意并不仅仅是一项规范性的原则,同时也是强大的推动力,促使信徒殷勤、严肃、恒久地按上帝的美意去行。

(6)虽然遵行上帝的诫命有极大的赏赐,人仍然需要且必须在诫命的激励下敬虔度日,上帝的旨意至为崇高,影响力最为强大,是信徒在感情上所爱慕的对象。不管是处于顺境,还是处于逆境,一个人如果始终都是如此对待上帝诫命的旨意,把自己降服于上帝的诫命之下,他就有福了。

涉及上帝的旨意,我们需要思考上帝的几大属性,如圣洁、美善、慈爱、怜悯、宽容和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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