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3理所当然的侍奉
12.上帝的知识
虽然有理性的受造物也有一定的知识,然而上帝的知识与其受造物的知识,不管是在知识的形态上,还是在知识的对象上,彼此之间都是有着无限的不同的。
首先,让我们来考虑上帝的知识的形态(the mode of Gods knowledge)。人获得知识是通过思考和推理的形式,通过观察事实而推出结论。关于一个事物的初步的知识是通过感觉的形式(species sensibles),也就是通过感官的观察,借助五大感官对物体作出观察,另外是通过智力的形式(species intelligible),也就是智力的观察,借助智力对所思考的物体作出观察。而上帝的知识则恰恰相反,它的本源既不在受造物之中,也不是由受造物流向上帝。并不是说事物存在、运行之后,上帝才开始熟悉,他此前早已知道了,正是根据他的预旨,事物才得以形成并运作。上帝对其工作的预定,也不是按因果关系而定的。要得到关于受造物的知识,他也毋需借助调查和推理的方法;他之所以认识他们,是因为他预定了他们的存在和运行。他对万有的认识都是完全的,也是即时的,因为他是上帝。他同时看到一切,每一个别的事物他都一览无余,而且明察秋毫之末。在此之外,对于上帝的知识形式,我们是无法臆测的。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诗139:6)
其次,上帝的知识的对象。在这一方面,人的知识与上帝的知识之间也是存在着无限的不同的。人所知道的寥寥无几,而且所知道的也只是表面上的,因为他缺乏那种揭开事物最深层最基本的实质的能力。“我们不过从昨日才有,一无所知。”(伯8:9)“看哪,这不过是上帝工作的些微,我们所听于他的是何等细微的声音,他大能的雷声谁能明透呢?”(伯26:14)
(1)相反,上帝认识他自己,而且是完美地认识。“—–除了上帝的灵,也没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2:11)
(2)上帝晓得他的全能,知道他能完全成就一切他想成就的。他想做的一切,他都会成就。我们可以称此为万有的可能性。在以下的经文中,主耶稣所指的就是这种可能性,“我告诉你们:上帝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太3:9)。这就是通常所说的scientam simplicis intelligentiae,即最朴素的或最基本的知识。
(3)上帝晓得万有,不管是现在存在的,还是将来存在的,在万有存在之前,他就已经认识他们了。这并不仅仅是在普遍性的角度而言,也关系到每个具体的事物或行动,仿佛都是独一无二的一样。一般称这种知识为scientia visionis,即异象性的知识,是指对将来出现或者现在存在的事物的感知。
上帝在圣经中清楚地证实,他对事物不仅具有普遍性的知识,也对每个具体的事物有个别性的认识。以下的经文讲的就是上帝对事物的普遍性的知识,“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徒15:18);“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3);“上帝—–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约一3:20)。以下经文则是关于上帝对具体事物的个别性认识,“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来4:13);“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10:30);“他数点星宿的数目,一一称它的名”(诗147:4)。
(1)事无巨细,主都一一观察,并一一晓得。他知道君王的心(箴21:1),注意到每个小麻雀的存在(太10:29)。
(2)不论善事恶事,他都晓得,“你将我们的罪孽摆在你面前,将我们的隐恶摆在你面光之中”(诗90:8)。
(3)主晓得一切隐秘的事,“惟有你知道世人的心”(王上8:39);“耶和华知道人的意念是虚妄的”(诗94:11);“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2:25)。
(4)主毫无谬误地晓得将来因着人发挥意志的自由而发生的一切事,因此也晓得与人有关的将要发生的一切。上帝晓得万事,因为他从永世就晓得他的一切作为,万有在他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原因如下:
首先,“一切”一词包含所有的东西,包括将来的所有事件,包括因人行使意志的自由而发生的一切。如果上帝并不晓得这些事件,他就对许多事情一无所知了。然而,事实上相反,他是无所不知的。
第二,人或起或卧,思想言语,这些都是自由意志的发挥,还有什么比这些事更经常发生,人更离不开呢?这一切主早就都知道了,甚至在人思考或说话之前他就晓得了。“—–我原知道你行事极其诡诈”(赛48:8;参考诗139:1-2);“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耶1:5);“以色列家啊,你们口中所说的,心里所想的,我都知道”(结11:5)。
第三,所有的预言都是如此,有些事件所指的是唯独借着人行使意志的自由才会出现的事,即使这样的事件,主也早已知道了。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整个的圣经就是范例。主耶稣亲自说,“如今事情还没有成就,我要先告诉你们,叫你们到事情成就的时候,可以信我是基督”(约13:19)。
第四,除了上帝做工之外,任何东西都不会存在,也不会发生。上帝借其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大能维系万有。没有上帝的合作,任何事物都不会运动,因此,一切都是根据他的预旨而发生的,或者是由上帝启动的,或者是由他允许的,他如此引导万事,成就他自己的旨意。所以,很显然,上帝对万有都预先知道。假如你牢记上帝是无所不知的,并且预定了一切将要发生的事,你就会更加清晰地晓得此事,减少思想的混乱。他的知识不是从现存事物和次要原因衍生的,与人的知识来源不同。请牢牢记住,上帝是万有的初因,从他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绝对确定的,虽然从次因的角度来看,仿佛是不确定的。从上帝的角度来看,是不存在偶然性的;只有从人的角度来看,才有偶然性的存在。因此,在界定人意志的自由时,我们切切不可认为它独立于上帝而运行,与上帝的意志等同,或者是作为中立性的实体而运作。所以,意志的自由与上帝的确定知识并不矛盾。上帝并不需要强制人怎样行,借着人任意性的选择,人成就了上帝所预定的事,而且上帝晓得他所预定的事必要成全。
圣经上记载上帝试验人,要知道他心中所想的如何,他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创22:12),在这种情况下,上帝是以人的方式向人说话。其实,他从永世就已经知道了。圣经上也曾记载,上帝等待人完成某一特定的职分,这也是上帝以人的方式说话。他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劝勉人,警告人:一定要晓得上帝在注视着他的行动;这并不是说上帝不知道将来要发生什么。
耶稣会人士和阿米念派分子,以及其他人,他们狂热地坚持人有自由意志,他们杜撰了scientiam mediam一词,即居间性知识,这种知识位于上帝绝对的、本然的、本质性的知识与意志性、异象性的知识之间。借着前者,上帝晓得万有的可能性;借着后者,上帝晓得万有的具体性、细节性的知识,这些都是上帝根据环境和事件而预定的。这样的意志处于与本质性知识和异象性知识相对的居间之境,是上帝由此而知彼的工具,即上帝借助诸因和环境所促发而晓得一件事。
他们把这种居间性知识界定为上帝的知识,上帝由此而晓得未来的事件,虽然仍被视为是不确定的,因为假定这些事件形成的方式都受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的影响,所以仍未决定。让我用假设的方式来加以说明。上帝展望人受造时处于完美的境地,但遭遇来自撒旦的试探,他能够预见到人在行使其自由意志的时候,会滥用上帝赐予的恩赐。上帝进一步展望,在人堕落之后,福音会传讲给他们,以各种方式切切地劝他们相信福音,并且是在人最顺服,注意力集中,有适当的准备的时候。如此,上帝就能够预见并预知谁会悔改、相信,并且持守到底,这样的推理过程也适用于天使或人类运用自由意志的其他场合。这种假设的愚拙从以下几个方面明显可见:
首先,假如上帝确实拥有这种居间性的知识,上帝对于人的行动的一切知识,就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只不过是设想罢了。即使引导人做出某种行动所需要的各种所能设想到的环境条件都具备了,就他们的意见来看,人仍然有自由做他们自己所愿意做的。他们推论说,人不会受某种必然性原因的局限,因此人到底会做什么,都是不确定的。结果,上帝对于人的这种行动的知识只能是偶然性的了。对于无所不知的上帝,我们千万不要沉溺于这种谬见之中!
其次,这种居间性的知识意味着对于人的自发的行动,上帝是无法控制的。不管是涉及到创造者,还是受造物,这样的设想都是荒谬的。关于未来,这种自发性的行动与上帝没有丝毫因果性的关系,对于他们而言,既没有上帝的预旨,也不会存在任何预旨的可能性。这样的行动是完完全全地从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而发出的,在这种情况下,上帝对于人的任何预定,都无法离开人的自由意志的干预,上帝反倒要依赖受造之物了。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上帝所有的预旨都要在使人高兴合作的条件下才能完成,没有别的途径。人就是自己的自由意志的主人,任何人都无法对他的自由意志加以局限,只有他自己才能做到。耶稣会和阿米念派的这种观点所蕴含的就是:上帝所预定的一切都是不确定的,因为人通过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能够改变上帝的预定。
上帝是人的意志性行动的主,他仅仅是环境的主宰仍然不够。环境支配人的意志活动,使某些事情或者发生,或者不发生,或者把某些事物置于特定的处境中。这些环境绝不能因为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而充满偶然性,那样环境就处于人的能力的主宰之下了,人就借着语言或身体,对与其他个体之人也相关的环境加以支配了。除了这种考虑之外,必须承认,这样的权能和主宰所涉及的知识是人发挥自由意志的环境和处境,而意志本身则不在这种权能和主宰之下。意志保持自由,独立于上帝之外,自己主宰自己,而不是顺服于上帝的主宰之下。虽然他们把意志及其自由的本源归于上帝,但他们仍然坚持在自由意志的行使上,人是自身的主人。因此,人既不依赖上帝,也不在上帝的支配之下。这就是主张上帝对万有具有某种居间性知识所必然得出的种种谬论。在得出这一结论之后,另外必须指出的是,把这种主张贯彻下去,上帝的知识只是与发生在人周围的环境有关系了;这对人的意志又有影响。因而导致某种事件的发生,与上帝因此而确立的预旨相应。这样的推论改变了上帝与人的本性,把受造物从上帝的主宰范围内挪走了。既然这种主张毫无意义,我们的结论就是,主张有居间性的知识存在,是一个谬论。
异议1:在《撒母耳记上》第23章11至12节,主对大卫的问题回答说,“扫罗必下来”,而且基伊拉人“必将你交出来”。这并不是按照上帝的预旨,尽管对于人自由意志的行使,上帝借助他居间性的干预,晓得所要发生的事。
回答:这并不是对未来事件的预告,而是对眼前现实的启示。从人类的角度来看,这一现实还没有发生。既然上帝没有预定这一事件,因此他知道这是不会发生的。大卫向上帝询问他所不知道的事,好决定自己的去留。上帝向他启示,扫罗会到基伊拉来,而基伊拉之人的心并不向着他;因此,当扫罗来的时候,他们就会决定把大卫交出来。扫罗早已作好了来犯的准备,而基伊拉之人的心早已背离了大卫。上帝把这一事实向大卫显明,从人的角度来看,大卫会得出结论,走为上计。既然上帝早已预定了此事的最终结果,他也预定了达成这一结果的工具。因此,假如从事情的结局来看这段经文,当得出的结论是:上帝对事件最终结果的知识来自他本质性的无所不知。上帝的知识是奇异的,是全面的,因此,每种可能性他都晓得,并不靠那种想象性的居间性知识,根据人的活动来预定所要发生的事,结果才会这样。
异议2:“—–你若还以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赐给你”(撒下12:8);“甚愿我的民肯听从我,以色列肯行我的道,我便速速治服他们的仇敌,反手攻击他们的敌人”(诗81:13-14)。至于大卫和以色列人将怎样行,上帝早已预见到了,因此,即使上帝没有预定,事情的发生与否仍会照旧进行。所以,此类居间性知识是确实存在的。
回答:对于敬虔的行为,上帝作出了有条件的应许,这是他自己的美意。敬虔生活的人就会得到这些应许,不敬虔的人就不会得到。上帝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应许,是为了激励人行动,人也默认、承认这是自己的本分。然而,是否顺服这样的劝勉,则有赖于上帝所赐予的恩典,而这恩典的赐予则是完全由上帝的预旨决定的。大卫和以色列并没有完成必需的条件,因此应许就没有成全在他们身上。上帝预定大卫不会得到赐给他的范围之外的东西,他也不会把以色列人从仇敌手中救拔出来。因为这一预定,上帝知道他们不会得到在他们已经得到的福分之外的福分。这是根据上帝自己的预旨而定的,而不是根据他们的行为而作出的反应。上帝晓得一切有条件的应许的结果,是借着他的预旨,而不是因为人对其自由意志的行使。
异议3:“神人向他发怒,说:‘应当击打五六次,就能攻打亚兰人,直到灭尽。现在只能打败亚兰人三次。’”(王下13:19)打败亚兰人的次数有赖于击打地面的次数。从一个事件,上帝导出了另一个事件,这显然不是他已经预定的。
回答:此处丝毫没有谈及居间性知识。击打地面和打败亚兰人到底有什么关系呢?上帝已经向以利沙显明,以色列的君王约阿施用他的箭击打地面多少次,他就会打败亚兰人多少次。他之所以击打地面三次,是按照上帝的安排,因为上帝已经预定约阿施将会三次击败亚兰人。那时亚兰人是上帝子民的仇敌,先知以利沙的愿望是把亚兰人彻底消灭,他对约阿施发怒,因为约阿施并没有击打地面五次或六次。这并不是说,最终的结果要依赖于约阿施击打地面的次数。先知以利沙并不晓得上帝的计划,他所得到的只是一个一般性的启示,既亚兰人将会被打败,而打败的次数则由主借着约阿施击打地面的次数显明。因此,先知只是希望约阿施多几次击打地面,这样亚兰人被击败的次数也许会超过三次。
异议4:“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回答:此处讲话的方式用的是夸张手法,并不是结论性的,是用夸大的方法来强调某一事实,以下的经文也是如此:“我告诉你们:若是他们闭口不说,这些石头必要呼叫起来。”(路19:40)基督仿佛是在说:“推罗和西顿的居民并不像你这样心硬。”此处所传达的意思不过是:无所不知的上帝承认他们没有归正的可能性。
既然上帝的无所不知延及过去、现在和未来,万有在他的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我们所面对的就是这样的一位上帝,那些不敬畏上帝的人该当何等地恐惧战兢啊!因为:
(1)上帝晓得你的心,晓得你的灵命状况。里面隐藏的,他晓得;从中发出的,他也晓得。他知道你的心思意念,各样的幻想,种种的思虑,无论是在习惯性的罪上,还是在一时自发的罪上,他都晓得。他晓得你的行为的所有动机,不管你最终是为了自己,想把自己的思路贯彻下去,还是要害你的邻居。你对邻居所积蓄的仇恨和蔑视,你愤怒的情绪,你因邻居发达而生的妒恨,他都晓得。总之,在你心中所发生的一切,哪怕你自己还没有分辨出来,还没有意识到,上帝都已经确确实实地知道了。
(2)上帝晓得我们不道德的意象、充满淫色的眼睛、放荡无耻的话语、隐而未显的淫乱、污秽、不道德的行为,在此类行为中你所交接的人,他都知道。
(3)上帝晓得你不公平的行为、欺诈性的生意、各种试图霸占他人财产的诡计、不诚实的账目、怠惰,以及其他盗窃性的行为。
(4)上帝晓得你所传的闲话、对他人的诽谤、对别人人格的诬蔑,也晓得你听闻传讲此类事情时的欣喜。
(5)上帝晓得你的骄傲、炫耀式的行为、在镜子前翘首弄姿,也晓得你自己是如何地自我感觉良好。
(6)上帝晓得你留恋舞场、狂欢作乐、赌博玩牌。
(7)他晓得你的假冒为善,无论是在教会内外。
要注意:
(1)上面所提到的事项,上帝都有精确的记录,比那些一直在你身边,拿着钢笔墨水,记录你的思想、话语、行为,何地、何时、何日、何月发生的人,记录得还清楚。有记念册在他的面前,记录选民的作为(玛3:16),同样,在上帝面前,那些恶人的罪孽也被记录下来。既然如此,你该当如何地警醒啊!
(2)要知道,将来有一天这记录的书卷会在你面前打开,你会根据上面所记录的接受审判(启20:12)。要牢记,将来有一天,上帝肯定会把这些事情都摆在你的眼前。
(3)请考虑,这是确定无疑的:上帝是天地万物的公义审判者,他要理清一切的罪债,他要按真理施行审判,为你的罪孽而惩罚你(诗7:12-13,50:21)。假如你不认罪悔改,在末日的时候,他不仅要向你宣告违背律法所导致的咒诅,“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太25:41),还要把你投掷到硫磺火湖里,永永远远地在那里燃烧。目前,你所关心的并不是上帝是否看得见你的作为,只要别人看不见就好了,但是,当主耶稣以审判者的形象显现的时候,他要把你召到他的审判宝座前,要用他那烈焰一般的眼睛审查你,那将是何等的可怕啊!那一天将是何等令人惊恐的日子啊!“他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他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玛3:2);“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玛4:1)。
因此,趁着还有今日,现在就快快悔改吧。愿你现在就惧怕上帝那洞察一切的眼睛,那一日来临的时候,你就不会在他那燃烧着烈焰的眼睛前恐惧战兢了。
假如你已经托庇在主耶稣里,选择他为你的中保,借着信心接纳他,在他里面找寻你一切的盼望和安慰,敬畏他,侍奉他,上帝的无所不知将是你何等的安慰啊,因为:
(1)他晓得你内心对他的真诚,晓得你渴慕蒙他悦纳的愿望。“耶和华的眼目遍察全地,要显大能帮助向他心存诚实的人”(代下16:9);“行事完全的,为他所喜悦”(箴11:20);“耶和华知道完全人的日子”(诗37:18)。
(2)主晓得你在隐秘处的虔敬之行,你的祷告、恳求、信心的争战、叹息、流泪、对他的依恋、读经、默想、圣洁的意念、对上帝的敬畏、虔诚的行为。他见到那位读经的太监(徒8:28-29),见到了祷告的保罗(徒9:11)。“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他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诗34:15);“凡求告耶和华的,就是诚心求告他的,耶和华便与他们相近”(诗145:18)。
(3)主晓得你隐秘的挣扎,你内心与不信的争战,也晓得你灵性的忧虑。“主啊,我的心愿都在你面前,我的叹息不向你隐瞒”(诗38:9);“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赛57:15);“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诗34:18)。
(4)主晓得你身体的需要,晓得你的困境、贫穷和苦难。他知道撒勒法的寡妇的需要,就为她预备供应(王上17),他也知道另一个寡妇的需要(王下4)。他看见了正在处于痛苦中的夏甲(创16:13),也看见了身在埃及的以色列人所遭遇的患难。“耶和华说:‘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他们因受督工的辖制所发的哀声,我也听见了。我原知道他们的痛苦’”(出3:7);“我几次流离,你都记数。求你把我的眼泪装在你的皮袋里。这不都记在你册子上吗?”(诗56:8)
(5)当人诬蔑你、诽谤你的时候,主晓得你的无辜。但愿这能使你得安慰,“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上帝坦然无惧了”(约一3:21);“我们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见证我们凭着上帝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不靠人的聪明,乃靠上帝的恩惠”(林后1:12)。上帝是无所不知的上帝,他不仅是从外部注意到信徒所经历的困苦,更是以怜悯之心眷顾他们,并在他自己的美意所定的时候帮助他们,这对信徒是何等大的安慰啊!
既然上帝是无所不知的,既然他注意到每个事物、每个行为,这应当激发我们如此行:
首先,就如以斯拉一样,想到主晓得你一切罪恶的灵命状态,见到了你所有的罪行,就要为此而感到羞愧。“我的上帝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上帝仰面。”(拉9:6)就像那个税吏一样站得远远的,以拳捶胸,“连举目望天也不敢”(路18:13)。
第二,当你行走在上帝和世人面前的时候,要注意你心中所有的傲慢和骄傲之情。所以,行事为人要寻求谦卑,因为主晓得你是何等的可鄙可憎,主晓得你没有任何值得骄傲的东西。“上帝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
第三,把你的一切愿望或惧怕都交托在主的手中。“你已经观看,因为奸恶毒害,你都看见了,为要以手施行报应。”(诗10:14)
第四,不断地坦率认罪,不要像亚当那样隐瞒,因为无论如何,主都是晓得的。“你将我们的罪孽摆在你面前,将我们的隐恶摆在你面光之中。”(诗90:8)
第五,敬畏主,一旦感到有罪浮现,哪怕是些微的罪,也要心中不安,因为主见到了你。你是在上帝的面前犯这罪,你的罪行是何等地加重啊!谁敢在人的面前公然犯奸淫呢?谁敢在上帝的眼前犯罪呢?“她们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见便将她们除掉”(结16:50);“你虽用碱、多用肥皂洗濯,你罪孽的痕迹仍然在我面前显出”(耶2:22)。
第六,上帝看见你,就让这一景象在你的一生中始终伴随你,促使你在他的面前行事公义,为人谦卑。这就是上帝的要求。“—–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17:1);“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箴3:6);“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诗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