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提摩太前书-利斐特

当代应用

监督(或长老)的牧者角色今日我们倾向用一种经营的心态来评估领导才能。因此,长老的职分可以看作是一种成就、奖赏,或是晋升的机会。我们很容易就假设长老的职责跟那些公司董事的一样。这样使得长老会议基本上被看作是决策的时间,有执行人员(总经理,而牧者或许被这样看待)去执行董事会的指示。在这样的情景底下,可能使长老认为教牧关顾是不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那是属于牧者的职责。

那是一个既普遍又严重的错误观念。保罗在使徒行传二十章28节对以弗所长老的指示(“牧养”),以及彼得在彼得前书五章2节对长老的训示(“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中,将这错误观念纠正过来。牧养的榜样(诗篇二十三篇和约翰福音十章的好牧人和彼得前书五章4节的“牧长”)也可纠正这错误。由于今日教会采用新的组织模式,“牧者”或许越来越少亲自参与会众中个人需要的工作,教牧关怀这本应当是长老属灵领导的职分,进一步远离教会的领导层。因此,长老的教牧事奉工作在今天深具重要性和决定性。

这情况引发的问题是,究竟我们是否需要一个称作“长老团”的正式组织来执行跟新约中的长老相同的职责。当然,不同宗派多年来对不同职位的领导人有不同的名称,而且对于教会内牧师的职位究竟是否等同长老职位,看法各异。有些大教会把教牧同工和“平信徒”领袖组织成一个领导议会(或许包括女性),当中只有一些成员负责属于较传统的长老事工,而其他人则专注于探访、敬拜和音乐、传福音、执行纪律等等。可以说,这样的领导层,较能有效地照顾到当代很多教会一般常有的责任。

两项矛盾——在教会历史上其中一项矛盾,就是圣经中为了促进合一(至少是部分理由)而定下的规条,却有时适得其反。例如圣餐中的饼,除了主要的意思之外,还象征着信徒合一的身体,可是却成了异议和分裂的理由。洗礼也是一样。长老也不例外,他们的职责包括使羊安全地聚在一起。不幸的是,各个宗派在教会管理的形式上各不兼容。教会也因女长老的课题分裂。

另一项可以严重地影响个别教会的矛盾,是那些领导的人,他们应当是正直之士,献身于培育羊群,有时候却支配他们,并且破坏另一些有属灵恩赐的人的志气。权力主义的领袖在一些家庭教会运动中,甚至一些庞大教会中,在各种大小型的教会中造成严重破坏。在整个教会历史中,有些宗派间的分裂和分歧是由于领袖缺乏提摩太前书三章中,陈述得如此清楚的素质。震惊教会的丑闻发生的原因,可能是因对于婚姻背信、发脾气、争吵和贪心等等行为的警戒充耳不闻。人很容易因权力而冲昏了头脑,以至于对那些连“一般”信徒都要遵守的道德情操也视若无睹。

是否有一个明确有圣经根据的秩序?——哪一种教会秩序最能代表圣经的教导和例子?多少世纪以来,教会领袖一直渴望能够加以确定。所得的结果,从漠不关心或勉强满意自己宗派的做法,到无休止的探索和试验都有。随着新的教会不断成立,每一项新的宣教事工都与这个问题纠缠挣扎。对于20世纪末有如雨后春笋般成长的独立教会,情形也是如此。瞎子摸象这个熟悉的例子,就是各个瞎子尝试凭他们触摸到大象的不同部分来凑合成大象的模样,可以应用在我们的情况上,我们也是仅凭着那些触及有关课题的几处经文的“感觉”,来决定新约教会的结构。我们必须找出新约教会一般拥有的相同特点,并且认识到这些特点容许个别的差异。

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强调神的灵自由地把恩赐分给属主的人,所以这段经文没有处理教会管理结构这课题,自然也没有排除教会需要有管理的结构。当我们留意那些针对这课题的经文时,我们看见以长老为领袖的领导模式。记得保罗和巴拿巴重返他们的教会去设立长老吗(徒十四23)?在保罗最后一次前赴耶路撒冷之前,他在特罗亚与来自以弗所的长老会面(二十13-38)。提多书一章5节显示,要等到设立了长老之后,教会才算适当地建立起来。在使徒行传六章3至6节,群众选出领袖来处理财政,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五章4至5节指导全体会众作决定,但这不表示没有个人领导的余地(我们在使徒行传十五章13至21节的耶路撒冷大会中看到有个人的领导)。

多人领导——根据这些经文可以作如此结论:初期教会通常是由多人领导的。无疑地,一个拥有数个家庭教会的城市中,每个家庭教会可能有一个主要的领导人,但同时在这个城市内的多位长老共同领导之下运作,这在当时是很普遍的事。可是,在这里谈论结构和管理的问题则太广泛,这也不是提摩太前书三章的主题。在新约圣经中,没有任何一处地方对教会结构提供一分完整的手册。这里的重点在于作长老的条件,而按照以弗所教会的处境来看,这些条件的主要成分就是基督徒的品格。

道德领导人——在美国,人们似乎从60年代的放任主义转型到新的道德标准(特别是对公职人员)问责制(accountability),这显著的社会变迁,将是20世纪结束的标志。在军队中出现了几个惹人注目的例子,甚至连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的委任也曾经一度成为道德议题。公众似乎要求他们所选出的官员的道德水准比他们对本身的要求更高。然而,多年前对克林顿总统在道德上犯错的宽容,表明今天的公众认为领袖的道德生活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

提摩太前书三章1至13节制定了行为的标准,虽然跟所有基督徒应参照的生活准则没有两样,但在长老和执事身上的监管则较严格。除了那些有关道德、家庭责任,以及社群中的声誉外,惟一的资格是那些关系到教导和教义的事。长老应当“善于教导”(2节),而执事必须“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9节)。但这些要求也是和道德行为的要求并列,不是分割的,所以执事们不单要明白真道,更要“存清洁的良心”持守它(参一5、19)。

设立监督——鉴于这些要求的条件,教会怎能决定何人应当出任监督或长老呢?倘若主要的资格是用他在商场上的成就,以及有说服力的公开演说所表现出来的领袖才能来衡量,事情就易办了,因为这些素质是显而易见的。的确,有许多教会的长老和执事是因为这些杰出的表现而被选。可是,属灵和道德的特质本身并不明显,教会应该怎样去寻找那些拥有这些特质的人选呢?

我知道有一家教会试图避免目前流行的选举所带来的弊病,采用以下的方法去强调识别神所认可的人选的重要性。在举行周年大会前的礼拜天,讲道是集中在讲述教会中领袖的本质,以及神拣选哪一类人从事该项领导工作;长老和执事应有的素质都清楚列明。当会众出席周年大会时,他们拿到的是一张很特别的选票。在其上的是教牧书信对长老和执事要求的话,并要求会众思考哪一些人符合这些条件,即他们的生命是反映出提摩太前书三章和提多书一章的价值观。

会众在选答以下三个问题的时候,将会从那些被认为是拥有上述特质的人里面选出他们认为理想的人选。第一个问题是(尽我所能记得):“谁出任长老最能令你敬重而跟随和听从的呢?”下一道问题是:“你向谁学习神的道?谁曾私下或公开教导你圣经和教义?”最后一道问题是:“假如在你的属灵生命中需要辅导,你会向谁求助?谁曾以牧养的方式服事你?”不同的问题,可以相应填上不同的名字。

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它把重点放在长老的生活和职事上,多于放在广受欢迎的知名教会人物上。这样做也有助于避免只挑选自己的朋友。我刚提及的这间教会,在经过这样的选举之后,结果令人惊喜。当然,没有任何一种选举步骤可以适合所有的教会。无可避免地,当教会成长时,人们越来越难知道谁可以胜任长老的职责。

刚才提及的同一间教会,在其发展历史的后来阶段,从两方面来回应这后一问题。当周年大会将届,会众受邀把他们的提名寄给长老们,长老们会考虑这些名单,加上他们本身的提议,然后向会众公布“候选人名单”。在会众回应之后,一旦有人没有选中作长老,却有可观的人数提他的名,那人会经众长老面试,如果觉得他有潜质作长老,就邀请他参加长老会议一年,作“实习长老”(当会议有机密的事项要讨论时,他们将退席)。到了下一届周年大会,那位具有恩赐的人的声誉通常都足以赢得大部分会众的支持。这种做法可避免一些问题,就是一旦提名受到大会接纳,在审查一些资历有问题的人的时候,可能令被提名者和提名人难堪。

当然,这个系统并不是完美无瑕,须要进一步的改良,可是却值得提出来,以带给我们一些想法,帮助我们在这神圣的选举中,辨认出哪些人是神所拣选的长老,以减免在政治手段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危害。执事的选举也可按照修改过的程序进行。

离婚的人可以当监督或长老吗?——在尝试把这段经文有关长老的部分应用在今天的教会时,离婚后再婚所引起的关注,远远超过丧偶后再婚的问题。以下所列出的是不同的立场,可见其间的差距甚大:(1)一个离过婚的人,即使他没有再婚,也不能当长老,因为离婚表示他在人际关系上某方面的失败;(2)那些离婚后再婚的人,不再有资格任长老,原因十分简单,因为他们结婚多过一次。如果有关人士的前妻或前夫保持单身,持这种意见的人士立场会更强硬;(3)如果这个人是在信主前离婚,他有可能成为长老;(4)如果离婚的错处在于前妻或前夫,特别是对方犯了奸淫,或涉及虐待或变态的行为,这人有可能成为长老;(5)只有在这人竭尽全力试图复合,这人才有可能成为长老;(6)离婚本身不能作为一个人成为长老的障碍;(7)那些离婚后又再婚的人仍可以作长老,因为神赦免和医治他,或许正因为这等人曾有这样的经历,能够有效地辅导别人。

这个课题太过复杂,要在这里作出整全和可靠的处理实在不可能,但以下的观察或许会有些帮助:

(1)一方面,归信带来改变,因为他在神的眼中是个新人。另一方面,婚姻属于社会关系,而不仅是基督徒的关系,因而,这人纵然更新了,但情况并没有改变,有一个或两个家庭会继续受到不利的影响。

(2)一方面,即使获提名的长老是归信了,并且主要的问题是出在前任配偶的身上,离婚或许表明他有某些个人的缺点,缺乏智慧,或其他需要辅导和医治的品性。另一方面,这些考虑的因素应当应用在任何长老候选人身上,因为避得开离婚问题,并不能担保那个人本身,婚姻和家庭都是健康的。

(3)在今天复杂的社会里,通常不容易断定谁是谁非,而前任配偶的状况有时候又难以理解。如果问题不只是前任配偶是否已经再婚,而是与另一者有关系,那整件事就显得疑云重重。

(4)究竟哪个才是理想的长老人选:一个拥有美满的婚姻,并且是个突出的榜样的人?或一个有一段不美满的婚姻经历,甚至问题出自他以前的罪,因此能够认同和帮助其他有类似烦恼的人?

我们可能在这样的事上墨守成规,而且没有谁愿意在释经书中对教会内部的决定制定法规。但最少可以这样建议:身为长老的准则是“无可指责”,这肯定是指他目前的生活。保罗述及他从前犯的罪已蒙赦免,因此他可以成为使徒。然而,离婚和再婚有时会产生连锁的反应,会妨碍长老的见证和工作。在考虑这样一个人能否作长老之前,有些事情需要先加以澄清。一个经历了犯罪和赦免、离婚和再婚的长老,实际上可能是个更有智慧和善解人意的辅导员。但话说回来,也不一定要作为长老才能提供辅导。

到底一个人是否离过婚不是主要的问题。问题在于这个人目前的生命以及他对家庭的关顾,是否展现出基督教的信仰。需要一提的是,有时候,当一个人的人生已经太复杂,他实不应出任长老一职,而应从事其他的事奉。然而,若一个人确实因为前任配偶的缘故而导致离婚,从中熬过来了——特别这事是在信主前,这样一个虔诚人的见证,可以成为神恩典的有力证据。

另一个问题:究竟一个没有结过婚的人可不可以成为长老。由于新约时代,长老大概都是由已婚男士担任,所以,要求长老条件的措词反映了当时现实的状况是不足为奇的。事实上,一个从未结过婚的人会在辅导上缺乏一些很宝贵的经验,但那人通过独身或许展现出一种令人钦佩的自律素质。单身不应成为出任长老职分的障碍。经文并没有作出这样的论述,而是处理品格和性关系的贞洁。

儿女——若长老候选人的儿女不但不信主,并且悖逆无礼的话,这问题实在不易解决。这令人猜测该候选人在教养儿女时是否出了差错,从而令他失去管理教会的资格。父母不一定需要对儿女尚未成为基督徒负责任;那是个人的决定,不是父母能控制得了的。然而,身为父母的,可能表现出不公平与不一致,以致儿女却步反感,不愿接受同一个信仰。今日的家庭关系如此复杂,像父母侵犯子女的例子,或患有“记忆错误综合症”(false memory syndrome)的人,自称在童年时受到父母虐待的个案,令人更加难以决定应该同情有关的长老候选人还是不接纳他。再次申明,长老受到儿女和社群的尊敬是很重要的。

今天拥有善于教导的长老的重要性——后现代主义的本质和影响,进一步加强了长老所要具备的条件的重要性。当基督教真理的陈述(甚至对信仰护教式的答辩),不再获得今日“异教徒”的回应,那些代表教会的人在他们的生命中展示真实的信仰就更加显得举足轻重了。我们身为基督徒,知道真理是重要的,知道圣经包含了救赎的福音,可是,要将之传达至我们的世界,我们必须通过其在我们的生活中所产生的果效来证明其真确性。

近几十年来,牧师的丑闻以及媒体宣传对抗“福音真理”的批判性看法,使这需要变得格外重要。长老需要通过更加勤奋地研读神的话及其教义,通过磨练他们的教导技巧,通过明白时局,通过将真理应用在生活上和教导中,来明白和回应这些处境。现在单单由牧师和教授来谈论这些问题已不足够(倘若曾经足够)。其他人,尤其是那些负责照管教会的人,需要用他们的心思、意念和生命来活在现今这世代。

基于近代所谓的自由主义和福音派的冲突,或1900年代初现代主义者和基要主义者的对抗,我们可能认为今日那些教义不纯正的人,比从前更难逃过人们的质问。我们还有一批既卓越又神学纯正的神学院,它们拥有优良训练的讲师和男女校友,足能够辨认和处理异端问题。然而,教会仍旧有可能因为减少教义讲道的质与量,到了一个地步,导致会众不能有知识地处理教义课题。因此,长老接受良好教导、警醒和“善于教导”是当前急务。

要保持公正评估今日福音派圈子的各种潮流,长老也责无旁贷。即使在福音派的圈子之中,有些重要教义的分歧也在日渐扩大。虽然我们希望牧师对这些情况了如指掌,但事实并非如此。神学上警觉性高的牧师应当要确保长老也是如此,纵然没有接受正式神学教育,至少也接受了良好的基本神学和圣经知识的教导。

与此同时,由于制造舆论的个别基督徒,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出版刊物和各种其他媒体,或许在他们的专长以外的课题上获得知名度,并被视为权威人士,因此,长老必须察觉会众在教会以外所受到的影响。这些制造舆论者更可能盗用地方教会在教义上的权柄。他们也可以不公正地贬低那些跟他们意见不同的领袖之声誉,即使所涉及的问题并不是基本的教义,还是会破坏那些领袖的事工。近年来,不同领域的课题,诸如政治见解、妇女事工、圣经翻译,以及教会音乐等,都有公开的讨论,有时候在缺乏足够的知识下导致分歧。长老可以保护神的羊群,避免蒙受这等破坏性的影响和异端的攻击。

今天,教牧书信给予我们的信息,不单是辨认某种异端,不论是处理荒渺无凭的话语或无穷的家谱,或误用律法,或其他偏差,同时更是——或许在某些情况底下更加重要——提供一个妥善处理偏差的方法。在继续研究教牧书信时,我们将越来越清楚地看见纯正的教师怎样对抗异端,和对抗何种异端,两者同样是我们注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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