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磐石之上
十三、罪势的瓦解
约翰一书对一个人从不信到相信这一过程,作了个很重要的见解,用约翰的话来说,就是「一个从上帝而生的过程」。约翰提出了被上帝所生的概念后,继续发挥下去,他说:「凡是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为上帝的生命在他里面;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从上帝生的。」(约一3:9)。这是一句非常令人震惊的话。但若我们能感受到约翰这话的份量,我们就会认识到,他想极力强调的就是这新生命在本质上的改变,这新生命对自己和对罪有了新的定位,有新生命的人是不会继续不断地犯罪的。的确如此,从某一个角度来讲,他是不可能继续犯罪的。
约翰这话是很难理解的,当代解经家也例举出多种的诠释,但种种解释都有一个共同的重点:新生命使人彻底切断与罪的牵连。虽然罪的性质在人信主前和信主后没有什么分别,但罪的地位则大大改变了。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而这改变又有什么象征呢?我们在本章后面会详细讨论,目前我们先来探讨一下大家思想里回悬着的问题:「新约圣经所要强调的,当然就是那在信徒生命中持久的、与罪争战的重要性,还会有别的吗?」
有关信徒灵命成长,传统的教导的确是很正确的:成功是没有捷径、要付出代价的。但每个时代,总是会有些人出来建议什么特别的途径,新的经验,新的公式或新的教导,叫人可以马上达到某些成果,或把人提升到某种属灵新境界里去。莱尔(J.C.Ryle)正因为鉴于这种现象,才促使他写下他那本脍炙人口的名著《圣洁》(Holiness)。在书中他写道:
当有人听到别人言之凿凿地提出「因信或因舍己委身可以成圣」时,自己也宣称领受到了「这样的祝福」,或找到了「更高境界的生命」,然而他的家人或朋友则看不出他日常言行脾性有什么更圣洁的表现,这对于基督的名会造成极大损害。我们必须紧记,真正的圣洁不仅停留于内在的感官和表面的印象层面,成圣不只是眼泪、悲叹、身体的兴奋、加速的心跳、对某传道人的狂热拥戴,或对所属宗派大发热心,或随时作好作好准备与异见份子针锋相对等外在的表现。圣洁是「基督形象」的表彰,是别人能从我们私下的生活,日常的习惯,我们的品格,我们的言行中观察得到的。
我们不能不同意莱尔的这番话,并且要为一切成圣生命的速成法大大哀叹。然而,与此同时,如果我们就此认为成圣只能是一个漫长的、艰难的、与罪搏斗的苦战,好像鲜有基督徒可以在世成功地活出信仰的生命,(或就算有,也不过是早些世纪的圣徒罢了),那么我们对新约的理解也是有偏差的。我们指出一种错谬的危险性时,却不可让自己掉进另一个极端里。其实,圣经有关成圣的教导是,这是一个过程,而在这过程前后有两个危机。到了我们与基督一同得荣耀,我们改变形象时,还会有一个危机(林前15:51,52)。这危机现在还未到来,但根据新约圣经,我们有一个最基本的危机,这危机在基督徒踏入天国之门的那一刻就已经历到了。如果说对明白成圣之道或圣洁生活有什么「秘诀」的话,这想法就是了。保罗教训中有几点都支持这种说法:
(A)在新约圣经里,每一个基督徒都是「圣徒」,是「圣洁的族类」。这话不是渐进式,迈向圣洁的意思,相反,它指的是一个现今已经享有的地位。
(B)新约圣经中有某些经文,除非把成圣看作是过去已成就的经验,否则是很难理解的。哥林多前书6:11保罗对信徒的评语是这样的:「但现在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靠着我们上帝的灵,都已经洁净了,圣洁了,称义了!」所有的动词都是过去时态的,并且所讲的秩序跟平常我们所想的也刚好倒置过来。我们以为保罗大致会说:「称义了,圣洁了」为什么秩序会倒置了呢?这个秩序反映出保罗神学中的一个重要真理,也就是说,成圣并非在称义之后,而是在此之前。保罗在使徒行传20:32中,也作了类似的用法,他称信徒为:「所有成圣的人」。彼得在彼得前书中也用了同样叫人讶异的倒置秩序,他说他们是:「照着父上帝的预知蒙拣选,借着圣灵得成圣洁,因而顺服,并且被耶稣基督的血洒过的人。」(彼前1:2)。对基督的顺服总不会先于圣灵使人成圣吧!一般来说,是的。但彼得在此所暗指的是基督徒信仰历程一开始那一刻的成圣。
彼得的这个思想只停留在萌芽阶段,保罗则在探讨信徒与主联合、与罪脱钩的重要性上,将这个思想全面发挥。每每当新约圣经提到与基督的死联合时,总会指出他的死对于他与罪之间的关系,以及我们与罪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在我们以下要详细查看的歌罗西书2:20-3:14;加拉太书2:20,特别是罗马书6:1-14,所讲的就是这个中心思想,这思想乃为信徒的新地位与罪之间的关系,作了最明显、最详细的描述。
向罪死
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我们可以常在罪中,叫恩典增多么?绝对不可!我们向罪死了的人,怎么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 (罗马书6:1-2)
保罗写罗马书写到这里,主要是在讲称义这个主题。他提出这样的质问,是要反驳那些人的指控,说称义的教导在鼓励人随便过信徒生活,他们以为反正不敬虔的人也能称义嘛,况且保罗在罗5:20甚至把上帝的恩典扩大到一个地步,说过犯在哪里越显多(即先是亚当,继而扩至全人类),恩典就更加增多了。但是,这样的教导招来强烈的抨击:如果真是如此的话,岂不表示我们犯的罪越多,上帝的恩典就彰显得越大吗?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尽管随心所欲让上帝有更多机会施恩好了,怎么还会是惹他的怒气了。
保罗以上的辩驳就是针对这种质疑所作出的回应。他对这种思想竭力作出反驳,因为这种思想是对真理极为严重的曲解。他辩解道,叫我们称义的恩,同样是叫我们成圣的恩,也就是说,藉称义把我们带到基督里与他契合的恩,也就是叫我们与基督联合、「向罪死」(第2节)的恩。我们既然向罪死了,我们就不能仍然活在罪中。
保罗这个论证的焦点就在这几个字上:「我们向罪死了的人」(罗6:2)。保罗在原文所用的这个代名词有这样的意味,即「我们这些已经属—–类别的人」,它要强调的是这个主体的某项主要特性有时在英文里,当我们对某人极度惊讶时,我们会说:怎么会是你呢?怎么谁都不是,偏偏会是你呢?我怎么也料不到会是你呀——怎么会是你嘛—–?我们这样说就跟保罗在这里用这个代名词的用法一样的。这种表述就是要点出一种不协调的现象:这人的人格、身份、与他人的关系—–和他所干出来的事,是不相称的。正因为基督徒是基督徒,有基督徒的身份和性情,因此不能继续不断地犯罪。若继续以罪为伍,就有违他的身份。约翰讲的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不能犯罪,因为我们身份已不同了,我们是有上帝性情之种籽内植于心中的人。而在罗马书6章,保罗的论点则是:我们不能继续犯罪,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是属于那种已经向罪死了的族群。
保罗在往后几节经文中,就谈到我们「在他(基督)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罗6:5),更详尽地演译了这方面的论点。他在那里所用的字,其字面意思就是:「与生俱来的」,「生来固有的」,「先天性」。即表示基督的死已经在我们重生的那一刻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份了,因此在我们里面有这死的本质。当上帝的大能将属天的生命赐给我们的那一天,我们和罪的关系就顿时彻底调整了。但可悲的是,我们却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也没有根据这一事实渡过每日的生活。
保罗的论证
来到这里,我们必须详细分析保罗在罗马书六章中提到基督徒「向罪死」的概念。这是一个伟大的真理,是极具释放力的。这也是为什么多年来有关这方面的著作已经堆积如山了。我还记得在我年青的时候,当读到一些这方面的传记和喻道故事,心里非常激动。但是,在读完之后常常觉得,兴奋过后,自己好像走进了十里云雾,因为这些故事和经历,并不是建基在对圣经努力钻研后所得的知识上,因此,我找不到稳固的基础来衡量或支持我个人的经验。或许要完全了解真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掌握保罗有关的教导,当我们对真理充份掌握之后,真理就自然会掌管我们的心了。
保罗教导的中心思想是,基督徒在基督里向罪死了,并且向上帝复生出一个新的生命。保罗在以下的各段经文中,提出了这新生命的三个阶段:
(A)我们向罪的死是借着与基督联合而达成的
难道你们不晓得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么?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与他同葬,为的是要我们过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 (罗马书6:3-5)
保罗把论点放在信徒的受洗之上,他们是受洗归入基督的(第3节,无论所指的是圣灵的洗或是象征性的水礼,结论都一样。)他们既然是受洗归入基督,他们就归入了一个死而复活的基督,因此,他们也就等于受洗归入了他的死和他的复活。正如基督的死为他赢来了一个崭新的、复活的、向上帝而活的生命,与他联合的信徒,他们的生命也是如此。
保罗论述的第一点乃是:那些与基督一同死、一同复活、有新生命样式的人,不能仍旧不断地活在罪中,若仍旧活在罪中,就等于否定了他的新生命(我们是那种已经向罪死了的族群)。
(B)我们与基督联合牵涉到对「旧人」的治死
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丧失机能,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死了的人已经脱离罪了。(罗马书6:6-7)
保罗论述的第二点乃是:我们既然从罪中获得释放,我们就不能继续活得像似仍旧受制于罪的权势之下。
但保罗阐述这一点的方式并且欲藉此带出的要点,是值得我们仔细查究的。因为我们注意到保罗用了多种不寻常的表达方式,接着就告诉我们,我们已是从罪中得释放的人了。他的这番话实在需要好好解释。
「旧人」指的是我们与基督联合之前的那个「己」,英文New English Bible用的词是:「那从前的我」(the man we once were)。不但如此,保罗的意思很可能是「从前在亚当里的我」。他在前面已经详述过这个论点了(罗5:12-21)。当我们来到基督这里,我们被接纳与他合一了,那个「旧人」也就与基督一同被钉、死去了。
「罪身」应该被理解成我们现时居住其中的这个身体,而这身体犹如被罪用来驱使奴役的一辆汽车,它具有罪恶权势的特征。这「罪身」已经「丧失机能」,或作已经「灭绝」(新译本,和合本)。保罗不是说内心的罪意已经灭绝,而是说罪的地位和权势已经因基督的缘故完全摧毁了。从前罪是坐在宝座上掌王权的(参罗5:21),如今,虽然它仍然会出现,但它已经从宝座上被拉下来了,对我们的生命再没有任何控诉权和支配权了。基于这个理由,保罗在后面才会激励我们说:「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肉身上掌权,使你们顺从肉身的私欲。」(罗6:12)
旧人的被钉死和罪身的被治死则会使我们的生命产生巨大的改变。我们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我们与罪之间的关系也跟从前大不相同了。我们现在要仔细查究的就是这个新关系。钉死旧人、灭绝罪身的结果,就是不再成为罪的奴仆。这里头的原因是很明显的:任何已死的人即从罪中得了释放。当然,更基本要问的问题就是:从罪中得释放是什么意思?
很明显,这话不可能有以下这些方面的意思:保罗的想象力怎么丰富,也不会夸张到要暗示信徒从此不必再与罪争战了;保罗也不可能在此只是指着某一部份「已经得胜了」的少数信徒而言(正如某些人对这段经文理解的那样),他在此是指着所有信徒说的;保罗的意思也不可能是指基督徒从此不再犯罪了,因为从他接下来的论证我们可以看到,基督徒对罪的自由正是我们足以与罪交战的基础:
所以,不要容罪—–掌权,—–也不要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罪。
那么,保罗说由于我们已经从罪中得释放,所以我们不再是罪的奴仆,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有两点可以帮助我们找出答案。首先,在罗马书5:12-6:23中,保罗把罪视为一个奴役我们的主人和暴君,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希腊文原文中,保罗讲到「罪」用的是大写的专有名词,当他讲到罪在人的生命中作王,人受罪的奴役和束缚时,把罪的权势完全拟人化了。其次,保罗也的的确确用到了奴仆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我们从前与罪的关系。从这两点看来,保罗所讲的,是罪在信徒身上的管治、权势或掌权。这种的管治权在基督里已经被瓦解了,罪从此之后再没有同样的权柄了,纵使罪的性质还是一样的。也正因如此,我们才有可能活出一个向罪夸胜的生命才是可能的。
(C)我们与基督联合带出新的生命来
我们既然与基督同死,就信也必与他同活。我们知道,基督既然从死人中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辖制他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这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着。(罗马书6:8-10)
保罗进一步辩解道,我们既是与基督联合,因此就与他的死联合。但由于基督的死和他的复活是分不开的,因此我们可以肯定与那位死过一次的基督联合,(基督亲自来到罪的权势之下,为了能够为我们的过犯死),我们就必然能够与那位复活、有新生命样式、在上帝面前永存的基督联合。在基督身上所成就的一切,在我们身上也要成就。我们不但对罪的关系调整了,而且更拥有他的新生命!
保罗论述的第三点乃是:我们不继续活在罪中,不仅是由于我们已经向罪死了,更是因为我们身为基督徒这一本质,乃是叫我们活出新生命的样式来荣耀上帝。
罪势瓦解对信徒实际生活的意义
保罗讲完了理论之后,也把我们带到实际生活中去。如果这一切所讲的都是真实的话,那么对我们的生命应该有重大的意义。罪对我们已经失去了管治权了!正因这缘故,我们必须认识清楚,我们应当时时刻刻与罪交战,不容罪肆意侵入我们心中,像它以前那样在我们身上掌权。保罗辩解说,如果我们真正知道我们现今的身份——在基督里死而复活的人;如果我们把信仰建立在这种确信上,拒绝把自己的身体献给罪作奴仆,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保罗给我们的确信:「罪必不能管辖你们」这话,在我们每日生活中是千真万确的事了。
我们在这一章所教导的目的也是如此。许多信徒最大的毛病,就是只看见自己的罪过和失败,然后灰心绝望地问:「我该怎么办呢?」我们所要做的是不要这样想,而是先去明白上帝为我们所作的,认识到原来他已经把我们造成与基督一同向罪死,并且与他一同复活,有新生命的人。我们已经不再是那些罪可以肆意管辖的人了。我们要像丑小鸭一样,大声叫道:「我不再受罪管辖!我是新造的人!我不再是从前想象中的自己!我不再是一只『丑小鸭』基督徒,我是上帝的儿女!」
我们是一群与基督一同向罪死的人,我们是一群与基督一同复活的人,像我们这种人,岂能让罪继续在我们身上掌权吗?我们岂能仍在罪中,叫神恩典造极登峰?
我们是一群与基督一同向罪死的人,
我们是一群与基督一同复活的人,
像我们这种人,岂能让罪继续在我们身上掌权?
我们岂能仍在罪中,叫神恩典造极登峰?
若我心中有此恶念,恳求我主严惩毋纵。
与主一同向罪死去,与主同将新生命取,
这新生命今天谱序,天家再续全圣诗句。
撒但奴役去日苦多,今得释放锁链脱落,
我主已胜死亡罪恶,自由新生重新属我。
但这种从罪恶权势中获得的自由,并不表示我们与罪的争战已经结束了,反之,此乃一种新交战的开始。因为在我们向罪死的时候,罪并没有向我们死。我们在下一章就要来仔细探讨这种新争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