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靠主应许养育儿女

第三部分:孩子抚育的实际步骤

第十五章我们清教徒先辈们的帮助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他们。你们作孩子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孩子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西3:18-21

几年前,在为自己的书《为神的荣耀而活》搜集素材的过程中,我对清教徒在家中的生活模式做了全面透彻的研究。@46我越研究这个课题,越对清教徒的属灵洞见感到震惊。他们发展了今天我们所持有的基督徒家庭观,不仅从圣约角度,也从坚信我们所做的每件事都应荣耀神这样的角度。简单地说,清教徒在婚姻和家庭方面的教导极为杰出。@47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要毫不批判地接受清教徒在育儿或其它方面的所有观点。清教徒全心全意地按照保罗的教导而行:“但要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帖前5:21)至于育儿方面的事例,我们需要问自己和清教徒们致力于寻求答案的同样基本问题:“怎样的育儿才是合乎圣经并荣耀神的?”因为清教徒的答案非常合乎圣经,所以值得我们仔细推敲,尤其当我们开始谈论养育孩子的更实际的问题时。

清教徒对家庭的洞察令人叹服,因为他们只离中世纪才几代,那个时候婚姻只是被视为出于肉体的软弱和维持人类繁衍的手段,守独身的生活被视为虔诚基督徒的理想。相反,改教者们和清教徒则认为婚姻是神所设立的,是讨神喜悦的,因此人人都当尊重。“神为亚当造妻子,并且亲自把女人带到他的面前配合他们,因此见证出他亲手配合了人类的婚姻。”@48由此可见,家庭生活也是神所设立的,来赐福和丰富他所创造的人的生活,建立他的教会和国度,并在全地荣耀他的名。

我们服侍一位奇妙的神。我们也得着奇妙的机会,与我们的配偶并圣约中的孩子在家庭生活中为他的荣耀而活。

孩子是神赐的礼物

继承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看法,清教徒说婚姻内肉体的亲密结合讨神喜悦,婚姻中性关系的愉悦,既深深满足我们的需要,又荣耀神。“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来13:4)根据神的设计,孩子是丈夫和妻子合一后可期待的果子。清教徒在《诗篇》127:3-5中得到这一观点的充分论证。“孩子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给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孩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满的人便为有福。”清教徒认为美满的基督徒婚姻和治理得当、多子多女的基督徒家庭是建立基督教会、扩张神国度的方法。

清教徒鼓励生养众多,因为当时婴幼儿的夭折率很高。一般清教徒家庭生七个孩子,但通常只有三个能活到成年。许多婴儿在出生时就夭折,许多儿童死于疾病和事故。母亲的死亡率也很高。清教徒非常熟悉丧子之痛,他们写了大量这方面的文字。

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红字》(TheScarlet Letter)和其它文学作品把清教徒的男人描写成刚硬、冷漠和制造孩子的机器,再也没有比这样的描述更扭曲事实真相了。在清教徒作品中,清教徒描述了坚强又柔和的丈夫在家中做头。丈夫关爱他们的妻子,又细心呵护他们的孩子。他们尽管期望有大家庭,但是清教徒的丈夫绝不会不考虑妻子的实际情况而一味生养。这些会疼爱妻子的丈夫会给生产之后的妻子足够的时间恢复,才会考虑他们下一次怀孕。清教徒家庭里的孩子,通常至少两岁一间隔。@49

在育儿方面,清教徒鼓励我在本书自始至终所倡导的观点。父母当出于对孩子和神的爱来执行管教。强烈的爱意味着严格的管教,清教徒强调爱和管教真正而有力的结合。

清教徒把育儿视为比自己家庭利益更大层面上的责任,他们认为家庭是教会和社会的摇篮。清教徒父母尽一切力量来教导孩子遵从圣经教导,因此孩子们可以有很好的训练、教育和自律,成为社会上敬虔公民和基督教会委身的信徒。这难道不是我们今天所期待的吗?

家中的权柄

清教徒相信丈夫和妻子在孩子眼中有同样的权柄,尽管妻子应当遵行圣经中妻子当顺服丈夫的原则(参弗5:22,西3:18,彼前3:1-8)。他们做决定时,有合理的秩序,丈夫和妻子若不能在一件事上达成一致,他们会沟通,直到达成共同认可的决定。个别情况下,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妻子有责任在这件事情上顺服丈夫的权柄。当然,有时候,清教徒会采纳妻子的建议,特别是当他们被妻子的分析所说服,或者妻子在这件事情比他们有更强烈的感受。只要妻子的建议合乎圣经,丈夫会根据妻子的想法而不是自己的想法来处理事情。

换句话说,清教徒强调男人在家中做头,并不意味着清教徒的丈夫简单、机械地做头,一个明智的丈夫出于尊重妻子的智慧、好的判断力和实际的经验,通常会采纳她的想法。丈夫和妻子是通力合作的团队——今天的丈夫和妻子也当如此。

威廉·高奇(William Gouge,1575-1653)是享有盛誉的《家庭责任》(Of Demestical Duties)一书的作者,他说:“妻子是丈夫的同工、顾问和安慰者。”他还说:“尽管丈夫是头,但妻子是心脏。”@50一个世纪以前,这样的想法简直无法让人忍受,但是清教徒认真、严肃地查考圣经,并坚决活出圣经的原则而不是社会的传统。

清教徒相信,一个明智的丈夫会认识到有些情况下,妻子的本领超过他们自己。所以,他便会信任妻子在这些方面的管理。丈夫不会因为妻子的才能受到威胁。一些清教徒建议,丈夫也可以把家里管理财务的事情委托给妻子,因为许多妻子在这方面强过他们的丈夫。

清教徒也认为妻子有权利和责任私下劝勉自己的丈夫,妻子当顺服丈夫,不是把她的地位降低到只是机械地顺服,毫无疑问或怨言地“听,并服从”。尼古拉斯·拜菲尔德(Nicholas Byfield)说:“丈夫尽管不那么伟大、明智和敬虔等,但妻子可以劝勉他。”@51撒母耳·赫谢尔(Samuel Torshel)写道:“女人可以,也必须要私底下亲密地劝勉别人……她们也要私底下劝勉和温责丈夫。”@52

育儿原则

清教徒对于养育孩子给出详细的建议,广泛涉及到许多具体情况:

1.孕期责任。清教徒认为养育孩子从怀孕就开始了。孩子出生前,有远见的父母面临着两大主要任务:

首先是每天为这个未出生孩子的健康、安全和得救祷告。再次是守护孕妇的健康。流产在清教徒时代很普遍;一般每四个怀孕的孩子中会有一个流产。清教徒关心给孩子一健康出生的最佳环境,因为他们非常看重孩子。他们认识到母亲的健康至关重要。

丈夫非常清楚在妻子的孕期和生产期间需要帮助妻子,减轻她们在家中的担子,保护她们免受任何对她们或孩子的健康有害的事。

2.母亲照料新生儿的责任。清教徒强调母亲照顾新生儿的重要性。她们鼓励母乳喂养,不仅因为母乳喂养可以给婴儿提供最好的营养,还有助于巩固母亲和孩子的感情。@53丈夫应当提供任何他们能做的照顾新生儿的需要。丈夫和妻子共同呵护小宝宝加强了家里母亲和孩子、丈夫和妻子、丈夫和孩子之间的纽带。丈夫和妻子共同努力关爱和保护他们的小宝宝。

3.洗礼的圣约责任。清教徒的育儿观扎根在相信受洗婴儿为圣约一员,这圣约是在神和他们信主的父母作为有形教会的成员之间订立的这一基础之上。洗礼是神恩典可见的记号。清教徒父母认为给自己的孩子洗礼是因着敬畏神和圣经的教导从而承当他们养育孩子的圣约责任。清教徒视父母为代表神的孩子的管家。@54汤姆·华森(Thomas Watson)说基督徒父母“当竭力做到他们的孩子本质上是属神的,而不是属自己的。”@55

然而,清教徒父母也意识到圣约中的孩子也必须要重生。虽然根据圣约的条例,父母们得着令人安慰的确信,知道他们的孩子属于神,但这并不能代替孩子属灵上的重生。清教徒相信所有的孩子,无论圣约内的还是圣约外的,都是带着罪来到世界,因此都需要重生。所有的孩子都在罪中失落了除非他们被带到基督的面前信靠他。

因此,受洗的孩子虽然活在圣约应许之下,但这些应许必须靠着信心藉着个人的悔改、称义、圣洁地与神同行才能被激活。

4.用神的方法教育孩子。从罪中得救赎、训练孩子敬虔是清教徒教育孩子的主要目标之一。这种教育的基础是圣经。当时新英格兰(New England)制定了一条法律规定所有的孩子必须有机会学会阅读,这样他们就可以阅读圣经。

阅读也为孩子们打开了基督教教义的世界,甚至用来教阅读的方法本身都可以是丰富的教义内容。《新英格兰启蒙读本》(TheNew England Primer),初版于1683年,编排就是按照A(在亚当的堕落中,全人类都犯罪了。因Adam以A开头)到Z(撒该爬上树,主看见了他。Zachaeus以Z开头)的神学。@56后来的版本把整个《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都包含在里面了。

在家里教要理问答、教会巩固要理问答等方法携手合作,广被使用。教义问答的目标是:

•使圣约中的孩子能明白讲道和圣礼

•预备孩子们认信

•教导孩子保护纯正信仰、抵抗错误

孩子们要不断被提醒他们需要远离罪恶、逃向他们的救主基督。教育的最高目标不是用知识充实头脑,而是在心灵里生发对神真理的满腔热爱。因此,孩子可以过敬虔生活。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建议:“让圣洁成为最有必要、最荣耀、最有益处、最愉悦、最令人欣喜的生活状态,这应当成为你对孩子教育所有的辛劳和关爱的首要部分;避免让孩子认为追求圣洁生活是无关紧要的、羞耻的、有损的、不舒服的。藉着用可爱的方式展示圣洁从而特别引导孩子爱慕圣洁。”@57

父母要用和神心意的方式教导、养育和塑造孩子,不仅通过要理问答和教导,更要通过自身的榜样。早期清教徒格里纳姆(Richard Greenham)说:“经验告诉我们孩子受别人表情、手势、行为比规则、教导、训诫等类的影响要大。”@58今天我们也有类似的说法:“行为比语言更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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