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清教徒神学52-2
第二方面:天路客的敬虔观
清教徒天路客心态的第二方面,在于他们的敬虔观。一个敬虔主义者(pietist)会尤其关注个人的圣洁,其中既包括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也包括我们与教会和身边的人的关系。从这个意义来说,清教徒是一群敬虔主义者。
敬虔在今天已经成了贬义词。把一个人称为“敬虔”大多暗指其过度追求表面的宗教性、自义或有一种“我比你更圣洁”的态度。但是,敬虔这个词的本意其实更正面。在旧约中,敬虔所对应的词意为“对耶和华的敬畏”(the fear of theLord)。在新约中,它所对应的词是eusebeia,意思是“敬畏上帝”(reverence for God)和“虔诚”(godliness)。在拉丁文中,敬虔所对应的词pietas,它指的是在对上帝、家庭和祖国的责任上认真尽责,一丝不苟(patria)。也就是说,pietas扎根于爱,表现出忠诚、仁爱、诚实和怜悯。德语对应的词fromm指虔诚或“温柔、无邪和单纯”。英文中这个词隐含同情和怜悯之意。
今天的基督徒并不重视敬虔,甚至那些声称是改革宗的也不例外。如果以约翰·加尔文为代表的16世纪改教家们看到今天的光景,恐怕会颇为震惊。对于加尔文来说,敬虔涉及培养对上帝正确的态度。它是神学的外在彰显,包括衷心的敬拜、得救的信心、对上帝有儿女孝顺父母般的敬畏、在祷告中的顺服和恭敬的爱。认识上帝是谁(正确的神学),包括对上帝有正确的态度和做祂所喜悦的事(敬虔)。加尔文把神学和敬虔结合在一起。他声称:“我把‘敬虔’称为‘尊崇上帝,爱上帝,深知上帝手中的福乐’”。“加尔文说,敬虔涉及人生的每个方面。他写道:“基督徒整个的生命应当是对敬虔的实践。””对敬虔生活的关注也反映在加尔文《基督教教义》第一版的副书名上:“几乎包含所有敬虔之要义以及一切认识救恩所必须明白的教义。一部值得所有热诚追求敬虔之人阅读的作品。”
对加尔文和其继承者(包括新教经院派、英国清教徒、荷兰二次改教人士和某种程度上的德国敬虔派)来说,神学和实践总是息息相关的。改革宗的神学家,尤其是清教徒神学家,将敬虔视为神学和生活的核心。比如,著名清教徒威廉·埃姆斯在他的著作《神学精髓》中给神学所下的定义是:“神学是向上帝而活的教义或教导。”对埃姆斯来说,神学是上帝与人的相遇,这种相遇不仅仅是头脑中的,而且是在实践中才达到高潮——人的意志向圣洁上帝的旨意调整并达到一致。埃姆斯继续说,在神学的学习当中的,任何事都应当与实际的敬虔生活相关联。他说:“这种敬虔生活的实践是如此完美地反映在神学当中,以至于在关于美好生活的普世真理中,诸如民族道德、政治生活、法律制定等,没有任何概念不与神学紧密相关。”
清教徒使用了很多的方式来操练敬虔。这些方式包括(1)鼓励以圣经为中心的、教义性的、体验性的、拯救灵魂的讲道;(2)阅读和查考圣经;(3)默想圣经的真理和其中赋予人的责任;(4)致力于经常性的、长时间的、热切的祷告;(5)与众圣徒相交,特别是通过非正式的聚会或是属灵的团契;(6)强调不断地悔改;(7)通过每天的灵修和其他恩典的管道培养内在的灵修生命;(8)诵唱诗篇;(9)认真对待圣餐,经常共领圣餐;(10)出于对上帝的感恩遵守十诫;(11)看重无形教会胜于有形教会;(12)持守家庭崇拜;(13)让平信徒学习教理问答;(14)出版讲道集和其他属灵作品;(15)重视教牧人员的神学教育;(16)谨守主日,把一整天完全奉献给上帝;(17)坚持写属灵笔记或日记。
改革宗和清教徒神学的核心就是敬虔;改革宗神学强调实践,正如其强调教义一样。正如多数的正统神学家所宣称的,神学既包含理论,又包含实践(partimpartim);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对加尔文和清教徒来说,教会的改革既包括神学的改革,也包括敬虔或灵性的改革。正如马太·普尔所说的,符合圣经的教义是指这样的真理:它“基于对上帝的真敬拜和对上帝旨意的全然顺服,并带来敬虔的生活”。灵性追求曾经被隔绝在修道院墙内许多个世纪,在那里,敬虔被简化为对独身、禁欲和苦修的追求。然而,改革宗的神学家们帮助基督徒认识到,真正的灵性追求的源头是耶稣基督。基督徒在家中、在田间、在工作中、在市场上的一切行为,简言之,在生活的所有层面,都应当是出于对基督耶稣里的恩典的回应,即带着感恩之心的敬虔表现。
今日特别需要兼顾理性学习和灵性培养这两个方面。一方面,我们正视正统改革宗的问题,就是正确地教导教义,但是缺乏充满活力的、敬虔的生活。结果就是人们虽然仰慕关于上帝的教义,却不渴慕与教义所指向的上帝有活泼的、属灵的联合。另一方面,追求灵恩的基督徒为了抗议循规蹈矩、缺乏生命的基督教,转向追求情感和经历,但这又没有稳固的圣经基础。结果就是高举人的感受,将其置于在圣经里启示自己的“三位一体”的上帝之上。真正的改革宗敬虔,就是把神学和敬虔操练紧密相联,以至于“知”、“心”、“行”相得益彰,为了上帝的荣耀和邻舍的益处而活。
在这样的意义上所理解的敬虔,是不应当被轻视或回避的。相反,我们被呼召要在改革宗教导中倡导圣洁的、积极的、充满爱的、敬虔的生活。若有人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虔诚”或“敬虔”,实在是得到了极高的评价!如果我们听到这样的评价却想到别的含义,就应当重新思考我们对“敬虔”的定义了。我们的定义是基于圣经中对“敬虔”一词正确的使用,还是基于激进的敬虔主义者和当代社会对该词不正确的使用?敬虔、属灵或虔诚并不是达到最终目标(即永生)的途径,而是耶稣基督现在就已经赐给我们的生命的表达。所以,敬虔的培养是与蒙恩之道不可分割的。简而言之,敬虔就是经历到上帝的恩典所成就的成圣,表现为悔改和义行,终其一生效法基督,借着争战和苦难不断地进步,并且满心期待在天上永恒的成圣中达到全然敬虔的地步。
第三方面:天路客的教会观
清教徒持有一种观念,即巴刻所说的“教会观”。他们教导说,真正的教会是一群不可见的人,他们蒙上帝救赎,基督为他们的头。教会是一个属灵实体,而不是一个制度性、等级性、物质性的机构。这是清教徒将他们的教堂称为“聚会之所”的原因之一,他们“将人的注意力从物质性的场所转移到属灵活动中,即教会敬拜的真正核心上”。对清教徒来说,这意味着教会会员是自愿加入教会的,而不是由国家教会强制统一的。
清教徒很看重地方教会和她的团契。詹姆斯·厄舍尔(他的著作对《威斯敏斯特信条》有巨大影响)写道:上帝使祂的教会在地上“以某个具体教会的形式”成为可见的,好让“那些寻求救恩的人心甘情愿地加入”。在保罗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书信中可以找到充分的证据来印证清教徒的观念,那就是:没有一个基督徒被呼召做上帝的“独行侠”。我们重生,归入教会这个家庭中;我们为了相交的关系被造,也要活在相交的关系中。信徒应当认同教会,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让祷告和言行在各个方面都是为了教会的益处,因为教会是上帝旨意的中心。虽然福音要让人清楚他必须自己处理好与上帝的关系,这不是别人可以代劳的,但是福音也并非要把一个人变成个人主义者,使他专顾自己的事,而无视上帝的其他选民是否知道或关心这一切。
清教徒是扎根教会的人,所以他们很关注上帝在教会的敬拜中得荣耀。从清教徒运动伊始,他们的良心就极力反对公共敬拜的腐化。清教徒要使教会的敬拜符合圣经的教导,正如他们要使整个生活符合圣经的教导一样。这就带来了争端,因为清教徒所理解的符合圣经的敬拜模式,与英国国教的《公祷书》中所规定的敬拜模式有所不同。
那些编辑《公祷书》的人认同路德、梅兰希顿、布塞尔所持有的“在非绝对的事情上自由”(adiaphora)的观点。这种观点教导,虽然凡圣经关于敬拜的教导都应当遵循,但那些圣经没有明确禁止但被证明有助于增进对上帝的敬畏、激发敬虔并具有教导意义的做法,仍可以保留。在此基础上,《公祷书》保留了四项清教徒反对的仪式:穿着白色法衣(神父在敬拜仪式中所穿的特殊服饰)、跪着领受圣餐(中世纪饼和杯的敬拜的遗留)、授予结婚戒指(罗马天主教圣礼的标志)和浸礼时在额头上作十字架的手势。在敬拜方面,清教徒对圣经权柄的理解不允许继续这种“在非绝对的事上自由”的做法,因为所有这一切都不是上帝圣言所命令的。
所以,早在16世纪60-70年代,清教徒就确信:因为保留了这些仪式,《公祷书》借着在上帝的话语上加添东西而腐蚀敬拜。清教徒称,这些做法必须要从敬拜中除掉,否则按照圣经的标准,就不是真正的敬拜,我们也不能期待上帝会悦纳这样的敬拜。敬拜的目的必须是讨上帝喜悦,而不是讨人的欢心。约翰·欧文写道:“对上帝的敬拜不是人自己的发明,不是通过人的智慧来教导的,也不是靠人的努力来做成的,而是单单通过上帝之灵的智慧和启示。敬拜的产生和发展在每个方面都必须是属上帝的和属天的,这样才能正确体现上帝的伟大和圣洁。对于什么能讨上帝喜悦,上帝自己是唯一的判断者。”清教徒的立场,后来被称为“敬拜的约束性原则”,就是除了在新约圣经里有明确命令或者有实例清楚地认可的做法,基督徒敬拜中不应当允许有其他任何做法。“敬拜的约束性原则”源自对“十诫”中第二条诫命的基本解读:“我们绝不可用任何的形象代表上帝,也不可用圣经吩咐之外的其他任何方式来敬拜祂。”(《海德堡教理问答》,问96)
无论是在清教徒时代还是在当下,那些持守“敬拜的约束性原则”的人都相信,未经授权、人为地在敬拜中加添内容是冒犯上帝的。基督的君王身份受到了侵犯,祂的律法被打破了。清教徒相信这些添加都是罪恶的、不敬畏上帝的,暗示圣经并不充分。他们看待这些事情的观点,正如许多福音派人士看待一些人有关预言的观点一样,这些人也在质疑圣经的充分性,然而这样的观点已经过时,因为圣经正典已经启示完毕了。
清教徒可以让我们获益匪浅,尤其是在当今如此多的教会轻看敬拜的纯洁性,极力强调取悦人而非取悦上帝的时候。清教徒恰恰与此相反。他们的目标是通过圣洁的敬拜取悦上帝。他们从来不会问这样的问题:“我想在敬拜中得到什么?”而总是问:“上帝在敬拜中想要得到什么?”
在整个教会生活中,清教徒所追求的都是纯洁:敬拜的纯洁、教义的纯洁、灵魂体验的纯洁(即基于圣经和教会的纯正教义的体验)、治理和纪律的纯洁、把整个主日完全奉献给主的纯洁,把纯洁的生活作为敬拜的果子献上。他们追求纯洁的教会,那里有纯洁的教义,纯洁的敬拜方式,会员过着纯洁的生活。他们的目标是:从正统的教义和生命中,生发出个人的圣洁和教会的圣洁。对于上帝对我们的要求和我们向上帝应尽的本分,他们有着整全的认识。
清教徒因为有整全的教会观(比如关于何为公义,何为我们寻求荣耀上帝时应有的目标)而著称。而在当今的教会中,充斥着只专注某个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的人。与此相反,在清教徒的教会观中,他们从未忘记任何一个方面的重要性:每个方面都很重要。我们可以从清教徒那里学到很多,因为圣洁和公义的任何一个维度都是不容忽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