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清教徒神学34-1
第三十四章:清教徒论得儿子名分
我们身上有众多罪,足以惹动上帝来矫正我们,却无任何长处,可以感动祂来收纳我们。因此,我们应当称扬那白白的恩典,在这里开始天使的工作。你们应当以赞美来称颂祂,就是那曾赐福你们,使你们成为祂儿女的上帝。
——托马斯·华森
人们一直以来都对清教徒抱有一种不好的印象,认为他们缺少了论得儿子名分的教义,即所有真基督徒都被上帝收纳为儿女的圣经教导。巴刻的经典力作《认识神》有一章很出色,叫做“上帝的儿女”,他在其中写道:“清教徒对基督徒生活的教导在其他方面都很有力度,唯独在得儿子名分方面有显著的缺憾。”同样,埃罗尔·赫尔斯(Erroll Hulse)在他论得儿子名分的出色文章中指出:“除了零星提到这一真理,清教徒并没有对其进行深入的探究。”诸如此类的观点使很多人认定,清教徒的救恩次序(ordo salutis)中缺失了得儿子名分这一方面的内容。
然而,有证据表明:虽然清教徒对得儿子名分这一教义的阐释,不像其他一些密切相关的教义(如称义、成圣、得救的确信等)那么透彻,但是他们绝没有忽略这一主题。威廉·埃姆斯、托马斯·华森、撒母耳·威拉德以及具有清教精神的荷兰神学家赫尔曼·韦修斯等人在他们的系统神学著述中,都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论述这一主题,比如,韦修斯在《上帝与人所立之约的经世》(The Economy of the Covenants between God&Man)一书中,就用了28页的篇幅来论述这一问题。“
威廉·帕金斯常被人们称为清教主义之父,他在自己的作品中至少有9处在不同程度上论述了得儿子名分教义的不同方面。威廉·贝茨(William Bates,1625-1699)、休·宾宁、托马斯·布鲁克斯、安东尼·伯吉斯、司提反·查诺克、乔治·董那门、约翰·弗拉维尔、托马斯·古德温、威廉·古奇、以西结·霍普金斯、爱德华·雷和约翰·欧文等人也都对这一教义有所论述。“还有一些清教徒,如耶利米·巴罗夫、托马斯·科尔、罗杰·德雷克、托马斯·胡克、托马斯·曼顿、司提反·马歇尔、理查德·薛伯斯、约翰·邓南特(John Tennent)和约翰·韦特(John Waite)等人,都曾就得儿子名分的主题讲过道。”
清教徒如此重视得儿子名分的教义,以致威斯敏斯特神学家第一次在信条文件中用单独一章篇幅来论述收纳的主题,即《威斯敏斯特信条》12章。《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问74)和《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问34)同样对其作了论述,此后注释者众多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准则》也是如此。“更重要的是,英国的一些清教徒用整本专著来论述得儿子名分。但可惜的是,今天很少能看到这些作品,有些作品在清教徒时代之后从未重印过。那时,受到清教徒影响的苏格兰和荷兰神学家也用很大的篇幅对这一教义进行论述。在这一章中,我们将说明清教徒是如何认识得儿子名分对上帝儿女的深远影响、改变生命的大能以及对他们的安慰。
得儿子名分的定义及伟大之处
清教徒们喜欢强调得儿子名分的至高价值和奇妙之处。他们常常论及这一教义的伟大、卓越、庄严及综合性。
威廉·帕金斯说,信徒应当看重自己被上帝收纳为儿子的身份,胜过“做世上任何王公的子孙,(因为)世上最伟大的王公之子仍可能是愤怒之子,但是上帝的儿女却因着恩典,有基督耶稣做他的长兄,与基督一道同为属天的后嗣,又有圣灵为其保惠师,天国为其永恒的基业”。帕金斯为对此真正经历和认识的人何等之少而悲叹:“人们对世上的恩宠非常在意,却很少有人因自己是上帝的儿女而欣喜若狂。”使徒约翰在宣告“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上帝的儿女”(约壹3:1)时的那份敬畏之情,清教徒常常会感同身受。
得儿子名分所涵盖的范围何其广泛!绝大多数清教徒都遵照威斯敏斯特神学家提出的次序,将对得儿子名分教义的论述放在称义和成圣这一救恩次序之间。从逻辑上说,考虑到称义与得儿子名分以及成圣与得儿子名分之间无可避免的联系,这是很有道理的,我们很快会看到这一点。然而,还有一些清教徒指出,尽管我们有时可以将得儿子名分看作是救恩的一个方面或救恩次序中的一部分,但有时我们最好将其看作包含了救恩论的全部内容。举例来说,司提反·马歇尔(StephenMarshall,1594-1655)曾写道:“尽管有时在圣经中,儿女的名分仅仅是我们所拥有的益处之一,但圣经经常指出,信徒在今生和来世、世上和永恒中从基督所得的一切福分,都包括在‘使他们得称为上帝的儿女’这一福分里了。”马歇尔接下来便举出了几个例子,说“我不知道,我们会有多少时候用‘我要做他们的父,他们要做我的子民’这句话,来说明完整的恩典之约”;在论及《以弗所书》1章5节时,他说:在这里,保罗认为救恩的全部内容都包含在“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这句话里了。显然,清教徒在他们的救恩论中,给予得儿子名分一种崇高的、统摄性的地位。
得儿子名分不是什么
为了更准确地分析清教徒对得儿子名分的教导,我们最好首先查考一下,他们认为得儿子名分不是什么。
1.得儿子名分不是重生
我们或许很容易将重生和得儿子名分当成同义词来对待,因为借着重生基督徒成为从上而生的人。乍看起来,得儿子名分似乎是描述重生的另一种方式,然而清教徒却告我们说:事实并非如此。正如耶利米·巴罗夫所述,虽然所有重生之人都是蒙上帝收纳的儿女,并且所有被上帝收纳的儿女都是重生之人,但是这两者却是两种不同的祝福。
重生与得儿子名分处理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得儿子名分处理的是我们的身份问题,即上帝使我们不再做外人,而是做祂所亲爱的孩子;重生处理的是我们的本质问题,即上帝使我们从恨恶上帝的人,变成爱天父的人。
清教徒教导说,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区分重生与得儿子名分。以下是对托马斯·曼顿和司提反·查诺克所提出的观点的概述。
*重生使我们与基督有亲密的关系;得儿子名分使圣灵内住在我们心里。
*重生是圣灵更新的作为;得儿子名分则是圣灵内住的作为。借着重生,圣灵为祂自己建造了一座圣殿;借着得儿子名分,圣灵内住在这座圣殿中——恰如蜜蜂“先筑蜂房,然后住在其中”一样。
*重生不以信心为条件;得儿子名分却以信心为条件。
*重生使我们相信,以致称义、得儿子名分。
*重生在我们身上刻上了天父上帝的形象;得儿子名分则使我们以上帝为我们的父。
*重生借着向我们传达新生命的原则,使我们成为上帝的儿女(彼前1:23);得儿子名分借着赐给我们新生命的大能,保守我们一直做上帝的儿女(约1:12)。
*重生使我们有上帝的性情;得儿子名分使我们有上帝的情感。
*重生影响我们的本质;得儿子名分影响我们的关系。
2.得儿子名分不是称义
称义是福音最主要、最基本的祝福,满足了我们最根本的属灵需求,即罪得赦免、与上帝和好。没有称义,我们就无法得儿子名分。但得儿子名分是更大的祝福,因为它将我们从上帝的法庭上带到了上帝的家中。戈登·库克(GordonCooke)引用巴罗夫的话说:“称义是法律术语,得儿子名分则是爱的术语;称义视上帝为审判者,得儿子名分视上帝为父亲。”“
称义和得儿子名分显然也有许多相同之处。清教徒教导说,得儿子名分与称义一样,都是一项的行动,而非循序渐进的过程。与罗马天主教护教家罗伯特·贝拉明的观点不同,清教徒乔治·董那门(George Downame,1560-1634)认为,这一行为是归算,而并非注入。”它是即时性的,而非线性的,信徒不是逐渐被上帝收纳,一点点地成为上帝的儿女。得儿子名分与称义一样,没有程度上的差异,当罪人相信时,他们就成了上帝完全的儿女,并且此后一直如此;称义宣告他们立刻成为义人。他们成了上帝的儿女和后嗣,与基督同为后嗣。
绝大多数清教徒都支持威斯敏斯特大会的立场,强调说虽然称义与得儿子名分二者密切相关,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恩典,在神学上应该分别对待。举个例子,撒母耳·威拉德在讲解《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时强调指出,《罗马书》8章14节开始的经文以及《以弗所书》1章5节等处的经文,都清楚地区分了称义与得儿子名分。圣经清楚地说明,被称为义是一回事,被置于上帝的儿女之列是另一回事;“上帝以审判者的身份接纳我们是一回事,以父的身份接纳我们是另一回事”。后者包含着不尽的慈爱和关怀。称义涉及的是法律的关系;得儿子名分涉及的是个人性的关系。
3.得儿子名分不是成圣
托马斯·布鲁克斯认为,成圣不过是活出被收纳为儿女的身份与儿子的名分(约1:12;罗8:17),他写道:“若你已经是圣徒,那么你从前虽是愤怒之子,如今却成为上帝的儿女,即蒙爱的儿女;从前虽是地狱之子,如今却成为天国的后裔;从前虽是奴隶之身,如今却成为儿子。”
清教徒会完全赞同巴刻的宣称,他认为成圣“不过是一贯地活出我们在上帝面前的儿女关系,进入到福音带我们进入的这一关系中。这恰恰是上帝的儿女忠于他的身份,忠于父上帝、救主和他自己的问题。这是一个人在生命中得儿子名分的表达。这关乎在一个王室的家中做一位好儿女,而不是浪子或害群之马。”
借着成圣,信徒被带入更完全的经历,认识到自己得了儿子的名分,学会更全面地领会得儿子名分的含义,并努力活出其奇妙之处。
威斯敏斯特大会对得儿子名分的定义
有众多清教徒参加的威斯敏斯特大会,为得儿子名分作出了三个正式的定义,在《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中有一个基本的定义,在《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中有一个中等程度的定义,在《威斯敏斯特信条》中则给出了更全面的定义。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34问:得儿子名分是上帝的作为,出于祂白白的恩典,使我们因此被纳入上帝众子的数目中,并享有做上帝儿子的一切特权。
《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74问:得儿子名分是上帝的作为,出于祂白白的恩典,是在祂独生子耶稣基督里,且是为着祂的缘故;借此,凡被称义之人都被纳入到众子的数目中;有祂的名写在他们上面;领受赐予他们的祂儿子的圣灵;处于祂慈父般的眷顾之下;得享上帝众子的一切自由和特权,承受诸般的应许,并与基督在荣耀里同为后嗣。
《威斯敏斯特信条》12章:上帝在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里,并为了祂,将得儿子的名分的恩典,赐给一切称义的人;他们由此而被归入上帝的子民之列,得享上帝儿女的自由和特权;有祂的名字写在他们身上;领受那赐人儿子名分的圣灵;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得以呼叫阿爸,父;并蒙受祂如父一般的怜恤,保护,供给,管教;永不被撇弃,且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并承受应许,为上帝永远救恩的后嗣。
我们可以列出与威斯敏斯特大会论得儿子名分的教导相关的几个重要观点。
第一,何其有趣,这些常被人诟病为神学过于“学术性”的威斯敏斯特神学家,第一次为教会献上了论得儿子名分的篇章和正式的条款,这也是基督教信仰诸多教义中最不具“学术性”的教义之一。我们不清楚大会为什么决定把得儿子名分的教义列为单独的一章。不管是已经出版的还是未公开出版的威斯敏斯特大会纪要,都只提到这一章的内容及其日期等基本信息。或许,这些神学家是为日益增长的认识所动,晓得不论是在教义上还是在经历性上,得儿子名分的教义既合乎圣经,又极为重要,因为它是与称义、成圣、信心的确据、恒忍及其他补充的教义密切相关的。
第二,威斯敏斯特大会的神学家们有很充分的理由,来解释在论述得儿子名分的问题时他们为什么如此简短。这些理由包括:此前的信条都没有论及这一主题,不存在需要澄清的不同观点和异端,论及确信与圣徒恒忍的章节存在重叠等。所有这些因素都促使他们极为简洁地阐述这一宏大的教义。
第三,威斯敏斯特神学家们关注的是将预定论应用到个人救恩中。从《威斯敏斯特信条》3章第6条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在这个地方第一次提到了得儿子名分的内容,将其与预定论联系在了一起:“凡被拣选的,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救赎。由祂的灵按时运行,有效地呼召他们归信基督;他们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并借着信,得蒙祂的权能保守,以致得救。除选民以外,无人被基督救赎,蒙有效的恩召,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并得救”(强调为作者所加)。后来,大会又强调指出,得儿子名分“是上帝的作为,出于祂白白的恩典”(《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74问;参《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34问;《威斯敏斯特信条》,3.5),这一作为包括被“归入”或“纳入”选民的数目中(《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问34;《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问74)。提姆·特兰佩(TimTrumper)正确地总结说:“威斯敏斯特大会委员会的成员同加尔文一样,关注的是将预定论应用到救恩论中;因此,在加尔文与后期加尔文主义者之间生硬地钉入一个楔子,就没必要了。”但是,有许多人常常会这样做。
第四,与基督联合同得儿子名分是不可分割的。我们所领受的儿子名分首先是属于基督的,上帝是“在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里,并且为了祂的缘故”,才将儿子名分赐下来的,好让被祂收纳的人“有祂的名写在他们上面,领受赐予他们的祂儿子的圣灵”(《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问74;《威斯敏斯特信条》,12章)。称义、得儿子名分和成圣都源自与基督联合(《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问69)。与某些学者的观点相反,威斯敏斯特的神学家与加尔文一样,认为“被上帝收纳就是与基督在祂的儿子名分上联合”,正如特兰佩所写。
第五,威斯敏斯特神学家将得儿子名分的法庭性因素与家庭性因素融合在一起。他们既谈到在法律上宣告儿子的名分(《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问74;《威斯敏斯特信条》,8.5),也谈到对儿子身份的实际经历,即得享上帝儿女“诸般的自由和特权”(《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问74;《威斯敏斯特信条》,12章)。论称义的章节显然也是如此,将法庭性因素与家庭性因素结合在了一起;虽然得称为义的人“永不会从称义的地位堕落,但他们可能因犯罪而遭受上帝如父一般的不悦”(《威斯敏斯特信条》,11.5;着重为作者所标)。由此可见,得儿子名分的含义并不能为法庭性层面所穷尽;相反,法庭性层面暗示出一种随之而来的、在有形教会中彰显出的家庭式生命,这一有形教会被描绘为“上帝的家”(《威斯敏斯特信条》,25.2)。
最后,威斯敏斯特神学家们强调,得儿子名分是出自上帝白白的恩典的作为(见《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问34;《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问74;《威斯敏斯特信条》,12章)。借着得儿子名分,那本不可爱的罪人却白白地蒙受了上帝的爱,并被收纳到祂的家中。托马斯·华森如此说:“得儿子名分是出自上帝白白的恩典之情。按着本性,我们所有人都是外人,因而没有任何权利得享儿子的名分。只不过是因为上帝乐意收纳一个,不收纳另一个,乐意使一个成为荣耀的器皿,使另一个成为震怒的器皿,那蒙了上帝收纳的后裔才可以呼喊说:‘主啊,为什么你愿意向我,而不向世人启示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