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支持加尔文主义
第六章、加尔文主义和信徒的生命
在基督教流派中,加尔文主义也许是唯一同时被扣上反律法主义和律法主义帽子的。一方面,有人断言,加尔文派太强调神的恩典,会使人变得放松和被动。另一方面,我们大部分人都听过中学教材对加尔文派的概述,认为他们为了证明自己的拣选,因而积极推动和发展神的道德旨意。教材告诉我们,加尔文主义者想把世上万国变成神权帝国,由神的律法来管治。当然,这两幅画像是完全相反的描述,不可能两者都是真的。
自称是加尔文主义者,的确有持反律法主义的人,也有持律法主义的人。但对改革宗基督徒来说,我们所宣信的,乃是总括在教会一起宣称和信徒遵从的信经、教条、和要理问答中。我们所有的教义标准,都以最清楚、最强烈的语言拒绝这两种错误。
加尔文主义否定反律法主义,认为那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尽管罪仍然依附在基督徒所行的最好行为上,当神因基督和祂的义接受了罪人,便同时接受了他们的善行——不是以此称他们为义,而是作为圣灵所结的果子。@1虽然处理民事和礼仪方面的律法条文如今已被废除,新约的圣徒仍然需要遵守道德律法,不是以此得生命,而是生活的方式。@2福音仍然是新顺服的唯一源头,但道德律(以十诫为总纲,但新约圣经始终将之详细阐释为圣灵所结的果子或爱的法则)仍然是神所要求的标准。
@1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chap.16.6in The Trinity Hymnal(Atlanta:Great Commission,1990)857=《威斯敏斯特信条》第十六章第六条,见:汤清编译,《历代基督教信条》(香港:基督教辅侨出版社,1957),348页。
@2同上,chap.19.5,859=《威斯敏斯特信条》第十九章第五条,见:汤清编译,《历代基督教信条》,352页。
得称为义的人没有不进入成圣过程的。虽然我们是唯独因信称义,但那依附基督的信心,亦会马上开始结出圣灵的果子。不过,没有一个基督徒可以有完全的信心和顺服。“在这个生命中,即使最圣洁的人亦只有这顺服的一个微小开始。但他们却认真地定意要开始按照神所有(不只是部分)的诫命而活。”@3“因此,认为称义的信心会叫人怠惰,不过敬虔圣洁的生活,是极不符合事实的;正好相反,若非如此,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永远不会出于对神的爱,而是出于爱自己或因为怕受惩罚。”@4
@3The Heidelberg Catechism,Lord’s Day44,Q.114,The Psalter Hymnal,56=《海德堡要理问答》一一四问,见:汤清编译,《历代基督教信条》,205页。
@4The Belgic Confession,Art.24,The Psalter Hymnal,80=《比利时信条》第二十四条,见:汤清编译,《历代基督教信条》,142页。
加尔文主义亦否定律法主义,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不论在一个基督徒生命的开始、中段、或结尾,我们从来都不可以把我们的善行带到神面前,以此来满足圣洁的神。相反,我们是唯独凭信心依附基督。@5
@5见:例如the Belgic Confession,Art.22-23,The Psalter Hymnal,80=《比利时信条》第二十二至二十三条,见:汤清编译,《历代基督教信条》,141-42页;WestminsterConfession of Faith,chap.11,Trinity Hymnal,855=《威斯敏斯特信条》第十一章,见:汤清编译,《历代基督教信条》,342-44页。
律法主义至少以两种形式出现。其中一种形式把神在圣经中的命令(不论是十诫或其他圣洁生活的吩咐),作为与神和好(即称义)的途径。这简直是“别的福音”(加一6)。第二种形式也许可以称为“别的律法”。说白了,这种形式的律法主义其实也是一种反律法主义,因为它以人的智慧取代了神的智慧(太十五6,二十三1~28)。这种“反律法主义者”的律法主义,有不同的形式。有时候他们所看重的是个人的敬虔(如基要主义);在别的情况,他们所看重的是某些政治措施(如自由主义)。他们提出的禁戒和要求,并没有在圣经清楚启示,因此本该让基督徒自由决定。
有人常说,我们不必遵守“一堆律法”,而是要爱,要追求世界上的公义、和平、和睦(这些又是由某个政党的议程决定,并非圣经的吩咐)。然而,摩西和耶稣都说,爱神和爱邻舍正是道德律法的总纲(利十九18;太二十二40)。把爱和律法对立,并无圣经根据。神的道德律法仍然是祂永恒的标准。虽然没有人靠此称义,基督徒却必须遵行。
反律法主义者低估了内心罪恶斗争的事实,律法主义者则以为属灵的基督徒可以臻至道德完美的境界。这境界其实无人可以达到,除非得荣耀的时候。加尔文派坚持认为,“成圣是涉及整个人的过程。虽然这过程在今生不会完全,我们的每一部分都仍存留败坏的痕迹,因此引起不间断和无法调和的争战——肉体的情欲对抗圣灵,圣灵对抗肉体。”@6反律法主义和律法主义都未能明白这个吊诡——既被称义又是罪人;每一部分都真正得到更新,却仍然是败坏的。
@6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chap.13,Trinity Hymnal,856=《威斯敏斯特信条》第十三章,见:汤清编译,《历代基督教信条》,344-45页。
那么,在成圣过程中,加尔文主义产生的到底是被动性还是主动性呢?事实上,两者皆有。在神面前,我们永远是接受者。我们无法带来自己的重生、称义、或成圣。这些是不可分割的礼物,通过我们对基督的信心而得到。正因如此,我们强调神在讲道和圣礼中的工作。我们领受的福音,使我们向着义活着。信心叫我们结出公义的果子。然而,我们不是要向神展现自己的善行,而是要向我们的邻舍展现。我们在神面前是领受者,对世界却是主动的。
有些现代的思想家企图解释加尔文主义者在世上的巨大行动力量。社会学先锋马克思·韦伯(MaxWeber)提出一个著名的理论,认为:加尔文派的工作热情,必定是出于信徒认为他们要以属世努力的成果来证明他们的拣选。但“韦伯的理论”陷入困境,尤其因为这理论缺乏证据支持。正如尼泽尔(Wilhelm Niesel)提醒我们的:“备受讨论的加尔文行动主义乃是基于一个事实,我们是属于基督,因此我们可以毫无顾虑地竭力而为,承认我们在基督里;而非因为我们有强烈的欲望,要靠好行为来证实我们的基督教信仰。”@7
@7Wilhelm Niesel,The Theology of Jobn Calvin,trans.Harold Knight(Philadelphia:Westminster,1956),99。
加尔文派远非因怕受罚和期望得到奖赏才有善行。他们接受一个反讽,对自然的思维方式来说,这个反讽简直是匪夷所思——只有放弃能顺服律法的自信,真正的敬虔才开始。不单只在我们称义的时刻,而是贯穿基督徒的生命,加尔文这样说:“如果按照律法的标准来检验我们的行为,那么它们应当受到怎样的咒诅呢!”
另一方面,如果得到释放脱离这一苛求或律法的严苛,亲自听到父神慈爱的呼唤,那么,他们将喜乐地、踊跃地顺服神的呼召,随从祂的引导。总之,那些被律法的轭所捆绑的人,就好像奴仆一般,每天由主人指派工作。—–但是,受到父亲更慷慨和亲切对待的儿女,却能毫不犹豫地把自己刚刚开始或完成一半的工作,甚至是有瑕疵的工作,呈献给父母,相信自己的顺服和愿做的心可蒙悦纳,虽然工作不能尽如父母的意。我们的感觉应该是后者,因为我们当然相信,我们最慈悲的天父将悦纳我们的服事,不论这些服事是多么渺小、粗糙和不完全—–但是,如果我们心中一直惧怕,不知道我们所做的是得罪神还是事奉神,又如何可能有事奉祂的渴望呢?@8
@8Calvin,Institutes3.19.5=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参十九5。
一个公平的法官不能忽视律法遭到违反,但一个良善的父亲,尽管自己孩子的顺服未能达到他的标准,却仍然感到欣慰。我们已不再是在神的审判之下,因而可以无牵挂地奉祂的名去爱和服务邻舍,并且以充满感激的后裔身份住在神的家中。
在改革宗和长老会的传统中,我们很重视通过公开的恩典媒介(讲道和圣礼)而在基督里长进。我们的前人曾经撰写一些最激动人心的灵修书籍,鼓励信徒私下——特别是在家庭敬拜中——规律地祷告和默想圣经。我们谈到“回到我们受洗之时”的重要性,就是每天治死罪、在义中向神活着。洗礼不但提醒你,而且是“向你保证,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的牺牲,乃是为你而成就的”。@9主餐亦是改革宗表示虔敬的重要方式。要理问答(有经文根据的问答指南)的写作,就是为这些习惯的实践提供架构,并且把信仰传给下一代。我们把主日分别开来,作为每周的安息日,让我们与神的子民一起,在三一神里与祂共享安息。
简而言之,改革宗敬虔从来都是由神和祂的工作开始,基督徒的生命则是一种“团队运动”。神不但要拯救个别的人,也要创造一个教会。此外,改革宗信徒亦坚持基督徒有自由,也就是说,他们不受圣经没有要求之命令的辖制。@10
@9The Heidelberg Catechism,Lord’s Day26,Q.69,in Tbe Psalter Hymnal,33=《海德堡要理问答》六十九问,见:汤清编译,《历代基督教信条》,194页。
@10“Of Christian Liberty,and Liberty of Conscience,”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chap.20,Trinity Hymnal,859-60=<论基督徒的自由与良心的自由>,《威斯敏斯特信条》第二十章,见:汤清编译,《历代基督教信条》,353-55页。
不过,当大部分福音派谈到敬虔的定义时,通常是与任何正式的圣工无关。他们一般是着眼于个人的敬虔,跟加入教会、恩典媒介,和圣经实际吩咐的操练没有正式的关连。因此,很多加尔文派的人担心,他们非加尔文派的弟兄姊妹只是在追求人想出来的敬虔模式,并非直接基于圣经,反而没有重视、甚至忽视了基督认可的恩典媒介和属灵操练。在某些福音派的圈子中,因错过了一天“灵修”而引起的责难,也许比错过了星期天的敬拜更严重。
这些差异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认为加尔文派不太关心敬虔,其实问题在于,真正的委身是什么意思,和怎样才会产生真正的委身。当改革宗基督徒谈及受洗、学习要理问答(不只在教会,亦在家中)、参加主日崇拜、公开表白信仰、领主餐、爱邻舍(主要通过我们在世上的职业),很多福音派人士却没有在这些项目中看到他们认为重要的属灵操练。我们亦认为成圣的核心是在于福音,但福音派却往往认为我们只有在得救时需要有人向我们“讲解福音”,福音并非我们每日的灵粮。可见我们经常谈到基督徒生命(操练敬虔或成圣过程),但我们的弟兄姊妹却以为我们在讨论别的东西,反之亦然。
当然,我们并非在所有事情上都持不同意见。改革宗跟福音派一样,同样关心向非基督徒作见证、圣徒之间的劝勉、有固定的读经和祷告(在个人生活中,也在家庭和集体敬拜中)。在基督里成长不是我们可以单独成就的事,也不是可以不花工夫就自然发生的(包括自己花时间在主里默想更新)。
历史背景
宗教改革的主要神学家,往往也是撰写灵修指南、圣诗、祷文、和要理问答的牧者。据说有些铜匠在工作坊彼此辩论神学细节,然后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一起在回家的路上吟咏诗篇。事实上,基督徒邻居被押送受火刑,途中却一路高唱圣诗的情景,令旁观的人印象深刻,以致罗马宗教裁判所要求先把他们的舌头割掉。
在路德传统中,正统派和敬虔主义后来成为交战派系。路德宗的敬虔派往往对正统派有过分的反应,认为他们只关心教义和敬拜形式。这并不是说正统路德派的圣工人员、家庭、和教会对敬虔漠不关心,或敬虔派的家庭对教义没有兴趣。至少在早期,要清楚区分正统派和敬虔派是很困难的事,但极端主义终占上风。正统派开始对宗教热情抱怀疑态度,而敬虔派亦对教义和正式事工抱几分怀疑。
然而,改革宗传统中的张力比较少。举例来说,英国清教徒以及荷兰改革宗教会所鼓吹的“进一步改革”(Further Reformation),同时代表着改革宗的正统运动,并呼吁个人和教会整体进一步向神委身。他们除了参与构建出一套加尔文主义的系统神学外,亦关心要让神的道和神的灵渗入信徒生命的所有方面,否则宗教改革的工作仍未完成。稍微阅读如柏金斯、卢瑟福(Samuel Rutherford)、佛依狄(Gisbertus Voetius)、布雷克(WilhelmusàBrackel)、薛伯斯(Richard Sibbes)、和欧文的著作,便会得到一个深刻的印象,真是正如巴刻所说,我们是置身于神的伟人中。他们的深度和丰富,不但可见于他们的思想,亦同样可见于他们的内心。
在过去一个世纪,加尔文派的神学家、牧师、和作家,不但为我们提供了神学巨著,以供不同教会的信徒使用,亦通过他们所写的灵修书籍、解经书、圣诗、和辅导指南,发挥了显著的影响。
神学与生命:改革宗对敬虔的关键设想
加尔文派一向强调个人与基督之关系的重要性,包括个人祷告和默想经文等属灵操练。然而,这些个人操练,却是从神子民公开聚集得到喂养而流溢出来的结果。福音派的灵命发展偏向于从个人到家庭到教会,改革宗的敬虔进程则采取相反的方向:从公开的恩典媒介到家庭到个人。更重要的一点,今天在很多福音派圈子中,敬虔的取向是从信徒上达于神——怎样改善我跟主的关系?我要怎样事奉主?我与神同行的状况如何?当这些变成主要的关注,便可能令我们狭隘地只专注于自己。我们应该凭信心专注于基督,以爱心关注我们的邻舍。
改革宗敬虔的取向是从上而下,从神到我们,然后通过我们,流溢到我们有需要的邻舍。神是为了他们的好处而把恩惠赐给我们。我无法改善与主的关系。我无法献给神任何礼物,叫神必须赐福我;恩惠是神从上赐下来,不是反过来的(徒十七24~25;罗十一35~36;雅一17)。三一神已经借着圣灵拣选、救赎,并召我与圣子相交。因此,我所关注的是聆听神在福音中的应许、领受祂在基督里赐下的恩惠,并且让圣灵借由福音产生的喜乐充满我。
圣经中当然亦有命令。但善行不是为了我或神的好处,而是为了其他人的好处——我在基督里的弟兄姊妹、家人、需要我爱心服务和见证的邻舍。正因这缘故,我们的着眼点是恩典的媒介,因为只有神先在我们身上工作,我们才会装备好去服事其他人。因此,当改革宗谈到敬虔,往往不是其他弟兄姊妹首先想到的灵里亲密的方式。当我与其他人对话时,他们往往这样说,或至少这样暗示:“不错,但你们说的是教会和仪文,我们说的是要个人与主的关系有所长进。”
改革宗信仰不只是一套教义,而是通过我们一起对圣经故事的共识,以教义总结出意义,经由信心、认罪、哀叹、赞美、和盼望,成为我们所处的世界,并且塑造出我们在世上的集体敬拜和行动。我在别处曾称此为戏码、教义、颂赞、和作主门徒的网络,彼此不可分割,缺一就解体了。
一个人不能只看改革宗的教义(尤其不可以只把它缩减为“五要点”),就能认清这传统的特性。诚然,此书所着重的恩典教义会深深地影响基督徒的行为。这些真理塑造了我们对神、对自己、和对世界的理解。然而,特定的实践亦跟特定的教义一样,塑造了历代的改革宗基督徒。
“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耶和华”
改革宗对敬虔的看法乃是基于圣经的认信——以色列的神是独一的创造者、维系者、救赎者、和完成者。世上万国向各式各样的神(天上和地上的神明)求平安,以色列却宣称:“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耶和华”(诗二十四1)。耶稣基督不只是救主,世界是借祂造的,亦是靠祂维系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宣告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一8)。
不是我们使耶稣成为我们个人的主和救主。祂本是全地的主和世界的救主。神呼召我们向世界宣告这个事实,呼唤各处的人悔改并借基督的名得救。若不是我们的主和祂的使徒把凯撒的头衔归给了拿撒勒的耶稣,罗马帝国亦不会引以为意。耶稣不但在个别的人心中作王,“神—–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神”(腓二9~11)。不但天是祂的宝座,地亦是祂的脚凳。@11
@11有关基督怎样治理这世代中的万国,和祂恩典国度的一个卓越总结,见David Van Drunen,Livingin God's Two King-doms(Westchester,IL:Crossway,2010)。
当然,正如希伯来书二章8节提醒我们的:“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祂。”我们仍在等候基督再来,到时祂会在荣耀中完成祂的国度。“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祂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二9),祂如今已被高举,成为我们在天上的大祭司(二10~18)。我们目前拥有的是恩典和赦罪的国度,要把福音传到地极。但基督已经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一18)。祂是万有之主。
改革宗的敬虔不只限于一个人的心,或个人跟神的关系。敬虔当然是这些,却不止如此。基督的拯救包括了整个创造秩序——不只是灵魂,也包括身体;不只是人类,也包括自然界(罗八18~25)。我们盼望的不是“已故的伟大行星地球”(the late,great planet earth),@而是“身体的复活和永生”。救赎的范畴是宇宙性的,虽然目前我们可见的证据是在于罪得赦免以及各国都有人奉主名聚在一起。
@编按:这是何凌西(Har Lindsey)一本小说的书名。
这个计划的展现,叫我们不要只专注于一种个人和内省的敬虔,只关心自己的内心。我们被带领要展望自我之外:在信心中仰望神,并向外关注神呼召我们去见证和服事的世界。
当神的主权掌管我们生命的每一个方面,我们便可以抗拒一个自然的倾向,就是把生命划分为私人和公开、个人和集体、神圣和世俗。当然,这些区分仍有其价值。例如,我们反对使用公众压力或民事法律来支持基督教的信仰和实践。我们向所有人传讲福音,呼吁每一个人来相信基督。我们亦确认圣徒和非圣徒是有分别的。
但在某些时候,改革宗的信仰和实践却认为应该抗拒把这些对立起来。即或公开地,我们亦必须唯独顺服基督。即或我们是基督肢体的一员,我们仍然要与基督建立个人的关系。即或在履行我们属世的呼召,我们仍是蒙“召—–出黑暗入〔神的〕奇妙光明”的人(彼前二9)。我们日常的工作、照顾家庭、参与世俗的组织、政党、和邻里守望相助团,跟我们在基督里的圣召有所分别,却仍然是神给我们的恩惠和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