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清教徒神学31-3

两个盟约对称义的证明

欧文的称义论是因他对盟约的使用而发展形成的。他谈到“两个盟约”及它们之间的区别。他所谓的两个盟约,是指以应许和威摄的方式赐给人的行为之约,以及在原始福音中所启示和提出的恩典之约。”称义借着两个盟约之间的不同得到了证明,而不是反之亦然。欧文认为行为之约在于:“借着我们个人的顺服—–我们就会蒙上帝的接纳并得到祂的奖赏。”因为在这个约中并没有中保,所有“事物都是在上帝和人之间直接进行协商的”,以至于盟约诸般的祝福并非取决于中保,而是取决于个人的顺服。”基于这一点,欧文认为:“只有完全、无罪的顺服才能被上帝接纳。”“除非盟约的基本形式是另一种性质的,亦即我们个人性的顺服不是作为我们在上帝面前蒙接纳和得称义的标准”,否则就不可能订立新的盟约。

欧文在这里所做论述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无论引入行为之约的是何种恩典,即仅仅是与救赎性恩典不同的俯就性恩典,结果都不能“排除我们的行为是导致称义原因”。然而,“如果要订立一个新的盟约,就必须提供一种与我们的行为性质绝然不同的恩典,以达到第一个盟约的目的”。欧文在这两个盟约之间设置了一条界线,以此来证明:就我们在每个盟约中的行为而论,称义需要的是一种明显不同的特征。之所以采用这种律法——福音的二分法,是为了保持新约中称义的恩典性本质,它完全排除了人的作为。此外,恩典之约需要一位中保(保证人);这一现实是基于以下这个前提:“那原本向我们提出但我们不能做到的要求,以及第一个盟约中律法不能使我们履行的,都要由我们的中保和保证人来履行。”基督教的本质在于,基督被赐给选民作为代表他们的中保,来完成他们无法完成的事,结果:

我们不是有自己的义,而是有“上帝的义”;我们不是靠自己在上帝面前称义,而是唯有他才是“耶和华我们的义”。只有使人在上帝面前称义的从本质上不同的另一种义,才可以构成另一个盟约。所以,我们借以称义的义,是归算给我们的基督的义;否则,我们就仍然处在律法之下,处在行为之约之下。

这种两个盟约的区分,为我们提供了不靠行为得以称义的原因。

唯独信心

罪人唯独因信称义的观点,是基于圣经的改革宗称义教义中的一个关键方面。“唯独因信称义”(sola fide)这一用语出自路德,尽管这一观念要更古老得多。路德在他所翻译的《罗马书》3章28节的德语译文中加上了“唯独”(allein)这个词,从而将“因信称义”译成了“唯独因信称义”。虽然欧文或许并不会这样翻译《罗马书》3章28节,但是他确实拥护路德想要强调的意思。他捍卫“唯独因信称义”的立场,并不是从孤立的经文来寻找根据,而是从圣经中关于救恩本质、盟约及人完全无法拯救自己的整体教导来寻找证据。他补充道:

(上帝)向我们这一方所要求的是唯独信心,为要吸引我们对义的兴趣,或让我们借此配受上帝的赏赐并与之相交,或接收它归我们所用并因此受益;因为尽管这一信心本身是一切顺服的根本原则—–然而,正如我们是因它称义,它所具有的行动和责任使然,或者说具有的这种本质使然,以至于没有其他恩典、责任或行为可以与之联系在一起,或成为任何考虑的内容。

欧文对于“唯独因信称义”的论述是五重的。毫不奇怪,这一观点带有明确地强调以基督为中心的特点。首先,在新约中,使人称义的信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被表述为“接待”。只有信心才能接待基督,“而它所接待的也才会成为我们称义的原因”(约1:12)。此外,上帝的恩典和上帝的义,“作为我们称义的动力因和质料因,也是因着接待而领受的”。第二,“信心是通过仰望来表达的”(参约3:14-15)。通过唯独仰望基督,“信心的本质就被表达出来”,并因此“排除了一切其他形式的美德和义务”。第三,信心表明人要来到基督的面前(太11:28)。“来到基督面前寻求永生和救恩,就是要相信祂得称义得生命;此外没有任何其他恩典或责任使我们来到基督面前,因此它们在称义中也就没有任何的地位。”第四,信心是借着“逃往避难所”(来6:18)来表达的:

因为这里预设的前提是,相信的人事先已经被说服从而相信自己的失丧状况,而且若他一直陷在罪中,就必要永远灭亡;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救自己脱离这灭亡;他必须专注于寻找救赎之道;为达到这一目的,他将基督看成摆在他面前的而且是在福音中应许给他的;他断定这就是他得救并蒙上帝接纳的神圣、安全的道路。

最后,旧约中借以表达信心的方式是“倚靠上帝—–或基督—–安息在祂里面,抓住上帝—–还有信靠、希望和等待等”。那些根据这种信心来行事的人,就会“宣告自己是失丧的人、没有盼望的人、无助的人、孤独的人、贫穷的人、孤儿;因此,他们就把所有的希望和期盼唯独放在上帝身上”。“欧文知道,圣经中并没有明确地谈到“称义是唯独因着信心”。然而,他指出,“唯独信心”却是隐含在“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这类的话中;因为“信心尊崇基督的宝血,以之作为替人的罪献上的挽回祭;唯独是针对这一点,使徒才宣告说我们是通过信心称义的,从而没有为其他任何的恩典或是责任留下牵涉的余地。贯穿在欧文作品中的最重要的主题是,高举称义的原则,排除对人的德行有任何考虑。换句话说,与称义联系在一起的“唯独”一词,是欧文整体目标的必要结果,为要说明我们救恩的所有荣耀都唯独归于上帝(soli Deo gloria)。

基督和亚当

根据欧文的观点,保罗在《罗马书》中提出称义的教义时,首先考虑的因素是要说明,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罪人,因此都欠下了罪债,好叫“我们借以称义的那义是上帝的义,反对我们自己的任何义(罗1:17;3:21-22)”。保罗在《罗马书》3章21-31节中谈到的义,“不是靠行律法”(xopigvoov)的义;也就是说,它排除了任何借着遵行律法的行为而有的义。此外,律法和先知都为这义作见证。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这才是所应许的,在“最初应许中向蒙福后裔所应许的义—–因为唯有祂才能‘终结罪恶,引进永义’”。这种出于上帝的义唯独应许给那些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根据欧文的观点,相信祂,才是上帝的义归给祂子民的唯一根基。

欧文进一步论述说,圣经是以强调的方式来界定称义的:“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就白白地称义”(δaovEvoδwpeav tn avov Xapit)。因为上帝是我们称义的主要动力因,人类救恩唯一的推动因(moving cause)是祂的恩典,而不是我们的行为。基于这一点,圣经才证明了“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因为保罗在《罗马书》3章27节中否认任何属人的自足:“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在福音的称义论中之所以排除了人的夸口,是因为其中没有为人的任何努力存留空间;事实上,若为人的行为留下了余地的话,就必然会为人的自夸留下余地。将基督和亚当对比(罗5:12-21),对欧文的论点作为一个整体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且对他的盟约论也具有重要的影响。欧文承认,神学家们在历史上已经发现,《罗马书》5章12-21节因为其中的“省略(ellipses)、前后呼应(antapodota)、夸张(hyperbata)和其他修辞格”,尤其让人难以理解。然而,那些“熟悉基督徒敬虔生活的普遍原则的人”都可以看到,使徒是在说明:“亚当的罪怎样被归算给了所有的人,以致世人都被定罪,照样,基督的义和顺服也被归算给了那些称义得生命的人。”事实上,甚至苏西尼也承认,这段经文是对改革宗坚持双重归算教义的最清晰表述。

欧文在《罗马书》5章12-21节中看到两个人(亚当和基督)之间的对比。借着第一个人亚当,罪被引进了世界。借着第二个人基督,罪得以被除去。当罪借着亚当进入世界,死也就作为罪的后果被带了进来。死进入世界后就临到了所有的人,“这就是说,所有人对此都负有责任并且要承受死亡,作为人犯罪应当受的刑罚。”欧文继续说:

所有过去、现在或将来生在世上的人,尽管当时他们还未存在,但是在罪最初进入世界的那一刻,他们就全都伏在死的权势以下,或者说当承受罪的惩罚。他们之所以如此,是基于神圣典章使然,他们是在一个犯罪之人里面的联盟存在。实际上,他们在自然出生的那一刻自身就承受了罪的刑罚,因为他们一出生就是可怒之子。

这种归算给全人类的特定的罪是亚当的罪,这意味着,这种归算不是通过自然的“出生”或者“繁衍”传递的。“因为世人都犯了罪”(Επειδή όλοι έχουν διαπράξει ένα έγκλημα)这句话,保罗是用来宣布“所有的人都如何普遍地处在死的刑罚之下”。所有的人之所以都要对死的诅咒负责,并不是由于自己实际的罪,因为“使徒在随后几节经文中宣称,死也临到那些从未犯过实际罪的人,他们没有像亚当那样实实在在犯了罪”。“欧文在为直接归算说论证的过程中论述说:“若圣经所指的是人实际的罪—–那么人在犯罪之前就当被治死;因为在任何人实际犯罪之前,只有亚当犯罪,死就第一次进入了世界,传给了所有的人。”“

但是,说人在还没有犯罪时就当被治死,而死又是对犯罪的惩罚,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尽管上帝出自祂主权的权柄可以让一个无罪的人死去,然而一个无罪的人是不可能欠下死的罪债的,因为人若欠下死的罪债,就是说他已经犯了罪。所以,“因为世人都犯了罪”这种方式所表达的是死亡的荒凉和死的罪债;那么,当罪和死最初进入世界时,这里所指的除了是亚当的罪,再没有别的罪;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一个人的过犯累及了所有的人Eramus enim omnes ille unus homo”。这只能是借着将这一罪的罪债归算给我们,别无其他方式。

对于欧文来说,见于《罗马书》5章12-21节中在亚当里的归算说,正如在他所有的后裔中表现出来的那样,支持基督的义归算给凡相信祂的人这种法庭式的归算。他认为,这种观点是建立在《罗马书》5章15-16节的基础上的;在这里,使徒通过比较“过犯”(παράβαση)和“恩赐”(Δώρο)之间的不同,来解释亚当与基督之间的对比。通过将基督的顺服与亚当的悖逆进行对比,在亚当里被定罪和在基督里蒙拯救的盟约性质便被使徒极为明确地表达出来。”欧文提出的这种盟约结构也意味着,当亚当在上帝面前蒙接纳时,他的后裔也是如此。这一盟约是与人类相伴相随的,但亚当一方的甘愿顺服,却是在这一盟约上签字盖章的方法。亚当的顺服本来可以导致永远以上帝为乐,因为律法的原则是“这样行就必因此活着”。《罗马书》5章19节为欧文的论述提供了进一步证据。“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这些话对欧文来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它让欧文进一步探讨亚当和基督之间的不同之处。“因一人的顺服”(Λόγω της υπακοής κάποιου)这些话是讲基督对上帝的全部律法的实际顺服,与亚当对上帝全部律法的干犯相反。因此,对欧文来说,“众人也成为义了”这句话所描述的是基督的全然顺服,也就是说,祂的主动顺服和被动顺服所带来的结果。

与基督联合

在欧文的思想中,称义的教义与盟约之间的关系,只有在将其同与基督联合的教义关联起来时,才能完全理解。盟约的主要功能是带领罪人进入与耶稣基督的联合中,借此得以分享在盟约中应许的诸般祝福。这种联合是借着圣灵完成的,圣灵则是根据建立在永恒“救赎之约”基础上的救恩次序赐下来的。欧文说:“与基督联合,是所有属灵喜乐和期盼的原则和量度。””他继续说:

因此,我们之所以被称义,是因为.—–借着与基督联合,我们得以从被律法定罪的刑罚之下释放所吸引,这律法本是赐给祂叫祂得着最大满足的—–我们与基督的联合是他的义实际归算给我们的根基,因为他只遮盖袍自己身体上的肢体。

欧文的密友托马斯·古德温在讨论称义问题时,同样强调与基督联合。他将与基督联合称为“一个基督徒的基本宪法”。事实上,与基督联合是“称义、成圣及全部一切的第一要务”。盟约的目标是,上帝借着祂的儿子得荣耀,罪人则被带入与基督的联合中并内住在祂里面。就与称义之间的具体关系而论,古德温坚称:

“上帝称我们为义的所有行动都取决于与基督的联合,我们首先拥有祂并内住在祂里面,然后才会有权利享有祂的义。”

同样,约翰·鲍尔论述说:“这是将属灵的诸般祝福在基督里赐予我们的顺序,信心是借以将我们与基督联合起来的纽带;随着这联合而来的是与祂相交;称义、得儿子名分、成圣则是与祂相交的益处和果效。”对这些清教徒来说,与基督联合对选民称义起着根基和处境的功用。换句话说,与基督联合先于称义,而不是与之相反。

结论

欧文充分重视“唯独因信称义”对基督教教义的重要影响。对他来说,正如对路德一样,“唯独因信称义”是关系到“决定教会存亡的信仰条款”(articulus stantisvel cadentis ecclesiae)。此外,他还主张“所有真正的神学都是—–建立在盟约基础上的”,这为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提供了救赎性的处境。他研究称义的主要目的是“以一种有益的方式来处理这一问题,使其达到它正确的目的,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得着荣耀,信徒得着平安并促进他们的顺服”。因此,贯穿他著作的是一个一以贯之的动机:人完全是靠上帝的恩典称义,而不是靠行律法。欧文的解释直到今天仍然是对唯独因信称义教义最博大、最全面的辩护,而本章则是尝试对他关于这一最重要的基督教教义的思想提供一个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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