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清教徒神学28-1

第二十八章:清教徒论预备性恩典

首先,律法借着使我们谦卑下来以预备我们;接着,当福音传来,它会激发人的信心。

——威廉·帕金斯

在清教徒的诸多教导中,很少有哪几种教训像他们论及预备使人得救的信心的观点那样,能激起如此强烈的反应和彼此冲突的解释。绝大部分20世纪的学者,都不同意将预备的教义看成清教徒如何将宗教改革恩典的教义偷梁换柱,变成人本律法主义(man-centered legalism)的一个主要例子。近来的学者作出了更为积极的评价。

“预备”(Preparation),指上帝运用律法使罪人对他们的罪咎、危险与无助状态有所认识,好叫他们借着祂的恩典得以来到基督面前。清教徒们发展出了一套庞大的论述,既解释上帝使人知罪的工作,同时又劝勉罪人借着自我省察,为自己的罪忧伤并勤勉地运用蒙恩之道(读经、听道、默想、祷告、属灵的团契等)来作出回应,这一切都是作为借着信心来到基督面前的蒙恩之道。清教徒布道者都是为道火热的归正传道人。

预备使人得救的信心(preparation for saving faith)的概念带来了大量问题。其中有一个并非无关紧要的问题,假如罪人是死在自己的过犯罪孽之中,因而不能作出任何讨上帝喜悦的事(弗2:1;罗8:7-8),那罪人又如何为归信做预备呢?在教会历史上,一些中世纪神学家在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约1288-1348)的影响下提出:假如人能根据自己的意志采取什么行动的话,上帝就会将归信的恩典赐给他们,作为他们当得的奖赏。他们付出的努力可以获得与救主“相配的功德”。

正如我们会在这一章看到的那样,这种借着自由意志得以预备而得着与之相配的功德的概念,其种子早已在伯拉纠的神学思想中出现了,却被加尔文及所有16世纪的改教家斥为与罪人属灵的无能以及唯独靠恩典得救的圣经教导相背的东西。这种观点同样被主流清教运动所排斥,这可以从《威斯敏斯特信条》9章3条明确地看到。与此同时,《威斯敏斯特信仰准则》也谈到圣灵借着律法作为重要的先锋让人认罪,以致得着得救的信心并悔改得享永生的工作。威斯敏斯特神学家同样警告那些未归正的罪人,尽管他们因为没有信心而无法正当地运用蒙恩之道,“他们若忽略这蒙恩之道,便更为有罪,更为上帝所不喜悦”(《威斯敏斯特信条》,16.7)。

但是,因为有许多清教徒都使用预备的语言来使人归信,并劝勉那些失丧的罪人运用蒙恩之道盼望得以归正,所以他们一直被人诟病为“预备论者”(Prepa-rationism)。一些新英格兰的清教徒因为对这一主题的广泛阐释,被特别列入了“预备论者”的名单。有时候,人们还将这些“预备论者”看为反对加尔文以及那些忠于上帝主权的人。因此,人们会说,清教主义运动中出现了偏离纯粹改革宗神学的堕落,一种在预备论驱使下的堕落。

我们认为,这种非此即彼的方法既对人没有帮助,也不忠于事实。我们竭力主张的是在加尔文和清教徒之间就信仰的预备问题存在根本的一致。尽管他们中间就这一教义存在争议,但绝大多数清教徒都持这样的主张。“预备论”和“预备论者”的标签模糊了这些讨论的复杂性,以及改革宗神学家在正确地运用律法和劝勉那些失丧之人关注蒙恩之道问题上的一致。加尔文和清教徒都教导人们说,人死在罪孽之中,上帝唯独借着恩典使人重生,而归信则通常涉及认罪的过程和用心聆听圣言宣讲。真正的预备论者并不是清教徒,而是罗马天主教人士和阿米念主义者。

在这一章我们会做三件事。首先,我们对清教徒预备以获致得救的信心的观点进行阐述。其次,我们对加尔文反对预备论者的主题进行评论。第三,我们对清教徒的预备观作出评估。

对弗拉维尔预备的教义的解释

约翰·弗拉维尔曾担任英国达特茅斯港一间教会的牧师,并一直在那里侍奉,甚至他在1662年因为不从国教而被逐出教会后,仍然在那里秘密侍奉。对传讲基督的委身使他晚上在树林中传讲,并乔装打扮出行。他曾著书立说,特别针对海员和农民外展事工中的属灵真理进行讨论。他教区的一位会友曾说,若有人不为弗拉维尔的讲道所动,那他要么是头脑非常没有主见,要么就是心肠非常刚硬。有一个人还记起他因在八十五年前听过弗拉维尔的一次讲道而悔改归信。弗拉维尔的福音侍奉非常有力。他对预备接受信心有什么样的观点呢?

预备性归信的必要性

弗拉维尔在他所著的《蒙恩之道》(Method of Grace,1681)中写道,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教导了两个关于上帝律法的真理:他“否定律法有能力使我们称义”,但他同样“承认律法有一种能力说服我们,并预备我们接受基督”。弗拉维尔相信,这种律法性的预备之所以是必要的,是因为“没有重生的人常常充满了毫无根据的自信和乐天精神,尽管他们的状况很坏和可悲”。“

弗拉维尔认为,尽管罪人处在撒但的权势之下,但他们仍在“属肉体的平安中”(路11:21);他们有一种“放肆的希望”(约8:54-55),又带着“虚假的快乐”(太13:20)来听上帝的圣言。他们用教会特权、无知、自欺来支持这种虚幻的自信,宣称自己外在的怜悯有蒙恩的标记,对福音肤浅的回应,他们因自恋而自夸,又将自己与最坏的罪人相比——这一切都被撒但用来让他们盲目,并要毁灭他们。”弗拉维尔得出了这样一个严肃的结论:“因此便可以说,世界从总体上讲是走在通向灭亡的大道上。”

弗拉维尔认为,若没有上帝超自然的作为,堕落之人就无法来到基督面前。若没有改革宗论人堕落的教义,就无法理解清教徒归信的教义。人头脑中充满了“各样错谬,因此会对基督心生偏见”。弗拉维尔写道:“若非上帝先教导他们,人属血气的大脑就会轻忽上帝的真理;而且唯有此时,他们才会对这些真理有一种恐惧战兢的敬畏。”罪牢牢地把握住了人的心,以致“没有任何属人的论述或劝说可以让他们与之分别或分离开来”。

若没有上帝的帮助,圣经断不能刺入剖开堕落之人的灵魂。弗拉维尔在《英格兰的责任》(England’s Duty,1689)一书中写道,上帝的律法在那堕落之人心版上无法留下印记,就像网球打在墙上一样。对那些心灵已经死在不信当中的人来说,出于白白恩典的福音本身恰恰是一首甜蜜的歌曲,引他们更甜美地在自己的罪中睡去。

因此,人需要聆听借着圣灵的大能宣讲的圣言。弗拉维尔说:“在圣言或者说上帝的律法中有一种大能的果效;当上帝将它施于他们的良心时,就能治死人虚妄的自信,又熄灭人心中属肉体的快乐。”所谓“圣言”,弗拉维尔指的不仅是律法,而且是融贯律法和福音的侍奉:“律法打伤人,福音医治人。”他没有仅仅将使人归信的能力归诸于律法,而是归诸于律法和福音一道的工作。

弗拉维尔在《英格兰的责任》一书中说,基督在罪人的心门外叩门,不仅用律法的定罪,而且用福音甜美的吸引。律法固然重要,但若没有福音,“就没有哪个人会向基督敞开自己的心灵,”弗拉维尔说,“那使鲜花在春天绽放的不是冰霜雨雪、风暴雷鸣,而是那温柔滴下的甘露和拂煦万物的缕缕阳光。从律法而生的恐惧或许是预备性的,但出于福音的恩典才是那有效地打开罪人心灵的东西。”

但是,律法在圣灵手中有自己的力量与功用:对沉睡的罪人,它有“苏醒人心功效”;对“盲目的罪人”,它有启蒙功效。律法有“说服功效”,将人的罪聚集起来,如同一支大而可畏的军队,来围困人的灵魂,“好叫人心哑口无言,在良心的审判台前自我定罪”。律法同样有“一种使人伤心、刺痛人心的功效;它刺入剖开人的魂和灵”。

尽管在蒙恩之道中有基督的大能与临在,弗拉维尔仍劝勉人要参与并热切(勤勉)等候圣言的工作,并竭尽一切所能来侍奉基督。上帝照着自己所喜悦的旨意,借着圣言(约3:8)独行其事,但圣言的工作是属于“圣灵的方式,借此我们盼望与圣灵相遇”。尽管罪人无法让自己归信,弗拉维尔仍劝勉他们在得救之后要“奋力”,乃至“竭尽全力”,因为他们的确有能力避免外在的犯罪,参与外在的崇拜(“你的双脚为什么不能像把你带到酒馆那样,把你带到圣徒的会中呢?”),运用他们的心志来更多地关注上帝圣言,并自我省察,又向上帝呼求怜悯。天国必须是努力得着的(太11:12)。

但是,人无法用人的强力机械地使人归信,同样,罪人也绝不能把握蒙恩之道。传道人不能认为自己可以使人归信。弗拉维尔认为,律法和福音的话自身没有这样的能力,传道人也没有这样的能力,它只能是出于圣灵那“荣耀的主权”。上帝的圣灵对圣言、人的灵魂以及人认罪和归信的时间拥有主权(赛55:10-11;结36:26;约16:8-9)。罪人必须领受圣父借着圣灵所施的教导(约6:45),才能归信,这不是通过某种异象或直接的启示,而是透过圣言。

圣灵“照着福音正当的方式和次序”,运用律法作为祂吸引罪人来到基督面前的一般方式。弗拉维尔写道:“因此,按照这种次序,圣灵(以通常的方式)吸引人来到基督面前,祂借着光照来照亮人的灵魂;借着使人有效地认罪将这光照施于他们的良心;又用责备(刺痛和愁苦)来破碎并刺伤他们刚硬犯罪的心;然后,祂感动人的意志,用信心之道来接受并亲近基督,好得着永生和救恩。”“

克利福德·布恩(Clifford Boone)指出,虽然弗拉维尔在其他著作中描述这一过程时会有某种程度的差异,但他遵守了大致相同的模式,即光照人的理性,说服人的良心,透过理性来责备和刺伤人的情感,并用在基督里的真知识对人理性的进一步光照来更新人的意志。”弗拉维尔对人归信的理解,受到了他将人的灵魂分成理性、情感和意志几种官能的影响。布恩写道:“弗拉维尔的官能心理学与他对有效呼召的观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每一步都与人的某些官能有关。有效的恩典战胜了罪对人各种官能的影响。”“在呼召的预备性阶段,主破碎、刺伤人的心灵,好为在基督里的医治预备道路。上帝耕耘人的心田,好为撒下那唯一能带来收获的种子铺平道路。

弗拉维尔的初衷不是要给人提供一套归信模式,作为众人必须服从的上帝普遍性作为的阶段或步骤。他说:

这几个步骤从某些基督徒身上看会比从另外一些人身上看更清晰,从成人归信者身上看会比从年青时被吸引到基督面前的那些人更清晰,从被吸引脱离他们亵慢状态的那些人身上看会比从那些受了敬虔教育的人身上看更清晰;但根据这一次序,这种工作是以一般方式作用在所有人身上的,尽管就其清晰程度而言,在这人身上和那人身上会有所不同。

或者说,套用《英格兰的责任》一书的语言,在《使徒行传》16章中,基督雷厉风行地在那位腓立比狱卒心门上重重敲击,却在吕底亚的心门外悄悄地叩门:“上帝的圣灵照着要动工的那人心灵的状况,来用不同的方法作工”。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倚靠这些步骤;毋宁说,它们是朝向信靠基督为独一救主的步骤。弗拉维尔告诫人们要警惕,不要披着谦卑的外衣,乃致陷入几乎无法克服的“那种更精细的自义方式”。他解释说:

我因此对许多可怜的灵魂心生悲悯,他们因为希望(欠缺)有让他们接受基督的这样或那样的品格,所以就远离基督,不敢相信祂。啊,一个人说,若是我能有这样一颗为罪忧伤的心,能有这等胜过各样败坏的更新和能力,那我就能来到基督面前了;这样说的意思是,假如我的手中能带上一份价钱来购买祂,那我就可以受鼓励来到祂面前。这里有一种掩藏在极为谦卑的面纱之下的可怕骄傲。可怜的罪人哪!你要么赤露敞开地来到基督的面前(赛55:1;罗4:5),要么就只能遭到拒绝。

因此,弗拉维尔教导人说,预备的教义要求人谦卑下来,并警告人提防把预备当成一种为骄傲搪塞的借口。清教徒一直对基于行为的自义存有戒心,因为它否认唯独因信称义的福音原则。

使人认罪的光照与使人得救的光照

理解预备与重生之间的区别以及定罪与归信之间的区别至关重要。弗拉维尔在他就“光来到世间,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3:19)这节经文所做的讲道中解释说,基督的真光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临到罪人身上。首先,借着蒙恩之道,也就是借着宣讲赐下的真知识而显出真光。其次,在人灵魂中有真光照耀,然而“却只是普遍的、理性的光,叫人定罪”。第三,在人灵魂中闪耀着一种“特殊的和有效的光照”,“借着真正的归信将人带到基督的面前。””所有这些光都将上帝显明出来。在预备性的定罪和使人得救的光照之间的区别,是人天然良心对上帝大而可畏的威严的意识和对基督荣美的“新的、属灵看见”之间的区别,这为约拿单·爱德华滋所教导的“心的属灵意识”开了先河。

纯粹的定罪,或者说“部分认罪”,会在天然人的“悟性”中动工,从而产生出知识和“关于审判的正统思想”,以及某些“作用于人的情感短暂的影响”。它“借着这些方法或许实际上照射在一些人所谓的良心上,又说服他们定自己的罪,但人仍然会恨恶它,宁可爱黑暗,而不爱光”。“纯粹的定罪仅仅会“告知”并纠正人的理性和良心,甚至可能“不再喜爱在罪恶的筹算和道路上的追求”,从而带来道德上的革新。”这超过了那些未受教者所拥有的“传统知识”,也超过了有学问者对罪持所有的那种“散漫的”知识;这是一种“对罪的直观看见”,它不同于此前所谈到的两种知识,正如一头活的、吼叫的狮子和墙上画出的狮子的区别一样。

借着定罪,上帝的伟大与圣洁对那犯罪之人就变得生动、真实起来,在人良心中那审判的日子就会临近。所以,弗拉维尔写道:“但当上帝的真光照进这人的灵魂中,并将上帝的本质和人的罪揭示出来时,它就会看到,那在律法可怕的威胁中为罪人积蓄的一切愤怒,恰恰是罪所欠下的罪债。”但是,这并没有将一种对上帝崭新的属灵意识或者说感情引入人的灵魂中。毋宁说,它只会激发那堕落之人天然的良心。事实上,虽然这种对罪的咒诅将撒但从人的悟性中赶逐出去,但是“这也不是说灵魂的一半归向基督”,因为“撒但仍旧占据‘皇家要塞’,也就是将控制着人的心和意志”。结果,那处在这样定罪之下的罪人虽然害怕地狱,但仍然恨恶那真光。

同样,威廉·帕金斯也对圣灵在人理性中的作为及圣灵在人意志中的作为做了区分。约翰·欧文也著书论及预备性的定罪,“可以看到,我们已经将这一作为产生的全部影响放在了人的理性中、良心中、情感中和会谈中。因此可以推论说,尽管一切情形都是或者说可能在谈论它,但人的意志既没有真正改变,也没有因此得到内在的更新。”

弗拉维尔写道,使人得救的光照与预备性的定罪的光照相反,是借着“属灵和属天的光照来完成的,借此上帝的圣灵照射到人的心灵中,赐给他们从耶稣基督面容上所看到的那上帝荣耀的知识之光”(林后4:6)。他引用爱德华·雷诺兹的话说,那使人得救的光照使人的心灵“预尝到属灵真理当有的甜美与滋味”。人的心灵这种对上帝甜美的崭新体味,是弗拉维尔救赎性光照的核心概念。他写道:“没有任何知识能像人的心灵所传达给人头脑的知识那样,如此迥然不同、如此清晰、如此甜美”;这是一种崭新的“属灵的意识和经验”,把圣经置于一种全新的视角中;事实上,它称之为“写在人心版之上的上帝圣言”(参耶31:33)。借着信心来看待基督,是要看到祂无与伦比的可爱之处与丰盛的慈爱。基督不仅“借着强有力的信念和责备突入人的悟性与良心之中,“也打开人的心灵之门”,也就是“人的意志”,征服它,“借着甜美和隐秘的功效”使其甘心乐意。“当这件事成就,”弗拉维尔说道,“人的心灵就被开启,那救赎之光现在就照耀在它里面。”“

托马斯·古德温以大致相同的方式说,信心是关于基督的“属灵看见”,是有着某种崭新“意义”的超自然创造;这不同于堕落的人类理性,就如用耳朵听音乐不同于阅读一本印刷出来的音乐方面的书一样。“欧文写道:

这种(预备)工作对人的心灵——第一个受其影响的主体——所起的作用,不是要尽力让它对活泼的属灵本质和彰显给它的万事万物的卓越感到愉悦、自满和满意。那使人得救的光照的真正本质乃在于,它使人的理性对诸如此类的属灵事物、对自己的属灵本质有了直接、直观的洞察和前瞻,它们会去适应它、取悦它,并会满足它,以便它转化为它们,被模造成它们的样式,并安息在其中。

弗拉维尔对对人定罪的光照与使人得救的光照之间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区分。首先,他说定罪触及人的智慧和良知,然而救恩改变人的意志。其次,他教导的是一种崭新的心灵意识,借此,人会在耶稣基督里得见上帝的荣美并尝到祂的甜美。尽管定罪会强化罪人对上帝可怕的公义和权能的意识,但只有使人得救的光照才会让他对上帝那俘获人心的可爱之处有属灵的意识。这种认为重生让人有崭新的属灵意识的观点也为其他清教徒所共享,尤其是得到了爱德华滋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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