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清教徒神学22-2

基督作为祭司

再次回到《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神学家们用以下的方式回答了基督怎样执行祭司职分的问题:“基督执行祭司的职分,是一次将祂自己献上为祭,满足了上帝的公义,使我们与上帝和好,并为我们继续代求”(问25)。司提反·查诺克提到基督的祭司职分有双重功能,即祭物和代求;“二者紧密相连,但一个先于另一个。—–祭物先于代求,而没有祭物也不可能有代求”。”欧文同样认为决不可以将这两样行为分开,因为“为罪牺牲和祷告,属于同一位中保的作为”。在天上,基督的代求之工是持续地将自己献上,“基督借着祂的死和受难所恳求的、配得的或得着的,无论是什么,必须分毫不差地应用在和赐给那些祂定意得着的人;否则祂的代求便是枉然,在祂中保位置上的祷告也不蒙垂听”。“所以,欧文表明这样一种观点: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特殊事件关系到其在天上代求的事工。这是清教徒如何看待基督祭司职分的简略概要,但需要填上更多细节。

首先,不是所有中保都是祭司,但所有祭司都是中保。据爱德华·雷诺兹所说,有的中保是借着“恳求、祷告、祈求”的方式,还有人“借着满足上帝—–这位中保就是基督”。”同样,托马斯·曼顿指出,基督是一位代求者:“不是借着乞求,而是借着功效。”祂满足上帝,是借着祂在上帝面前因其位格而被称赞的功效。祂是那位“神而人者”,而且两种本性都是必须的,为的是让基督既代表祂的子民,又能为了他们付上足够的代价。雷诺兹说道:

既然献祭的功效要真正归功于祭物的神性(否则献祭就没有价值或功效),而且祭物必须是献祭祭司的生命、灵魂和身体,因为祂不仅是祭司,还是担保人;因此,祂的位格就替代了我们的,来偿付我们的债——这是血债,因此祂要献上自己(来9:26,彼前2:24)。而且,由于祂的位格必须代表所有祂为之做中保的人,并在尊严上与之同等,而且这些人唯独因祂的缘故才能脱离苦难,所以上帝和人成为且只能成为一个基督,在同一个无限的位格中联合,拥有两种本性,都是必须的。

改革宗神学家非常重视基督论,关于基督位格的正统观点,使他们从满足公义和代赎方面来谈论基督之死。基督位格的价值在于,祂可以胜任代赎者,为上帝所有的选民充分地满足上帝。这与很多改革宗神学家作品中的充足性与有效性的差异有所联系。基督满足了圣父,而且祂能作为担保人(即替代之物),是因为圣父和圣子之间的约。抽象地说,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没有拯救任何人,但就圣父和圣子之间的盟约而言,“神而人者”的自我献祭之举,拯救了那些祂为之死的人。

基督作为祭物是何等真实,祂的代求也必然真实,因为这两者之间存在有机的关系。正如曼顿提到的,在旧约中,大祭司“不是为他自己进入(至圣所),而是为百姓,他的胸口和肩上都有十二支派的名字;所以基督也是代替我们所有人进入的,在祂的心版上刻着对每一个圣徒的特殊纪念”。欧文在讨论基督在天上代求的本质之前,关于基督作为祭物他提到一个有趣的论点。在欧文看来,基督成为祭物,不只是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甚至也不是祂“消极顺服”的时刻,而在于“祂完全降卑或倒空祂自己的状态,不论是自愿顺服于律法—–还是将自己服在律法的咒诅之下,经历生命中的悲痛和苦难,而且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欧文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他看来,基督的中保行为中没有一个“可以排除在构成这一工作的整体之外。我所理解的祂的代求,不只是祂在天上至圣所的显现,为了将祂作为祭物而赎买和寻得的所有美事应用在我们身上,还有祂升高的每一个举动——从袍的复活,到他‘坐在至高全能者的右边,上帝让所有天使、执政的和掌权的都服在祂之下’”。”在这里,欧文看到了基督事工的统一性,这能使他在其他地方,为基督积极和消极的顺服都归算给信徒的教义辩护。对于欧文和他同时代的人而言,基督的受苦、受死、复活、升天、坐宝座和代求,都是祂整体救赎之工的一部分。

基督的祭司职分也需要在祂作为中保的双重状态中来理解。在十字架的降卑,以及祂在地上的整个事工之后,复活的基督将祂生和死的益处都真正地应用到教会身上。古德温出色地论证了这一点。他提出,选民的完全称义“特别倚靠”基督的代求。古德温还说:“持所有立场的所有神学家都认可这一点,尽管在我们的救恩上,他们认为基督之死和祂的代求之间的影响力有所不同:称祂的死为中保的获得(medium impetrationis),也就是为我们获取救恩的方式;而称祂的代求为中保的应用(medium applicationis),是将一切应用到我们身上的方式。”换言之,称义的应用不是基督之死或复活的直接结果,而是祂代求的结果(来5:8-10)。托马斯·华森附和了古德温的论点:“但我们称义的根源是什么呢?它从基督的代求而来。”基督的代求是信徒称义的持续性原因;的确,根据古德温的观点,“我们得以在恩典中每一刻的站立,都要归功于祂在天上坐定,以及每一刻的代求”。

基督祭司职分的永恒性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祂是按麦基洗德,而不是亚伦的等次为祭司的(来7:17,21);因此,它会延续到永远。基督作为先知,将是上帝向在新天新地中的圣徒启示祂自己的直接方式,那么基督作为祭司的职分呢?《希伯来书》7章17节的经文(“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表明,基督的祭司职分不会终止。然而,欧文提出,不能将“永远”一词视为绝对的。基督是一位“永远”的祭司,取决于“祂职分的执行直到最终结束”,并达成将救恩带给所有选民的目标。这“永远”考虑的是新约,正如亚伦的祭司职分是对旧约而言的。新约延续到最终成就为止。所以,当现今的世界,包括新约时代终结时,“基督所有中保职分和所有职分的执行,都将有一个终止”。在那之前,基督将会继续为教会代求,好让基督在这一事工中“保持祂的荣耀的新样永鲜常青”。作为被献祭的祭司,基督在祂的死上得荣耀,但因为救赎的应用是靠祂的代求,祂的升高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升高,到最后祂为地上所有祂为之做担保人的子民所做的一切,能借着祂作为他们在天上大祭司的代求,完全应用在选民身上。

基督作为君王

基督执行君王的职分在《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中被描述为,祂“征服我们归向祂,统管并保护我们,抑制并战胜祂和我们所有的仇敌”(问26)。《诗篇》110篇1节是新约中最常引用的旧约经文,它谈到上帝制伏基督的仇敌(“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爱德华·雷诺兹对《诗篇》110篇的解释,将引导我们理解基督君王的职分。

在祂的神性中,圣子具有主权和威严,这是祂作为三一上帝的本质属性。在这方面,圣父、圣子、圣灵在智慧、能力、荣耀上是同等的。三个位格的权柄可能或多或少地显明,却不会增加或减少。关于基督,清教徒述及祂作为君王的职分,主要指祂的中保角色。这意思当然是,正如祂先知和祭司的职分会随着万物在新天新地中最终成就而终止一样,祂把国交与父上帝时(林前15:24),祂作为中保之君王的职分也会终止。基督的中保君王职分是赐给祂的;祂得着它“不是借着篡权、入侵或暴力;而是合法的,按从祂圣父而来的命令、旨意和授权获得的”(约5:22;徒2:36;10:42;来3:2-8)。雷诺兹把基督天然拥有的国度,即上述言及的其神圣特权,和祂被赐予的国度进行了区分。后一国度是赐给基督的,这表明不是自然属于祂的,而是“借着从祂圣父的赠予和膏抹而来,因而祂得以成为教会的元首”。

要拥有这一国度,上帝必须要:(1)为圣子预备一个身体,作本质上的联合(来10:5);(2)为了给祂装备成为一位属灵君王所需的恩赐(赛11:2),用无限量的圣灵膏抹祂(约3:34);(3)公开宣称基督是君王(太3:17;17:5);(4)将公义的权杖赐予祂,将剑放在祂口中,而且让祂(作为先知性君王)向人类启示上帝的旨意;(5)用使者和仆人来尊崇基督(弗4:11-12;林后5:20);(6)将灵魂赐给基督,不仅是犹太人的,还有外邦人的(诗2:8;约17:6);(7)赐给祂能力,按照上帝的律法来治理教会(太5;西2:14);(8)供给祂能力,来审判并定祂仇敌的罪(约5:27);(9)赋予基督能力来赦免罪(太9:6)。这些赐给圣子的特权,都是赐给这位“神而人者”的。

基督的国度是属灵的国度;它不属这世界(约18:36),正是这一点让基督像王一般大有能力。尽管这是一个属灵的国度,基督也是借着征服而进入的,“因为虽然选民的灵魂是祂的,但祂的敌人抢先占有了”。因此,基督的死不仅被视为代赎,还被看作祂代表选民战胜了邪恶和死亡的势力。祂是祭司性的君王,这意味着,我们不能脱离祂祭司(或先知)的职分,来考虑祂作为君王的得胜和治理。然而,基督成为一位君王,不仅仅是借着祂死和复活的功效。祂借着祂位格(即“神而人”)的尊贵并借着祂“属天膏抹的恩典”成为创造之主。因为这样,雷诺兹在基督的能力和权柄(Aliud est potentia,aliud potestas in Christo)之间作了典型的经院式区分。所以,基督在两方面是主:能力上的主和权柄上的主。前者使祂有能力赦免罪恶,施行神迹,并且降服仇敌;后者使祂有权柄审判、膏抹、发号施令。

清教徒,特别是雷诺兹,解决了基督的升高与祂君王职分之间的关系问题。基督作为君王的升高,在祂坐宝座时完全得以实现。但是,根据古德温的观点,祂在升天时被赐予了一种军事上的胜利(“掳掠仇敌”[诗68:18;弗4:8]),这表明祂的确在十字架上制伏了祂的仇敌。然而,基督登上宝座,是祂胜过仇敌,以及有王权借所应许的圣灵来祝福教会的完全实现。基督在祂登上宝座时所受的圣灵是人性所能容纳的最丰盛的程度。在领受圣灵时,祂必须作为祂子民的元首,为了他们而领受圣灵,所以圣灵从祂的额头流淌(诗133:2)到教会,这就说明了五旬节许多人归信的原因。

毫无疑问,在荣耀中坐在圣父的右边,意味着基督自复活开始的升高最终完成。雷诺兹观察到,坐在上帝的右边是“一种转喻,表达了属于基督的力量、能力、威严和荣耀”。基督坐在宝座上包括祂作为中保的升高,必然涉及到两种本性。当然,雷诺兹和清教徒都坚定地断言,神性不能“领受任何内在的改善或荣耀—–但对其降卑来说,为了执行祂的职分,至此又再次得到了提升”。基督的“倒空”不是扔掉神性的荣耀,而是将其遮盖或隐藏起来。在祂降卑的状态中,固有在祂位格上的神性荣耀“被与罪身相似的样式遮盖住了”,所以神性只在这种意义上升高:“在一个此前被轻看、被谴责为亵渎者之人的身上显明出来。”“基督的人性同时也被升高。因为神人联合,基督的人性拥有了“直接权利,人性中可能有的所有荣耀都赋予了祂—–(因此)一个位格中两种本性之间至亲密的联系产生了功效,能以从另一本性所能具有的神性传递所有荣耀。”

托马斯·古德温比任何一位与他同时代的人(甚至欧文)都更关注基督的荣耀这一主题。“他对基督之荣耀的思考,特别应用到基督作为中保的角色上,包括祂君王的职分。对古德温来说,基督拥有三重荣耀。第一重荣耀是所有正统派都认同的,即祂神性的荣耀不会以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圣子在祂的神性中与圣父和圣灵是同等的。这一荣耀是祂本质的荣耀。

其次,基督具有一种不与圣父或圣灵分享的位格性荣耀,即祂作为“神而人者”之位格的荣耀。这一荣耀因神人联合唯独属于祂。祂是不可看见之上帝可见的形象。这一位格性和本有的荣耀,比祂所拥有的第三重荣耀更有价值,这第三重荣耀就是祂作为恩典之约中保职分的荣耀。基督作为“神而人者”本有的和位格的荣耀将一直在永恒中发出光辉,但祂中保的荣耀终必停止,欧文和其他清教徒神学家都如此认为。所以在古德温看来,《哥林多前书》15章24节谈到了基督将祂的国交于父上帝。古德温在这里提出一个有趣的观点。在神人联合的基础上,基督拥有一份天然所有的产业,所以祂会永远为王(在绝对性的思考上),因为祂位格的统一不允许有其他选择。把祂本有的产业分开,就是古德温所称的基督被赐予的国度。所以,为了确认基督永远坐在圣父的右边,而且祂会将国度交于父上帝,古德温对源于基督位格的尊贵地位而天然拥有的国度,和基于祂在上帝和教会之间的中保职分而被赐予的国度之间作了区分。”基督中保的国度不是祂自然得着的,而是根据永恒的救赎之约赐给祂的。基督领受这国度,是作为祂喜乐地、持续地、完全地顺服圣父而得的赏赐。

虽然所有三个位格都参与到上帝的外在事工中,有时一项具体的事工还是被归于三一上帝的某个特定位格(比如成圣被归于圣灵)。圣父和圣灵与圣子一同统治,直到审判的那日,但统治更加特别适合归于圣子。圣子在赐给祂的国度中拥有特权,因为这给祂的奖赏,“祂应将所有人的眼目都吸引到祂身上,而且用更直接的方式显出一切荣耀和尊贵,因为祂以对圣父的顺服遮盖了祂的神性”。”这就是为什么古德温能够确认,基督必须作为君王统治“直到永永远远”(启11:15),而且祂会将国度交于父上帝。在此我们发现,除去其他方面,对古德温而言,基督的位格要优先于祂的事工。

结论

基督的三重职分和两种状态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雷诺兹指出了基督的职分又如何是事工和服侍的工作:“在为教会顺服和受苦的职分方面如此;而在对祂教会的保护和高举方面,则是权能和威严的工作。”救主基督必须经历这两种状态,而且祂位格里两种本性的统一性,允许祂从谦卑状态真正地转换到升高状态。理查德·薛伯斯在他深刻的作品《降卑买赎基督的升高》(Christ’s Exaltation Purchased by Humiliation)中很好地抓住了这一点:

如此默想何等甜蜜,蒙爱的人啊,想一想我们的肉身正在天上,在上帝的右边;那肉身由童贞女所生,被放在马槽里,起来躺下尽都行善,为我们成了咒诅,而且谦卑至死,三日处于死的捆锁之下;这肉身现今在天上是荣耀的,这一位是活人和死人的主。这是一本研究这一点的佳作。蒙爱的人啊,要细细思想在降卑和升高状态下的基督。

然而,要恰当地理解基督作为先知、祭司、君王的工作,必须首先正确地理解基督作为“神而人者”的位格,祂甘愿谦卑自己到最卑微的地步,以此来满足圣约的要求,并受到祂圣父的奖赏,升到至高之处。我们可以正确地说,基督作为一次降卑的先知、祭司、君王,如今在同样的职分中在天上被高举,祂在那里掌权直到一切最终成就。但是,即使到那时,根据祂位格的荣耀,基督将作为中保,把上帝的启示传达给祂在天上的圣徒,永远被祂的子民尊荣,作为替他们成就救赎和代求之工的忠信的大祭司,继续因神人联合而成为一切受造之物的君王。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