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清教徒神学4-4

上帝的良善

上帝的良善(bonitas Dei)被确定为上帝的一个本质属性;也就是,良善等同于上帝的本质。举例来说,上帝的权能和怜悯都是上帝良善的不同方面。上帝是良善的,上帝本质上是良善的,因此“任何完全良善的就是上帝;无论什么在受造物里的真正良善,都是对上帝形象的反映。这个思想论及上帝良善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方面上帝本质上的良善是可以参照的;另一方面上帝的良善是可以传递给祂的外在事工的。在谈论上帝的良善时,查诺克没有将注意力集中在上帝本质上的良善或者上帝本性上的完美,也没有借良善来说明上帝的圣洁。相反,在查诺克的讨论中,上帝的良善与“上帝意志的流露”有关,祂对受造之物所怀的意念是好的意念。就此意义而言,良善涉及的范围比上帝的怜悯要广,创造和供应都是上帝良善的结果。

中世纪的神学家们之间及基督教经院哲学家们之间一个饶有兴趣的讨论话题是,假如人不犯罪,上帝的儿子是否会道成肉身。查诺克用这个例子证明,圣子的道成肉身是上帝良善的一个行动,而不是上帝的怜悯,因为假如人没有犯罪,上帝的受造物就没有堕落。穆勒精辟地指出:尽管改革宗神学家们承认,上帝对祂受造物的良善不仅彰显了上帝本质上的内在良善(ad intra),也彰显了上帝本质上的外在良善(ad extra),但“在改革宗体系内,被特别强调的不是上帝的内在良善,而是上帝的外在良善”。但是,上帝对祂受造之物的良善是以上帝的内在良善为根基的。

查诺克述及借着上帝的良善来理解上帝的属性。上帝在自己的本质上是良善的,因此上帝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因此在受造之物中,任何的美善都是从上帝而来的。但是,良善不是上帝里面的一种品质,而是上帝的本质;“不是添加到上帝实质上的一个习性,而是上帝本质本身;上帝不是首先是上帝,然后才是良善的;而是祂是良善的,同时祂是上帝。祂的本质只有一个,而且是同一个,正式并且同等地是上帝和良善的。”“如同上帝的其他属性,上帝的良善是无限的,但是上帝良善的施行可能会因上帝意志的施行而受到限制。那些因上帝良善而领受了上帝益处的人,他们自己也能变得良善,这证明了良善是一种特别的属性,不同于上帝的全能或者不变性属性,它是可以传递的。查诺克指出,事实上良善“具有传播性(扩散的趋势,或者外在自我散布);没有良善,上帝就不再是神圣的上帝;没有了良善的扩散,上帝就不再是良善的上帝”。正如上帝必然是不变的、永恒的和全能的等等,上帝也必然是善的。因为上帝在祂自身是善的,祂在自身里面是喜乐的。这种位格性的喜乐为祂在祂的受造物里的喜乐提供了基础;“如果上帝爱自己,祂就必然爱那些反映祂自己且具有祂自己良善形象的人”。这里查诺克使用区别法,将自然之爱(amor naturalis)与无私之爱(amor complacentiae)或意志之爱(amor voluntarius)进行了区分。自然之爱(内在的爱)指的是上帝自身的爱,在祂与这个受造世界的关系之外,并且这种爱是必然的。而意志之爱(愿意的爱)指的是上帝对祂受造之物所施行的爱。出于上帝本质上的良善,上帝在创造中必定爱祂的受造物,祂的创造是对祂自己的反映。

这并不是说上帝是不自由的。正如查诺克明确指出的,“上帝本质上的良善必然阻碍上帝行动的自由;重要的不是祂是否行动,而是祂必然并自由地以良善和慷慨的方式行动”。“换句话说,创造的决定是自由的,但祂在创造时必然会创造出善的受造物和世界。按照查诺克的话:“正如上帝本质的完美是必然的,上帝慷慨的传递也是自愿的。”甚至在上帝的自我之爱中,上帝必然爱自己,不会受限制;但上帝是按祂自我知识所产生的自由来爱自己的。查诺克引用亚目拉督(Amyraut)的话证明,上帝把祂的爱传递给祂的受造物时,上帝的良善是“祂所有创造和护理事工的动机和目的”。“创造的动机必定来自上帝之内,而不是上帝之外。智慧对创造指示方向,权能使得上帝能够创造,但是良善提供了创造的动机。事实上,上帝除了祂自己之外,可以没有任何目的,祂是至善的(summum bonum)。所以,上帝必然以良善为目的,但是达到这个目的的途径在意志上是自由的。

上帝的良善彰显在祂的创造之工和救赎之工中。查诺克在他的文章中从三个方面加以说明:拣选之爱,是上帝在永恒里对拣选之人的爱,是出于上帝的意志之爱,是上帝的美意或仁慈之爱(amor benevolentiae);救赎之爱,是上帝按照自己的意志救赎选民的善行或善行之爱(amor beneficentiae);同在的爱,是除了救赎之外,上帝还喜悦与人同住、友好相处的无私之爱或友谊之爱(amor complacenti-ae vel amicitiae),这是祂在计划内的对人的奖赏之爱。上帝之爱的这些方面,分别与上帝内在事工、临在事工和外在事工(adextra)的应用相关联。查诺克在考虑上帝在救赎中的良善之前,先说明上帝在创造中的良善。论到亚当在伊甸园中的状态,上帝向亚当展现了祂自己的良善,祂让亚当承担责任,但也为此赐予祂仁慈的奖赏。亚当在顺服上亏欠了上帝,但是“从上帝那方面来说,祂给无罪之人的永恒祝福,不是建立在严格的正义和公义原则基础上的,因为那会让人以为上帝是人的债权人”。“上帝所提供的赏赐——不朽或永恒的生命——远超过亚当自己应得的,这就证明了上帝在创造中的良善。良善也是“救恩的源泉”,事实上这是“纯粹的良善”,因为无人要求上帝拯救堕落的人类。上帝的良善为祂透过自己的爱子开启拯救男人女人的事工提供了理由。这种良善超过了上帝在创造中彰显出来的良善,因为救赎之爱比创造宇宙万物之爱更慷慨。有一节圣经经文是这么说的:“上帝(如此)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上帝“如此”爱世人是令人费解的;连天上的天使都无法解释上帝竟然如此爱世人。

救赎的事实使查诺克得出这样一个有争议的结论:“上帝对我们这些被拣选之人显示的良善是个极大的良善,一度胜过了上帝对基督显示的良善”。上帝如此看重拣选之民的救赎,以至于祂预旨自己的爱子要在世上受羞辱,好叫所有属于基督的人能够在天上被高举。查诺克补充道:

祂渴望听见基督呻吟,看见祂流血,好使我们可以不在祂的怒气中呻吟,不在祂的愤怒中流血;上帝不宽恕自己的儿子,却宽恕我们;祂拒绝免除击打祂儿子,却喜悦我们;上帝的利剑沾满了基督的宝血,以便它永远不沾我们的血,他的良善可以借着我们的得救永远得胜;上帝愿意让祂的爱子成为人的样式并且尝了死味,好叫那自取灭亡的人不至灭亡;上帝似乎一度降低了基督原有的尊荣。

信徒应该极其珍视基督的功德和祂为他们所做的事,但首先是上帝的良善提供了这位中保。查诺克主张,事实上在上帝赐下祂的独生子作为上帝选民的救赎主时,上帝所赐的是“上帝的良善所能给予的至高恩赐”。“在基督得到高举后,上帝对祂的受造物依然是良善的。基督作为被高举的救赎主,在升天时把赢得的各样恩赐和恩典都赐给了教会。就传递给信徒而言,上帝的圣洁是基督论的中心,上帝的良善也如此。就上帝向祂的受造之物在救赎中彰显的祂纯粹的良善而言,基督成为中心。除了救恩,上帝的良善也在创造的各个领域显明了自己,因为良善的上帝自己必然要在祂的外在事工上,显示祂的良善。

上帝的主权

与第一代或第二代的改教家不同,后宗教改革的改革宗神学家对上帝的主权(dominium or potestas)或王权(maiestas Dei)特别青睐。如同先前所讨论的其他属性一样,这一属性本质上是属于上帝的内在特性。然而,这些改革宗神学家对上帝的王权的阐释,通常关注的是这个属性的外在彰显。查诺克经常使用“主权”(dominion)这个词,而不是“王权”(majesty),当然他也很自在地使用“王权”这个词来描述上帝的存在的观念。当他阐述上帝的主权时,查诺克在讨论中先把上帝的统治分为三个部分:上帝对万事万物的主权是本质上的,因而也是绝对的;上帝对教会的主权是属灵的或仁慈的;就上帝的国度而言,上帝对天上的圣徒和地狱里罪人的统治主权是荣耀的(即末世论的),“第一个主权建立在本质上;第二个主权建立在恩典上;第三个主权对蒙福的人建立在恩典上,对被咒诅的人建立在罪人的不义和上帝的公义上。”

上帝的主权有别于上帝的权能。后者指的是上帝有能力对某些事情产生影响,而前者说的是上帝作为荣耀君王有权做祂喜欢做的事。上帝对自然界的权能最好描述为“全能”,但上帝的道德权能应该被理解为祂的主权或者王权。在行使上帝最高统治者的权能时,所有的受造之物都臣服于祂;在行使祂的主权时,上帝拥有统治的权柄来征服他们。因此,确切地说,上帝的这些属性并没有什么差别。人们理解了与主权的完美性有关的所有属性,才能够理解上帝的主权。例如,上帝的良善在祂的主权上来说,是“除非为了受造物的益处,将他们引到正确的目的,否则上帝根本不会使用祂的主权”。这样,上帝的良善也彰显在上帝的主权中。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承认上帝是上帝,就是承认祂的主权。因为如果上帝在祂本质性的存在中没有主权,那么祂就不是上帝。正如查诺克所解释的:“对于上帝而言,祂不是至高的意味着祂不是上帝—–想象一个无至高主权的无限权能,就是想象一个无意识的大能者的塑像,可以供人瞻仰,却不能让人服从”。因此,上帝的主权是本质性的、不可传递的属性,因为没有任何受造之物能同时恰当地行使先前提到的主权的三个方面。上帝神圣的本质为主权提供了基础,因为在那个本质里,上帝是无限的、不可改变的、权能的、圣洁的、无所不知的、永恒的,等等。这些属性需要上帝有凌驾一切的主权。

上帝和人不一样,人的主权来自上帝(创1:26;罗13:1),上帝的主权则是完全独立的,因为祂自身是独立的。其次,上帝的主权必然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上帝所拥有的作为上帝的权柄,是不受限制的。当上帝行使祂的主权时,祂的其他属性(如智慧、公义、良善)都显现出来了。这意味着,上帝的主权不是专横的、压迫性的或残酷的,而是完全良善、正义和智慧的。正如查诺克所解释的:“在施行祂至高无上的权柄时,上帝从来没有忽略祂那些完美的本质。”因此,当上帝对祂的受造物(包括人的意志)实施主权时,这种主权永远不应被理解为赤裸裸的权力,而是披着上帝圣洁存在之荣美的权力,因为在上帝来讲这些属性是不可分割的。出于同样的原因,上帝的主权包括祂对在天堂和地狱之人的统治是永恒的。有一个本体论的必然性,就是人存留在上帝道德律之下。“

上帝的外在事工是祂主权的彰显。如果一些人相信上帝而另外一些人不相信上帝,这是因为上帝在祂的主权中预旨是如此。如果一些人拥有某种恩赐而另外一些人没有,原因在于作为至高的君主上帝喜欢做什么、悦纳谁,都是祂的特权。甚至高举基督也彰显了上帝的主权。上帝按照自己的喜悦和意志,将各样的权柄赐给基督(太28:18;弗1:22;启3:21;约5:22),祂的所作所为都是祂凭统治的美德自由行事的结果。给予或赏赐的行为证实了那个给予者和赏赐者的主权(来11:6)。因此上帝本质性主权与授予基督的经世主权是有区别的。此外,因为上帝的主权,惩罚罪的行为是不可避免的。祂有权柄将不悔改的罪人永远丢进地狱,上帝惩罚的可怕与上帝主权的至高一致。但是,上帝不直接将罪人丢进地狱的原因在于上帝不轻易发怒,就是说上帝是忍耐的。这是查诺克在他巨著中讨论的最后一个属性。

上帝的忍耐

忍耐(patientia)是一个有别于良善和怜悯的属性。上帝的怜悯与祂对待罪人的态度有关,但上帝的忍耐表达的是对罪人所当受的惩罚的推迟或缓和惩罚。爱德华·雷将上帝的忍耐理解为这样一种属性:“上帝忍受罪人的责骂且推迟对他们的惩罚;这可以说是上帝最慷慨的意志,上帝长久地容忍祂所恨恶的罪,宽恕罪人,不介意他们的败坏,并促使他们悔改。”这个观点从两方面理解上帝的忍耐,第二个方面考虑的是救赎。

查诺克一开始小心地解释说,他并没有因为使用“忍耐”这个词,而产生上帝“受苦”或“被动”的想法。为此,这个词不是特别合适,但仍要把忍耐的美德归给上帝。简而言之,改革宗神学家们普遍地将上帝的忍耐作为上帝的属性,因为上帝延迟了祂对审判的完全执行。查诺克是这么说的:“(忍耐)意味着乐意推迟审判,及不愿将愤怒倾倒在罪人身上;(上帝)克制祂公义的激怒,不对祂在这世上天天遇到的伤害进行报复”。

查诺克以他典型的方式,灵活地将上帝的属性和谐地结合在一起,这是上帝本质上的纯一性合乎逻辑的结果。“良善促使上帝施行忍耐,而忍耐驱使许多罪人一个个投向怜悯的怀抱”。有了这样的想法,查诺克的看法是,上帝的忍耐不会惠及堕落的天使,那是因为这些天使一度被免于彻底的惩罚,他们没有悔改并重获上帝宠爱的机会了。这里人们需要注意的是,怜悯与忍耐是紧密相关的。就上帝对罪人的意愿而言,忍耐就是怜悯。即使如此,上帝不会因自己的忍耐而软弱或无力。上帝不轻易发怒,并不意味着祂不能发怒。上帝延迟实现祂对其子民的应许,并不表示上帝的“懈怠”;同样地,“上帝在被人公然侮辱的情况下仍推迟对罪人的惩罚,也不是出于愚昧”,因为上帝是无所不知的,并且祂对有罪之人类的思想和行动了如指掌。这样的关联把忍耐与上帝的良善和怜悯放在一起——事实上是与上帝所有的属性放在一起,特别是但不限于——这两种属性放在一起来理解。上帝并非没有权能去惩罚那些有罪的受造物。查诺克主张,事实上正因为上帝有权能,上帝才能够对罪人忍耐。《那鸿书》1章3节:“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上帝不轻易发怒(有克制的能力),显示出上帝的权能不仅在于创造世界。后者是上帝对受造之物有主权,但前者是上帝对祂自己有主权。应该牢记查诺克的这个观点:“上帝在对众多罪人的忍耐中所彰显出来的权能,胜过上帝从无中创造出千万个世界的权能。”“话说回来,上帝的忍耐不仅与祂的怜悯和良善明显有关,并且与祂的权能也有关。

基督的死对理解上帝的忍耐至关重要。不考虑基督牺牲的赎罪,是无法理解上帝对人类的忍耐但没有对天使的忍耐。基督取了人的本性(“亚伯拉罕的后裔”),而不是天使的本性,好叫人可以得着上帝忍耐的益处。对人类的忍耐是福音和恩典之约所结的果子。若不是基督被任命为中保,上帝就没有理由要对罪人忍耐。没有基督,上帝可能也会善待祂的受造物——尽管很多人对此有争议——但是,若不是祂儿子的位格和事工,上帝不可能怜悯和忍耐有罪的人类。

毁灭不敬虔的人,上帝是带着“遗憾”如此行的,后来祂降低了施行审判的力度。上帝不再撕裂而是“刺痛”他们。上帝所行的事都是公平的,只是我们不配得公平。即使恶人也会得逞一时;“上帝不仅惩罚,也继续施恩;老酒鬼还活着。”尽管人的邪恶是对上帝的冒犯,上帝还是一再忍耐,不轻易发怒甚至息怒。人们不禁要问,上帝这样做是为了什么?答案在于上面提到的基督的中保工作。这当然是主要原因,但上帝因为基督的缘故对罪人的忍耐,也证明了上帝是可平息怒气的上帝。上帝渴望与祂的受造物和解,因此祂并没有立刻毁灭他们,而是给他们留下悔改的余地。

实际上,上帝的忍耐也使人类得以繁衍。如果上帝把生到世上来的人(或母腹中的胎儿)都毁灭的话,人口就不可能增长。更具体地说,上帝的忍耐使教会得以延续和成长。在上帝看来,被拣选的人有些本是恶人的后裔,比如亚哈斯和希西家。从这个意义上,查诺克说道:“若不是上帝的这个完美(忍耐),在地上不可能有圣徒,因而在天上也不可能有。因此,这解释了上帝为什么要忍耐,哪怕是对恶人。对那些没有因上帝的忍耐而悔改的人,上帝必定会“彰显公平,未来的公义必临到他们身上”。所有这些都表明,上帝的忍耐是直接或间接地与基督论联系在一起的。上帝在基督里并借着基督也是为着基督,对祂的受造物施行忍耐。

结论

有关查诺克对上帝属性的讨论,要说的还有很多。本章仅涉及他对上帝每个属性教义的主要观点,并没有谈查诺克著作的另外两个主题:相关经文的解经,以及如何将教义应用到生活中。关于上帝的教义决不在基督论和救恩论之下。相反,基督论和救恩论都是以关于上帝的教义为基础的。改革宗神学家与路德宗、苏西尼派教徒和阿米念主义神学家有所不同,正因为他们对上帝是怎样的有着不同的观点。本章试图说明清教徒神学家是如何理解上帝的属性的,粗略之处在所难免。他们的观点不是在这里就是在那里都有一些细微差别,如他们对上帝惩罚的公义的观点是不同的。但总的来说,他们关于上帝的教义的见解基本上是一致的。(见《威斯敏斯特信条》,2.1-2)。

正如本章已经清楚地指出的,查诺克和其他改革宗神学家们认为,对上帝属性的划分反映了人在理解上帝方面的软弱。上帝的怜悯就是祂的良善,上帝的良善就是祂的公义,上帝的无所不知就是祂的无所不在,等等。因上帝是最纯一性的存在,上帝的属性之间互不矛盾。上帝借着创造和启示,向祂的受造之物显明祂是谁。查诺克等人用他们的恩赐让罪人能够理解三位一体上帝的荣耀。教会欠他们的债是无法衡量的。非常遗憾的是,很多人知道查诺克有关上帝存在和属性的著作,但很少有人真正读过这本书。我们甚至可以说,更为遗憾的是,当今世界上很多人听闻过上帝,但很少有人按祂的本相认识祂,或承认祂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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