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4简明神学
二十一、天命
神管治这个世界
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箴16:33)
“神的天命(注1)之工就是祂用至极的圣洁、智慧、权能,保护并管治祂所造的万物及其中一切的作为。”《西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十一问。如果说创造是神能力独特的运作,使世界存在,那么天命则是同一能力继续的运作,藉着它造物主按着祂的旨意,得以:(1)保守所有的受造之物的存在;(2)使祂自己涉身在所有的事件中;以及(3)导引所有的事件,走向祂指定的终局。神管理的模式是有目标的,亲身参与的,祂全程“亲手”管制,祂完全在管理这个世界。祂的手或许是隐藏的,但是祂的掌权是绝对的。
有些人将神的天命局限为没有控制力的先见而已,或为不加干涉式的支持,或为不过问细节的大局监督而已;但是上段所陈述天命的定义却是见证如山。
圣经的教训很清楚地说道,神的天命管治:
(1)是凌驾在全宇宙之上(诗103:19;但4:35;弗1:11);
(2)是凌驾在物质的宇宙之上(伯37章;诗104:14;135:6;太5:45);
(3)是凌驾在动物之上(诗104:21,28;太6:26;10:29);
(4)是凌驾在国际事务之上(伯12:23;诗22:28;66:7;徒17:26);
(5)凌驾在人的出生与一生命运之上(撒上16:1;诗139:16;赛45:5;加1:15~16);
(6)凌驾在人生外在的得失之上(诗75:6,7;路1:52);
(7)凌驾在看似意外或无意义的事情之上(箴16:33;太10:30);
(8)是在于保护义者(诗4:8:5:12:63:8;121:3;罗8:28);
(9)是在于供应神百姓的需要(创22:8·14;申8:3;腓4:19);
(10)是在于答应祷告(撒上1;19;赛20:5,6;代下33:13;诗65:2;太7:7;路18:7,8) ;
以及(11)是在于暴露恶者并惩罚他们(诗7:12~13;11:6)。(注2)
清晰地思考神在今世过程中,以及在有理性的受造之物的行为中的参与,需要以下如此互补的叙述:人所采取的行动或一椿事件,有由自然原因触发的,或有撒但的手在其中,可是神的管制超越其上。以斯帖记虽然通篇未见神的名字,却正表达出这个信息。圣经又使人看见:事情就算违反神的命令、意旨而行,仍能成就神对万事所定的旨意(弗1:11)。还有,人出于恶念而做的事,超越管治的神仍能使用他们的作为,以成就善(创50:20;徒2:23)。圣经还使人看见:人在神的超越管治之下犯罪——但神不是罪的始作俑者(雅1:13-17),神乃是审判罪的法官。
神“协同”或“合流”参与所有发生的世事之中,神不违反事物的本性、因果进行的程序,和人的自由,却使事情按祂旨意而发生——这种作为的本质对我们来说,是个奥祕;但是圣经仍一致地教导,我们神的参与的确一如上述。
论及影响神所造之世界的邪恶(道德的和属灵的乖僻、弃置良善、物质的混乱和被破坏宇宙的分崩),我们可以总结地说:神允许罪恶的存在(徒14:16);祂惩罚邪恶(诗81:11-12;罗1:26-32);祂从恶中成就善(创50:20;徒2:23;4:27-28;13:27;林前2:7-8);祂藉邪恶来试炼、管教祂所爱的(太4:1-11;来12:4-14);而且有一天祂要救赎祂的百姓,完全脱离邪恶的权势和存在(启21:27;22:14-15)。
天命的教义教导基督徒:他们绝非在盲目力量(运气、机会、好运、厄运)的掌握之中,所有临到他们的事都是神计划过的;既然知道所有的事件都是为着他自己属灵的和永远的益处(罗8:28),每一事件的临到,不外就是呼召他有新的信靠、顺服与喜乐。
注解
1、Providence一词,中译多译作“摄护”或“护理”。其实在中国古代思想里,已有极其强烈的“天命”观,而天命正是Providence一词所要表达的,所以我们用“天命”一词来译Providence。
2.Louis Berkhof,Systematic Theology,4th ed.p.168.
二十二、神迹
神显示祂的同在和能力
耶和华应允以利亚的话,孩子的灵魂仍入他的身体,他就活了。(王上17:22)
圣经不是用单单一个词来表达神迹,它是由三个词——奇事,异能,和记号——所表达的思想混合而成的观念。
奇事是最基本的观念(神迹一词的英文miracle,是由拉丁文来的;此拉丁文miraculum是用来指挑起人诧异的一些事)。神迹是一件叫看见的人会感受到神同在和能力的事。显眼的天命和巧合,可畏的事情——诸如生产,并不亚于创造能力所成就的新工作——都可以叫做神迹,因为它们都带进这种神同在的感受。按这个解释领会的话,今日还有神迹。
异能强调神迹所产生的印象,并指出神的同在,这同在是藉圣经历史中神超然的作为表明出来的,而祂超然的作为是藉着那从无有创造世界的大能行出来的。如此说来,死人复活得生命之事耶稣行过三次,且还不将祂自己的复活计算在内(路7:11-17;8:49-56;约11:38-44),以利亚、以利沙、彼得、保罗也各行过一次(王上17:17-24;王下4:18-37;徒9:36-41;20:9-12)——这都是创造能力的运作,不能迳用巧合或自然的运行来解释。福音书重复记载了许多病得医治的故事,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些事迹亦展现了超然的再造与复元。
记号之用来指神迹(此字通常用在约翰福音里,其中记录了七个主要的神迹),是说神迹有其象征之意;换句话说,它们带有信息。圣经上的神迹几乎都聚集在出埃及的年代、以利亚和以利沙的年代,以及基督和祂使徒们的年代。首先,这些神迹证实了行神迹的人是神的代表及使者(参出4:1-9;王上17:24;约10:38;14:11;林后12:12;来2:3-4);其次,它们也揭示了神在救恩与审判中的能力。这是神迹的意义!
相信神迹存在是基督教信仰整体的一部分。有些神学家既扬弃了所有的神迹,就不得不否认耶稣的道成肉身和复活——这两个圣经上最大的神迹,这样他们就算不得为基督徒了,他们的主张也就无效了。神迹之所以被以往的科学家扬弃,不是根据科学,而是根据他们从事科学工作时,所笃信的信条:宇宙有绝对的一律性。但相信创造世界的神仍旧能介入其中进行创造,绝非不合理。基督徒应当认定:相信圣经上的神迹并非不合理,相信若神今日愿意仍能施行神迹也并非不合理,怀疑这些事才是真正的不合理!
二十三、神的荣耀
神荣耀彰显使人将荣耀归祂
下雨的日子,云中虹的形状怎样,周围光辉的形状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结1:28)
神的目标就是祂要得到荣耀,但是这点需要慎重的解释,因为很容易导致误解。它所指向的目的不是神圣的自我主义,如有时人所想的,而是神的爱。
不错,神是可颂赞的,神也要人颂赞祂,并尊崇祂的伟大与良善;祂要人鉴赏祂的所是。然而,神要得到荣耀,此目标事实上是两面、两阶段的关系:说得准确的话,它乃是双方面的关联:(1)神在祂自己这边启示性的作为中,对人、对天使揭示出浩大的荣耀,与(2)人和天使那边回应的敬拜中,为他们所看见、所领受的,根据感激而将一切的荣耀归给祂——在这种关联中,神所造有理性的受造物原先所应进入,和堕落的人类在蒙神救赎之后,所要进入之那种爱的分享,都将得以实现。这种看见了神的荣耀,而将荣耀归祂的来回关系,是人性衷心真实的满足;它也给神、给人带来至极的喜乐(参番3:14-17)。
在旧约圣经里,“荣耀”一词和重量、价值、丰满、光耀、尊严都有关连,当神说要显现祂的荣耀时,这些也都会一同出现。当神向摩西宣告祂的名时(也就是祂的本质、性格和能力,出33:18-34:7),祂答应了摩西的恳求,要将荣耀向他显现。随着宣告而来的是令人敬畏的显现:有光耀的圣云彩(Shekinah)出现,好像白炽的火焰(出24:17)。圣云彩本身被称为神的荣耀;它出现在圣经历史上重要的时刻,象征了神活泼的同在(出33:22;34:5;另参出16:7,10;24:15-17;40:34-35;利9:23-24;王上8:10-11;结1:28;8:4;9:3;10:4;11:22-23;太17:5;路2:9;又参徒1:9;帖前4:17;启1:7)。新约圣经的作者们则指出,神荣耀的本质、特征、大能与目的,如今在道成肉身的神子耶稣基督身上及祂的角色上,已成为有目共睹的事实(约1:14-18;林后4:3-6;来1:1-3)。
神的荣耀藉着祂恩典的计划和工作彰显出来,为要叫人称赞祂(弗1:6,12,14),祂藉着这恩典使罪人得蒙拯救。人们要借口中的言语(参启4:9;19:6-7)将一切的荣耀归给祂。人生一切的活动也应以尊崇神、荣耀神,并讨神喜悦为目标,这是将荣耀归给神实际可行的方式(林前10:31)。
神不会将重建祂子民的荣耀与假神同享,因为偶像是虚假的,它们在恩典的作为上毫无可夸之处(赛42:8;48:11);而今天神也不会将因救赎之恩而来的颂赞归给属祂的百姓,因我们除了需要救赎之外,对救恩本身提供不出任何贡献。由始至终,并在每一步的拯救过程上,救赎都是出自神的作为,我们的颂赞证明出自己的这种体认。这也就是为什么改革宗神学当年坚守这个信念:“荣耀单单归给神”(soil Deogloria),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今天仍要热切谨守这个信念之故。
二十四、拜偶像
神要求全然的效忠
“我必追讨他素日给诸巴力烧香的罪;那时他佩带耳环和别样妆饰,随从他所爱的,却忘记我。”这是耶和华说的。(何2:13)
虽然圣经教导只有一位神,也只有一种真的信仰,但是我们所处背道的世界中(罗1:18-25),却总是充满着各式各样的宗教。而且自古以来,人类倾向宗教融合——将一种宗教的某方面融入另一种宗教,从而改变了两者的本质,这种趋势今日依然盛行不衰。而在我们的世代里,透过崭新面貌的学术界锲而不舍地追求诸宗教的合一,和近代东西方思想混合而成的新世纪运动之流行,使这种潮流更是大行其道。
这种压力并不是今日才有。以色列人自从占领了迦南地以后,就常受诱惑,要将迦南人土地公、土地婆的敬拜,纳入耶和华的敬拜内,并为耶和华立像——这两种取向皆为律法所禁止(出20:3-6)。此处所涉及的属灵问题乃是:以色列人是否记得,与他们立约的神——耶和华——具有足够的恩典,他们也因此肯向神宣告,要单单向祂效忠,以至拜任何其他神祇都等于犯了属灵的淫乱罪(耶3章;结16章;何2章)。而对于这个考验,以色列国大半时候都失败了。
在第一世纪的罗马帝国中,多神思想猖獗,各种异端兴盛,宗教融合不但是准许的,并且颇为广传。基督教教师们努力奋战,以持守真道不被吸入诺斯底主义(一种神智学,认为人不必靠基督的道成肉身和救赎,因为他们看人的问题是因出于无知,而非出于罪)和后来的新柏拉图主义(Neoplatonism)和摩尼教(Manichaeism)(两者和诺斯底主义一样,认为救恩主要是指脱离物质世界的事)里去。这些争战的结果相当成功,正统三位一体和道成肉身的信条说法,正是他们留下永久遗产的一部分。
圣经对拜偶像的罪恶,要求十分严峻地处置。偶像虽被讥讽为迷惑人的虚无之物(诗115:4-7;赛44:9-20),但是它们却能以盲目的迷信辖制它们的崇拜者(赛44:20),使他们对神不忠贞(耶2章)。保罗更进一步说,鬼魔就是透过偶像运作,使它们变成真的具有属灵的威胁力;与偶像接触就不得不沾染污秽(林前8:4-6;10:19-21)。后基督教的西方文化对宗教融合、巫术和神祕经验颇具好感,正准备用这些东西来填补人们所感受到的属灵真空。在此种文化里,圣经对拜偶像所发出的警告,我们得留心听(参林前10:14;约壹5: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