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神的故事,你的故事
3、神的义的源头在于满有恩慈地设立基督耶稣为我们的罪作挽回祭(罗马书三24~25)
「〔犹太人与外邦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罗马书三22~25)。
现在我们见到一些神学词语,必须解释一下。
救赎
救赎是什么意思?对我们来说,救赎是属于谈论神的用词。我们现在不大常在普通的讲话中使用这个词了。一两代人以前,我们仍然在一些业务往来中使用赎这个字。如果你到当铺典当你爷爷的手表,获得了一点钱,然后你设法在几个星期内赚一些钱,你会去赎回手表。你把它买回来,从而把它从那里释放出来。同样,人们会从经济的角度说到赎回他们的抵押贷款,终于把它还清了。
在古代世界,赎回的术语甚至使用得更加普遍。这不是局限在谈论神的词汇。例如,在古代世界里,你可以成为一个奴隶,因为没有西方风格的破产法律(就如在美国这里的破产法第11章或13章)。假如你借点钱,开始创业,但经济困难重重,你的事业倒闭了。你怎么办呢?在古代世界,你必须做的就是把自己和/或你的家人卖做奴隶。这就是你所做的,没有破产法第11章。
但是,假设你有一个富有的表弟,离你二十哩远,大约一天的路程。他听说你不得不把自己卖为奴隶。假如他关心你,并决定做些什么来帮助你。他很可能会做的就是来把你买回来。现在,有一个复杂的过程,是通过异教庙宇来做,我们不必深究这个过程,但是他会做点什么来把你赎回。他把你买回,从而释放你脱离奴隶状态。
所以,保罗正在说的实际上就是这样的:「我们也得到了救赎,得着释放脱离罪的奴隶。我们已经被买回来了,因此,我们已经得着释放脱离了从前奴役我们的。」事实上,保罗所断言的是,我们所有的人「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三24)。这是惊人的:我们都是被称为义了,就是在神面前被宣告为合宜的,在神面前被宣告为义了;但是怎么会这样呢,因为我们并不合宜,并不公义呀?我们刚刚跨越了两章半,说到我们是不义的。但现在我们被告知,这从神而来的义已宣告我们为义了。藉着祂的恩典,我们已经白白地被称为义了,乃是藉着这个救赎,藉着这样将我们买赎回来,我们现在已经藉着基督耶稣得着自由,透过那藉着基督耶稣而来的救赎。这是如何成就的?这是什么意思?
要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掌握保罗所用的另一个字。
挽回祭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三25)。那是什么意思呢?我们需要暂停一下,来思想「挽回祭」(propitiation)这个词。
挽回祭是借以平息神的怒气的献祭举动,但这并没有告诉你很多东西,是不是?「平息怒气」只是指喜悦之意,说挽回祭是借以平息神的怒气的献祭举动,乃是说这是借以让神喜悦我们的一个举动。祂在怒气中反对我们,但如今藉着这个献祭的举动,祂变为喜悦我们了。那就是挽回祭。
另一些人偏好使用「赎罪」(expiation)一词。赎罪是借以消除、抹除、清除罪的举动。所以,赎罪的对象是罪。挽回祭的对象是神。神成为喜悦的。
在第一世纪的异教世界中,异教徒在献祭给他们的神明时,往往是想要挽回这些神明,使他们喜悦。所以,如果你想要航海,你就献个挽回祭给海神,希望他不要对你脾气暴躁或生气,然后你就可以有趟安全的航行。那是使海神喜悦的祭物。是挽回祭。
但这处经文所说的相当令人震惊。在那时的古老的异教世界看待事物的方式中,是敬拜的人献挽回祭给神明。但这处经文却说神设立基督做挽回祭,平息神的怒气?神怎能献祭来平息自己的怒气呢?
许多人全然拒绝这种解释,部分原因在于他们觉得这种思想不可思议。他们认为这是愚蠢的。神怎能平息自己的怒气呢?此外,当中一些人只是不喜欢流血献祭或神会发怒的含义。在1930年代,英国有一位很有影响力的教授,此人名叫陶德(C.H.Dodd),他极力主张译为「挽回祭」是不合理的。神肯定不能平息自己的怒气;所以这一定是赎罪祭,藉着牺牲祂自己的儿子,罪被消除了。此外,陶德主张:神如此爱世人,甚至舍了祂的儿子(见约翰福音三16)。如果祂已经如此喜悦世人,甚至舍了祂的儿子,我们怎能想象这位子后来平息神的怒气,使神喜悦呢?神已经喜悦了。所以,所发生的事必定是赎罪(消除罪),而不是挽回(转移神的怒气)。
一些人在回应陶德教授时指出:在旧约圣经中,提及挽回祭时,上下文通常也提及神的怒气。事实上,在旧约圣经的希腊文翻译中,译为挽回祭的字,有三分之二是用来指约柜的盖子(「施恩座」),赎罪日时要把公牛和山羊的血洒在那里——正是为了转移神的怒气。神设立挽回祭,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献上的。在罗马书这里的经文中,前面的两章半经文是这样开始的:「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这些不虔不义是我们世人发展出来压制真理的(一18)。所以,神的发怒是罗马书三章25节这里的用法的背景。
对于我们的罪,神的回应是深邃、切身、且无可避免的。那忿怒必须被挪除,否则我们不可能被「称义」,在祂眼中被宣告为义。但神怎能平息祂自己的怒气呢?答案当然是:圣经的整个故事主线都教导我们,神在怒气中对待我们,是因为祂的圣洁,但祂也在祂的爱中对待我们,因为祂就是那样的神。两者都重要。
一方面,当我们犯罪时,如果神不在怒气中敌对我们,祂就是不道德的:「喔,我不在乎,他们可以亵渎、杀人、强暴、偷窃、说谎。小事一桩。我不在乎。这不关我事。」但神是公义的,祂确实在怒气中敌对我们,尤其是因为我们已经将祂边缘化。我们不以祂为神。
另一方面,神知道:为了我们的益处,祂必须绝对地居于一切的中心。那不是因为祂喜欢在同侪中拥有某种优先权:祂不是我们的同侪!当你我想要受到同侪、受到同类的特别称赞时,我们就会想要成为比他们更强、更智慧、更富有、或更美丽;我们想要被人认为在某方面更胜一筹。但神才是更胜一筹的。祂不像我们。祂是神。同样重要的是,神在祂的爱中知道:我们必须视祂为一切的中心,不然我们就失丧、完蛋了。这样看待祂是为了我们的益处。神是出于爱而坚称祂是神,偶像必须被灭绝。如果我们藉着行动、思想、和行为宣告:「不会这样。」神会因而生气。
神确实因为祂的圣洁而在忿怒中敌对我们;但另一方面,神也在爱中对待我们,因为祂就是那样的神。这处经文说:神设立基督为我们的罪做了挽回祭。事实上,如果没有赎罪(即消除罪),你不可能有挽回祭(即转离神的忿怒)。这两件事在圣经里是结合在一起的。甚至在赎罪日的时候也是如此,所以有些人偏好涵盖性较广的措辞「赎罪祭」:「神设立耶稣作赎罪祭」(三25,《和合本修订版》;参《现代中文译本修订版》、《新译本》、《新汉语译本》),这是为了我们的罪,要一举而消除我们的罪、并转离神的忿怒。在罗马书的文脉中,你一定不可忽略的是:在转离神公义的忿怒时,必然不可使神的公平黯然失色。
我们需要再多一点思想这一点。父神忿怒,真是生气地敌对我们,而亲爱的耶稣则来,在爱中对待我们;不,不是这样的。这是一个野蛮的概念:三位一体的神不会同心合意地释放我们这些承载祂形象的人类脱离罪的暴虐。三一神(圣父,圣子和圣灵)全部都在忿怒中敌对我们,但祂也同样在爱中对待我们。
我们在西方很难想象这一点,我认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在于我们的司法体系。几乎在每一个西方国家,司法都是独立的,法官不能是正在审查中之罪犯的受害者。例如,假设有一个人被控抢劫,被带来见法官,结果发现法官就是那个被抢劫的人。在我们的系统中,法官自己因此必须回避,因为法官自己如果是罪行的受害者,就不能审判任何人。这是因为法官管理一个较大的司法体系。这就是法官所做的事。法官应该是以公正的方式管理较大的体系。罪犯并没有在任何意义上得罪了法官。罪犯所得罪的是国家、法律、宪法、人民。如果你在一个君主立宪制中,如在英国,那么你得罪的是皇权。但你不是得罪法官。法官应该是一个独立的仲裁者,使用司法系统的结构,公平而公正地将法律应用于正在受审的人。
但是,在神的法庭中却不是这样。正如我们已经一次又一次看见的,神永远是最受害一方。祂是我们所抢劫的那一位,祂又是我们的法官:祂从来不回避。然而,祂的正义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变为不公平的。祂是完全公义的。祂自己就是正义的化身。祂是完全公义的。祂知道一切。没有什么可向祂隐藏,甚至连我们的思想也不能。祂的正义是完美的。但祂也最受害的一方。始终如此。因此,祂在忿怒中要求正义得到伸张。然后,在祂自己亲爱的儿子里,祂支付了代价。
在我们的法院体系,那是很愚蠢的,令人难以置信。也许你听说过一些例证,描绘一个人被带去见法官,法官认定这人有罪,下令处以五千美元的罚款,或者判歹徒五年监禁。然后,法官离开法官席,拿出支票簿,并开了五千美元支票,或者,脱下长袍,代替罪犯去坐牢五年。这就是所谓的替代。我想这个例证确实说明了替代的概念,但在我们的系统,它仍然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腐败。在我们的系统中,没有法官能这么做。法官应该是一个独立的仲裁人,其热情是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威严。他没有权利代替囚犯。这将是一个腐败的正义。
但在天上的法庭,神设置了体系。祂不仅是完全公正的,祂也是受害一方。而在祂自己亲爱的儿子身上,祂代替那些相信祂的人吸收了刑罚。最后这一点是异常重要的。
4、神的义藉着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显明出来(罗马书三25~26)
「神设立耶稣〔为我们的罪〕作挽回祭—–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书三25~26)。
神这么做是「要显明神的义」,不只是要爱、赦免、或救赎我们——而是要显明祂的义。如果罪没有完全付清,神就赦免我们的罪,公义何在?如果公义没有伸张,神怎能说「我赦免你」而不助长不义呢?罪必须付清。
「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三25)。这是神自己的圣约之民过去的所有罪。为了某种的罪,他们常常受到暂时的惩罚。例如:在神的公义之下,败坏的以色列人确实沦入被掳。他们面对压力和地上的各种刑罚。但如今保罗指出:他们从未面对神的定罪的所有分量。那是临到基督自己身上的。他们免于这个定罪。以某种深邃的方式,神没有惩罚他们的罪。神如今显明祂的义,差遣基督来被钉十字架,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耶稣背负他们的罪,正如祂背负了我的罪。耶稣这么做,「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三26)。换言之,藉着这个方法,神不单宣告像你我一样的罪人为义(也就是说,祂称我们为义,是因为某个人已经为我们的罪付出代价了),也在这么做的时候显明祂自己为义。
你想要知道神的公义最强有力的彰显在哪里吗?在十字架上。你想要知道神的慈爱最强有力的彰显在哪里吗?在十字架上。在那里,耶稣这位既是神又是人的,忍受了地狱本身的刑罚,神如此做,既是公义的,也宣告那些相信祂的人为义。因此,从某个角度来说,神乃是透过耶稣来看我,唐纳·卡森。那就是说,我的罪现在被视为祂的罪,祂已经偿付了。而祂的公义现在被视为我的。神看着我,宣告我为义,不是因为我是公义的(我是有罪的!),而是因为祂已经设立祂的儿子,为我们做了挽回祭。
罗马书三章27至31节
在罗马书三章21至26节,保罗一再告诉我们:我们从神接受这义、这称义的途径是信心。在这一章的最后几节,就是罗马书三章27至31节,保罗强调信心的四个重点。简单地说:
1、信心排除夸口(罗马书三27,四1~2)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罗马书三27)。
这就是说,我不能来到你们面前,说:「我是个出类拔萃的人。所以我蒙神接纳。」最终,我在神面前被宣告为义,并非因为我更加努力,而是因为我已经藉着信心接受了神的礼物。信心的本质就排除夸口。在新天新地里,没有人会吹嘘自己如何以功德吸引了神的赞许。
2、信心是维持恩典所必须的(罗马书三28,四3~8)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三28)。
如果我能够得着神的宽恕(神能以善意看待我)是因为我赚得的,那么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我们已经看见:当我们面对的是我们不能与之以物易物的神时,我们要得蒙赦免的唯一途径,是藉着祂至高无上主权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恩典。那恩典在十字架上彰显出来了,我们藉着信心领受它。如果我们以某种方式赢得神的恩宠,那么神的恩宠就不是基于神的恩典赐予的了。
信心不单排除了夸口,不单是维持恩典所必须的,而且—–
3、如果犹太人与外邦人要得救,信心就同样是必要的(罗马书三29~30,四9~17)
「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祂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就是犹太人〕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就是外邦人〕为义」(罗马书三29~30)。
独一神论,就是相信只有一位神,其含义是:从某个角度来说,祂是万有的神,无论是否获得承认。祂是犹太人的神,也同样是外邦人的神。你我接受我们在神面前为义的这个大胆的宣告,是藉着信心。因为在十字架的基础上,而且只有在那个基础上,神称相信的犹太人(受割礼的)和相信的外邦人(未受割礼的)为义。
4、基督徒的信仰绝非推翻旧约圣经,反而是成全并坚固律法(罗马书三31,四18~25)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三31)。保罗如此结束了这个段落,又把我们带回21节,他在那里已经确立了:神的义的这个奇妙彰显,虽然是在律法之约以外,却是由同一个律法之约所预示并宣告的。他在这里所说的也类似,但着重地强调:整本圣经都是连贯一致的。神的旨意一直都是浑成一体的——有层次、复杂、交织在一起,但却奇妙地合为一体,因此,如今在耶稣的十字架与复活中,律法之约已经成全了,而它在神计划中的长期目的也已经令人惊叹地实现了。有罪的男女被宣告为义,而且与神和好,不是因为他们是公义的,不是因为他们努力以善行抵消恶行,而是因为他们藉着信心,信靠基督为他们所做的牺牲——这牺牲同时偿付他们的罪,又确立神的义。
论信心的结语
我们不可能不注意到:「信心」或「相信」是罗马书这一章的关键词。但我们很容易误解这些词语,因为在今天的西方世界中,「信心」一词通常具有下列两种意思之一,但两者都不是保罗所用的意思:
1、在当代的一些文脉中,英文的「信心」(faith)也可以指中文的「信仰」,就等于「宗教」。我们说:有许多信仰。你有你的信仰,我有我的信仰;你有你的宗教,我有我的宗教。在这个用法中,「信仰」只是「宗教」的同义词。
2、但如果不是那种用法,在我们的文化中,「信心」的意思有点像是个人的、主观的、宗教的抉择。所以,如果你今天对某个人说:「你必须对耶稣有信心,」听起来像是邀请人做一个盲目的跳跃:有人选择耶稣,其他人选择阿拉和穆罕默德,还有些人则选择佛陀。但「信心」一词虽然在圣经中有多种用法,却没有一次是这样用的。连一次也没有。
在圣经中,至关重要的是确立信心的对象,也就是说,你相信什么,或你相信谁。例如,在保罗的另一封书信,就是他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一封信中,保罗坚称基督徒相信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了(见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他主张:假设耶稣没有从死里复活;假设那宣告在历史上是没有意义的。那么,如果耶稣没有从死里复活,会对你的信心有何影响呢?
首先,最早的见证人全都受骗,或者都是骗子;那五百个来自不同地方、不同时间、不同环境的人,没有一个可以相信的。他们都是骗子。第二,它意味着你仍然是失丧的,因为圣经教导说:是基督的死与复活带来了我们的救赎。那是我们与神和好的途径。第三,你的信心是没有用的。换言之,如果你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而事实上耶稣并没有从死里复活,你的信心就毫无价值,因为信心的效验有部分是取决于信心对象的真实性。所以,圣经从来没有鼓励你相信那不是真实的事物,或不准备宣告为真实的事物。因此,在圣经中,信心得着刚强的途径,是清晰传达并护卫真理。圣经从来没有说:「只要相信,相信,相信,相信,相信——不管它是不是真的,只要相信。只要你真诚相信,那就是好的。」第四,保罗更往前进一步说:如果你相信的某样事物不是真的(例如:耶稣的复活如果从未发生),你其实是最可怜的人。你的生命是个笑话。你在相信没有意义的事物。
因此,只要你相信基督没有从死里复活,我绝不会劝你收紧腹肌、假装相信它。那不是信心。那可能是胃溃疡发病,但不是信心。
然而,纵使是在这里,我们也务必要避免自欺。如果有人要抗议说:「我宁可不要有任何信心。我的生活要单单基于可以验证的事实。」答案显而易见:信心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你主张与神有关之知识的任何宣称都不可能是真的,那本身就是信心的对象,是宗教信仰的对象——也就是说,是塑造你认为重要之一切事物的参考架构的信念。如果你坚称没有人可以决定哪个信仰是真的,你自己正在做的这个声称就是基于某种信仰,是你必须相信之实际的概念。那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呢?我们所有人,毫无例外,都做出某种真理的声称。它们无疑是难以评估的。但除了尝试以外,别无选择。
因此,保罗在罗马书三章这里推崇信心,他希望我们拥有神所赐的能力,来理解神让耶稣被挂在十字架上、使我们与祂自己和好、转离祂自己的义怒、并宣告我们这些不义的人为义时所做的,因为基督耶稣的义现在被算为我们的,我们的罪现在被算为祂的。他这一点乃是基于神在历世历代、在圣经的整个故事主线中满有恩典的自我启示,其极峰是这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这位创造我们的神,这位审判我们的神,为我们流血受死,并且复活了。
那样的耶稣肯定是你可以倚靠的。那样的神是可以作为你的信心的对象的。
结束祷告
令人为难的困境:光辉生命的
圣洁何等没有遮蔽,宽容
悖逆的恶臭黏液,丝毫不减
它本身的荣耀,顶多只有让步?
令人为难的困境:真理如何能证实
神就是爱,却不被仇恨胜过
而受奴役的意志与顽强的死亡——咒诅
应得的分量,人类悖逆的混乱?
十字架!十字架!神圣相会之处
既无妥协,也没遗漏,
神的爱与圣洁,在惊人恩典中
摧毁这大困境!十字架!十字架!
这位圣洁、慈爱的神,祂的儿子受死
祂藉此显为义——并称人为义。@4
@4D.A.Carson,Holy Sonnet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Grand Rapids:Baker,1994),101。
天父啊,开我们的眼睛,叫我们看见你已经在耶稣里成就的真理,并且在看见那真理时相信。奉耶稣的名,阿们。
问题讨论
1、就公义的角度来说,为什么我们所做的好事不可能使我们无罪开释?
2、导致我们研读这一章这个段落的经文是罗马书一章18节至三章20节,它的主题是什么?
3、旧约圣经预见、或事先指向耶稣的方法为何?试举出两个、或三个例子。
4、保罗说神的义是为所有人类赐下的,不在乎种族的划分、只在乎信心。为什么这是好消息?
5、救赎是什么?
6、挽回祭是什么?
7、保罗说在十字架上,神同时是公义的,也是称那些信耶稣的人为义的那一位。请解释保罗的意思。
8、在圣经中,信心如何与真理产生关联?
1、就公义的角度来说,为什么我们所做的好事不可能使我们无罪开释?
神是完全圣洁公义的,堕落后的人类所谓的“好事”,不过是在神创造的普遍恩典中一般的果实而已,同时也是人的本份,而罪的重点在于人不以神为神,且以自我为生命的焦点,因此带着罪性的“好事”是不可能使我们无罪开释的。
2、导致我们研读这一章这个段落的经文是罗马书一章18节至三章20节,它的主题是什么?
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罪人,都活在神的忿怒之下。
3、旧约圣经预见、或事先指向耶稣的方法为何?试举出两个、或三个例子。
律法的礼仪律方面,包括许多诫命、禁令以及它的献祭体系与结构都是指向基督的救赎。其二在道德律方面,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在圣子耶稣里得到成全,我们透过耶稣,在末后的神国中都要完全实现。
4、保罗说神的义是为所有人类赐下的,不在乎种族的划分、只在乎信心。为什么这是好消息?
因为在旧约时期人若要与神建立关系,必须要在神的圣约里面,外邦人必须先接受割礼和入犹太教才能有此机会,如今新约显明了救赎是关乎全人类,任何人只要在乎信心都可以得到福分,所以是好消息。
5、救赎是什么?
主耶稣用自己的牺牲作为我们这些罪人的赎价,将我们从罪的奴役中释放出来,得以自由。
6、挽回祭是什么?
是平息神的怒气的献祭举动,因为人犯罪得罪神,神圣洁的属性使神在怒气中对待我们,但如今借着圣子耶稣为我们成为挽回祭,平息神的愤怒,神从怒气待我们变为喜悦我们,可以与神和好。
7、保罗说在十字架上,神同时是公义的,也是称那些信耶稣的人为义的那一位。请解释保罗的意思。
十字架是耶稣为人的罪代死,是神对罪的刑罚完全倾注在耶稣身上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对罪绝对的忿怒——表彰了神自己公义的属性。同时,按着神给与的救恩途径,以信进入的人,神将基督的义披戴给他们,宣告信的人为义了。
8、在圣经中,信心如何与真理产生关联?
首先信心的对象要正确,其次需要神从来的恩典——神的启示和作为等等的客观事实——真理,之后让我们能相信真理的能力——个人主观的经历,最后要清晰传达并护卫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