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神的故事,你的故事

第十一章:宣告罪人为义的神

The God Who Declares the Guilty Just

在某个层面上,这一章的标题看起来几乎有违常理。我想,我们宁可事情是这样进行的:

陪审团的诸位成员,我不是请求怜悯或赦免。我要的是正义。我要求全部无罪释放。是的,我犯了我被指控的谋杀罪。但我是无罪的。陪审团的诸位成员,你们必须考虑我所有的善行——不是仅仅作为从宽处罚的因素,而是作为证明我无罪的理由。我的其他善行远超过我所犯的罪行。我的善行需要一个「无罪」的判决。如果要伸张正义,你们一定要发现我是无辜的。

托德·威尔肯(Todd Wilken)如此写道。@1我们咧嘴而笑,因为这样的论调是荒谬的。然而,我们突然看到:一条接近神的进路,最终是取决于我们的善恶相抵,这种方式的可笑也不亚于此。因为这是所有形式的自义当中最没有说服力的——但我们却想要这样在神面前申辩。这种论调不是呼吁宽大为怀,反而是大胆地断言无罪。它假定善行抵消罪行。神必须开释我们,宣布我们「无罪」,因为我们已经做了够多的善行来补偿了。这是自义。而且,它在神的公义审判席前是不可信的,正如它在当代的法庭中是不可信的一样。

@1Todd Wilken,”God Is Just:The Art of Self-Justification,”Modern Reformation16/5(Sept./Oct.2007):31。

神自己是无比的圣洁,而且祂不认为我们的好行为可以抵消坏行为,甚至认为这样徒劳的自义为我们那致命的违抗祂再添一个例子。那么,我们该如何思考神看待事物的方式呢?圣经的解决方案如何?神不假装善行可以弥补坏事。相反地,祂已经找到了一条路,可以宣告罪人为义——并且在这样做的同时,保留祂的纯全正直。祂所找到的那条路不是自义,而是称我们为义;祂找到一个方法,来把义赐给我们,那不是自义,而是从神而来的义,祂是我们的造物主和我们的审判官。本章就是关于这一点的。

我们马上就要聚焦于罗马书三章21至26节。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是五百年前的一位改教家。称这段经文为罗马书的核心,而且事实上是整本圣经的核心。但在我们真正来看这几节经文以前,我们应该提醒自己,它们在罗马书中的位置。

根据罗马书一章18节至三章20节来看罗马书三章21至26节

保罗写给在罗马的基督徒的信函属于新约圣经。新约圣经以四卷福音书开始(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与约翰福音),接着是使徒行传(叙述从基督复活开始头三十年左右,教会的「使徒们的行传」),然后是使徒保罗所写的一批书信。保罗在新约圣经中的第一封信就是写给罗马人的。我们关注的焦点是罗马书三章21至26节,但在我们来看这段经文之前,我们必须先认识到,保罗在罗马书一章18节至三章20节的整个论据告诉我们:我们是有罪的。这两章半的经文所做的,是从神学的角度,来解释圣经从创世记三章开始对人类之记载的要旨。

这一长段是这样开始的:「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马书一18~19)。接下来两章半的经文指出:无论你是来自亚伯拉罕的后代,拥有神与摩西所立的约,并且从神得着大量的启示,或者,你是来自那个血统之外,来自外邦人的传统,无论如何,这两个家系——犹太人与外邦人——是一样的,没有例外,最终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知道神要的是什么,并没有使你因而就能符合这些标准。另外,如果你来自一个传统,你在那里很少接触神所说的话,你采取的是较低的标准,你甚至连这一较低的标准都达不到。在每一方面,我们是有罪的人。

这与当代的自我认知是那么格格不入,当你阅读保罗所说的一些话时,若没有体会到圣经的整个故事情节,是很容易把它当作言过其实而不予理会的。他在三章9至18节使用大量的旧约圣经引句,来结束这个段落:

9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10就如经上所记〔接着就是引句,全部摘录自旧约圣经〕: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1没有明白的,

没有寻求 神的;

12都是偏离正路,

一同变为无用。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13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

他们用舌头弄诡诈,

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14满口是咒骂苦毒;

15杀人流血,

他们的脚飞跑,

16所经过的路,

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17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18他们眼中不怕 神。”

——罗马书三章9至18节

如果你来自一个不折不扣的世俗背景,你打开手中这本书,翻到这一页,并阅读上面引用的这几行字,你很可能会想:「作者的脑筋是不是有问题?哦,我知道,的确有一些不好的人——斯大林,也许是;波布,我想是吧;希特勒,当然是了——那么『无国界医生』呢?不是也有很多人在做好事吗?」

在某个层面上,保罗会同意这样的结论。在历史上,基督徒往往将这样美好的事物视为一般恩典的果实,那是神赐给所有人类共同的恩典。但保罗的探测深入到人的内心。问题不在于是否做了很多好事(例如,艺术品,美妙的交响乐,牺牲自己、在第一线与可怕的疾病搏斗的医生,以及更多,更多)。我们已经看到,圣经将人类描绘为何等可怕的矛盾:我们有那么多的潜能,可以反映创造的美善和神的荣耀;但另一方面,我们是败坏的,辱骂人的,偏执的,最重要的是以自我为焦点的。根据圣经的整个故事情节,内心的罪恶是与神的关系破碎,树立起偶像,不以神为神。结果,破坏了受造秩序的美丽和良善。一切罪恶的核心不是奥希维兹,虽然那里的邪恶是难以想象的。一切邪恶的核心首先是人类——就是你和我——坚持要走自己的路、并否认那创造我们的神。

当你一行一行地探究这些经文,辨识出这就是神在谈论罪恶时所想到的,那么整段经文就合理了。「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三10)。如果你记得我们在本章开头引用的托德·威尔肯的话,它就合理了:这不是善恶相抵的问题。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声称自己是公义的,「连一个也没有!」——如果我们够诚实,大多数人都会承认这个断言的真实性。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三12)——这不是指他们没有人类作为神的形象拥有者的固有价值,这没有用处乃是指我们全都违背了创造我们的神。比较容易理解的方式是要记得:耶稣告诉我们什么是「第一要紧的」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马可福音十二29~31)。我羞愧地承认:我并没有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如果耶稣说这是第一要紧的诫命,那么我就干犯它了。你不是吗?事实上,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在我们的文化中可能被认为是有点狂热的。但神确实是说:「听哪,你们不明白吗?这就是我最初创造宇宙的情景。如果你们看不见,那就已经是这个受造秩序何等堕落的一个标记。」第二条诫命也类似,就是要爱人如己的诫命:那似乎言过其实了,不切实际得令人觉得荒唐。但神说:这样的推论证明我们已经何等糟地扬弃了祂所看为正常、健康、美善、光明、洁净的。那就难怪这些引句会说:

12都是偏离正路,

一同变为无用。—–

13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

他们用舌头弄诡诈,

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14满口是咒骂苦毒。

——罗马书三章12至14节

哦,我知道我们很多人都来自一些有文化的背景,那里没有那么多的咒骂与苦毒,除非我们用锤子敲到大拇指,或在我们认为不公正的情形下被革职。但是,尽管我们有文明的行为,当我们面对够大的压力时,我们发现自己非常容易在脑海中向我们以为的对手发出苦毒与咒诅(即使我们有足够的律己,不让它脱口而出)。这绝不是爱人如己的标记:这不是赞美神的方式;这不是神希望我们享受之平安(shalom)——只有神才能建立的完全的福祉——的反映。

事情的真相是,正如这些圣经引句的最后一行所说的,「他们眼中不怕神」(三18)。所以我们仍然被缠在整本圣经的戏剧所揭露的核心问题中。我们人类如何被恢复而归向神呢?如果正如我们在本章开头所看见的,自义是无效的,那么干脆否定呢?下面是一位名叫布兹哲斯基(Budziszewski)的哲学家的部分见证:

离了神,一切都不对劲。甚至连祂赐给我们的美好东西也是如此,比如我们的头脑。我所获赐的好东西之一,就是得到了一个高于一般人的头脑。…………问题是,一个高超的头脑如果拒绝服事神的呼召,也是以自己的方式偏离了正路。一些人远离神而杀人越货。另一些人远离神,大量嗑药,并有大量的性行为。当我远离了神,我没有做任何这类的事情,我逃离神的办法是变为愚蠢。虽然总是令知识分子感到意外,有一些愚蠢的形式,是必须有高度智能和教育的人才能实现的。……….

保罗说:认识神的律法,「刻在我们心里,我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这是引用罗马书二15〕。…………那意味着:只要我们有头脑,我们就不可能不知道它们。喔,我下定了无比的决心,不要知道它们;所以我必须摧毁我的头脑。—–

想象一下:一个人打开他的头脑的面板,拉出所有的组件,上面都印有神的形象。问题是,所有的组件上面都印有神的形象,所以那人永远不能停止。不管他拉出多少,还有更多要拉的。我就是那个人。因为我越拉越多,我可以思考的就越来越少。〔这就是他说他成了愚蠢的意思。基督徒有这么多可以思考的。把神和祂的所有真理抹除的人没有多少可以思考的。他们变得愚蠢。〕@2

@2J.Budziszewski,“Escape from Nihilism,”re:generation Quar-terly4/1(1998):13-14。

他接着说:在他悔改归正之前,他以为自己变得越来越专注,他以为自己比周围那些笨蛋更聪明——直到他看见自己是个笨蛋。

这就是保罗已经确立的背景,现在,他以这个作为前提,写下被马丁·路德称为整本圣经核心的这个惊人段落:罗马书三章21至26节。我们要再多读几节:

21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22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24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27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难道 神只作犹太人的 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31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罗马书三章21至31节

坦白地说,这几个小段是那么精简扼要,纵使你已经成为基督徒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当你听见人读出它们时,你可能听见一大串的神的话语从耳边掠过,却不大跟得上思路。要了解它们的思想只有一个方式,就是慢慢地读这几行,以便分析它们的逻辑,发现这整段经文是如何整合在一起的。这段经文肯定值得仔细阅读:据我所知,在整本圣经中,论及十字架的成就,最清楚的莫过于这段经文。

所以,我们要依序来看这段论述,先是21至26节,然后再看27至31节。@3

@3关于罗马书三章21至26节略微详细一点的诠释,见拙着,《骇人听闻:可耻的十架,荣耀的复活》,译自Scandalous:The Cross and Resurrection of Jesus。

罗马书三章21至26节

1、神的义的启示与旧约圣经的关系(罗马书三21)

现在,你要记得:保罗刚刚花了两章半指出,人类充满了罪行、不感恩、偶像崇拜、与罪——而且是面对神,一位公义的神。那么,我们要如何在祂眼中被视为义呢?我们要如何在祂底下生活呢?

「但如今」(三21)意味着在圣经故事轴线的这个时点,在救赎历史的这个时点:因为耶稣已经来了。

「在律法以外」是指藉着摩西赐下的律法,律法之约,希伯来人,就是以色列人在它之下生活了一千五百年。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那也就是说,这位超越世代的神的公义,这位神的属性,祂完全的义,已经显示出来或让人知道了,但不是在旧的律法之约、它的献祭体系与祭司制度等架构内。神的公义如今已经在那之外显明出来了。用保罗在其他地方的措辞来说,他正在说的是:「我们现在已经来到新约,现在有一个新的参考架构,一个新的约已经来到了。」他还没有解释这是如何实现或如何运作的。

但那并不表示这个新的处境是完全脱离旧的律法之约,因为保罗在21节结尾加了一个有趣的子句:「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也就是说,如果你仔细阅读、用心聆听旧约圣经,你将会看见:摩西所颁布的律法之约确实预期现在正要来临的。例如,公牛和山羊的血在赎罪日(YomKippur)由大祭司带入会幕内的至圣所,指向为罪献上的最终的祭物,就是基督的祭物。

即使是我们所谓的道德律法——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这些律法也指向未来。例如,想象一下最后的情形,就是新天新地,完全的义,复活的生命,在任何地方都绝对没有罪、死亡、或腐败。你以为会看见到处都贴着「不可杀人」或「不可奸淫」这些小标志吗?不管怎样,在复活的身体中,在完美的乐园里,大概很难犯谋杀罪或奸淫罪。但是,除了这样的考虑,你真的认为还需要那些种类的律法吗?如果你说是,那么你还没有想象到完全的光景。如果你回答不是,那么你可以问问自己:「这是否表示神的律法改变了呢?」喔!不,那完全错失了重点,因为那说「不可杀人」和「不可奸淫」的律法,最终是预期一个时候的来到,届时,杀人与奸淫,恨人与自私的性欲全都消失了。从那个角度来说,律法指向完全的义,那时人们彼此相爱,杀人与奸淫是无法想象的,所以不是那么需要禁止的。

所以,律法之约为这个国家设立许多诫命与禁令,连同它的献祭体系和结构——在许多方面,这些事都指向现在由基督引入的。

如果神的义如今「在律法之外」显明出来,那律法本身也为这个新的事态作见证,并且期盼这日的来到。

2、神的义是所有人都可以得到的,无分种族,惟独以信心为条件(罗马书三22~23)

「就是神的义〔现在已经以新的方式显明出来〕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三21~23)。留意我用黑体字标明的「一切」和「都」:就是这一组字把这一小段与前两章半连接起来。前两章半以大篇幅、完美的细节主张:所有人都需要这义。我们在神面前全都是有罪的。但如今,有从神而来的义,满足了我们的需求。它可以是我们的义。而且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不分犹太人与外邦人,「因为世人都犯了罪。」

旧约是为了以色列人的。当然,即使是在旧约圣经中,神都将自己描绘为在世界万国之上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甚至在旧约圣经中都记着说:「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言十四34)——而且神要叫所有人都向祂交账。例如,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在旧约圣经中,可以将以色列的神描绘为叫巴比伦或亚述等国家交账。今天,祂也要美国和中国交账。祂仍然是拥有至高无上主权的主,要所有人都交账。不过,在旧约时代,律法之约的焦点使得神与以色列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后代。

但如今,这里告诉我们,这从神而来的义已经在某些方面脱离了旧约,藉着相信耶稣基督而赐下了。它的赐下不是基于旧约的理由,不然你就必须生在以色列国,或者以某种方式被收养进入以色列国。不,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换言之,恩典延伸到有需要之处,而每一个地方都有需要: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样。

关于圣经的最后一卷书,奇妙的事情之一是,它描绘末日的时候,来自各方、各族、和各国的男男女女。都围绕在神的宝座周围。有千千万万人!在末日,围绕着神的宝座,将有许多中国人、胡图人(Hutus)、图西人(Tutsis)、塞尔维亚人、俄罗斯人、玻利维亚人、阿拉伯人、欧洲人——不同的肤色、不同的幽默感、不同的种族,神从所有这些国家吸引了祂的百姓。今天,基督徒在各处旅行时会发现;无论到哪里去,总会在令人惊讶的地方发现基督徒。我曾到过巴布亚新几内亚(Papua New Guinea),与一些在基督里的弟兄姐妹相聚,他们在一代半以前还是食人族。我曾访问香港,那是一个非常令人惊叹的城市,有很浓的融合风格:有第五街的古驰(Gucci)和萨克斯(Saks),两条街外则是露天肉市。这么多彩多姿的人群——而且其中有许多基督徒——在整个世界:非洲人、亚洲人、欧洲人、美洲人。在末日环绕着宝座,将会有来自全球的每一个民族,因为在这新约的条款底下,神已经预备了我们迫切需要的这义,是所有相信的人都可以得着的,因为所有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保罗仍然没有解释神如何成就这事。但他已经确立的要旨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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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回复

  1. meimentang说道:

    1、就公义的角度来说,为什么我们所做的好事不可能使我们无罪开释?
    神是完全圣洁公义的,堕落后的人类所谓的“好事”,不过是在神创造的普遍恩典中一般的果实而已,同时也是人的本份,而罪的重点在于人不以神为神,且以自我为生命的焦点,因此带着罪性的“好事”是不可能使我们无罪开释的。
    2、导致我们研读这一章这个段落的经文是罗马书一章18节至三章20节,它的主题是什么?
    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罪人,都活在神的忿怒之下。
    3、旧约圣经预见、或事先指向耶稣的方法为何?试举出两个、或三个例子。
    律法的礼仪律方面,包括许多诫命、禁令以及它的献祭体系与结构都是指向基督的救赎。其二在道德律方面,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在圣子耶稣里得到成全,我们透过耶稣,在末后的神国中都要完全实现。
    4、保罗说神的义是为所有人类赐下的,不在乎种族的划分、只在乎信心。为什么这是好消息?
    因为在旧约时期人若要与神建立关系,必须要在神的圣约里面,外邦人必须先接受割礼和入犹太教才能有此机会,如今新约显明了救赎是关乎全人类,任何人只要在乎信心都可以得到福分,所以是好消息。
    5、救赎是什么?
    主耶稣用自己的牺牲作为我们这些罪人的赎价,将我们从罪的奴役中释放出来,得以自由。
    6、挽回祭是什么?
    是平息神的怒气的献祭举动,因为人犯罪得罪神,神圣洁的属性使神在怒气中对待我们,但如今借着圣子耶稣为我们成为挽回祭,平息神的愤怒,神从怒气待我们变为喜悦我们,可以与神和好。
    7、保罗说在十字架上,神同时是公义的,也是称那些信耶稣的人为义的那一位。请解释保罗的意思。
    十字架是耶稣为人的罪代死,是神对罪的刑罚完全倾注在耶稣身上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对罪绝对的忿怒——表彰了神自己公义的属性。同时,按着神给与的救恩途径,以信进入的人,神将基督的义披戴给他们,宣告信的人为义了。
    8、在圣经中,信心如何与真理产生关联?
    首先信心的对象要正确,其次需要神从来的恩典——神的启示和作为等等的客观事实——真理,之后让我们能相信真理的能力——个人主观的经历,最后要清晰传达并护卫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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