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神的故事,你的故事
第四章:制定律法的神
The God Who Legilates
我猜想,针对基督徒和今天西方基督教提出的反对意见,最常见的是:基督徒在本质上就是狭隘而偏执的。他们认为有些事情是正确的,与之相对的则是不正确的。他们区分正统和异端。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行为规则,道德规则。他们认可一些事,不认可另一些事。这是傲慢,更糟的是,这是分裂。这些不退让的立场不能建立公民群体,从而建立一个真正宽容的社会,反而会导致一个必然的结果,就是产生分歧。有些人在最强烈的后现代趋势中、在(譬如说)傅柯(Michel Fou-cault)的影响下长大;对他们而言,凡是声称自己是讲真理的,其实都是在要求权力,不过是一种操纵的形式,不能促进自由,只能产生约束和胁迫。
然而,当你比较仔细地察看这些指控时,他们是有问题的。没有一个群体是有完全的包容性的。纽约市的提姆·凯勒(Tim Keller)牧师,喜欢举这个例子:假设在某个大城市有一个同性恋一女同性恋——变性人委员会,坚持不懈地为包容性而努力。委员们相处得非常融洽。然后,假设其中一人来到委员会议,说:「你们知道,这有点尴尬,但我有这个奇异的宗教经验。我遇见了这群奇怪的人——他们是基督徒——之后,我的整个生命都改变了。我不再以相同的方式看待事物。我不再确信同性恋只是另一种生活方式。」其他人对他说:「好吧,我们认为你在这个问题上是大错特错的,但你可以有你的意见。我们仍然要珍惜你。」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紧张局势出现了,因为这个特殊成员,整个委员会没有朝着同一个方向。最终,该委员会的人会对该委员说:「你知道,你真的不再同意我们的观点了。你正走向另一个方向。在是非对错观念上,你的看法和我们不同。我们不确定你仍然属于这个委员会。我们认为你辞职会是一件好事。」
他们刚刚决定将他除名。
完全而没有限制的开放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是无限制的开放都是基于这样的假设:这种无限制的开放是一件好事;所以,如果有人说:「无限制的开放不是一件好事,」那些致力于无限制开放的人会觉得他们必须拒绝这样的人,正是因为他们不能对那不跟他们一样采取无限制开放观点的人采取无限制开放的态度。换句话说,在一个有限的世界上必然会有界限。难免会有接纳和排斥。
此外,即使是诉诸真理都是不可避免的。在上一代,在精神病学和心理学的规范下,真理往往被分析至死。现在这又改变了。在上一代流行的作词家安娜·罗素(Anna Russell)温和地嘲笑这种「自我一代」用来把所有怪异的行为搪塞掉的方法:
我去找精神科医师进行精神分析,
要了解我为什么杀了猫,涂黑我丈夫的眼睛。
他让我躺在绒毛沙发上,看看他能发现什么,
这是他从我的潜意识里挖掘出来的:
我一岁时,我妈妈把我的洋娃娃藏在箱子里,
因此,我后来总是喝得醉醺醺,这也合理。
我两岁时,我有一天看见我父亲吻着女佣,
所以我现在患了窃盗癖。
三岁时,我感觉对兄弟们有矛盾心理,
因此,理所当然,我毒死我所有的爱人。
不过,我很高兴,现在我已经汲取了这个教训:
我所犯的一切过错都是别人的错。
那是一代以前。现在我们处理事情的方式有点不同了。现在我们说,真理是由群体塑造的。到头来,真理只是一个特定群体或群体里的个人的认知。曾经有一段时间,持怀疑态度的人拒绝基督教,是因为(他们认为)它不是真实的。今天,他们拒绝它,更可能是因为它自称是真实的,因为他们相信没有绝对的事物。在1960年代,我们的校园里有许多学生追求卡缪(AlbertCamus)或沙特(Jean-Paul Sartre)的个人存在主义,今天他们可能会相信,道德观念和真理是社会所建构的,而且没有一个社会建构有任何正当理由声称自己优于任何其他社会建构的观点。
不过,当然,如果你认为这种观点是真实的,那么你相信这个观点本身只是社会建构的,因此它不能合理地声称自己有任何优势。到头来,我们根本无法躲避真理的概念。此外,自由本身不可能是无休止地开放的。你想自由地把钢琴弹得棒极了?那么,不可避免地,你必须接受很多训练,某些和弦听起来不错,某些和弦听起来可不搭调。音乐作品有它的原则。你想要自由地拥有真正出色的、可信任的、快乐的婚姻?如果你想,那么你就不能自由地做某些事情。换言之,向着自由无限地开放,会成为一种奴役。
当我们看圣经,来发现神制定律法时,我们必须将这一切牢记在心。祂制定了律法。除非我们愿意从自己西方文化的框框以外来思想,否则我们可能会有些反感。然而,我们在圣经的故事情节中发现,神的律法实际上是与自由喜乐地生活在创造我们的神之下息息相关的。
圣经从列祖到颁布律法的故事情节
我要从上一章结束时的圣经故事情节开始。我们以列祖结束(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他们蒙神呼召,要构成一种新的人性,与祂建立圣约关系。他们继续留在迦南地(后来称为以色列),过着游牧生活,照顾他们大群的牲畜,直到他们因为饥荒而迁徙到埃及的一隅。几世纪消逝了,他们繁衍得很多,最终成为埃及人的奴隶,为他们服苦役。他们被这位向先祖亚伯拉罕启示自己的神培育,仍然有信仰的传统。这群希伯来人繁增。这群人蓬勃发展,后来被称为以色列人,更久以后叫做犹太人。但他们却是在奴役和囚禁之下繁衍增多的。
在适当的时候,神兴起了一个人,叫摩西。摩西自己是一个希伯来人,但是透过奇特的环境,他在埃及王宫中被抚养长大。作为一个年轻人,他认为他应该站在自己那些被压迫的同胞这边,最终他因为杀死一名埃及人而逃命。他一生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旷野的另一边牧羊,但在八十岁时,他听到神的声音告诉他回去带领人民脱离奴役,走出埃及。在出埃及记三章,摩西列举了所有的理由,说他实在不应该去:他太老了,不大会在公共场合讲话。应该让别人去。他仍是埃及的一名通缉犯。
13摩西对神说:“我到以色列人那里,对他们说:‘你们祖宗的 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他们若问我说:‘他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
14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
15神又对摩西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 神,就是亚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纪念,直到万代。
——出埃及记三章13至15节
换句话说,神确实给了自己一个名字(「我是自有永有的。—–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但那不是一个把自己装在一个盒子里的名字。祂就是祂所是的。「我是自有永有的。」然后,可以说,祂进一步界定自己,为了像摩西的人,为了像我们这样的人,祂进一步启示了自己,像祂世世代代逐渐启示自己一样。祂是永恒的主词。祂不是别人的受词,不是可以被分类和界定的。祂就是祂说祂是的那一位。祂就是祂自己启示的那一位。祂是。「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三14)。后来,摩西终于带领人民脱离奴役。你可能听说过十灾及穿过红海:摩西确实带领他们出来了。
最终,这些逃脱的以色列人来到旷野的一座山:西奈山。他们还没有到达应许之地。在西奈山,神立了另一个约,祂写下了与他们的另一项协议。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协议或约(正如我们在上一章看到的),是植根于神所应许要做的,而且只因神是神,祂才能那样做。神以象征的方式,自己走过那些被杀的动物之间,说:「这就是我要做的。你不能想象有其他任何事情可以做。我会赐福你。我会保护你。我必兴起你的后裔,使你成为大国,地上的所有国家最终要通过你的后裔蒙福。」现在,神与整个国家进入约的关系。我们有时把它称为摩西之约(照着居间立下这约之人的名字),或西奈之约(照着神启示这约的那座山),或律法之约(因为它包含了许多律法,正如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特点是应许)。在新约圣经中有一两次称之为「旧约」,因为它是在耶稣自己引入的约之前,那约被称为「新约」——这当然使得前一个约,就是藉着摩西所赐的约成为「旧」约。这就产生了基督教圣经两个部分的名称:「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分别指旧约和新约。旧约铺陈在圣经的第二卷书,就是出埃及记,具体地说明信仰的形式,如何组织这个国家,祭司是谁,等等,还有最重要的,就是更多将神启示出来。
十诫(出埃及记二十章)
就在这约的核心有一组经文,为我们提供了十诫。旧约圣经中有两个地方记载。我们要看的是出埃及记二十章1至19节:
1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
2“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4“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6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7“不可妄称耶和华你 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8“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9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 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11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12“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13“不可杀人。
14“不可奸淫。
15“不可偷盗。
16“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17“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18众百姓见雷轰、闪电、角声、山上冒烟,就都发颤,远远地站立,19对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 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
这就是十诫。往往有人说它可以分成两部分:头四诫涉及百姓与神的关系,后面六条诫命则涉及彼此间的关系(不可奸淫,要说实话,等等)。我们得很快地看一下它们。
第一诫:神的排他性
十诫的第一诚指引我们认识神的排他性:「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二十3)。注意这条诫命的上下文。「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二十2)。圣经故事情节到了这里,神被启示为造物主,创造了每一个人和一切。身为造物主,祂是我们必须向祂交账的神,是我们倚靠的神,是赐给我们生命、气息、健康、力量、和一切的神。这对所有人都是真实的。然而,这里的焦点在于神已经为了一些特定的人成就的,这些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神已经带领他们脱离了奴役。
紧接着得释放之后,神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二十3)。
这是圣经中不断重述的主题。既是因为创造,也是因为神释放祂的圣约之民,所以一再要求他们必须效忠这位永在的神。两章以后:「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二十二20)。再下一章:「别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从你口中传说」(二十三13)。十一章之后:「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三十四14)。或者再看这一段:「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以赛亚书四十五5)。「神真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别神!再没有别的神!」(以赛亚书四十五14)。
「忌邪的神」这个观念,刚开始可能会令我们感到困扰。你希望你的伴侣一直嫉妒吗?然而,甚至在婚姻的情境中,你也肯定希望有些嫉妒的成分,不是吗?或者你想要的是那种所谓的开放婚姻,允许夫妻双方都可以发生一夜情——这样每个人都很快乐?从某个角度来说,如果你们确实彼此委身,某种嫉妒可以保持那种关系,那岂不是被视为好事,健康的事,智慧的反应?而且那样的反应是在夫妻当中,在同侪之间。现在,你面对神,这位创造一切的独一真神。我们又回到我们在创世记三章所见的情境。神应该说什么?「啊,去随意发展你们的灵性。发明自己的神明。我真的无所谓。」那种反应会否定祂的所是。它否定祂作为造物主的角色;它否定祂以至高无上主权维系一切生命的专一功用。在我们所读的经文中,祂是那拯救祂圣约之民脱离奴役的神。祂现在可以这么说吗?「但如果你们喜欢,你们可以假装是另一个能力救了你们。你们可以造出你自己的神明」?
祂是主,名为忌邪者。
事情的真相是:这也是为了他们的好处。如果祂说:「你能随心所欲而行,」他们就会滑入永无止境的自义、自爱、自我关注。他们就变成跟他们周遭的异教徒无异了。他们很快就会将儿女献给摩洛为祭物了,那就是我在第三章所描写的神明。为什么不呢?邻居都那么做呀!神这样坚决地要求以神为中心,是为了他们的益处。事实上,这是爱的行动,是极大的慷慨。「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二十2~3)。十诚的第一诫命令我们承认神的排他性。
第二诫:神的超越性
第二诚命令我们承认神的超越性。「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埃及记二十4)。这个禁令保留了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的区别。一旦你开始说「神看起来像这个」(无论是条鱼,是座山,或是个人),多少就把神给缩小了。祂成为我们能够压缩、驯养的东西,因此也在某种程度上受我们控制了。但我们从一开始就看见,那不是神要我们了解祂的方式。只有一位造物主,祂必须与一切受造秩序有别。神一定不可被人驯养。
第三诫:神的重要性
十诫的第三诫命令我们承认神的重要性。「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二十7)。在古代,一个人的名字与那人的身份和品格紧密结合在一起。对于一个人而言,误用神的名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不尊重祂,污辱祂。因此,当圣经告诉我们,要归荣耀给祂荣耀的名(如在诗篇七十二19),意思就是要归荣耀给神。它的意思就是赞美神自己。
当我们用锤子打到自己的大拇指时,我们不能说:「哦,神呀!」或者,当我们失望时,不可说:「耶稣啊!」正是因为这么做是贬低了神。如果一个人刚刚因为用锤子打到自己的大拇指而如此使用耶稣的名字时,你大胆地转向他,说:「我希望你不要这样用我的救主的名字,」他可能会回答说:「我用它可没有任何意义。」但问题就在这里:他使用它时根本毫无意义。正是因为这个缘故,那样的用法是「亵渎」,也就是,庸俗。你如果「毫无意义地」使用神或耶稣的名,就是亵渎,但并不是因为你说了一个有魔力的词,是你不被允许使用的,彷佛只有祭司可以正确地驱魔念咒似的。这个用法是亵渎,是因为它是庸俗的,廉价的。我们面对的是神,凡我们所言所行,必然不可削弱或贬低祂。那样做,充其量是不敬,忘恩负义,和贬低祂;最坏的情况则是去除了祂作为神的一切,因此再次降到偶像崇拜的层面。
第四诫:神的王权,包括掌管我们对时间的使用
十诚的第四条诫命,要求我们承认神在我们生活每个领域的统治权,包括我们在生活、动作、存留时如何使用时间。
8“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9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 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 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 11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出埃及记二十章8至11节
这个模式在创造时即已确立。在那一星期的创造中,神以六天作创造的工作,然后在第七天休息,那个模式在此确立了人类秩序中的时间周期。安息也在这周期之内。主要的动机不是只要照着神所确立的模式生活,而是要保留一天,专一奉献给「耶和华你〔的〕神」(二十10)。
1、绝对没有绝对,可能吗?请为你个人的观点辩护。
不可能的,因为只要是绝对的真理,一定会有排他性。完全没有限制的开放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在有限的世界上必定是有界限,一定会产生接纳和排斥。无限的开放的自由是一种放纵和奴役,并不是真正的包容,也不能产生真正的自由和喜乐的生活。
所以在这世上有一个绝对,就是神以及祂赐下的律法,律法就是绝对的真理。我们人类只有在此规范的约束当中,才能够产生真正的自由和喜乐的生活。
2、“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也就是说,圣经的主要区分)这样的表达出自哪里?
耶稣以自己的血设立的“新约”,摩西之约就成了“旧约”。这在新约圣经《哥林多后书》(林后3:14)提到的“旧约”。《希伯来书》多处称为“前约”,“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这就产生了基督教圣经两个部分的名称:“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
3、神说祂是一个忌邪的神。祂的意思是什么?
神的忌邪表明神的排他性,作为创造、救赎圣民的神,要求他子民必须绝对效忠于他。这也是为祂子民的益处,是爱的行动,极大的护理,否则我们会陷入永无止境的自义、自爱和自我关注里面,既偶像掌控了我的心,神是极恨恶这罪,必要除灭它。
4、为什么神禁止人为祂造像?
这是十诫中的第二条诫命,这命令是要我们承认神的超越性,保留造物主与受造之物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的罪性会让我们想要掌控一切,甚至去操控神,把神雕刻成人认为的神的样式或其他受造物的样式,是意图把神缩小成为自己可控制、被压缩、受驯养的东西,否认了神至大权能的造物主的地位,这是神所禁止的。
5、根据利未记十六章,神要求任何人进入有祂同在的至圣所之前必须献祭,为什么这个吩咐如此重要?
答:大祭司一年只有一次在赎罪日进入至圣所,他必须把血洒在约柜的盖子上,因为人都有罪无法靠近圣洁的神,惟有靠献祭流血,罪才得赦免,人才可以与神和好,否则要被神击杀。旧约的献祭是预表新约基督的牺牲,所以这个吩咐是很重要的。
6、根据出埃及记三十二至三十四章,神赦免了罪,或刑罚了罪人?如果二者皆是的话,这两种立场如何调和在一起?
答:神的慈爱怜悯愿意赦免罪恶与人和好,神的公义圣洁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定意要追讨人的罪。这二者张力的调和在旧约赎罪日得到解决,牲畜被杀,牲畜的血带进至圣所为赎罪祭,另外一只公羊被送到旷野象征罪被除掉、被挪去了,这样神即审判了罪恶又彰显了祂的慈爱。
7、摩西的律法以何种方式指向基督?
神在摩西律法中提供了献祭制度,让选民能与祂和好、同住。但是这种制度是没有能力真正除罪救人,因为祭牲的血不可能除罪,真正的救赎是出于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牺牲,把人从律法的咒诅下救赎出来,所以摩西律法指向了基督、预表了基督的救赎,而基督就是律法的总结。
律法在神救恩中作用:
A、知罪
B、定罪
C、律法把人带到基督前
D、人得救顺服圣灵成就律法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