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宽容的不宽容
第五章、教会和基督教的真理宣称
挑战
A、不宽容之责
罗伯特·贝拉(Robert Bellah)在他1991年的书《好的社会》(The Good Society)中,引用一位最近刚从哈佛毕业的学生在他的毕业典礼上所说的话:“但是,我相信,在哈佛的某一段时间里,全班同学都一定曾经历过同一个念头,也是同一种情绪;那就是,女士们先生们,一言以蔽之:混乱。”同样也在那次毕业典礼上,另一个毕业生宣告说:
他们告诉我们说,要是你认为某种价值观是具有优越性的,这就是异端邪说;要是你相信某种道德论述,那就是幻想;要是你服从于某种比你自己的判断更稳固的判断,那就是奴役。我们今天的自由,就是可以自由将你自己献身于你喜欢的任何价值观,只要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我们不相信那些价值观是真的。【1】
问题就出在我所称的新宽容观。人们会拒绝说某些立场是错误,以此之名,这种宽容称为民族或宗教中立性的代名词。在多个竞争性真理和道德宣称中间,它拒绝作出判定,说哪一个是真的。它如此做,所基于的理由是,那样做是不宽容的。相比之下,旧宽容观(即布兹韦斯基[J.Budziszewski]称之为“真正的宽容”的【2】)实际上却要求你必须要在这些真理和道德宣称中确立一个立场,因为若不这样的话,你就不配忍受任何一种你不认同的立场。我们面对的在各个领域的危机(如教育、政治、法律,更不要说在宗教领域),都是源自旧宽容观的衰落和新宽容观的胜利。因为,现实的悲哀就在于,民族的中立性(这种新宽容观)最终是不可能的,但是,只要人们追求这种中立性,就会让公共政策失衡,而且取消那些有原则的选项。这是因为新宽容观取消了真理和道德的框架,离了这个框架,真实的宽容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在这一章中,我主要反思的是真理,在下一章我会讨论道德。
不论旧宽容观还是新宽容观,都不是一个知识上的立场:其实,每一个都是一种社会性的回应。旧宽容观是我们愿意忍受、允许或忍耐一些我们不认同的人和观念。而就拿最纯粹形式的新宽容观来说,它是一种社会性的承诺,要把所有观念和人都视为平等、而且都是对的,除了那些不认同这种新宽容观的人之外。新宽容观的提倡者牺牲了智慧和原则,为的就是支持一种最高的善:高举他们对宽容的看法。所以那些认同并实践旧宽容观的人,必然是一些已经浸入某种价值观系统的人,这些人被视为是不宽容的。既然已经被排除在外了,他们就无权享受在同一张餐桌前共饮了。
这种冲突最明显体现在人们对(广义上的)宗教和(特定的)基督教的看法上。在这场辩论中,双方最好的头脑都认识到,问题的核心是真理。斯坦利·费斯曾多年任杜克大学英语系的主任,并在伊利诺伊大学教课,后来成为佛罗里达国际学校的人文和法学的(Davidson-Kahn)特殊荣誉大学教授。他并不是一位公开认信基督教的基督徒,但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比那些自称为是基督徒的人更加清楚。他是为某种强烈形式的后现代主义的最佳辩护者之一。不过,连他也认识到一点:那些想要在公立学校把圣经当文学来教的人,虽然把真理的问题闲置起来,保守了他们的后现代资历,但他们这样做却是牺牲了《圣经》自身的宣称,牺牲了基督徒宣称的《圣经》的真理性。
一个宗教的真理宣称(至少像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这样的宗教),对于其身份而言,这样的宣称并非偶然;宣称本身就是其身份。
在论述这一点上,神学家们常用的比喻是果壳和核心:仪式、比喻、传统、节日、朝圣之旅,这些都只是一些外显的标记,要显明一些被人们相信是给予他们知识和意义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宗教的真理宣称。把它们拿走的话,你所剩的就只是一个空壳、一个古老的电子游戏节目,上演的是一个穿袍子的超级英雄,他怎样分开红海,接下来又是一个可以让死人复活的英雄出场。我现在就可以看见这个节目的广告了:比《加勒比海盗》和《黑客帝国》更令人兴奋!你可以这样教,但你教不了宗教。
宗教的真理宣称和其他学术题目的真理宣称之间的区别,在于搞错了之后得到的刑罚不同。在一门社会学或化学课上,若是一个学生或老师回答问题答错了的话,最糟糕的结果大不了是一个烂分数,或者得不到晋升。这些是真实的风险,但比起搞错了独一真神上帝的身份,以及如何敬拜他(或她)的方法,就不值一提了。如果在宗教的真理宣称上弄错的话,你不会丢分或失业,而是失去你的救恩,并受惩罚堕入永世的地狱中。
当然,这种“独一真神上帝”的讨论是世俗化课题总要避开的,或忽略过去的。世俗主义者给出的建议是,我们应该同等尊重所有宗教,应该来庆祝这些宗教的多样性。但是宗教的真理宣称不需要你的尊重。它们要求你去信仰,最终,它们要你的灵魂。它们是嫉妒的宣称。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3】
拉辛格枢机(Joseph Cardinal Ratzinger)(现今的本笃十六世)曾说过一个类似的观点:如果真理的问题在宗教和信仰领域被裁定为不合宜的,那么宗教和信仰的地位,就会自动变成一种没有信徒可以认出的东西。【4】
现今很多人否认宗教和真理相关,也否认这真理是可由人们在公共广场上辩论的。这种对真理在宗教中的位置之怀疑,和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些最关健的迷思有关。菲尔·迈尔斯(Phil Miles)在他的一篇论文中给我们精妙地描述出来了。【5】根据这个迷思,一个社会如果坚持一些灵活的、非教义性的,甚至多重真理的观念,这个社会就可能变得最宽容。相反地,一个社会如果坚持一些绝对的、不灵活的真理,这个社会就可能变得最不宽容。换言之,暴政和宽容总是处在一场持续不断的战争中,至于胜利会滑向哪一方,就在于我们坚持的真理是怎样的。
但是,这个迷思与现实相符吗?这个迷思是真的吗?迈尔斯提出他的论点:“现实正与我们被教导去相信的相反。简而言之,暴政并非一种绝对真理观的必然后果,相反,暴政却是相对主义的直接产物。同样的,相对主义中不能产生宽容,宽容恰恰是从我们社会强烈谴责的一个事物中产生出来的:对绝对事物的信仰。”【6】
迈尔斯的论述,要全展开的话就太长了。这里只需要提的是,他认为我们思考这些事物的很多类别都是不恰当的。他用了案例分析作为支持。他从日本谈起,那是一个他生活过多年的国家。在大多数西方文明中,我们生活在启蒙运动的阴影中,它教会我们怎样将经历归入两类:一类全是非绝对的,就是带有情感、美学、艺术色彩的;另一类是带有绝对的、主观的、科学的、逻辑思辨和真理色彩的。这两个类别是彼此独立的。第二个类别是暴政和主观真理的领域。相比之下,日本文化将这两个类别带到一起,以一种大多西方世界觉得不可能兼容的方式:一方面,有日本俳句诗歌和精致的樱花绘画,另一方面,有无情的企业集团和政治机器。事实上,在日本,这两类的共生、甚至互相渗透的关系,是使得日本在西方人眼中看似“神秘”的部分原因。现实中,迈尔斯认为,通常被称为“铁三角”(“选举政府、大企业和官僚体制”【7】)以一种显然很压迫性的方式,对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力。“没有必要再用图画来描述独裁者和穿长筒靴的人。在日本,事情很微妙地就成了,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那些掌握权力的人,会用权力去控制他们的下级。”【8】日本不存在什么民选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的传统;事实上,人们的存在是要服务于国家和文化的,更谈不上公司要来服务其职员了。在日本文化中,几乎没有提及绝对的“正确的”和“错误的”概念。众所周知,日语中没有“罪”这个词。在这个意义上,日本社会是一个相对主义的社会,例如,什么是“正确的”,要看你自己当下的处境,由你在权力结构中的位置带来的社会期望而定。迈尔斯写到,
日本人很熟练于揣测一种处境中需要怎么做,而且会按着期望的行动。西方人经常把这理解为奸诈,但这只是在一个所有都是相对的的社会中的生活方式。真理自身变成了只是一种社会建构。如果每个人都相信一种事物是真的,或者如果一些有权的人说某个事物是真的,那么,为了每日生活的实际目的,它就是真的。正如日本人所说的,如果要在红灯时过马路,那就要在所有人都这样做的时候过,就安全了。【9】
换言之,日本提供了一个案例,说明一种相对主义会敞开大门迎来一种“社会的僭主”(social tyranny),极大地损害了个人的意义,所以压制了个人主义。迈尔斯认为,在这种文化中,如果存在一些毫不含糊的、客观的道德法律,是个人可以诉诸的,就可能出现一种对社会和政治权力泛滥情况的批判。正是因为缺乏这种客观标准,才使得文化的压制性成为可能。
人们可以考察20世纪而发现,政治上对个人主义的最大的压制,发生在斯大林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统治之下。(这并不是迈尔斯的论述。)这两种政权都不仅使用了残暴的武力,而且还用了庞大的宣传机器来让人们的思想安全停留在他们的政党教义范围内。例如,戈培尔所说的就是真理。
研究过这些案例之后,你会警惕地认识到,个人主义会变成社会毁坏性的(每个人都按着他们自己认为是对的去做),在这个破碎的世界,个人主义就可能变成一个抵挡强大的社会和政治暴政的保护壁垒,它大声呼喊说:“够了!”但是,如果我们系统性地失去了客观真理的类别,就很难预见这种立场的道德堡垒何时才能建成。殉道者不是用海绵做成的。【10】
我们时代的一个中心迷思是,上帝是无限扩容的,耶稣是无限宽容的。这样的宣称中当然有一定道理。虽然上帝有无限的权能和完全的圣洁,上帝的宽容表现在他对罪人的忍耐上(罗马书3:25;使徒行传17:30)。他本可以立刻行公义,但却用极长久的受苦(long-suffering,使用一个长久失用的词),渴望等候我们的悔改(罗马书2:1-4)。圣经不断地说,他“不轻易发怒”(如出埃及记34:6)。他比他的子民更有忍耐力,以至于人们常常要来质疑上帝的公义(哈巴谷书1:2-4、13)。但是,上帝的忍耐不是无限的。圣经也宣告说“他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埃及记34:7)。圣经盼望上帝愤怒之日的来临,那时“上帝要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罗马书2:16;使徒行传17:31;启示录14:18;19:1-3;21:8)。更重要的是:上帝比宽容更好。他不只是忍耐我们的罪和无政府状态,更甚者,他还是人无法想象的良善和慈爱,最强烈地显明在他差遣儿子来为我们付上罪的代价,并将我们买回给他自己。如果我们离开圣经对上帝的丰富描述,来谈论上帝的宽容,这是对上帝的极大不公。他的慈爱比宽容更好,他的忿怒就保证会有公义,是单单宽容无法想象的公义。
耶稣的宽容也是如此。一方面,耶稣的确说过,“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尽管有完全不通圣经的人说,这是对所有道德判断的否定(但这句经文出现在登山宝训中,是充满道德意味的),禁止人对他人做任何道德评判(但同一章圣经说耶稣是最高的法官[马太福音7:21-23],也要求耶稣的门徒要对人进行分辨[马太福音7:6]),这样的说法要不是没有注意到当时耶稣教导的处境,要不就是忽略了耶稣一生教导中所强调的重点。在上下文中,这句经文谴责的是论断主义(judgmentalism),是一种自义的、对他人的谴责,而不是一种符合上帝恩典的、启示的、谦卑的、道德的判断。而且,耶稣也以公开与罪人交往而闻名,他也为了耶路撒冷的瞎眼而哭泣,为那些钉死他的人蒙赦免而祷告,也要求他的门徒爱他们的敌人。另一方面,这还不是圣经中描述的耶稣的全貌。他比圣经中任何其他人都更多提到地狱,而且他坚持说自己是通往父的唯一道路(约翰福音14:6)。在一章《圣经》中,就出现过他的六次宣告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马太福音23章),称这些人为“瞎眼的”和“毒蛇的种类”(马太福音23:19、33)。怪不得哥顿(Colin Gunton)曾写过,“这些经文的价值……在于显示出他并不是一个宽容的人。但是,他教导的表达方式,从始至终,却不是压迫性的,甚至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也不是。这可能是教会在一个压迫性的、后现代社会中跟随耶稣需要付的代价。”【11】
B、在教会内部
有人可能认为,新宽容观在文化中的广泛胜利,其影响力可能是有限的:它可能指导广义上的文化何为能够接受的,却不会塑造文化中的每个私人化领地。毕竟说来,如果这种新宽容观可以被强加于广义的文化中,就没有什么必要再在私人机构或教会、宗派内部寻求类似的控制了。这些私人化的团体可以按着他们愚昧无知的方式进行,而不会对广义的文化构成威胁。
但是,社会逐渐呈现的趋势是,以上假设是不成立的。尤其当教会都采取一种与媒体的主导立场相反的道德立场时,媒体就毫不审慎地开始攻击教会的不宽容。例如,我们在最近几年里目睹了一些著名的罗马天主教政治家宣称,虽然他们个人是反对堕胎的,但他们觉得应该投票支持“选择权优先”(pro-choice),而非“生命权优先”(pro-life)。他们说,不管怎样,他们只是在观察政教分离的过程。当一些天主教的主教们宣布这样的人会被停领圣餐,媒体将会变得极易怒。不仅这些教会在破坏政教分离,他们还是极不宽容的,而这是媒体对罪恶分类中的头号大罪。
大量事实需要反思。难道媒体在判断教会不宽容的时候,不是犯了不宽容的罪吗?难道任何一间教会,作为一个私人机构,没有权利以其宣称的信仰和政策来约束它自己的人吗?如果有人说,应该禁止那些持有基于宗教信仰的道德价值观的公民表达他们这些信仰,并为这些价值观投票的话,他就是最严重、最狭隘地无视了历史。还记得林肯总统在一篇著名演讲中,激烈地批判说:那些说自己在个人层面反对奴隶制,但却坚持不愿废除奴隶制的人,是错误的:
但是,那些说自己恨恶奴隶制,要反对它的人,在哪里呢?让我们做几个测试。你说你认为奴隶制是错误的,但你反对所有限制奴隶制的尝试。有没有其他什么事情,是你认为错,但却不愿意处理它的呢?为什么你对这个错误如此仔细、轻柔,而对其他的错误不是呢?你不愿意让我们做什么,就好像这样做是错的一样。你甚至都不愿意称之为“错误的”!我们不能像在自由州(Free States)一样,称此为错误,因为这里不是那里;我们不能在奴隶州(Slave States)称此为错误,因为这里就是奴隶州;我们不能在政界说它是错误的,因为这样就是把道德问题卷入政治中;我们不能在讲道台上称之为错误,因为这样就是把政治带进宗教里……所以,根据你的说法,就没有一个地方是可以把一件错误的事情称为错误的了!【12】
那些执行教会纪律的教会领袖们,他们所做的不仅是职分内的事,也是遵循新约《圣经》的教导和榜样。得荣耀的基督责备推雅推喇教会,说他们容忍假先知耶洗别,特别是容忍她的教导和不道德(启示录2:20)。在另一处,保罗要一间教会开除一位堕入性犯罪而不悔改的会员(哥林多前书5章)。他希望另一间教会能约束其教师,不要传讲“另一位耶稣”(哥林多后书10-13章)。如果要讲对圣经标准和教导的委身服从(不单是对耶稣的教导),这些都显得比《时代》杂志的一篇文章更智慧,这篇评论回应这次教会事件说:“天哪!已经两千年过去了,天主教教会还是不明白耶稣。主教们应该记得耶稣教导过对所有人的宽容。每个人都被邀请赴他的宴席。”【13】“对所有人的宽容?”当然每个人都被邀请赴弥赛亚的宴席,但他们都被期待要穿上悔改和信心的袍子,是借着顺服才能得着的。对此耶稣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1-23)。不仅如此,在一些事情上,新约区分了在教会内部的宽容和对广义文化的宽容,是有不同层次的: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哥林多前书5:9-13)
更令人吃惊的一个事实是,媒体更趋向于谴责教会的不宽容,甚至当问题不是关乎与公共计划相冲突的道德立场时,而只是一个单纯的教义问题,只是对教会才有直接的相关性的时候。想一想圣公会主教约翰·斯潘(John Spong)访问澳大利亚之旅。在他的故土美国,斯潘因否认基督教信仰所有核心教义而建立了他的事业。他拼命否认耶稣由童女所生、基督的神性、约瑟是一个真实的人、上帝成为人形、耶稣(或任何人)施行过神迹、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以及他从死里复活,等等。他坚信,耶稣代死的教义近似于上帝虐待儿童。
他还说使徒保罗是一个压抑型的同性恋者。澳大利亚的圣公会阿斯皮诺尔(John Aspinall)大主教,属于澳大利亚圣公会中对斯潘否认那些基督教信仰教义持认同立场的,所以他2007年邀请斯潘到布里班斯的圣约翰大教堂讲了两次道,这就不奇怪了。相比之下,另一位悉尼的彼得·延森(Peter Jensen)大主教(一位公开认信的福音派基督徒)却拒绝让斯潘在悉尼任何郊区的圣公会场所讲道。当媒体提到这场辩论时,你猜猜哪位大主教被他们贴上宽容或不宽容的标签?尽管延森所做的是在保护他的会众的认信立场不受到系统性的侵害(而这个立场已经两千多年了,也是主教宣誓要持守的)。
三年前,弗吉尼亚的圣公会主教彼得·李(Peter J.Lee)受到广泛报道,说他在总会中为自己自由派的投票而辩护(这次投票为的是否决一项圣经中明确教导、也被各处基督徒长久维护的道德立场)时说,“如果你必须要在异端和分裂之间做一个选择的话,总要选择异端。因为作为一名异端,你只会因一种错误的观点获罪。作为一名分裂者,你已经分裂了基督的身体。每次都要选择异端。”【14】显然会议中的大多数人都拍手称赞他。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说,李主教并没有将他的优先次序建立在圣经的光照之中。我们已经看到基督自己怎样责备一间过于宽容错误教导的教会(启示录2:20;如上所述)。当一些人自称是基督徒,却不愿顺服于耶稣的主权之下,我们也必须问一个问题:我们面对的是否真的是“基督的身体”。上述例子听起来更像一种尴尬的结合,把一些真诚的信徒和一些只对一种叫做教会的制度怀有某种审美的、情感的依附之人,勉强凑在一起而已;这种结合是没有对启示性的和诫命性的真理的信仰、宣告和顺服。圣经中从未将没有这种合一作为一种该羡慕或追求的东西。
当然,教会的一些分裂是不能避免的,是由一些小的争执和强势性格(有些人的自我和星球一样大)造成的。但是,这绝不等于说存在一种异端和分裂之间只选一方的竞赛,而人必须总是选择前者。
C、要模糊、稀释、缩小福音的微妙压力
在巴尔干半岛冲突和随之发生的种族屠杀的黑暗日子里,《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反思三大独一神宗教在大约同一时间怎样各自庆祝宗教节日:犹太教庆祝逾越节,基督教庆祝复活节,伊斯兰教庆祝宰牲节(Id al-Adha)。这篇文章值得引用一大段:
但是如果这些祷告日的重叠中可以得出一点安慰的话,那就是,在这几大宗教的信徒们正处于冲突时期,可以学到的一个功课是,它们之间有如此多的共同点。
逾越节庆祝的是犹太民族的出现,但它的普遍剧情是逃离压迫,是一个自由和自强的宣言,在初次宣布的三千五百多年之后,还仍具活力。古代希伯来人从埃及出来,为他们可以领受独一上帝颁布的行为规范铺平了道路,这一套规范给予他们永远成为犹太人意义。但在这一周,当犹太人吃逾越节的无酵饼时,这不仅标志着他们逃离埃及,也警告他们不要把自己土地上的其他人视为异乡人。难怪在近些年里,逾越节的家宴(seder)吸引了很多其他宗教和背景的有信仰的人。毕竟,隔离和被排斥是人类最古老、苦难最惊人的事了。现在发生在巴尔干半岛的悲剧就在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有返回或救赎的应许,但对这应许最深刻的向往一定会带来行动。
正统信仰的基督徒在4月11日庆祝复活节,它的普遍象征意义是在挫败后的救恩应许之成就,是对基督徒个人有深刻意义的,而非关乎一个民族的出现。对于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复活节所庆祝的情节都是有意义的,讲的是一个人如何在一个强大的压迫性政府和众人的讥笑面前,持守他的信实,教导人们关于尊严、意志力的功课,正是这些塑造了我们所知道的人类文明。当然,关于牺牲和救赎的故事丝毫不能缓解科索沃的痛苦。但它在暂时的权力之上看见的公义异象提醒人们,人类的精神可以最终得胜。
有人把发生在巴尔干半岛的战争描述为几大宗教自古以来不可妥协的冲突之结果。但是实际上,这场冲突见证了无情的领袖怎样以宗教之名互相迫害,他们忽略了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真诚的宽容传统,是由每种信仰的先知、圣徒和先见之口说出来的。【15】
噢,天哪。这几个节日被演绎成了一场多愁善感的连篇废话。超自然的内容完全被删除,任何特征都被重新以个人化、心理学化的词汇解释出来。出埃及的原意是记录上帝所爱的圣约之子民如何被永活上帝亲自解救出来的,现在却成了一部“普世剧目”,是关于“逃离压迫,以及对自由和自强的宣言”。摩西要是知道有人说他带领以色列民进入自强,他一定会异常吃惊。逾越节被解释成异地隔离和遭遇排斥的意义,丝毫没有提及逾越节的羔羊之血如何洒在门框上门楣上,好让灭命的天使可以按着上帝的应许,越过那些信靠羔羊之血的家庭。所谓复活节是“在挫败后的救恩应许之成就,是对基督徒个人有深刻意义的,而非关乎一个民族的出现”的:他认为复活节的基督也就是为了这个才为教会流血的。这个节日的意义就是讲一个人如何抵挡激烈的压迫,“提醒人们人类的精神可以最终得胜”的。我不禁问,他到底怎么从空坟墓和《圣经》所讲的复活,一下子跳到了对人类精神之胜利的一种普遍性描述的呢?
当然,这篇《纽约时报》的社论文章是想把严格遵守律法的犹太人、基督徒和穆斯林都变成和气的、温顺的、神学上的自由派。如果文章里这一段是拿出来讨论的,它一定会陷入一阵严肃的讨论。但作者就这样表述几个宗教节日的意义,真是令人发笑的。
或者,另一个例子是对一位基督教宣教士和他两个儿子的殉道的媒体报道。1999年,他们在印度北部被烧死。这个事件在报纸上获得比其他事件更多的关注,是因为这位宣教士格拉曼·斯坦斯(Graham Staines)和他太太建立了一个麻风病人村。我不清楚他的宣教使命是什么,但并没有几家媒体在他的死亡事件上表达出,因为他当时正在服务麻风病人(而不是在“传教”),所以道德愤慨是可接受的。如果他也在传讲上帝通过耶稣基督爱人的福音,却连同儿子都被烧死,那对他们的死表达出道德上的愤慨,还是可接受的吗?
但是,更让人悲哀的是,很多基督徒可能被这些描述吓到了,因此也受到试探要把自己的信仰用世俗化的词句表达出来。圣经所传达的意义之本质,已经变成“驯化”后的意思了。这样的写作,不但不见证福音(这福音欢喜地宣告上帝的救赎计划,而且这个计划是与耶稣基督这个人和他的作为紧密相连的),而且我们觉得更重要的是要表现出我们是和善的、有热心的。那么失去了什么呢?当然是简单的真理。所有这些都是因为文化中充满一种对新宽容观的迷恋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