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宽容的不宽容
宽容的不宽容
THE INTOLERANCE OF TOLERANCE
作者:卡森(D.A.Carson)
翻译:李晋、马丽
内容简介
“宽容”正在西方社会占据至高地:如果有人胆敢挑战“宽容”,会被认为是野蛮和愚蠢的。但是,在《宽容的不宽容》一书中,卡森所要做的正是在质疑“宽容”(或者说至少是西方人当下所理解的“宽容”)。
卡森追溯了近些年我们所理解的“宽容”经历了怎样一种微妙但却剧烈的转变——从为维护持不同信仰者之权利而提出的一种“旧宽容观”,到认为所有信仰都是同样合理正确的另一种“新宽容观”。他回顾这一转变的历史,并讨论了此变化对今日文化的意义,特别是对民主、善与恶之讨论和基督教真理宣称的意义。
据此,卡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新宽容观”对社会具有危险性,也会让人的知性衰弱;不仅如此,这种“新宽容观”实际上将人引向一种对所有持守自己信仰者的真正的不宽容。在本书中他引用了很多现实生活中的实例来论证这一观点,这些例子有时会让人发笑,有时却也让人热血沸腾。
第一章、引言:不断变化中的“宽容”
当谈及到“宽容还是不宽容”,也许有些人会觉得这不过就是一句废话,可能不过只是一句含糊的矛盾修辞罢了,就像有人说到“冷的热”或“白的黑”一样,没有任何意义。现在,“宽容”在西方文化中占据了很高的地位,就像美国50年代早期,“母性”和“苹果派”在文化中的地位一样:如果有人挑战它,简直就是一种无礼之举。如果有人暗示,这种宽容本身可能会不时地变成“不宽容”(正如我这章的题目所指出的),这样的言论是不太会被接受的。用一种更复杂的语言来描述这种情况就是,“宽容”已经变成西方的“似有道理性结构”(plausibility structure)的一部分。就我所知,“似有道理性结构”这个词是由社会学家彼得·伯格(Peter L.Berger)造的。【1】借此,他所指的是某种已被一个特定文化广泛地、甚至不加疑惑地全盘接受的思想结构(structures of thought)。由此,他引出的推论之一就是:在紧密、统一性强的文化中(如日本文化),其贯行的“似有道理性结构”也许是异常的复杂;也就是说,可能有很多立场交互联锁成一体,都是被广泛接受、几乎从未被挑战质疑过的。相比之下,在一种高度多元的文化中(像主导西方很多社会的文化),似有道理性结构必然是更为受限的,这正是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很少有人们都共同接受的立场存在。【2】然而,一些的确存在于此类社会中的似有道理性结构,却会以更加坚韧的形式延续,仿佛如果一旦这样的结构也不复存在了,文化就会面临粉碎一样。我认为,在大多数西方社会中,“宽容”正是这种受限、但坚韧持续下去的似有道理性结构。一旦有人把它拉进公共广场,来用某种方式对其进行盘查,不仅会让人觉得你在向风车开战,对西方文化而言,也是很敏感的一个举动,好似你这人缺乏品味、粗野无比。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因为觉得就像看清楚国王的确没有穿衣服一样(或者看见他大不了只穿了一套紧身衣)。“宽容”的概念正在发生变化,而随着新赋予的定义,“宽容”自身的形态已经发生变化了。对于这种新定义,虽然我可以说一些肯定之词,但一个令人悲哀的现实却是,这种新的、当代版的“宽容”,就其本质而言,已经变成了“不宽容”。它看不到自身的缺陷,因为它还错误地认为自己仍站立在道德高地之上;它不能被挑战,因为它已经变成了西方的似有道理性结构的一部分;更糟糕的是,这种新宽容,对社会而言是危险的,对知识界而言是使之衰弱的;就连它期望达到的“善”,也是可以用其他方式更好地促成。这一章余下的部分中,我会展开并支持这一论点。
旧“宽容”和新“宽容”
让我们从辞典的定义开始。在《牛津英语词典》中,动词“宽容”(to tolerate)的意思是“容忍、持续忍受(痛苦或艰难)”。这种用法已经渐渐不被使用了,但当今天我们说一位病人有极大的力量来忍耐痛苦时,它的这层含义还会浮现出来。动词“宽容”的第二层意思是:“允许在无权威干预或骚扰之下的存在、做事、实施;同义:允许、准许。”它的第三层意思是:“无反感地承受;在知识上、品味上、情感上或原则上允许;忍受。”韦伯斯特《缩略版词典》对“宽容”的定义也相似:“第一,指允许、准许;不干涉。第二,指认可、尊重(他人的信仰、做法等等),而不必同意或同情。第三,指忍受、承受;如他忍受自己的内弟。第四,在医学上,指(对某种特定的药品等)有耐受性。”就连《电子百科词典》(Encarta)中,动词“宽容”的意思是,“接纳不同观点的存在,认可其他人可持有不同信仰或做法的权利而无意尝试压制之。”这样看下来都挺好的:所有这些定义都很一致。但是,当我们翻到《电子百科词典》中对名词“宽容”(tolerance)的词条解释时,一层微妙的变化就呈现在眼前:“第一,接纳不同观点,意思是接纳他人有差异的观点,例如,在宗教或政治事务中,对持不同观点的人的公平对待。”
从“接纳不同观点的存在”到“接纳不同观点”,从“认可他人有持不同信仰和做法的权利”,到“接纳他人的有差异的观点”,这样的变化,在形式上虽然微妙,但在实质上却是天壤之别。【3】接纳一种不同(或反对)立场的存在,也接纳它有权利存在,这是一回事;而接纳这个立场本身,则意味着你不再反对它了。按新宽容的定义,你确实接纳另一个人的立场,意味着你相信那个人的立场是对的,或者至少和你一样是对的。这样一来,我们就从“允许自由表达相反意见”,滑向了“接纳所有意见是对的”;我们从“准许人们表达我们并不认同的信仰和立场”,跳到了宣称“所有信仰和立场都一律是成立的”。这样一来,我们就从旧“宽容”,滑向了新“宽容”。
实际上,“宽容”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之难,远比对几个词典词条的评论所带出的讨论更加复杂。因为,在现代人的用词习惯中,“宽容”的两种意义都继续被人们惯用,经常讲的人或写的人也不清楚他用的究竟是哪一种定义。例如,“她是一个非常宽容的人”:其意思是,她会欣然包容很多她自己不同意的观点吗,还是她认为所有观点都一律成立呢?当一位穆斯林神职人员说,“我们不宽容其他宗教”,那么,根据这位神职人员,他的意思是,穆斯林都不认为其他宗教应该被允许存在呢,还是穆斯林都不认为其他宗教像伊斯兰教一样,是确实正确的呢?当一位基督教牧师宣讲说,“基督徒欣然宽容其他宗教”,那么,根据这位牧师,他的意思是指,基督徒欣然坚持其他宗教都拥有像基督教一样存在的权利呢,还是基督徒欣然认为所有宗教都一样,是确实正确的?有人会说,“你们基督徒很不宽容”。这时他的意思是,基督徒希望所有反对他们自己的立场都灭绝呢,还是基督徒坚持耶稣是唯一通往上帝的道路?前者显然是不对的,而后者却是确实的(至少如果基督徒忠于圣经的话):基督徒的确认为耶稣是通往上帝的唯一道路。但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宽容吗?就原来对宽容的定义而言,完全不是。尽管如此,但事实上,任何一种排他性真理的宣告(exclusive truth claim),都会被普遍认为是一种粗野的“不宽容”的标志。但是,后面这种情况是完全基于对“宽容”的第二种定义。
我还要引入一些差别,是有益于我们的理解。回到这句“基督徒欣然宽容其他宗教”上,让我们暂且假设人们是用第一种“宽容”的定义,即基督徒欣然坚持其他宗教与基督教一样有存在的权利,尽管这些基督徒也可能认为其他宗教在一些方面是非常错误的。就连这种对动词“宽容”(tolerate)和名词“宽容”(tolerance)的古典理解,也留下很多模糊的空间。这句话设想的,是一种法律上的宽容(legal tolerance)吗?那样的话,它的意思就是说,基督徒欣然为其他所有宗教少数团体在法律面前可以有同等地位而争取权利。【4】当然,从一个基督徒的眼光来看,这只是基督再来之前的一种暂时安排。也就是说,在这个堕落破碎的世界秩序中,在这个充满偶像崇拜的时代,在这个神学和宗教混乱的年代,上帝也令一些如混乱、拜偶像、冲突和极端背离的思想体系(甚至是关于上帝自身的思想体系)延续下去。等到了新天新地中,就不再会有对上帝意愿的背离,而是上帝成为欢欣敬拜的中心。但是,就当下而言,凯撒(即政府)还是有责任维护这个混乱世界中的社会秩序。虽然凯撒一直也是处于上帝的神圣护理之下,但上帝和凯撒之间还是有无可避免的差异,而耶稣也教导我们要把凯撒的归给凯撒,把上帝的归给上帝。【5】在新天新地中就不会这样了。所以就连这种法律意义上的“宽容”(即基督徒应该维护的),也是属于现今的,属于上帝之国临近却未臻于圆满的世代,或者按神学家的说法,是属于这个揭了幕、但未完成的末世之世代。
当然,同样是这句“基督徒欣然宽容其他宗教”,在特定情境下,也许指的不是法律上的宽容,而是“社会宽容”(social tolerance):即在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中,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应该混居,不应彼此轻蔑或傲慢,因为所有人都是按着上帝的形象造的,所有人也要在末日向上帝交账。在所有人中,基督徒应该知道,他们并不比其他人在社会中高贵一些。他们谈及一位伟大的救主,然而他们却不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伟大的族类。所以社会宽容是应该被鼓励的。
但还有另外一个差别,是需要简要提及的。有人可能会说,《圣经》中的上帝,就算只看《新约》的内容,也并没有将宽容当作一种美德:如果当男人女人不悔改、顺服于基督的主权时,他们就都要灭亡。当然《圣经》中的上帝没有将第二种定义下的宽容作为一种美德。然而,难道上帝延迟基督的再来,这其中的忍耐和克制,不是一种宽容,要引导人们悔改吗(罗马书2:4)?所以差别在于:恶的思想和行动可以被宽容(第一种定义下的),这种宽容是不情愿的,而且要大胆直言,指出这些思想行为是恶的。对于持有这样恶的思想和行为的人,要施以宽容(也是第一种定义下的),而不怀有任何勉强的不情愿,但却希望他们可以悔改、认信基督。在这种意义上,对于人的宽容,是一种需被培育、发展的极大美德。
这些差异以及其他方面需要多一些思考,我在接下来的论述中还会回到这些论点上来。当下最要紧的,是要更全面地来探索旧宽容和新宽容的概念之间,究竟存在多大差异。
新旧宽容之对比的突显
在旧宽容观念之下,如果一个人持有某种明确观点,他或她仍坚持认为其他人有权利持异议,并陈述其观点,可能这个人才会被认为是宽容的。这种对宽容的定义,是和一句常被认为出于伏尔泰(也可能并不出于他)的名言一致的:“我不认同你所说的,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6】这种旧宽容思想有三个假设:(1)存在客观真理,而且我们有责任追求这个真理;(2)这场争论中,各方都认为他们知道这件事务的真实性,因此他们会激烈地不认同对方,并且每方都认为对方是错误的;(3)尽管这样,他们都认为,发现事务真实性的最佳际遇(或以理性而非强迫力来说服大多数人),是通过不受干涉的思想交流(不管在这些思想中,有些可能看似错得十分离谱)。按第三个假设的要求,谈论各方都应坚持维护对方的言论不被消音或压制。自由探讨可能最终将真理带出来,它也可能说服最多数量的听众。在这样的辩论中,燃素说(一种化学家们想象为促发燃烧的物质)的谬误被暴露出来了,氧气胜出;牛顿力学被打败了,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则盛行起来。
讲到这种旧宽容观(可以称之为世俗自由派之观点),还要提及另一层含义。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在他对自由的著名论述中,选择世俗化作为宽容的基础。他说,宗教领域缺乏足够的理性立场可以被使用来佐证每个宗教的真理宣称。所以,对宗教的唯一合理立场,就是一种公共的不可知论(public agnosticism),以及私下善意的宽容(private benign tolerance)。对于密尔来说,人们需要在宗教领域中表现出宽容,不是因为宽容是发现真理的最佳途径。他认为,不论真理是什么,恰恰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方法可以发现真理,人们才需要宽容。【7】
一位更早期的思想家莱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1729-1781)曾举过一个著名的比喻,可以很好地表明这一观点。【8】莱辛的比喻发生在12世纪的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时。这个背景对于理解他要用这一比喻来说明什么,是至关重要的。当时有三个人,他们之间发生了一次谈话。每个人都代表世上三大一神论宗教之一:萨拉丁(Saladin),是一个信仰穆斯林的苏丹;智者拿单(Nathan the Wise),是一个犹太人;还有圣殿骑士(Knight Templar),是一位基督徒。萨拉丁对拿单说,“你如此有智慧,那我恳请你告诉我,在你看来,哪一种人类的信仰,或哪一种神学律法,是最真、最好的呢?”【9】拿单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讲了一个比喻。有一个人,他拥有一枚猫眼石戒指,不但非常绚丽,而且还具有超凡的能力(即使算不上魔力的话)。他是从父亲那里获得的这枚戒指,而他父亲又是从祖辈那里继承的。这枚戒指就是如此这样代代传递下来,要说它最早可以追溯到哪个年代,就太久远了。这个戒指的主人有三个儿子,都是他所疼爱的。而他都在某个时间对每一个儿子许诺过,要把这枚戒指传给他。当这个人就要过世的时候,他当然意识到,他是不能完全持守对每个儿子的承诺的。于是他私下找了一位手艺好的珠宝匠,造了两个与宝戒完全一样的翻版戒指。这个工匠的手艺非常精湛,以至于两个复制品从外形上看起来,和原来那个真的,完全不能分辨出来,尽管只有唯一的那个真宝戒才拥有魔力。等老人临死之前,他把三个儿子分别叫到床边,给了每个儿子一个戒指。然后他死了,在那时,三个儿子才发现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枚戒指。他们就开始争论究竟哪一个是那枚真正的魔戒。在剧本里,智者拿单描述了他们的争论和评估:
(三弟兄)调查、反唇相讥、互相争吵,但都枉费气力
哪一个才是真正的那枚原来的戒指呢?
实在是难以显明
几乎就像今天的我们无法辨别
哪一个是真正的信仰。【10】
为了解决他们的争论,弟兄们请来一位有智慧的法官来判定,但他在裁定时却拒绝做一个判断:
如果你们每一个人都的确收到这一枚戒指
都是直接从你父亲的手中接过来的,那就让每个人都相信
他自己的那一枚就是那真正无伪的戒指吧。【11】
这位法官要求三兄弟放弃要弄清楚哪个戒指才是真正的魔戒的诉求。每一位都应该接受自己手里的那一枚为真的,要怀着这样的信念度过道德良善的一生。这会荣耀他们的父亲,也荣耀上帝。
在他那些受18世纪启蒙运动影响的读者中,莱辛的比喻引起了强烈的共鸣。这三个伟大的一神论宗教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它们中间的每一个,都应该高高兴兴地把自己当成是那个真的,专心活出美德和良善的生活,远离令人生厌的教条主义。人们把过去一个世纪的血腥战争,都归于是教条主义所犯下的过错。换而言之,人们呼吁的是宗教宽容。相信你的那个一神论宗教是对的,这并没有错,只要你活出一种良善的生活,也让其他人认为他们的宗教也是最好的。
怪不得,直到如今,这个比喻依旧吸引着21世纪的读者们。和莱辛的读者相比,今天的人们也同样对排他性宗教的立场宣称保持一种怀疑态度。如果一种宗教培养出一群道德上值得尊重、宗教上有宽容精神的信徒,人们会倾向于认为:这个宗教挺好的。当然,这个比喻在今天需要修改一下:戒指的数目不是三,而是很多个,我们可能需要几十个,甚至成百上千个戒指,作为很多宗教选择之间可以彼此接纳的象征,不管是一神论宗教,多神论的,或无神论的。而且,今天的我们当然不能像莱辛当年一样还勉强承认只有一枚戒指是真的。
在某些方面,莱辛的比喻当然并不令人满意。要让这个比喻“讲得通”,整个故事要具备三种非常荒唐的立场。第一,在比喻中象征上帝的这个人物,也就是那个拥有魔戒的父亲,他很愚蠢地对每个儿子承诺要传给他宝戒,尽管他完全知道自己并不能实现这项重要的承诺。他对儿子们的爱,远不能称为平等的爱。这个人被刻画为一个懦弱的傻瓜,才会做出一些不可能实现的承诺。在整个故事中,这并不是一个偶然的细节,而是一个重要部分,它搭建了整个故事的框架,即这个父亲为什么会花这么多心思经历来造出两个假戒指,以欺骗自己的两个儿子呢?那么上帝呢?上帝是否也曾经对他不同的子女做出过不可能实现、也互相矛盾的应许呢?他是否曾要刻意表现出爱所有的儿女,以至于最终要向他们撒谎呢?第二,整个比喻,假设读者(也就是我们)知道上帝已经做了什么。它并不能让我们只是因为不知道哪一个戒指是真的,就产生一种善意的宽容。反而,这样的宽容实际上是基于一种教条性的确信,即认为上帝因为不愿让任何儿女失望,他自己就造了假的戒指。换而言之,整个故事,只有在读者拥有一种局外人才有的知识(就是知道上帝做了什么),才讲得通。它不是宣称一种有节制的认识论基础,即对于上帝是怎样的上帝,人是很无知的。相反,它却在假设,人们完全知道上帝是怎样的一位上帝:他就是这样一位父亲,他会欣然造出假戒指,好让儿子们开心,并活在无知的黑暗里。第三,这个故事还有一个不可能的情节,那就是,造出的假戒指居然在外形上和真戒指完全一样,但惟独缺少魔力。如果随着时间的流逝,真戒指并没有带出其魔力属性的特征,那可以说,它的魔力已经如此衰弱,甚至相当于没有魔力了。换言之,另外两枚假戒指,不仅仅在外形上是极佳的赝品,它们用起来好像也和另外那枚真的一样,所以才让两个儿子都把赝品当真的。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从一种有力量的宗教那里拿走了那种真正可以改变人的东西,放到一大堆不管是否真有能力的宗教中:真正重要的是这个宗教的护教者们认为它是有力量的,那就可以了。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另外两个人的交谈中,在公元800多年,发生在提摩太和巴格达的一位穆斯林哈里发(Muslim caliph of Baghdad)之间,这段谈话由菲利普·詹金斯(Philip Jenkins)记录并传给世人:
有一个故事是由提摩太转述的,他是一位聂斯脱利派教会(Nestorian church)的元老。在公元800年左右,他与巴格达的穆斯林哈里发发生过一次著名的辩论,双方在这次讨论中都显示出理性和礼貌。提摩太说,想象一下:我们正在一个黑屋子里,有人把一颗宝贵的珍珠扔在一堆普通石头中间。每个人都趴下来找这颗珍珠,有些人以为自己找到了,但在天亮之前,没有任何人敢确定地说他找到的就是那颗。
他说,同样的,真正信仰的智慧的珍珠也掉进了这个暂时世界的黑暗中,而每一种信仰的信奉者都相信只有他们找到了这颗珍珠。但人能宣称的(也是所有教主可以回应的),只是这样:一些信仰认为,他们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手中的就是那颗真的珍珠,但最终的真相是无法在这个世界显明的。
这样的故事情节又来了:有一颗宝贵的珍珠,但只有一颗。在这样的叙述之中,黎明的光会显明那些石头的原貌。【12】
不过,尽管莱辛的比喻充满了概念上的毛病,可以理解它对当时的读者产生了怎样一种强大的吸引力,也在今日我们这个后现代的世界继续引起读者的共鸣。
但是,莱辛的比喻在某一个方面却并不像现代的。密尔和莱辛都认同存在客观真理(不管怎样,还是至少有一个魔戒存在的!),但他们理性化兼世俗化的假设,使得他们推及一点:至少在一些领域中,真理是不能被找到的。你可以认为某样事物是真的,然后为之辩护;但如果一个人不能顺应符合公共科学的验证标准,来证明这件事物的确是真的,那最智慧的立场就莫过于善意的宽容了。
换而言之,根据旧的宽容观,要么真理既是客观的、可以被认知的,那发现真理的最佳方法就是大胆地宽容那些持不同意见者,因为真理迟早会胜出;要么,既然真理可以在一些领域里被认知,也可能不在另外一些领域里,那么,最智慧、最少恶意的方法,就是在对我们自身局限的优先性认识上,建立一种善意的宽容。相比之下,新的宽容观认为,没有一种观点是排他性地正确的。有些强烈的观点,只是对某种特定现实的版本的强烈偏好而已,而每种版本的现实都是同样正确的。莱辛希望人们可以宽容,因为在他看来,我们不能确定哪一枚戒指才是真正的魔戒(但他也没有否认的确存在一枚魔戒)。对宽容的一种新路径认为,所有的戒指都具有同样的魔力。这意味着,要做到宽容,不是指我们不能搞清楚哪一枚戒指是有魔力的,也不是指宽容是找出哪一枚戒指才是有魔力的最佳方法。相反地,这种宽容的意思是,既然所有戒指都同样具有魔力(或没有魔力),那如果要指出其中任何一枚只是一个没有魔力的赝品,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必须宽容,并不是因为我们无法辨别几条道路中孰对孰错,而是因为所有的路径都是同等正确的。
如果你是以这种新宽容观开始,然后将之抬高到道德美德阶梯的最高位置时,你就犯了最大的罪,就是不宽容。如此一来,麻烦的是,这样的不宽容,就如同新宽容观一样,也会采取一种新的定义。不宽容所指的是,人们再也不是拒绝让相反观点在公共场合有发表的机会,而必须要理解成——只要任何人不认同以下这一种观点(即),或提出与之矛盾的说法,都是不宽容:所有观点在价值上都是一律平等的,所有世界观都同样有价值,所有立场都同样成立。你若要挑战这些后现代的至理名言,你就会被定义为“不宽容”。【13】针对这样的挑战姿态,无论如何都不可宽容之,因为这个姿态就被定义为不宽容,所以必须受到谴责。不宽容已经变成了至高的恶(the supreme vice)。
旧的宽容观和这种新的宽容观之间存在差别,这种差别究竟有多重要,是不能轻易被夸大的。我不认为我上述对新宽容观的总结是一种夸大的表述。渥太华大学宗教系荣休教授阿默(Leslie Armour)曾写过一句常被人引用的话:“我们的观念中有一个认识,那就是,要做一位有美德的公民,就是要能宽容所有事物,除了‘不宽容’之外。”【14】联合国《宽容原则宣言》(1995年,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 on Tolerance)中说到,“宽容……包括对教条主义和绝对主义的拒绝。”但是,为什么这样定义呢?难道一个人不能坚持某种教义,认为它是完全正确的,但同时也坚持让其他人也拥有权利,来表达他们所持守的相反事物的教义正确性吗?事实上,难道这句“宽容……包括对教条主义和绝对主义的拒绝”的宣言,不会让人听起来也有一点教条主义、也有一点绝对吗?全美拉姆凯阿尔法弟兄会(Lambda Chi Alpha Fraternity)的执行主席托马斯·海姆波克(Thomas A.Helmbock)写过,“对新的宽容的定义是,每一个人的信仰、价值观、生活方式和对真理宣称的认识,都是一律平等的……并不存在真理的等级之分。你的信仰和我的信仰都是同等的,而且所有的真理都是相对的。”【15】尽管如此,如果这种新宽容观将所有价值观、信仰都高举为值得尊敬的地位时,人们就可以追问一个合理的问题,即,这种价值上的平等,是否也包括了纳粹主义、斯大林主义和儿童献祭呢?或者,在这一点上,人是否可以把三K党和其他各样超级种族歧视团体的立场也当做是值得尊敬的立场呢?
在下一章中,我收集了一些沿着这些思路发展出的现代例证。在此我们只需看到,在这种新宽容观之下,是不允许有任何绝对主义的;然而,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对绝对主义的绝对禁止。宽容掌管一切,唯一的例外是,不能有人对这种特殊的宽容定义持不宽容态度。正如盖得(S.D.Gaede)所说的:
在过去,“政治正确性”(political correctness)一般是围绕一些非常实质性的问题而产生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在性的问题上很正经,因为他们对持守中产阶级的道德饶有兴趣。在50年代,很多美国人对任何稍微带点“粉色”(社会主义)的观念,都会不太宽容,因为他们假设共产主义会是对他们的经济和政治自由的一个主要威胁。但是,到了今天,政治正确性不再是对某事物实质的不宽容而言的,乃是对不宽容本身而言的。所以,虽然在秉持政治正确性的世界中,人们很难在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的问题上达成一致,而他们却在另外一点上完全一拍即合:即认为不宽容本身就是错误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没有任何人该被别人冒犯。【16】
盖得的精妙洞见中,他提出三点澄清的看法,为下几章中的讨论铺路。
第一,旧的宽容观和新的宽容观都有明显的局限性。例如,旧宽容观会欣然允许伊斯兰教信徒在一个极少信奉伊斯兰的西方国家传教。它还可能发展到一个地步,允许激进的伊斯兰来别国传教,虽然它本身厌恶这样的信仰信息。但是,旧宽容显然不会允许激进的穆斯林信徒来轰炸人民和建筑:传教过程中会有互相冲突的反应,但暴力是不能被容忍的。在适当的时候,那些倡导这些暴力行动的人,可能后来会失去言论自由。再比如说,旧的宽容观允许有人倡导安乐死,尽管为旧宽容观辩护的这些人,他们自己并不认为安乐死在道德上是正确的。但是,一旦对安乐死通过书面立法化,他们会起诉那些实施安乐死的人;他们甚至还会起诉那些在特殊情况下实施安乐死的人(而不只是在一般意义上反对倡导安乐死)。同样的,新宽容观可能对所有宗教都很宽容,但却为那种认为自己有某种排他性救赎道路的宗教而担忧,理所当然也会反对那些主张用爆炸袭击其反对派的宗教。
旧的宽容观和新的宽容观可能有一些共同的局限性:例如,它们都可能宽容为同性恋的辩护(但可能第一种立场会对其维护的行为表达出厌恶,而第二种立场会更多认为同性恋并无害,还可能是件好事),甚至它们可能都容忍一个恋童癖的倡导(而非行为上的实践,因为它认为此行为是错误的)。换而言之,在两种宽容观的阵营中,人们都会将恋童癖的确实行为与散发恋童癖淫秽图片资料这样的行动,进行区别对待,至少因其危害程度而定。所以,旧宽容观和新宽容观都会以一个人作为例子:在一个拥挤的剧场里,这个人假喊了一声“着火了!”这个例子说明,在什么情况下,言论自由是需要设限的;在什么情况下,是不能一概讲宽容的。但是,大体上说来,两种对宽容的理解都是很不一样的(正如我们这里讨论的);而且,不管对宽容的理解是怎样的不同,他们常常也不在同样的场合对宽容设限。
更重要的是,如上所言,如果盖得的洞见是正确的话,旧宽容观是在对真理、良善、伤害和保护社会及其受害者的实质性论证基础上设定界限;而新宽容观则是在它认定何为不宽容的基础上设限的——后者已经成为最大的一种恶。新宽容观的倡导者们最乐于给他们不认同的人,贴上“不宽容”的标签,或一些类似的绰号:如,“偏执的”、“头脑狭隘的”、“无知的”等等。旧宽容观的倡导者们极少用不宽容的态度指责对手(虽然我这本书所要做的就是要指责不宽容!),相反的,他们的措辞是由他们对不可宽容的恶之认识塑造的(所以他们说安乐死的倡导者是在杀人,自杀式炸弹者是恐怖主义,等等)。
持有新宽容观的人最倾向于给对手贴上不宽容的标签,这一事实给我第二点反思。在西方文化中,“不宽容”的指责已经被赋予了极大的力量,至少和麦卡锡年代人们对“共产主义”的指责一样。它起到一种“胜出信仰”(defeater belief)的功能。【17】所谓“胜出信仰”,指的是一种打败其他信仰的信仰。例如,如果你认为一种信仰是正确的(至于它正确与否是不相关的),你是不可能也认为其他信仰也是正确的:这种胜出信仰打倒了其他信仰,所以胜过了它们。例如,如果你相信,救赎之路不止一条,那些认为只有唯一的救赎的人,就会被看作是愚昧、不宽容的;那么坚持认为伊斯兰是唯一的救法,或耶稣是唯一的道路的声音,对你来说,都是不可信的:你会觉得他们的信仰无知又不宽容,那个信仰一下子就被你自己的信仰打败了;你的信仰就是——可能存在多种通往救赎的路。你的信仰打败了其他信仰。
所以,如果一个基督徒清楚地解释了耶稣是谁、他做过什么事,包括他的十字架和复活成了唯一人类可以与上帝和好的路径,我在上面描述的那个有胜出信仰的人,他可能会在智力上有兴趣听这个基督徒的话,但他会立刻不假思索地排除基督徒所说的一切。如果把几种胜出信仰放在一起,将它们广为传播开来,你就造出了一个“不可能结构”(an implausibility structure):与你的信仰相反的信仰,被认为是如此不可能,以至于不值得听,更谈不上觉得它有启发或有说服力了。
把最后两点反思放在一起,我们所面临的挑战之疆界,就变得十分令人怯步、担忧了。新宽容观倾向于避开对复杂道德问题的严肃思考,而把每件事都放在“宽容或不宽容”的坐标轴上进行分析,把所有不符合这个宽容尺度的,都从美德人士的先贤祠中赶除出去了。可能在这个立场中,最令人悲哀的是:它不能认识到,这种胜出信仰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受文化塑造的。例如在中东,几乎没有谁敢坚定地说,他认为所有信仰都同样具有价值。在那里,几乎没有人会反对说只有一种救赎之路。当然,至于这条路具体是什么,人们仍然会争论。倡导新宽容观的人,更倾向于俯视中东的各种文化,他们会认为,如果这个地区的人都可以像持守新宽容观的人一样“宽容”的话,和平就会在那里得胜了。与此同时,中东的很多公民这样看待新宽容观:失去活力的人才相信这种立场,这样的人只把物质财富看为宝贵,并不思考什么是善恶、真理和谬误,更不用说关于上帝的事了。辩论的两方阵营中,都极少有人思考如何去建立一种文化,让人们可以在基要问题上激烈地否定彼此,而仍又可以宽容对方,因为他们都是以上帝的形象而造的。
第三,旧宽容观和新宽容观诚然都为“宽容”设定了界限,不过,我的意思从来不是说,旧的宽容总是正确,而新的宽容总是错误的。我的年龄让我还可以记起,在这个国家,曾经有过一段时间,非裔美国人不能坐在公共汽车的前排:坐前排是不能被容忍的。如果说,我们今天如此在意政治正确性,以至于我们的担心已经超越了理智,例如:担心冒犯别人,而发明出不尽其数的委婉说法(如“听力上受损的”)来代替一些完全合理的表达(如“聋的”)的;另一方面呢,人们看到一些简化俚语(如中国佬、西班牙佬、意大利佬、亚洲佬)出现的时候,还是松了一口气。当然,歧视是永远不会完全消失的,而我们要持续不断地警惕、抵制之,才是智慧。【18】尽管如此,现代人对这种刻板歧视印象的警告,被传达出来的时候,会带着极大的贬低之意,在很多领域都是如此,以至于新形态的歧视像蒲公英一样在野地里蔓延开来。这就是詹姆斯·卡尔布(James Kalb)巧妙称之为“严厉询问的宽容”(inquisitorial tolerance)。【19】伯纳德·高德伯格(Bernard Goldberg)将这个问题直白地表述出来:
问题是这样的,至少在我看来:多年来,我们变得头脑越来越狭隘、越来越宽容所有正确的事,如公民权利。但是我们的宽容,多多少少变得不分青红皂白了。“你这么爱下判断啊(You are so judgmental)!”这几乎成了美剧中一句最贬损人的总括之语,就好像对文化中的糟粕进行批评,是一件不好的事一样。【20】
在深入讨论这些事物之前,我认为值得提醒的是:这个问题目前究竟有多普遍(第二章);以及我们需要对宽容的曲折历史进行一点反思(第三章)。
注释
【1】 参考伯格的《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New York:Doubleday,1967)。
【2】 彼得·伯格,《异教的义务:宗教断言的当代可能性》(Garden City:Doubleday,1979)。
【3】 我需要补充的是,从早期词典到后来的词典中,并没有一条直线关系。最开始,一些词典将动词“宽容”(to tolerate)和名词“宽容”(tolerance),以及其他同源词之间进行很显著的区分。换而言之,以上提出的差异,是基于现今通俗用法中发生的显著变化上的,这样的变化往往不会反映在词典中,因为词典收录一般都是滞后于通俗用法的。但人们可以找出一百多年前的文章,其中已经预设了宽容的新定义:例如,拉扎尔(Bernard Lazare)在1891年写过一篇题为“论不宽容的需要”(On the Need for Intolerance),Entretiens politiques et littéraires3(1891);英文版本可在网上找到http://www.marxists.org/reference/archive/lazare-bernard/1891/intolerance.htm(accessed28Dec.2009)。既然“宽容”是“没有信仰的年代的特征”(这种观点渐渐和新宽容黏贴在一起),在这一假设下,拉扎尔认为需要更强的宗教和政治立场:如果你持有坚定、有见识的观点的话,表达出“不宽容”实是一种美德。这种美德,在他看来,不是去封住辩论对手的口,而是为你的观点热烈辩护,也驳斥对方观点的谬误。虽然拉扎尔将这种美德称为“不宽容”,但倘若有人坚持让对手有权利也声明他们的观点的话,有人会说这种做法实质上就是“旧宽容”的含义。
【4】 我从我父亲那里学到这一点,他是福音派中支持耶和华见证人也有敬拜和传教自由的极少数人之一,当时魁北克的杜普莱西斯(Duplessis)政府正在逼迫这个团体:参考我的《一位普通牧师的回忆录:汤姆·卡森的一生和反思》(Wheaton:Crossway,2008)。
【5】 对此论点的更丰富论述,参考D.A.卡森的《重访基督与文化》(Grand Rapids:Eerdmans,2008)。
【6】 这句话没有出现在伏尔泰的作品中,它第一次出现是Evelyn Beatrice Hall用假名Stephen G.Tallentyre出版的书The friends of Voltaire(London:Smith Elder&Co.,1906)。尽管如此,伏尔泰还是留下了少量有关宽容的论述。例如,“何为宽容?宽容是人性的结果。我们都由脆弱和错误组成,让我们原谅彼此的愚蠢——那是自然界的第一律。”(伏尔泰《论宽容》一文的第一行,1755)
【7】 约翰·密尔,《论自由》(On Liberty,London:Longman,Roberts&Green,1869)。这本书已经被多次重印。
【8】 这个比喻出现在莱辛写的话剧的最后一幕“智者拿单”中。德文版本(即最早被翻译成英文的)发表于1868年(Leipzig:Tauchnitz)。这部剧重新演绎了最初14世纪薄伽丘的《十日谈》中关于三个戒指的比喻。关于比喻的背景,可参考Alan Mittleman的《宽容、自由和真理:一个比喻》(”Toleration,Liberty and Truth:A Parable,”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95[2002]:353-72.)我在这里使用的英文翻译版本,出于莱辛的“智者拿单”,译者是Patrick Maxwell,编者George Alexander Kohut(New York:Bloch,1939)。
【9】 莱辛,《智者拿单》,243页。
【10】 莱辛,《智者拿单》,249页。
【11】 莱辛,《智者拿单》,252-53页。
【12】 “当耶稣遇见佛陀”,Boston Globe(14December,2008),http://www.boston.com/bostonglobe/ideas/articles/2008/12/14/when_jesus_met_buddha/,lastaccessed31December2009.
【13】 关于后现代主义,参考D.A.卡森的《上帝的失语:基督教遇到多元主义》(The Gagging of God:Christianity Confronts Pluralism,Grand Rapids:Zondervan,1996);idem,”The SBJT Forum:What Positive Things Can Be Said about Postmodernism?”Southern Baptist Journal of Theology5,no.2(2001):94-96;idem,”The Dangers and Delights of Postmodernism,”Modern Reformation12,no.4(July-August2003):11-17;idem,”Maintaining Scientific and Christian Truths in a Postmodern World,”in Can We Be Sure about Anything?Science,Faith and Postmodernism(Leicester:InterVarsity,2005),102-25.
【14】 当我说“常被引用”,我指的是曾经在广播秀节目中听到这样的说法(如,Bob Harvey),也在书中读到过(如,Josh McDowell和Bob Hostetler,《新宽容:一场文化运动如何威胁要毁灭你》The New Tolerance:How a Cultural Movement Threatens to Destroy You,[Carol Stream:Tyndale House,1998],43)。
【15】 ”Insights on Tolerance,”Cross and Crescent[publication of the Lambda Chi Alpha International Fraternity](Summer1996):3.
【16】 S.D.Gaede,When Tolerance Is No Virtue:Political Correctness,Multiculturalism and the Future of Truth and Justice(Downers Grove:InterVarsity,1993),23.
【17】 提姆·凯勒(Tim Keller)让这个术语流行起来。特别参考他的书The Reason for God:Belief in an Age of Skepticism(New York:Dutton,2008).
【18】 Cf.Sandra L.Barnes,Subverting the Power of Prejudice:Resources for Individualand Social Change(Downers Grove:InterVarsity,2006).
【19】 James Kalb,The Tyranny of Liberalism:Understanding and Overcoming Administered Freedom,Inquisitorial Tolerance,and Equality by Command(Wilmington:ISIBooks,2008).
【20】 Bernard Goldberg,100People Who Are Screwing Up America(New York:Harper Collins,2005),v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