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反驳加尔文主义

第七章对恩典说是;对不可抗拒的恩典/神恩独作论说

尽管我已经向我的加尔文主义对话者证明,我的神学——经典的亚米念主义——并没有说人可以靠着自己的好行为得救,或他们对其救恩有任何德行上的贡献,但对方都不会信服,他指控说:“你的神学如果不是完全的伯拉纠主义,也仍然是半伯拉纠主义。”

在某种程度上,我感觉被冒犯了,因为我认为那些是异端,我请他更完整地解释。我原以为他已经意识到亚米念主义并不相信靠行为称义,而的确相信救恩是完全的恩典,与德行没有任何的关系。但他回答说:“因为你让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成为救恩中的决定性因素。”

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之前我从未听说过这样的指控,但我确知没有任何亚米念主义者会说这样的话。在我的要求之下,我的加尔文主义朋友说:“你看,如果救恩不完全是神的工作,与我们所做的不是完全无关,那么它就不是恩典,也不是礼物。如果救恩依靠人对神恩典的自由接受,你就将得救变成了靠行为,而不是一个礼物。这与以弗所书二章8~9节相冲突。”从那之后,我常常遇到这种对亚米念主义(和其他非加尔文主义神学)的指控。不知怎地,这种说法成了许多加尔文主义者的咒语,认为非加尔文主义者让自由意志所做的决定成为“救恩的决定性因素”。

我的确相信这种指控有一个很好的化解之法(我会在下面解释),但这个对话要强调的重点乃是,恩典到底是可抗拒的,还是不可抗拒的。深入探究会发现,这正是指控亚米念主义“靠行为称义”的关键所在。神的拯救恩典如何将基督代赎之死所成就的益处、赦免、与神和好,以及称义,带到一个人的生命之中呢?这是一个强加的礼物,还是自由接受的礼物?

加尔文主义者的观点称为神恩独作论(moner-gism),这个词由两个希腊字——“一”和“能量”或“行动”——结合而来。神恩独作论的教义是指,救恩从头到尾完全都是神所做成的,没有被拯救之人的半点合作,而是神将恩典植入人的里面。与之相对的是“神人协作论”(synergism),这个教义也认为,救恩完全是神的恩典,但需要人自由意志的合作,从而在一个人身上启动这救恩。

加尔文主义的不可抗拒或有效恩典/神恩独作论教义

在郁金香中,I跟随在T、U、L之后,是有其原因的,并不仅仅是因为郁金香(TULIP)是如此拼写。对于加尔文主义者而言,不可抗拒的恩典——有的人更喜欢称之为“有效的恩典”——是全然败坏、无条件的拣选、有限的代赎之后,既合乎圣经又是逻辑上必然的结果。他们常用约翰福音六章44节作为支持的经文:“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他们将“吸引”解释为“迫使”,但并不意味着违反人之意志的外力。换言之,神扭转了蒙拣选者的意志,以致他想要来到耶稣面前悔改相信。

逻辑上是这样的,因为人是全然败坏,死在过犯罪恶中的,除非神拣选他,人永远不会回应圣灵的内在呼召。所以,圣灵必须以有效的方式改变人的内心,这就是重生。然后重生之人愿意来到基督面前,借此得着所赐的悔改和信心(归信)及称义(赦免和基督之义的归算)。这个过程就称为“神恩独作的恩典”,或简称“神恩独作论”。

改革宗神学家亨利·米特尔(Henry Meeter),在《加尔文主义基本观念》(The Basic Ideas of Calvinism)一书中如此定义神恩独作论:

有人也许会说,神计划了救恩,并在基督里实现了它。接受还是拒绝,现在就单单看我的选择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这样,但是谁促使一个基督徒接受基督呢?“因为我们都偏离正路,没有一个寻求神的。”所以基督差圣灵进入我们顽梗的内心,重生了我们,注入信心和对神的爱,以及新的追求和渴望。神用不可抗拒的能力做了这些,而不是如亚米念主义者所说,如果我们允许祂这么做。我们永不会自发地允许祂做这些。我们做出自己的救恩,单单因为神在我们心里运行。—–如此,整个救赎工作在本质上完全是神的工作。父神计划了,圣子做成了,圣灵应用在人身上,重生人心和赐下生命。@1

@1Meeter,The Basic Ideas of Calvinism,45。

米特尔是否正确理解了亚米念主义是有待商榷的,我在拙着《亚米纽斯神学》一书中也挑战过一些相似的描述,无论如何,他对神恩独作论的表述是清晰简洁的,广被加尔文主义者采用和教导。

重点在于,对于加尔文主义者而言,人类对于其救恩的任何贡献,无论多么微不足道,都是神在他身上的工作。米特尔片面地引用了腓立比书二章12节,那处经文说:“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米特尔忽略了13节(也许是不小心):“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对于他和我所碰到的加尔文主义者而言,保罗在这里的意思是:“如果你恐惧战兢,做成你得救的工夫,要记住,这都是因为神在你们心里,以及透过你们而运行。”唯有如此,才能将救恩的所有荣耀单单归于神。

加尔文相信神恩独作的恩典吗?他的立场显明在他的《基督教要义》中,他称之为“内在呼召”,他宣告说:“神呼召人的方式,清楚显明完全是出于恩典。”他继续说:

另外,呼召的性质和方式都清楚地表明这一点,此呼召不仅包含道的宣讲,也包含圣灵的光照。—–当祂开始用祂的道光照那些不配的人时,已经充分证明祂白白的恩慈。因此,在这件事上,神无限的良善已经显明,但并不是要拯救所有人,因为那些被弃绝者拒绝神爱人的证据,有更重的审判要临到他们。〔当然,此前加尔文就已经清楚指出,这是因为他们被预定如此行!〕另外,神为了彰显祂自己的荣耀,就不在他们身上运行圣灵的有效作为。因此,此内在的呼召是绝对无疑的救恩凭据—–为免肉体因为它至少在神呼召并赏赐祂自己时作出回应而夸口,他宣告说,如果神没有赏赐耳朵眼睛,那么人既没有耳朵可听,也没有眼睛可看。并且,神这样做不是按照每个人的感恩,而是按照祂的拣选。@2

@2Calvin,Institutes3.24.2(p.967)=加尔文著,任传龙译,《麦种基督教要义》,壹十六9(South Pasadena:美国麦种传道会,2017),叁二十四2,726页。

加尔文在此清楚表达了神恩独作论或不可抗拒的恩典。神“使”蒙拣选之罪人的耳可听见、眼可看见福音,而祂“不”给未蒙拣选者——即被弃绝者——“有效的作为”(不可抗拒的恩典)。

正如我稍后会解释的,大多数加尔文主义者宣称,神人协作论者是想要夸耀他们对救恩有点——即使只有一点点——贡献,且/或他们如此喜爱自由意志,不能接受神在救恩上做了一切,而自己什么都没有贡献。然而,这并非真实反映神人协作论者的表述。事实是,神人协作论者反对神恩独作论,大多数是因为不能接受加尔文的陈述所必然隐含的内容,就是神必须从一些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的人身上保留或收回了独作的恩典,以致他们“为了神的荣耀”而遭受永恒的咒诅。

加尔文对被弃绝者有清楚的陈述:“被弃绝者兴起,是为要借此彰显神的荣耀。”@3为了避免对弃绝的来源有任何的误会,他如此说:“因为,当圣经说神照祂所喜悦的使人刚硬或施行怜悯时,就是在教训我们,除了祂的旨意之外,不得再寻找其他任何原因。”@4非加尔文主义福音派基督徒反对神恩独作论的唯一原因,是因为它使神成为遭弃绝者之不信和咒诅的终极原因,即使是间接的。这严重地损害神的名声。

@3同上,3.22.11=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参二十二11,709页。

@4同上。

伯特纳紧紧跟随加尔文,将救恩中的所有事物都归因于神,排除人自由与恩典的任何合作。他的根据是全然败坏和无条件拣选的教义。“如果人死在罪中,那么除了—–圣灵超自然赐生命的能力之外,他无法做任何属灵方面良善的事。”@5所以,重生必须在归信之前:“重生是神全权性的恩赐,恩慈地赐给祂所拣选的那些人。”。@6这涉及人之品格的根本改变,以致重生之人想要悔改相信及服事神。伯特纳断言,这不可抗拒之恩典的教义,是唯一的福音派神学,因为唯有其将救恩一切的功劳都归于神,唯独神得到荣耀。@7他说,亚米念主义不是福音派的,因为它使人——不是神——成为救恩中的“终极决定因素”。@8因此,他和其他加尔文主义者攻击亚米念主义者是“以人为中心的”,而不是“以神为中心的”。

@5Boettner,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163=伯特纳著,赵中辉译,《基督教预定论》(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1975修订三版),150页。

@6同上,164=伯特纳著,《基督教预定论》,150页。

@7同上,173-74=伯特纳著,《基督教预定论》,160页。

@8同上,175=伯特纳著,《基督教预定论》,161页。

然而,人们会纳闷,处于此神学之中心的神是谁?伯特纳承认神可以拯救每个人,因为对救恩的拣选是无条件的,而重生和信心完全是神单单给蒙拣选者的恩赐:“但由于种种只是部分启示出来的原因,神任凭许多人执迷不悔。”@9虽然非加尔文主义者愿意承认高派加尔文主义是以神为中心的,但他们有很好的理由纳闷,神以自己为中心,和撒旦到底有什么区别,除了撒旦是希望所有人都被咒诅下地狱,而神则是希望某一部分人被咒诅下地狱。这也许听起来很刺耳,但这就是大多数基督徒不是加尔文主义者的原因。而且,这也没有比加尔文主义者常常对亚米念主义者(和其他非加尔文主义者)的指控——说他们放在他们神学的中心的是人,而不是神,因为他们想要自夸和抢夺神当得的荣耀——更刺耳。

@9同上,169=伯特纳著,《基督教预定论》,156页。

讽刺和困惑人的是,伯特纳继续说,神恩独作论并没有破坏的人的自由行事性(free agency),“这个改变〔重生〕并不是透过任何外在的强迫达成的,而是透过一个新的生命原则,那是在人的灵魂中新造的,会寻找唯一能够满足它的食物〔神的话语〕。”@10然后他更加混淆地说:“蒙拣选者深刻地受到神的能力影响,以致做出自愿的选择。”@11人们只能好奇这里“自愿的选择”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假设,伯特纳指的是爱德华滋和其他加尔文主义者所持之相容论上的自由,即自由是与决定论相容的。

@10同上,177=伯特纳著,《基督教预定论》,163页。

2@同上,178=伯特纳著,《基督教预定论》,165页。

史蒂尔和汤玛斯也支持这个教义,他们称之为“圣灵的有效呼召”:“简单来说,这教义声称,圣灵亲自呼召来到基督面前的那些罪人,他们得到救恩绝不会失败。祂不可避免地将救恩施予祂意图要拯救的每一个罪人身上,而祂的意图是拯救所有的蒙拣选者。”@12如同加尔文,伯特纳和大多数加尔文主义者都区别两种呼召,一种是福音的“一般、外在呼召”,这是对所有人的普世性救恩邀请,另一种是“特殊、内在呼召”,这呼召只会临到蒙拣选者,使他们的重生发生效力,在他们的悔改和信心之前。这种特殊呼召是不可抗拒的:“圣灵临到蒙拣选者的恩典,是不能被阻挠或被拒绝的,它必定能带领人进入对基督的真信心。”@13

@12Steele and Thomas,The Five Points of Calinism,48=赵中辉译,《加尔文主义五要点》,收录在《改教家加尔文:加尔文500周年纪念(1509-2009)》(台北:改革宗出版社,2008)。

@13同上,49。

史蒂尔和汤玛斯找来罗马书八章30节作为圣经支持:“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他们似乎很方便地忽略了罗马书八章29节,以达到证明神对重生彻底完全负责的目的。29节说:“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拣选是基于神的预知,加尔文主义者认为这是一个错误而加以拒绝。并且,30节也完全没有说到恩典是不可抗拒的。还有,保罗跳过了重生直接说到称义。从上下文来看,这样解经没有正确的对待文本(将文本没有的意思读进了文本里面),这经文并不支援不可抗拒的恩典。

加尔文主义者帕摩在不可抗拒的恩典上完全同意加尔文、伯特纳、史蒂尔和汤玛斯,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但他更强调,如果蒙拣选者一方要得救的话,就必须积极回应恩典。如我们已经看见的,好像一些加尔文主义者,帕摩陷在自相矛盾里。这是另一个案例:

要是没有不可抗拒的恩典,没有人能得救,这是真实的,但我们不要掉进“他什么都不用做”的理性主义圈套当中。他不能如此推理:既然一切都是倚靠圣灵,所以他不需要相信,或他必须单单等候圣灵的动工,他自己不能做任何事以致得救。@14

@14Palmer,The Five Points of Calvinism,66。

这个警告听起来是加尔文主义者的说法,也是亚米念主义者的说法;显然帕摩想要鱼与熊掌兼得。请特别注意他最后的话语,他警告说,不要相信人可以什么都不做就等着得救。接下来他写道:“如果你如此行〔相信〕,感谢神促使你如此行。”@15所以,一方面神“促使”蒙拣选者相信,也禁止我们说这当中有任何自由意志的行动。@16另一方面,又禁止我们说人不能做什么以致得救。这些概念真是好难,甚至不可能自圆其说啊!

史普罗也高举不可抗拒的恩典:“神单方面且独作性地为我们做了我们不能做的。”@17他喜欢称之为“奏效恩典”,免得有人误会,以为这教义相信神违反人的自由意志而强迫人得救。不是的,是神满有恩典地将信心的恩赐赐给人,以至于人想要相信:“我们〔蒙拣选者〕借以得救的信心是一个礼物,当使徒说〔弗二8~9〕这不是出于自己,他不是说不是出于我们的信心,神没有为我们做相信的那部分。这是我们自己的信心,但不是来自我们自身,是赐给我们的。这礼物不是赚来的或配得的,它纯属恩典。”@18而且,“不可抗拒之恩典的重点,在于重生使人复苏,进入属灵的生命,可以看见耶稣那不可抗拒的甜美。”@19

@15同上。

@16同上,60。

@17Sproul,Wbat Is Reformed Tbeology?188。

@18同上,119。

@19同上,123。

史普罗认为,神“独作性、单方面地”拯救了蒙拣选者,借着赐给他信心的礼物,这信心就成为人自己的信心,并且神重生了人,以致他们第一次可以看见耶稣“在祂那不可抗拒的甜美中”。所有这一切都没有违反人的意志。

史普罗如伯特纳一般认为,在更正教(因此也是福音派)神学中,不可抗拒的恩典或奏效呼召是比唯独因信称义更为基本和基础的教义。他说,毕竟如果一个人对救恩有任何贡献,即使只包括简单的允许神的动工,那么称义就不是唯独靠恩典了。救恩的恩典性议题是更为重要的,因为它比唯独因信得救更为基本。“我们来到了半伯拉纠主义和奥古斯丁主义之间,亚米念主义和加尔文主义之间,罗马和改教之间的终极分水岭。”@20

@20同上,186。

请注意史普罗如何使用亚米念主义,他用这词,乃是指所有与高派加尔文主义不同的更正教观点,它们都是在“罗马”的一边——指罗马天主教,与之相对的是宗教改革。这里的言下之意就是,亚米念主义(及任何与他不同的观点)不是真正属于更正教的,因此也不是真正的福音派。我住在德克萨斯州,这里人们一般会说,“想要干架吗!”说真的,人们会纳闷,为什么史普罗会如此粗暴地冒犯更正教基督徒同仁,包括所有在卫斯理传统中的人,所有五旬宗人士,许多浸信会人士,以及其他有正当理由不接受他观点的福音派基督徒。

史普罗继续说:

从宗教改革的观点来看,重生的工作是由神来执行且唯独由祂执行,罪人只是完全被动地接受这行动。重生是一个运行的恩典operative grace的例子,我们向神所展现出的任何合作,只能发生在神已经完成的重生工作之后。@21

@21同上。

史普罗声称这是“宗教改革的观点”,唯一支持这说法的就是路德在《论意志的捆绑》(On the Bondage of theWill)中对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1466-1536)的恶毒回应。路德在书中坦承了这观点。但是这就成为“宗教改革的观点”了吗?几乎不能。路德的得力助手,墨兰顿(Philip Melanchthon,1497-1560)比较偏向一个神人协作论者,他同意伊拉斯谟的观点,认为救恩涉及人和神之恩典的某种合作,但是他也坚定不移地认为人在这合作中没有任何的功劳。@22改教后的重洗派人士——如胡伯迈尔(Balthasar Hubmaier,1480-1528)和门诺·西门斯(Menno Simons,1496-1561)——都强调自由意志而反对独作的恩典。史普罗硬将他对救恩的神恩独作观点视为更正教的唯一观点,将所有其他人当作罗马天主教,往最好了说这是误导,往最坏了说这是不诚实。

@22见Philip Melanchthon,Commentarius De Anima(1540)(Whitefish,MT:Kessinger Publishing,2009),他在其中承认称义有三种“并存的原因”:道,圣灵和自由意志。虽然有些严格的神恩独作论者希望“挽救”墨兰顿的声誉脱离救恩的神人合作观点,但大多数墨兰顿学者承认他在这一基本问题是与伊拉斯谟一致的,尽管他一直拒绝任何关于人自由接受恩典可算为功德的说法。

约翰·派博也算得上是一个同意加尔文、伯特纳、史蒂尔和汤玛斯、帕摩、史普罗的人。他也一起栽进他们的矛盾中,他写道:“神会确使祂所拣选的人听到福音的邀请,并以恰当的方式回应,—–但祂并不是以一种减少我们责任的方式来让我们听到和相信。”@23他也主张不可抗拒的恩典与无条件的拣选,两者构成了代祷和属灵争战的仅有的合理动机。他说,那是因为,除非神强有力地介入使事情发生,不然,为失丧之人的救恩祷告或为打败撒旦(它是“世界的神”)祷告就没有意义。派博说,如果人有自由意志,那么为人的救恩祷告,或为他们无份于撒旦对世界的“杀害毁坏”而祷告,就没有意义。“你要是不放弃祷告求神来扭转罪人的心,就要放弃人有终极的自我决定。”@24

@23Piper,The Pleasures of God,202=派博著,王之玮译,《神喜欢》(台北:改革宗出版社,2012)。

@24同上,226。

当然,任何人都能看出这当中深刻的反讽。派博在其他地方也清楚无疑地说道,神命定、统管,甚至导致万事发生。@25无论是什么情况,神都已经预先命定了它。如果祂回应了一个祷告——比如你所爱之一个人的得救——那是因为祂已经预先命定了。祷告实际上没有改变任何事;它不过是达到预先命定之结果的预先命定方式罢了。派博是一位神圣决定论者,无论他是否喜欢这个标签。这样看来,祷告或属灵争战到底在他的神学中是什么角色呢?显然这些只会带出神按照祂预先计划好并必然发生的行动,而绝对不会带出神的任何其他行动。

@25见他在2001年9月17日的讲道(或网帖),这讲道就在纽约和华盛顿特区遭受恐怖袭击之后不久,讲道题目是:“Why I do not say,'God did not cause the calamity,but he can use it for good.’”(www.desiringgod.org/Resourcelibrary/TasteAndsee/ByDate/2001/1181_Why_I_Do_Not_Say_God_Did_Not_Cause_the_Calamity_but_He_Can_Use_It_for_G ood/)。那么显然,他的确说了:神导致了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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