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救恩计划(完)

亚目拉督主义者「自豪地表明」他们完全相信关于拣选的教义,并希望将注意力集中在这教义上,如同这教义使他们成为良好的加尔文主义者。但他们系统的真正关键促使他们更改赎罪的教义,而他们也在这方面重击加尔文主义的核心。没有人可以合理主张一种有条件的代赎,因为这条件对神来说完全不是条件(若你至少承认神预先知道基督替谁赎罪),于是亚目拉督主义者必然完全离弃一种代替性的赎罪。更改的结果是,基督并没有代替罪人而死,好承担他的刑罚并为他赢得永生;祂的死反而只是使罪人有可能得救,向罪人开启得救的道路,挪走挡在罪人得救道路上的一切阻碍。但除了他们的罪以外,还有什么阻碍挡在罪人得救的道路上呢?而且若这阻碍(他们的罪)被挪去,他们不就得救了吗?因此,亚目拉督主义者必须捏造出其他某些阻碍,并说基督已挪去这些阻碍(因为不能说祂已挪去罪的阻碍),好叫他们能把一些功能留给祂,把某种功效归给祂的牺牲受死。从他们的观点来看,基督并没有挪去罪的阻碍(因为这样会使祂为之而死的所有人都必定得救),而且也没有确定拯救任何人。因此,只好说基督挪去一切妨碍神拯救人的事,只是没有除去人的罪;而基督藉此为神预备可以介入的道路,使神可以无后顾之忧地进行祂的道德治理来拯救人。赎罪没有为这种救人方法奠定任何基础;赎罪只是开启一条路,让神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在其他基础上拯救他们。

我们现在简直是在谈「赎罪的治理论」(GovernmentalTheory of the Atonement);注2事实上,这就是我们基于这些前提所能达到最高级的赎罪论。换句话说,赎罪的所有实质都蒸发了,好让他们能说赎罪跟全人类都有关系。的确,我们马上就能认出,将赎罪视为临到全人类,无可避免 会因此导致赎罪变成虚有其表。若赎罪为特定个人所做的事,只不过是它做在全人类身上的事,那它显然没有拯救任何人;因为显然不是全人类都得救。我们必须作出选择,是要选具有崇高价值的赎罪,或是选具有广泛延伸的赎罪?这两者不能同时并存。这就是加尔文主义反对这种妥协方案(自认改善了亚目拉督主义)的真正理由:此方案将赎罪视为临到全人类,结果牺牲了赎罪本身的价值,而加尔文主义要求的是一种确实拯救人的真正代赎。一种确实拯救人的真正代赎,不可能临到全人类,因为明显不是全人类都得救;因此,加尔文主义为了保持赎罪的完整性,就坚持在神思考拯救过程的顺序里,特定救赎主义是排在赎罪之前。

注2编注:「治理论」并非正统的赎罪论,它主张神可以不要求人为罪付上代价而径自赦免罪,但既然神是法律道德的制定者,又是宇宙的治理者,所以不论何时有人触犯律法,就需要有某种惩罚的制裁·因此,基督的死并未为任何人的罪付上代价,神只是藉着祂的受苦来表明,当人触犯神的律法时,就必须接受惩罚·参古德恩(Wayne Grudem),《系统神学》,张麟至译(Brunswick:更新,2011),页587·

既然亚目拉督主义是种糟糕的加尔文主义,那么培恩主义当然只会更加糟糕。培恩主义不满足于毁坏赎罪的整个实质(赎罪正是因这实质而宝贵:「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它更进一步毁坏重生的整个实质(在圣灵的创造之工里,祂藉这重生而使我们成为新造的人)。若神的拯救行动没有超越我自己能做到的事,若我只能被说服而去接受基督,那么就算我们宣告是神决定谁会得救,这又有什么益处呢?这里没有谈到神预备人从罪疚得着释放,以及预备人脱离罪的败坏与权势。完全容不下人实际感到罪疚或败坏;既没有拯救人脱离公义之神的烈怒,也没有救人脱离自己内心根深蒂固的邪恶:在这种拯救行动过后,我们仍然是之前的老样子。这里向我们呈现的前景令人害怕;我们基本上会一直永远是原本的老我,只是我们改善了对基督的态度,而这是我们能被说服去为自己完成的事。基督教信仰的整个实质都蒸发了,而我们却受邀去承认这残缺思想是纯正的加尔文主义,只因它确实维护神的主权。这让我们彻底体认到,即使一个人最完全地承认神的主权,这也不足以使他成为良好的加尔文主义者。否则,我们恐怕必须承认每位回教徒都是良好的加尔文主义者了。若不衷心承认神的主权,就不可能有加尔文主义;但就承认神的主权而言,只是朝真正的加尔文主义迈进一小步。培恩(加尔文派「配合主义」的创始人)改进了自己的基本思想,但只稍微胜过一种高等的自然神论。

这里特别值得我们将这些事说清楚,因为最容易使一般人拒绝加尔文主义的,或许就是将加尔文主义等同于一种抽象的主权教义,而不考虑这主权所维护的具体益处。事实上,加尔文主义所支持的「神的主权」,不但必然意味着特定救赎主义(若没有特定救赎主义,人与神之间的真正信仰关系就不可能存在),同时也必然维护与此互补的、救赎的「救世主义」(圣经同样宣告这种「救世主义」,其中彰显出神有广大的怜悯)。注3

注3编注:这里所说的「救世主义」一词,其英文跟前几章提到的普救主义一样都是「universalism」,但两者的意思不同。作者在之后会解释「救世主义」的意思,在此为了避免造成读者的混淆,就将加尔文主义所维护的「universalism」翻译为「救世主义」。

我们必须牢记,特定救赎主义和救恩方面的吝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若认为特定救赎主义的核心,就是「宣告只有少数人会得救」,这只是对特定救赎主义的一种讽刺。#4在加尔文主义里,特定救赎主义所主张的是:神的拯救行动是直接针对个人;它所反对的观念是:神在拯救过程中,从来不直接与个人接触(人从来没将神想成是拯救他个人的神),祂期望达成拯救而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且针对人类全体。至于神在拯救个人时,祂的拯救恩典究竟临到多少人,是否多到让我们以为就跟全人类一样多,并不是这里讨论的问题。单就「神的主权」与「特定救赎主义」这两项原则而言,没有理由认为一位加尔文主义者不可能变成最明确意义的普救主义者,即主张每位个人都会得救;事实上,有些加尔文主义者(他们忽视圣经的教导)已在这种最明确的意义上成为普救主义者。加尔文派的特定救赎主义所强调的重点,不是在于神只拯救零星的少数人脱离罪人的群体,如同把几根燃烧的木头从火里抢救出来;而是在于神拯救人的方法,即祂施加全能的恩典在人身上,藉祂儿子的宝血来买赎他们归于自己,透过圣灵的 创造行动而临到他们的内心深处,并以主神全能者的身份亲自拯救他们。至于神以此方法买赎多少人(甚至多到包括每一个人在内的全人类),并藉着亲自与这些人个别相交,而带领他们进入与祂自己的永恒相交,这完全不是特定救赎主义关心的问题。就这种意义的「普救主义」而言,几乎没有抵触特定救赎主义,以致唯有特定救赎主义者才能在逻辑上成为这种普救主义者。注5

注4因此,加尔文主义不倾向树立「只有少数人得救」的教义,但在(举例来说)路德宗里较明显有这倾向。奎恩施特(Quenstedt)首先主张「选民」的特色就是「稀少」,正如「遭摈弃之人」的特色就是「众多」,Quenstedt,TheologiaDidactico-Polemica,1715,ii,p.30:而吉哈德(John Gerhart)宣称在人类之中「得永生的人」,首先就在于他们是「少数」.John Gerhart,Loci Theologici Ed.Cotta,」1781,xx,p.518·另参:”The Lutheran Church Review”for January,1915,article”Are there few to be saved?”至于圣礼主义对此的观点,请参:F.W.Farrar,”Eternal Hope,”1878,pp.90ff.,以及“Mercy and Judgment,”1881,pp.137-155.

注5编注:作者在这里的意思,不是说加尔文主义认同全人类都得救的普救主义,而是强调特定救赎主义跟多少人得救无关,因此就算主张神以祂的主权来确实针对每个人施行拯救,这也没有违反特定救赎主义的原则。

我们需要再多说明一些。事实上,加尔文主义有个重要任务,也就是维护关于福音的真正「救世主义」(因为有一种关于福音的真正「救世主义」),正如它也必须维护关于恩典的真正特定救赎主义。加尔文主义者坚持超自然主义与福音主义的原则(即拯救唯独出于神,而且神是直接施恩动工来拯救人),而这种坚持不但使他们成为特定救赎主义者,同时也使他们成为符合圣经意义的「救世主义者」。换言之,神的主权奠定唯一的根基,让我们对世人的得救有活泼的确据。我们在前几章提到的几个普救主义系统,所提供的只不过是一种虚假的普救主义:这种假普救主义不是关乎得救,而是顶多关乎所谓的得救机会。但一种普世的得救机会(若我们胆敢用这些词),能

给你什么确据来相信所有人、许多人、甚至是任何人将会得救呢?照理说,这种普世的得救机会是赐给所有人,但在经过两千年之后,却只有一群少得可怜的人利用这机会而得救。那么就算这世界再继续存在千百亿年,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将来会有一个比我们今日所见更接近完全得救的世界?在今日的世界里,基督宗教(即使将有名无实的某些教派也算在内)为自身赢得的人数,我不说只占全人类的一小部分,而是只占那些听过此信仰之人的一小部分。注6当你举目望向遥远的未来,若你希望在末时看见一个得救世界的荣耀,那你只能在以下的崇高原则里找到如此荣景的保证:唯独神能拯救人;人的得救完全是出于神;神要按照自己所定的时间与方法,将这世界全面地带到基督的脚前,而神毫不犹豫地说这位配得我们爱戴的基督,不但是我们个人的救主,同时也是世人的救主;而且基督自己也宣告,祂不只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因此,加尔文主义不但维护特定救赎主义,而这特定救赎主义使我确信神是我个人的救主;它也同样维护「救世主义」,而这「救世主义」使我确信祂也实在是世人的救主。没有其他根基能使我们拥有其中任何 一种确据。只有站在这个根基上,我们才能拥有一种毫无瑕疵的确据,不但确信神带着拯救恩典而临到的个人会得救,也确信祂带着拯救目的而进入的这世界将会得救(这救恩遍及世界上的每片土地)。注7

注6Cf.R.A.Knox,"Some Loose Stones,”1913,pp,111sq.坦普(William Temple)在“Foundations”一书中引人注目地说:「地球很可能继续适合人居住长达无数年。我们只算是原始的教会。」拿克斯(R.A.Knox)反对这点(尽管这看起来相当真实),并接着辩论说,没有任何可靠根据使人认为基督教信仰将持续向它的仇敌夸胜。他主张:「从神学上看来,若自由意志并非有名无实,这世上的大多数人确实很可能会拒绝基督教的启示·」当然,我们同意若得救的事取决于自由意志,我们就没有任何根据可以期待将会有个得救的世界。

注7编注:这几段内容反复出现的「世人」和「世界」,在英文里都是「world」一词·我们依上下文而将这词译为「世人」或「世界」,但作者在这几段提到「世人的得救」或「得救的世界」时,不是指全人类都会得救,也不是在谈除了人以外的事物会得救,而是强调神不但有能力拯救个人,也有能力拯救道世界上的众多人类·

若我们要恰当地检视基督的救赎,就必定不能只从个人层面来看这救赎,而是也要看这救赎跟社会、甚至是跟全世界的关系。每个人不是彼此疏远的离散粒子,如同互相分离的单元。每个人都是「人类」这个有机体的成员;而人类本身则是一个更大有机体(即全世界)里的元素。因此,我们不能假定在神心里的救恩计划只跟个人相关:这项计划必然关系到更大的整体,而这些个人则构成其中的一部分。若我们只从这救赎在个人身上的运作模式和效果来看待它,那我们对基督的救赎就只有部分的认识。我们也必须问:这救赎在人类这个有机体里如何运作,以及它在全世界这个更大有机体里产生什么效果?耶稣基督来是要拯救人,但祂来拯救人时,并不是使每个人在祂里面与其他人脱节。就拯救人而言,祂来是要拯救人类;因此,圣经坚持祂来是要拯救世人,并将「世人的救主」这项伟大头衔归给祂。圣经甚至比这再更进一步:圣经没有停止扩张它的前景,直到它宣告神的美意是要「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只要我们还把注意力局限在神拯救个人的行动模式上,并因而坚持我们自己所谓的「特定救赎主义」,我们就尚未充分了解关于救恩计划的圣经教义。若我们要观看救恩的完整面貌,就必须让双眼去饱览那更广阔的前景。神赐下祂的独生子,是因为祂爱世人;耶稣基督所作的挽回祭,是为了普天下人的罪;祂来乃是要拯救世人;将要蒙祂拯救的正是这世界。

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在此记住,神的计划是经由过程来施行拯救(不论是拯救个人或世人)。无疑地,个别罪人的得救是经过不同阶段和时间的推展,才能开始享有那完全实现的救恩。即使我们蒙基督所救赎、蒙圣灵所重生、藉由信心而称义、蒙神接纳成为祂家中的儿女、蒙圣灵引导而活出新生命的好行为,我们的得救都仍在进行当中,尚未达到完全。我们仍会陷入试探的网罗;我们仍会落入罪中;我们仍会经历生病、忧伤与死亡本身。我们蒙救赎的身体,只能等着在软弱中衰残,以及在坟墓中腐朽。我们蒙救赎的灵魂,只能缓慢地进入神所赐的产业。只有当号筒末次吹响,我们从坟墓中复活,被成全的灵魂与不朽坏的身体结合进入神为祂儿女预备的荣耀里,那时我们才完全地得救。

世人的救赎也同样是一个过程。这救赎也有它的阶段,只能逐步地迈向完全。但它最终也将变得完全,而我们到时就会看见一个完全得救的世界。当然,这救赎在过程的任何阶段里都不完全,这世界(如同个人)必定呈现出尚未完全得救的样子。我们无法拿这世界在今日的未完全得救,来反对世界的完全得救;正如我们无法拿我们个人在今日的未完全得救(我们里面有残存的罪,我们身体的软弱和死亡),来反对我们个人的完全得救。每件事都有自身的次序:首先是种子,接着是叶片,然后是结出成熟的谷粒。正如在基督再来时,我们每个人必要像祂,到时我们必得见祂的真体;同样地,当基督再来时,这世界也终必完全得救,将有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

我们在此所关心的,并非列举出这世界必须经过哪些阶段,才能达到完全得赎。我们不问这过程要花费多久时间,也不探讨这世界要藉什么方法才会完全得赎。这些是属于末世论的题目,就算略微在此提及它们,也会使我们脱离目前的讨论范围。我们在此所关心的,只是确定这世界将会完全得救;即使这结果的实现需要经过一段长久过程,要经过许多阶段,并代表这世界的未完全得救要持续许多年日,也都不会妨碍这种看法。当然,这世界经过许多世代都没有完全得救,意味着在世界迈向得救的长久过程里,有许多人失丧了。因此,有关世人得救的圣经教义,并不是一般人所说的「普救主义」,不是说全人类毫无例外都得救了。在世界迈向完全得救的整个过程里,无可避免有许多人失丧了;正如个人有其得救过程,也意味着个人在未完全得救的贫瘠岁月里,错失许多对基督的服事。但在个人与世界的两种情况里,目标最终都会达成:将有完全得救的个人,也将有完全得救的世界。我们或许可以将这点表达为:圣经教导一种「末世性的救世主义」,而不是一种每个人都会得救的普救主义。圣经说基督来是要拯救世人,说祂确实拯救世人,以及说祂将拯救世界;这些话都不是指祂来是要拯救每一个人,因为祂并没有拯救每个人,并非每个人都靠祂得救。这些话的意思是:祂来是要施行拯救,祂也确实拯救人类;人类正在被神引导进入一种种族的救恩,在人类经年累月的进展里,最终将达到一种完全的得救,我们会看见一个得救世界的荣景。藉此,人类达到它受造的目的,而罪再也不能将人类从神手中夺走;神对人类的最初心意得以实现;虽然人类堕入罪中,但透过基督就得以重新归向神,并达到神起初为人类定下的结局。

但我们无法想象,人类进展到神为它所定的目标,完全是取决于一种得救的机会;或是被交付给人类那不可靠的自我决定。若真是这样,这进展就不会、也无法以得救为确定的目标了。人类正迈向的目标是由神决定的:这目标就是得救。而在迈向这目标的每个阶段,当然也是由神决定的。换句话说,人类的这种进展是一种由神决定的进展,并迈向一个由神决定的目标。事实上,在人类存在的每个时刻里,其中每项细节都是由神决定的;而每项细节在神决定的进展里都是一个阶段,朝神为人类所定的目标前进。基督实在地为祂教会作万有之首:所有临到祂教会的事、祂教会存在的每个时刻的所有情况、祂教会所经历的每次「好运」(套句人们的荒谬用词),都是由祂安排的。教会以什么速度进展到「成为完全」这个目标、它的进展具有什么特性,以及在它进展的每个阶段有哪些特定个人会被带进教会,这一切都在神的手中。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教会。正是透过神对这些事的掌管(简言之,这掌管就是带领人类迈向得救),这个伟大目标最终才得以实现。当然,当我们这么说时,就已经谈到了拣选与摈弃。因此,宣称基督为祂的百姓而死,并宣称基督为世人而死,这其中没有任何矛盾。祂的百姓在今日或许不多,但世人明日将成为祂的百姓。但我们必须正确地说,除非基督确实拯救祂的百姓(而非仅向全人类开启得救的大道),否则我们就没有根基去相信将会有个得救的世界。世人的得救和个人的得救一样,都是完全且唯独倚靠主基督亲自用祂无可抗拒的大能来动工。唯有加尔文主义者拥有确据去相信个人或世人的得救。两者的得救都同样完全倚靠神的主权恩典。注8其余根基皆是不稳固的沙土。

注8因此,就连哈尔林也正确地见证说:「只有藉着信靠永生神,那么相信一个必定会达成的最终目标,这信心才会成为一股在世上和个人心里的大能·」Th.Haring,”The Christian Faith,”E.T.,1913,p.474.

这本珍贵小书根据圣经来解答「人如何得救」的问题。我高度推荐这本书,因为华腓德用极好、极特别的方法来比较不同的救恩观,他先从最大的分类开始(自然主义与超自然主义),不断摒除错误的观点(自我拯救、靠圣礼得救、全人类都得救),直到读者了解神的大能如何施行拣选和拯救,进而思考我们所敬拜的是怎样的神并引导读者将神应得的荣耀归给祂。

叶提多(Tim Yates)改革宗神学院教务主任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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