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主耶稣与神的国度
第六章
结论:两条路
——马太福音七13~29
13“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
14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15“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
16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
17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
18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
19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20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
21“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22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23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24“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
25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
26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
27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
28耶稣讲完了这些话,众人都希奇他的教训,
29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
马太福音七章第十三至二十七节就是这卷福音书所记录的登山宝训的结论;在查考这个结论以前,先向后退一步,来看这几章的教导与新约圣经中另外一两个重点有怎样的关连,也许是明智之举。我特别想要提出的问题,就是马太福音五至七章是怎样与保罗书信的主要重点相契合的,特别是他所强调的靠恩典、因信称义。在他写给罗马人和加拉太人的书信中,对此有极其详细的解释。我相信这样的暂停,将会给登山宝训最后几节经文带来更明确的焦点。
一、附记:登山宝训与保罗书信的重点
1.平衡
我们这些欢喜快乐的基督徒,在顺服圣经的权柄的同时,在研究经文的方式上,也需要致力于保持一定程度的平衡。基督徒相信的是整本圣经;后来的启示会补充先前的启示,有时候也修正先前的启示。在新约圣经里,不同的作者各自强调他们所关切的主题,或者是针对他们所服事的信徒特别关注的主题。神在赐给我们这本圣书时,没有选择提供我们一个系统神学的课本,也不是给我们一封□述笔录的信函。相反,祂以主宰的权柄打动人心,并赋予人灵感,来写出各式各样的叙述、描写、书信、经历、异象和诫命,使得所记录下来的文字,真实地反映出作者的印象、评估、研究、确信和经历——但同时又是神的话。进一步具体地说,约翰写作的方式与保罗不同,他们的词汇不同,他们对历史和神学的关注点不同,他们有各自的风格。然而,神却同时使用他们两个人。因为这一个事实,如果有人以为他们两个人是彼此敌对的,或者只把其中的一个,当作是基督教标准的表达方式来接受,而否定了另一个,这些都是不合理的。
所以,圣经的启示不是单一色的;因此也不应该单单从一个角度来解释它。假设情况就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必须学习怎样调和它们,使不同的光线成为没有一个断裂的光谱。
登山宝训中充满了大量伦理道德方面的教导——数量之多,使得一些人下结论说,它陈列出一系列的条件,如果一个人要进入神的国,就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根据这个观点,一个人进入天国,是因为他的顺服使他配得进入。当然,这样的推论是错误的;我们在上一章中观察到,耶稣对灵里贫穷的坚持(在太五3),以及对谦卑恳求神的强调(在太七7~11),是如何结合在一起,共同否定了以上这个推论。然而,至少可以说,肤浅地阅读登山宝训可能导致疏忽的读者得着这推错误的结论,也是可以理解的。
2.保罗
让我们来对比保罗关于救恩的教导,特别是查考这个教导的三个要素。第一,保罗坚称人得救是倚靠神白白的恩典,不再需要倚靠别的。他们肯定不能靠行为得救,也不能靠他们所积累的美德得救。保罗用了罗马书前两章半的篇幅,来证明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没有一个是例外。神是公义圣洁的;祂不能够忽视罪,假装它是无关紧要的。然而,祂有恩典和慈爱,因此祂不以定人有罪为乐。所以,在完全符合祂的公义和祂的恩典之下,祂差遣祂的儿子成为一个人,拿撒勒人耶稣。耶稣,神的「受膏者」(即神所拣选的那一位,祂的「基督」),作为一个人,自愿在各样事上顺服祂的父,并且代表和代替不能自救的人类而死。神这样作,「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三26)。保罗问道:「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并且回答说:「没有可夸的了—–。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7~28)。
第二,根据保罗所说的,这个靠着神的恩典、藉着信心而来的拯救,并不是叫人不负责任的。如果有人争论说,神根据犯罪的多少,按比例地倾倒祂的恩典(「—–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五20),并因此认为说,最好还是继续犯罪,好使恩典继续增加的话,保罗可是一点儿都没有这么说(罗六1及以下)。另外,保罗进一步主张说,因为耶稣的死在法庭上满足了律法公义的要求,耶稣的门徒既因他们的主崇高的自我牺牲的行为而被赦免,他们自己也将被神的灵掌管(罗八1及以下)事实上,只有那些拥有这灵,而且在其生活中显明出来的人,才是真正被赦免的;而且所有那些拥有这灵,而且在其生活中显明出来的人,都是真正被赦免的。
换句话说,神藉恩典赐下的救恩并不是静态的;它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善行。虽然善行不能赚取救恩,但是它肯定是救恩的结果。在这一方面,需要把以弗所书二章十节,与它前面两节较常被人引用的经文放在一起来衡量;「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8~10)。根据这段经文,可以同时把善行解释成救恩的目的和救恩的试金石。
第三,从基督徒的眼光回顾神的救恩,他所能看见的时期比在旧约时代的信徒能看见的更长;因此,我们可以清楚看见,旧约的律法本身从来不是为拯救任何人而设定的。它是指向那要来的救恩,而且是透过很多的方式。例如,它使犹太人知道他们犯罪的真实程度(罗二17及以下),正如自然启示和公认的道德观使外邦人知道他们犯罪的程度一样(罗一18~二16)。就着犹太人而言,律法的引进是作为一个临时替代的尺度,直等到那应许的救赎在耶稣身上完成(加三19)。律法的全部献祭体系都在预表最高的祭物,就是救主自己。因此,律法藉着指向基督,和藉着加深人的罪和人对罪的知觉,是为了把人领向基督,使得他们可以靠着恩典、因着信而称义(加三24)。事实上,保罗能够这样主张说,没有一个人靠律法——也就是说,仅仅靠行完律法所要求的一切——而得救(加三11)。
从保罗的观点来看,如果建立一个模型来统计某人善良的积分,与他不良的积分来对比,这是荒谬的。毕竟,善事是应该要作的,没有例外可言。因此,行善和顺服神的律法,没有什么值得称赞的;而不行善(也就是违反神的律法)显然是邪恶的,我们没有办法补救。然而,我们以为自己能够用来补救的——也就是说,通过行善——其实是我们原来无论如何都必须要作的;所以行善绝不可能赎罪。保罗主张说,甚至在基督到来之前,就是信心的实体完全地向我们揭开以前,旧约时代的信徒也只有在神恩典的基础上才能被神接纳。律法向前瞻望基督的十字架和复活,多少有些像现在传福音的时候回顾这两个高潮事件的方式。旧约时代的信徒,甚至是在寻求顺服成文律法的时候,也不得不靠着信心——在灵里贫穷、渴慕神的恩典里——来接近神,否则什么也得不着。
3.当今的基督教信仰
当然,保罗主要是在谈论律法在犹太民族历史中的功用。然而,在个人的层面上,这些理由也是成立的。通常,一个人不会想藉着喊叫来使别人发现他,除非他相信或者怀疑自己已经迷失方向了。他不会祈求赦免,除非他以为他是被定罪的。他不会祈求饶恕,除非他感到罪疚。当然,我知道,有些人没有在这些领域内经历深刻的创伤就成为基督徒了;但是我认为一些相同的特征是放诸四海皆准的。例如,一些人归向神是因为被耶稣谦卑伟大的爱所吸引,这爱藉着祂的自我牺牲表达出来。但是这意味着,他们意识到了他们生命中的某个需要,或者是祂对他们的某个要求,或者是意识到祂身上本质的卓越,是他们承认自己并不拥有的,并且愿意以此为他们的目标。我相信在真诚归向神的人中,这些人不是占多数。更进一步来说,我认为我们现在所看见的,以假乱真的归向基督的情况,其比例高得让人窘迫,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们没有首先教导人们,他们需要基督。
约翰·卫斯理在一封信中,告诉某个想要知道怎样传福音的年轻人一个很不一样的方法。他说无论何时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去传福音,开头一般他都宣告神的爱。然后他尽可能严厉地传讲「律法」(他所指的是一切神公义的标准和不顺服所受到的处罚)。他会持续这样作,直到他的大部分听众都深信自己有罪,甚至开始绝望,感到不可能得到这位圣洁的神的饶恕。然后,并且只有这时候,他才引进耶稣基督的好消息。卫斯理解释基督的位格、服事、死亡和复活在救恩上的重大意义,以及「单单靠神的恩典、因着信而得救」这个奇妙的真理。除非他的听众感到他们有罪,而且在救自己上完全的无助,否则,神的恩典虽然奇妙,而且容易得着,却不能感动他们。卫斯理补充说,当很多人归向神以后,他会掺杂更多与「律法」相关的主题。他这样作是为了强调这个真理,即真诚的信徒渴慕要经历公义,继续承认灵里的贫穷,持续地意识到他们蒙神接纳,总是倚靠并且单单倚靠基督的牺牲。
在现代许多传福音的工作中,人们很少考虑到神是否会接纳我们,而大多考虑的是我们是否会接纳祂。很少把注意力放在我们是否使祂喜悦,而多数是放在祂是否使我们喜悦上面。许多流行的传福音的方法是受到这种思维影响的。其结果是,人们太少强调神的属性和天国的要求,太多强调我们的需要。更糟糕的是,把我们的需要主要是放在心理的范畴,而不是道德的范畴上(强调疏远和孤独,而不是苦毒、追逐私利和仇恨;强调沮丧和害怕,而不是不祷告和不信)。因此,在传道的时候就以平安、喜乐和爱为我们可羡慕的目标。这些是可羡慕的,但是它们有两个缺陷。第一,人们轻易就能从仅仅是属个人的、几乎带有神秘色彩的角度来解释诸如平安、喜乐和爱之类的美德。结果,圣经所强调的与神相和、以及与人和睦,在主里喜乐,和对神、对人意志坚强且奉献的爱,就被降低为一个热情的、愉快的光芒而已。第二,需要把这些美德跟其他互补的美德并列,例如公平、正直、公义、真实、谦卑,和信心等。
想象一个大的圆锥体:
如果天国的入口又宽又大,许多人会走起初的几步。然而,他们很快发现,这个圆锥体的内部在缩小。要继续前进,就意味着必须减轻他们携带的物品;通过入口的最终条件非常严格。他们被许多关于生命、饶恕、平安和喜乐的谈论引进了这个圆锥体;然后他们突然发现里面还有许多的限制。他们要学习罪和悔改、顺服和门徒的职分。难怪常常出现一些突发状况,他们随即转身落荒而逃。
可是也可以从另一个方向来面对这个圆锥体:
现在,这个入口似乎非常狭窄。一个人必须不带任何行李才能进入。他只能按照所设定的条件进人。但是一旦进入里面,他就欢喜地发现视野越来越开阔,越来越自由的成长空间。
我们已经看见,保罗一般的看法,是以第二种位置摆放这个圆锥体的。他解释说,律法的一个主要功用是定人的罪。也就是说,律法绝不是提供一套方便的法典,使人靠着它在神面前赚取功德;律法的功用是暴露罪和谴责它。保罗写道:「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19~20)。结果,当一个人来到基督面前时,律法脱下他所有假装的自以为义,和一切靠着自己的道德所赚取的功德。我不是说一个人没有价值。绝不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因此拥有巨大的重要意义,无论如何,从他永恒的命运而言确是如此。但是在神面前,没有一个人拥有任何值得称赞的道德价值,使他可以赚取神的饶恕、救恩和进入神的国。换句话说,保罗的典型作法,就是一方面强调人是靠着恩典、因着信而得救的;而另一方面,强调人如果要接近神,必须不含糊地降服于神。
4.基督
在耶稣自己的服事中,是何等频繁地反映出同样的观点!祂用惊人的技巧,指出祂正在对付人生命中最大的痛处或是最大的障碍。那个富有的官长,爱慕他的财富,他需要摆脱它(路十八18及以下)。撒玛利亚妇人预备要讨论宗教,但是耶稣却提出她淫乱的关系(约四7及以下)。祂警告将要作门徒的人,要计算代价(路十四25及以下),祂举了几个实例来说明这个论点,并且用令人扎心的话作了结论:「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33)。这就是了——圆锥体狭窄的一端。当祂确实地、断然拒绝心意不坚或不成熟的自愿者时,再一次出现了这个观念(路九57~62)。
当然,这只是事情的一面。我们发现耶稣也发出广泛的邀请(见:太十一28~30;约七37~38):而且众人都知道祂是不会折断压伤的芦苇,不会吹灭将残的灯火(太十二20)。但是这仅表示,祂向那些受压的、受伤的、被践踏的和疲倦的,显出祂的恩慈。耶稣被称为有病之人的医生,而不是康健之人的医生;被称为罪人的救主,而不是义人的救主(太九12~13)。破碎的人不需要灵里贫穷的大道理:他们已经学过了,现在他们需要恩典和盼望的话。
我现在所讨论的是登山宝训的核心问题。保罗清楚园明:律法使人知罪,人靠恩典、因着信而得救,一个人如果在神面前谈条件,试图靠自己来免除神的审判,根本不可能被神接纳。保罗解释了律法的功用;而保罗在罗马书和加拉太书所解释的,耶稣在登山宝训中也有说明。
登山宝训一开始就要求灵里贫穷,这不是没有缘故的。它一开始就要求那些有希望进入天国的人,要承认他们灵性的丧失和他们的需要。另外,正如保罗解释了律法和福音之间的某些关系,耶稣也作了同样的事(参:太五17~20);然而,祂这样作,是为了要强调天国对公义的要求。旧约圣经的律法无论拥有什么样的约束权柄,都是在那已经成就它的里面——也就是在天国里面——拥有的。因此,从某个角度来说,耶稣是在传讲律法:祂是在传讲律法和先知所预表的。因此,在宣告天国的标准和其要求的同时,祂也向真诚的门徒们提供了天国的眼光,并且使其他所有的人,都痛苦地意识到自己不可克服的缺点。
当然,耶稣的听众,那时还没有深思过祂的死重要的意义,也还没有为祂复活的历史事实和对末世的重要性而喜乐。这种受难前的环境无疑会影响到耶稣对他们讲道的内容,和祂所使用的字眼。然而,我坚决地认为,如果登山宝训仅仅被解释成进入天国的合法要求,那么永远没有一个人可以进去:难道有任何人可以长时间默想马太福音五至七章而仍然不感到羞愧吗?登山宝训彻底地破碎了我们的自义,随后邀请我们恳求神的恩惠(太七7~11),没有它就不能进入天国。同时,登山宝训勾勒出那些进入天国之人的生命质量,他们恳求神(太七7~11),祈求饶恕(太六12),而且,靠着神的恩典,不仅明白饶恕,而且越来越符合天国的标准。不久,他们自己的生活就开始成为律法和先知的总结了。
如果有人长时间又努力地默想马太福音五章一节至七章十二节,然后下决心要改善一点,没有比这更悲惨的啦。耶稣所要求的门徒职分,是绝对的、激进的,(语源学的)意思是,它达到人类行为的根源和神跟人的关系的根源。一个人如果不是能进入天国,不然就是进不了天国。他走的路或者是引向生命,或者就是引向灭亡,没有第三种选择。没有,绝对没有任何事,比跟随耶稣更关键、更重要。即使今天这还远不是普遍被人承认的真理,然而会有那么一天,所有的人无一例外,都将公开承认它,而且有些人是带着永远的悲痛承认这一点。
因此,耶稣用许多相互对比的选择来结束登山宝训。祂说到两条路(太七13~14),两棵树(太七15~20),两种宣称(太七21~23),和两栋房子(太七24~27)。用这些相互对比的选择,祂坚持说有两条路,并且只有两条。登山宝训结尾的这几节经文,要求人们决定和委身,来恳求神的怜悯和赦免。这样的门徒职分的特征是,深深的悔改,饥渴地要遵行神的旨意胜过一切。但是因为只有两条路,单单是在深刻地委身上失败,就已经是委身于不走这条路了。耶稣的道路要求悔改、信靠和顺服。由于拒绝必然是出于没有悔改的傲慢、不信和/或不顺服——简而言之,就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所以,只能把拒绝解释成悖逆。
两条路,并且只有两条。登山宝训的结尾并不是人类良善的崇高思想,这些思想慷慨地撒播人类必然要进步的天真盼望。登山宝训提供了两条路,并且只有两条。一条路的结局是生命(太七14),好果子(太七17),进入天国(太七21),和稳固(太七25);另一条路的结局是灭亡(太七13),坏果子和火(太七19),与其他作恶的人一起被排除在天国以外(太七23),和毁坏(太七27)。这些是严肃的思想;一个人如果忽视这些福分和咒诅的分量,只不过是拿自己的永恒当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