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主耶稣与神的国度
第五章
平衡与完全
——马太福音七1~12
1“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
2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3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4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5你这假冒伪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6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
7“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
8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
9你们中间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
10求鱼,反给他蛇呢?
11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吗?
12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我们人类在自我欺骗上显示出了极大的能力。例如,我们滥用公义,使之堕落成为自义,滥用完全,使之堕落成为完美的名声;但是我们达成这样的堕落的伎俩是如此高明,使得我们没有感觉,最多不过是模糊地意识到我们所作之事的怪异。耶稣已经尖锐地批评了这一类模仿性的宗教(太六1~18),并且具体地警告人们,要寻求那些相反的要求;要满足这些要求,需要忠心持守天国的眼光(太六19~34)。
耶稣在结束登山宝训和透彻地说明人们必须面对的选择之前(太七13~27),祂警告人们要提防其他三个危险。前两个是以负面的角度抛出来的——我们不要论断人(太七1~5),然而我们也不要不加分辨(太七6)。第三个危险是以正面的形式表达的:在我们追求神的过程中,必须持之以恒,并操练孩子般的信心(太七7~11)。藉着仔细查考这三个警告,我们将发现它们是怎样朝向耶稣的金科玉律(太七12)发展的。
一、论断的危险(太七1~5)
1.原则(太七1)
我们很轻易就能看出:论断的试探是何等有能力而危险的。我严肃地接受成为圣洁的挑战,煞费苦心地进行相当程度的操练、服事和形式上的顺服。然后就告诉自己说:「现在,我可以轻看那些比较没有这些操练的同辈和同事了。」也许我确实经历了神丰富的恩典,但是我多少有些曲解神的恩典,竟以为是我自己挣得的。结果我就斜眼看着别人,这些人在我的眼中看来,没有像我那样广大的异象,信心不如我稳定,对神深奥真理的理解不如我熟练,服事的成绩不像我那样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至少,从人的眼光来评判是如此的),所付出的努力不如我扎实。这些人的价值在我的眼中被贬低了:我认为这些人的价值不如我自己的价值。
唠叨挑剔的态度可能具有这样的毒害性,使得那些在属灵的水平、人格的诚实和有用的服事上都大大超过我的人,一旦经过我的评估,多少都变成像属灵的侏儒和智力贫乏者。也许在他们的生命中,有某些小缺点或者前后矛盾的情形,然而在我看来,这些就足以叫他们的声誉扫地。在马太福音第六章中,破坏了基督徒的品格的,是贪爱钱财和不信的焦虑;在马太福音第七章中,这种说话刻薄的热诚也造成了同样的效果。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一种不加掩饰的假冒为善(见太七5),就是我在前面提到的三种假冒为善当中的第二种(见第93页)。因为担心登山宝训的挑战和无瑕疵的标准会引起如此丑陋的罪,耶稣警告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七1)。
首先让我们来考虑这句经文所没有说的,这样作是明智之举。它肯定没有命令神的儿子,就是耶稣的门徒们,成为无组织、无分辨能力的小不点儿,在任何情况下一点也不对任何事表达对或错的意见。@我们难道对像希特勒(Hitler)、斯大林(Stalin)、尼克松(Nixon)这类的人不置可否吗?难道对奸淫、经济掠夺、懒惰、欺骗不置可否吗?新约圣经本身就排除了这种乡愿式的解释。几节经文以后,主耶稣自己就暗示,某些人有如猪狗一般(太七6)——这里肯定是某种负面的判断!接下去不远处,耶稣又警告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太七15)。藉着这些话,耶稣不仅给某些教师冠上最可恶的绰号,而且要求跟随祂的人要辨认这种教师的本质;而这样作肯定是一项需要使用分辨能力的操练。
@编按:英文的judge兼具判断、论断、与审判等意思,原作者在本段所论及的是与「判断」有关。
在别处,使徒保罗预备把某个淫乱的人交给撒但(林前五5),要求当地的教会管教这人;这样的管教是需要判断的。在加拉太书一章八至九节,有一些人所传的福音与保罗所传的真福音不同,保罗咒诅这样的人。在腓立比书三章二节,保罗用强烈的语汇警告他的读者要防备假教师:「应当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跟加拉太书五章十二节比起来,这样的语汇却已经算是温和的了。同样,约翰也要求某种类型的判断,他写道:「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四1)。另外,当群众错误地论断耶稣时(祂甚至在安息日也施行医治的服事),祂并没有禁止所有的论断,而是回答说:「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七24)。
那么,耶稣在马太福音七章一节的这个命令是什么意思呢?「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我们如果理解了翻译成「论断」的这个希腊字的语意范围,这里的许多困惑就可以迎刃而解了。「论断」可以表示辨别、公平的审判、(不客观、带有成见地)论断、定罪(司法上的或其他方面的)。必须从上下文来决定这些差别极微的精确意义。这里的上下文表明这节经文的意思是,「不要(不客观、带有成见地)论断」。不要采取批评论断的灵,这是一种遭谴责的态度。同一个动词在罗马书十四章十节及以下经文中出现两次,都是一样的意思:「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耶稣亲自命令说:「你们不要论断人」。
在一个人的生活中,这不是一个容易处理的领域。一方面,某些人是这样爱挑剔,每个主日的午餐,他们都以烧烤牧师为乐;而某些牧师是如此爱批评论断,他们瞄准大多数他们的同工(特别是那些比他们更有成就的人),发射密集的语言炮弹。另一方面,耶稣的门徒应该根据牧师的果子辨别出有一些是假的(太七16),因此解雇他们;牧师如果相信他所有的同辈,以一模一样的恩典和眼光看待他们,那么他也远远赶不上保罗所要求的态度——分辨。问题在于:基督徒一旦被赋予辨别的责任,就轻易地把它扭曲成唠叨挑剔的正当理由。鼓励我们根据果子来辨别假先知的那些经文段落,都是这些大批评家彻底精通的。他抗议说:「我不是在论断,我只是一个果子检查员。」但是从他的口中显明,他站在受谴责的地位;他已经成为一个果子检查员,他已经自动承担了某个特别的任务。
我想,根本上的关键是态度。从我们在闲话中找到的那种特别的批评论断的灵,就可以清楚地看见这一点。说闲话的人所说的未必都是恶毒的事;事实上,他所说的可能是千真万确的。但是通常的情况是,他出于恶毒而说出这些话来;就是说,他说话的时候所关心的,并不是要造就人,也不是真正想要逐渐把辨别力灌输给谈话对象。他只想高抬自己,或要被人听见,或要提高他的声誉,或要贬低他所议论的人。
如果某个基督徒的态度是对的,他怎样面对犯了错的弟兄、指出他的过错来,是有规定可以遵循的(见:太十八15及以下)。事实上,属灵的领袖不会忽略他们基督徒弟兄中某个人的公开的罪,而是会尝试着挽回他——以温柔的态度,同时也小心他们自己的软弱(加六1)。
耶稣说:「你们不要论断人;」然后又补充说:「免得你们被论断」(太七1)。后一个子句也许可以按前一个子句来理解:如果你们论断人,其他人也会论断你们。然而,由于这个希腊文动词是模棱两可的,这个句子也可以表示:你们不要论断人,否则你们要被定罪(无论被神或被其他人)。无论采取这两种方法中的哪一种,这个子句都为这个命令加添了刺人的辛辣味,也引进了神学上的理由,来废弃所有论断的态度。
2.神学上的理由(太七2)
「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太七2)。理论上,可以用不止一种的方法来理解这一节经文,如同七章一节的后半句一样。它可以表示,我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别人也会用什么量器量给我们;一个人如果带着批评论断的灵,也会招来许多的批评论断。另外,第二节也可以表示,我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神也用什么量器量给我们。
我想耶稣在这里所说的是后一种意思;如果是这样的话,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处理七章一节后半那个模棱两可的子句。这两节的论点不是说,我们应该温和地论断人好使得别人也温和地对待我们;而是说我们应该弃绝论断的态度,免得我们被神定罪。论断的态度使我们无法得着神的饶恕,因为它反映出一个不顺服的灵。这个思想类似于五章七节和六章十四至十五节:「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
有个拉比说,神用两种量器来评断人,就是公义的量器和怜悯的量器。耶稣在七章二节可能就是使用这个信念,来透彻地说明祂的论点——我们使用这两种量器中的哪一种,它也将被用来量给我们。例如,假设我们偶然遇到一个无耻的说谎者,我们如何看待他?如果我们只用公义量度他,我们将会极其挑剔和定罪他。但是那样的量度也会回过头来加在我们身上:我们有多诚实呢?我们是如何常常对于所发生的故事作偏颇的报导,来支持我们的论点或者赢得别人的称赞呢?或许我们是把公义的标准应用到犯奸淫的人或者妓女身上。如果把同样的标准(特别是根据太五27~30的标准),应用到我们身上,我们情何以堪呢?又或许我们把神公义的标准应用到富人身上,他们靠不公平的手段和贪婪来剥削穷人。但我们又是怎样频繁地为金钱抢夺别人的价值(例如,甚至在我们工作中)呢?我们是否真的希望神公义的标准应用在我们身上,如同我们容易用在别人身上的那样呢?
正如我们已经看见的,这并不意味着耶稣的门徒永远不应该驳斥任何的罪恶,实行一种懒洋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怜悯。神公义的标准不会废去。这几节经文在攻击论断的态度,但是它们并不否认确实存在着真正的罪恶。在接下来的例子中(太七3~5),在病人眼中的刺确实需要被除去,即使这个手术不应该由自己眼中有梁木的外科医生来操刀。
另外,这段经文也不是表示,我们可以靠自己所行的一丝一毫的怜悯来赚取神的怜悯。根据定义,怜悯是不能被赚取的。但是,我们如果一直是傲慢而自大的,抱持着与真正的灵里贫穷恰恰相反的态度,却有可能会将自己排除在怜悯之外。事实上,神是既施行公义又有怜悯的,甚至对祂的子民也是这样(关于这一点,我会在下一章的开头更多讨论)。因此,祂的子民必须活出公义,彰显怜悯,从而反映出神的性情。而且,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缺点和悖逆,他们不能不为自己所经历的怜悯而由衷地感恩,即使他们仍在力求完全和彰显圣洁的过程中。这样平衡的眼光保守他们远离论断的灵和道德的冷淡。
也许我应该顺便提一下,有些人把七章一至二节跟七章十二节的「金科玉律」联系起来。他们觉得这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七章二节是跟别人论断我们的方式有关,而跟神要审判我们的方式完全没有关系。他们把七章一至二节理解成,我们之所以不应该论断别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如此一来,别人也将不会论断我们;他们说,这是「金科玉律」的一个层面。根据我已经列出来的原因,我认为这样解释七章一至二节是错误的;但是我还要赶快补充,这样理解「金科玉律」(太七12)也同样是不正确的。这个定律告诉我们,我们愿意人怎样待我们,我们也要怎样待人;它并没有告诉我们,我们善待别人的目的,是为了叫别人也可能会善待我们。愿意人怎样待我们,我们就怎样待人,这为我们自己的行为设立了一个规范;而不是为那个行为提供一个理由。下一个子句才提出这个理由:这样的行为就是律法和先知的总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