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认识神-独一的真神
第四章、独一的真神
第一节、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记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华他是神,除他之外,再无别神
(申4:39)
“拜偶像”这三个字使你想起什么?在图腾柱前膜拜的野人?印度教寺庙中面目狰狞的塑像?围着以利亚的祭坛狂舞的巴力祭司?显然,这些都是偶像崇拜;但要知道,世上有更不易察觉的偶像崇拜。
第二条诫命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出二十4等节)。这诫命说什么?
单看此经文,很自然会以为它指敬拜耶和华以外的神像——如崇拜以赛亚所嘲讽的巴比伦偶像(赛四十四9等节;四十六1等节),或保罗在罗马书一章23,25即所论当时希腊罗马世界的异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但从上下文看,第二条诫命不可能是指着这种偶像崇拜而说的,因为如果是,它只重复第一条诫命,并没有加上什么。天主教的巨大错误之一就是为了要配合他们敬拜古圣徒的像,他们将十诫中第二诫论拜偶像的禁令与第一诫合并,模糊了第二诫的重要性,一步步陷入偶像崇拜的泥沼。
因此,我认为第二条诫命——正如它一贯的解释一样——是指着一项原则,即如贺智(Charles Hodge)所说:“拜偶像不单包括拜假神,也包括用塑像敬拜真神。”对基督徒来说,这意思是:不能用可见的物质或图画去代表真神,或三位一体中的任何一位,以达到基督徒崇拜的目的。这诫命所针对的,不仅是敬拜的对象,而且是敬拜的方式;它是说不能用任何代表神的塑像或图画来帮助我们敬拜神。
骤看之下,这样的禁令,竟是合乎圣经的宗教的十大原则之一,岂不怪哉?因表面看不出它有什么意义。我们会问,如果敬拜的人周围的塑像和图画,能帮助提升他仰望神,何害之有?我们已惯于把应否使用这些对象的问题,当作个人的脾性和品味来处理。我们知道,有些人的房间里有基督的小十字架和画像;他们说.看看这些物品,能帮助他们祷告时集中思想在基督的身上。我们知道,很多人说在充满这些装饰的教堂中,比在那些完全没有这些装饰的教堂中,能敬拜的更自由、更容易。我们就说,这有什么不对呢?这些东西有什么害处呢?如果人真的认为这些有帮助,还能说什么?有什么理由禁止?面对这迷惘,有人提议说,第二条诫命只适用于借用异教不道德和卑下的东西来代表神,而不指其它。
但诫命本身的字句,却否定了这么狭窄的解释。神斩钉截铁的说,“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百物”用来敬拜。这直截了当的话,不但禁止把神绘成或塑成动物,也禁止把他绘成或塑成我们所认识最崇高的造物——人。它也禁止用图画或塑像代表耶稣基督这个人——虽然耶稣自己仍然是人;原因是:所有图画和塑像必然是“相似”我们所构想的理想人物,因此就在诫命禁止之列。历史上,基督徒对第二诫命是否禁止用耶稣的图画作教导(如在主日学班中),意见分歧,问题也不容易有定论;但毋庸置疑的是,这诫命禁止我们公开或私底下敬拜基督的图画和塑像,正如不能敬拜父神的图画和塑像一样。
这样一来,这禁令有什么意思呢?从这禁令语气之重,后面又附加可怕的警告(宣告神是忌邪的神,和对违诫者的严惩),我们会以为这必定是十分重要的事。真的吗?答案是:是!圣经的教训显示,这诫命直接包含着神的荣耀和人的福份。有两方面可解释为什么圣经这么强调这诫命。这两方面与塑像对人真的或假的帮助无关,乃关于塑像的真理。
1、塑像羞辱神,因它掩盖了神的荣耀。天上之物(太阳、月亮、星辰),地上之物(人、动物、雀鸟、昆虫),和海中之物(鱼、哺乳动物、贝壳类)等物的塑像,都不是他们的创造者的形象。加尔文(Calvin)说:“神真正的形象,全世界都找不到;因此什么时候他被可见的形体代表,他的荣耀就受玷污,他的真理就被虚谎腐蚀。因此,设计神的塑像本身已不敬虔,因这败坏的行为已污辱了他的尊荣。”这里的重点,并不只是指用躯体和四肢去代表神,事实上他什么都没有。如果这是反对塑像的唯一理由,用塑像代表基督就无可厚非了。但这重点还有更深的意义。反对图画和塑像的重心,是因为这些事物不可避免地遮掩了它们所代表的,神的属性和位格的大部份(即非全部)真理。
举例说,亚伦造了金牛犊(即牛的塑像),作为那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大能的神耶和华可见的象征。无疑,人以为这塑像可以荣耀神,因它适当地代表了神的大能。但不难看出,这象征却侮辱了神:因为人看着代表他的牛犊塑像,就能知道他的道德个性、公义、恩慈、忍耐吗?因此,亚伦的塑像掩蔽了耶和华的荣耀。同样,十字架的悲苦性也遮盖了基督的荣耀,因它把基督的神性的事实,在十架上的胜利,和他现时的国度,都隐藏起来。十架只彰显他人性的软弱,却掩蔽他神性的刚强,它镂刻痛苦的实在,却挪开他的喜乐和满足。以上两例,那象征物没有价值,最大的原因是它不能代表应代表的。一切肉眼可见的神的代表物,也是这样。
无论如何,从文化的观点看宗教艺术,我们不应妄想神的画像能彰显他的荣耀,促使我们敬拜他;因为这些图画永远不能显出他的荣耀。正因如此,神在第二条诫命中附加说,他是“忌邪”的神,必报应违命的人:圣经中说神是“忌邪”的,乃指他维护他自己的荣耀的热忱;每当人用塑像去敬拜神,神的荣耀就遭殃了。以赛亚书四十章18节,在生动地宣告神不可测度的伟大之后,就问我们:“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像与神比较呢?”这问题并不要求一个答案,只要求肃然的静默。它的目的是提醒我们,如以为照着被造物而造成的塑像,能理想地代表造物者,那是又荒谬又不敬的。
这也不是神禁止我们用塑像敬拜他的唯一理由。
2、塑像误人入迷途,传达对神错误的思想。因它们不能充分代表神,就歪曲了我们对神的观念,在我们心中栽植各种关于神的位格和旨意的错误思想。亚伦把神造成一只牛犊,使以色列人以为,神可以用疯狂、下流的方式敬拜他。因此亚伦所举行的“向耶和华守节”(出三十二5),竟沦为可耻的狂欢。此外,历史事实告诉我们,用小十字架帮助祷告,也鼓励人把默想基督肉身的受苦,视同敬拜;小十字架使人对肉身痛苦的属灵价值有不健全的看法,也使人不清楚认识复活的救主。
从以上例子,可见塑像在人心中歪曲了神的真理。从心理上而言,假若你要向神祷告,却习惯了集中注意神的塑像或图画,就必然以这塑像所代表的去思想神,去向他祷告。这样,你就向这塑像“屈膝”、“敬拜”;这些塑像怎样不能传达神的真理,你也就怎样不能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神。神为什么禁止你我用塑像和图画去敬拜他?其理在此。
第二节、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象与神比较呢(以赛亚书40:18)
认识到神的塑像和图画会影响我们对神的观念之后,就可看见第二条诫命进一步可应用于另一范畴。这诫命禁止铸造神的塑像,也禁止在心中幻想出神的形像。在脑子里去幻想神,和用手艺去塑造神,一样会触犯第二诫命。我们常常会听见类似这样的话:“我喜欢想到神是伟大的建筑师(或数学家或艺术家)。”“我不认为神是法官,我喜欢想到神只是一位父亲。”经验告诉我们,这些话后面,往往就否定了圣经中某些关于神的真理。我要极力的强调,以为可以自由随自己的喜欢去思想神的人,正触犯了第二诫命。充其量,人只能以人的形像——或许以理想的人,或超人——去思想神。但神不是任何一种人。我们是按照他的形像造的,但绝不可以为他有我们的形像。对神有这样的想法,是对他无知,不认识他。所有根据哲学推理而不根据圣经的启示的臆测性神学,都错在这里。保罗告诉我们这种神学的结局:“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林前一21)在神学的范畴中追随人心的幻想,可说是继续对神无知的方法,成为偶像崇拜者——这种偶像,却是心理上、虚假的神的形像,藉臆测和幻想制造出来的。
在这亮光中,第二条诫命的正面目的就显而易见了。反而来说,它警告人不可从事导致羞辱神和歪曲他真理的崇拜方法和宗教作为。正面来说,他要我们认识:耶和华创造者是超越的、神秘的、不可思议的,不是任何幻想和哲学臆测所能捉摸的;因此要我们谦卑下来,聆听、学习他的话,让他教导我们他究竟像什么,以及我们应当怎样思想它。他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五十五8,9)保罗异口同声说:“深哉,神丰富的智能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罗十一33,34)
神不像人;他的智能、目的、价值尺度、处事方法皆与我们的大相径庭,以致我们根本不能用直觉去猜想,或用理想的人性观去比拟推论。除非他向我们说话,告诉我们关于他的事,否则我们无法认识他。事实上,他已说话。他已向先知和使徒们说话,也藉他们说话。他也借着他自己的儿子的言行说话。借着这些记载在圣经里面的启示,我们对神可形成一个正确的概念——非此不行。显然,第二条诫命的正面力量,是逼使我们从他自己的圣言里,而不从任何其它来源,去获得关于神的思想。
从这条诫命本身的形式,也看出它正面的重点。神禁止人雕刻敬拜塑像之后,就宣称他是“忌邪”的,会惩罚所有漠视他全部诫命而“恨”祂的人,而不止惩罚偶像崇拜者。从上下文看,自然而且是意料中的,应该是神对使用偶像的人特别的警告;但为什么神这警告却广义化了呢?这必定是为了使我们知道,那些雕刻偶像用来敬拜的人,已无可避免地失去真正的神学,而且会不断漠视神启示的旨意。惦念偶像的人,并未学会爱慕、留心神的话。把人造的、物质的或心理的偶像当作能够引人到神面前的人,恐怕不会以应有的严肃的态度,去面对神的启示的任何部份。
在申命记第四章,摩西自己也根据这几方而,重申禁止用偶像崇拜,反对用雕刻偶像去听从神的话和诫命,因两者水火不相容。他提醒选民说,虽然他们在西乃山看见神出现的征兆,却看不见他的出现,只听见他的话;摩西又教训他们要继续在山脚生活,只有神自己的话在他们身边回响着,领导他们,却没有所谓神的塑像在他们眼前迷惑他们。
重点很明显。神没有用可见的象征物代表他自己,只向他们说话;因此他们现在不应寻找神可见的象征,只要顺从他的话。如果有人说,摩西是怕以色列人从四周拜偶像的国家借来塑像的模式,答案是:说的一点不错。这正是这诫命的意义:所有人造的神的塑像,铸造也好,想象也好,都是这邪恶、不义的世界的产物,因此必然与神自己的圣言相违背。为神造塑像,就是从人的本身寻找关于神的思想,而不是在神身上;这正是雕刻偶像的错处。
第三节、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象(申4:12)
以上一直讨论的思路所引起的问题是:我们守第二条诫命守到哪里呢?教会中或许没有牛犊的塑像,家中也可能没有小的十字架(虽然在墙壁上有耶稣的画像;这应使我们再加三思);但能肯定说我们要敬拜的神真是圣经中的神、三位一体的耶和华吗?我们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独一真神吗?抑或实际上我们心目中的神是一些其它的神而不是基督教的神,正如回教徒或犹太人,或耶和华见证人所信的不是基督教的神而是其它?
你会说:我怎能知道呢?试验的方法是:圣经中的神已借着他的儿子向人说话。认识他荣耀的亮光,已在耶稣基督的脸上赐给我们。我是否习惯了仰望主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从中看见关于神的属性的恩典最后的真理?我能够看见神的一切目的集中在主身上吗?
如果我能看见这点,全心全意的来到加略山,把握加略山的答案,我就可以知道,我真的在敬拜真神,他是我的神,而我现在已根据主自己的定义在享受永远的生命:“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
问题讨论:
1、第二条诫命十分重要,基于哪两个原因?
2、作者在第一大段对基督教艺术所发的宏论,有什么涵义?譬如说,他的观点将如何影响艺术家选择素材?
3、为什么心理上对神的印象,和物质上神的塑像,对认识神而言同样有害?
4、作者所说注意塑像和顺服神的话,两者有什么关系?犹太人在西乃山的经历,如何支持这个论点?
5、作者提供什么试验,去决定你所信的神是不是基督徒的神?你对神的想法,经得起这试验吗?
第四章、独一真神
当我们看见“拜偶像”这几个字,我们会想到什么呢?未开化的土人向图腾柱下拜?印度庙中那些面目狰狞的像?巴力的祭司围着以利亚的祭坛狂乱地跳舞?这些显然都是拜偶像,但我们要认识的是还有一些更难察觉的拜偶像形式。
请看十诫中的第二条,它这样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 (出二十4及其后经文)这条诫命究竟有何含义?
我们若单看这条诫命,自然会假定它是指拜耶和华以外的其他偶像——例如,被以赛亚嘲笑的巴比伦偶像(赛四十四9及其后经文,四十六1及其后经文),或保罗时代、希腊罗马世界的异教偶像,保罗在罗马书一章23和25节论到它们说:“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然而,若从上下文看,第二诫应该不是指这种拜偶像,否则,它便只是重复第一诫,而完全没有加入新的意思。
因此,我们所理解的第二诫,是指向一个原则,引用贺得治博士(Charles Hodge)的话:“拜偶像不单包含拜假神,还包括拜真神的各种形象”。应用在基督徒身上,这表示我们不可采用三位一体真神,或任何一个位格的神作任何视觉的图像,作为敬拜的用途。因此,这诫命不仅涉及我们敬拜的对象,还涉及敬拜的形式;这诫命吩咐我们不可用真神的雕像或画像,来作敬拜他的辅助工具。
敬拜神像的危险
圣经竟将这禁令列为信仰十大基本原则之一,骤然看来似乎有点儿古怪,因它似乎没有什么重大意义。我们会问,敬拜神的人在他周围若放满雕像或画像,而它们又能提升他向神的心,那有什么问题?
我们习惯从个人性格和品味的角度来处理应否采用这些东西的问题。我们知道有些人在房间里挂着十字架或基督的画像;他们表示看着它们,有助他们在祷告的时候专心思念基督。我们亦听过许多人说,他们觉得更容易在那些摆满这类装饰的教会中投入敬拜。我们会问,那又有什么问题?这类东西会对人构成什么伤害?人若真的觉得它们有用,那还有什么坏处?为何要禁止使用它们?面对这种困惑,有些人便会指出第二诫所禁止的,只是那些借用异教观念,将神像贬低和丑化的偶像而已。
然而,诫命的申述方式却排除了这种局限的解释。神说得相当明确:“不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作为敬拜之用。这句话明确地排除了人不单是把神描绘为动物的画像及雕像,更是把神描绘为“最高等生物”——人类——的画像和雕像。它亦排除了人把耶稣基督描绘为人的画像和雕像(虽然耶稣曾降世为人),因所有画像及雕像都必然是按照人构想的理想人物“形象”造出来的,所以都在诫命所禁止之列。
传统以来,基督徒对第二诫是否禁止人用耶稣的画像作教导和教化之用(例如在主日学),一直意见分歧,问题亦不易解决。然而,这诫命吩咐我们,无论是公众或个人敬拜,都不可采用基督的画像和雕像(父神的画像或雕像就更不消说),却是不争的事实。
如果如此,这全面的禁令又有何意思?鉴于它作为十诫中的一条,还附带阻止性的惩罚条款(神宣称自己是圣洁的,并表明会对触犯者予以严惩),我们当然会假定它一定是事关重大的事。这是真的吗?
答案是:真的。圣经让我们看见,它是直接与神的荣耀和人类的属灵好处有关。我们面前有两条思路,把它们连合起来,便足以解释这诫命为何如此重要。这两条思路不单与这类神像的实际或假定作用有关,还与它们产生的真正影响有关。现分述如下:
1.神像羞辱了神,因它会遮盖神的荣耀。天上各物的神像(日、月、星)、地上各物的神像(人、动物、雀鸟、昆虫)和水中各物的神像(鱼、哺乳动物、甲壳动物),根本就不是造物主的形象。加尔文在书中写道:“神的真正形象是在天地间找不到的;因此……每当他以可见的形象被放在我们眼前,这谎话本身就污损了他的荣耀,也扭曲了他的真理……所以,构想任何神像这行动本身就是对神不敬;因这恶行乃假冒他的威荣,将他造成另一个形象,而那形象根本不是他。”
这里的重点不仅在于把神的形象描绘成拥有身体和不同部分,而事实却非如此。这若是反对神像的唯一理由,那么,基督的形象便应该无可厚非。但其实,重点是更深一层的。反对画像和神像的主因,是在于代表神的任何形象,都无可避免地隐藏了蕴含神本质和属性的大部分真理——若非全部真理的话。
举例说,亚伦造了一只金牛犊(即牛的神像)。它原是作为耶和华可见的象征,彰显大能的神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毫无疑问,当时的人认为这神像能荣耀神,因牛的形象正好象征神的巨大能力。但显而易见,这个象征压根儿羞辱了神,因为当众人围着这头牛的雕像,以它作为神像去观看时,他们怎想到神的公义、良善、忍耐和道德属性呢?因此,亚伦所造的这个神像只会遮盖了神的荣耀。
同样地,十架上的痛苦写照亦遮盖了基督的荣耀,因它隐藏了他是神、他已在十架上得胜和他现今的国度等事实。它显示了他作为人的软弱,却隐藏了他作为神的能力;它描绘了他受苦的实况,却没有让我们看见他拥有喜乐和能力的事实。上述两种神像都未能展示完全的神和基督,所以都无甚价值,其他一切可见的神像也是一样。
姑置勿论我们从文化角度看宗教艺术品的时候,会想到什么,我们也不该妄想神的画像能让我们看到神的荣耀,因这类图画真的是不能显出神的荣耀。因此,神在第二诫之中提到自己是“忌邪”的神,必亲自追讨悖逆者的罪:因神在圣经中所讲到的“忌邪”,乃是他热心维护其荣耀的一种属性;人在敬拜中采用各种神像,便真正损害了神的荣耀。
当神在以赛亚书透过生动的描述,宣示了自己的无穷伟大后,便在四十章18节反问我们:“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象与神比较呢?”这问题并非期望获得答案,它只是要人反思。它要提醒我们,若以为模仿某种生物的形象,可作为造物主的形象,这种想法是既荒谬又不敬的。
不过,这只是诫命禁止我们在敬拜中采用神像的其中一个原因。
2.神像会误导我们;它们会把对神的错误观念传递给我们。用神像来代表神,会出现各种不足,因而扭曲了我们对神的观念,并将各种对神属性和旨意的错误观念植入我们的思想。为神造了牛犊形象的亚伦,引导以色列人误以为神会接受他们用狂欢宴乐的方式来敬拜。于是,亚伦安排为“耶和华守节”(出三十二5),便演变成可耻的狂欢纵乐。此外,历史上亦出现过用十字架作为辅助祷告的对象,结果变成鼓励人将默想基督肉身的受苦等同于敬拜;使人对肉身受苦的属灵价值产生不健全的心态,不能对复活的救主有正确的认识。
这两个例子清楚说明神像如何在人的思想中混淆了神的真理。从心理的角度而言,当我们祷告的时候,如果习惯集中思想某一神像或画像,我们便会因着那神像代表了神,而逐渐变成思想它和祈求它。于是,从这种意义而言,我们便是“跪拜”和“敬奉”那个神像,甚至到一个地步是它再不能传达神的真理,而我们亦不再敬拜真正的神。正因如此,神禁止我们在敬拜中采用任何神像和图像。
铸造出来的偶像和构想出来的神像
我们明白神像和画像会影响人的神观后,它还为第二条诫命带来一个更深的范畴。诫命除了禁止我们为神铸造偶像之外,它亦禁止我们在脑海中为他构想任何神像。
我们多少时候会听见人说:“我喜欢把神想象为伟大的建筑师(或数学家、艺术家等等)”;“我不喜欢把神想象为大法官,我只喜欢想象他是个父亲”。从经验得知,这类意见往往只是一个先声,随之而来的,便是否定圣经所告诉我们属于神的真理。我们必须郑重其事地指出那些以为自己可随意想象神是什么的人,正违反了第二诫。他们充其量只可以用人的形象思想神——例如一位理想人物或超人。但神却不是人。我们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可是,我们却不可以为神存活在我们里面。以这种方式想象神,就是对神的无知和不认识神。
一切以哲学的理性思维,而不是以圣经启示作为基础的思辨神学,便是在这方面出错。保罗告诉我们,这类神学的最终结局是:“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林前一21)。在神学的范畴中依从内心的想象,就等于继续对神无知和成为一个拜偶像的人——这种情况的偶像乃是从神想象出来的假象,由人自己去构思和想象出来的。
有鉴于此,第二诫的正面作用便显而易见。从消极方面来看,它提醒人留意某些敬拜方式和宗教行为会导致人对神不敬和歪曲神的真理,我们要切切避免。从积极方面来看,它要求我们承认作为造物主的神是超越一切、不可思议、无可测透、超越人可以有的想象或哲学判断;因此,它要求我们谦卑下来,去聆听和认识神,让神告诉我们,他是怎么样的,以及我们该有怎样的神观。
“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神告诉我们:“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 (赛五十五8及其后经文)保罗的话也是一脉相连:“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 (罗十一33及其后经文)
神不是人;他的智慧、目标、价值标准、行事方式,都跟人截然不同,人根本不可能凭直觉、用常理来猜测,或用人最完美的见解来推断。除非神向我们说话,将他自己启示给我们,我们就不能认识他。
但神实在已经说话。他已向众先知和使徒说话,并藉着他们向我们说话;同时,他亦藉着他儿子的言行说话。藉着他在圣经中给我们的启示,我们便可建立一个正确的神观,那是不可或缺的。因此,第二诫有一个正面的动力,就是促使我们只从圣经,而不再透过其他途径,来建立对神的认识。
这个正面的动力似乎可从第二诫的表达方式清楚显示出来。神明确禁止人去造和敬拜偶像之后,便宣称自己是“忌邪”的神;他要惩罚的,不仅是拜偶像的人,更是“恨”他的人——就是完全漠视他诫命的人。
我们原先以为诫命必列明对拜偶像者的惩罚;可是,神的惩罚为何会变成针对恨他的人呢?这显然是为了让人明白,那些人制造偶像和把偶像作敬拜之用,并无可避免地从偶像身上建立其神观,漠视神所启示的旨意。接受偶像的人就是还未学会爱神和聆听神话语的人。那些寻求人手所造的偶像来带领他们进到神面前的人(无论是实质或构想出来的偶像),都不可能以认真态度来接受神的启示。
摩西在申命记四章亲自解释不可用偶像敬拜的诫命,也是依循同一条思路,指出制造偶像就等于不听从神的话和诫命,仿佛这两者根本是互相排斥的。他提醒众民,昔日在西奈山下,他们虽然看见神同在的明证,却看不见象征神的任何东西,只听见他说话;他劝勉众民,他们要像昔日在山脚下那样继续生活,让神的话亲自在他们耳边带领他们,并且不可让虚假的“神像”在眼前迷惑他们。
重点已很清晰。神只向他们说话,而没有让他们见过任何象征自己的东西;因此,他们如今只该听从他的话,而不该寻找任何象征他的东西。若有人说摩西其实是害怕以色列人借用周遭列国的偶像造形,我们的回应是:他当然是害怕,而这亦正是重点所在:人为神所造的一切神像,无论是铸造的还是构想出来的,其实都是借用这罪恶世界的“现货”,所以必然违背神本身的圣言。人为神作偶像,就是凭自己建立对神的认识,而非从神那里,制造偶像的错误便在于此。
注目于真神
经过上述的讨论,我们的脑海里会出现一个问题:我们怎样才算恪守这诫命?的确,我们参与的教会没有任何牛犊的偶像,我们的家没有挂上十字架(虽然挂了几幅基督的画像,对此我们会再作三思);然而,我们是否清楚知道我们所敬拜的就是圣经中三位一体的耶和华?我们是否按真理敬拜独一真神?还是我们观念中的神,其实并非基督教的神,而是别的“神”;即如回教徒、犹太教徒或耶和华见证人所相信的,并非基督教的神一样?
我们可能会问怎么晓得?那么,我们可作以下的测试。圣经中的神已藉他的儿子说话。神让我们透过耶稣基督的面容,认识他的荣耀。我们是否经常察看主耶稣基督的行事为人,期望能借此认识神属性和恩典的最终真理?我们是否明白神的一切计划,都以耶稣基督为核心?
我们如果能明白这点,并全心全意地走到加略山,抓紧加略山所提供的出路,便能够确知我们是真正敬拜独一的真神、他是我们的神,并且按照主自己的定义,我们如今已在享受永生:“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
一点反思
这些年来,不断有读者来信反驳我规劝人不要用神像作为教导或敬拜之用,是太极端了。这是真的吗?
他们提出了三个反驳的论点。首先,基督徒需要藉着视觉艺术所表达的美感来敬拜神,情况就如基督徒需要透过爱家人和邻舍来表达爱心一样。其次,想象力是人性的一部分,是神所创造的;在我们与造物主交往的过程中,它应该被圣化和表达出来,而不是当作一种耻辱反被压制。第三,神像(十字架、圣像、雕像、耶稣的画像)确实能激发人敬拜之心,没有它们便会有所减弱。
第一个论点的原则确实言之成理,但要用得适当。具象征的艺术可在敬拜中发挥多方面的作用,但第二诫却确实禁止人用任何东西来代表神的形象。如果耶稣的画像、图画和雕像,本色化地被应用在它们的文化中(英国人、非洲人或中国人的文化),那也不成问题;但由于儿童或未成熟的人并非这样看它们,所以,依我的意见,还是不用它们更为明智。
第二个论点的原则也同样合理,可是,我们可以把这原则运用在圣经上,以文字和视觉上的想象力勾划出一幅神在历史上充满传奇的作为,正如先知书、诗篇和启示录的表达一样;而不是要公然违抗第二诫,故意造出外表象征神的静态形象。
至于第三个论点,问题在于那些神像一旦被视为代表神,而非象征神,就会误用它用作敬拜的功能。由于我们作为人很难避免这个危险,所以我会再次提出明智的劝告:最好和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不用它们为妙。有些危险是不值得人去冒的。
研习篇
目的:明白拜偶像的含义,了解拜偶像如何影响我们对神的认识。
问题讨论:
1.第二条诫命向我们指出什么原则?作者如何将这原则应用在基督徒身上?
2.哪两个理由使第二条诫命显得那么重要?
3.神像如何羞辱神?
4.神像如何误导人?
5.作者说:“从心理的角度而言,我们祷告的时候,如果习惯集中思想某一神像或画像,便会因着那神像代表了神,而逐渐变成思想它和祈求它。”我们是否养成了在默想和祷告的时候,注视神像的习惯?我们用什么方法,才能摆脱这些神像在脑海中出现?
6.在思想中把神想象为某人的形象,为何妨碍我们认识神?
7.第二条诫命有何正面的作用?
8.作者指出,专注于神的各种形象,与聆听神的话之间有何关系?犹太人在西奈山的经验如何支持这见解?
9.作者总结说:“人为神所造的一切形象,无论是铸造的还是构想出来的,其实都是藉用这罪恶世界的‘现货’,所以必然地违背神本身的圣言。”我们同意吗?如果同意,是作者哪个论据说服了我们?若不同意,请提出理由。
10.作者提供了哪个测试方法,去评检我们所信的是否基督教的神?我们对神的观念是否通过这测试?
11.神像如何妨碍我们认识神?
行动建议:
依据作者在本章上半部的论点,他对基督徒的艺术创作有何看法?我们可参观基督徒创作的艺术品,然后彼此讨论。
第四章:独一的真神
本章主题为:神论——敬拜形式的准确性
一、每小节总结
第一节:不可塑像来敬拜神
第二节:不可随自己的喜好去敬拜神
第三节:透过基督来敬拜神
二、问题回答
1、第二条诫命十分重要,基于哪两个原因?
这诫命直接包含着神的荣耀和人的福份。塑像羞辱神,因它掩盖了神的荣耀,塑像误人入迷途,传达对神错误的思想。
2、作者在第一大段对基督教艺术所发的宏论,有什么涵义?譬如说,他的观点将如何影响艺术家选择素材?
答:塑像不能代表应代表的。一切肉眼可见的神的代表物,也是这样。从文化的观点看宗教艺术,我们不应妄想神的画像能彰显他的荣耀,促使我们敬拜他;因为这些图画永远不能显出他的荣耀。
3、为什么心理上对神的印象,和物质上神的塑像,对认识神而言同样有害?
答:人只能以人的形象去思考神,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但是人不可以认为神有人的形象。所有根据哲学推理而不根据圣经的启示的臆测都是在心理上塑造偶像。
4、作者所说注意塑像和顺服神的话,两者有什么关系?犹太人在西乃山的经历,如何支持这个论点?
答:塑造偶像敬拜神会使人失去真正的神学,而且会不断地漠视神的启示。惦念偶像的人追随自己心中的欲望而不再顺服神的话。
5、作者提供什么试验,去决定你所信的神是不是基督徒的神?你对神的想法,经得起这试验吗?
答:我是否习惯了仰望主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从中看见关于神的属性的恩典最后的真理?我能够看见神的一切目的集中在主身上吗?如果我能看见这点,全心全意的来到加略山,把握加略山的答案,我就可以知道,我真的在敬拜真神,他是我的神,而我现在已根据主自己的定义在享受永远的生命。
第二问各人思考自己在遇到环境的时候,或者在处理事务之时你所想的是否是基督的位格和工作,是他的十字架吗?我又如何以信心去回应这些呢?
第四章:总结
当我们以有形的或者无形的偶像去敬拜神的时候,我们就羞辱了神的荣耀,同时这种错误的敬拜方式也歪曲了我们对神的认识,最终也使我们失去了神给我们的福分。因此我们敬拜神应当走出自我,回归圣经,回到主基督的面前,要以基督为中心去敬拜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