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认识神-知与被知

第三章、知与被知

第一节、你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他

(何西阿书6:3)

神为什么造我们?——认识他。人生的目标应该是什么?——认识神。耶稣所赐的“永生”是什么?——认识神。“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人生最好的事物,能比其它带来更多的喜乐、欢愉和满足的,又是什么?——认识神。“耶和华如此说,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夸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夸口;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耶九23等节)神所看见人不同的景况,哪一种最使他满足?——认识他自己。神说:“我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六6)

以上几句话虽短,其涵义却十分丰富,其重点会使每一位基督徒的心火热,但那徒具宗教形式的人,却会无动于衷。(凭此可知他还未重生。)以上所说的立刻成为我们生活的基础、形态、目的,以及优先权的原则,和价值的尺度。只要你知道在世上主要的事务是认识神,人生大部分问题就自动会有条有理。今天的世界,充满了染上两种病的人,一种是卡缪(Albert Camus)所说的“荒谬主义”(Absurdism)(“人生是一个不幸的笑话”)的病,另一种可称为玛丽安顿妮式的狂热(Marie Antoinette’s fever),因为是她创始用来形容这病的字眼:‘什么都淡而无味。’这些纷乱腐蚀了整个人生:每一件事立刻变成问题和没趣,因为什么都好像没有价值了。但荒谬主义者的蛔虫和安顿妮式的狂热,是害不到基督徒的,除非有时试探的能力迫使他们失去常态——靠着神的恩典,这也不会持久。使人生有价值的,是够大的目标,是以吸住我们的梦想,抓住我们去效忠;这个嘛,基督徒是有的,其它人却没有。还有比认识神更崇高、更尊贵、更迫切的目标吗?

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我们却说得很少。我们讨论认识神,是讲出一个方程式,而方程式像支票,不兑现是无用的。说“认识神”的时候,究竟说些什么?一种特别的情感?一阵阵使人背凉的寒意?一种梦幻式、凌空、浮游的感觉?吃仙丹的人追求惊心动魄的刺激?抑或认识神是一种特别的理性经验?会听见声音吗?会见到异象吗?有奇怪的思想掠过脑际吗?抑或其它?这些都需讨论,特别因为圣经曾说,在这些地方人很容易受骗,未认识神却以为已认识他了。这样,问题是:有什么活动或事件,可确切地叫做“认识神”?

第二节、耶和华啊,你已认识我,鉴察我(诗篇119:1)

显然,“认识”神必然比“认识”人更复杂,正如“认识”邻舍比“认识”一幢房子、一本书或一种语言更复杂一样。对象越复杂,认识也越复杂。认识抽象的事物,如语言,是从学习而得;认识死物,加卑佗维斯山(Ben Nevis译许:英伦三岛最高之山)或大英博物馆,却从视察和探究而来。这些活动,虽然因为要集中精神而颇费气力,描述起来倒也简单。但认识生物就复杂得多了。认识生物除了要知道它过去的历史外,还要知道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怎样反应和行动。人说“我认识这匹马”,正常的意思不单单是“我从前见过它”(虽然就用字而论,他的意思或许只此而已);他更有可能的意思是:“我知道它如何活动,且能告诉你如何驾驭它。”这样的知识,只能从以往与这匹马交往、观察它的活动,并亲自驾驭它的经验而得到。

说到人,情形就更复杂;因人不如马——人把内心掩盖起来,不向所有人昭示心迹。认识一匹马或许花几天就够了,但对人,或许与他相处数月,甚至数年,最后还是要说:“我真是完全不了解他!”我们知道,认识别人有不同程度的分别。根据和朋友见面时,他们坦白表露心迹的多少,而用“认识”,“不太认识”,“只见过面而已”,“非常熟悉”,或“彻头彻尾的认识”去形容对他们的认识。

因此,认识人的性质和程度,乃视乎他们过于视乎我们。我们对他们的认识,是他们容许我们认识的直接结果,而不是我们尝试认识他们的结果。见面时,我们这边只能注意他们、对他们表示兴趣、表示好感、友善的敞开自己。此后,是他们,而不是我们,决定我们是否可以认识他们。“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耶稣这样对门徒说(约翰福音15:16)。

现在试想像一下,有人要介绍我们认识一位什么都比我们“优越”的人——无论是地位、思想、成就、专业技能、品格或其它。我们越觉得自己的卑微,就越觉得只能毕恭毕敬的注意他,让他主动与我们谈话。(试想想谒见英国女皇或爱丁堡公爵吧)我们很想认识这位高贵的人物,却知道认识与否全在乎他,不在乎我们。如果他只拘谨于礼貌上的形式,我们会很失望,却不能抱怨;归根结底,我们不能强要与他交友。但假若他立刻开始信任我们,与我们坦诚闲话家常,甚至邀请我们参与他已计划好的某些事,请我们在他需要帮忙的时候随时与他合作,我们就会觉得受宠,一切就会完全改观。从前人生似是平淡灰暗,今后却不同了,因为这伟大人物已选中我们做他的私人助手。这真值得写信回家报告报告!——也值得遵之而行!

这只是一个用来阐释什么叫做认识神的例子。神籍耶利米说得好:“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因为认识神是一种会振奋人心的关系。全能的创造者,万军的耶和华,那视万国如桶中一滴水的伟大之神,来到人面前,籍圣经的话语和真理与人交谈。人或许多年来已熟习圣经和基督教真理,这些对他却毫无意义;但有一天他猛然醒悟,神确实借着圣经向他——他自己!——说话。他一聆听神所说的,就发觉自己越来越卑微,因为神向他说关于他的恶行、罪咎、软弱、盲目,愚昧,迫着他断定自己是无望、无助,而呼求赦免。还有,他听见神确实向他敞开心怀,与他为友,请他同工——如巴特(Barth)所说做“盟友”(a covenant Partner)。这是多么震撼人心,却多么真实——一个罪人认识神,与独一的神的有了关系,其中神竟雇用人与他同工,做他的同事(参林前三9)和私人朋友。神把约瑟从监牢提升到做法老的宰相,是他对待每一个基督徒的写照:人本是撒但的囚犯,竟被带到信靠、事奉神的地位。人生立刻改变了。做奴仆是羞耻抑或光荣,要视乎主人是谁。很多人都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亲身服事丘吉尔爵士,觉得多么光荣。认识、事奉天地的主,更该是多么值得骄傲光荣啊!

这样,认识神包括什么?根据前面已绘画出来,这种关系所牵涉不同的因素,认识神包括:第—,听神的话,接受圣灵所解释的,应用在自己的身上;第二,注意神的话语和作为所启示的神的本质和位格;第三,接受他的邀请,遵从他的命令;第四,认识神籍着亲近人并吸引人与他有圣洁的相交所彰显出来的爱,并为此欢乐。

第三节、你要认识神,就得平安,福气也必临到你(约伯记22:21)

上述真理的骨干,圣经都用图画和比喻赋予肌肉,说明认识神就像儿子认识父亲、妻子认识丈夫、庶民认识君王、羊群认识牧者(以上是圣经所用四大比方)。四个比方所喻示的关系,都说到认识者“仰望”被认识者,而后者负责前者的福乐。这是圣经中有关认识神的——那份概念:认识他的人——即那些被神容许认识的人——是神所爱护和关怀的。此点容后详述。

然后圣经进一步说,我们只能借着认识那用肉身彰显神的耶稣基督,才可以认识神——“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9,6)。因此,弄清楚“认识”耶稣基督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

对当日耶稣的门徒来说,认识他可直接比作认识上述比方中的大人物。门徒只是平凡的加利利人,不能特别要求耶稣对他们有兴趣。但耶稣——那位说话有权柄的拉比,那位不光是先知的先知,那位在门徒中加增惊愕和崇拜,直到他们不能不承认是神的主——却寻找他们、呼召他们、信任他们、征用他们作向世界宣讲天国的代表。“他就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可三14)他们承认那位选召他们又称他们为朋友的,乃“基督,永生神的儿子”(太十六16),是生而为王,持有“永生之道”(约六68),而这认识所带来的效忠和权利感,就改变他们全部的人生。

当新约圣经记载耶稣基督已复活,其中一个涵义是:加略山的受害者已逍遥自在,因此任何地方任何人,都可以像当日门徒与肉身的主,有同样的关系。不同的是:第一,他和基督徒的同在是属灵的,而非肉体的,故肉眼看不见,要用心灵和诚实去感受,在生活中体验;第二,根据新约的见证,基督徒从开始就知道这些关于耶稣的神性及他是赎罪祭的真理,而最初的门徒要过几年才渐渐明白这些真理;第三,今天耶稣向我们说话的方法,不是说些新鲜的话,而是籍着福音书所记他的话,和圣经其它关于他的见证,来向我们的良心说话。今天我们认识耶稣基督,仍然好像他在世时与十二门徒一般,肯定地是个别师生的关系。在福音故事中走过的耶稣,现在也和基督徒同行;认识他需要跟随他,昔日如是,现今亦然。

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十27)他的“声音”是他的宣称、应许和呼召。“我是生命的粮、我是羊的门、我是好牧人、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约六35;十7,14;十一25)“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约五23,24)“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8,29)只有承认耶稣的宣称、相信他的应许、回答他的呼召,才“听到”他的声音。从此,就认识耶稣是牧人,他也认识相信他的人为自己的羊。“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7,28)认识耶稣,即从今以后,被他从罪恶、咎责和死亡中拯救出来。

第四节、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书24:15)

回顾前面所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差来的耶稣基督”这话的意义,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认识神和人与人一切直接的关系一样,是个别的交往。认识神不止于知道关于他,而是当他向你敞开时与他交往,当他注意你时由他对付。认识关于他,是信靠他应有的先决条件(“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罗十14〕),但认识他的宽度,却不等于认识他的深度。欧文(John Owen)和加尔文(John Cafvin)比本仁约翰(John Bunyan)或布锐(Billy Bray)懂得更多神学,但谁能否认后两者和前两者认识神一样透彻?(当然,四位都熟读圣经,这比正规神学训练好得多!)如果决定性的因素是观念的正确,那么最有学问的圣经学者显然比谁都认识神。非也;你脑袋里或许有一切正确的观念,内心却可能从未尝试过这些观念所指示的实在;而一个被圣灵充满、单纯读经听道的人,比那些自满自是于正确神学的学者,更能与他的神和救主建立更深的交情。原因是前者能一生实际的应用真理与神交往,而后者则不能。“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书1:22)。

第二,认识神是在思想、意志、情感上,个别的参与。除此以外,实无他法成为完全个别的关系。要认识别人,你要向对方委身、与他为伍、投其所好、准备认同他所关心的事物。若非如此,你和他的关系只会肤浅无味。诗人说:“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诗三十四8)平常的所谓“尝尝”是咬一大口什么的,好品赏其味道。一道菜可能很好看,厨子也大力推荐,但若不试试,仍不知其真味。同样,若不“尝尝”与别人交朋友的经验,仍不知其真本性。因此说,朋友无时无刻彼此传达味道,分享对彼此(想想热恋中的人吧)和对共同关心的其它事物的观点。他们用言行彼此敞开心怀,各人就或悲或喜的“尝到”对方的本性。他们彼此认同,并亲身在感情上与对方所关心的。他们感受对方,也想念对方。这是朋友彼此认识重要的一方面;同一道理也适用于基督徒对神的认识——正如上文所说,这也是朋友的关系。

今日,认识神的感情的一面,总被轻描淡写的略过,因为恐怕会鼓励过度伤感的自我陶醉。当然,实在没有比自我陶醉的宗教更不敬虔,但也常常需要强调说,神存在并不只为了我们“舒服”或“幸福”或“满足”或供应一些“宗教经验”,好像这些都是人生最有趣、最重要的事。同时也有必要强调说,任何人若根据“宗教经验”而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壹二4;参9,11;三6,11;四20等节)。虽然如此,仍然请勿忽略认识神的感情的关系,也是理智、意识的事,否则就实在不可能成为两者之间深刻的关系。信徒对神的事工在世上的成败兴衰,应有而且必须有感情上的参与,正如丘吉尔爵士的私人助手,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成败也有感情的参与一样。当神被尊崇、得胜的时候,信徒就欢腾雀跃;若见神被辱骂,却痛彻心脾。巴拿巴来到安提阿,看见神所赐的恩就欢喜(彼十一23);另一方面,诗人说:“我的眼泪下流成河,因为他们不守你的律法。”(诗一一九136)同样,基督徒确知亏欠主的时候觉得羞耻伤痛(参诗五十一。路二十二61等经文),另外,当神藉某些方法,让他看见神用以爱他的、永恒的爱的荣耀时,就常有喜乐的经验(“有说不出来的大喜乐”〔彼前一8〕)。这是与神为友感情上经验上的一面。忽略这一面,就证明人对神的思想无论多么真实,他还未认识所思想的神。

第三,认识神是恩典。在这关系中,始终神在做主动——这是必然的,因为神完全超越我们,而我们因罪的缘故,已完全不能向他讨求任何好处了。不是我们与神为友,是神与我们为友,籍着彰显他的爱,带领我们认识他。保罗在致加拉太人的书信中,就说明了在认识神的事上恩典的优先次序:“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加四9)这形容字句显然是使徒保罗认识到,在读者的救恩中先有恩典,而且恩典是最基本的。他们认识神是神认识他们的结果。他们凭信认识他,因为他先用恩典选拔他们。

“认识”这个字,若这样用在神的身上,就变成一个关乎主权和恩典的字眼,说明神主动的爱、拣选、救赎、呼召、保守。哥林多前书十三章12节说到我们对神有不完全的认识,但神却完全认识我们,部份意思当然是指到神完全认识我们,如俗语所说:“知道得一清二楚。”但这仍不是“认识”的主要意思;主要意思从以下经文可看出:

“耶和华对摩西说,因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并且我按你的名认识你。”(出三十三17)“我未将你(耶利米)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耶一5)“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并且我为羊舍命,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永不灭亡。”(约十14,15,27,28)由此可见,神对属于他的人的认识,与他救赎恩典的整个目的是有关连的。神这种认识,包含了他对所认识的人的个别爱护、救赎行动、信实守约、供养眷顾。换言之,它暗示了救恩,从今直到永远。

第五节、你出你入,耶和华要保护你,从今时直到永远(诗篇121:8)

因此,归根结底,最重要的并不是我认识神,而是支持这个事实的另一更伟大事实:神认识我。我被刻在他的掌心,我的头发已被他数算。他对我朝思暮想。我对他所有的认识,全靠他恒久主动的认识我。我认识它,因为他先认识我,且继续认识我。他认识我为朋友,且爱护我;他的眼目永不离我,他的注意力,没有一刻会转离我,因此,他的看顾不会稍有差池。“他必不叫你的脚摇动。保护你的必不打盹。保护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觉。”(诗篇121:3-4)

这是每时每刻的认识。知道神常常在爱中认识我,看顾我的福分,实有不可言喻的安舒——充实精力而不消耗精力的安舒。知道他对我的爱是全然真实,是基于他已认识我最坏的一面,“你将我们的罪孽摆在你面前,将我们的隐恶摆在你面光之中。(诗90:8)”,以致没有新发现能使他对我失望(如有时我对自己失望一样),因而拦阻他祝福我的决心;“主啊!我的心愿都在你面前,我的叹息不向你隐瞒。(诗38:9)”这是极大的释放。知道他已看见别人所看不见(为此我多么高兴!)的我内里的诡诈;他也看见比我自己所能看见(按良心说,这已够了)的更多的败坏,这也是谦卑的一大条理由。知道他为了某些难以测度的原因,他要我做他的朋友,他也要做我的朋友,并赐下他的儿子为我而死,以实现他的目的,这也是敬拜、爱慕神的极大动力。这里不能详细解释这些概念,但顺便一提,也是以显示所谓认识——不单单我们认识神,而是他认识我们——是什么一回事。

问题讨论:

1为什么基督徒对荒谬主义者的蛔虫和安顿妮式的高热有免疫作用?

2、认识一个人有什么含义?

3、作者如何描绘我们和神的关系?你觉得这是一个好的比方吗?为什么是?为什么否?

4、当那位“视万国如水桶中的一滴”的全能创造者,突破界限而成为我们个人的同伴,会发生什么事情?

5、认识神的行动,牵涉哪四件事?

6、圣经用哪四个比喻描绘人和神的关系?这些比喻有何共同点?

7、为什么神认识我们,比我们认识神更重要?

第三章、认识和被认识

我们为何被造而生?为了认识神。

我们应为自己定下什么人生目标?要认识神。

耶稣赐下的“永生”是什么?就是认识神。“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

人生中最宝贵的是什么——比任何事物更能带给我们喜乐、欢愉和满足?是认识神。“耶和华如此说: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夸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夸口。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耶九23及其后经文)

神最高兴看见人怎样?就是认识他。“我……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 (何六6)

上述这几句话传达了很多意思,但重点已足以叫每个基督徒的心感到温暖,纵然只拥有形式化信仰的人仍不为所动(他由此便知道自己未曾重生)。上述的话立时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了基础、模式和目标,以及选择优先次序的原则和衡量价值的标准。

当我们知道自己的人生大事是要认识神,生活中的大部分问题便能妥善处理。今天的世界充满了两类受害者,一是感染了卡缪(Albert Camus)的“荒谬主义”颓废症(“人生是个差劲的笑话”);另一是我们可称为“安托瓦内特玛丽高烧症”,因罹患此症的人会像这位玛丽王后那样经常抱怨“什么都索然无味”(译注:Marie Antoinette乃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王后,生活奢华)。这两种病症会摧残人的一生:因一切事物都显得了无意义,任何事情都马上变成困扰和沉闷乏味。然而,基督徒在本质上应对荒谬主义的蛔虫,以及玛丽王后的高烧症具有免疫力;除了在偶然的情况下,试探的势力扭曲了他们的思想,使他们出现失常之外——不过,因着神的怜悯,这种状态不会维持很久。

要使人生有意义,就要有远大的人生目标,吸引我们的想象力,及值得我们一生效忠;只有基督徒才有这样的目标,其他人却没有。试问有什么目标,比认识神这个目标更伟大、更崇高和更吸引人?

不过,从崭新的角度来看,当我们谈到认识神的时候,我们其实是运用一个文字程序——程序犹如支票,除非懂得兑现,否则便毫无作用。我们说到“认识神”的时候,究竟是指什么?某种特别的情绪?令人不寒而栗、浑身打颤?一种轻飘飘的做梦感觉?感到刺激和兴奋,犹如吸毒者所追求的?还是,认识神是理性上的特殊经历?会听见声音吗?会看见异象吗?感到突如其来的思想在脑海擦过?还是什么?这些问题需要探讨,因为根据圣经的记载,这方面很容易出错,令我们自以为认识神,但其实不然。因此,我们要提出的问题是:究竟哪类行动或事件可正确地称为“认识神”?

认识神所涉及的东西

首先,“认识神”显然比“认识人”复杂得多;正如“认识”一位邻居又比“认识”一座房子、一本书或一种语言复杂得多。认识的对象愈复杂,要认识它就愈复杂。认识抽象的东西,例如语言,是要透过学习。认识死物,例如一座高山或大英博物馆,就要经过检视和探索。这些行动需要集中精神,但仍相对地容易。可是,当面对生物的时候,要认识它就复杂得多。要认识某种生物不单要知道它的成长历史,还要知道它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反应和行为。当某人说“我认识这匹马”,他的意思通常不仅表示“我以前见过它”(虽然在语言的运用上,他可能只表示这个意思);他是表示“我知道它的习性,能告诉你们如何更能驾驭它”。惟有那人曾接触过那匹马,见过它的表现,并亲身试过驾驭它,他才有这种认识。

要认识人就更为复杂了,因为人跟马不同,人会守住自己的秘密,不会向所有人剖白自己的思想。要认识一匹马,几天时间便足够了;但我们与某人共事几个月,甚或几年后,最终仍可能会说:“我完全不认识他。”我们承认自己对人的认识有不同程度,我们会按照对方对自己的坦白程度,说自己“不太认识他”、“只是点头之交”、“很熟悉他”、“是亲密知交”,或“透彻了解他”。

因此,我们对别人的认识程度,主要取决于对方。我们认识某人,主要在于他是否容许我们认识他;而我们有否努力认识他只属其次。当我们认识某人的时候,我们的责任是向对方表示关注和感兴趣,表现出善意和友善地开放自己。但在那一刻,是对方而非我们自己决定我们能否认识他。

此刻,试想我们将要认识一个人物,那人无论在地位、学识、专业技术,或个人品格等各方面,都比自己高。我们愈觉得自己卑微,就愈觉得自己的责任是必恭必敬地与这人会面,让他在谈话中主动(试想是晋见女王或总统)。我们可能很想认识这个德高望重的人,却清楚知道能否认识他,决定权是在于他而非自己。他对我们的态度若只限于公式化的社交仪节,我们可能很失望,却知道不能抱怨;毕竟,我们无权要求他与我们交往。

他若一开始便表现出对我们的信任,就一些共同关注的事情坦诚讲出他的想法,还邀请我们参与他的某项计划,更要求我们答允以后在他有需要的时候与他合作,那一刻,我们必然感到无上光荣,且彻底改变了我们对人生的看法。若在此之前,人生似乎是毫无意义和索然无味,那么,如今便完全改变了——一位重要人物已召我们作他的助手。这是件大事,我们要写信通知家人,且要努力做好这事,不要辜负对方的期望!

我们一直所讲的例子正要说明何谓认识神。神藉着耶利米说得好:“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以此夸口”(耶九24)。认识神正是一个关系的建立,且能直接振奋人心。

当那位全能的创造者、万主之主、伟大的神(万国在他面前如水桶中的一滴!)来到我们面前,藉着圣经的话和真理向我们说话,我们会怎样呢?我们也许很熟悉圣经和基督教真理,但它们一直对我们无甚意义;但某天,我们突然醒觉神其实一直藉着圣经的信息向我们说话——不错,是向我们说话!当我们聆听神的话时,我们感到很自愧,因为神把我们的罪、过错、软弱、盲点和愚昧告诉我们,迫使我们认识到自己的无望和无助,并呼求赦免。

但这并非全部。我们一面听,一面开始明白,神其实是向我们敞开他的心,与我们交往,召唤我们与他共事——按巴特(Barth)的说法,是要我们作他的“盟友”。这是令人震惊的事,却千真万确——透过这关系,有罪的人得以认识神,而神则召他们作他的助手,此后与他同工(参林前三9),并做他的朋友。神带领约瑟离开监牢,升为法老的宰相,正是神在每个基督徒身上工作的写照:我们发现自己由一个被撒但囚禁的囚犯,变为神所信任的仆人,生命也实时改变了。

作仆人究竟是一件羞耻的事,还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全在乎作谁的仆人。许多人为着他们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作丘吉尔爵士(Sir Winston Churchill)的仆人而深感自豪。能够认识和服侍天地万物的主,岂不是一件更值得自豪和无上光荣的事!

那么,认识神涉及什么行动呢?正如上述所勾划的各种建立关系的元素,我们可以总括地说:认识神首先涉及聆听神的话,按圣灵的解释来接受它,且应用在自己身上;其次,明白神的本质和属性,他已藉着自己的话和作为显明出来;第三,是接受他的邀请,听他的吩咐去做;第四,认识神对我们的爱(从他主动寻找我们和吸引我们与他交往,便显明了他的爱),并欣然享受这爱。

认识耶稣

圣经运用鲜明的图画和比喻来讲述这些概念;它告诉我们,我们认识神,就犹如儿子认识父亲、妻子认识丈夫、子民认识君王,以及羊认识牧人那样(这是圣经所用的四个主要比喻)。四个比喻均指一种关系,就是寻求认识的前者,要“仰视”后者那位认识的对象,以及后者要负责前者的幸福。这是圣经对认识神的其中一个概念。认识神的人——即神让自己被他认识的人——会得到神的爱和眷顾。我们稍后再谈这点。

圣经还补充一点:我们惟有透过认识耶稣基督这位道成肉身的神,才能认识神。“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 (约十四9)。 “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因此,我们必须清楚明白“认识”耶稣基督是什么意思。

对耶稣的门徒来说,认识耶稣就等于认识刚才举例中的那位重要人物。门徒都是平凡的加利利人,无权要求耶稣关注他们。可是,耶稣——这位说话满有权柄的拉比,是超越其他先知的伟大先知,愈来愈受门徒敬畏和崇拜,最终不能不承认他是主、他是神,他主动寻找他们,呼召他们归向他,引领他们相信他,并且召唤他们作他的代表,向世人宣讲神的国。“他就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 (可三14)他们承认这位拣选他们,并称他们为朋友的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十六16);是生来作王的,是有“永生之道”的(约六68);而且,这种认识所带来的效忠感和特权感,完完全全地改变了他们的一生。

现在,新约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基督已经复活——它的其中一个意思是表示在加略山上牺牲的他,如今已完全自由和毫无束缚,以致任何地方、任何人,都可像昔日的门徒那样,享受与他同在的关系。

我们与门徒仅有的分别在于:首先,他是在属灵而非肉体的层面与基督徒同在,因此我们无法用肉眼看见他;其次,基督徒因有新约的见证,由开始便知道耶稣是神和代赎牺牲的真理,起初的门徒却要经年累月才逐渐明白;第三,耶稣如今不再是活生生地向我们说话,而是把福音书中记载他所说的话,以及圣经记载他行其他的见证,放在我们心中。然而,认识耶稣始终是一种关系,如同耶稣在世时与十二门徒的关系那样。在福音书的记载中穿插的耶稣,如今与每位基督徒同行;认识他就要与他同行,今昔不变。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耶稣说:“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十27)。他的声音就是他的自我宣认、他的应许和呼召。“我就是生命的粮……我就是羊的门……好牧人……复活在我”(约六35,十7、11,十一25)。“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约五23-24)“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8-29)

当耶稣的自我宣认获得承认,他的应许赢得信任,他的呼召得着回应时,他的声音就是被人“听了”。由那刻开始,认识耶稣的人知道他是牧人,而他也认识那些信靠他的人是他的羊。“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7及其后经文)自此以后,认识耶稣的人便得着耶稣的拯救,脱离罪恶和死亡。

个人问题

此刻,让我们退后一步,检视我们说过“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是何意思。我们可以强调以下各点:

首先,认识神涉及个人的交往,如同直接认识另一个人一样。认识神不仅是认识关乎他的事情,乃是在他向我们开放的时候,我们与他相交,以及他要认识我们的时候,他与我们相交。认识他是信任他的先决条件,因为“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罗十14)然而,我们认识他的广度却不等于认识他的深度。

欧文(John Owen)和加尔文(John Calvin)的神学知识比本仁约翰(John Bunyan)或贝里(Billy Bray)多,但有谁会否认后两者对神认识的深度与前两者一样呢?(当然,他们四个人都是苦读圣经,这从任何角度来说,都比正式的神学训练更有价值。)假如决定的因素是在于观念正确,那么,最渊博的圣经学者显然比任何人更认识神。但事实却非如此;我们的头脑可以拥有全部正确的观念,却从未在内心体味过它们的真实。一个单纯的人在读圣经或听道时,只要被圣灵充满,也能比一位只满足于拥有正确神学知识的学者更深入地认识神和救主。因前者与神的交往会涉及如何在生活中应用真理,但后者却不会。

其次,认识神要涉及全人的投入:人的心思、意志和情感都要投入,否则便不可能建立一个完全个人化的关系。我们想认识另一个人,就要与他作伴和投入他的兴趣,并认同他所关心的事;否则,我们的关系只会流于表面化和索然无味。

“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诗三十四8)“尝尝”就是“试一口”眼前的食物,为的是鉴别它的味道。食物的卖相可能很美;也许更得到厨师的大力推许,但只有亲自品尝,才能确知它的味道。同样地,只有我们亲身试过与某人做朋友的“滋味”,才能真正认识那人的性格。一般而言,朋友是透过时刻互诉心声(试想象沐浴在爱河中的恋人),以及对一切共同关注的事情分享彼此的想法,来互传好感。换言之,他们是藉着言行举动,分享悲喜,来剖白自己的内心,借此“体味”对方的性格。他们要全情投入,对于对方的问题感同身受;且互相感应,互相思念。这是朋友互相认识的重要一环,基督徒要认识神也如出一辙,正如前面指出,我们与神的关系就正是朋友的关系。

这些年来,我们经常淡化人在情感层面上认识神,惟恐鼓励情感脆弱的人利用宗教来满足自己。诚然,没有什么比满足自我的宗教,更亵渎宗教;我们确实要经常强调,神的存在并非为了让人感到“舒服”、“快乐”、“满足”,或予人“宗教经验”,仿佛它们便是人生中最有趣和最有价值的东西。

我们亦要强调,任何人根据他的“宗教经验”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壹二4,参9、11,三6、11,四20)。

不过,归根究底,我们不可忽略一个事实,就是认识神乃是建立关系,它涉及情感、理性和意志;事实上,要建立深厚的人际关系,三者也是缺一不可。信徒必须以情感投入神在这世界起承转合的工作,恰如丘吉尔爵士的助手那样,以情感投入起伏高低的战争。当神获得人的尊重和肯定时,信徒便会欢喜;当神被人藐视时,信徒就感到极其悲愤。

当巴拿巴来到安提阿,“看见神所赐的恩就欢喜”(徒十一23);反之,诗人却“眼泪下流成河,因为他们不守你的律法”(诗一一九136)。同样地,当信徒自觉得罪了主时,便深感羞愧和伤痛(参诗五十一;路二十二61及其后经文);当信徒感到神那永不止息的爱为他们带来某种荣耀时,他们就会充满喜乐——“有说不出来的大喜乐”(彼前一8)。

这是我们经历与神交往的情感表现。有人指出,姑置勿论人的神观如何正确,若缺乏这种情感经历,就是未曾认识神。

接着来到第三点:认识神乃是一项恩赐。这种关系的建立,自始至终是由神作出主动——这是必然的事,因为神远高过我们,而我们的罪使我们无权要求他赐下恩惠。

不是我们主动与神做朋友,而是神主动跟我们做朋友,他向我们显明他的爱,借此带领我们认识他。当保罗写信给加拉太的信徒时,便表达了这种思想——我们能够认识神,乃因神先赐下恩典:“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加四9)。保罗话中的含义显而易见,就是要向读者表明,他们得救乃因神先赐下恩典,这是永恒不变的事实。他们得以认识神,是因为神主动认识他们。是神首先按着自己的恩典拣选他们,他们才能藉着信心认识他。

当用到“认识”一词来描述神认识我们时,它是表示一种主权的恩典,指神主动爱我们,主动拣选、救赎、呼召和保守我们。而照我们所说,神是“完完全全”地透彻认识我们,当然也是神认识我们的其中一个含义,这正是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2节将我们对神不完全的认识,对比神完全认识我们所反映的意思。可是,这却非“认识”的主要含义,它来自类似以下的经文: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在我眼前蒙了恩,并且我按你的名认识你。’”(出三十三17)“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耶一5)“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我为羊舍命……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永不灭亡。”(约十14及其后经文、27及其后经文)这里,神把他所认识的人,与他的整个救赎计划连结起来。换言之,神会对他所认识的人赐予爱、施行救赎、信实守约,并恩慈地眷顾他们。那就是说,正如前面已暗示,认识包含由现在直至永永远远的救恩。

被神认识

因此,总括而言,最重要的并非我认识神,而是它背后更重要的事实——神认识我。我安然在他的手里,他一直顾念着我。我对他的认识完全在乎他继续主动认识我。我认识他,是因他先认识我,并继续认识我。他把我当作朋友般认识我、爱我;他的眼目没有一刻离开我,他也没有一刻忽略我,因此,他对我的眷顾一刻也未曾停止。

这是非比寻常的认识。当我知道神一直用爱来认识我,看顾我,自然会有说不出的安慰——是一种令人精神振作,而不是令人精神倦怠的安慰。当我知道神对我的爱是基于他一早便认识我是多么坏透,以致他如今不会因某些新发现而对我失望(像我常常对自己失望那样),也不会因此而打消要赐福予我的决定,自然会令我大大放心。

而且,当我想到神看见我的一切败坏,是其他人看不见的(幸好如此!),也是我自己也不完全察觉的(良心所发现的已经够多了!),自然会深感谦卑。不过,当我想到神为着某些无法测透的原因,竟渴望跟我做朋友,甚至为了实现这计划而赐下他的儿子为我受死,亦自然会促使我去敬拜他和爱他。我们不可能在这里把所有含义勾划出来,但只消提出上述那些,已足以表明“认识”所包含的丰富含义:不单是我们认识神,更是神认识我们。

研习篇

目的:了解何谓认识神。

问题讨论:

1.基督徒为何可以对“荒谬主义”颓废症和“安托瓦内特玛丽高烧症”免疫?

2.认识某人是什么意思?

3.作者如何描述我们与神的关系它是一个好的类比吗?为什么?

4.当“万国在他面前如水桶中的一滴”的全能造物主,个别地向人亲自说话时,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对于神成为我们的盟友,感到兴奋吗?

5.认识神涉及哪4项行动?

6.圣经用了哪4个象征类比来描述我们与神的关系?它们有何共同点?

7.当代基督徒与耶稣的关系,与首批门徒与耶稣之间的关系有何分别?又有何相同之处?

8.认识神是“个人交往”、“全人投入”和“恩典”,它们是何意思?

9.为何神认识我们,比我们认识神更重要?

10.认识神是什么意思?

行动建议:

读完本章开首的几段后,我们的人生目标应该是什么?尝试为自己厘订长、中、短期的人生目标。

第三章:知与被知

一、每小节总结

第一节:认识神是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第二节:认识神的含义

第三节:认识神的途径——透过耶稣

第四节:认识神是与神有个人化的关系

第五节:认识神的人被神所认识与看顾

二、问题回答

1、为什么基督徒对荒谬主义者的蛔虫和安顿妮式的高热有免疫作用?

答:基督徒因着认识神而人生有了目标和意义。

2、认识一个人有什么含义?

认识人的性质和程度,乃视乎他们过于视乎我们。我们对他们的认识,是他们容许我们认识的直接结果,而不是我们尝试认识他们的结果。

3、作者如何描绘我们和神的关系?你觉得这是一个好的比方吗?为什么是?为什么否?

答:作者以英国女王和平民为比喻来描绘我们与神的关系。高贵的神俯就来认识卑微的我们。

4、当那位“视万国如水桶中的一滴”的全能创造者,突破界限而成为我们个人的同伴,会发生什么事情?

答:我们会发觉自己越来越卑微,因为神向我们说关于我们的恶行、罪咎、软弱、盲目,愚昧,迫着我们断定自己是无望、无助,而呼求赦免。还有,我们听见神确实向我们敞开心怀,与我们为友,请我们同工。

5、认识神的行动,牵涉哪四件事?

认识神包括:第—,听神的话,接受圣灵所解释的,应用在自己的身上;第二,注意神的话语和作为所启示的神的本质和位格;第三,接受他的邀请,遵从他的命令;第四,认识神籍着亲近人并吸引人与他有圣洁的相交所彰显出来的爱,并为此欢乐。

6、圣经用哪四个比喻描绘人和神的关系?这些比喻有何共同点?

答:认识神就像儿子认识父亲、妻子认识丈夫、庶民认识君王、羊群认识牧者。

这些比喻的共同点都是认识者仰望被认识者,后者负责前者的福乐。

7、为什么神认识我们,比我们认识神更重要?

答:神对属于他的人的认识,与他救赎恩典的整个目的是有关连的。神这种认识,包含了他对所认识的人的个别爱护、救赎行动、信实守约、供养眷顾。换言之,它暗示了救恩,从今直到永远。

第三章:总结

认识神的人不会像世俗的人那样陷在荒谬主义和安顿妮式的狂热(空虚主义)之中无法自拔,因为认识神的人有了人生的最高价值与意义,这份意义在于永生的神,全能的创造主俯就主动来认识我们这些卑微的人,甚至邀请我们成为他的盟友,与他同工,与他的荣耀有份。无形的神更是道成肉身,来到人间,使我们能更清晰地认识他,甚至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挽回了我们与神的关系,使我们可以与他建立亲密的关系。因此认识神的人更应该在思想,意志,情感上投入在这关系之中,顺服神。神认识我们不仅救赎了我们,也在我们的生活之中不断地看顾我们,引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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