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宗教情操真伪辨

五、对神的确

属灵的情感会带来对属神之事真实性的确信

本书开端所引的圣经经文:「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一8)。

真基督徒对福音真理有一坚固、有力的确信,他不再犹疑于两个论点之间;对他来说,福音不再有可疑或只是可能的真理,而在他心中成为坚定、无可置疑的。福音中那伟大而属灵的、奥秘和不可见的事,就像一个强有力的实体深深地影响他的心灵:他不仅仅只是有耶稣是神儿子的看法,而是神开启了他的眼,看见了情形果真是如此。至于耶稣教导有关神、神的旨意、救恩以及天堂的事,这个基督徒也知道这些是不容怀疑的事实,所以这些都会在他们的内心和言行举止上产生实际的影响。

从圣经中也明显地看到,所有真基督徒都对属神之事有如此的确信。我只提几处经文:「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5~17),「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们知道,凡你所赐给我的,都是从你那里来的;因为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约十七6~8),「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后一12),「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约壹四16)。

有许多的宗教经历不能叫我们得到这种确信。许多所谓的启示虽然很感动人,但不能使人产生确信。这些启示对于一个人的态度、举止,不能产生持久性的改变。有些人虽然有这些经历,却在他们日常生活中,看不出因着对无限、永恒实体之确信,所产生的实际影响。他们的情感只燃出一阵火花,不久就消灭了,没有留下持久的确信。

容我们假设一个人,他的宗教情感是出自于很强的确信,确信基督教是真实的。这样,他的情感就是属灵的吗?不一定。事实上,他的情感仍是非属灵的,除非他的确信是合理的。所谓「合理的确信」,是说建立在真实的证据以及充分理由之上的确信。其他信仰的人们,对他们的宗教真理也能有强烈的确信:往往他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仅因他们的父母、邻居和国家是这么相信的。假如一个自称基督徒的人除了这点以外,再没有其他的信仰基础,那么,他的宗教信仰只不过是根据传统,不比其他那些人好到哪里。无疑地,基督徒所信的真理是更好的,但是如果他的信仰只是来自传统,那么这信仰的本身和其他人所信之宗教也没什么区分了。从这样的信仰而来的情感,也不见得优于其他信仰的宗教情感。

此外,我们再假设一个人,他相信基督教不是来自传统,而是根据理性与论证,那么,他的情感是属灵的吗?我再说,这也不一定。非属灵的情感也可能来自合理的信仰。除了合理以外,信仰的本身也必须是属灵的。事实上,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会因理性上的论证,而在理智上相信基督教是真宗教,可是那个人却仍未得救。行邪术的西门在理智上相信了(徒八13),但仍旧「在苦胆中被罪恶捆绑」(徒八23)。理智上的信仰必能产生情感,正如「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二19),但这种情感不是属灵的。

对真理的属灵确信,唯独来自属灵的人。唯有当神的灵光照我们的心思,使我们明白属灵的真实性时,我们才能对真理有属灵的确信。切记,属灵的认知是指着对属灵之事圣洁之美的内在感受。我现在要描述一下,这些认知如何使我们确信属灵的真实性。

神是独一的,全然不同于所有受造之物;是神的美好——比神自己其他属性更令他全然不同于其他之物。所以当基督徒看见基督信仰之美时,也就是看见神在其中。所见神圣之美就是神主要的特性,这就给予基督徒一个直觉的知识,就是基督的福音是来自神。他不需经过复杂的论证而信服,这论证是简单的:他把握住福音的真理,是因为他看见了神的荣美。

福音许多极重要的真理,就在于它的属灵之美。因人类不能看见这种美,所以他不相信这些真理也是不足为奇的。举几个例说明一下:除非我们见到圣洁之美,我们对罪恶的丑陋是盲目的。结果,我们不会了解圣经中对罪的谴责,也不了解圣经所言人类罪性的可怕。唯当圣灵赐给人能品尝圣洁之美与罪恶之苦毒的能力时,这个人才能看见并感受到自己内心完全的堕落。唯独这样,才能使我们真知道圣经所言有关人性之败坏、人类需要救主及神的大能改变更新人们的内心—–,这些话都是真的!这也让我们知道,神在惩罚罪恶时是公正的,人们无能为自己赎罪。这种对圣洁之美的感受,也能使我们看见圣经所启示给我们的基督之荣耀,我们才能知道赎罪的无限价值及福音救法之优越性。我们看到人们的喜乐乃在于圣洁,我们感受到天堂无法形容的荣耀。只有当我们接受了我所提的这些感受属灵荣美的灵觉时,所有这些事的真理就向人显明了。

如果对福音真理的坚信不是来自这种对神之荣美的感受,那么大多数人将永不会相信真理。学者、研究人员可以根据历史证据而相信,但这对我们大多数人是办不到的。历史上的证据需要许多圣经以外的历史作品的知识,圣经与这些历史作品相比较,就可以看出圣经是可靠的、具有历史人物与事件的见证。就算是这样,除学者以外,谁还会去做这种比较呢?若一个非信徒在相信之前必须先成为历史学家,又有多少人能信主呢?我们相信圣经之前,必先经过一段漫长且艰辛之过程来学习非圣经的历史作品吗?神果真要我们在合理地确信福音真理上,经过这么多困难吗?

事实上,很少人是如此相信基督教的。过去绝大多数的基督徒目不识丁,但是他们相信了,且信得很正确。他们的信仰也不是仰赖学者和历史学家所告诉他们的。若是听了学者专家之言而信的,也不过是人的想法,而不是神的话语所要求的全然确信。「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来十22),「要叫他们的心得安慰,因爱心互相联络,以致丰丰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们真知神的奥秘,就是基督」(西三2)。我们无法从学者、历史学家所告诉我们的资料中获得如此的肯定、确信;相反地,是神自己将这些赐给我们。他开启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看见福音中无法言喻的美丽和圣洁的荣耀:在其中我们看见了神,此证据是完全可信服的。属血气的人对此瞎了眼,就如同未受教育的人对诗词歌赋的优美茫然无知是一样。然而,一个属灵的基督徒看见并且尝到福音荣美的喜乐,这融化了他一切的怀疑,且叫他确知福音是真的。

我并不是说每位基督徒一直都会有这种程度的属灵确知。我们获得福音真理的确信,因我们见到福音属神的优美,但有时我们的眼目会变得模糊。只要我们的确知是活泼有力的,我们所需要的只是对基督之荣美,有一更清楚的见解。

再者,我并不是说历史证据及其他对基督教的论证是毫无用处的。我们也应当重视这些证据,它们会使非信徒认真看待基督教,同时它们也坚固信徒的信心。它们所作不到的,是产生属灵的确定,唯有见到属灵之事的荣美,才能产生属灵的确定。

六、

属灵的情感经常伴随着属灵的谦卑而存在

属灵的谦卑是一个基督徒感觉到自己是多么地不完全、多么地可惜,而使他贬抑自己并唯独高举神。同时,也有另一种的谦卑,我们可称之为律法上的谦卑。律法上的谦卑是不信者才有的经验,神的律在他们的良知里运行,且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地罪恶与无助。然而,他们并未认识到罪性可惜的本质,或放弃在他们心中的罪、降服于神。他们好像是受到胁迫才会低声下气,但他们并无谦卑的实质:他们所感受到的是每一个恶人与魔鬼在审判之日都会感受到的:有罪、卑下,且不得不承认神才是对的,但他们仍不悔改。

相反的,属灵的谦卑流露出真基督徒对神圣洁之美与荣耀的感受。属灵的谦卑使他因为他的罪,而感觉到在自己里面是多么卑劣、可鄙,这使他甘心乐意地俯伏在神脚前,舍己弃罪。

属灵的谦卑是真实宗教的本质。缺乏属灵谦卑的人,不管他们的经历有多么奇妙,都不是真基督徒。圣经中充满了此种谦卑之必要性的见证:「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诗卅四18),「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阿,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赛六十六1~2),「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五3)。另外,也可参阅路加福音十八章9至14节,法利赛人与税吏的比喻。

属灵的谦卑是基督徒舍己的要素。这包含两部分:首先,一个人必须舍弃他属世的倾向,放弃所有罪中之乐。第二、他必须舍弃他天然的自义与自我中心。第二部分是最难做到的。许多人只完成第一步而未做第二步,他们虽已拒绝肉体的享乐,却享有骄傲的邪恶乐趣。

当然,骄傲的伪君子会假装谦卑,但通常做得不好。他们的谦卑通常在于向别人表明自己是多么的谦卑,他们会这么说:「我是圣徒中最小的」,「我是贫穷可鄙的受造物」,「我的心比魔鬼更坏」等等。他们说这些话,是希望他人视他们为杰出的圣徒;如果别人也用这些话来说他们的话,那他可是会被触怒的!

属灵的骄傲是非常狡猾的,它以谦卑伪装自己,但有两个标志会让他们露出马脚:

一、骄傲的人在属灵的事止常会与别人比较,并觉得自己比别人好。他渴望在神的百姓中居领导地位,并希望自己的意见能成为每个人的律法;他要其他的基督徒仰望他,且在宗教的问题上以他为马首是瞻。

真正谦卑的人恰与此相反。他的谦卑使他认为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站在职司教导的地位上,对他而言是不自然的,就如摩西一样(出三11~四7),他宁愿听而不是说(雅一19),而且当他非得要说话时,他不是以一个大胆的、有自信的方式说话,而是恐惧战兢地:他并不喜欢行使权力统御别人,他宁可追随而非领导。

二、另一个属灵骄傲的确切标志,就是骄傲的人非常看重自己的谦卑,但是真正谦卑的人却认为自己是非常骄傲!

这是因为骄傲的人和谦卑的人对自己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衡量一个人的谦卑,是根据我们对他的尊严和伟大,有一正确、适当的看法。如果一个国王跪下替另一个国王脱鞋,我们会认为此一行为是自贬身价,如此行的国王也会作如是想;但相反的,如果一个奴仆跪下脱国王的鞋,没有一个人会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自贬行为,或是伟大谦卑的表示;这个奴仆本身也不会如此想,除非他是荒谬的自负。如果事后,他夸耀自己为国王脱鞋是表现了多么伟大的谦卑,那每个人都会嘲笑他:「你以为你是谁?」他们会说:「你竟认为替国王脱鞋,对你而言是非常的谦卑。」

骄傲的人就像这个自负的奴隶。他认为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不配是谦卑的伟大标志,这垦因为他速度自我膨胀,对他而言承认自己的不配是多么谦卑的表现!如果他对自己看得更清楚,他反而会为自己没有在神面前更谦卑而感到吃惊与羞愧。

真正谦卑的人,从来感觉自己在神面前已经足够降卑了。无论他弯得多低,他都觉得应再弯得更低;他总是感觉他站在神面前,是过于他所当站的位置,他看自己所站的位置,再看他所当站的地方,还有一大段距离,他称这距离为「骄傲」。对他而言,过大的是他的骄傲,而非他的谦卑。倒在神脚前的尘土中,对他而言并非是谦卑的伟大标志,他认为那正是他的归属。

读者们,不要忘了把这些事情应用到你自己身上。当其人自以为他是比别人更好的基督徒时,是否触怒到你?你是否认为他真是骄傲,而你比他更谦卑?那么请小心,免得你以谦卑为傲!请你省察自己。如果你得到的结论是:「没有一个人像我这般充满罪恶」,不要以此为满足,要想想你是否因此而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好?你对于你的谦卑是否看得太高?如果你说:「不,我并未高看我的谦卑,我认为我和魔鬼一样地骄傲」,那么,请再省察自己一下;可能你会因你并未对自己的谦卑评价过高而又感到骄傲了。你可能会为承认自己是多么骄傲而感到骄傲!

七、本性改

属灵的情感经常伴随着本性的改变而存在

所有属灵的情感都发自对属灵的认知,在其中,人看到属神事物的荣耀和优越。这种属灵的看见有一个转化的效果:「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三18)。这转化的能力只有来自神——来自主的灵。

圣经描述「归正」的字眼,蕴涵着一个本性的改变:重生、成为一个新的受造的人、从死里复生、心灵更新、向罪死向义活、脱下旧人穿上新人、与神的性情有份等等。

因此,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已归正,却没有真正、持续的改变,那么不管他们的经历是什么,这种宗教是没有价值的。归正是整个人由罪转向上帝,神当然能禁止未悔改者犯罪,但在归正之人中,他将其内心和性情由罪转向圣洁,归正者成为罪的敌人。因此,如果一个人说他已归正,但他的宗教情感很快消退,而留下的他和以前又是相同的一个人,我们又作何感想?他似乎仍是同样的自私、世俗、愚昧、刚愎,和以前一样不像基督徒。这些事所带出反对的声音比任何为他说话的宗教经历的声音更大。在基督耶稣里,不管受不受割礼,不管是戏剧性或安静的经历,不管是奇妙或沉闷的见证,都算不得什么,唯一算数的是一个新造的人。

当然,我们必须考虑到每个个体的天生性格(temperament)。归正并非损毁天然的性格。如果在未归正前我们的性格使我们倾向于犯某些罪,我们也非常可能在归正后又会倾向于犯同样的罪,然而归正仍会在这点上造成一个不同。尽管神的恩典并未毁掉堕落的性格,它却能改正它们。如果一个人在归正前按其天然的性格,是倾向于纵欲、醉酒或报复,他的归正会在这些邪恶的倾向上有一个强而有力的效果,他可能仍会犯这方面的罪比犯其他罪的危险性更大,但这些将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完全控制他的灵魂和生命。它们不再是他真正个性的一部分。事实上,真诚的悔改,会使一个人特别恨恶或害怕他过去最惯于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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