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治死信徒身上的罪
治死信徒身上的罪
作者:约翰·欧文(John Owen)
译者:唐玲莉
前言
基督徒读者们:
我会简短地让你们明白我同意出版这篇论文的几个原因。考虑到目前大多数自称是基督徒之人的状态和情况,从他们的心灵和精神状态可见的情况,可以看出他们对付试探的无力感,这试探来自于他们在这世界中得享的平安,以及在他们自身当中面临的分裂,他们被重重包围了,这些试探在他们之中占了主要位置。我十分确定,这个问题是极其重要的,因此,如果我偶尔可以更有效地唤醒他们的良心,让他们思量自己处理罪的方式,并给予他们如何对付罪的更明确的指导方针,我将会觉得有分于这个工作是值得的。其次,我看到一些人所犯的危险错误,近来,他们承担引导别人治死罪的责任,然而,他们不明白福音的奥秘,不明白基督之死的功效,重新将一个轭放在他们的门徒的脖子上,就是通过自我努力来治死罪,这个轭是他们自己、甚至是他们的前辈都无法承担的(参:徒十五10)。他们吹嘘推崇的这种治死罪,在本质、对象、原因、方法上根本不符合福音,更不用说其果效了;这样做不断产生的恶劣结果就是:迷信、自义,以及良心的焦虑,他们自己承担了这个治死罪的重负,让他们自己喘不过气来。
我在这里谦卑地希望,我根据那些了解什么是与神同行之人的经历,根据神的恩典之约的要旨,对这些问题所提出的一些建议,可以反映出福音中关于治死罪的精意和字句。即便不是如此,也肯定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建议,对于目前宣扬并推广在信徒心中治死罪的福音工作是非常必要的,这可以帮助信徒走向安全之途,他们的灵魂也可以在其中享安息。
另外,我一定要提一些和我自己相关的事情。靠着那赐种给撒种之人的神的恩典,我关于这一主题的讲道,取得了一些十分有效的成果,有一些心中明白神道路的人要求我出版这些讲道信息,他们读了以后建议我加添一些内容,并且对一些内容做一些改动,我认为那是必要的。我受到他们的期望刺激,觉得仿佛欠了一笔债一样;但是,这一年来,我一直忙于和很多值得尊敬的基督徒朋友们讨论“与神相交”(Com—munion with God)这个专题;在此之后,我领悟到我不能使我欠的债越积越多,他们既然宽容我把时间和力量投注于那本论与神相和并相交的作品,我有必要用这篇修改后的论文偿还他们的期望。@此外,神一直引导我参与宗教方面各种争议的公开辩论,我认为那是选择的成果,而不是必要的路径;但似乎可以更广泛地使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它。
@编按:《治死信徒身上的罪》第一版出版于1656年,第二扩充版于1658年问世。《与三一神相交》则出版于1657年。
因着这些理由和一些类似的原因,促使我将这篇短文带到公众面前,介绍给你们。我希望我的心真诚地渴望神,希望神按照祂自己美好的护理为我的生命所设计的,在我自己和其他人的内心并行为中治死罪,以致全然成圣,使神得着荣耀;这样,得以在凡事上尊荣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的福音。
在结束之前,我要说,如果这篇小的论文(就是要出版的这本书)能够在圣徒任何一方面起到一点点作用,这就是神回应了此书不配的作者的微弱祷告。
——约翰·欧文
第一部分:治死罪的必要
第一章、治死罪的基础:罗马书八章13节
本书是为了帮助信徒们清晰而有序地明白治死罪的工作。为了这个目的,我要用使徒保罗的一句话来奠下这项工作的基础,这句话就是:“你们—–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八13),并且我准备以解释并应用这句话所包含的伟大福音真理和奥秘,来论述这整个主题。
使徒保罗已经重述了因信称义的教义,以及因恩典而有分于称义之人的蒙福身份与光景,这一章1至3节开始阐释信徒的圣洁和信徒所得到的安慰。
在上面提到的这节经文里,保罗揭示了圣洁和罪这一对相反事件与它们所造成的影响,作为他为圣洁提出的论据和动机之一。经文中提到:“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什么是“顺从肉体活着”,以及什么是“死”,这都不是我现在要讲述的主题。正如上文指出的,我只想解释这节经文后半节的意思,如此一来,前半节的含义就很清楚了。
在这节经文中,特别用来为下文论述奠下基础的语词有:
1.神所指定的职责:“治死身体的恶行”
2.指定要承担这个职责的人是:“你们”—–“你们—–若—–治死”
3.附加在这个职责上的应许是:“你们—–必要活着”
4.执行这项职责的肇因或媒介——圣灵:“若靠着圣灵”
5.整个命题——包含职责、媒介,和应许——的条件:“你们若”等语词。
条件:真正治死罪与救恩之间的确切联系
1.在整个命题中首先出现的是条件词εiδέ(eide),“但若”(《当代译本修订版》)。在这类命题中,条件词可以指两件事:
(1)就承担这个职责的人而言,所应许之事件或事物的不确定性。为了达到经文所提到的结果,这条件是绝对必要的,这时就会出现这个不确定性,并且,它不是基于应该承担这职责的人所知的任何确定因素。例如,我们说:“如果我们活着,我们会这么做。”但这不可能是这个条件句所要表达的意思。论到这句话写作的对象,还有一句话:“就不定罪了”(同一章1节)。
(2)所提到的事物之间确定的一致性与联系性;正如我们对一个生病的人说:“如果你喝这种药水,或接受这类治疗,你就会恢复健康。”我们唯一想要表达的,就是药物或治疗与健康之间联系的确定性。这就是它在这里的作用。这个条件词暗示了治死身体的恶行与活着之间的确切联系。
事物之间——就如因果之间,方法、媒介和结果之间——的联系与一致是多方面的。严格而恰当地说,治死罪与活着之间的这个联系并不是因果关系(因为“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而是媒介和结果的关系。那个结果是神白白应许的,祂也为达到那结果指定了这个媒介。尽管媒介是必要的,但是媒介从属于白白应许的所有结果。这份礼物,与领受它之人努力的理由是不一致的。因此,这个命题是有条件的,其用意是要说明,
真正的治死罪和永生之间是有确实无误的联系与一致性的。
如果你采用这个媒介,你将会达到那个结果;如果你确实治死罪,你必然活着。这就是你们履行这个职责的主要动机。
人:治死罪是信徒的工作
2.我们在(罗八13)这句话里面接着看到的是,谁应该承担这个职责:“你们”。它在原文是包含在动词θανατoûτε(thanatoute,“你们(若)治死”)里面的——也就是说,你们这些信徒;你们这些“不定罪了”的人(1节);你们这些“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的人(9节);你们这些因“基督的灵—–又活过来”的人(10~11节);这是你们应该承担的职责。这个世界充满了迷信和自义,一个显著的后果就是将治死罪这个职责强加给任何一个人——这是一些虔诚的人无视于福音而设计出的“伟大”工作(罗十3~4;约十五5)。在此,我如此描述承担这个职责的人,连同所规定的职责本身,这是随后整个讲论的主要基础,可以陈述为以下的主题或命题:
那些最优秀的信徒,
就是确实得着释放脱离罪的定罪权势的,
在有生之年,还应该尽力
治死罪内住的权势。
主要的有效因和媒介:圣灵
3.执行这个职责的主要有效因@1就是圣灵:εiδèπvεύμα(ei de pneumati)-“若靠着(圣)灵”。这里说的灵就是罗马书八章11节提到的基督的灵、神的灵,祂住在我们心里(9节),使我们“活过来”(11节);神的灵(14节);“儿子名分的灵”(15节,《和合本修订版》);这个灵“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26节)。除了圣灵以外,要以其他任何方式治死罪都是徒劳的,这些方式只会使我们束手无策;必须通过圣灵才能完成这项工作。正如使徒保罗所暗示的(罗九30~32),人们可能会试图基于其他原则、透过其他媒介来完成这项工作,而且他们向来如此,也一直如此;但是,这位使徒说:“这是圣灵的工作;只有圣灵可以成就,除了圣灵以外,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成就。”靠自己的力量、通过自己发明的方式治死罪,会导致自以为义,这是这个世界上所有虚假宗教的精髓和实质。这就是我整篇讲论的第二个原则。
@1编按:亚里斯多德(主前384—322年)将世界上事物的变化与运动背后的原因分为四大类,即质料因(materialcause;由什么制成)、形式因(formal cause;它的形式或本质是什么)动力因(moving cause;谁制造出来的)、目的因(final cause;为了什么目的)。
职责:治死身体的恶行
4.接下来要论述的是职责本身,就是要“治死身体的恶行”。这里要论述三个问题:(1)“身体”指的是什么?(2)“身体的恶行”指的是什么?(3)“治死”它们指的是什么?
(1)身体。这节经文结束时提到的身体,同这节经文开始时提到的“肉体”是一样的:“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治死身体的恶行—–”——肉体指的就是身体。这位使徒此前论述中一直提到的“肉体”就是身体,从他在这节经文前后都将肉体和圣灵对立就可以明显看见。在这里,“身体”代表我们堕落与败坏的本性,我们的身体很大一部分是其所在与器具,身体的肢体借此给不义作奴仆(罗六19)。这里所说的就是内住的罪、败坏的肉体或情欲。使用这种转喻的修辞,@2有很多原因,我现在在这里不多说。Παλαιόςανθρωπος(palaios anthrōpos)和σωματηςαuαpτiας(sōma tēs hamartias),也就是“旧人”和“罪身”(罗六6),与这里的“身体”指的是同一事物;身体也有可能是提喻法,@3表明整个人都是败坏的,是贪欲和不健全情感的承载体。
@2转喻法(metonymy)是一种修辞譬喻,是以一个语词来代替另一个与之密切相关的语词。比如,我们可以用“轮子”来表示汽车,“王冠”表示君主,“华盛顿”表示美国政府。
@3提喻法(synecdoche),与转喻的修辞类似,用部分指代全部或用全部指代部分,欧文认为这里是用“身体”代表整个人。
(2)身体的恶行(《吕振中译本》作“身体上的行为”)。“恶行”一词的原文是πpáξεις(praxeis),它其实主要是指外在的行为,因此被称为“肉体的行为”(τάξργατήςσαρκός(ta erga tēs sarkos),加五19,《中文标准译本》);那节经文说这样的事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列举了一些这样的事。虽然这里只是提到了外在的行为,然而内在的东西(也就是次要因)是使徒主要要表达的;“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太三10)——肉体的恶行必须从其成因,从它们的根源上治死。这位使徒称其为恶行,是因为每一个情欲都倾向于成为行为;尽管它们只不过怀了胎,也还有可能流产,但它们的目标乃是要带来一个彻头彻尾的罪。
在第七章和本章的开头,都将内住的情欲和罪看作所有恶行的源头与原则,这位使徒在这里用它所产生的后果提到它的毁坏。就像φρόνηματηςσαρκός(phro-nēma tēs sarkos;罗八6,《吕振中译本》“肉体的意念”;《和合本》作“体贴肉体”),πράξειςτοθσώματος(praxeis tou sōmatos;“身体的行为”)也就是“肉体的智慧”,以转喻指与前者相同的本性;这是παθήματα(pathēmata)和έπιθυμίαι(epithymiai),“肉体的邪情私欲”(加五24),罪的行为和果子从这里开始发出;“身体”就是用于这个意思:“身体就因罪而死”(罗八10)。
(3)治死。Eiθανατoûτε(ei thanatoute)-“你们若治死”——是一个隐喻的表达,取自将任何活物杀死。杀死一个人,或杀死任何其他活物,就是把他所有的力量、精力和能量拿走,如此,他就无法行动,也不再有任何生命迹象;这节经文也是同样的意思。这节经文把内住的罪比拟为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是所谓的“旧人”,带着他一切的官能、特性、聪明、机巧、狡黠、力量;这位使徒说,内住的罪必须被治死,也就是说,带出这所有效果的能量、生命、精力与力量全部都要被圣灵除掉。事实上,只有借着基督的十字架,才能彻底地治死这内住的罪;因此,圣经说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罗六6),并且我们“与基督同死”(罗六8),这其实都是始于我们重生之时(罗六3~5),然而,却有一个与之相反、且意图破坏的原则(加五17)被栽植到我们心中;但这整个治死的工作却是我们一生都要逐步执行,直到臻于完全的。有关此一话题,我会在后面的论述中进一步探讨。在此,我想指出,保罗提及这个职责的目的是:
罪内住在我们里面,
停留在我们必死的身上;
要治死它,
这样,罪就不会有生命和力量
去激发肉体的恶行;
治死内住的罪,
是信徒持续不断的职责。
应许:你们必要活着
5.在这个职责上的应许就是生命:“你们必要活着。”这节经文的前半句提到了死亡的威胁,“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同一节经文中应许的生命与此形成对比;这位使徒同样说道:“(你们)必从肉体收败坏”(加六8,《和合本修订版》),或从神而来的毁灭。这句话或许不是单指永生,而且还指着我们此时在基督里拥有的属灵生命;这不是指这属灵生命的本质与存在(那是信徒已经享有的),而是指这生命的喜乐、安慰与活力:正如使徒在另一节经文所说的:“你们若靠主站立得稳,我们就活了”(帖前三8)——“现在,我的生命必善待我;我必要享有生命中的喜乐与安慰”——“你们在这里的时候,必要活着,享有美好的、充满活力与安慰的属灵生命,而以后还要获得永生。”
以上论述的就是治死罪与永生之间的联系,治死罪是途径,永生是目的地;在这里,我要加上这个职责的第二个动机:
我们属灵生命的活力、力量与安慰都取决于治死身体的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