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为何说不
第六章
质疑六:上帝若慈爱,不会要人在地狱里受苦
我认为基督的道德品格中有个非常严重的缺点,那就是他相信地狱。我不觉得一个真正非常仁慈的人会相信有永刑。
——罗素,无神论者@1
人有自由选择之权,这是人的尊严,地狱是上帝对此尊严的一大认可。
——G·K·切斯特顿,基督徒@2
法官科特兰·A·马瑟斯陷入无所适从的窘境。站在他面前的是个在一件毒品案中担任小角色的被告。她三十一岁,子女尚幼,家境穷困。她对自己犯罪深感后悔。法官认为应该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判她缓刑,正义是可以伸张的。
但是有个问题:如果马瑟斯判她有罪,依照麻省州法必须判她监禁六年。坐监会令她一生尽毁,破坏了她本已脆弱的家庭,心怀怨恨、愤愤不平、失业、重蹈覆辙。
美国司法中有一种“强迫课刑’的制度,法官在处理某几种类型的案件时不能行使酌情权。这种制度正面的目的是防止法官过于宽大。反面的后果,是在某些案件里,自动课刑会失之过严。以本案而论,被告坐牢的时期要长过持械抢劫的强盗。
马瑟斯从来不惜判处犯人较长的有期徒刑,如果理由正当。可是在这件案子里,他认为强制课刑——没有早日获释出狱的可能——应属“审理不当’。
于是马瑟斯作出选择:“为了公正而违反法律”。他宣布她犯的罪行比较轻微,判她五年缓刑,接受辅导。
“如果法官不能这样做,他就不配作法官,”《波士顿地球报》调查强制课刑时,马瑟斯这样说。“法官判刑,不是一部自动机器,盖个橡皮图章,他也得运用他的正义感。”@3
我乘坐的飞机向洛杉矶国际机场降落时,心里想着这件案子。那是一个闷热的九月早晨,我在沉思,该有多么滑稽啊,为了伸张正义而设计的法律反而被用来挫败法律。我能了解,马瑟斯基于正义感,才放下按划一尺码判罪,改判一种更适合某一罪行的处罚。
我长时间寻求上帝,但正义感使我极不满基督教关于地狱的教导,我认为这比马瑟斯审理的案子还要不公平得多。地狱的教义看起来很像环宇大杀戮,一种自动的不能上诉的判刑。接受永远的痛苦的处罚是一种极端的强制课刑:不管个别情况如何,每人都受到同样的后果,只要和上帝的要求不一致——那怕是一点点,而且是无意的——就要受到无止无休的地狱刑罚。地狱的痛苦使一般的监狱看来像个狄士尼乐园。
这里有什么正义?这里有什么罪与罚的相称?这是什么神竟喜欢看见祂的造物永远在痛苦中煎熬——没有希望,没有救赎,关在受刑室里,完全恐怖和野蛮得像纳粹集中营?无神论者约翰逊(B.C.Johnson)说得不错,他说“地狱这个观念在道德上荒谬绝伦。”@4
这都是些难于回答,易动肝火的问题。我需要一个意志坚强的专家来回答,他敢于诚实地提出质疑。我从飞机的窗户外望,看见洛杉矶的郊野在灿烂的阳光里熠熠生辉。我急于要和一个声名卓著的哲学家面对面交谈,他广泛地研究过永刑这个棘手的教义已经好久了。
访问之六:J·P·莫尔兰德(J.P.Moreland)哲学博士
我没有用多少时间就租到了一辆汽车,开车到莫尔兰德的住所,离他执教的塔尔博特神学院不远,他是哲学与伦理学硕士班的教授。
从他的著作《死亡之后:探索不朽的论据》中可以看出,他对地狱教义作过大量彻底思考和个人的深刻反省。他和合著者加里·哈伯马斯(Gary Habermas)还钻研过灵魂的本质,人类接近死亡的经验,轮回转世和天堂神学。
我选择了莫尔兰德还由于他广阔的背景。他攻习过科学(他是米苏里大学的化学学士),有渊博的神学知识(他在达拉斯神学院取得硕士学位),他是个极受尊敬的哲学家(他在南加州大学取得博士学位)。
他出版过十几本书,包括《攀登世俗城》,《基督信仰与科学的本质》,《上帝存在吗?》(与凯·尼尔森(Kai Nielsen)的辩论记录),《创造论》,《身体与灵魂》,《全心全意爱上帝》,和得奖的《受到围攻中的耶稣》。写了这么多书,而他刚刚五十一岁。
莫尔兰德穿着随便,一件短袖衬衣,运动短裤,便鞋,没有穿短袜。他在他牧场式房子的车道上迎接我。我和他握过手,说了几句慰问的话。我知道他头一天晚上,到圣地亚哥看他心爱的堪萨斯城酋长棒球队,败于平庸的战马棒球队。他还戴着棒球式的帽子,前面装饰有他的棒球队的纹章。
在房子里面我们寒暄了几句以后,我一屁股坐进客厅的长沙发上,叹了口气。地狱这个题目又大又沉重,常常引起争议,是怀疑上帝的人愤怒的爆发点。我心里在想着怎样发问。
我最后决定实事求是。“我不能肯定从哪里开始,”我老实说。“我们应该怎样来谈地狱这个问题呢?”
莫尔兰德思索片刻,然后向他的绿色装有衬垫的椅子后背一靠。“也许,”他建议,“我们应该先对一件事的好恶作个区分,再判断这样做是否正确。”
“你的意思是?”
“许多时候,我们喜欢的事常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他解释,“有些人认为婚外情愉快,大多数人都认为不对。把一件某人必须知道但不喜欢听的真相告诉他,或是辞退一个不称职的工人,都是非常不愉快的。”
“不过,”我插嘴,“地狱引起的是一种反胃的反应,你只要提到它,人们就会表示强烈的反对。”
“你说得对,人们倾向于根据他们的感觉,或是情绪上对它的反感,来判断是非。”
“我们怎样超越这个呢?”
“我认为人们应该把他们的感情放在一边,”他说,“他们评估的标准应该是地狱是否在道德上公正,或是在道德上应有的情况,而非他们是否喜欢地狱这个观念。”
莫尔兰德发言前,停顿了一下。“而且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白,基督教的上帝憎恨地狱,祂不喜欢人到地狱里去,”他补充。“圣经在这一点上说得很清楚:“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5
也许如此,不过恶人最后还是在一个绝对恐怖完全绝望的地方度着永生。我想起了查尔斯·坦布尔顿,他本来是布道家转而成了怀疑派。在那次访问中,谈到地狱他有强烈的反对情绪,不过这些情绪好像出诸义愤,出自坚持正义的愤慨。
老实说,要我把关于地狱的讨论和我们对地狱的情绪反应完全分开,也颇不易,因为二者毕竟是无可奈何地纠缠在一起的。
处理坦布尔顿的挑战
虽然我了解莫尔兰德的论点,讨论地狱的道德或不道德时应完全独立于我们对地狱的情绪之外。我决定最好拿坦布尔顿的质疑去直接和莫尔兰德正面对抗——不管什么情绪问题。
我清了清喉咙,直挺挺地坐着,比较正面地对着莫尔兰德。“请你注意,莫尔兰德博士,”我这样开始,我声音中的激情升了一级。“我为这个问题访问过坦布尔顿,他的态度非常坚决。他告诉我,“我连把一个人的手拉向烈火上烧个片刻都办不到,就是瞬息也不行!一个慈爱的上帝如何能够永远折磨你,就只因为你不服从祂,不按照祂的吩咐办事。他不让你当下就死,而是要你永远受那种痛苦?’”
然后我用他对我说话时所用的语调吐出坦布尔顿最后说的那句话,“连罪犯都不会做这样的事!
这个挑战的声音彷彿在他的客厅里回荡,紧张气氛立时加强。然后,我要求,听起来我的语气控诉多于询问,“莫尔兰德博士,你对这样的事,还有什么话要说?”
他提议讨论问题不动感情的主张,就谈这么多。
因为你得对J·P·莫尔兰德有所了解:他是个哲学家,他是个思想家。他是冷静的理性动物,好像没有东西能激怒他。尽管我那装上弹药的语气几乎像要他对地狱的出现负责。莫尔兰德并未生气,反而一针见血地直捣问题的核心。
“回答坦布尔顿的关键,就在他自己说的话当中。”莫尔兰德开始说,“他的问题充满火药气味,好像在问,"你从什么时候起不打你的老婆了?’不管你怎样回答,如果你接受他发问的用词,你从开头就输定了。”
“所以说他的前提错了,”我说,“何以如此?”“首先,地狱就不是一个受刑室。”
我的眉毛竖了起来。对多少代的主日学儿童而言,这简直是新闻,那些儿童给地狱里有烈火燃烧、无穷无尽痛苦的描写吓得恶梦连连。
“它不是受刑室?”
莫尔兰德摇头。“上帝不在地狱里施刑,所以在这一点上他错得不能再错,”他继续说。“坦布尔顿还把上帝说得像个蛮不讲理的人,会对人说,“如果你们不肯服从我定下来的规矩,我就要定你们的罪。你们要知道我的规矩就是我的规矩。你们假如不顺我的意,你们就有得瞧,当然啦,如果上帝只是一个横行霸道肆意定下规矩的神,他那样定人的罪就是任性妄为。但是实际的情况不是他说的那个样子。
“上帝是宇宙中最慷慨、慈爱、奇妙且吸引人的神。祂创造人类,赋予自由意志,祂造我们为了一个目的:以爱和祂也和一切的人相连。人不是意外出现,我们不是改变过的猿猴,我们不是偶然的错误的产物。如果我们三番四次失败,未能达致创造我们时上帝所悬的目标而生活——这目标,顺便说一句,使我们生活得比使用别的任何方式更加丰盛——那么上帝别无选择,只能照我们自己生活中一直要求的,和祂分离开。
“那就是地狱—–”
“是的,那就是地狱。还有一点:认为上帝只是一位仁慈的神是错误的,尤其是你所谓的“仁慈’,是今天大部分人所认为的仁慈。是的,上帝是爱,但祂也是公义、道德和纯洁的神。因之上帝作决定不是基于现代人的浪漫溺情主义。这就是何以过去在地狱观念上从来没有发生问题的一个原因。今天的人倾向于只关心像爱和温柔那样比较软性的德行,他们忘记了圣洁、公义和公正之类的刚性的德行。
“所以坦布尔顿在他的问题的措词中,给了我们一个怀有恶意的神,祂强制定下了这些不公正,专断的法则,在最后时刻跺着脚说,如果你不按照我的规定做,我就让你受永刑。
莫尔兰德瞪起灰绿色眼睛盯着我看,“这真是离题万丈,错得不能再错。”
上帝的退一步立场
“好吧,那么,”我更深地坐进长沙发时说,“这是你澄清错误的机会,让我们先确定几个界说,给讨论打个基础。你说地狱不是受刑室,那么它是什么?”
“地狱的要义是关连,”他回答。“基督信仰认为人类在整个造物中最为宝贵。如果人重要,那么人间关系就有了重要性,地狱基本上是一种表示关系的设置。
“圣经说的地狱,是和世界上最美的存在——上帝本身分离的,或从祂的身边放逐出去;也就是和任何重要事物,和所有宝贵的东西隔绝的地方,不仅与上帝,而且和所有认识神和爱神的人隔绝。”
我有点糊涂。“地狱不是对破坏上帝标准的人的惩罚吗?”我问,“难道是一些人自然得到的后果,他们要过一种生活,他们说,我不在乎和神分离,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于是他们如愿以偿,永远离开了上帝?”
“二者都是,”他说,“你不要弄错:地狱是刑罚——但不是施刑。不是拷打。地狱的刑罚是与神分离,带来羞辱、苦恼和悔恨。因为人将来身体和灵魂都要复活,因此要受的痛苦也是身心两方面的。但人所遭受的痛苦,是由于他最后被放逐的忧伤中产生,人从无止无休地从神身边,从祂的国和最初为我们创造的善良生活中放逐出来。地狱里的人会深切感到这种丧失一切的痛苦。
“地狱是最后的裁判,让你不断不肯照当日神造你时的目标生活,那你仅有的选择是让你离开永生。所以是刑罚,但也是你自己要过某种生活的自然后果。”
“按照《创世纪》所记,神造了每样东西之后都说是“好’的,”我指出。“显而易见,神也创造了地狱。但祂怎样能说地狱是好的呢?祂的品格不是有了问题吗?”
“其实,”莫尔兰德回答,“地狱并不是最初创造的一部分。地狱是神的退一步的立场。地狱是神被迫而造的东西,因为人选择了背叛祂,不要为他们设计的最好的生活,放弃了为他们而设的生存目标。
“你知道,当日美国人建立合众国的时候,他们并未一开始就设立监狱。他们宁愿有个没有监狱的社会。但是他们被迫设立监狱,因为人们不合作。地狱也是这样来的。”
“地狱是个有形的地方吗?”
“也是也不是。人死以后,灵魂离开身体,他们不再是有形的。圣经说在基督再来之前终于走向地狱的人,他们死了,离开了神的面。但他们不是在一个有形的地方,因为他们不是有形的。在这个意义上,地狱大概没有一个地址,但却是宇宙的一个真实部分。那就像你通过一道门进入另一种生存空间似的。”
“听起来像个接近死亡的状况,”我格格笑着说。
“我认为是种接近死亡的经历,人死后仍然能够有知觉。”莫尔兰德回答。
随后他继续说:“在最后审判时,我们的身体会复活,我们的灵魂将和身体结合。到那个时候我确实认为宇宙中会有个地方,人们将和上帝及祂的子民主要活动的地方分隔开。所以到那个时候,说地狱是个地方是合理的,但是它并非受刑室或类似的东西。
火、虫和咬牙切齿
‘受刑室’的景像又来了。“无怪乎成了人们心目中地狱的样子,”我说,“我大约十岁时去到主日学,教师点了一支蜡烛说,‘你们知道手指被烧有多么痛苦吗?那么,想一想,假如将你的整个身体永远放在火里会多痛苦呢?地狱就是这个样子。’”
莫尔兰德点头,就像他听过这一类的故事似的。
“有些孩子吓得要命,”我补充。“我只是感到懊恼,这个教师想吓唬我。我认为许多人有过这样的经验。你得承认圣经一谈到地狱,必然提到火。”
“那是真的,”莫尔兰德回答,“不过火只是个比喻。”
我举起手来。“好吧,稍微等一等,”我抗议,“我还以为你是个保守型的学者呢。你是不是想给地狱搽脂抹粉,让它比较容易接受呢?”
“绝对不是,”他回答,“我只是要忠实于圣经。说火是个比喻,因为假如你去照字面解释,那就讲不通。例如,圣经形容地狱一片漆黑,若有火焰,那怎么可能呢?火焰把东西都照亮了。
“还有,我们听说基督再来时将有火焰围绕祂,将有一柄长剑从祂口中吐出。但是没有人认为基督给剑哽住,不能讲话。剑代表神审判说的话,火代表神前来审判。在《希伯来书》12:29,神被称为烈火,但是没有人把上帝想象成宇宙的不灭的灯。使用火的意象,是说祂是审判的神。”
“说地狱中有吃人肉的虫该怎样解释,”我问。
“在耶稣的时代,每星期圣殿里要宰好几千头牲畜献祭,殿里有个污水系统,让血和脂油流到殿外,汇成一个池子。那里经常有虫子丛生,是个非常污秽的地方,”莫尔兰德说。“耶稣传道的时候,使用这个比喻说明地狱比城外那个可憎的地方还要糟糕。”
“还有用“咬牙切齿,来形容地狱中的人,”我说,“这是不是指人因受刑的痛苦而起的反应?”
“比较精确的说法是,所形容的是人因痛感损失而呈露的愤怒,”莫尔兰德说,“是当你发现你犯了大错时激怒的表现。如果你和专顾自己、自我中心、极端顾影自怜的人一起生活过,你会知道他们不能随心所欲时就会这个样子。我认为咬牙切齿是属于地狱类型的人的一种表情。”
“没有火,没有虫,没有因受苛刑而咬牙切齿——也许地狱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恶劣,”我说,想给我们讨论的题目增加一点变化。
莫尔兰德立刻起了反应。“你要这样想就错了,”他坚定地说。“任何比喻都有一个字面意义。燃烧中的火是比喻,字面意义是这是一个极度伤心的地方,这是个丧失了一切的地方。它所代表的事实是,地狱是一个人所能遇到的再坏也没有的地方。”
“你提到过在地狱里的人专顾自己和顾影自怜,他们一生都拒绝神,”我说,“是不是可能对这样的人来说,天堂反而会是他们的地狱?”
“让我来这样说明,”他说。“有一种人,外表难以想象地漂亮,极端吸引,比你不晓得聪明多少,你有没有过和他相处的机会?在社交场合,人们对他洗耳恭听,不是听你。假定你不喜欢这个人,但是把你和他关在一间房里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关三十年。那种滋味就极难忍受了。
“现在你把这人的好质量乘上一万倍,那就有点像神了。他实在聪明,他又非常吸引人。他比我们在道德上圣洁得多。假如人们并不深深地爱着他,却强迫永远和他在一起——做那些爱他的人愿意做的那些事——会十分不舒服。
“你得了解,人的性格不是凭一个决定一下子形成的,而是由他们每天作的成千上万的小选择形成,他们选择的时候甚至都不知道。我们每天不是准备和神及祂的子民一道,重视祂所重视的东西,就是选择不和这些事在一起。所以,是的,地狱主要是为不要上天堂的人预备的地方。”
“你是说人们有意选择地狱?”
“不是,我不是说他们故意拒绝天堂,反而选择到地狱去。但是他们确实选择了不在乎在天堂里每天看到的那些有价值的事物。”
我说,“因之实际上由于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们不是准备与神同在和享受祂赐的永生,就是设法让自己成为宇宙的中心,没有兴趣与神同在,或与爱祂的人在一起。”
莫尔兰德点头。“绝对如此。所以地狱不只是一次判刑。它是判刑,但也是一个人在此时此地此生中所选择的道路的终点。”
纵然如此,地狱有些面貌似乎违反了我们的正义感。至少从前我这样感觉过。我趁着谈话中止的时刻,把手伸进我的公文包,取出我在飞机上写的一张罗列这些面貌的单子。
“你看怎样,假如我向你请教这张单子上每个问题的答案,”我对莫尔兰德说,“我的目标不是和你争辩,只要你详细说明你对每个问题的观点,到了访问终了,我再衡量你的回应是否足够,看看地狱教义能否经得住仔细审查。”
“听起来还算公道,”他回答。
我看了那张单子一眼,决定首先提出那个最情绪化的反对意见。
反对一:为什么在地狱里人人受同样的惩罚?
我在捉摸问题时,从长沙发那里站起来,徜徉到前窗,停在照到地毯上的阳光里。我内心深处还潜伏着麻省马瑟斯法官审的那件案子。
“我们的正义感,要求恶人对他所做的坏事负责,”我说。“在这个意义上,地狱可能是对某些人的一种制裁。但是对希特勒,和按照我们的标准,过着相当好的生活,只因为他决定不跟随神,就给他同样的永远刑罚,这就违反了我们的公平原则。”
莫尔兰德聚精会神听着。“人人得到同样的后果,好像不大公平,”他说。“你是这样说的吗?”
“是的,不错,你觉得有什么不妥?”
莫尔兰德回到圣经,翻到新约。“事实上,”他说,“每人对地狱的经历都不相同。圣经教导我们,有不同程度的受苦与惩罚。”
他翻到《马太福音》第11章,食指寻找到20—24节,他高声读道:
耶稣在诸城中行了许多异能,那些城的人终不悔改。就在那时候责备他们说:“哥拉汛哪!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迦百农啊!你已经升到天上;将来必坠落阴间,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所多玛,他还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
莫尔兰德把书阖上。“耶稣在说人们将按照他们所行的分别定罪。”
“没有一个适合所有的人的尺码?”我问。“公正按照个人的情况调整?”
“正是这样。地狱里将有不同程度的分离、隔绝、和空虚。我认为这很重要,因为它强调神的正义是量罪定刑的。对拒绝接受神的恩典的每个人,待遇不是完全相同的。
“记住,如果神让人照自己作的数以千计的选择来塑造他们为人的质量,祂也会让他们所选择的质量遭受当得的后果。那些行为比较恶劣的人,将受到较深程度的孤独和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