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主日简史

第三部分、中世纪

上一章结尾处所引奥古斯丁的话很可能写于公元415年左右。他的弟子保卢斯·奥罗修(Paulus Orosius)在那年拜访了他(奥罗修曾与奥古斯丁合作写了《上帝之城》的部分内容)。不久后,奥罗修回到了心爱的家乡伊比利亚半岛(Hispania)——更确切地说,是回到布拉加城(Braga,现属于葡萄牙)。他发现不仅是伊比利亚,甚至整个欧洲都已被日耳曼“野蛮人”侵略。那时他正在写《反异教徒史》(A History against the Pagans),这部总共有七卷的作品。著作即将完工之际,他也命不久矣。他死前所写的那篇尖锐的评论影响至今,写完不久便与世长辞了。

野蛮人入侵罗马领地,随后不管在东部还是西部,基督的教会皆充满匈奴人(Huns)、汪达尔人(Vandals)与勃艮第人(Burgundians)。教会里的民族变得多种多样,数之不尽。如果说这是神允许他们入侵罗马的唯一原因,那么我们真该为此颂赞神的慈爱!因为若没有入侵罗马,这些人将永远无法知晓真理。就算我们为此有所牺牲,那又何妨!(History against the Pagans7.41)

奥罗修目睹的这些变化已席卷整个西欧,并向非洲北部继续蔓延。距离奥罗修最后一次拜访奥古斯丁大约15年后,也就是公元430年,当奥古斯丁卧于病榻之时,汪达尔人就围困了他所住的希波(Hippo)城,便在不久后征服了这座城市。

奥罗修回到伊比利亚后所写的这段文字,完美地总结了当时的情况:(1)古罗马帝国被长期居住其境外的民族所占领;(2)这些入侵者尽行破坏,使罗马居民苦不堪言;(3)教会须想方设法接纳这一大群新人,从而简单恢复了慕道期(catechumenate);(4)在这一过程中,新兴教会与今天所谓的西方文明就此诞生。

奥罗修所谈之事于他并不遥远。他于公元375年左右生于布拉加(Braga)。那时布拉加属于罗马的加利西亚省(Gallaecia),是伊比利亚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教会生活的中心。但在公元410年,也就是西哥特人(Visigoths)洗劫罗马的那年,布拉加被苏维比人(Suevi)占领,成为苏维比人的首都。奥罗修去世半个世纪后的公元470年,西哥特人又占领了布拉加,同时还征服了伊比利亚半岛的大部分地区。由于苏维比人和西哥特人都属于亚流派(Arian)(亚流派基督徒不相信圣子永恒的先存性),这给当时的教会带来了新的挑战。

可能对这片土地的原居民来说,这些日耳曼入侵者的到来会破坏罗马文明;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征服并治理这片土地,但同时也学习、适应他们所钦佩的文明。这方面的例证也极多。在公元506年,距罗马被洗劫不到一个世纪,西哥特的国王阿拉里克二世(King Alaric II)颁布了一大批罗马法律,被称为“西哥特人的罗马法律”(LexRomana Visigothorum)。这些律法适用于领土内的原居民身上,而西哥特人则继续遵守他们自己的法律。在公元589年,另一位西哥特国王瑞卡得(Recared)宣布放弃西哥特祖先的亚流派信仰,而宣称自己为大公教会信徒(Catholic)——邻边的苏维比人早已如此行。

在其他日耳曼民族中间也有相应的事情发生,而这些变化给教会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其中一点就是,先前由于人人可能都是基督徒,因而取消了慕道期,现在有人提出有必要恢复慕道期。托雷多(Toledo)的主教希德逢修斯(Hildephonsus)的论著《论对洗礼的认识》(On the Knowledge of Baptism)就是一个例子,大约写于瑞卡得(Recared)离奇亚流主义70年后。他提出的慕道流程与君士坦丁之前的流程极为相似。

这些变化巨大又复杂,简直难以概述。可以说,西方文明是希腊罗马、日耳曼文化与传统相碰撞的结果。我们若要继续研究周日历史,就必须对这种新环境与新现实有所了解。

第十章、全新的周日敬虔观:从宴席到葬礼

圣餐作为被更新的基督的献祭

日耳曼民族入侵前的几个世纪里,在以拉丁语为主的西罗马帝国,基督教有其独特的特征与重心。简单来说,我们可以认为,东部有时强调基督教为“真哲学”(亚历山太城的信徒一直持这种观点),而多数时候是强调基督战胜罪恶的权柄。基督胜利的核心是祂死里复活、将来必在荣耀中再来。圣餐就是庆祝这一胜利的,通常至少每周日会举行一次。而复活节的那个周日则格外欢喜——我们今天称那日为复活节周日(Easter Sunday)。1

@1笔者在Christian Thought Revisited:Three Types of Theology,2nd ed.(Nashville:Abingdon,1989)这本书中更完整地研究并解释了这些差别。

罗马重视法律与法规,这影响了西方的敬虔观和神学发展。在西方,神主要被看作立法者与审判者;人类因违反律法而犯罪,亏欠了神;基督是赎罪的牺牲祭;救恩则是靠基督或自己的功劳免去罪债——通常两方面都要具备。这就是为什么在相对较早的时期,我们发现西方的信徒特别担忧受洗之后所犯的罪。如果通过洗礼罪得洁净,那么在受洗之后犯罪了该怎么办?教会为回应这个问题,发展了一套完整的赎罪系统,经过几千年的演化,逐渐变成买卖赎罪券等惯例。

不过这些都超出了目前的研究范围。我们要着重探讨的是这些发展如何影响周日的生活与敬拜方式。在这方面最需强调的是对圣餐看法的转变:原先圣餐是用来庆祝基督胜利的,现在则带着悲伤的基调,通过圣餐重演基督的献祭。

圣餐与献祭的概念之间的联系并非标新立异。事实上,早在《十二使徒遗训》这部著作就教导人们在擘饼前要认罪,“以使你们的献祭得以洁净”(Didache14.1)。君士坦丁以前的其他作者(如伊格那修、游斯丁与居普良)也提到类似的观点。但要知道,“祭”指献给神的任何事物,包括祷告(常被称为“我们的献祭”)。这些著作都没有说耶稣是圣餐礼中的牺牲祭。但早先的文本称耶稣为“被杀的羔羊”,这证明祂的牺牲未被遗忘。只是在最早的时候,这种说法被胜利感所掩盖。因此,《启示录》写道(这段话很可能是圣餐礼时朗读的):

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颂赞的——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五章12章13节)

七日第一日是耶稣复活的日子,是创造的第一日,是永恒、喜乐的第八日。从这些早期的理解中不难发现,那时的圣餐礼充满了喜乐与感恩的气氛。然而,眼下的境况充满暴力与死亡,加上受了某些日耳曼入侵者宗教传统的影响(流血的献祭在他们中间仍为普遍),此时的圣餐礼更注重基督的献祭。圣餐礼被视为不流血的献祭,重演基督的牺牲,因而气氛严肃、充满深深的罪咎感。

虽然此书不便概述这方面的内容,大贵格利(Gregorythe Great,公元590到604年间的教皇)有一段被广泛引用的文字却足以阐明这种新的圣餐礼气氛。这段文字也说明炼狱的教义与为死者献弥撒的惯例在当时已被确立。他写道:

要知道,与其死后让他人为自己做点事(献弥撒),不如自己活着的时候就去做。这岂不是更好、更可靠吗?比起被禁炼狱而寻求解脱,一身无罪而离世岂不更蒙福吗?因此,我们当轻看暂时之物,每日全心向神献上眼泪为祭,献上基督的身体与血(圣餐)。因基督的献祭有特殊权势,可救我们脱离永远的刑罚,并为我们重演神儿子之死,这是何等奇妙之事!祂从死里复活并得永生,不再被死亡辖制。虽是不朽之身,却在我们圣祭的奥秘中再次被献。在圣餐里,我们领受祂的身体、分享祂的宝血以此得救;在圣餐里,祂的血并非溅在不信者的手上,而是流入信徒之口。因此,我们当好好思想,这为我们而设的献祭,实质为何?当谨记,这祭一次次地向我们表明神儿子曾为我们受苦受难——

除此之外,我们还须悔改,向全能之神献上自己为祭。我们庆祝耶稣受难的奥秘,当效法祂而行。当我们献自己为祭时,效法基督使我们真正成为神的祭物。靠神恩典我们可以尽可能花很多时间祷告。但要留心,祷告之后,我们要单单思想神。藉此,其它思想无法把我们引向堕落,肤浅的欢乐也难以占据我们的心思意念。否则,我们先前因悔改而得的一切都将因此付诸东流。(Dialogues4.58-59)

令人敬畏的圣餐神迹

在圣餐中基督被献为祭,能够参与其中本就令人心生无限敬畏之情,而对圣餐的另一理解则让这种敬畏感愈发强烈。从很早开始,基督徒就意识到,在分享主餐时,基督与会众同在,这并非寻常之事。基督的同在显然与圣餐的核心(饼与酒)密切相关。不过初期教会并没有确切解释这具体是如何发生的,也未阐明当信徒聚集擘饼时,基督与他们同在的具体方式。另外,许多更早的文献(如《哥林多前书》十一章)关注的并不是饼与酒,而是参加聚餐的会众——基督的身体。

现在,参加圣餐的不再是社会上那些决意加入教会的少数人,而几乎是全体会众。因此,圣餐礼的焦点从会众转移到饼与酒上面。人们来教会不再是为了集体分享饼与酒,而是为了见证圣餐礼上所发生的神迹,并想借此蒙福。人们甚至认为无须领受圣餐仍可受益,因为单单出席圣餐礼就是一种祝福了。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越发觉得圣餐礼的神迹在于饼与酒(变成基督的身体与血),但这一过程经历了数个世纪。同样,此处不便追溯这方面的发展史,只简略提到,望读者知晓,以说明这方面的信息对周日的意义与遵守周日有重要影响。

就这点而言,通常也是普遍的情况,敬拜中广受欢迎的敬虔和经历超越了神学的发展。但是,恰恰是后者更加详细地描述了人们长期以来信奉与实践的内容。我们现在所知的变质说(transubstantiation)的教义直到1215年才成为教会信条。那年,第四次拉特兰会议(the Fourth Lat-eran Council)宣布:

耶稣基督的身体与血确实以饼与酒的外在形式(sub specibus)存于祭坛圣礼中。靠着神的大能,饼变质为身体,酒变质为血。2

@2Henrici Denzinger,Enchiridion symbolorum defnitionum et declarationum de rebus fdei et morum(Rome:Herder,1957),430.

但在这会议前的长久时间内,普遍共识趋于朝这个方向发展。在第9世纪,我们发现已经有类似的神学论述,虽然不是用“变质”这个确切的名词,但意思很接近。这段文字是哈伯斯塔特的哈默(Haymo of Halberstadt)所写:

透过祭司的奥秘与恩典的行动,祭坛上的饼与酒发生了质变,成为基督的身体与血;神透过祂神圣的恩典和神秘的能力成就此事。任何对此有所怀疑的忠实信徒是充满罪恶、疯狂之人。因此,我们相信并忠实地承认,靠着神的能力,饼与酒发生质变,成为肉与血。既然神可以根据自己的旨意创造出原本不存在的事物,那么这位全能的神要改变已存在事物的本质,又有何难?祂既然可以变无为有,难道就不能从有变有吗?因此,这位看不见的大祭司,透过祂奇妙的能力把这看得见的被造物变成自己的肉与血。不过,尽管实质已完全变成基督的身体与血,但仍是通过饼与酒的外在形式分享主的身体与血。3

@3Haymo of Halberstadt(or perhaps Haymo of Auxerre),De corpore et sanguine domini,in PL118:815-16.

从那之后,直到拉特兰会议的宣告,其间任何其它观点都不足为信,且常常受到压制。最著名的例子就是1079年贵格利七世(Gregory VII)强迫图尔的贝伦加尔(Berengar of Tours)放弃他先前的信仰声明:

我,贝伦加尔,心里相信、口里承认:通过神圣的祷告与我们救赎主的话语而被放在祭坛上的饼与酒,实质上已变成主耶稣基督又真又活的身体与血。我信祂由童真女马利亚所生,为拯救世界而被钉十字架,现坐在父的右边——我相信这些,并不再教导与此相悖的信仰。4

@4Denzinger,Enchiridion,355.

历代信徒都相信饼与酒确实如字面所述,变成了基督的身体与血,才产生了以上这段陈词。说服信徒相信此观点不是因为某个神学理论,而是因为亲身参与了圣餐这个无可比拟的仪式,也因为有诸多关于圣餐神迹的故事广为流传。这些故事中,许多情节都相似:一个不信之人(通常是犹太人)因看到圣体(consecrated host)流血,大为震惊,从而归信。中世纪早期最知名的一个故事发生在第8世纪,讲述一位来自东部的修道士在意大利的兰洽诺(Lanciano)时,曾质疑圣餐礼上使用无酵饼的习俗(当时这是西方的习俗,与东方使用有酵饼的习俗相反),担心这种圣餐没有果效。但后来他看到圣饼变成肉、酒变为血的时候,就知道自己错了。

引述这类神迹,不仅是为了证明饼与酒的变质,也是为了证明圣餐对救恩的功效。教皇大贵格利(Pope Grego-ry the Great)所述的故事就是其中最知名的一个。当他还作罗马修道院主管时(在成为教皇之前),一位名叫犹士都(Justus)的修道士犯了贫困法,因此被贵格利逐出教会,死后被葬在圣地外面。但是随后,贵格利心生怜悯,下令为犹士都献了30次弥撒。末了,犹士都向一位弟兄显现,声称自己现在很喜乐,因为已经从炼狱得自由(Dialogues4.57)。

以上是贵格利亲自述说的故事,而另一个与他有关的故事出自为他作传的执事保罗(Paul the Deacon)。这个故事讲述了贵格利在举行圣餐时,看到一位预备圣餐用饼的妇人在笑,说无法相信自己所做的饼会真的变成基督的身体与血。贵格利拒绝服侍她,并祷告求神让她相信。就在这时,这位妇人所预备的饼真的变成了肉与血。于是这位妇人恍然大悟,立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悔改。

缓和对圣餐的敬畏

对圣餐认知有这两大发展:(1)圣餐作为不流血的献祭,重演了基督的献上;(2)圣餐礼上的饼与酒真实地变成了基督的身体与血。这两个认识迅速改变了周日崇拜的基调。此前,人们在这天喜乐地庆祝基督及其跟随者胜过一切罪恶权势。现在,人们却在这一天充满畏惧之情,不愿领受饼与酒,以免因亵渎而招咒诅。

这转而也使圣餐中的饼以及饼与酒的领受方式发生了变化。古时从未讨论过圣餐中要使用何种饼。除福音书以外,最早记载有人质疑无酵饼的古代文献出现在第2世纪,游斯丁提出“普通之饼或寻常之酒”(Apol.66.2;另参Irenaeus,Against Heresies4.18)。但是,通过游斯丁的文本,我们无从知晓在他的年代何为“普通之饼”。因此,这也说明不了什么。

事实上自古以来,有些教会使用无酵饼,而有些则使用有酵饼。但直到第11世纪,当东西方教会的差距逐渐变大而最终永久分裂之时(公元1054年),才产生有关无酵饼与有酵饼的激烈争论。东西方教会之间的分裂主要是由复杂的政治环境所致,随后各方也在神学立场上进行自我辩护。其中一点就是西方教会使用无酵饼,而东方教会则使用有酵饼。

关于讲拉丁语的西方教会何时开始专门使用无酵饼并以无酵饼为圣体,难以考证。在第8世纪早期,比德(Venerable Bede)的著作首次确切提到无酵饼(In Lucae Evangelium exposito6.12)。5到下一个世纪的卡洛林文艺复兴(the Carolingian renaissance)时期,无酵饼的使用似乎已成固定习俗。6

虽然在公元1054年东西方教会分裂之后,西方神学家仍在神学、圣经和教父著作方面为无酵饼的使用寻求依据,但无酵饼的使用早已成固定习俗(在有些地区这是非常古老的习俗)。部分原因至少与今天我们看待饼的方式有关。普通的饼比较脆,因此若用普通饼作圣饼,碎渣很容易掉在地上变为不洁。这种有悖良心之事必须加以制止。因此,圣餐就使用一种不太脆的饼:圣餐饼或薄饼。祝圣的薄饼极其神圣,令人敬畏。为表敬意,在12世纪的法国形成了一种习俗,就是在祝圣时高举圣饼。这种作法很快传遍了西方教会。

即便如此,圣饼还是有可能被弄碎而掉落地上。罗塔利奥(Lotario de Conti di Segne)(后来成为教皇英诺森三世[Pope Innocent III],是史上最强大的教皇)7在公元1215年,通过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定变质说为教会的官方教义。被立教皇不久后,他问自己:“如果圣饼的碎片掉地上被老鼠吃了,会怎么样?”有的人理解不了基督临在圣体之内是多么令人心生敬畏的事,因而对他们来说,英诺森的问题毫无意义,甚至荒谬可笑。但英诺森那个时代的人并不这样认为。英诺森想要弄明白的这个问题先前曾由彼得·伦巴都(Peter Lombard)提出。他只是简单写道,动物吃下的不是基督的身体,但他不知如何解释内中原因。英诺森与早期的方济会(Franciscan)神学家认为:掉落地上之后,圣体将会通过某种方式产生变化,不再是基督的身体。最后,托马斯·阿奎那(St.Thomas Aquinas)的解释成为最流行的观点:

@5PL92:593-97.

@6见Alcuin,Epistola90,PL100:289;Radbert,De corpore et sanguine domini20,PL120:1331-32;Rhabanus Maurus,De clericorum institutione1.31,PL107:318-19.

@7编注:教皇英诺森三世(1160至1216年)是历史上最重要的教皇之一。他带领教会在当时成为所有人伦关系的决定因素。他主持召开的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在教义和教会礼仪上,影响之后数个世纪。他还发起了第四次十字军东征。

若圣体被老鼠或狗所食,只要圣体仍有饼的偶性(accidents),其实质仍为基督之身体;就算圣体被埋土中,也是一样。但这一切都无碍于基督身体的尊严,因基督是甘愿为罪人被钉十架,从未失去尊严。

(Summa theologica3,q.80,a.3)

这种圣餐饼神圣性的观点不仅影响了领受圣饼的频率,也改变了领受圣饼的方式。在第4世纪晚期,耶路撒冷的西里尔(Cyril of Jerusalem)吩咐领受圣餐之人将右手置于左手之上,作为那将要来临的君王之宝座。也当小心谨慎,免得圣体掉落地上。遗落圣体比得到金粒又丢失一些更加糟糕(Catechetical Lectures23.21)。然而,由于圣饼变得越来越可畏,后来更通常的做法是直接将饼放在领受者的舌头上。最初,这只是为了防止饼屑掉在地上。后来则认为圣体是如此神圣,以至于普通人不得碰触。因此,在第13世纪,托马斯·阿奎那写道:

让神职人员分派基督的身体有三大理由:第一,正如基督在最后的晚餐为自己的身体祝圣并分给众人,神职人员也当如此祝圣并分发饼与酒。第二,神职人员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介。第三,圣餐须被敬重,不圣洁之人不得碰触。圣餐布、圣餐杯与神职人员的双手都要祝圣。因此,除非必要情况(圣餐掉落或其它类似情况),否则其他人不可碰触圣餐。(Summa theologica3,q.82,a.3)

在托马斯写这段话的大致同一时间,教皇乌尔班四世(Pope Urban IV)在公元1264年创立了基督圣体节(CorpusChristi)。但基督圣体节在周四庆祝,与本书关系不大。不过这个节日的创立,说明圣体备受尊崇。

酒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但变化的不是酒本身,而是关于该如何(或不该如何)领受酒的方式。长期以来,制作圣杯的材料比较随意——粘土、木头或金属。君士坦丁后不久,大教会的“圣器”一般是由金银所制。不过这不是强制的,在比较穷的教会当然就不可能了。但是慢慢地金属圣杯的使用成为一种惯例——如果有可能的话,就使用金杯或银杯。这么做一方面是尊重圣杯内的酒,同时也与基督教敬拜的排场越来越大密切相关。也因为当时认为圣杯里的酒就是基督的血,就必须将其喝得一滴不剩,不应该留任何一滴在粘土杯或木杯这种有缝隙的杯子里。

对此也有反对的声音。来自美因兹的波尼法修(Bon-iface of Mayence,常被称为德国人的使徒)有一段著名的讽刺语:“过去杰出的神职人员如金子,却使用着木杯;现在平庸的神职人员如木头,却使用着金杯。”8不过虽有人反对,教会在不久后仍规定必须使用金杯或银杯,因这些杯子不会吸收圣血。之前,我们解释过把饼直接放入领受者口中的种种原因。现在出于类似的原因,只给普通信徒分发圣饼,而没有将圣杯给他们,免得他们把酒溅出来,或粘在胡子上。虽然史学家在论述这方面的发展时,说是不将圣杯给普通信徒”。但其实在早期,不是神职人员不将圣杯给普通信徒,而是普通信徒拒领圣杯。这大概发生在第5世纪。当时的教皇格拉修(Gelasius)写道:“我们发现,有些信徒只领受基督圣体而拒绝圣杯。虽然我不知道他们迷信什么,但他们必须两者都领或干脆都不领。”(Epistle37,to Majoricus and John)

@8引自the acts of the Synod of Trebur[near Mayence],in895

在特殊情况下,单单领受饼的惯例也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比如,那些因为生病而无法参加主餐的人,就会有人送饼给他们吃。但是参加圣餐礼的人须饼与酒都领受。直到公元13世纪,仍有与此相关的讨论。托马斯·阿奎那认为两者(饼与酒)都要领受,但也可以有例外:

论到圣餐礼,需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是圣餐本身,应当一同领受身体与血,因两者皆为完全。因此神职人员要为圣餐祝圣,也当将圣餐吃光喝尽,不可只领受身体而不领受血。另一方面是领受圣餐者必须带着敬畏之心,也当格外小心,以免亵渎了这奥秘。特别是领受血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将其洒出来。由于神的子民中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少年人或婴儿,他们不懂得如何小心领受圣餐。于是,有的教会就不给会众提供圣血,由神职人员单独领受。(Summa theologica3,q.80,a.12)

然而在这方面,托马斯的观点并不流行。托马斯去世后短短几年,与他观点一直相冲突的约翰·佩查姆(JohnPeckham,当时坎特伯雷的大主教)主持公元1281年的朗伯斯(Lambeth)会议时,规定普通信徒只能领受未被祝圣的酒,只有神职人员可以喝祝圣过的杯子。其他神学家与教会会议也不断立法作出相关规定。以致到了公元14世纪,西方教会在圣餐礼上不将圣杯给普通信徒已成普遍习俗——但东方教会不是这样,他们的普通信徒可同时领受饼与酒。

到公元15世纪初,不将圣杯给普通信徒的观点已根深蒂固,乃至约翰胡斯(Jan Hus)在康士坦斯大公会议(theCouncil of Constance)上被定罪。1°诸多“异端”其中一条的罪名就是:他主张普通信徒应该领受圣餐饼与圣餐杯。胡斯死后,他在波西米亚的追随者仍不顾多次讨伐而继续奋斗。争取的内容中,有一条就是“恢复领受圣杯的权利”——称为“饼酒兼领”(utraquism:意为“两者都”)。

@9Mansi,Sacrorum conciliorum nova et amplissima collectio(repr.;Paris:Welter,1901-1927),24:405.

@10编注:约翰·胡斯(1373至1415年)是一位改教先驱。他因拒绝放弃自己所持守的教导,在自己生日那天(7月6日),被宗教法庭处以火刑烧死。

从亲身参与到出席观礼

贵格利·迪斯(Gregory Dix)描述初期基督教敬拜为直接的敬拜。而此时所有这一切让敬拜失去了原有的直接性”。基督教敬拜的核心——圣餐礼或主餐礼,不再是众人皆可参与的礼仪,而成了神秘之礼。只有极少数的人能真正领受饼与酒,其余的人只能通过在场观礼来亲近神。

到公元506年,也就是古典时代末期之后,前文所提的阿格德会议(Synod of Agde)声明,参加弥撒是所有基督徒的义务,同时要求他们一年至少领3次圣餐——复活节、五旬节与圣诞节。这清楚地说明周日聚会不再是信徒聚集分享饼与酒,而仅是出席弥撒而已。

七个世纪以后,第四次拉特兰会议(the Fourth Later-an Council)甚至明文规定,每位信徒到了懂事的年龄,就有责任一年至少领受一次圣餐(在复活节):

从懂事的年龄开始,所有忠实的信徒,不分男女,一年中至少要有一次向自己的神父告解认罪。尽力忏悔之后,要在复活节接受圣餐礼,除非他们的神父建议他们不领。否则,他们有生之年将被逐出教会,死后也不可享有基督教葬礼。11

@11Denzinger,Enchiridion,437.

古时的周日是喜乐的一天,现在则是惧怕的一天,害怕被逐出教会。因此守主日成了一种责任。理论上(实际上也是如此),周日是庆祝耶稣复活的喜乐之日,这就是为什么大斋节(Lent)的四十天要把周日排除在外。但是在此阶段的敬拜仪式中,敬拜的内容及相关的解释都更适合耶稣受难日,而非对耶稣复活的庆祝。

中世纪的教会视圣餐为基督献祭,重视饼与酒而非信徒群体,从而导致了私人弥撒的惯例。这种私人弥撒的受益者一般是神职人员自己或弥撒资助者(后者更常见)。需要重申的是领受圣餐、甚至出席圣餐礼已经不再重要了,只要举行圣餐礼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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