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主日简史
第八章、与主日相关的法律
主日作为休息日
在君士坦丁时期之前的文献中,有些鼓励在安息日休息,有些反对休息,还有人认为在这方面应该留有一定的自由空间。但关于基督教主日(dominica)是否要休息一事,当时的文献却毫无记载。虽然从很早开始,主日(按犹太人来说,是七日的第一日)就是敬拜的日子,但却一直无人要求或期待这日成为休息日。在当时的社会,为了跟上日常生活节奏,基督徒就算有此期待,要真正实现也绝非易事。就此而言,君士坦丁321的法令彻底改变了这种局面。法令规定七日第一日为休息日,恰巧这天也是传统上基督徒聚集敬拜、擘饼的日子。
记载教会把主日和休息连在一起的最早文献是老底嘉会议(Synod of Laodicea)(大概在君士坦丁法令60年后)的第29条决议。这条决议不仅支持(但并未要求)在主日休息,而且禁止基督徒守犹太安息日:
基督徒不可信奉犹太教,而虚度周六,在那日应当工作;作为基督徒,要格外尊崇主日,如果有可能的话,甚至不要在这日工作。但是,若有人被发现信奉犹太教,他们便与基督隔绝了。
这条决议如此重要,说明“安息日是否要休息”这件事在当时仍备受争议。《使徒宪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便再次证明了这点(这份文献可能源自叙利亚,与老底嘉会议大致在同一时期)。关于安息日休息与否的问题,《使徒宪典》的教导(据说是以彼得与保罗的名义所写)如下:
奴隶要工作五天,但在安息日和主日,他们当获得自由,以便参加教会、接受信仰的训导。我们(彼得与保罗)命你们在安息日休息,是因神的创造之工;命你们在主日休息,是因耶稣的复活。(ApostolicConstitutions8.33)
但是,主日到底许可哪些非宗教类活动,多半还是由政府部门立法决定的。教会只是规定是否下跪或禁食之类的宗教类问题。
然而,在教会的规定中也存在特例。公元401年,在迦太基(Carthage)会议上颁布的一条决议就是个鲜明的例子。2该决议规定,在“太阳日”(die solis)禁止戏剧演出。十分有趣的是,当政府开始称这日为主日(dominica)的时候,教会反而称其为“太阳日”。因此,在鲜有的几个特例中,这条决议格外显眼。在此两年前,荷诺里(Honorius)和阿卡迪乌斯(Arcadius)皇帝颁布法令,禁止在这日演出戏剧,教会可能只是重申此条法令。然而,有趣的是,两位皇帝称这日为“主日”(dominica),而相聚在迦太基的主教们反而称其为“太阳日”(die solis)。也就是说,当罗马帝国开始采用基督教术语时,教会反而倾向于使用传统的异教术语。
@1引自Charles Joseph Hefele,A History of the Councils of the Church from the Original Documents(Edinburgh:T.&T.Clark,1896),316.
@2编注:作者在这里指的是第五次迦太基会议。前四次的时间分别大约在:公元348年,公元390年,公元397年,公元399年。
罗马帝国的其它律法
与此同时,罗马帝国试图透过法律规定主日的合法活动。前文引用的君士坦丁法令就是这方面的第一条律例:命令政府部门休息,除农事以外的一切工作都要暂停,因农事不可耽搁。这方面的第二条法令,是由君士坦丁与他儿子克里斯普斯(Crispus)在几个月后联合颁布的,法令允许在这一天释放奴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基督徒的慈善观给罗马立法带来的影响——不过我们并不肯定这种影响是否真实存在。
第4世纪,宗教方面的法律比比皆是,多数皆与周日有关。据优西比乌所写,在著名的321法令颁布不久后,君士坦丁又命令所有的士兵要在太阳日祷告,甚至为此编写了祷告文。但是,这段祷告文使君士坦丁信仰的模棱两可性再次暴露无遗。祷告文仅说:“您,我们独一的神,我们的君王”——这里的“神”既可以理解为基督徒的神,也可以解释为君士坦丁家族一直以来所敬奉的无敌太阳神。
至于周日许可哪些活动,很快就有法令频繁出台,以禁止在这日举行大型的公共活动。比如公元386年狄奥多西(Theodosius)与瓦伦提尼安(Valentinian)就此颁布的法令,公元392年这两位皇帝与阿卡迪乌斯(Arcadius)联合颁布的法令,公元399年阿卡迪乌斯与荷诺里(Hon-orius)颁布的法令,公元409年阿卡迪乌斯与狄奥多西二世(Theodosius II)颁布的法令,还有公元425年狄奥多西二世颁布的法令。这些法令颁布如此频繁,说明抵制大型的公共活动在当时很普遍,也说明这条命令并没有得到普遍遵守。
我们若查考这些法令,就会发现“太阳日”(die so-lis)的说法逐渐消失,而被“主日”(dominica)取而代之。同样,基督教很可能还影响了罗马的其它法律。狄奥多西二世在公元409年颁布的法令是最显著的例子。该法令规定,法官在主日要关心囚犯的关押条件。
耶稣复活的周年庆(今天称为“复活节”)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一般是在某个特定的周日。据优西比乌记载,尼西亚会议之后,君士坦丁写信给众教会,要求他们遵循会议关于复活节日期的决议。不过君士坦丁并不是以法令的形式写此信,而只是一份合乎情理的通告。因为“众教会,包括南北方、西方,还有东方的部分教会”其实都已经按这个日期过节了(Life of Constantine3.19)。第4世纪后半叶,从公元367年开始,罗马帝国的皇帝们会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特赦来庆祝复活节。那年,由瓦伦提尼安皇帝(Valentinian)、瓦伦斯皇帝(Valens)与格拉提安皇帝(Gratian)联合颁布的法令开创了特赦的先例:
因我们发自内心地庆祝复活节(pascha),便在这日释放所有被控诉而深陷牢狱之人,解除他们的捆绑。
但叛逆者、巫师、投毒者、行邪术者、通奸犯、强奸犯与杀人犯不可同享此恩。3
这几位皇帝在368年再次颁布了类似的法令。虽然不是年年都颁布相同的法令,但这也成了一种传统,使复活节的那个周日变得格外重要。公元380年,皇帝狄奥多西(Theodosius)在颁布特赦法令前,曾与格拉提安(Gratian)、瓦伦提尼安二世(Valentinian II)联合规定在整个“大斋戒”(Lent)期间,暂停一切刑事审讯:“在庆祝复活节的40天内,禁止一切刑事审判。”4
在公元389年,狄奥多西皇帝与瓦伦提尼安二世、阿卡迪乌斯共同规定:延长复活节假期。他们宣布新年第一日、罗马国庆日与君士坦丁堡定都日均为休息日,紧接着补充道:“我们同样也要为复活节这个神圣的节期设立假期,7天的休息时间加在复活节节期之前或之后。除此之外,各太阳日也是休息日。”5
@3P.R.Coleman-Norton,Roman State and Christian Church:A Col-lection of Legal Documents to A.D.535(London:SPCK,1966),1:309-10.这几位皇帝在公元392年重申了本条法令。
@4Coleman-Norton,Roman State and Christian Church,1:359.
@5Coleman-Norton,Roman State and Christian Church,2:423.两个半世纪以后,当《查士丁尼大法》(Code of Justinian)引用这段法令内容提到“太阳日”时,解释道:“从古时起,这天可能就被称为主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