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近代教会史
219、教会内的生活:
制度、纪律、礼仪、艺术、灵修、种种协会和修会
219.1如上所述(参见212.3),教会的组织结构在梵蒂冈第一次会议上获得了最高的肯定,因为教宗被称为“全面的监督者”(Universalepiskopat),而且他的教导被称为“不可错误的”;这就意味着,一切分裂主义的和主教团主义的倾向被克服。约在1850年后有另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中央制度的全面形成,就是教会追求整理和组织一切成员,使他们都顺从上主规定的元首,并且在罗马教廷集中全教会的管理。教会内用这种方式来强调领导权可能包含着这样的危险:太强调法律思想并且忽略个别民族的特征;然而,当时的情况强迫了教会集中组织一切力量来抵抗那些增多的现代性概念的破坏性影响。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是教会法的某种“灵性化”或“脱政治化”,因为教会现在更强调精神性的任务和宗教任务,超过以前的时代。上文已经提到了良/利奥十三世和比约/庇护十世的杰出组织工作和改革行动(参见213)。虽然罗马宗座失去了世俗的统治权,但恰恰在这个时期享受了很大的权威性与精神权力,超过过去几百年的情况。当时的教宗们也能够面对一些非常大的挑战,比如法国和其他国度强制性地分裂教会和国度。教宗比约/庇护十世(Piux X)在上任后马上面对了教会法典的新编工作(参见213.3)。在13年的准备后—渊博的教会法典专家加斯帕里(Pietro Gasparri,1907年提名枢机,1914—1930年任国务卿)指导这些准备—,新的《天主教法典》(Codex lurisCanonici)由本笃十五世(Benedictus XV)于1917年的圣神/圣灵降临节正式颁布,第二年生效。这部法典很成熟,它结合一种保守的基础与健康的进步概念,为强化教会的合一与教会生活都有良好的影响。教廷早在1917年建立一个枢机委员会专门来权威性地解释这部法典的种种规定。在后来几年中的“政教协定”文献也都尽力符合新法典的标准。这部法典仅仅在1922年和1946年因新的教宗选择规定而被改变;很多补充性的教廷文献则说明一些具体问题。这部新法典在全世界上都被接受,没有人反对它。它与1931年的教学改革(参见220.1)共同促进了教会法学的崛起,所以一些大学创立了一些新的研究机构(教会法学系,如慕尼黑Munich大学于1947年)。
219.2教会的纪律和礼仪的制度在这个时期也经历一些相当大的变化和改革。尤其那位伟大的“牧灵教宗”比约/庇护十世在这方面有圣人般的热忱和令人敬佩的精力(213.3)。他在1908年的“劝勉”(Exhortatio)中向所有的圣职人员发表了感动人的劝告,呼吁所有的圣职人员过一种真正符合司铎的生活。1911年的日课改革强调每天的祈祷(四周的圣咏/诗篇),不仅仅重视圣人/圣徒的纪念日。在新的《教会法典》中,守斋的习惯(1250—1254条)以宽容的精神被处理,但特殊的赦免规定(spezielle Indulte)仍然被保留。降临期的守斋习俗(参见188.4)被全面放弃。在领圣体之前守斋的习惯本来很严格,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有很多宽免规定,而在1953年这个问题根据现代的情况重新规定。教会的惩罚(excommunicatio绝罚、interdictum禁罚和suspensio圣事停止罚)被限制,而且很少针对平信徒,很少公开宣布,参见比约/庇护九世(Piux IX)于1869年发表的诏书《宗座的节制》(Apostolicae Sedis moderationi)和1917年的法典(2241-85条)。1907年8月2日的法令《不要随意》(Ne temere)要求整个公教会的信徒使用统一的婚姻形式与订婚形式;另一个法令(《最大的关注》Maxima cura,1910年8月20日)规定司铎们的撤职和调职问题。通过1911年7月2日,教宗比约/庇护十世(Piux X)为整个教会创造了一个新的庆日制度(“瞻礼年”)。一方面他要尽可能消失差异性,另一方面他要适应现代经济的需要(工作时间长),所以他限制法定节日的数目:除了每周的主日以外只有8个法定节日,即:圣诞节、元旦(1月1日)、主显节、基督升天节、圣母升天节、圣母无原罪节、圣伯多禄/彼得和保禄/保罗(Petrus et Paulus)以及诸圣节。1917年的法典还加上了圣体圣血节以及圣若瑟/约瑟(Joseph)节。教宗还说,如果在某个地方教会不庆祝这10个节日中的某一个节日也不要作什么改动,应该先问教廷。教宗比约/庇护十一世(Piux XI)于1925年创造了一个新的节日(“基督君王节”)即在10月的最后主日。教宗本笃十四世(Benedictus XIV)于1748年为西班牙、葡萄牙及其殖民地允许司铎们在“追思亡者节”和圣诞节那一天举行三台弥撒,而本笃十五(Benedictus XV)于1915年使整个教会享受这种例外规定。另外,比约/庇护十二世(Pius XII)也同样热衷于礼仪的改革,他于1945年命令要为日课作出《圣咏集/诗篇》的新翻译。1955年的改革的目标是一个比较简明的日课本。在1955年,教宗规定圣周的周六的复活节庆祝要挪到周六的晚上或下午。另外,在主日开始有晚上的弥撒(这个习惯也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受推动),而在某些条件下这个习惯也被保留。
由于比约/庇护十世的礼仪改革,在德国(1914年以前)出现了一种很有前途的礼仪运动,它首先恢复了古代基督宗教的“团体礼仪”概念,其目标是让圣职人员和民众更接近弥撒的客观性救恩奥迹。这个运动的基地与核心是玛利亚·拉赫(Maria Laach)的本笃会隐修院,在那里的修士很热心地培养了礼仪学(Liturgiewissenschaft)。尤其公教的学术联盟(Katholischer Akademikerverband)和公教青年运动(Kathol.Jugendbewegung)很支持这个运动。在维也纳附近的克罗斯特纽堡(Klosterneuburg)的奥古斯丁会隐修院在帕尔施(Pius Parsch,1884-1954年)的领导下成为一个“民众礼仪”运动的核心。在法国、比利时、荷兰及其他国度也有类似的运动。另外也出现了一个“圣经运动”(核心在德国的斯图加特Stuttgart),它表现出公教徒对《圣经》的热烈兴趣,这个兴趣一方面来自参与礼仪,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公教徒受了新教徒的影响。
219.3在教会艺术方面有许多新发展。教会的圣乐根据“大传统的精神”(imGeiste der grossen Tradition)的革新尤其在德国结出了美好的果实。很多地方创立一些“则济利亚协会”,最有影响的也许是巴伐利亚司铎维特(Franz Xaver Witt,1888年去世)创立的“德语各国则基利亚协会”(Allgemeiner Caecilienverein fuer die Laender deutscher Zunge,1868年创立)。其他的国度也模仿了这种“圣乐协会”。在培养额我略/贵格利音乐(Gregorian Choral)方面,除了法国的索勒梅(Solesmes,参见207.3)以外,德国的贝任(Beuron)隐修院(见下)以及其分支修院都有很大的贡献。教宗比约/庇护十世(Piux X)规定要全面改革教会的圣乐并且要恢复合唱圣乐(Choral)的原来形式(1903/1904年)。在现代音乐的大师当中—他们也创造了一些宗教音乐作品—有一位说德语的匈牙利人,即李斯特(Franz Liszt,1811—1886年),他写了一些弥撒曲和清唱曲(oratorium);奥地利人布鲁克纳(AntonBruckner,1824—1896年)是音乐天才,他依赖传统信仰的宝库给予的灵感,又使用一切现代的表达方式来创造不巧的作品(弥撒曲、安息曲、赞主曲Te Deum以及第150首圣咏/诗篇);巴伐利亚的雷格尔(Max Reger,1873—1916年)是“反对标题”(Kontrapunkt)音乐的大师,也是巴赫(J.S.Bach)以来最伟大的管风琴作曲家。
在美术方面,很多新教堂被建立或被装饰,很多人创造一庄严的宗教性作品。在德国出现了“德国基督宗教艺术联会”(Deutsche Gesellschaft fuer christliche Kunst,1893年在慕尼黑建立),他们很成功地培养了独立的创作风格。建筑风格在大多情况下还模仿了传统的古老风格,但在20世纪的岁月里逐渐发展到一种符合现代人感觉的风格,当然在这种“现代风格”中,那些强调客观性和冷静的因素也许太多。战争破坏了很多教堂,所以艺术家们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才华。宗教绘画也受了时代思想的影响。拿匝勒派(Nazarener)的浪漫主义仍然在一定时期内有所影响(参见207.4),比如参见德格尔(Ernst Deger,1885年去世)、Andreas Mueller(1890年去世)和Karl Mueller(1893年去世)、伊滕巴哈(Franz Ittenbach,1879年去世)、塞茨(Ludwig Seitz,1908年去世,他成为罗马宗座画廊的指导者)。此后,现实主义,写实主义(Realismus)和印象主义(Impressionismus)以及后来的表现主义(Expressionismus)也影响了宗教绘画,在这里当然发生了两个因素的碰撞:无羁绊的个人主义以及教会礼仪的客观需要。罗马圣部(HI.Officium)于1952年发表了一篇文件,其中反对艺术走向极端或侵犯宗教感情,并且强调艺术本来的任务,即加强圣堂的尊严、促进信仰和内心的反省。每年在玛利亚·拉赫(Maria Laach)和贝任(Beuron)举行的“工作聚会”让一些现代艺术家接触教会礼仪,而1932年在罗马创立的真福天使(Beato Angelico)学院(由道明会管理)也有同样的目标。在这方面,贝任(Beuron)的绘画学派有特殊的地位。他们的创始人是冷兹(P.Desiderius Lenz)神父(1928年去世);这个学派强调严肃的礼仪式的和神圣的姿势,庄严的规模,温柔的和谐及神秘的感受,对许多公教民众发挥了深远的影响,但在后来的阶段也走入一种僵化和狭窄的形式化。这个学派的主要作品是贝任(Beuron)、卡西诺山(Monte Cassino)和布拉格(Prague)的壁画。
219.4对公教(天主教)在19和20世纪的灵修表现作概括性的描述很难。公教徒对于宗教(教会)生活的参与程度在不同的国度是很不一样的。很多人—尤其在大的工业化城市中的人—受了现代思想的冷漠主义和无信仰的影响,他们很容易失去与宗教和教会的联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也有相当多人被一些不正规教派(Sekten)吸引,这一点令人担忧,但在另一方面也有很多充满安慰鼓舞的因素。
19世纪末和20世纪的教宗们不断呼吁牧灵者加强和加深牧灵工作,而他们的劝勉也有所结果。从整体来看,积极参与的公教徒的生活比以前更活泼,也更是以基督为核心,超过以前的时代。教宗比约/庇护十二世于1947年发表了《上主的中介者》(Mediator Dei)通谕,其中强调对礼仪的正确观念(参见上文219.2)以及礼仪和个人信仰的关系。自从1900年,尤其是在两次大战中间,所谓的“公教人”(der“katholische Mensch”)在社会上获得了比较突出的地位;有的人也说,这是“公教会与文化的重新相遇”,虽然公教会在现代的社会中对有学问的人似乎比较有吸引力。在很多地方举行“群众传教运动”(Volksmissionen),很多人参与避静,包括平信徒。自从1881年举行的“国际的圣体大会”(eucharistische Kongresse)很辉煌地表达出基督信仰的核心奥迹以及教会的统一性。平信徒的传教使命和“公教进行会”(Catholic Action)的思想很活跃。公教的民众出版物和灵修书很多,虽然内容的深度不都符合出版物的数量。最有天赋的大众化作家是弗赖堡(Freiburg)的牧灵神学家施托尔茨(Alban Stolz,1883年去世),他的《现世和来世的日历》(Kalenderfuer Zeit und Ewigkeit,1858—1884年)及其他的著作很杰出。在这个教会史阶段也出现了很多人引起注目的皈依、显现、神视、崇高的神秘体验、残酷的殉道事件、英雄般的圣洁-这都是教会最好的辩护(die beste Apologie der Kirche)。在现代的圣人/圣徒当中,非常受欢迎的是那位年轻的加尔默罗(Carmelite)修女里修的特蕾沙/小德兰(Theresa de Lisieux,1897年去世,1925年列为圣人)。信徒们尊敬圣体圣事、耶稣圣心和圣母[即玫瑰经、五月敬礼、圣母会、到圣母堂的朝圣,尤其到比利牛斯山中的露德Lourdes(1858年以来)以及到葡萄牙的法提玛(Fatima,1917年后)等地]—教宗们从良/利奥十三世以来都很热切支持这些活动。教会与共同庆祝那些“大禧年”,比如1900年,1950年(和2000年),借此表示全世界与罗马保持联系。在1950年的大禧年,教宗正式宣布了这个信条:圣母灵魂和肉身被提升到天堂(Assumption)。教宗宣布1954年为“圣母年”,要靠圣母的榜样来复兴信仰和灵修。
当然,在信仰表现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不健康的因素,尤其在欧洲南部的国度。比如,教廷需要不断谴责一些过分的表现(Exaltation1)、寻求奇迹的态度(Wundersucht)、追求轰动新闻(Sensationslust);因为现代技术使得旅游变得很简单,所以很多朝圣运动、大会开会、协会聚会等活动容易陷入于形式主义,这不会令人感到奇异。法国的作者和骗子塔克西尔(Leo Taxil,1907年去世)关于共济会写了一些非常离奇的“揭露”—据说他们崇拜魔鬼(所谓的Palladismus),而自从1885年有很多公教徒都相信他的宣传,一直到塔克西尔(Taxil)于1897年自己揭发了他的骗局—这是一个可耻的事件。
219.5公教徒组织了很多“协会”(associations,Vereine),而这些协会的目标是宗教性的、慈善性的、文化的或社会性的(参见207.5);这些协会组织受益于民主精神、结社自由和国会主义(Parlamentarismus,即集体决定的精神)。这种“协会”倾向甚至在有的方面走向极端,可以说有太多组织,而正常的牧灵工作受影响。然而,在德国和其他国度的“文化斗争”充分表明这一点:共同信仰的人结合起来并组织一些协会来卫护信仰的权利是必然的结果,而且这是一个强大的力量。公教会的慈善协会以及那些提高下层民众生活的组织有特别重要的位置。美因茨的主教克特勒(Ketteler)在他的六篇针对社会问题的讲道稿中早在1848年呼吁了德国的公教徒完成他们的社会任务并且在他的名著《劳动者的问题与基督信仰》(DieArbeiterfrage und das Christentum,1864年)中提供这方面的基本原则。在此以后,社会上的问题并没有减少,但公教会也始终没有停止照顾那些有需要的人、进行慈善工作,又通过社会组织减轻很多人在经济上的困境。在希特勒(Hitler)的时期,德国公教会的社会服务似乎完全被消除,在二战后也仅仅部分上被恢复。在法国,那些崇高的伯爵得·蒙(Albert de Mun,1914年去世)是公教会社会思想的旗手,但他的同胞们并没有太支持他。教会的人在法国和在别的地方太多注意到迫切的政治秩序问题,因而忽略了真正的社会需要(man uebersah vor der Notwendigkeit der Schaffung einer politischen Ordnung die eigentliche soziale Frage),所以教会也必须为“19世纪的巨大失败”—即工人阶级脱离教会—负责任。教宗良/利奥十三世一直到比约/庇护十二世的种种社会通谕和宣言为社会运动提供了清楚的目标和新的推动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了一些“工人司铎”(Arbeiterpriester),他们的目标是再次赢得工人阶级,尤其是法国的工人。教宗比约/庇护十二世于1954年整理他们的会规。
除了在上文(参见207.5)提到的协会以外,当时还形成了许多新的组织和团体:
219.5a培养宗教和教会生活的协会:尤其是那些在206.1和218.1列出的传教协会,它们传入很多国度。还有圣乐协会(参见上面219.3)、圣衣和圣物协会(Paramentenvereine)以及帕德波恩(Paderborn)的温夫瑞德协会(Winfriedverein,1920年成立),它推动了基督信仰的合一。
219.5b那些“慈善组织”注意到病人、孩子和青年的需要,保护少女(1897年以来有国际的组织),照顾社区,协助牧灵工作,又关注无保护的旅客、找工作的人(在火车站)、失业者和无住宅的人、囚徒、老弱者;部分的协会推动戒酒运动(1926年成立的十字架会Kreuzbund),照顾公教移民(来福会St.Raphaelsverein,1871年)和德国在国外的留学生(圣若瑟会St.Josephsverein);有支持公教学生的大阿尔伯特会(Albertus-Magnus-Verein,1898年成立)和女学生的希尔德加德会(Hildegardis—Verein,1907年成立)。自从1897年以来德国的公教慈善协会通过维特曼(Lor.Werthmann,1921年去世)的努力结合为“德国明爱会”(Deutscher Caritasverband,总部在弗赖堡Freiburg,在那里也成立一所“慈善工作研究院”,1925年)。在1934年形成了一个国际的明爱会(Caritas Internationalis),它的总部于1951年迁到罗马。城市牧灵者索嫩晒恩(Dr.Karl Sonnenschein,1929年去世)在柏林(Berlin)和明兴-格拉德巴赫(Moenchen-Gladbach)推动了一个协助学生的运动。
219.5c还有一些注意到民众教育、科学和文化教育的协会:在温特霍斯特(L.Windhorst)的推动下,“公教德国的民间协会”(Volksverein fuer das katholische Deutschland)于1890年被建立,它的目标是支持基督徒的社会秩序并提高公教徒的教育水平(1914年这个协会有80万成员,1932年则38万)。与它有关系的是“德国公教妇女联盟”(Katholischer Deutscher Frauenbund,1903年成立),还有“公教学校会”(1911年),“格瑞斯会”(Goerresgesellschaft,它关注公教德国的学术界,1876年成立,第一个主席是哲学教授赫特林Georg Freiherrvon Hertling,1876-1919年)以及奥地利的良/利奥协会(Leogesellschaft,1892年成立)。一系列国度都重新组织公教会的报刊事业,德国在这方面有“奥古斯丁协会”(1878年成立)。公教的报纸经历了相当好的发展,虽然在中立的或反对教会的报纸面前,公教的期刊的力量显得还是很薄弱的。最大的公教日报是《十字架报》(La Croix),它于1879年成立在巴黎。在1952年的德国,一切公教期刊的综合发行量大约在900万册。
219.5d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职业性的协会或公教行会:青年会,男、女青年会(比如Quickborn,1910年成立,Hochland,1917年成立,Neudeutschland,1919成立,DeutscheJugendkraft,1920年成立等等);有学徒协会、工人会、女工人会(1928年有全德国性的女工会),士兵协会、水手会、商人会、教师会、大学生会、妇女和母亲会、员工会、学者会(公教学者协会,1913年在科隆建立)等等。在1948年形成了“德国公教青年协会”,它结合了一切公教男女青年会;原来每年举行的德国“公教大聚会”(Katholikenversammlung)逐渐成为这一切协会的“阅兵仪式”,又反过来影响了这些协会。上述的德国协会中有很多传播到别的国度或与国际的世界有联系。一切公教协会的目标是“公教进行”(Katholische Aktion)的伟大目的,就是说要在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中保卫和实现公教的价值观和种种原则。教宗比约/庇护十一世(Pius XI)推动了这种“公教进行会”。
219.6在公教会的慈善工作、社会任务和文化传播方面,各个修会的贡献特别大。在整个19一直到20世纪,修会有稳步的发展。一系列新的修会团体被创立,一些被放弃的或受破坏的隐修院再次有人入住。在第一次大战争后的几年当中甚至可以说有“隐修运动的春天”。那些比较老的修会也不断恢复纪律和克修精神并加深他们的工作。比约/庇护十世早已宣布了一些针对修会的新规定,而1917年的新法典(487—672条)又澄清了关于修会的事务。教宗良/利奥十三世于1893年结合了各地的本笃会的隐修院为14个分会(Congregationes),但保持了每一个隐修院的独立性;从此以后,本笃会有一个“主席院长”(Abt—Primas),他有权利去视察各地的会院,而第一个“主席院长”是来自马瑞足(Maredsous)的郝丁(Hildebrand de Hemptinne,1893—1913年)。这个“总会长”住在罗马的国际本笃会学院圣安瑟伦学院(Sant’Anselmo)。本笃会在1957年有200所隐修院,包括12561个成员。德国的贝任(Beuron)分会包括14个男、女会院。母院贝任(Beuron,在Donau多瑙河上游流域)成立于1863年,它和它的分院都强调礼仪、圣乐合唱以及教会艺术。
在19世纪,熙笃会(Cistercians)也建立一些新的会院,但整个修会在1960年仅仅包括44所会院。那些属于严规熙笃会(即“Trappist”特拉普会,参见188.3)的会士自从1892年也形成了一个独立的修会,并有自己的总院长,1951年有64所会院。
方济各会守规会(Franciscan-Observants)本来分为四个系列(参见172.3),但良/利奥十三世于1897年将它们结合为一个单一的“修会家庭”,共同的名称是“小兄弟会”(Ordo Fratrum Minorum),它于1949年共有14401位司铎。
耶稣会在1850年后获得了特别大的增长,虽然有一些国度镇压和驱逐它。1959年的耶稣会大约有34300成员,其中有18000个司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德国分为三个会省,可算为耶稣会最强大的地区之一。
关于新兴的修会只能提到三个(关于传教修会,参见218.1):
219.6a“圣方济各·撒勒斯/撒肋爵(Francis de Sales)的司铎祈祷会”,亦称“撒肋爵会”(Salesians,亦“慈幼会”或“鲍斯高会”)是于1859年在意大利都灵(Turino)成立的。他们的创始人是那位怀着高尚精神的“青年使徒”鲍斯高(DonGiovanni Bosco,1815—1888年,1934年宣布为圣人)。该修会的目标是男孩子的教育和培养,尤其针对那些处于困境中的男孩。“慈幼会”传到欧洲很多国度(1919年到德国)和美国。自从1875年,他们也在海外进行传教(尤其在南美的巴塔哥尼亚Patagonia)。
219.6b来自德国巴登的教区司铎尤尔丹(Joh.B.Jordan)于1881年在罗马创立了Society of the Divine Saviour(SDS”救世主会”,亦称”apostolic and Catholic teaching society”,即“使徒的公教善导会”)。他们的目标是通过讲演和著作传播信仰。他们在很多欧洲国度有会院(在德国有10个),并且与救世主修女会(1888年成立)一起也在海外进行传教。
219.6c另一个新兴的修会是圣母圣心爱子会(Missionary Society of the Sons of the Heart of Mary,1849年创立),亦称克拉瑞提安会(Claretians),因为他们的创始人是西班牙的教区司铎克拉瑞特(Antonio Maria Claret,1807—1870年)。他们在教会内部和外部进行传教工作,在德国南部也有几个会院。
219.7那些“世俗会”(institutum saeculare,“基督徒生活团”)提供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似乎也是很有前途的。教宗比约/庇护十二世于1947年为他们规定基本的规律。这种新的方式想通过一些“半隐修院的”形式适应新的时代,但同时追求隐修者的完美生活,因为他们努力遵守三个福音劝谕(即贞洁、神贫和服从)。“世俗会”的成员完全留在他们自己的世俗工作中。第一个这样的“世俗会”是1928年在西班牙创立的主业会(Opus Dei)。在1954年前,罗马教廷终极性地承认了5个“世俗会”,暂且地承认了另外7个(包括于1926年在德国守恩施塔特Schönstatt创立的玛利亚姐妹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