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近代教会史

189、法国在路易十四世的时代(1643—1715年)。

胡格诺派被镇压,王权的争论和高卢主义的动荡

189.1在“太阳王”路易十四世(Louis XIV)的长期任期内(1643—1715年,在1661年后实行君主专制),法国无疑主导了全欧洲的政治和文化。法国的科学、文学和艺术发挥了其全盛时期,并对其他国度的精神生活都有指导性的作用。法国的公教(天主教)—她夸耀自己是西方教会的“长女”—也同样参与这个伟大世纪(grand siecle)的崛起。教会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地位的教士和思想家,比如波舒哀(Bossuet)、费奈隆(Fenelon)、布尔达路(Bourdaloue)等(参见188.1.2)。法国的学者和神学家当时都是第一流的,使法国的科学享有国际性的盛誉。然而,这个时期也有一些阴暗之处,因为路易十四世(Louis XIV)不仅是国度专制的完成者,而且针对教会也强调国王的权力是无限的,由此引发了严重的冲突。

189.2首先,路易(Louis)镇压了胡格诺派(Huguenots,即法国的加尔文派),他和当时所有的强国的领袖有同样的理念:政治上的统一也应该包括信仰上的统一。他(和当时绝大多数的法国人)也支持这样的原则:“一个王,一个法律,一个信仰”(Un roi,une loi,une foi,参见Eph4:5Heis kyrios,mia pistis,hen baptisma“一个主,一个信仰,一个洗礼”)。法国的圣职人员、宫廷中的耶稣会会士(国王的听告解司铎)以及蒙特诺女士(Madame de Maintenon,1684年后是路易王的妻子)都很热切地支持这些“统一工作”。然而,国王不仅使用和平的方式来教导或说服加尔文派的人,并且不久后,政府也采取了一些强制性的手段。胡格诺派人士的宗教自由和公民权利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在1685年10月18日国王宣布要收回南特敕令(Edict of Nantes,参见182.5)的规定。此时路易(Louis)王要求一切法国人认同公教信仰。那些外面来的新教传教士被迫在14天内离开法国,他们的“庙宇”要拆除。不服从的法国人遭受惩罚,尤其是臭名昭著的“穿军鞋的使命”(即强制入军队)。虽有很多人服从,但只是表面上的。一些公教徒——包括教宗依诺森十一世(Innocens XI)和费奈隆(Fenelon)主教——谴责这样的做法,而他们的抗议是公正的,但国王认为他是“新的君士坦丁皇帝(der neue Konstantin)”,他并没有因这些批评感到不安。虽然有严格的出境禁令和监督,仍然有20多万胡格诺派人从法国逃走。他们将法国的精神文化和经济能力移植到荷兰、瑞士、英国和德国(尤其到勃兰登堡与黑森),并且在国外创立了一些特殊的“移民教会”(Eglises duRefuge)。部分留在法国的胡格派人士组织一些起义,比如那些卡米撒德人(Camisardes)在塞文山脉(Cevennes)的叛乱(1702/1709年),但这些都遭受残酷的镇压。不过在这一切迫害和镇压运动中,新教的信仰仍然悄悄地被保存(所谓的“沙漠中的教会”,参见《默示录/启示录》Rev12:6)。只有在1750年后,对新教的镇压逐渐变得比较宽松,因为启蒙思想开始发挥作用。路易十六世(Louis XVI)在凡尔赛(Versailles)的敕令中(1787年)至少允许持异议者有法律上的保障。此后,法国的革命带来了完全的信仰自由和宗教朝拜的自由(1789年)。

受路易十四世(Louis XIV)的影响,萨夫伊(Savoy)公国的维克托·阿马德乌斯二世(Victor Amadeus II)公爵也于1686年禁止人们在境内举行改革宗的宗教活动。他镇压那些举起武器来抵抗的人。因此有2500多改革宗人士(瓦尔多派Waldenses)被迫于1698/1699年离开该公国,去了瑞士、黑森和符滕堡,参见第2卷,114.2。

189.3由于“王之权”(la Regale,regalia)的问题,法国的路易十四世(LouisXIV)引起了一个重大的教会政治冲突,也引起了“高卢主义”和“高卢人的自由”的问题。自从12世纪以来,法国的国王对于法国大部分地区的教会(除了南部以外)都有一些特殊的权利(Regalia,参见第2卷,96.3)。根据这些权利,国王有权在教区空位时收取教区的收入并指定下任主教(但不包括堂区)。这种王之权(regalia)原来只是教会的一种让步,但早在14世纪(更多在16世纪)法国的律师们认为,这个权利是一个属于王室的正规权利(ius regis)。因为不断地有一些怨言,国王路易十三世(Louis XIII)于1641年放弃了空位教区的收入,将这些收入交给下任主教(作为“国王的礼物”)。这样,他就取消了财富性的“王权”(所谓的现世的王权regalia temporalis)。同时,他更坚定地要求所谓的“精神性的王权”(regaliaspiritualis,即在空位时期,国王可以指定教区的继位人)。路易十四世(Louis XIV)甚至于1673年2月通过一个法令宣布,这个权利是“基本的并不可转让的王权”,它对全国有效。法国的圣职人员长期以来都对国度政府有一种“屈服于国家”的态度,所以他们也接受这个新法律,虽然从法理的角度看,它是没有根据的。在120个法国主教当中只有两个主教拒绝接受这个新法规:阿雷(Alet)的主教帕维翁(Nicolaus Pavillon)和帕米耶(Pamiers)的主教考雷(Francois Etienne Caulet)。这两个人比较接近杨森(Jansen)的严格派(参见190.2),但他们基本上都是良好的牧者。因为他们拒绝服从,所以遭受严厉的打击。

不久后,帕维翁(Pavillon)去世(1677年),而他的继承人作了让步。然而,在考雷(Caulet)的教区中发生了一个长期的搏斗。在考雷(Caulet)去世后(1680年),政府镇压拥护他观点的圣职人员:他的教区有两个主教堂司铎被驱逐,第三个,塞雷(Cerle),隐藏起来,他被判处死刑。

由于帕维翁(Pavillon)和考雷(Caulet)于1677/1678年向教宗依诺森十一世(Innocens XI)申诉,导致罗马教廷和法国政府之间发生了一个激烈的冲突。教宗向国王写的劝告和警告都是没有用的。法国圣职人员代表每十年举行一次全国性的大全,而在1680年7月的全国大会上公开地拥护国王并反对教宗的立场。法国圣职人员于1681/1682年在巴黎再次召开了一次全国性的聚会,他们依然支持国王的观点,承认“王之权”对整个法国地区都有效,但他们要求改变这个法律的一些太严格的细节,而在法律被执行时确实获得了一些让步。不过,一些主教以及—在更大的程度上——国王很不满意于教宗对法国教会内部事务的“干涉”,他们甚至说,教宗违背了1516年的“政教协议”的原则(比如在Pamier帕米耶教区的案件)。因此,巴黎的会议认为,他们应该根据“高卢主义”(Gallikanismus)的观点宣布一个基本的文献来澄清教宗对法国的权力的界限。自从15世纪以来,法国的君主也曾多次宣布了“高卢教会的种种自由权利”(参见第2卷,140.3;144.2),而自从16世纪末,法国的律师和神学家(比如皮图Pierre Pithou、里歇尔EdmundRicher、迪皮伊Pierre Dupuy)以及巴黎的政府很激烈地强调这些权利的有效性。在这方面很有影响的是巴黎大学于1663年作的评估,因为上面提到的巴黎圣职人员聚会于1682年3月19日基本上重复了这个评估。他们编写了《法国圣职人员关于教会权利的宣言》(Declaratio cleri Gallicani de ecclesiastica potestate),而其中有四条非常重要,即:

A.教宗们从上主得到的只是灵性的权利。在世俗的事务上,国王和君主们不需要服从任何教会的权威。因此,教宗不能靠自己的“钥匙权”来弹劾国王,也不能宣布臣民不需要服从于国王。

B.宗座的权威受康斯坦茨(Constantia)大公会议文献的限制,这些规定说明大公会议的权威性并且长期有效,而不仅对当时的教会分裂情况有效(参见第2卷,142.2)。

C.教宗权力的执行需要符合教会的法典。除此之外,高卢教会在传统上遵守的种种原则和习惯也必须继续有效。

D.在决定信仰问题时,教宗具有优先的地位,但如果他的决定不符合整个教会的共识,他的决定也不能是不可以改变的(non irreformabile)。

这种宣言的编者是著名的讲道家波舒哀(Bossuet),即莫(Meaux)的主教(参见188.1a),他也参与了当时的会议。他和很多其他的人一样很有激情地崇拜路易十四世(Louis XIV)王的绝对王权,认为这是一种“神圣的”东西,但他仍然是一个有节制的高卢主义者。当时聚会的两个主席,巴黎的总主教阿莱(Harlay)和兰斯(Reims)的总主教勒特列(Le Tellier)则是比较激烈的高卢主义者。

189.4绝大多数的法国圣职人员都赞同这个“高卢主义的规条”。很多耶稣会会士的态度却摇摆不定,尤其是那位很有影响的拉谢斯(Pere de Lachaise),他是国王的听告解司铎。路易(Louis)马上颁发了一个敕令,其中宣布上面四条是普遍有效的教导,所以它应该如同一个法律被遵守,而一切将要当神学教授的人或愿意获得神学学位的人都必须拥护这些条规。因此,这件事在罗马教廷引起很大的动荡。教宗依诺森十一世(Innocens XI)提出抗议,反对这四条规定。当国王提名两个曾经参与过1682年会议的司铎为主教时,教宗拒绝承认他们为候选人。国王说,这种做法等于教宗违背“政教协约”并且禁止那些不支持“四条”的主教候选人向罗马教廷征取他们的批准书。因此,六年之内法国就有35个主教空位的教区。

除此之外还发生所谓的“驻地争论”。在罗马有各国大使的驻地,而每一个使馆周围的地区原来也享受了驻地的避难所的权利,但这种情况逐渐成为治安秩序的阻碍,所以教宗规定要取消使馆周围地区的避难权。所有的国度都同意,只有法国不同意。因为法国的新大使十分傲慢,教宗绝罚他并通知法国国王指出,由于他的行为他应该遭受“最后晚餐诏书”的谴责(1687年11月,参见175.1)。此时,国王路易(Louis)宣布要召开一个大公会议来反对教宗,并且于1688年占领了教宗在法国南部的领地,即阿维尼翁(Avignon)和维乃辛(Venaissin)。教宗去世之后,国王在法国民意的影响下才将这些地区还给了亚历山大八世(Alexander V111,1689—1691年),并且放弃了法国使者在罗马的特权。

在其他的问题上,双方不太容易达成共识,更是因为亚历山大(Alexander)教宗在一个简函——《在许多中》(Inter multiplices)——中宣布1682年的宣言和国王的权利都是无效的(1690年8月)——这个简函是由前任教宗准备的,但它没有在神学上禁止“四条”的内容。然而,因为国王担心这个争论会有不良的后果,并且由于法国的政治地位在欧洲的列强中越来越弱,所以路易(Louis)做了让步。他向教宗依诺森十二世(Innocens XII,1691—1700年)承诺他将要收回“执行1682年的法令”——这四个高卢规条没有被收回——并且允许那些被提名的主教向罗马请求批准书。那16位参与了1682年的会议的主教候选人必须一一向教宗写道歉信,其中表示他们后悔所发生的事(1693年),此后教宗才批准他们当主教。此时,双方的冲突基本上解决了,并且法国教会走向分裂的危险被消解了。然而,国王的权利仍然存在。因为法国政府始终支持“高卢主义”,这种思想也继续影响了法国人一直到19世纪,并且也影响了其他的国度(如尼德兰、德国、奥地利、图斯卡尼Toscana)。法国国王实际上采取的政策也是高卢主义,这不仅意味着教宗的地位被削弱,而且也导致了另外一个现象:法国的教会与专制的法国国度有了太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在法国革命时结出了灾难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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