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近代教会史
181、三十年战争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181.1三十年战争给德国造成深重灾难,德国地区成为一些外国势力的战场而被玩弄于股掌之间,社会制度惨遭破坏。这次战争从波希米亚开始,鲁道夫(Rudolf)皇帝曾经为波希米亚的新教徒作了一些让步(参见180.3),而他的弟兄马提亚斯(Matthias,1612—1619年)皇帝却尽力限制这些特权,或者要完全收回它们。当时的政治思想(“君主规定臣民的信仰”)也允许他这样做,因为在欧洲各地的政治领导—只要他们有这样的权力—都会镇压与自己不同的信仰。因此,马提亚斯(Matthias)先下令关闭新教徒们在隐修院地区建立的教堂(即布劳瑙Braunau和克罗斯特格拉布Klostergrab的教堂),这是因为1609年的协约仅仅提到了“属王家的地区”,而没有提到“属隐修院的地区”。因此导致波希米亚新教徒的极大愤怒。因为没有人理睬他们的抗议(在克罗斯特格拉布Klostergrab的教堂甚至被拆除,1617年),所以他们于1618年5月在图恩(Matthias von Thurn)伯爵的领导下在布拉格(Praga)发动了叛乱。皇帝的代表马提尼茨(Martinitz)和斯拉瓦塔(Slawata)以及法布瑞求斯(Fabricius)都被扔到宫殿窗外,而叛徒们成立了一个临时政府(有30个代表不同社会阶层的“指导者”)。皇帝马提亚斯(Matthias)于1619年3月20日去世,而波希米亚的叛徒拒绝承认新皇帝费迪南二世(FerdinandII,1619—1637年)。他们选择法尔茨(Pfalz)的选帝侯腓特烈五世(Friedrich V,1610—1632年)当他们的王。这个叛变马上扩展到了波希米亚周围地区,即摩拉维亚、西里西亚和劳西茨(Lausitz),甚至影响了奥地利公国和匈牙利王国(这就是三十年战争第一个阶段:1619—1623年的“波希米亚—法尔茨战争”)。当时,哈布斯堡(Habsburg)王朝似乎面临解体,但费迪南在没有想到的地方获得了强有力的支持:西班牙、公教联盟以及库尔撒克森(Kursachsen)—他们的君主反对加尔文派,所以支持公教都是强大的协助者。皇帝和公教联盟的盟军在布拉格(Praga)附近的白山(Weisser Berg)打败了他们的对手(1620年11月8日),这个胜利突然间恢复了哈布斯堡王朝的权力。那个被称为“冬天王”的腓特烈(Friedrich)逃跑了,在波希米亚的叛徒遭受了可怕的惩罚。皇帝亲手毁灭了鲁道夫(Rudolf)于1609年宣布的“宽容敕令”,并根据“改革之权利”在波希米亚、摩拉维亚、上奥地利、下奥地利和上西里西亚镇压新教的教会。德国的上法尔茨(Oberpfalz,即安贝格Amberg)地区作为一种“战争费用的赔偿”并被加入巴伐利亚,那里的新教也受到镇压。西班牙和公教联盟的军队占领了莱茵法尔茨(Rheinpfalz),而这个地区也被“公教化”。海德堡(Heidelberg)的著名图书馆(称Bibliotheca Palatina)作为一种礼物被送到罗马(参见176.4)。新教的联盟至此解散了(1621年)。法尔茨(Pfalz)的公爵本来有“选帝”的尊严,但它现在(1623年)转给了巴伐利亚的马克西米连(Maximilian)公爵。
遗憾的是,战争并没有就此结束。率领雇佣军的曼斯菲尔德(Ernst vonMansfeld)伯爵、格奥尔格(Georg von Baden-Durlach)边疆伯爵以及布劳恩施维格-沃尔芬比特尔(Braunschweig-Wolfenbuettel)的公爵克瑞斯提安(Christian,亦称“疯狂的公爵”)继续支持腓特烈(Friedrich)并擅自开战。后面两个人在三次交战中(在Wimpfen、Höchst和Stadtlohn)战败(1622/1623年);当时,公教联盟的统帅是梯利(Tilly)。此后,丹麦王和霍尔斯坦(Holstein)的公爵克瑞斯提安四世(ChristianIV)继续替腓特烈(Friedrich)奋战,而他受英国与荷兰的支持。这就是三十年战争的第二个阶段:“下撒克森—丹麦的战争”(1625—1629年)。然而,皇帝的将军华伦斯坦(Albrecht von Wallenstein)在1626年4月在德骚(Dessau)击溃了曼斯菲尔德(Ernst von Mansfeld);梯利(Tilly)在格斯拉尔(Goslar)附近的卢特(Lutter am Barenberg)打败了克瑞斯提安(Christian)王(1626年8月)。根据《吕贝克(Lübeck)和约》(1626年)的规定,丹麦的国王必须放弃下撒克森地区的隐修院,并且被要求将来不可以干涉帝国内部的事。
181.2皇帝获得了胜利后认为他有权利恢复原来帕骚协约(Passauer Vertrag,1552年)和奥格斯堡和约(1555年)所规定的权力范围—并且他在良心上认为他有这样的义务。这就意味着他需要限制新教的影响。公教联盟、宗座的使者卡拉法(Carlo Carafa)以及他的顾问耶稣会会士拉摩麦尼(Lamormaini)都劝皇帝,所以他在1629年3月6日颁布了所谓的《归还敕令》(Restitutionsedikt),这是奥格斯堡和约(Augsbuarger Religionsfriede)的一种正面的解释。根据这个敕令,新教的君主们必须交出一切他们在1552年后没收的公教财产。皇帝马上派出很多代理人和军队来落实这个规定。到了1631年秋天被归还的公教会地区包括两个总教区(马格德堡Magdeburg和不来梅Bremen),五个教区(哈尔贝施塔特Halberstadt、明登Minden、希尔德斯海姆Hildesheim、维尔登Verden、欧斯纳布吕克Osnabrueck),两个直接属于帝国的隐修院(赫尔弗德Herford、赫尔斯菲德Hersfeld),150个教堂、隐修院,约200个处于新教的城市或乡间的堂区。遭受最大的损失的地区是符滕堡和布劳恩施维格-沃尔芬比特尔(Braunschweig-Wolfenbüttel)。
皇帝的措施给德国的新教造成重大打击。从法律权利来看,皇帝不是没有道理的,但从政治的角度以及从执行的方式来看,它是一个错误。这种做法导致外国的干涉和引起灾难性的转变。法国的宰相兼枢机黎塞留(Richelieu)通过各种阴谋影响了公教联盟,所以在1630年夏天在雷根斯堡(Regensburg)召开的君主大会上,公教联盟要求皇帝解雇华伦斯坦(Wallenstein)并解散他的军队,但恰恰在这个时刻突然出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对手,即瑞典王古斯塔夫斯·阿多夫(GustavusAdolf)。他于1630年6月24日与12000个士兵在德国北部的乌泽多姆(Usedom)岛登陆,并根据贝尔瓦德(Barwalde)的协约(1631年1月)获得保障,因为法国许诺每年要送给他资助,使他长期对付皇帝。瑞典的国王公开的宣布他要保卫新教信仰,但除此之外,他也有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动机。他认为皇帝的胜利削弱了瑞典在东海(波罗的海)的主导地位,所以他想确保和扩展瑞典的影响,贸易方面的好处以及想与法国一起领导德国的新教君主们的计划,使他们把矛头一致指向哈布斯堡(Habsburg)王朝。因为部分的德国君主看到这些计划的危险性,所以他们在开始的时候没有支持他,尤其是撒克森和勃兰登堡的诸侯。关于教宗乌尔巴努斯八世(Urbanus VIII)在战争中的态度,请参见176.4。
181.3此后,战火再次燃烧起来,而权力的范围经过快速的转变(第三个阶段,即所谓的“瑞典战争”,1630—1635年)。虽然梯利(Tilly)将军攻克了马格德堡(Magdeburg)城—该城(违背着Tilly的意愿)也被烧毁(1631年5月)—,但在布瑞滕菲尔德—莱比锡(Breitenfeld—Leipzig)的交战中(1631年9月)古斯塔夫斯(Gustavus Adolf)第一次打败了皇帝的统帅。此后,似乎所有的德国新教诸侯都拥护和支持瑞典王。他很快率领军队经过图林根(Thueringen)、福兰肯(Franken)到美因茨和奥格斯堡。在1632年4月他在勒赫(Lech)击溃了梯利(Tilly)的军队,梯利(Tilly)身受致命的创伤。在古斯塔夫斯(Gustavus)已经对慕尼黑构成威胁时,皇帝在最危险的困境中传唤华伦斯坦(Wallenstein)的协助,这样才阻止了瑞典人的迈进。在吕岑(Lützen)的交战中(1632年11月)并没有稳定局势,并且古斯塔夫斯(Gustavus Adolf)阵亡。然而,战争没有因此停止。瑞典人的政治领导者是欧克森斯特尔纳(Oxenstjerna)宰相,而魏玛(Weimar)的公爵伯尔纳德(Bernhard)是瑞典人的将军。华伦斯坦(Wallenstein)对于皇帝的态度曾经是模棱两可的,甚至有出卖皇帝的倾向,所以一些拥护皇帝的将军于1634年2月25日在厄格尔(Eger)暗杀了他。皇帝的军队在内尔德林根(Nördlingen)全面击败了瑞典人的军力(1634年9月),这样德国南部再一次归入皇帝的管理区,但同时也为该地区带来了毁灭和掠劫。撒克森的选帝侯约翰·格奥尔格一世(Johann Georg I)在1635年5月30日与费迪南皇帝签订了“布拉格的个别和约”(Separatfrieden von Prag),而后来大部分的德国新教诸侯和城市都参加这个和平条约。当时的规定是根据1627年的情况保持新教会和公教会的领域和教产。这就意味着皇帝放弃了“归还教产敕令”。
从此以后的战争—第四个阶段:瑞典—法国的战争,1635—1648年—纯粹是一种政治性的战争(其中没有宗教因素)。战争越来越多变成一种无目标的掠夺、破坏、杀害和伤害。当时也爆发了饥荒和流行病,所以很多德国地区的死亡率非常高,有的地区甚至变成沙漠。德国人完全丧失了原有的财富,教会生活和道德生活都处于深层的危机中,致使此后的德国很长时间在政治和文化上都依赖外国—尤其是法国—的统治。
181.4在长期的谈判后,人们在德国北部威斯特伐利亚(Westfalen)的明斯特(Münster)和奥斯纳布吕克(Osnabrück)签署和约。对教会历史来说,重要的文献是《奥斯纳布吕克和约》(Instrumentum pacis Osnabrugense,1648年10月24日),其中的规定包括:各方面的罪不允许追讨,教产要恢复1618年的情况。巴伐利亚可以保留上法尔茨(Oberpfalz)和选帝的尊荣(“选帝侯”)。莱茵法尔茨(Rheinpfalz)被规定为第8个选帝侯公国。因为有的地区被让于瑞典(如上波梅恩Vorpommern、吕根岛Rügen、不来梅隐修院Bremen和维尔登隐修院Verden),所以勃兰登堡和梅克林堡(Mecklenburg)占领一些“世俗化的”教会地区作为他们的赔偿。在罗兰(Lorraine)的梅茨(Metz)、图尔(Toul)和凡尔登(Verdun)教区继续留给法国。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Augsburger Religionsfriede)被肯定,而因为勃兰登堡的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Friedrich Wilhelm)努力为加尔文主义争取一席之地,所以改革宗现在也被承认为一个合法的信仰。针对各种信仰团体的管理领域和教产问题,他们同意确定1624年1月1日为“标准年”或“标准日”—这正好是在1618年和1630年的中间。世俗的领导和教会的领导(比如君主兼主教)都有规定臣民信仰的权利和排除其他信仰的权利(ius reformandi),但如果属别的信仰的人能够根据“标准年”提出要求,这个权利受到限制。遵守其他信仰的人(Dissidenten)甚至有在家里举行宗教礼仪的权利,也有权利去参加外面地区的礼仪。如果他们被驱逐出境,他们的财产不可以被没收。然而,对奥地利的传统领域来说,费迪南三世(Ferdinand III,1637—1657年)不承认“标准年”。还有这样的规定:如果一个信奉路德宗的君主加入加尔文宗,当地的教会制度不可以改,反过来也同样。因此,这种规定也在公教和新教的关系上被使用,比如撒克森的选帝侯“强大的”腓特烈·奥古斯都(Friedrich August der Starke)于1697年加入公教(天主教),但臣民没有跟着改变信仰;早一些皈依了公教(天主教)的卡尔·亚历山大(Karl Alexander)公爵于1733年当符滕堡公国的领导,这也没有影响臣民的信仰(参见187.4)。在威斯特伐利亚(Westfalen)和约中,教会保留(Reservatum ecclesiasticum)的原则也被坚持,而为双方都有效,但实际上这个原则已经没有太大的意思。另外,一切涉及宗教的问题将来在帝国议会上不要通过“多数人的票”来决定,而是要通过善意的谈判,谈判的双方应该是公教的各种代表(他们的协会叫“公教协会”Corpus Catholicorum)和新教的代表(“福音派协会”Corpus Evangelicorum)。
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威斯特伐利亚(Westfalia)的和约为德国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侮辱,它也长期地削弱了帝国内的联结与皇帝的权威性。在教会的层面上,战争的灾难和双方的削弱强迫他们作出一种平等的协约,这也包括某种公民式的容忍(buergerliche Toleranz)和各种信仰的平等权利(Paritaet der Bekenntnisse)。从此以后,各信仰的管理地区之间都长期有明确的界线。公教会(天主教)终极性地失去了很多教产—1629年的“归还敕令”本来想恢复这些地区。这样,教宗的态度也是可以理解的:依诺森十世(Innocens X)通过宗座简函(Breve)《上主圣殿的热忱》(Zelus domus Dei,1648年11月26日)反对这种和约并宣布它无效,虽然他预先知道这种抗议不会有任何影响。当然,这次抗议并不反对和平本身,而是反对其中的规定—这些规定为公教会带来很大的损失。教宗是公教的代表,如果他不提出这种抗议,他会违背自己的职责。这一点是很明确的,而当时的强国也预先想教宗会抗议,因为他们预先拒绝来自宗座的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