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古代教会史

44、在英国地区的Celtae(克尔特人/凯尔特人)和Anglosaxones(盎格鲁—撒克逊人)中的教会

44.1在罗马帝国的Britannia(不列颠)省,基督宗教大约在第2世纪末就在本地人中找到了信徒(参见12.5)。在第4世纪,基督信仰似乎普遍地被接受,并在北方传播到Scotia(苏格兰)地区。然而,教会无法维持在这样大的地区的生活。当罗马人于5世纪初放弃了他们的Britannia(不列颠)省时,那些居住在爱尔兰和苏格兰地区的外教部落—Picti(皮克特人)和Scoti(苏格兰人)—随意侵略整个地区。因此,Briti(不列颠人)的君王Vortigern(沃提根),一位基督徒,邀请了德国北部的一些部落来帮助他,而在428年后,这些部落也一批一批地去英国;他们就是Angli(盎格鲁人),Saxones(撒克逊人)和Juti(朱特人)。他们原来是朋友,但很快变成侵略者和征服者。因为他们的侵入,在岛上大部分的地区还恢复了外教人的习俗,仅仅在西部的山区,在Cambria(Wales威尔士地区)和Cornwall(康沃尔)地区,不列颠人能够保持自己的主权和基督宗教;一部分的不列颠人也移民到对岸(高卢的西北角,即Armorica阿莫里凯,Bretagne=Brittany不列塔尼)。因为这些基督徒从地理来看是处于封闭的地区,并且和其他的基督宗教世界没有很多来往,所以在他们那里形成了一些特殊的习俗(他们保持一个旧的罗马的复活节循环,84年一轮;他们的洗礼仪式比较特殊,圣职人员的发圈或剪发礼不同等)。这些特殊的习俗后来传到爱尔兰和苏格兰的教会(见下),并在7世纪和8世纪在很长的谈判后被放弃,最终他们接受了罗马的习俗(参见69.6)。一些作者曾经说,在早期的英国存在一种“没有罗马影响的”,“纯粹福音式的”教会,其中没有主教,没有圣职人员的独身制,没有教宗的权威性;这样的说法显然是无根据的。

44.2当基督宗教在不列颠本身被排除时,它开始征服邻近的地区。爱尔兰在古代被称为Hibernia(希贝尔尼亚)和Scotia(maior)(“大苏格兰”),罗马人从来没有征服这块地,而扰乱了全欧洲大陆的“民族大迁移”在爱尔兰也没有任何影响。基督信仰大概很早从Wales(威尔士)地区或从Gallia(高卢)的西部地区传入爱尔兰了。罗马的Coelestinus I(切来斯提努斯)教宗于431年派遣了Palladius(帕拉蒂乌斯/巴拉第)当第一位爱尔兰的主教(ad Scottos in Christum credentes”到那些信基督的苏格人”),但这个传教士在爱尔兰南部工作的时间不长;有的学者认为,他的名字实际上就是Patricius(帕特里克/巴提克)。这个海岛接受基督信仰还是要归功于圣Patricius(Patrick帕特里奇乌斯/帕特里克/巴提克)和他的学生。他出生在Britannia(不列颠),是一位执事的儿子,他的父亲是住在Cumberland(坎伯兰)的Banna(巴纳)的Calipurnius(卡里普尔尼乌斯)。16岁的Patricius(帕特里奇乌斯)被一些海盗押送到爱尔兰,他在那里当奴隶,放羊。在这个时期他的宗教信仰变成熟。6年后他逃跑,在自己的家乡被接受为圣职人员,后在Gallia(高卢)的Lerinum(雷让)和Auxerre(欧塞尔)了解隐修院的生活,又被祝圣为主教。他在梦中听到了声音说他应该去爱尔兰(参见Confessio S.Patricii),所以他就到那里传教,当了Palladius(帕拉蒂乌斯)的接班人,大约30年(432?—461年)宣布了基督信仰,并且获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从此,在文献中的“绿岛”爱尔兰被称为“基督宗教的国”。许多传奇描述他的传教工作。据说他曾选择北部的Armagh(阿马格)当他的主教府的所在地,后来这个城市成了爱尔兰的宗主教府(Metropolitankirche)。在这个国度中出现了非常多的隐修院(每一个家族都有一所隐修院),所以爱尔兰的教会似乎是“隐修者的教会”,是“圣人/圣徒的海岛”。这些隐修院不仅仅是严格苦修的地方,同时也是学术中心,根据古典文化培养了人才。尤其著名的是在Belfast(贝尔法斯特)附近的Bangor(班格尔)隐修院,这是圣Com加l(孔格尔)于558年建立的修院。一般来说,在爱尔兰的隐修士是信徒群众的牧灵者。教会的法律审判权都在隐修院院长的手里。院长或一位隐修院的修士等于有主教的地位。很多爱尔兰的隐修者曾去国外传教(这些旅途中的传教士被称为Scotti peregrinantes=peregrini)。他们本身很喜欢活动,另外又认为“无家乡”是一种苦修方式,所以他们去了Scotia(苏格兰),Gallia(高卢),Germania(日耳曼)(格尔曼尼亚/日耳曼尼亚)和Italia(意大利)传播福音,并在很多地方建立一些隐修院。这种“peregrinari pro Deiamore”(“因爱上帝而周游四方”)自从Columbanus(高隆班/科伦巴,参见72.8)一直到11世纪在欧洲大陆的传教史和隐修院史中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虽然爱尔兰来的传教士很少有一种“组织”的才能(Gabe der Organisation),而他们的传教方式和灵修方式有时候也太个人化(allzu individualistisch),但从总体来看,他们为天国和为欧洲的文化的贡献是非常伟大的。

44.3罗马人称Scotia(苏格兰)为Caledonia,而中世纪的学者称之为Scotia minor(小苏格兰)。在第4世纪末有一位不列颠人,圣Ninianus(尼尼安),他曾在Picti(皮克特人)中间宣讲福音。然而,一位来自爱尔兰的隐修院院长,Columba(克伦巴,或“老高隆班”),才比较广泛地在此传播了基督信仰。他曾在苏格兰传教34年之久,并于597年在那里去世。他在一个靠近苏格兰的小岛(名称有很多写法:Eo,Io,I,Hy后来称Iona)上建立了一个隐修院,而这个隐修院成为传教活动的基地。新创立的苏格兰教会和爱尔兰教会一样,也是一个以隐修院为基础的教会,也有这样的制度和特征(见上44.2)。虽然Iona的隐修院院长们和Columba一样只是长老(而不是主教),但他们指导了苏格兰的教务。“教区长老”仅仅出现在第8世纪,因为在那个时候与罗马的关系比较密切。在12世纪苏格兰才有一种正规的关于教区界限的归划。

44.4在6世纪末,福音又开始在英格兰地区扩展。这次传教活动是那位有远见的Gregorius Magnus(大额我略/大贵格利)教宗(参见64.7)。他于596年派遣了一个罗马的本笃会院长Augustinus(奥古斯提努斯)和40位修士到盎格鲁—撒克逊的地区传教。当时的Kent(肯特)王Ethelbertus(俄特贝尔图斯)是盎格鲁—撒克逊地区七个小国的联盟中的Bretwalda(“总王”),而且他的妻子Berta(贝尔塔)是一位Franci(法兰克人)的公主,所以这个国王容易能够接受信仰。他不仅允许传教士们讲道,而且自己与几千个国民一起接受了圣洗(597年,大概在圣灵降临节)。罗马的教宗听到了关于这个巨大的成就的消息并且派遣了更多的传教士(Mellitus梅里图斯,Justus尤斯图斯等人)到英国并命令要建立两个大教省,每一个教省要分为12个教区(601年)。他认为,London(伦敦)应该有英国南部的宗主教,而York(约克)应该管理北方的地区。不过,Cantuaria(Canterbury坎特伯雷)成为英国南方的总主教区的基地,因为当地的传教工作是从Cantuaria(坎特伯雷)开始的,而Augustinus(奥古斯提努斯)曾在那里建立了他的主教府。根据教宗的明智规定,在盎格鲁—撒克逊地区的福传工作必须注意到和适应本地人的习俗(外教人的神庙转化为教堂,外教人的庆节转化为基督宗教的庆日等)。Augustinus(奥古斯提努斯)也曾与Wales(威尔士)的古老教会(参见44.1)建立了一些关系,但因为不列颠人憎恨他们的征服者(盎格鲁—撒克逊人),所以在这方面的成就不大。50年以内,另外有五个盎格鲁—撒克逊的王国也接受了“十字架的宗教”,尤其重要的是Essex(埃塞克斯)和它的首都London(伦敦),它于604年成为一个教区,以及具有势力的Northumbria(诺森布里亚)。York(约克)的主教Paulinus(保利努斯)曾于627年给Kent(肯特)王Edwinus(埃德温)施洗,后来又想在Northumbria(诺森布里亚)地区传教,但外教人也因此开始反对基督信仰。因此,Oswaldus(欧斯瓦杜斯)王请Hy(Iona艾奥纳)的隐修院(见上44.3)派遣一些传教士(635年),所以这个地区后来属于爱尔兰/苏格兰教会的范围。Northumbria(诺森布里亚)于664年才接受了罗马的习俗,尤其是罗马的复活节算法(参见69.6),那时候,在York(约克)当主教的圣Wilfrid(威尔夫里德)在Whitby(威特比)的主教会议上(664年)推动了人们转向罗马的礼仪。英国人邀请了罗马教宗派遣一个人进一步建立英国教会的组织,所以Vitalianus(维塔利阿努斯)教宗派遣了Theodorus(特奥多鲁斯/狄奥多尔,参见第2卷89.2),一位很有学问的希腊人,当Cantuaria/Canterbury(坎特伯雷)的总主教(669—690年),而他完成了这个任务。在Germani(格尔曼人/日耳曼人)的地区中,英国最快地接受了信仰,而这个信仰又成为创造崇高文化的推动力。在盎格鲁—撒克逊人那里,教会生活和国家社会有密切的和建设性的关系。在英国也有很多旺盛的男隐修院和女隐修院,这些都是根据圣Benedictus(本笃)的会规组织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对于罗马的教宗怀着特别大的感恩,他们非常尊敬“使徒之王”和“掌天门之钥匙”的Petrus(彼得)的继承人(教宗),所以他们经常去罗马朝圣(所谓去“ad limina apostolorum”“到使徒们的家屋”),并且每年向罗马送一些奉献(税)。Mercia(梅西亚)的国王Offa(欧法,796年去世)早就许诺每年给这种denarius S.Petri(“圣彼得/彼得的硬币”)。

和爱尔兰—苏格兰的教会一样,英格兰的教会也同样(在650年以后)在欧洲大陆展开了非常杰出的传教工作(参见第2卷,80)。英国来的传教士具有很大的适应能力,组织的能力,而且他们理解了教会的圣统制秩序的重要性—这些优点恰恰是爱尔兰传教士缺少的因素。这些活动帮助了Franci(法兰克人)的教会自己进行改革,而且也带给了法兰克人“追求知识”的努力和写作方面的努力。

45、基督宗教受伊斯兰教的限制

45.1当基督宗教在西欧征服了越来越多的地区时,在东方形成了Islam(伊斯兰教),而这个宗教很快成为基督宗教的强力对手。这个新的宗教形式的发祥地是阿拉伯,其创始人是Muhammad(穆罕默德),他于570年出生在Mecca(麦加),632年在Medina(麦地那)去世。他的宗教情怀很强烈,他的贡献是这一点:他从他的家乡驱逐了多神论的偶像崇拜并引导阿拉伯人接受了一神论。Muhammad(穆罕默德)曾是商人,并在旅途中接触了很多犹太人,基督徒或属于犹太—基督宗教的教派的人,从他们那里开始理解一神论的信仰。他也承认Moses(摩西)和Christus(基督)为“先知”,他信亡者的复活和永远的(来世的)审判。他在梦中和神视(vision)中感觉到他受到了一些启示,所以在610年后自己以“神的使者”和“最高的先知”的身份出现,宣布了他再次发现的真正信仰并且预言了神的严格审判很快就要来临。通过这些教导他又和犹太教与基督宗教形成了隔阂,并且约于622年完全放弃了这些旧的传统。因为他的改革计划在Mecca(麦加)不能实现,他必须在622年与一些朋友离开,这是所谓的hijra(hegira,622年也是伊斯兰教纪元)。他控告了犹太人和基督徒们是篡改圣书的人,比如他认为,基督徒关于“三位一体”的论述是改变原来的教导。他放弃了一些原来被遵守的犹太人习俗,并且改变了“祈祷的方向”(kibla):他们不再向耶路撒冷俯伏在地礼拜,而是转向Mecca(麦加)了。

伊斯兰教(Islam意味着“完全奉献于上帝/安拉”)的基本信条是三个:信唯一的不可见的神;信Muhammad(穆罕默德)是最高的先知;信神的最后审判。伊斯兰教也包含一种预定论(kismet=fatum命运),而来世(天堂)的生活受到很具体的描述。伊斯兰教“五大功课”是:宣认信仰;每天五次礼拜(包括洗净礼);在斋月守斋;施舍(穷人税或叫天课);(有条件的)至少去一次Mecca(麦加)朝觐。另一些规定是禁止饮酒和吃猪肉,禁止有宗教画像等。穆斯林的圣书是《古兰经》,它包含着安拉降示给穆罕默德的启示,但这部著作是在他的去世后写成的。《古兰经》是他们的信仰、道德和法律的标准。除了《古兰经》以外还有Sunna(“逊奈”,“圣行”,“传统”),就是穆罕默德和他的学生的行为模式。然而,波斯和周围地区的Shiites(“什叶派”)不承认这个“圣行”,他们仅仅承认穆罕默德的侄子Ali(阿里,第4个哈里发,656—661年)和他的后代为正统的继承人。从人数来看,大多的信徒属于逊尼派,不属于什叶派。

45.2在晚年,穆罕默德越来越多强调政治上的统治,而宗教思想似乎要为这个目标服务。他根据自己的原则建立一个新的社会制度。他强调,每一个信徒都有“不断抵抗非伊斯兰教徒”的义务(所谓djihad),同时他开始征服阿拉伯。他于630年攻克了Mecca(麦加),毁灭了一切偶像,并使原来的古阿拉伯圣所Kaaba(天房,方形石殿)成为新宗教的核心圣所。在穆罕默德去世(632年)后,他的继承人(被称为Khalif哈里发,即“代表”)—在他们的时代伊斯兰教的“神统治”才充分实现—扩展了阿拉伯人的征服活动(“种种阿拉伯人的迁移”)。其中夺取了拜占庭帝国的许多最繁荣的地区,并似乎毁灭了其中的希腊文化:“伊斯兰教成为希腊化文化的死刑执行人”(历史学家Mommsen的话)。同时,伊斯兰教给基督宗教也带来了无法估价的损失。那些早期的哈里发Abu Bekr(艾布白克尔,632—634年)和Omar(奥马尔,634—644年)就已经征服了巴勒斯坦,叙利亚,埃及和波斯。因此,好几个总教区归属于阿拉伯人的统治,如Antiochia(安提阿)教区(安提约基亚/安提阿,637年),Jerusalem教区(耶路撒冷,638年),Alexandria(亚历山太)教区(亚历山大里亚/亚历山太,642年)。因为在基督宗教的世界中存在了很多有关基督论的论战和纷争,所以征服那些基督徒不太难—埃及的“基督一性论者”(monophysiti)在开始的时候充满欢喜地认为,阿拉伯的统治者解放他们不继续受拜占庭的统治。在哈里发Othman(奥斯曼,644—656年)的统治下,阿拉伯人获得了Armenia(亚美尼亚)和Cyprus(塞浦路斯),又开始侵略Carthago(迦太基)(迦太基)地区。在Omayyad(倭马亚)的王朝下—他们建立Damascus(大马色)的哈里发(661—750年)—阿拉伯人在东方走到印度和中亚地区,在西方征服了Carthago(迦太基)(迦太基,698年),Africa(非洲)(非洲/阿富利加)的西北部,甚至进入西班牙(711年)。他们也长期围攻了Constantinopolis(君士坦丁堡,717—718年),但没能攻克它。在阿拔斯王朝(750—1258年)的哈里发的统治时期,Baghdad(巴格达)成了伊斯兰教的世界性王国的核心。

45.3一般来说,穆斯林在征服的地区保留了基督宗教,只为基督徒规定了一些限制。仅仅在阿拉伯地区,犹太人和基督徒必须离开。然而,基督宗教在伊斯兰教地区受很大的损失。一方面,在那些原来如此热忱地信仰基督的地区,教会的信仰和纪律后来因教会内部的争论被削弱。另一方面,那些新的领导又喜欢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伊斯兰教),一些法律规定也推动了基督徒们转向伊斯兰教。在这样的条件下,很多基督徒转向伊斯兰教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如果一些教会团体还能继续存在,它们也根本没有影响力。一段时间后,Africa(非洲)(非洲/阿富利加)西北地区的基督宗教完全消失,而这个地区归于外教人的传统和文化;于1053年,在Africa(非洲)(非洲/阿富利加)的西北地区仍然存在着5个主教堂,其中能够坚持最久的是Carthago(迦太基)(迦太基)的教会,但约于1160年,Carthago(迦太基)(迦太基)的教会也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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