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古代教会史

第三章、礼仪,纪律和习俗

22、圣洗,洗礼信经,异端者施洗争论

22.1在使徒的时代,在一个人宣认基督信仰后,马上给他施洗(参见徒2:41;8:37等)。后来(在2世纪已有慕道班的证据),将要领洗的人需要经过一段教训和考验的时期,这可能维持2到3年[Hippol.,Trad.apostol.42;Conc.Illib.(=Elvira(埃尔维拉)),can4,42]。处于这种情况的人被称为katechumenoi,audientes(“听道者”,“慕道者”),因为他们首先要接受基督信仰方面的教导。这个名称首先出现在Tertullianus(特土良)(德尔图良/特土良)的著作中,但查士丁也早就知道这个事实(Apol.1,61)。在Hippolytus(希坡律图)(希波吕图斯)那里,我们大约在220年的罗马发现已有一个有组织的慕道班(Trad.apost.40—45)。当时,施洗的时刻在一年中有两次:在复活节和在降临节(或者在这些节日的前夕晚祷)。圣洗最早是在“活水”(流动的水)中施行的(参见Didache(十二使徒遗训)7,1),就是在源泉、河流或在大海中,后来在一些教会的房屋(施洗池)进行。施洗者是主教或以他的名义的长老或执事,如果没有别的办法也可能是通过平信徒(参见Tert.De bapt.17)进行的。一般的规律是三次浸入水;在病人(baptismus clinicorum)或如果全身入水是不可能的情况下,只倾注或洒一点水就认为可以。《圣经》和Didache(十二使徒遗训)(《十二使徒遗训》7章)仅仅提到宣认信仰的“信经”和水,没有别的因素。然而,自从第3世纪,在Tertullianus(特土良)和Hippolytus(希坡律图)(希波吕图斯)那里,我们看到一些陪伴着洗礼的很有意义的象征和礼仪:划十字号,弃绝魔鬼,驱逐邪魔和有驱魔作用的傅油礼,宣认信仰(关于“信经”见下),向基督宣誓,以“感恩的油”傅油的傅油礼。在圣洗后(它被称为“照亮”,“圣印”,“复生”)直接有坚振礼以及对圣餐(弥撒)的参与。那些新领洗的人在领圣体后又获得了一个象征性的食物:牛奶和蜂蜜的掺物,这是婴儿的食物(参见Tert.,De cor.3;Adv.Marc.1,14;Hippol.Trad.apost.46,9);这个习俗也同样来自《圣经》(参见Ex3:8.17;1Petr2:2.3)。庆祝圣洗的活动直维持8天,而在这8天中新领洗的人穿上白衣。因为在复活节后的主日,他们脱下了这些白衣,所以那个主日被称为“白衣主日”(Dominica in albis),但希腊教会称这个主日为“新的主日”。最早有Tertullianus(特土良)提到圣洗中有“教父”(sponsores,见De bapt.18)。在公元250年后,一个新的风俗成为比较普遍的:在圣洗时起一个新的名字(“圣名”)。如果一个慕道者殉道,他为基督牺牲性命就算为“洗礼”(baptismus sanguinis血洗),就可以代替水的洗礼(Tert.De bapt.16;Cyprianus(居普良),Ep.73,22)。为小孩子施洗的习惯是Irenaeus(爱任纽)(依雷内/爱任纽,Adv.Haer.2,22,4)和Hippolytus(希坡律图)(希波吕图斯,Trad.apost.46,1)提到的。另外,Origenes(俄利根)(奥力振/俄利根,Hom.in Ep.ad 罗,5,9)认为,为婴儿的施洗是从使徒传下来的传统。

22.2信徒在圣洗宣读的“信经”—它也是慕道班的基础文献—包括从使徒传下来的信仰的最核心部分,因此Irenaeus(爱任纽)(爱任纽)和Tertullianus(特土良)(德尔图良/特土良)称它为kanon tes pisteos,regula fidei,regula veritatis(“信仰的规则”),后来也称之为symbolum(=symbolon,“信经”)。其中的言辞有所不同。根据Tertullianus(特土良)和Hippolytus(希坡律图)(希波吕图斯)的文献可以认定,在西方(尤其在罗马)大约于200年确定地存在了这样的《信经》,就是所谓的“使徒的信经”,它的形式比较古老,它是一切其它的西方的宣信文献的基础(参见Tert.Depraescript.36)。今天用的形式(它是比较长的)首先出现在450年在高卢南部。刚才提到的罗马信经也许是Zephyrinus(则斐琳)教宗(198—217年)重新整理的和规定的,为了对付那些持异端的Monarchianists(一位一体论者,参见32);也许他结合了一个三位一体的形式和一个有关基督的说法,不过,它的形成发展不清楚。然而,《新约》和使徒时代以后的文献表明,最早的教会也已经有一种“信经”来总结信仰的核心部分,这就根据“施洗命令”的“信经”(《马太/马太福音》Mt太28:19:“因父及子及圣神给他们施洗”),而在2世纪的罗马,这个《信经》又继续受到发展,因为信徒们面对了诺斯底派,尤其是Marcion(马西翁/马吉安,参见29.5;30B1)等异端人物。这个《信经》的内容包括:信全能圣父,信耶稣基督,他的独生子,我们的主,信圣灵,信圣教会,罪的赦免和肉身的复活(参见27.1)。

22.3后来出现了更多的异端邪说或分裂派别,因为有更多已经受过洗,但后来才从一个教派转向大公教会的人。因此,必须讨论这样的问题:一个持异端的人所施的圣洗有没有效?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有所不同,这就引起了所谓的“异端施洗争论”。Tertullianus(特土良)(德尔图良/特土良)在一个希腊文和拉丁文写的著作中(Debaptismo)反对这样的圣洗的有效性。他很受尊敬,所以不久后就有三个主教会议(一个在Carthago(迦太基),约220年,两个在小亚细亚,在Synnada和Iconium(以哥念),约230年)也支持这个观点。因此,这个理论也在具体的生活中被实践。在Novatianus(诺瓦蒂安)的分裂时,这个理论又通过两个Carthago(迦太基)的主教会议(在Cyprianus(居普良)的主持下)被肯定(255/256年),但现在出现了一个相当有影响的争论。当罗马的教宗Slephanus(司提反)(司提反)知道这些主教会议的规定时,他禁止Africa(非洲)(非洲/阿富利加)教会圣洗的重复,说如果他们不服从他的规定,他们就成为分裂者。他说,那些经由异端者受洗的人仅仅要接受一些补赎,但不要重新为他们施洗(Cypr.Ep.74,1:si qui ergo aquacumque haeresi venient ad vos,nihil innovetur nisi quod traditum est,ut manus illis imponatur in poenitentiam)。教宗也向小亚细亚写了类似的信,因为他听说,某些人,尤其是Caesarea(凯撒利亚)(凯撒肋亚/该撒利亚)的主教Firmilian(费弥里)和Tarsus(大数)(塔索斯)的主教Helenus也同意Carthago(迦太基)(迦太基)的作法。然而,Africa(非洲)(非洲/阿富利加)的87位主教们于256年9月1日再次举行一个主教会议,并且再次肯定他们原来的立场—他们也许那时还没有收到教宗Slephanus(司提反)的信件。当时,教宗确实与他们断交了。这就引起很强烈的反应,双方产生了很激烈的对话。Alexandria(亚历山太)的主教Dionysius(狄奥尼修斯)—他更多靠近罗马的立场—认为,应该保持平安,应该宽待那些“重洗派”的人。在Valerianus(瓦莱里安)皇帝的教难中,这个争论很快平静下来,因为两个主要的对手不久后去世了,教宗Slephanus(司提反)在257年殉道,而Cyprianus(居普良)主教成为258年教难的牺牲品(参见16.2)。下一任教宗,Sixtus II(西斯笃二世),又与Africa(非洲)(非洲/阿富利加)人和平相处,但他们在很长的时间中坚持了他们的习惯,正如Arles(阿尔勒)的主教会议(314年,见第8条)所证明:propria lege sua utuntur,ut rebaptizent(“他们可以施用自己的权利加以重洗”)。

对Cyprianus(居普良)(西彼连/居普良)和Africa(非洲)(非洲/阿富利加)的人来说,“异端施洗争论”不仅仅是纪律上的问题,也涉及教义。他们受了Tertullianus(特土良)对于教会和圣事的“灵性”理解的影响,因此认为,圣事的效果取决于施行圣事者的正确信仰和他的道德尊严。根据这种说法,那些在教会以外的人或在恩宠状态以外的人无法进行有效的圣洗,也不能施行其它的圣事或祝圣圣体。这就太过分强调个人的道德问题。针对这种态度,罗马很清楚地支持“圣事客观上的效用”的原则—后来Augustinus(奥古斯丁)面对了Donatus(多纳徒)派的人并澄清了这个问题(参见52.4)。

23、感恩祭。保密规定和爱筵

23.1早期教会的礼仪(礼拜仪式)的基本要素在《使徒行传》徒2:42已经被提到:使徒的教导,劈饼和祈祷(亦参见徒20:7—11,Paulus(保罗)在Troas(特罗亚))。基督徒的团体从一开始—根据主的命令(路22:19;哥林多前书11:24f)举行了感恩祭,这就是一个团体的聚餐,为了纪念耶稣的死亡。这个感恩祭首先在傍晚举行,因为耶稣的“最后晚餐”也是晚上的,而在它之前有一个agape(爱筵)。不过,Paulus(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前书11:20ff中批评一些不良现象,所以信徒们分开了感恩祭和“爱筵”;也许Traianus(图拉真)(图拉真)禁止各种“协会”的法律(参见15.3)也引起这种变化;后来,感恩祭和早晨的“圣道礼仪”结合起来了。第一个这方面的资料来自查士丁(尤斯廷努斯/游斯丁)约于150年写的第一个《护教篇》(Apologia,65—67条)。根据他的记载,信徒们在开始时念《圣经》的段落,接着有“长老”的讲道(homilia),后来让那些慕道者(和作补赎者)离开。他们走了以后,信徒们一起祈祷(参见1Clem59—61),彼此以“平安吻”表示尊敬和爱。后来他们向主教(长老)提供面包和与水掺和的葡萄酒,而主教在这些礼品上面进行“许多祈祷和感谢”—希腊文的eucharistia根据Mt太26:27,由此来“感恩祭”这个名称—然后这些被祝圣的礼品作为“降生成人的耶稣的肉和血”通过执事们被送给在场的人。这是查士丁的报告;应该还加上说,他们也唱了“圣咏”/“诗篇”,因为除了祈祷,读《圣经》和讲道以外,在分散的犹太人的传统中,“唱圣咏”也很重要,而基督徒的礼仪大概也会继续这个传统因素。另外,很早出现了一些基督徒的“赞美诗”。比查士丁更丰富的和更固定的礼仪方式是Hippolytus(希坡律图)(希波吕图斯)在Traditio apostolica(使徒传统)中描写的“晚餐礼仪”,这大约来自220年,但它根据一些更早期的罗马传统。然而,感恩祭的基本形式在整个教会中到处都是一样的,虽然在一开始会有“犹太人基督徒”和“非犹太人基督徒”之间的一些差别。无论在哪里,这种感恩祭都和耶稣的“最后的晚餐”及“耶稣的牺牲和死亡”有关系。Didache(十二使徒遗训)(《十二使徒遗训》)和查士丁(尤斯廷努斯/游斯丁,在Dial.c.Tryph.41)明确称感恩祭典为sacrificium(“牺牲”)。

感恩祭典的时日首先是主日(星期天,参见Didache(十二使徒遗训)14,1;Barn.Ep.15.8;Iust.Apol.1,67;亦见25.1)。Tertullianus(特土良)(德尔图良,De orat.19)也提到在Stationstagen(即周三、周五)的礼仪(参见25.1),而Cyprianus(居普良)(De orat.Dom.18;Ep.57,3;63,16)说每天有感恩祭。在耶路撒冷的早期教会团体大概也有每天的感恩祭,因为在那里的信徒每天有“爱筵”(徒2:46;参见8.2)。

感恩祭的主持人是主教,而长老们(长老)和其他的圣职人员协助了他。如果一个长老要举行感恩祭,需要主教的同意或委任。礼品的祝圣仅仅是在主教的教堂举行的(如果附近还有更多的教堂,参见20.1),而那些辅祭员从那里送圣体(圣饼)到其它的教堂。在罗马教会里,这种作法还继续维持相当长的时间,它表示教会的合一。

23.2耶稣圣体(communio)—Antiochia(安提阿)的主教圣Ignatius(依纳爵/依格那丢,参见其书信以弗所书20,2)称它为“不死的良药”—是信徒以两种形式领受的,而且,正如查士丁的报告表明,原则上每个感恩祭都是这样的。除此之外,信徒们也把被祝圣的面饼带回家,每天吃一点(参见Cyprianus(居普良),De laps.,26)。另外,他们也为不在场的人(患病的或在监狱的信徒)送圣体,这就是以单一的形式领圣体(没有领圣酒)。在领圣体之前,应该不可以吃别的东西,这个习惯是Tertullianus(特土良)(德尔图良,Ad uxorem2,5)提到的,也是非常古老的习惯。领圣体的人用手来接受圣饼,他们也共用了一个杯子喝圣血。

23.3当然,只有那些已领过洗的信徒可以领圣体,而那些慕道者是不被允许的。慕道者也不被允许参与共同的祈祷和奉献礼品的部分。他们只可以参与前面的“教导性的”礼仪,后来他们必须和那些Energoumenoi(参见18.5)和作补赎的人(参见24.4)一起离开。感恩祭被视为一个奥迹,而这些人尚未有资格接近这个奥秘。对于圣洗圣事,部分上对于“信经”(三位一体的教义)和“主祷文”也有类似的“秘密规律”。因此,近代的神学家们(第一个是Dallaeus,1670年去世)说,在古代基督徒的团体中有一种arcana disciplina(“保密规则”),其根源早在第2世纪就有,查士丁和Tertullianus(特土良)的文献都为这种“保密规则”提供证据。无疑,这个保密规定和“慕道班”的形成有关系,也许也受了外教人的“秘密宗教”的一些习俗的影响。古代的作者都靠《马太/马太福音》Mt太7:6作为他们的态度的理由:“你们不要把圣物给狗—–·”另外,不让外教人知道个别的基督徒的教义或习俗可能还有另一些教育性的理由:那些慕道者应该一步一步地走入基督信仰和教会。保密规定的高峰期算为第4世纪(参见66.2),而自从5世纪,婴儿受洗的习惯越来越普遍,所以慕道班的机构也逐渐消失了。

23.4如上所述,在感恩祭之前原来有一个agape(“爱筵”)。虽然感恩祭后来与这种爱筵分离,爱筵自己还继续保存为一个独立的宗教庆典。这个爱筵的基础是信徒们的一些奉献品(oblationes,大多为食物),另外还有祈祷和唱“圣咏/诗篇”,大概也有“会长”的讲道。这个爱筵的目标是强化博爱和团体精神,并且为了照顾穷人,寡妇和孤儿。后面的(社会慈善的)目标后来变成更重要的。其中被降福的面饼被称为Eulogia(“降福的话”)—这并不是在感恩祭中祝圣的Eucharistia(耶稣圣体,参见Hippolytus(希坡律图),Trad.apost.47,8)。自从4世纪,教会的领导者禁止“爱筵”在教堂中举行,因为不断发生了一些不良现象,最后的禁令来自Trulla(君士坦丁堡)的主教会议(692年,见第74条)。在离开了教堂后,“爱筵”的习惯似乎全面消失,只有在希腊—东方的教会仍然保留了一些痕迹,直到今天。

23.5这些礼仪的聚会最早是在个人的一些房子(参见徒2:46),但自从2世纪末也存在一些特别为教会礼仪建立的房屋,经常和墓地有联系(参见19.3)。这样的早期“教堂”的遗迹被发现在罗马,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和巴勒斯坦地区。在Euphrates(幼发拉底)河上游地区,人们于1931/1932年在一个罗马军营中发现了一个来自3世纪初的基督徒的家庭教会的教堂和一些壁画。根据一些文献,Edessa(埃泽萨)城在201年有一座教堂(参见12.9)。在殉道者的纪念日(参见14.4),信徒们在他们的墓边(confessio)举行了一个礼仪,这后来是在一些(个别家族建立的)地下墓穴,尤其在罗马。这些墓穴或地下墓屋被称为koimeteria(公墓),自从9世纪以来也被称为catacumba(地下墓穴)。不过,因为地下墓穴提供的地方不是很大,所以不能成为正常的团体礼仪的场所。罗马的最著名墓穴是来自2世纪末的Coemeterium S.Callisti(圣加利斯托的墓穴),它位于Via Appia(阿庇亚)街,并包括圣Caecilia的墓和3世纪以前各个教宗的墓,还有Coemeterium S.Sebastiani ad Catacumbas(它有使徒的墓,参见10.3)。在墓穴的墙壁上很早有人画基督宗教的画图,经常有一些象征(末世性的象征),表达对上帝的信懒,上帝会拯救人脱离死亡和毁灭,又表达对永生和来世的希望。最重要的象征是“善牧”和orans(双手举起的祈祷者图像)。在3世纪中也开始发展基督宗教式的雕像艺术(参见71.2)。

24、忏悔和补赎

24.1古代的教会自称为“圣人/圣徒的团体”,因此要求其成员具有高尚的道德标准。信徒们必须“圣洁地和无瑕地”保存“圣洗的印”,首先因为他们期待主的再度来临,而他会审判一切人(参见2Clem6,9;8,6)。因此,早期的教会很严格地对待了罪人,虽然在2世纪末只有个别主教那么严格,以至于他们长期地从教会开除那些犯下了“首罪”(或“死罪”,peccata capitalia,peccata mortalia)的罪人;“死罪”主要指这样的罪行:崇拜偶像(就是说否认信仰,idololatria),谋杀,私通和奸淫(adulterium,fornicatio)。从一开始,罪人,包括犯了重罪的人,都被允许在教会中作补赎,而在被赎后,他们获得赦免并且再次被接受到教会团体中。大约在140年在罗马写的Hermas的Pastor(Poimen《牧人书》,参见38B1)文献宣布,教会中的忏悔和补赎是在“建立教会大楼之前的最后的恩宠的表现”;但Irenaeus(爱任纽) de Lyon(里昂)(里昂的依雷内/爱任纽)和Clemens(革利免) de Alexandria(亚历山太)(亚历山大里亚的克雷孟/革利免)称忏悔礼和补赎为“第二个拯救方式”(第一个是圣洗),并且不加任何限制。Tertullianus(特土良)(德尔图良/特土良)在他的(在Montanismus蒙丹/孟他努主义时期之前写的)De poenitentia(《论补赎》)中仍然允许罪人获得教会的宽恕,至少在临终的时候。一些殉道者或宣认信仰者(confessor(告解神父))的转求或为一个忏悔的曾放弃信仰的人写的libellus pacis(“和平之信”)也会促进他的罪被赦免,并且他再次被接受到教会团体当中。不过,因为文献不够多,无法很完备地描述第3世纪的忏悔惯例;这个传统显然不是在所有的地区都一样的,各省的作法有所出入。比如,Africa(非洲)(非洲/阿富利加)地区深受Montanismus(蒙丹主义/孟他努主义)浪潮的影响(参见34.2),所以在那里的教会比较严格,超过罗马的标准(参见Cyprianus(居普良),Ep.55.21)。Carthago(迦太基)的主教Cyprianus(居普良)(西彼连/居普良)自己也很晚才采取了一种比较宽容的路线。

24.2在第3世纪中,严格主义的影响出现了好几次。那位具有学问的长老Hippolytus(希坡律图)(希波吕图斯,参见32.4;39.4)自己想当罗马主教,而他就以不友好的形式批评了Callistus(加利斯图斯)教宗(217—220年),以“他的态度过于宽松”为由控告他,因为他赦免了一切罪人的罪(并且不要求什么补赎)。同时,Tertullianus(特土良)(德尔图良/特土良)在加入Montanismus(蒙丹主义/孟他努斯派)后也同样变得非常严格,在他的著作De pudicitia(《论羞耻》)中,他认为,奸淫的罪是无法赦免的。大概也是他第一次提出了“不可赦免的罪”以及“三个首罪(三个死罪)”的观念。因为没有清楚的传统的标准,40年后出现了关于“再次接受背叛信仰者”的疑惑。在罗马教宗Cornelius(科尔内留斯,251—253年)和在Carthago(迦太基)(迦太基)举行的主教会议都决定,不仅仅要在临终时再次接受堕落的人,原则上要接受一切堕落的人,条件是他们要经过一个比较长的补赎时期。然而,一位长老,Novatianus(诺瓦蒂安,参见35.1;40.4)早就想保持antiqua severitas(古老的严格传统),所以他反对过太快接受那些曾经背叛信仰的人;当这个长老没有当选教宗时,他就非常尖锐地反驳了Cornelius(科尔内留斯)教宗和他对忏悔者采取的政策。在同样的时期,Carthago(迦太基)的主教Cyprianus(居普良)(西彼连/居普良)-他的路线比较接近Cornelius教宗—面对了圣职人员中的一些宽松的倾向(Felicissimus的教会分裂,参见35;亦见4世纪初在埃及和罗马关于忏悔的争论)。在东方的Origenes(俄利根)虽然一开始有一些保留(De oratione,28;约于233/234年),后来也接受了一次性的赦免(参见248年写的C.Celsum3,50)。在西班牙306年的Elvira(埃尔维拉)主教会议,仍然很严格地列出好几个罪行(18—19条),并说这些罪只能带来永远被开除教会的后果。然而,这种严格的态度只是个别现象;在更普遍的范围内,罗马的标准被接受了。只有那些临终时才进行忏悔的人没有获得赦免。不过,教会的赦免只给予了一次;如果一个人再次犯下“首罪/死罪”,再不能获得教会的赦免,只能交给他上帝的仁慈。因此,在圣洗之后只有一个忏悔礼。

24.3如果一个人犯了重罪,并想再次进入教会团体,他必须先(公开地)承认自己的错过,必须一段时间(有时候是一生的时间)作补赎(补赎的项目包括:穿灰色衣服,“苦衣”,守斋,祈祷,施舍),而团体的信友通过祈祷帮助他与上帝和好。其中很重要的是“承认罪”的行动(exomologesis“承认,说出”这个词在东方和西方都指忏悔和补赎的过程)。对于那些公开知道的过错,“承认罪”也是公开的,就是说在圣职人员和信友团体面前,但在隐秘的罪行方面,罪人只在主教或长老面前承认其罪,但宣布赦免一直到4世纪都是公开的。不过,除了私下的承认罪以外,一般的罪人也会公开的承认其罪,除非有丑闻的危险。赦免礼是这样的:主教(或长老)为罪人按手,而信徒团体进行祈祷。这种赦免礼被认为是上帝赦免罪的前提。如果罪人完成了他的补赎,他重新被允许领受圣体,只有在患重病的人会有一些例外。

教会正式允许忏悔礼或要求公开认罪的罪行只限于上面提到的“首罪/死罪”,但这些罪的范围也曾经在4世纪被扩大(参见Elvira(埃尔维拉)的主教会议;还有Pacianus,Ambrosius(安波罗修))。为那些其它的罪过(它们没有那么严重),教会给予多次的宽恕,而信徒们可以自由地选择一些补赎,比如施舍,守斋,祈祷(主祷文)。

24.4主持忏悔礼和赦罪的任务属于主教们,而他们在东方似乎在3世纪已经请一些“忏悔长老”帮助他们。另外,在东方的补赎罪人(尤其在小亚细亚)被划分为几个阶层(Klassen oder Stationen),这样一步一步地回入教会的怀抱。这是3、4世纪的发展。最下面的阶层是“哭泣者”(prosklaiontes),他们站在教堂的院子并哭着要求进入教堂的人为他们祈求。第二个团体是“聆听者”(ak罗enoi),他们被允许听“圣道礼仪”,但必须后来离开教堂。与他们类似的是“跪下者”(hypopiptontes)。那些“一同站着”(systantes)的罪人被允许参与整个礼仪,但仍然不能领圣体。这是东方的作法。在西方的教会中,罪人没有被分为“阶层”,但那些作补赎的人必须在教堂门口那里参与整个礼仪,也不能领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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