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古代教会史

第二章、教会的组织结构

18、圣职人员及圣统制的结构

18.1教会的领导权在开始的阶段中很自然在使徒们的手里。在基督的复活后,他交给他们教导、施洗和领导的任务,而这个任务针对整个人类(参见Mt太28:19f)。另外,一些有神恩的“先知”和“老师”协助了使徒们(参见哥林多前书12:28f;徒13:1;以弗所书4:11;Didache(十二使徒遗训)11.13.15)。这些老师要鼓励和继续教训信徒们,而“传教工作”本身就是使徒的任务。这些“有神恩的人”没有施行什么特殊的职权,但他们在团体中具有很大的影响。不过,不仅仅那“12位”被称为“使徒”;他们的助手和陪伴者,比如Barnabas(巴拿巴)以及一些“巡逻传教士”也被称为“使徒”(Didache(十二使徒遗训)2,3—6),那些写《福音书》的作者也算为“使徒”(参见以弗所书4:11;徒21:8;Eusebius(优西比乌)3,37;5,10)。在另一方面,在原始的教会(最早期的教会)中,尤其是在非犹太基督徒团体中,我们已有“主教”(episkopos),“长老”(presbyter=长老)和“执事”(diakonos)的概念(参见徒20:17-28;Phil1:1;1Tim3:2-12;5:17.19;Tit1:5.7;Didache(十二使徒遗训)15,1;1Clem.42.44),而这些职务在教会中长期存在(它们通过特殊的“祝圣”礼仪,即按手和祈祷被传给别人),但那些“有神恩的”职位在使徒时期后逐渐消失了,或转入那些“被规定好的”职务(先知,老师),或在基督宗教的扩展后也不复存在(比如“福音书作者”)。关于“主教”(episkopoi“监督者”),徒20:28特别提到,圣灵指定他们去统治上帝的教会。这样,来自使徒们的使命在《新约》中转而成为一种“圣统制”的制度。这一点尤其在使徒的学生Clemens(革利免) de Roma(罗马)(罗马主教克雷孟/革利免)身上有清楚的体现,他约于96年向Corinthus(哥林多)人写信,信中说(42,4;44,2)使徒们在各乡各城考查了他们归化的头一批信徒,并指定他们为信徒团体的主教和执事,又命令他们,如果他们去世,必须有别人继续他们的职位。同样,Clemens(革利免)也清楚地强调,这些人的使命来自基督和上帝,但通过使徒(参见42.1f),所以他显然认为,教会中的职位有法律基础,并且是恒定不变的。因此,教会的成员分为两种,就是领导者和一般的信徒,“圣职人员”和“平信徒”(clerici,laici),这两个词的历史也很长,在最早的文献中,它们就已出现(参见徒1:17;1Clem.40,5;Tert.De monog.12)。那些在各地信基督的人的团体共同形成一个“普遍的”教会,就是所谓的“大公教会”(he katholike ekklesia,这个词第一次在Ignatius依纳爵/伊格那丢,Smyrn.8.2出现)。

18.2教会的指导者在《新约》中经常以复数的形式出现,有时候为“长老们”(presbyteroi),有时候为“监督者”(“主教”,episkopoi),而这些词似乎是同义词,有时候被调换使用。因此,这些人形成了一个集团,就是所谓的“老人团”(presbyterium,见1Tim4:14)。这种制度的来源大概是因为早期的基督徒要接近犹太人的传统:在分散情况中的犹太人的会堂都有一个“元老们的议会”。这个小团体自然有一个主席。在使徒时代以后,信徒团体的指导越来越多集中在这一个人的手中,他的职权扩大了,所以后来只有他能被称为“主教”(episcopos),但在早期这个词的内含比较广。因此,“一人当主教”的制度不是来自一种“金字塔式的长老团体”,而是因为长老团限制自己,从集体领导变成个人领导。这种变化在圣Ignatius de Antiochia(安提阿)(依纳爵/伊格那丢)的信中得到很清楚的证明:在110年的叙利亚和小亚细亚西部就有这种变化(参见他的信以弗所书.6,1;Magn.6.1;Trall.3,1;Philad.4)。这种变化意味着,教会的制度获得一个真正的发展和提升,而且走向“一人指导”的方向。然而,在本质上这也并不是什么完全新的因素,因为主教的制度来自使徒的权威(参见Clemens(革利免) de Roma(罗马),见上18.1)。在教会中,主教就是使徒职位的活生生表现(er ist das in der Kirche fortlebende ApostelaMt太)。当然,新教会团体的制度有一些不完备的因素,而教会职位的名称在一定的时期中还没有完全固定。另外,教会制度在各省中的发展速度也不完全一样。但是,如果最早的状态是一个严格强调民主精神的制度(这是新教人士的立场,在古代有Hieronymus(希罗尼穆斯)(希罗尼穆斯)也支持这个看法,参见下文),那么我们就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人领导式的主教制度”相当快地并且普遍地被接受,也没有经过严重的危机,因为在当时的罗马教会还没有足够的权威去引导这样的转变。

虽然关于60年到100年的时期没有太多记载,但关于“一人领导式的主教制度”也有一些痕迹。Paulus(保罗)的学生,在Ephesus(以弗所)的Timotheus(提摩太)和Crete(克里特)岛的Titus(提多)在Paulus(保罗)的牧灵书信中基本上有“一人领导式的主教”(monarchischer Bischof)的地位,而7个小亚细亚教会团体的“天使”(启1:20;2—3)的地位也是类似的。在Hegesippus(贺格西普斯)那里,Jacobus(雅各)(小雅各/雅各),即“主的弟兄”明确地被称为“耶路撒冷的主教”(参见8.3),而《圣经》关于他的记载(加1:19;2:9;徒15:13)也支持这个说法。另外,非常重要的是这一点:Hegesippus(贺格西普斯)和Irenaeus(爱任纽) de Lyon(里昂)(依雷内/爱任纽)在2世纪末在面对诺斯底派的时候写出一些主教名单,就是那些重要的城市(尤其是罗马城)历代的主教的名单。但如果他们不相信主教来自使徒那里,那么这些主教名单只能说是骗人的方式,并且不会成功。

Hieronymus(希罗尼穆斯)(希罗尼穆斯)(热罗尼莫/哲罗姆)曾认为(Comment.In Tit.1:5;Ep.69ad Ocean.3;Ep.146ad Evangelium1)最早只有“长老”,而主教团的发展都是后来的事,因为在信徒面对异端的时候,他们提升一个长老当指导者。不过,这个假设受了以前的术语的多样化的影响,并且也呈现出某个主观因素,因为Hieronymus(希罗尼穆斯)(希罗尼穆斯)(热罗尼莫/哲罗姆)本身也仅仅是长老,而不是主教。

18.3在2世纪,主教的职位变得比较明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反驳异端和教会分裂的需要(参见29.5)。主教以团体的指导者身份出现,他是信徒们的导师、领导、牧灵者、礼仪的管理者与圣事的施行者。他是团体的核心和统一的象征,又向外代表信徒的团体。那些“长老”(presbyter=priests长老)构成了他的“参议会”(根据Ignatius是他的senatus“元老院”)。他们在管理和礼仪方面是主教的助手,在主教缺位时也是他的代表。不过,他们没有太强调自己的职务(除了在一些比较大的团体外)。长老首先是一个荣誉性的地位。因此,第3世纪的Didascaliaapostolica(《使徒规诫》,见2,28)认为,信徒们自己可以决定要不要分给长老们一部分的奉献品,但主教和执事有获得奉献品的权利(参见19.3)。在堂区形成后,长老们才获得比较大的影响(参见62),但在罗马和其它的大城市,这个发展开始的早一些(参见20.1)。

18.4“执事”(diaconatus)的职位指比较高层次的圣职人员中的最低的职位,第一次出现在Phil1:1。当耶路撒冷的团体选择“七人”来“在桌上进行服务”(徒6:1—6;参见8.1)时,这个职位好像就形成了,因为这些人的工作不仅仅是分配人们奉献的礼品,而包括更多的牧灵性的和传教性的工作,正如Slephanus(司提反)和Philippus(腓力)所证明那样。一般来说,执事们都是主教的协助者,而他们的服务是多样的。他们帮助照顾病人,管理教会的财产,对礼仪有协助的作用(尤其在送圣体时),当他们还是主教的唯一仆人时,他们也以主教的名义施洗,又有一系列其它的任务和工作。他们的位置很有影响力,超过长老们,虽然长老们的地位比执事的地位高。《使徒规诫》(Didaskalia)称执事为“主教的耳和嘴,心和灵”(2,44)。

18.5圣职人员的其他阶层在使徒时期以后才形成。因为信徒的团体不断成长,而其中的事务也变多了,但人们不想改变原来是“七位”执事的数目(参见NeoCaesarea(凯撒利亚)于314/315年举行的主教会议的文献,第15条的规定,亦参见罗马到中世纪都没有改变了“7位执事”的人数),所以他们创造了新的职位,所谓的“小品”(ordines minores):这就是如下的职位:“五品”,就是“副执事”(subdiaconus,hypodiakonoi),他们是执事的助手;读经员(lector,anagnostai),他们在礼仪中宣读《圣经》,这是一个很受尊敬的职位,只有那些有学问的人才被选择当读经员;辅祭员(acolytus,akolouthoi),他们既帮助副执事,又进行一般的服务;驱魔员(exorcista,eporkistai),他们应该照顾病人或患精神病的人(energoumenoi,cheimazomenoi);还有那些司门者(Ostia(奥斯蒂亚)rii,pyloroi),他们监督教堂的门。这些职位在Cornelius(科尔内留斯)教宗约于250年的一封信中被提到(参见Euseb.6,43),其中提到罗马教会当时有7位副执事,42位辅祭员,52位驱魔者、读经员和司门员。这些职位部分上来自3世纪,但读经员的职位早在2世纪就已出现了。在东方的教会中,“小品”的发展没有那么充分,比如根本没有“辅祭员”。在比较大的团体里,慕道者的教导被交给一些特殊的“老师”;大部的“老师”是长老和执事,但也有部分平信徒参与,比如Tertullianus(特土良)、Clemens(革利免) de Alexandria(亚历山太)(克雷孟[?])、Origenes(俄利根),这些被称为didaskaloi(教师)和doctores audientium(听道者的老师)。在Alexandria(亚历山太),这个机构发展成为以后那个著名的传教员学校(参见39.1)。

18.6为了照顾妇女,特别是在施洗,照顾患病者或照顾穷的妇女方面,教会指定了一些女执事,她们算为在教会内有职位的人,而从第3世纪以来,她们在东方大概也被算入“小品”(ordines minores)。这些职位早在使徒的时代已经存在(参见罗16:1,Phoibe diakonos in Kenchraea)。同时出现了“寡妇们”这个阶层(cherai)。Pauilus(保禄/保罗)为她们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1Tim5:9—13)。这些“寡妇”的任务和女执事的任务很相似,但又很强调苦修的因素(祈祷的义务)。这两个身份虽然是不同的,但不一定被严格地区分,因为女执事的工作在很多地方是由寡妇完成的。

女执事也类似于男执事经由主教指派,也是经过按手礼和祈祷,所以有的学者曾经肯定说,这些女执事的职位真正是圣职人员的职位,但也许不属于高层的圣职(所以等于是一种“小品”)。另外,在教会中的妇女不被允许获得公开讲道和长老的职务,只在诺斯底派和孟塔努斯派中,妇女才被允许讲道或当“祭司”。

19、圣职人员的培养,选择,生活费和特征

19.1救世主如何对待了他的使徒,这些使徒也同样地培养了他们的学生:他们以个人接触教训他们(im persoenlichen Umgang)。他们的接班人也继续这样做,而在古代的世界里,这种培养方式也相当普遍。另外,圣职人员很早就分成不同的阶层,所以一个人先得在低级的职位中有良好的表现,才被允许走向比较高的职位,而这种习惯也支持了圣职人员的培训。最早的时期在教育和教会的领导方面拥有了一些例外的方式,就是“神恩”的协助(参见哥林多前书12:28ff),但自从2世纪末我们有证据表明,当时已有一些培养传教员的学校,而这样的学校也帮助培训圣职人员(参见39)。

19.2选择圣职人员的任务原来是使徒和使徒的学生的事(因为他们的权威很大),但他们也考虑到信友团体的愿望(参见1Clem44,3)。后来,指定主教的任务归于本地的信徒团体和本省的主教们。根据Cyprianus(居普良)(Ep.55,8;59,5.6;67,3-5;conf.Hippolytus(希坡律图),Traditio apostol.31)的记载,信徒的团体有“选择”(suffragium)的权利,而同省的主教们的权利是“同意”或“决定”(consensus,iudicium)以及被选人的“祝圣”(consecratio)。根据Arles主教会议(314年,见第20条)和Nicaia(尼西亚)的主教会议(325年,见第4条),至少要有3名主教共同祝圣一个新的主教,根据Nicaia(尼西亚)的会议还应该特别通知metropolita(宗主教)所发生的事(关于祝圣礼的报告)。其他圣职人员的指定是主教的权利,但他应该先询问信徒团体。

19.3根据《圣经》(Mt太10:10;哥林多前书9:13)的记载,祭坛的仆人可以靠祭坛的收入生活。信徒们在礼仪中所奉献的礼品(拉丁语称oblationes)中的一部分就成为圣职人员的生活费。另外,Tertullianus(特土良)(德尔图良/特土良,见Apolog.39)曾经提到了每个月为团体奉献箱(arca)给的奉献。Didache(十二使徒遗训)(《十二使徒遗训》,13章)呼吁信徒们奉献初果,而Didaskalia(《使徒规诫》2,25)要求人们缴纳什一税,因为它认为《旧约》Num18中的话(本来是对Levi肋未说的话)也适用于《新约》。通过自愿的奉献和遗产,教会获得了相当可观的财产。自从2世纪末(尤其在罗马),基督徒的团体本身可以获得地产,在那里建立墓地或教堂(参见23.5),这也许是因为他们利用了Septimius Severus(塞维如斯)(塞普蒂米乌斯·塞维鲁)(塞维鲁)皇帝关于collegia funeraticia(葬礼协会)的法律规定,也许是因为官方和皇帝允许他们这样做,虽然基督信仰仍然被禁止。不过,那个时期的圣职人员没有完全依赖于信徒们的奉献,很多靠自己的财产或和Paulus(保罗)使徒一样靠自己双手的劳动。一些主教甚至太过于投入了商业事务,所以Cyprianus(居普良)(西彼连/居普良,参见De laps.6)曾经批评过这些现象,而Elvira(埃尔维拉)的主教会议(约306年,见19条)也作出了一些规定来提防这样的现象。

19.4因为圣职人员的任务是管理上帝的教会,Paulus(保罗)使徒早就向祝圣的候选人提出了一些道德上和知识上的要求(1Tim3:2—13;Tit1:5—9)。首先他说,主教和执事只能有一个妻子,只能结婚一次。因此,有两个妻子的人不能当圣职人员,而那些新领洗的信徒(neophytus)也不能当圣职人员,因为有“骄傲的危险”(1Tim3:6)。另外,不能当圣职的人还包括这些:受过教会惩罚的人(参见24;68),接受了病人洗礼的人(baptismus clinicorum参见Novatianus)或身体上损害了自己的人。主教的年龄应该是50岁以上,而长老的年龄被认为应该是30岁以上(参见Didasc.2,1;Concilium NeoCaesarea(凯撒利亚),can11)。

19.5独身的生活方式(coelibatus)仍然不是圣职人员的义务,在这方面教会在头三个世纪中没有作出什么法律规定,也不存在使徒们的规定。那些结婚后当圣职人员的人可以继续维持婚姻生活。但这仅仅指祝圣之先的婚姻。根据一个非常古老的传统,在祝圣后,高级的圣职人员(主教,长老,执事)不可以再结婚,除非他们放弃了他们的职位(例外是执事在祝圣前的保留,参见Conc.Ancyr.314,can10)。不过,因为独身的生活根据《圣经》的话@—无论是主的话(Mt太19:12)或使徒的话(哥林多前书7:7.25ff)—算为比较高级的生活,又更适合为天国的服务(超过婚姻生活),所以很多信徒自愿地选择了独身的贞洁(参见26.3),而圣职人员经常选自这些独身的人当中。因此,很早就有这样的习惯:独身生活方式是那种符合主教和长老的制度。在西班牙,独身制被认定为法律,因为Elvira(埃尔维拉)(厄尔维拉)的主教会议(306年,第33条)规定,一切在祭坛服务的圣职人员(执事以上),都不能有婚姻生活,否则被辞职。

20、主教的管理区和总主教区

20.1头一批基督徒团体被创立在城市中。它们被称为paroikiai(意思是“外地人的团体”,参见英语的parish,parochial,参见Hebr11:13-16)。它们的指导者是主教们。在比较大的城市中的团体后来分为更多的“堂区”。在罗马,一些通过赠送或遗嘱进入教会财产的楼房成为长老们(或其他圣职)的居住所和活动中心。大约在300年,罗马有15到20座这样的“铭记教堂”(ecclesia titularis,“铭记”原来指房东的牌子,后来指有名的殉道者或圣人的名称)。据说,Fabianus(法比安努斯)教宗(236—250年)将罗马分为7个管理区(regiones),这7个区由7位执事来管理。自从3世纪以来,乡间也有教会团体。我们听一些关于埃及农村的长老和教师的信息(Eusebius(优西比乌),7,24,6),又听关于西班牙乡间的执事(diaconus regens plebem参见Conc.Elvira(埃尔维拉),can77),而在叙利亚最早有乡间的主教(episkopoi ton agron,Euseb.,7,30,10;chorepiskopoi,Conc.Ancyr.,can13)。不过,城市的主教仍然占有领导地位,他是城市和乡间各地团体的长上(参见23.1)。

20.2正如一城的信徒们形成了一个parochia(“堂区”),一些堂区共同组织了一个教会区(“教区”,eparchiai),而这些“教区”的边界一般都和罗马行省的边界是一致的。省会的主教也一般成了这个教区的“总主教”,自从第4世纪,这些主教被称为metropolita(大主教,总主教)。教会在这些区划方面符合政治(罗马帝国)的划分有几个理由:从地理和历史来看是最简单的,但在另一方面,省会的教会一般是最老的团体,而从它那些后来创立了其它的教会团体,所以省会的教会一般有一种“母亲教会”的地位。教会划分为“教区”在东方(除了埃及之外)已经在第3世纪完成了,在西方则稍微晚一些。

自从2世纪下半叶,一个省的主教们为了讨论重要的事务开始聚集召开一个“主教会议”(synodus),最早的主教会议是因为Montanus(孟他努)异端在小亚细亚召开的(参见34.2)。这些会议也有一个政治上的前身,就是小亚细亚的“行省大会”(koinon,conventus)。这些主教会议成为保持和强化教会合一重要并且有效的工具;因此,在小亚细亚后来每年都举行了主教会议。

20.3超过省组织还有更广泛的教会组织。Nicaea(尼西亚)的会议(325年,参见第6条)提到这些长期存在的秩序,并认为这些“超大宗主教”(hypermetropolita)是更高级的荣誉地位,具体是Roma(罗马),Alexandria(亚历山太),Antiochia(安提阿)的主教们。他们的管理范围是:罗马帝国西部;埃及和周围的省;东方各省(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巴勒斯坦)。有人曾经认为,这是后来的“宗主教”的开端。另外,325年的会议还暗示了其他的“大主教”的存在,尤其是Ephesus(以弗所)(Asia proconsularis)(厄弗所/以弗所)的主教,Cappadocia(卡帕多西亚)(卡帕多奇亚/加帕多家)的Caesarea(凯撒利亚)(凯撒勒亚/该撒利亚)城的主教,Palestina(巴勒斯坦)的Caesarea(凯撒利亚)(凯撒勒亚/该撒利亚)的主教,Thracia(特拉克/色雷斯)的Herakleia(赫拉克雷亚)的主教。在同样的水平上还有Carthago(迦太基)(迦太基)的主教,他管理整个Africa(非洲)(非洲/阿富利加)的西北部。在这些关系上都有“母—子教会”的影响,因为那些核心城市的主教们认为他们有权利为属于他们管理区的教会祝圣主教或(如果需要)开除这些主教。

21、教会的合一与罗马的优先权

313年之前历代教宗(头3世纪的教宗们都被尊敬为圣人):Petrus(彼得)(彼得/彼得,67年?);Linus(李诺/利努斯,67—79年?);Anencletus(阿纳克莱图斯/阿内克利特,79-90?年);Clemens(革利免)(克雷孟/革利免/克莱门斯,90-99?年);Evaristus(埃瓦里斯图斯/依瓦图斯,99—107?年);Alexander(亚历山大)(亚历山大/亚力山大,107—116?年);Xystus(=Sixtus西克斯图斯/西克斯都,116-125?年);Telesphorus(泰莱斯福鲁斯/特勒斯佛若,125—136?年);Hyginus(希基努斯/希金斯,136—140?年);Pius(碧岳/比约/庇护/皮乌斯,140—154?年);Anicetus(启德)(阿尼切图斯/阿尼塞图,154—166年);Soter(索特尔/索泰尔,166—174年);Eleutherus(埃莱乌泰里乌斯/埃留提利乌斯,174-189年);Victor(维笃)(维克托/维克多,189-198年);Zephyrinus(则斐琳)(泽弗里努斯/泽菲利努斯,198-217年);Callistus(加里斯都,217-222年);Urbanus(乌尔巴努斯/乌尔班,222—230年);Pontianus(蓬蒂阿努斯/庞提安,230—235年);Anterus(安特罗斯/安特鲁斯,235—236年);Fabianus(法比亚努斯/法比昂,236—250年);Cornelius(科尔内留斯/科内,251—253年);Lucius(卢修斯/路齐乌斯,253-254年);Slephanus(司提反)(司提反)(斯特凡努斯/斯德望/司提反,254-257年);Xystus II(=Sixtus II(西斯笃二世),西克斯图斯/西克斯都,257—258年);Dionysius(狄奥尼修斯)(狄奥尼修斯/丢尼修,260-268年);Felix(菲力斯)(费利克斯/腓力斯,269-274年);Eutychianus(优提克亚诺斯/欧提其安,275-283年);Cajus(卡尤斯,283-296年);Marcellinus(马尔切利努斯/马塞立那,296-304年);Marcellus(马塞勒斯/马尔克路,307-308年);Eusebius(优西比乌)(欧瑟比乌斯/优西比乌,308年);Miltiades(米太亚德)(=Melchiades,梅尔基亚德斯/米迪亚特,311—314年)。

21.1在堂区和教区的制度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倾向于单一领导者的合一模式(集体领导转向独一个主教)。这个倾向在整个教会中也找到了一个最高的指导者,就是罗马的主教。不过,教会制度的顶点不仅仅是人类的自然发展,也是自从教会的开始就有一个基础。正如基督宣布了一个神,一个信仰(以弗所书4:5),他也仅仅建立了一个教会,并在Petrus(彼得)内—他是使徒的首领—获得了一个可见的核心和统一点(参见Mt太16:18;约21:15ff;参见10.1)。不过,这个规定不限于使徒的时代,它为后来的时期也是具有意义的,也是必要的。Petrus(彼得)的特殊地位和他的特殊任务也必须转向他的继承人。在彼得的墓那里,他的正式继承人(罗马的教宗们)继续管理他的遗产。在Irenaeus(爱任纽)(爱任纽)那里(Adv.Haer.3,3,3),我们有关于罗马主教的名单,从Petrus(彼得)到Eleutherus,而那些不属于天主教的学者也同样认为,这是一个很古老的,具有价值的文献。

21.2罗马教会的优先权并没有一开始就完全清楚凸显出来,但它根据时代的需要一步一步发展,成长。头3个世纪的文献都表明一点:当时的信徒相信,彼得和罗马有一种优先权。比如,那些异端者和分裂者(参见30;32;34)都想努力获得罗马教会的认可和支持,因为-如Irenaeus(爱任纽)和Tertullianus(特土良)(Adv.Prax.1)所说—与罗马的合一被视为与整个教会的合一。罗马就从一开始就是“教会内的

“正统性'运动的核心和推动力”。非常重要是罗马教会和罗马主教的权威性训言:比如Clemens(革利免)教宗于96年劝勉Corinthus(哥林多)的信徒们保持和平(哥林多前书1,59,62—69);Victor(维笃)教宗在复活节争论(约于190年)谴责了小亚细亚的信徒(参见25.3),Slephanus(司提反)(司提反)教宗在“异端者施洗争论”中(256年)禁止Carthago(迦太基)(迦太基)人圣洗的重复(参见22,3),Dionysius(狄奥尼修斯)教宗(约于260年)谴责了Alexandria(亚历山太)的主教Dionysius(狄奥尼修斯),因为他关于逻各斯有一些不正规的主张(参见32.5)。这一切都很明确表明:罗马的主教们在教会中具有某种优越感。关于2世纪以来的罗马主教会议有类似的看法,而罗马的教宗在其中不仅仅是一个“平等人士中有首位者”(primusinter pares),但也在聚集的主教们中间有特殊的地位,他可以独立作出一些权威性的决定。

关于罗马主教的优先权的特殊文献是下面的这些。殉道者主教Ignatius deAntiochia(安提阿)(依纳爵/伊格那丢)在他的信中(约于110年)为罗马教会给予这样的荣誉称号:prokathemene tes agapes(“博爱中的首领”)。不过,关于这个称呼的解释仍有争论,本来可以理解它为伦理道德上的(爱心态度或慈善工作方面的)优先权,但从前面的文字还应该想到信仰和爱德的优先权(hetis kai prokathetai en topo choriu Roma(罗马)ion“她也在罗马地区有领导地位”)。弗吕家地区的Hieropolis城的Abercius(主教?)在他的著名墓碑碑文(180/216年)中称罗马教会为“带黄金衣服和金鞋子的女王”,而“神圣的牧者”派遣了他去罗马来见见她。Lyon(里昂)的主教Irenaeus(爱任纽)(爱任纽)大约在185年反驳了诺斯底派,他说罗马教会靠着两个光荣的使徒Petrus(彼得)和Paulus(保罗)而拥有更大的原始性和权威(potentior principalitas),因此每一个愿意保存使徒传统的地方教会都必须符合罗马的教会。Carthago(迦太基)的主教,圣Cyprianus(居普良)(西彼连/居普良)曾在一个写给教宗Cornelius(科尔内留斯)的信称罗马教会为“彼得的训导宝座和首席的教会,从它那里形成了长老们(=主教们)的合一”(Ep.59,14:Petri cathedra atque ecclesia principalis,unde unitas sacerdotalis exorta est;Ep.55,8;De cath.eccles.unitate4)。后来在东方出现了另一个观点,即:罗马在政治上的地位本来是教会中优先权的基础(新教的学者也多次重复了这个观点;参见一些主教会议的说法:Synod.Constant.381,can3;Syn.Calcedon451,can28;Theodoret,Ep.113)。然而,在早期的时候,这个观点没有人知道;后来,同样的观点被利用为提高Constantinopolis(君士坦丁堡)主教的地位(参见63.1;64.2)。

罗马教会及其主教(教宗)们的权威性早在头几个世纪中都是一个事实。自从第3世纪也开始发展出一个关于“优先权”的教导和理论。不过,在另一方面,这个罗马教会的优先权离中世纪那种发展程度还很远,而在头三个世纪中,罗马的主教们并没有什么新的头衔,他们就被称为“主教”。罗马主教的影响主要在于保持教会的合一。如果在信仰或纪律方面没有出现什么分歧,每一个教会团体基本上自己管理了自己的事务。

曾经有很多人讨论了圣Cyprianus(居普良)(西彼连/居普良)关于罗马优先权的说法。基本上,Cyprianus(居普良)(西彼连/居普良)肯定了罗马的优先,而且不仅仅是基督所建立的爱的教会的合一的象征,也是教会合一的真实源泉和恒定的基础,因为Petrus(彼得)就是教会的磐石。不过,Cyprianus(居普良)(西彼连/居普良)认为,罗马的角色不是一个动态的,而是静态的,因为他在同样的文献中强调,其他的使徒们也和Petrus(彼得)一样,他们有同样的光荣和祝圣的权威(参见De cath.eccles.unitate4),而且主教们在自己的教区要在天主面前负责任(Ep.59,14)。虽然Cyprianus(居普良)(西彼连/居普良)非常强调,地方教会必须和罗马教会保持长期的且密切的联系,但他又不认为,罗马的主教有一种统治全教会的权力或为全教会宣布某些规定的权威(Ep.68)。因此,他的观点也缺少一致性和彻底性;他的声音也是一个很独特的声音(关于他在异端者施洗争论中的反罗马的态度,参见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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