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点燃祷告之火
默想神的作为
诗篇鼓励基督徒除了默想神的话,也能默想祂的作为,那就是祂从过去到现在所成就奇妙、伟大、满有怜悯的事情。默想这些事情,能使遭遇艰难的信徒获得平静、重燃希望。在诗篇第七十七篇中,诗人以困境作为祷告的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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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神发声呼求;
我向神发声,祂必留心听我。
我在患难之日寻求主;
我在夜间不住地举手祷告;
我的心不肯受安慰。
我想念神,就烦躁不安;
我沉吟悲伤,心就发昏。(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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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在默想什麽呢?应是在默想神,但是在一开始的时候,他无法不去思想所面临的困境,以致说道:「我沉吟悲伤,心就发昏。」但是,这些哀伤的情况并没有一直成为他默想的焦点。他迫使自己的头脑(欧文的用语)「追想古时之日」(5节),也回忆「我夜间的歌曲」(6节),并为神在过去为他成就的大事感到欢欣。所以,他能在第11节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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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说耶和华所行的;
我要记念祢古时的奇事。
我也要思想祢的经营,
默念祢的作为。(诗七十七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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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藉着克制思想,使自己的思维对准神,定睛在祂所成就的大事—创造、供应、恩惠。当诗人运用这类带有引导和纪律的思维方式,神就成为他思想的核心。尽管他仍在生命的困境中挣扎求存,却可以使自己安定下来。他从困境出发,并藉着祷告承认自己的无助;之后,他完全坚持默想神大能的作为,从而再次变得沉稳有力。当诗人思想出埃及记的记载和过红海的神迹(呼应基督徒藉着基督蒙救赎,并在基督里重生、不停经历神的恩典),回想起这些出自神大能的作为,他就能超越当下的痛苦,并且对未来重拾盼望。我们需要向诗人学习这种以神为中心的默想式祷告。
默想之所以能改变心情,并没有什麽神奇之处。默想只是透过转化思想,而让基督徒原本存于内心的知识在意识上得着更新—也就是让他们晓得,他们所相信的是一位永不改变、全然一致、信实守约的神;祂会看顾祂百姓在世上的生活,不论何等艰难,祂都将带领他们渡过,直到进入祂为他们所存留的荣耀当中。因此,回顾神过去所成就的事,不论是普世性的救赎、教会更新的历史,或是我们个人的经历,都自然会带来鼓励、更新、忍耐、安稳、盼望;因为神不会改变祂的本性和向我们的委身,祂必持守应许到底。保罗深谙此点,因此写道:「—-叫我们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复活的神。祂——-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后一9~10、20)。为何诗篇第七十七篇的作者,能够在结尾重拾喜乐、平安、盼望呢?因为当他默想神过去引导百姓的作为,就能清楚知道:神的信实是永恒不变的。同样地,当我们默想神的作为,必能冲破表象,确信祂会带领我们渡过艰难险阻,就像祂带领诗人一般;而到了最后,我们就能认同保罗所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五3~5)。
诗篇第七十七篇所呈现的思想,是一种自我引导的思维方式。若我们要操练这类思想,就需要自我纪律。尽管思想神对重生的基督徒来说,是很自然和欢喜的事,我们仍然要将自已的心从目前遭遇的困境中扭转回来,转而专注在神的话语和作为上;否则,这些困境会一直霸占我们思想的中心位置。而诗篇第七十七篇和第一四三篇都告诉我们,这样的转折是暗昧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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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的灵在我里面发昏;
我的心在我里面凄惨。
我追想古时之日,
思想祢的一切作为,
默念祢手的工作。(诗一四三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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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诗篇四十二篇6节所言,这种转折会很清楚地出现:「我的心在我里面忧闷;所以」—这是转折点—「我——-记念祢。」在上述所有的经文中,沮丧的诗人定意将焦点集中于神的话和作为,就能对祂重拾信心。此后,他便重新得力,继续呼求「帮助」,直到帮助眞的到来。
默想的方法
我们将至今所讨论的归纳如下:默想圣经这项必要的操练,不但能让我们明白神所啓示的真理,也能在遭遇试炼的日子加强我们的信心。从这两个角度来看,默想既是祷告的开端,也是祷告的元素(我们目前将祷告单纯定义为「需要时刻的祈求」,论述完这个层面后,就会逐步延伸它的定义)。那麽,我们究竟要如何默想呢?
首先,我们要告诉大家,默想可以透过多种方式来进行。针对不同的时期及不同的人,默想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早在十四世纪时,中世纪的一位灵修大师华特-希尔顿(Walter Hilton)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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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默想,你必须认清这件事:它并没有一个让每个人在任何处境中去遵守的通则。就本质而言,默想的方式是我们的主所赐下的恩赐,并且依照祂选民的特殊状况和光景所量身打造的。并且,根据每个人在德行和灵性上的成长,祂会增加默想的机会,为让他们属灵的知识和对祂的爱慕都一并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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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希尔顿智慧的洞见,我们必须担负起各自的责任,去发掘最适合我们的基督徒默想方式。
正如审美观、技巧、性情、智力、体力皆因人而异,默想的方式也是如此,没有所谓的公式可言。用哪种方式默想最有收获,取决于你是怎样的人;而你也需要多方尝试,才能找到最适合你的方式,这好比我们光顾一间餐厅几次,尝试了菜单上不同的料理,才会找出我们最喜欢的菜色。所谓好的方式不见得是最适合的方式;而我们必须在神的指引下多方尝试,才能发掘出最适合我们的默想方式。
那麽,我们有哪些默想方式可供选择呢?东方式的默想,是将心志集中在物质(象是石头)、抽象的形态或观念上(例如:一只手鼓掌〔译按:源自禅的观念〕)。不幸的是,这种方式有时会打入基督教的圈子。然而,基督教的默想方式(有若干类)是将心志,也就是属灵的眼睛和耳朵,集中在那位透过圣经向我们彰显自己的神。下列是一些可行的方式,而前两种方式是为了预备实践后面的方式。
首先,我们必须让自己沉浸在圣经中,好让我们的思想完全被圣经充满—或者,如司布眞(C.H.Spurgeon)所说,直到我们的血液「涌流出圣经」为止。我(巴刻)也会敦促大家要变成「圣经蛀虫」(Bible—moth);我记得十八世纪时,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于牛津成立了一个「神圣俱乐部」(Holy Club),成员就称作「圣经蛀虫」,因为他们从封面到封底,一字不漏地咀嚼圣经。欧文主张,每位基督徒都必须定期将圣经读完一遍。马丁-路德(MartinLuther)一年读两遍圣经;十六世纪时,圣公会的公祷书制定每日读经使用的经文选,帮助读者一个月读完一遍诗篇,一年读完两遍新约及一遍旧约。十九世纪时,苏格兰人麦契尼(Murray McCheyne)为了能够一年读完整本圣经,而制定了一个读经计划;二十世纪时,坚定的爱尔兰人汉蒙(T.C.Hammond)一季读完整本圣经。然而,读经不是要吃得过量导致消化不良,而是要制定计划,定期将整本圣经读过一遍。
其次(与第一点配合),我们除了要晓得圣经,这本神向我们说的话的全面特质,也要对这些信息作出适当的回应。「意象」会影响我们的想象力,而想象力与其说是洞见的母亲,不如说是助产士。现在,我们要为圣经的性质提供七个意象,你可以自行加上其他的意象(这七个意象都以英文字母L作为开头,你不一定要照着思考出别的意象,但是这样做也无伤大雅)。
圣经是一个容纳六十六卷书的图书馆(library)。这六十六卷书是以不同的体裁写成,成书的年代横跨一千五百多年,却彼此协调,形成一个共通的故事:有位创造者为自己拣选了一个民族,后来成为他们的救赎者。这位神在故事中的所言所行,都被圣经记载了下来。当我们仔细品味这些不同种类的作品,可以留意它们如何串联在一起:历史书可说是圣经的骨干,而关于神学、智慧、讲章和诗歌的书卷,就象是依附于骨干的肋骨一般,分别在适当的位置依附于历史书上。让我们从整体的角度来了解圣经吧。
圣经就象是形形色色的人生百态(landscape),其间有信神的人,也有不信神的人,关系和形式错综复杂。圣经人物除了拥有发人深省的特质,他们的生命也一直在影响我们,教导我们该如何,或不该如何行事为人。
试着欣赏圣经的每一个人物,了解他们的重要性。他们展现出来的一切都非常丰富(神让他们出现在圣经中,是出自祂的智慧)。让我们透过观察神与他们的互动,来更多了解祂吧。
圣经象是神写给每位读者的一封信(letter)。圣经成书时,神已将你我摆在心里,而这些公诸于世的书卷,也是针对每个人所写的私人信函。这个想法令人震惊,却千真万确。本质上看来,圣经除了是神为自己作见证的方式,也是有信心的人为祂作见证的形式;因此,圣经给你我的信息,就是神用一种可实际应用的方式,向我们的心思意念阐明祂的仆人为同时代的人所写下的内容。如此看来,每个人都应当将圣经看作是神写给我们的情书,尽力将字句背后的浓情蜜意发掘出来,就象是我们收到爱人所写的情书一样。我们读圣经时,应该尝试想象每页书缘上都印着英文字母RSVP。很久以前,我(巴刻)珍藏了一本书,目录页的印刷错误极具纪念价値:「RSVP代表标准修订版(RevisedStandard Version)」。但是RSVP是法文Répondez s'il vous plait,亦即英文的「敬候回覆!」这就象是神在对你我说:「你的圣经是我写给你的情书—细细阅读其中的内容,然后告诉我你的回应吧。」每一封情书都在等待回应,圣经也不例外。
圣经是你的情报站(listening post)。这世界象是被敌人占据的营地,身处其中的你要像一位情报员,时常收听指示;此外,你还要架设通讯站,才能与总部保持联络。我们要操练认眞读经,本该如此。惟有专注收听所有的教导,才能在时刻满怀敌意的世界中行走义路。
圣经中所有关于信心和顺服的生活教导,皆是律法(law)—以希伯来文torah的意义而言—这不仅是公共条例而已(虽然表面上看来如此),更是出自权柄、情理兼顾的教导。律法彷彿是在一个良好的家庭中,孩子从父母所接收到的家规一般;它的存在不仅是为了塑造孩子的品格及观点,也是为了帮助他们明白家庭的主张和对每位成员的期待。这是诗篇第一一九篇的作者所指出的律法意义,也是神在圣经中的命令所代表的含义。
圣经是我们所处黑暗世界中的光(light)。「祢的话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一一九105)这段经文刻画出一位旅者,或可说是一位健行者(先前我们用来描绘基督徒生活的意象语汇),抑或露营者,或是使者—的景况。他们必须在夜晩穿越乡村野地,行经许多容易让人滑倒或遭遇不测的坑洞。但是,有一条正路在其间,巴不得我们可以看见,并一路坚持走下去。如今,我们会用手电筒照亮前方沿途的道路,好看清楚如何走下一步;而在圣经时代,人们是在夜间提着油灯,以确保路途的平安。在不同的时代中,尽管道德与灵性上的黑暗深深笼罩,圣经却让读者有能力选择行在人生的正路上。
最后,圣经是生命线(lifeline)。当你发现恐怖的死亡阴影以某种形态或样式逐渐逼近,你要象是抓住听筒般,紧紧抓住神在圣经中的应许和确据,并且挺身抵抗,相信全能神对一切的情况(对大多数人而言,什麽状况都有可能发生)都了如指掌。救生员和影集《海滩游侠》(Baywatch)的忠实观众都清楚晓得,以为自己快要淹死的人,除了会紧紧地吸附在救难者身上,也会以同样骤发的方式抓住救生圈和救生索。这个例子告诉我们:读圣经时,要专注地留意神给祂百姓的确据;而在人生最艰难的时刻,也要紧紧抓住神给我们的应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