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飞鸿22帖——鲁益师论祷吿

第十四帖、若不曾逃避,怎能欢然享受?

在好人里,神是光;

在恶人里,神是火—–

肇之以焦躁不安

继之以炽烈难熬之苦

因祂是不受欢迎的

却无法抵挡地存在他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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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不加争议就承认,当我说神「吐说出」我或「发明」受造物时,我是「把创造的观念稀释了」,我只是用隔老远的类比尝试把一些内容赋予这观念而已。我知道「创造」的定义是「从无变有」(ex nihilo),但我了解这是指「非从任何已存之物质造出」,不是指神制造出祂所没有想过的东西,或赋予受造物祂所没有的美善或能力。呃,我们不是都觉得,最近乎「创造」的人类「创作」,就是那些「全是创作者从自己的头脑想出来」的吗?

我也不是在介绍一种「放射论」(emanations)。放射——本意是满溢、流出——包含了一种不由自主的含义,而我用「吐说出」或「发明」,是要表达「一行动」。

那行动,就像神自己,是人永远无法理解的。因为我们——就算是我们的诗人、音乐家、发明者——最终来说,从不曾,也不能「创造」什么。我们只能「建造」,永远只能用已存在的东西予以砌筑建造。如果要对神那样的「创造」有所了解,势必只能从受造物与其创造主之间的关系去思索。

就算异教徒也知道,任何一个在你家门前的乞丐,都可能是某一神祇的化身:那绵羊与山羊的比喻,只不过是我们主对这信念的注释而已;我们做(或没做)在乞丐身上的,就是做(或没做)在祂身上的。从泛神论的角度来看,这可以指:人只是神各种不同的外貌——象是不同戏剧角色一般。从法律形式的角度来看,这可指:神藉一种法律的虚构,把你给予乞丐的帮助,当作是给予祂自己的帮助。又或者,按主耶稣的话而言,一个最微小的人都是祂的「弟兄」,所以我们所做的,都是一个「大家庭」里的事。如何说是「弟兄」呢?就生物学而言,因耶稣也是人吗?本体上,因神的光都照亮他们吗?或只单单象是弟兄般的被爱(主不可能只是指基督徒而言)。我要先问:以上的各种说法,若有一个是「对」的,是否就使其他成为「错」的呢?我想这是不太可能。若有一天我能看得更清楚点,我会说得更有把握。

暂时,我持守欧文(Owen)的看法。所有的被造物,从天使到原子,都不同于神;这不同是无可比拟的,没有其他的不同能与它相提并论。「存在」这词句无法在同一意义上用在神身上,又用在任何受造物身上。但,没有受造物之不同于神是与该受造物之不同于其他受造物一样。没有受造物可以存在于另一受造物中,好像神存在于受造物中一般。在每一受造物中,神是他(它)存在的基础、根源,和可以持续存在的实体。在好人里,神是光;在恶人里,火—–,肇之以焦燥不安,继之以炽烈难熬之苦,因祂是不受欢迎,却无法抵挡地存在他里面。

所以论到每一个受造物,我们都可以说:「这也是祢:这也是不是祢」。

有单纯信心的人,极容易领悟这道理。曾与一位欧洲的牧师聊天,他亲眼见过希特勒,以常人的标准看来,也有足够的理由痛恨希特勒。我问他:「希特勒相貌如何?」他回答:「像所有人一样,意即,就像基督。」

我们至少要不断地在两方面抗敌:在泛神论者中,我们当强调受造物的不同及其比较上的独立性;在自然神论者中(Deists)——或是在乌维奇城,若其平信徒真的认为可以在蓝天中寻见神——我们就必须强调神的内——在我的邻居里,在我的爱犬里,在我的菜园里。

我相信,把神想为是「内存于个别具体之物」,比只想着祂的「无所不在」要来得有智慧。后者令头脑简单的人(或许又是乌维奇的平信徒?)想起一些像气体般散布于空间的东西,也把清楚的区别弄得模糊:神内存于各受造物里的形式,并不必要是单一色的,祂内存人里面的方式,不同于内存圣餐的饼和杯中;在好人心中,不同于在恶人心中;在野兽中,不同在于人中;在大树中,不同于在野兽中;在无生命物中,不同于在大树中。我明白在此有一个吊诡的现象:受造物的层次愈高,神在他里面就愈多,同时也愈少;神愈多以恩典内存(以某种退让之心)’就愈少以纯能力介入。藉着恩典,祂给高层次的受造物能力’用自己的意志去成就祂的旨意(「挥舞着自己小小的三叉戟」);低层次的受造物则只能不由自主地照神的旨意而行。

在这世界定一些圣日、圣地、圣物是挺不错的。若没有那些东西提醒、吸引我们的注意,则众物「皆神圣」、「皆显神」的信仰,不久就会沦为情感的滥觞。但如果特别的圣日、圣地不再能提醒我们,反而使我们忘记所有的地方都是「圣地」,忘记每一棵荆棘(只要我们看得见的)都可以是「火烧的荆棘」,那么这些「圣化」的事物就反而带来危害。故此,「宗教」,一方面是必要的,一方面有其无时不具的危险。

波姆(Boehme)建议我们应每小时一次把自己抽离一切受造之物。但要找到神,或许无须恒常地自绝于其他受造之物。我们可以忽略,却无处逃避神的临在,这世界到处充满了祂。祂隐身微行在每个角落,其行迹并不难辨识。真正的困难在于去记得、去注意。事实上,是难于醒觉,而更重要者,就是要保持醒觉。

说来奇怪,我的信仰得以坚固是基于一事实(从其他方面看是非常令人伤痛的事),就是察觉到那临在的,竟然常是我所不欢迎的。我在祷告中呼求祂,时常,祂给我的回答是(我想,祂的确回答我):「你已逃避我很久了。」因为祂来,不仅要建立,也要拆毁、否决、斥责、中断;神对那「先成就(prevent的古义)一切我们所要做的(好)事」的祷告,常是按着「阻止(prevent的今义)我们做一切想要做的(坏)事」之意思来回答。我们知道,那我们经常有意要逃避的临在,是神震怒的临在。

从这恶习中,却出了一个好处。如果我从不曾逃避过神的临在,我就会怀疑,恐怕那些欢然享受祂同在的时刻,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幻想。顺便一提,这状况也解释了为何那些灌水稀释的基督教,那些只有安慰而全无晦暗的信仰,是如此的软弱无力。无人能真正持久地相信那些灌水稀释的基督教信仰。虽然糊涂昏愚,我们心底还是隐约知道:一样在任何时刻、任何方面都满足我们心愿的东西,不可能是客观真实的东西。真实的东西必是有稜有角的,是会牴触我们的,是有它自己的「格」的。只有梦中的家具不会撞着你的膝、碰痛你的脚趾。你我都体验过美好的婚姻,但我们的妻子,与那些少年时梦想出的爱侣比较,是多么不同!她们也不曾巧心地迎合我们的心意。正是这原因(当然也有其他原因),她们成为无与伦比的妻子。

奴颜婢膝的害怕,无疑是低层次的宗教情操,但一位连这种害怕也不能引发的神,一位安全、驯良的神,很快就会被明智之士看穿是幻象。我从未遇见过一个完全不信地狱的人,会活泼和有生命力地相信天堂的存在。

我知道是有一种信仰’相信天堂也相信地狱,却完全不具有宗教(属灵)意义。持这样信仰的人,对那些属灵事物——或它们拙劣的倣效品——只有纯然属肉体,顾全自利、自我中心的恐惧和希望,而对较深层面的事物,就是那些只有不朽的心灵会渴求或害怕的事物,他们却毫不在意。幸而,这种信仰是万分脆弱的,上几代的牧师们说尽他们滔滔之言’为要挑起那种自保的恐惧。但正如他们自己无知地埋怨说,那效果并无法持久,顶多不超过听道后数小时。

灵魂一旦为切慕神的思想所唤醒、激励或提升,(我想)一定也会同时醒觉到失去神的可悲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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