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四种爱
仁爱(上)
自然之爱需要意志和恩典的帮助
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英国诗人)曾经写过一首诗,题目叫「爱就够了」,据说有人写了一个简短的诗评,只有两个字:「不够。」这就是本书的主题,自然之爱无法自给自足,纯粹的感觉若想保持甜蜜,需要有外力的帮助。这种外力,起初只是被模糊地描述为「修养与常识」,后来被揭示为善,最后被揭示为在一种特定关系中的整个基督徒生活。
这样说并非是要贬低自然之爱,而是要指出它们真正的荣耀在哪里。说一个花园不会筑篱笆、除杂草、修剪自己的果树、修理自己的草坪,并不是在贬低花园。花园是好的,但它的好不在这些方面。只有别人替它做了这些事情,它才能保持是座有别于荒野的花园。它真正的荣耀是截然不同的。花园需要不断的除草、修剪的事实,恰恰证明了这种荣耀。它生机盎然,光彩夺目,散发出天堂般的芬芳。夏日里,它每时每刻展现的多彩多姿,是人类永远无法创造、甚至凭自己无法想象的。你若想比较花园与园丁的贡献,只需要将花园中最普通的一株草与园丁的锄头、草耙、剪刀和除草剂摆放在一起。你在一边看到的是美丽、生机和多产,在另一边看到的却是死的、没有繁殖力的东西。同样,与爱的亲切相比,我们的「修养与常识」也显得暗淡、毫无生气。即使在花园的美丽达到极致时,园丁对这份美丽的贡献与大自然的贡献相比,在某种意义上说,仍然微不足道。没有大地的生机,没有天上降下的雨露、阳光和热量,园丁无能为力。即便竭尽全力,他也不过是在这里那里做了些增减,而那些力量和美丽却另有源头。但他的贡献虽小,却花费了大量的心血,同样不可或缺。神开辟伊甸园时,派亚当看守它,又将亚当置于自己的管理之下。神在开辟人性这座花园,让各种爱在其中生长、开花、结实时,祂派我们的意志去对其进行「修剪」。与这些爱相比,我们的意志干枯又冷漠。倘若神的恩典不像雨露、阳光那样降下,意志的工具就毫无意义,但是,它的辛勤劳动是不可或缺的——在很大程度上是起抑制的作用。如果说,这座花园还是乐园的时候,尚且需要意志的工作,那么更何况在土壤已经酸化,最糟糕的杂草看起来在上面茁壮成长的今天呢?但是上天禁止我们抱着道学先生和禁欲主义者的心态去工作。当我们砍伐和修剪时,心里非常清楚,我们砍剪的对象非常了不起,充满着理性的意志本身永远不能提供的辉煌和活力。释放这种辉煌,让它完全成为它努力成为的样子,用高大的树木代替灌木丛,用甜美的苹果代替沙果,这是我们的一部分目的。
自然之爱是对神之爱的竞争对手
但是,只是一部分目的,因为现在我们必须面对一个我搁置已久的话题。迄今为止,本书几乎没有提到我们的自然之爱是对神之爱的竞争对手。现在这个问题已经无法回避了。我之所以迟迟不谈,有两点原因。
一个原因前面已经有所暗示,对于大多数人,我们不需要从这个问题入手。这个问题很少在一开始就「切合我们的处境」(引自亨利·大卫·梭罗的散文《瓦尔登湖》)。对大多数人来说,真正的竞争最初是在自我与他人之间,还没有到他人与神之间。当一个人真正的困难是还做不到爱他人时,将超越尘世之爱的责任强加给他是很危险的。毫无疑问,减少对他人的爱,并想象这是因为我们正在学习更多地爱神,这是很容易的,而实际原因可能完全不同。我们可能只是把「人性的堕落误当作恩典的增加」。很多人发现恨自己的妻子或母亲并不十分困难。在一幕精彩的戏剧中,莫里亚克(Francois Mauriac,法国剧作家)描绘了其他的门徒都对耶稣那条奇怪的诫命(马太福音10:36-37)感到震惊和不解,出卖耶稣的犹大却不然,他轻而易举地就接受了。
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在本书的前面部分强调这种竞争也为时过早。自然之爱很容易宣称自己是神,我们无须谈到竞争就可以予以驳斥。若是没有神的帮助,自然之爱甚至不能维持自身、实践自己的诺言,这就证明它们没有资格代替神。如果没有皇帝的支持,小诸侯连在自己领地的王位都不能坐稳半载,自己境内的和平都不能维持半年,为什么还需要证明他不是合法的皇帝呢?自然之爱即便是为了自己的原因、保持自身的本质,也必须甘心处于次要的地位。它们真正的自由就在这个轭里,它们在「鞠躬时更高」(引自G· K· 切斯特顿的名言)。因为,当神在人的心中掌权时,虽然祂有时候必须彻底清除某些原有的权威,但往往也会让其他权威继续发挥作用,通过让其服从自己的权威,首次赋予它坚实的基础。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美国思想家)说过:「当半神离开时,众神就会到来。」这句格言非常可疑,最好说:「当神到来时(只有那时),半神才能存留。」若是任其自然,半神要么消失,要么变成恶魔。只有奉神之名,他们才能够安全、优美地「挥舞他们的小三叉戟」(引自约翰·弥尔顿的《酒神之假面舞会》)。「一切为了爱」这个反叛的口号,实际上是爱的死刑令,行刑日期暂时留空。
因为以上原因,竞争的问题被搁置已久,但现在必须加以讨论。在以往任何时代,除了19世纪,这个问题都会在任何一本关于这个主题的书中出现。如果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需要有人提醒他们「爱是不够的」,老一辈的神学家则一直疾呼自然之爱可能太多了。他们考虑得更多的,不是我们对人的爱太少,而是我们对人的爱有偶像崇拜的危险。在每一位妻子、母亲、孩子和朋友身上,他们都看到了一个可能与神竞争的对手。当然,主耶稣也看到了(路加福音14:26)。
过度不是对人的爱太多、而是对神的爱太少
有一种方法可以防止我们对人过度的爱,但我发现自己一开始就必须予以拒绝。拒绝时,我的内心很不安,因为这种方法是我在一位伟大的圣徒和思想家的著作中读到的,而我从他那里获益良多、感激不尽。
圣奥古斯丁描述了他的朋友内布利提乌斯之死给他带来的悲伤,这些字句至今读来仍然催人泪下(《忏悔录》四卷十章)。随后,他总结出一个教训,这就是将一个人的心献给除神之外的任何事物的结果。所有的人都会逝去,不要让你的幸福取决于你可能失去的东西。你若希望爱带给你幸福,而非悲痛,就必须将它倾注在那位唯一永远不会逝去的良人身上。
这当然极其明智。不要将你的货物装在漏水的船只上,不要将太多的钱花在有一天你可能被赶出门的房屋上。没有人能比我更本能地回应这些精明的格言。我是一个安全第一的受造物,在所有反对爱的论据中,没有一个比「当心!这可能会使你受苦」更能吸引我的天性。
是的,这对我的天性和性格具有吸引力,但不符合我的良心。当我回应这个呼吁时,觉得自己与基督远隔一千英里。如果有什么事我可以确信无疑,那就是,祂的教导绝不是要确认我对安全投资和有限责任的先天偏好。我怀疑在我身上是否还有什么别的更不讨祂喜悦的了。谁能想象,一个人会出于谨慎、或者说因为更安全而爱神呢?甚至,有谁会将这点列入爱的理由呢?你会抱着这种心态去选择妻子、朋友、乃至一条狗吗?早在这样算计之前,一个人就已经远离了爱的世界,站在所有的爱之外。与此相比,无法无天的爱情、选择爱人过于幸福的爱情,更像大爱本身。
我认为,《忏悔录》中的这段话与其说反映了奥古斯丁的基督教思想,不如说更是他成长过程中伟大的异教哲学的宿醉,它更接近于斯多葛派(Stoic)的「不动情」或新柏拉图派的神秘主义(neo-Platonic mysticism),而非仁爱(charity)。我们所追随的那位为耶路撒冷哀哭、为拉撒路的死悲伤;祂爱所有的人,但也在一种特别的意义上「爱」其中一位门徒。对我们而言,圣保罗比圣奥古斯丁更有权威。圣保罗从来没有说,如果以巴弗提去世了(腓立比书2:27),他不会像常人那样悲伤,他也丝毫不认为那样悲伤有何不当。
即使我们认为防止心碎的保险是人类最高的智慧,神自己预备了吗?显然没有。基督最终在十字架上喊道:「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圣奥古斯丁建议的路线无法逃脱,其他路线也不行。不存在安全的投资。爱根本就是脆弱的。爱上任何东西,你的心肯定会被绞痛,甚至可能会被破碎。如果想确保它完好无损,你就不能把心交给任何人、甚至任何动物。要用各种爱好和小奢侈品把它小心地包裹起来,避免一切纠缠,把它安全地锁在你自私的棺木或灵柩里。但是,在那个安全、黑暗、静止、没有空气的棺材里,它将会改变。它不会被破碎,但会变得坚不可摧、油盐不进、无法拯救。悲剧的替代品,或者至少是悲剧风险的替代品,是咒诅。在天堂之外,唯一一处你可以完美远离爱的所有危险和烦恼的地方,就是地狱。
我相信,与最无法无天、没有节制的爱相比,不请自来、自我保护的无爱更加违背神的旨意。这就像把才能藏在餐巾纸里、把银子埋在地里一样,那位仆人对主人说「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马太福音25:14-30)。基督教导我们、为我们受苦,目的不是让我们变得更加关注自己的幸福,即便在自然之爱中也不是。一个人若是对地上看得见的挚爱都无法不计较得失,就更不可能对他看不见的神如此了。我们不是通过试图避免各种爱中固有的痛苦来接近神,而是通过接受它们、把它们献给神,抛开所有的防御盔甲。如果我们的心需要被破碎,如果神选择这样作为破碎的方式,那就这样吧。
爱神不是感觉、而是顺服
毫无疑问,一切自然之爱都可能过度。过度(Inordinate)的意思不是「不够谨慎」,也不是「太多」,这不是一个定量的术语。我们爱任何一个人,可能都不会单纯地「太多」,而是相对于我们的对神的爱太多。造成这种过度的,不是我们对这个人的爱太多,而是我们对神的爱太少。但是,即便这点,也需要多做一点解释。否则,我们就会困扰那些非常正确的人,因为他们对神的感觉不如对地上的爱人那样温暖。至少在我看来,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这样盼望,我们必须祈求被赐予这样的恩赐。但是,就我们基督徒的责任而言,我们爱神还是更爱地上的爱人「更多」的问题,并不是关于两种感觉的相对强弱。真正的问题是:当替代品出现时,你事奉谁、选择谁、把谁放在首位?你的意志最终顺服于谁?
像往常一样,我们的主自己的言辞往往比神学家更激烈,但也更容易承受。祂从来没有说,我们要提防地上的爱,以免受到伤害。但是,当它们阻止我们跟从祂的那一刻,祂就说了一些像鞭子一样劈啪作响的话,要把它们全都踩在脚下:「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原文)。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恨」这个词呢?若是大爱本身命令我们去做平常意义上是恨的事——心怀怨恨、对他人的痛苦幸灾乐祸、以伤害他人为乐,这在字面上几乎就是自相矛盾。我认为,主耶稣在这里的意思,与祂对彼得说「退我后边去吧」(马太福音16:21-23)时,「恨」彼得的意思相同。恨就是在心爱之人说出魔鬼的建议时,无论口气多么甜蜜、多么可怜,你都必须拒绝、反对、不让步。耶稣说,一个人若是试图事奉两个主人,他就会「恶」这个,「爱」那个。当然,这里谈论的不仅仅是厌恶和喜欢的感觉,而是他会坚持、同意为其中一位主人效劳,却不顾另一位主人。再看看神所说的「我爱雅各,而恨以扫」(玛拉基书1:2-3)。在实际的故事当中,神所谓的「恨」以扫是如何体现的呢?完全不是我们所预期的那样。我们当然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以扫的结局很悲惨,最终沦落为失散的灵魂。旧约无论在那个故事里还是在别处,都没有提到这类事。就我们所知,从任何一种通常的意义上看,以扫在地上的生活都比雅各幸福得多。是雅各经历了种种失望、羞辱、恐惧和丧亲之痛,而不是以扫。但是,雅各也拥有以扫所没有的:他是族长,延续着希伯来传统,传递着神的选召和祝福,成为主耶稣的祖先。看来,「爱」雅各的意思是接受雅各承担一项崇高而痛苦的使命;「恨」以扫意味着他被拒绝了。神认为他没有「达到标准」,不适合承担那个使命,所以「拒绝」了他。所以,当最亲近、最心爱的人妨碍了我们去顺服神的时候,作为最后一招,我们必须拒绝他们,或者不再把他们看为最亲近、最心爱的人。上天知道,这在他们看来足以像恨。此时我们不可凭着怜悯行事,我们必须对眼泪闭眼、对恳求耳聋。
我不会说这个责任很难,有些人觉得易如反掌,有些人则认为难如登天。对所有人来说,难的是知道何时应该表现出这种「恨」。我们的性格会欺骗我们。温顺的人——宠爱妻子的丈夫、逆来顺受的妻子、溺爱的父母、孝顺的子女——即使在这一刻已经来临时,也不太愿意相信。而独断专行的人,稍有恃强欺弱的倾向,就会动辄相信这一刻已经到来。所以,将自然之爱置于恰当的地位,以杜绝这种误会的出现,极为重要。
从一个低得多的层次上,我们可以看到如何能够做到这点。那位即将奔赴沙场的保王党诗人拉夫雷斯(Richard Lovelace)对他的爱人说:
亲爱的,倘若我不更爱荣誉,
我便不会如此爱你。
对于有些女人,这个借口毫无意义。荣誉只是男人谈论的傻话之一,是为诗人即将犯下的违反「爱的律法」的罪行提供借口,因而罪加一等。但拉夫雷斯可以放心地利用这个借口,因为他的爱人也是保王党人,像他一样,已经承认了荣誉对人的要求。他无须「恨」她、坚决反对她,因为他们认可同样的律法,早就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和理解。此刻在面临抉择时,他不需要转变她的观念、让她相信荣誉至上。当比荣誉更加重要的东西面临危险、需要我们付出时,这种事先的共识更为必要。当危机来临时,才告诉妻子、丈夫、母亲或朋友,自己对他们的爱一直暗地有所保留——必须在「神之下」或「在更高的大爱允许的范围内」,那就已经太迟了。他们应该事先得到警告;当然,不是直白地,而是通过一千次谈话的暗示、一百次关于小事的决定所透露的原则。实际上,你应该尽早让对方知道彼此在这个问题上的真正分歧,以阻止婚姻或友谊的产生。任何一种最好的爱都不是盲目的。奥利佛·埃尔顿(Oliver Elton,英国文学家)在谈到卡莱尔(Thomas Carlyle,苏格兰作家)和穆勒(James Mill,英国哲学家)时说,他们对正义的看法存在分歧,这种分歧「对于任何真正的友谊来说」必然都是致命的。如果所爱之人的态度中暗含着「一切为了爱」,而且是名副其实的「一切」,那么他或她的爱就不值得拥有,因为这种爱与大爱本身之间没有正确的关系。
神赋予人天性中的给予之爱和需求之爱
这就将我引到了本书必须努力攀登的最后一道悬崖之下,我们必须尽量将人类的爱与大爱、也就是神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准确地描述出来。当然,这种准确只是就模型或象征而言,从长远来看,肯定是不准确的。即便在我们使用这种模型时,我们也需要其他模型予以纠正。我们当中最卑微的人,处于恩典之中时,也会对大爱本身有一些「由熟悉而生的认识」(引自伯特兰·罗素的话)、有一些「品尝」;但是,人即使在最圣洁、最智慧的时候,对终极存在也不可能有直接的「认识」,只有一些类比。虽然我们可以借助光看见其他事物,但我们却看不见光。同样,有关神的陈述,都是我们从神的光照使我们知道的对其他事物的认识中推断出来的。我之所以努力贬低人对神的认识,是因为接下来我要努力保持清晰、并且不过于唠叨,这可能会暗示我对自己的观点很自信,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若自信,就是疯子。请把下面的内容当作一个人的遐想、几乎是他的神话。如果其中有什么对你有用,请使用它;如果有什么没用,就不要再理会它。
神就是爱。还有,「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这就是爱了」(约翰壹书4:10)。我们的出发点不应该是神秘主义,而是受造物对神的爱,或是有些人在地上生活中对神所赐予的果实的美妙预尝。我们必须从真正的源头开始,以爱作为神的能量。这种原初的爱是给予之爱,在神里面,没有饥饿需要被满足,只有渴望给予的丰盛。神没有创造的必要,这条教义不是经院哲学干巴巴的推理,而是根本的。没有它,我们就很难不把神只看作一个「管理者」,一种功能或本性是「管理」宇宙的存在,站在学校校长或旅馆老板的地位上。但是对神而言,主宰宇宙并不是什么大事。在祂自身之中,在「三位一体的国度」(引自C. S. 路易斯的好友Charles Williams的《亚瑟王研究》卷24)里,祂是一个更大领域的主宰。我们必须始终把朱利安夫人(Julian of Norwich,英格兰奥秘神学家)的那个异象放在眼前,神在祂手中握着一个类似坚果的小东西,那坚果就是「祂创造的一切」。一无所缺的神用爱创造了纯粹不必要的受造物,为的是爱他们,使他们变得完美。在创造宇宙时,祂就已经预见——或者说是「看见」,因为对神而言不存在时间——在十字架周围成群飞舞、嗡嗡作响的苍蝇;皮开肉绽的脊背贴在参差不齐的木桩上;穿透了中枢神经的钉子;身体下垂时反复出现的窒息;以及为了呼吸、一次又一次挺直身体时,脊背和胳膊反复经历的锥心疼痛。如果我可以冒昧地借用生物学的比喻,我想说,神是一位故意制造自己的寄生虫的「寄主」,使我们成为可以利用祂、「占祂便宜」的人。这就是爱,是所有爱的发明者——大爱本身的图解。
神创造了人的天性,赋予我们给予之爱和需求之爱。给予之爱是祂自己的天然形像,因相似而与神接近。但是,这种接近未必是、也并非对于所有的人都是趋向的接近。慈爱的母亲、仁慈的君主或老师可能常常表现出与神的相似——不断地给予,但却无法更加接近神一步。需求之爱,据我所见,与大爱、即神自己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更确切地说,他们是相关的、对立的,当然,不是恶与善这种对立,而是果冻与果冻模子这两种形式间的对立。
但是,除了这些自然之爱外,神还可以赐给我们一份更好的礼物。鉴于我们的思维喜欢划分和分类,也可以更确切地说,赐给我们两份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