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四种爱(完)
仁爱(下)
神分享给人的给予之爱和需求之爱
神让我们分享祂自己的给予之爱,这种给予之爱与祂纳入我们天性中的给予之爱不同。我们天性中的给予之爱为对象谋求好处,从来不是单纯为了对象本身。它们偏爱那些自己能够给予的,或者自己最想得到的,或者符合自己为对象的生活预先规划的。但是,来自神的给予之爱——在人身上运行的大爱本身——则是完全无私的,并且渴望给所爱的人最好的东西。此外,天性中的给予之爱总是指向他发现具有某种内在可爱之处的对象——亲情、爱情或共同的观念吸引他去爱的人;要不就是知恩图报、值得一爱的人;或是其孤苦无助、能够打动他的人。但是,来自神的给予之爱,却使人能够爱那些本质上不可爱的人——麻风病人、罪犯、仇敌、白痴、脾气不好的人、自命不凡的人、冷嘲热讽的人。最后,神还通过一个极大的悖论,使人能够对神自己产生给予之爱。当然,在某种意义上,没有人可以将任何不属于神的东西奉献给神;而它如果已经属于神,你又给了什么呢?但是,既然我们可以明显地向神隐瞒我们自己、我们的意志和心,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可以将它们给予神。本来是理所当然地属于祂、离开祂片刻都不能存在的东西,就像歌声属于歌手,神却让我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拥有,以便我们能够自由地将它奉献给神。「我们的意志唯有属于祢,才属于我们自己。」(引自丁尼生的诗《In Memoriam A.H.H.》)正如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的,我们还有一种给予神的方式,每位接受我们衣食帮助的陌生人都是基督(马太福音25:31-46)。不管我们知道与否,这显然都是对神的给予之爱。大爱本身可以在那些对祂一无所知的人身上运行。比喻中的「绵羊」既不知道隐藏在他们探望的囚犯身上的神,也不知道探望之时隐藏在自己身上的神。我认为这整个比喻讲的是关于对异教徒的审判,因为在希腊文中,它首先提到主将召集「万民」到祂跟前,很可能指的是外邦人、而非犹太人(马太福音25:31-46)。
人人都会同意,这种给予之爱来自神的恩典,应该称作仁爱(charity,哥林多前书13:4 KJV版)。但是,我还必须加上一点,这点也许不太容易接受。在我看来,神还赐予了我们另外两份礼物:对祂自己超自然的需求之爱和对彼此超自然的需求之爱。前者指的不是对神的欣赏之爱,即对神的崇拜。关于那个更高的、实际上是最高的话题,我要说的很少,以后会有提及。我说的这种爱,它不奢想自己是无私的,表现出一种无尽的匮乏。就像河流为自己开拓了河道、一种神奇之酒在倒出时就为自己预备了酒杯一样,神将我们对祂的需求转变为对祂的需求之爱。更奇怪的是,祂在我们心中创造了一种超自然地接受仁爱的能力。鉴于需求是如此接近贪婪,而我们已经如此贪婪,以致于这似乎是一种奇怪的恩典。但我仍然认为事实就是如此。
神赐下对祂超自然的需求之爱
我们首先来看对神超自然的需求之爱,它来自恩典。当然,恩典不会创造需求,它早已在那里,正如数学家所说,需求是「已知条件」。人是受造物的事实,本身就决定了人有需求,这种需求又因为人的堕落无限地增加。恩典赋予我们的,是对这种需求彻底的承认、明智的认识和完全的接受——即使有所保留,至少也是愉快地接受。因为,若是没有恩典,我们的愿望和我们的需求就会发生冲突。
基督徒在信仰实践中所说的一切表示自己不配的话,在外界看来,就像一个谄媚者在暴君面前卑鄙虚伪的卑躬屈膝,或者充其量是中国绅士自我贬低为「敝人、愚兄」。然而,实际上它表达了不断的更新,因为不断需要努力打消对自己的误解、以及对自己与神关系的误解;即使在祷告时,我们的本性也不断地向我们推荐这种误解。我们一旦相信神爱我们,就会本能地相信,祂这样做不是因为祂是大爱,而是因为我们本质上是可爱的。异教徒毫不掩饰地顺从了这种冲动,他们认为,一个好人「深受众神的青睐」(引自柏拉图的《尤西弗罗篇》),是因为他是好人。基督徒则因为接受了更好的教导,所以采取了一种圆滑的方式。我们绝不会认为自己拥有什么值得神爱的美德。但是,我们的忏悔多么彻底!正如约翰·班扬在描述自己第一次虚假的皈依时所说的:「当时我想,英格兰没有人比我更讨神的喜悦了。」这一招失败后,我们就献上自己的谦卑,以为这会得到神的欣赏。祂肯定会喜欢这个吧?或者,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清楚而虚心地承认自己仍然缺乏谦卑。这样,在深处之下的深处、以微妙之中的微妙,仍然挥之不去地存在我们自己有吸引力的想法。我们是镜子,如果我们是明亮的,亮光完全来自照耀我们的太阳。承认这点很容易,但长期意识到它却几乎不可能。我们多少会有一点点天然的亮光吧?我们肯定不完全是受造物吧?
神的恩典让我们像孩童一样,全然、乐意地接受了自己的需求,为自己完全依靠神而快乐,从而代替了那种纠缠不清的需要、甚至是一种从不完全承认自己需求的需求之爱。我们变成了「快乐的乞丐」(引自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的《The Jolly Beggars or Love and Liberty》)。罪使人的需求增多,好人为这些罪感到难过,但对罪产生的新需求完全不感到抱歉,他一点也不为作为受造物所固有的清白需要而感到难过。因为一直以来,那种被我们的天性当作最后一件宝物紧抓不放的幻想,那种假装我们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者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将神赋予我们的善保持片刻的错误想法,都让我们无法快乐。我们就像游泳的人,想要保持双脚或一只脚、甚至一只脚趾触地;而实际上,失去那个立足点,他就可以尽情地冲浪。放弃对自己固有的自由、力量和价值的最后要求,就会得到真正的自由、力量和价值。这些东西真的属于我们,只是因为神赐下它们,而我们也知道它们在另一种意义上不是「我们的」。这时,阿诺道斯(乔治·麦克唐纳小说《幻境》的主人公Anodos )就摆脱了自我的影子。
神改变我们对彼此的需求之爱
但神也会改变我们对彼此的需求之爱,它需要同样的改变。在现实生活中,人人都不时地需要、有些人在大多数时候都需要他人的仁爱,这种爱是大爱本身在他人身上的体现,会去爱不可爱之人。这虽然是我们需要的一种爱,但却不是我们想要的那种。我们希望因为我们的聪明、美丽、慷慨、正直、有用而被爱。一旦觉察到有人在向我们施以这种最高层次的爱,我们就会深感震惊。众所周知,居心叵测的人才会假装用仁爱来爱我们,因为他们知道这会伤害我们。你若对一个希望重温亲情、友情或爱情的人说:「作为基督徒,我饶恕你」,只是继续争吵的一种方式。说这种话的人当然是在撒谎,但是,如果真诚地说这话时不会伤人,就没有人会用假意说它来伤害对方。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我们就可以看到,从别人那里接受、并继续接受一种不取决于我们自己吸引力的爱是多么困难。假设你是一个男人,婚后不久便患上了不治之症,但却能活上好多年;你变得无用、无能、丑陋、恶心,依靠妻子的收入。你原本希望使家庭生活富裕,结果却使它日益贫困;甚至连神智也不健全,无法控制自己,不时会大发雷霆,提出各种各样必须满足的要求。假设你妻子的关心和怜悯是用之不竭的。你若能欣然接受这点,毫无怨恨地接受这一切、却无以回报,甚至没有令人生厌的、其实只是变相要求安慰和确据的自贬,那么,你所做的就超出了纯粹自然的需求之爱。毫无疑问,你妻子所做的也超出了自然的给予之爱,但这不是目前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接受比给予更难,或许也更有福。这个例子是极端的,但说明的问题却是普遍的。我们都在接受仁爱,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不能让人自然喜欢的地方,不喜欢它并没有错。只有可爱的东西才能自然地被爱,否则你就可以叫人们喜欢烂面包的味道、机械钻头的声音。尽管人人都有不可爱之处,有了仁爱,我们就可以得到宽恕、怜悯和爱;离开仁爱,别无他途。所有拥有好父母、好妻子、好丈夫或好儿女的人,都可以确信,自己有些时候、或者就某一特定性格或习惯而言,可能一直都在接受仁爱,自己被爱不是因为可爱,而是因为大爱本身在别人身上运行。
自然之爱被呼召成为大爱的道成肉身
就这样,我们一旦允许神进入心中,祂就不仅会改变给予之爱,还会改变需求之爱,不仅改变我们对祂的需求之爱,还会改变我们对彼此的需求之爱。当然,不仅如此。祂可能会执行在我们看来更可怕的任务,要求我们完全放弃某一种自然之爱。类似亚伯拉罕那样崇高而可怕的呼召,可能会迫使一个人背弃自己的族人、父家(创世记第12章);爱情若指向一个被神禁止的对象,可能不得不被牺牲。在这类情况下,弃绝的过程虽然痛苦,但却不难理解;我们更容易忽视的是:这种自然之爱即使允许继续存在,也需要改变。
在这种情况下,神的爱不会用自己来代替自然之爱,好像我们不得不扔掉我们的银子来为金子腾出空间一样;而是自然之爱被呼召成为仁爱的形式,同时仍然保持它们原本的自然之爱。
在此,我们立即听到一种道成肉身的回声或韵律,或者说,看到了它的一种必然结果。对此我们不必感到惊讶,因为两者都是同一位作者。正如基督既是完美的神又是完美的人,自然之爱也被呼召成为完美的仁爱和完美的自然之爱。正如神成为人「是将人性带进神之中,而不是将神性转变为血肉之躯」(引自《亚他那修信经》),仁爱也不是退化为纯粹的自然之爱,而是纳入自然之爱,变成大爱本身和谐而顺服的工具。
大多数基督徒都明白其间的过程。除了罪以外,自然之爱的所有活动在恰当的时间,都可以变成快乐的、坦然的、感恩的需求之爱,或变成无私的、不强迫的给予之爱,这两者都是仁爱。没有任何东西太微不足道或太动物化,以致不能作这样的改变。一场游戏、一个玩笑、一起饮酒、闲聊、散步、维纳斯的行为,都可以成为我们宽恕别人或接受宽恕、安慰别人或与别人和好、「不求自己益处」的方式。这样,就在我们的本能、欲望和娱乐之中,大爱已经为自己预备了一个「肉身」。
转变的误解和机会
但是,我提到「在恰当的时间」,时间稍纵即逝。将一种自然之爱彻底地、稳妥地转变为仁爱的形式是一项如此艰巨的工作,也许没有一个堕落的人能做到完美。然而,自然之爱必须如此转变的法则,我想,是不可阻挡的。
这种转变的困难有一点在于,和往常一样,我们可能会转错方向。一个有点过于口头表现的基督徒圈子或家庭,掌握了这个原则之后,可能会在他们公开的行为、尤其在言语上,用精心的、繁琐的、尴尬的、无法忍受的表演,表现出自己已经实现了这种转变。这种人把每一件小事都当作具有明显属灵重要性的事情,并且对着彼此大声说出来;私下屈膝向神祷告时这样做,那是另一回事。他们总是不必要地祈求宽恕,或者令人难堪地宽恕别人。谁不想和那些像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住在一起,让一顿饭、一夜的睡眠或一个笑话来化解怨气呢?在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当中,真正的宽恕必须是最隐密的,甚至尽可能连自己都不察觉。我们的右手不应该知道我们的左手在做什么(马太福音6:3-4)。如果我们和孩子玩牌,「只是」为了逗他们开心,或者表明自己宽恕了他们,那么还远远不够。如果只能做到这点,那也没错。但是,如果更深入、更少刻意的仁爱把我们带入一种心态,让我们觉得与孩子们一起玩乐,是此时我们最喜欢的事情,那就更好了。
在将自然之爱转变为仁爱这项必要的工作中,我们最讨厌的经验恰恰会给我们极大的帮助。我们从来不缺乏需要将自然之爱转变为仁爱的机会。在所有的自然之爱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摩擦、烦恼,明确无误地表明自然之爱并不「足够」——如果我们被自我主义蒙蔽了双眼,就会荒谬地使用这些明确无误的证据。「瞧那小子,越来越像他爸了;如果孩子们能更争气一点,我就能更完美地爱他们。」可是,每个孩子都有惹人生气的时候,大多数孩子还常常令人生厌。「如果我的丈夫体贴一点,勤快一点,别大手大脚」……「如果我的妻子少一点情绪化,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奢侈」……「如果我父亲不那么讨厌地啰嗦,不那么抠门。」但在每个人身上,当然在我们自己身上,都有需要别人忍耐、宽容和宽恕的地方。我们有必要操练这些美德,首先迫使我们努力地——严格地说,是努力地让神把我们的爱转变为仁爱。这些烦恼、摩擦是有益的,缺少它们,自然之爱的转变是最困难的;当它们很多的时候,转变自然之爱的必要就显而易见了。当自然之爱达到尘世条件许可的最为满意、最不受阻碍的时候,想要超越它——或者在一切似乎已经如此完美的时候看到超越的必要——可能需要更加微妙的转变和更加敏锐的洞察力。也是从这个角度,「财主」进天国可能很难。(马太福音19章)
被大爱转变的自然之爱才能进入天国
然而,我相信这种转变是不可阻挡的。至少,自然之爱若要进入属天的生活,就必须作这种转变。其实,大多数人都相信自然之爱能够进入天国,我们可能希望身体的复活指的也是所谓「大身体」的复活,也就是地上生活的总体结构,连同各种情感和关系。但有一个条件,这个条件不是神任意设立的,而是由天国自身的性质决定的:任何不属天的事物都不能进天国。「血肉之躯」,即纯粹的本性,并不能承受那个国度。人能够进天国,只是因为死而复活升天的基督「成形在他里面」。人类的爱难道不需要这样吗?只有大爱本身进入其中,人类的爱才能够上升到大爱本身。人类的爱只有以某种程度和方式与基督同死,才能与祂一起复活;其中的自然成分才能在年复一年或在突然的痛苦中降服于改变。这个世界的时尚会过去,「自然」这个名字本身就暗示着短暂。自然之爱只有在愿意自己被带入仁爱的永恒中时,至少,愿意在黑夜来临、没有人能够作工之前(约翰福音9:4)让这个过程在地上开始,才能盼望永恒。而这个过程总是不可避免地包括死亡,无一例外。在我对妻子或朋友的爱中,唯一永恒的成分是由大爱本身转变而来的存在。如果有这种存在,其他成分才能盼望借着祂从死里复活,正如我们的肉身所盼望的那样。因为,在所有的成分中,唯有这个成分才是圣洁的,唯有这个才是主。
神学家们有时候会问,我们是否在天国还「彼此相识」,以及在地上建立的特定爱的关系是否会继续具有任何意义。这样回答似乎是合理的:「这可能取决于它在地上已经、或正在成为什么样的爱。」因为,无论你爱一个人爱得多么强烈,如果不过是自然之爱,因为这个缘故,你在永恒世界当然不会有兴趣与他相见。这会不会就像你长大以后,遇到小学时仅仅因为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似乎是好朋友的人呢?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如果他不是一个志同道合的人,现在对你而言就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你们俩现在都不玩康克戏(一种儿童游戏conkers)了,你不再需要帮他做法语,他也不再需要帮你做数学。我想,在天国里,从未体现过大爱本身的爱,也像这种友谊一样无关紧要了。因为自然已经过去了,所有不永恒的东西都永远过时了。
但是,我决不能以这个来结尾,我不敢——更何况是因为我自己的渴望和恐惧促使我越发不敢(写此书时,路易斯的太太已处于癌症晚期,即将离世)——让任何丧亲和孤独的读者把与所爱的死者团聚确认为基督徒生活的目标。在心碎的人耳中,否认这个普遍的幻想,可能听起来刺耳和不真实,但必须否认。
圣奥古斯丁说:「祢为自己造了我们,我们的心若不安息在祢面前,就不会安宁。」(引自《忏悔录》)在站在圣坛前的那一刻,在四月的树林里半祷告、半默想时,我们很容易相信这点;在临终的床前,这听起来却像是嘲讽。但真正的嘲讽是,如果我们以那种方式,将我们的安慰寄托在希望——也许甚至借助降神会和召魂术——希望有一天能够再度拥有地上的挚爱、永不分离,而别无他想。人很容易相信,这种无止尽地延长尘世的幸福会带给人彻底的满足。
但是,根据我的经验,我们会立刻得到一个尖锐的警告:有点不对劲。我们一旦企图利用对彼岸世界的信心达到这个目的,信心就会削弱。我一生中信心真正刚强的时刻,始终是神自己成为我思想中心的时刻。相信祂,必然就相信天国。但相反的过程——首先相信与挚爱团聚,然后为了团聚而相信天国,最后为了天国而相信神——这是行不通的。人当然可以去想象,但是,自我反省的人很快就会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这只是自己在想象、只不过自己在编织幻想。头脑简单的人会发现,自己企图从中得到满足的幻想,既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安慰,也不能给他们提供任何滋养,最后只能通过可怜的自我催眠,也许再借助低俗的图画、诗歌、以及更糟糕的巫术。
经验告诉我们,向天国祈求尘世的安慰是徒劳的。天国只能给予天国的安慰,没有其他品种。尘世甚至连尘世的安慰也不能给予。从长远来看,尘世的安慰并不存在。
因为,除非我们整个的信仰是错误的,否则,在一个由纯粹的人类之爱构成的天国中,找到我们最终目的的梦想是不可能的。我们是为神而造的,地上的人之所以激起我们的爱,只是因为他们在某方面与神相似,彰显出神的美丽、慈爱、智慧或良善。我们的问题不在于爱他们太多,而在于不太明白自己究竟在爱什么。神不是要求我们离弃他们,离弃自己如此熟悉、亲爱的人,去爱一位陌生的神。当我们看到神的面时,我们会发现自己一直都知道祂。祂一直参与、创造、支持和感动我们在地上经历的所有纯真之爱。这些经历中所有的真爱,即使是在地上,也都是来自神,而不是来自我们,来自我们也只是因为祂的缘故。在天国,没有背离尘世挚爱的痛苦和责任。首先,因为我们已经从肖像转向了真人,从溪流转向了泉源,从神所造的可爱的受造物转向了大爱本身;其次,因为我们会在神里面找到他们。通过爱神胜过爱他们,我们会比现在更爱他们。
但是,这一切都发生在遥远的「三位一体的国度」(引自C. S. 路易斯的好友Charles Williams的《亚瑟王研究》卷24),不是发生在流放之地、流泪谷中。在这里,只有失去和弃绝。就它对我们的影响而言,丧亲之痛的真正目的,也许就是要迫使我们失去和弃绝,然后,我们才会被迫努力去相信自己尚未感觉到的——神是我们真正的挚爱。所以从某些方面说,非信徒比我们更容易接受丧亲之痛。他可以冲着宇宙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挥舞拳头,如果他是天才,还可以写出像豪斯曼(Alfred Edward Housman,英国诗人)或哈代(Thomas Hardy,英国诗人)那样的诗。但是,当基督徒处于最低潮、举步最维艰的时候,却必须开始尝试看似不可能的事情。
神赐下对祂超自然的欣赏之爱
「爱神容易吗?」一位老作家问道,他又回答说:「这很容易,对于那些爱神的人来说。」我已经将两种恩典归于仁爱的名下——对神和对彼此超自然的需求之爱。但神还能赐下第三种恩典。祂能在人的内心唤醒对祂超自然的欣赏之爱。在一切恩赐中,这是最令人向往的。一切人类和天使生命的真正核心,不在自然之爱中,甚至不在道德伦理中,而在对神超自然的欣赏之爱中。有了这个,一切皆有可能。
认识了这点,应当开始一本更好的书,结束我的这本。我不敢再继续了。是神、而不是我知道我是否品尝过这种爱。也许我只是在想象中品尝。像我这种人,想象力远远超过了顺服的能力,所以当受公正的惩罚。我们很容易想象那些远远超过自己曾经达到的境界,如果我们把这些想象描述出来,不但可以使别人、也会让自己,相信我们真的曾经去过那里。如果我只是想象它,那么连这种想象有时候都能使我们所渴望的其他对象显得像破碎的玩具和凋谢的花朵——是的,甚至包括平安、永无恐惧——那是不是更进一步的错觉呢?也许。或许对我们许多人而言,可以这么说,所有的经历都只是定义了一个缺口的形状,那就是我们对神的爱应该的样子。这并不够,但却有意义。如果我们不能「体验神的同在」(引自劳伦斯弟兄的书名《与神同在 The Practice of the Presence of God》),那就是体验神的不在,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麻木,直到我们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站在大瀑布旁却不闻其声的人、或是一个在故事中照镜子却找不到脸的人、或是一个在梦中伸手触摸有形之物却没有触觉的人。知道自己在做梦,就不再是完全沉睡。但是,要了解那个完全清醒的世界,你必须去找比我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