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寻

作者:杨宓贵灵

Isobel Selina Miller Kuhn

第一章:走入了迷雾地

世路纷杂何其多,何去何从任君踩;正人君子履高途,无耻小人低地踩;

其间则是迷雾地,芸芸众生去复来;高原低地与君开,何去何从任君踩。

——约翰俄克森汉

“在今天科学昌明的时代,当然没有人再会相信创世记中的神话以及……”赛积威博士讲课讲到这里停了一下,好像又想到了什么。他眼睛闪着光说:“我最好还是先试试看,不要这么武断。”这时候坐在他面前的是一班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们正聚精会神地聆听他的话。他带着庄重的脸色问:“你们中间有谁相信天堂、地狱?谁相信创世记中的故事是真的?请举手。”说完了他就等着。

我鼓起了最大的勇气,勇敢地举起手来。还看看四周,看是不是有同学和我同站一条阵线。然而在这一群一百人左右的学生中,却只有另外一个人举手。赛积威博士笑了。然后他似乎很同情我们的窘态,改变语气说:“噢!你们所以相信有神只是因为你们父母这样告诉你们罢了。”然后他又继续演讲,好像从此就一口咬定再没有一个思想的人会相信圣经了。

我生长在一个虔诚的长老会家庭里(我祖父是位长老会牧师,父亲虽然不是正式的传道人,但对传道工作也很热心),父母在允许我进入大学以前,曾仔细教导我如何驳斥新派的信仰。如果刚才是一场辩论新派与基要派主张的会,我想我的信心是不会动摇的。但是那并不是一场辩论,只是给人于惋惜的嘲笑:“噢!你们所以相信,只是因为你们的父母这样告诉你们罢了!”然后便大胆的假定,现代有思想,有科学知识的人再也不会相信那古老的故事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回想着他的话,扪心自问:我为什么相信圣经?为什么相信创世记中对生命起源的解释?为什么我相信有天堂和地狱?

那是因为我稍懂人事起,我父母以及教会都这样教我。但这能够构成我接受它的理由吗?

不!我同意赛积威博士的看法,那并不足以作为我生命的基础。固然,在我家庭生活中,有过神答覆我们祷告的经验――那不是证明了神的存在吗?但是心理学告诉我,精神胜于物质。如果我不是那么轻易相信别人的话,可能已经得到合乎自然法则的解释了。我们二十世纪的人,凡事一定在有实验及证据才能相信。我们用科学的方法来从事观察。祖先的迷信,我们并不因为祖先传给我们,就盲目地接受。

赛积威博士是我们大学英语系的教授,笃信马太•阿诺得的“甜与光”哲学以及汤姆士•哈代的唯物主义。然而对于我们这群,他觉得是受父母旧式思想所束缚的青年人,却极具耐心,极为和善,因而也赢得了我们的爱和尊敬。

将到家的时候,我已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今后我决不再接受任何未经我亲身证实过的生命理论。我毫不晓得这种态度会有什么结果,我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离开了“高原”,踏上了迷雾地。在高原上,行人都一心地仰望着神,高地上松树的清香招引着人们上进。至于迷雾地就不同了,这是一块安适的平地,介于高地与低地之间。那上面的人既不存心向善,也不为非做歹,大家只在雾中行走,彼此说到人生本来就是迷迷糊糊,何必太认真。大家来回地徘徊,人生除了欢愉以外别无目的。众人随波逐流,没有人肯反对别人,自寻烦恼。大家苟且偷安,称之为容忍。

当时我还不知道已经堕落到迷雾地里去了。我只是觉得有一种从旧有的责任中解放出来的快感。譬如:既然没有神,那么礼拜日何必上教堂做礼拜呢?为什么不利用礼拜日多睡觉,这样每礼拜就可以多跳几次舞,跳到三更半夜了。

还有,既然圣经只不过是一本神话及古旧思想的记载,那每天早上又何必读它呢?读圣经总要花时间的,晚一点才起床,刚好来得及上第一节课,那不是舒服得多了吗?祈祷也成了一种愚蠢的事了,对着一位可能不存在的人讲话。

我并不是自称为无神论者,因为儿童时代那些祈祷所得的答覆仍然无从解释。但是我自称为一个不可知论者――我真的不晓得神是否存在。在迷雾地里走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我们的同伴多的是。要是你对旧有的信仰发生疑问,你就会被认为是摩登、聪明,而受尊敬。日子就这样快快活活地溜过去了――但是这种快乐是不会长久的。

我家庭的教养对我仍然有很大的影响。耶稣基督在这否认的迷雾中,只是一个模糊的历史人物而已,然而祂的名字对我仍有如香膏之于创伤,祂又如四溢的清香,沁人心脾,令人畅怀神往。闻其令名,如闻仙药,虽然我不再寻求祂,但我的内心仍然每受感动。祂的圣洁感我极深,因此我对于卑鄙的事,仍然深恶痛绝。

而这都是因我父母教给我的。

所以当我违反原来的宗教习惯,踏入社会中的时候,我仍然是谨言慎行,不敢放肆。我从不抽烟,抽烟的人满口烟臭,手指和牙齿熏得黄黄的,我非常讨厌。我告诉自己,这种事情我是不屑于去学的。

我也不喝酒。我父亲看到我抛弃多年的家教,固然感到痛心,但他仍然以一位医师的身份,警告我喝酒对女孩子是怎样有害。

“喝酒会引起男女生理上的冲动,在其影响之下,女孩子容易走上犯罪之途,做出她们神智清醒时决不愿意做的。我们诊所里常有这种女孩子前来求诊,她们决不是有意要那样做,但是她们都确定已经犯了罪。你要避开酒类,这样或许会保持你的圣洁。”因此我不喝酒。在我十二岁那年,我曾签名应许不喝酒,由于我对童年时代的自我具有一种莫名的忠诚,我从未违背这应许。

所以在我们那一群快活的学生中,我被公认是一个好女孩子,甚至于是一个基督徒!但是我自己知道,我并不是。

在功课方面,英国语言与英国文学,我念的是高级班,这使我深受赛积威博士的影响。但是在课外活动方面,我最感兴趣的是演员俱乐部,这是我们大学的课余戏剧社。显然我对于扮演喜剧角色颇有天才,在大学一个级的时候,我就荣获演员俱乐部终生会员的资格。通常一年级的学生是很不容易得到这种资格的,学校当局负责辅导我们演剧的是一位伍德教授,他也是英语教师中的一员。他是神和基督的信徒,不像赛积威博士是个无神论者。他的友谊使得我没有走上极端。戏剧是他的嗜好,不久也成为我的嗜好。我母亲曾再三劝我参加青年会,我去过几次,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就没有再去了。我喜欢戏剧,也喜欢跳舞,这些玩意儿就占去了我空闲的时间。不瞒你说,在我们大学一九二二年的年鉴上,我照片的旁边还有这样的评语呢:“看!她的舞姿多轻盈!”那时候谁想得到我以后会做宣教师呢?

在我二年级的时候,被选为学生会的秘书;在当时那是一位女学生所能当选的最高职位。我交接过大学里头的青年领导人物,并私下与宾互许终身。他是一位橄榄球和蓝球的健将。

宾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退伍军人,比我大几岁,长得并不英俊,但身高却有六尺二寸或三寸。他出身于一个良好的浸信会家庭,我母亲很鼓励我们交往。他在礼拜天晚上甚至带我到他教会去!这是一种理想而不花钱的约会,因为宾没有多少钱,当他向我求婚的时候,他说我们的婚约必须保守秘密,不然他的“老人家”会生气,怪他还没有毕业就自找烦恼。我坚持要告诉我父母,不过他却没有告诉他父母。我们交往将近两年,我也看得出我是在下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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