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晚晴温州纪事-苏慧廉
第十四章:温州话圣经翻译
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路加福音 1:4
一个传教士可以不做许多他该做的事情,但他不能长时间没有翻译成当地人文字的《圣经》,这本记载主的生平和教诲的书。缺少了这一点,他的布道可能短期内有效果,但注定会失败。当年使徒他们很快发现口头传教对于传递福音的准确性来说是远远不够的。记性是靠不住的,人的想象力是很强的,口头传教很快会变成浮夸的传教,真相将为想象的罂粟花所掩盖。因此早年的使徒就可能根据人类模棱两可的经验认识到,有必要把那些对他们自己和后代的信仰与道德有用的东西记录下来。
同样,今天的传教士不能用他的教民语言传诵上帝的话,就不能引导他们走上帝之道、永生之道。这是历史的经验,因为没有了书面的神谕,就会导致教会的堕落和神职人员的无知。
正如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博士所指出的那样,中国的教会也逃脱不了这样的命运,教会建立起来了,它已经在发展。利玛窦(Matteo Ricci)一这个罗马天主教在华传教的先驱,古伯察(Abbé Huc)用敬佩的语言把他描述成一个博学的、有教养的和具有独特外交能力的人。细读古伯察的书,尽管人们会对这位拥有深厚学识及大无畏精神的伟大先驱产生钦佩之情,但与他一起工作的人并不都如此高地评价他。同样是来自耶稣会的一位牧师这样评价他说:“他(利玛窦)更像一个政客而非神学家,他发现了平安待在中国的诀窍。皇帝们认为他是一个柔顺的臣子,异教徒们发现他是容纳了他们迷信的一位牧师,官员们称他为熟谙官场游戏的朝臣,魔鬼们发现他是一个忠实的仆人,他并没有去毁灭异教,而是在异教徒中建立魔鬼的王国,甚至将其往基督徒国度延伸。他在中国根据自己的想象去传播耶稣的宗教,就是说,他通过与异教徒的迷信混合在一起损毁了基督教的外形,认同了向孔夫子和祖先献祭的做法,教导基督徒去帮助偶像崇拜者,与他们合作,只要那些偶像崇拜者向鲜花遮盖的十字架表达忠诚,或偷偷地奉上一只在祭拜假神的寺庙里点燃过的蜡烛就可以。”
而马礼逊博士被派往中国传教的时候,总部给他的一封信中这样说:“也许你有幸编撰比以前任何一部更全面、更正确的中国语字典,但更大的荣耀是把《圣经》译成他们的文字。”
利玛窦在中国建立了罗马天主教会,却没有将《圣经》译成中文,尽管有更为谦卑的使徒一直持续着高尚的自我牺牲的工作。马礼逊却不然,很早就将《圣经》翻译成中文,打他那时起跟在欧洲的教会一样,圣经就成了在华新教神学和布道的基石。从教会的记录里,我们得知,从《圣经》里教会每天从中获取生命和力量,一种战胜阴谋狡诈玷污的精神力量,将外交与未来托付给宇宙中伟大的外交家—我主的手中。
在十九世纪的最初十年里,马礼逊还在学习中国语言的时候,马士曼(JohnMarshman)博士,著名的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马士曼和华德(William Ward)三大家之一,结识了一个出生于澳门的亚美尼亚人(Armenian),他已经掌握了中文书写,名叫拉沙(Joannes Lassar),他被雇来将《圣经》译成汉字。1810年,《马太福音》成功出版了。然而第一部中文《新约全书》直到1814年,即马礼逊来华七年后,才由马礼逊按照上司书信中的指示,译毕出版。这是个了不起的成绩,即使在今天,在别人的帮助下,在很短的时间里掌握文言文并去阅读它,也是很少人能够做得到,更不用说用文言文来翻译了。这个纪录又被刷新,九年后,在他的助手米怜(William Milne)的帮助下,马礼逊出版了整部《新旧约全书》中文译本。可能无人能够像马礼逊那样享有如此的声誉,将那巨著译成中文经历了多少辛苦与困难,我们的工作,他的同时代的人、他的后继者的工作都无法与之相比。
无需说一个人的译本,不管多么优秀,几乎不可能永久流传,更不要说这个先驱者的译本了。马礼逊博士意识到了自己译本的缺陷,但只好由别人来修订了。《新约》的第一个修订本于1837年完成,继而1850年再次修订;之后《旧约》修订于1854年完成。
这些译本都采用文言文,即深文理译本。文言是知识阶层的语言,普通大众很少有人能理解。文言文是已经失去活力的语言,它与日常语言的关系,正如中世纪时拉丁语与当时的日常用语。但有一个重要的不同,中世纪的学者能与他们的同僚用拉丁语对话,且能够互相明白,而文言文则过于简洁,将它用于较长的谈话就几乎不可能。
文言文译本的《圣经》成了人们手中唯一的译本,这种现象一直持续了五十年。这正如中世纪欧洲的《圣经》拉丁武加大(Latin Vulgate)译本一样,中国教会的《圣经》文言译本是为读书人准备的,而不是普通百姓的书。但一定要记得,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普通大众的人数都远远超过读书人。
1857年英国传教士麦都思(Walter H.Medhurst)博士采取了重要一步,他雇佣一个中国学者,要将《圣经》文理译本转译成中国官话,有三分之二的中国人使用这种语言。不久就成立了专门的编译委员会,到了1872年,中华帝国最通用的版本—北京官话《圣经》译本出版了;两年后,《旧约圣经》官话译本也完成了。
官话译本的《圣经》,是用汉字出版,在中国学者眼中看来,实在是“普通”,理所当然地会遭到他们的鄙视,然而这本书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有着巨大的力量,一定会对这个国家的语言文学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就像当年的英文本《圣经》和德文本《圣经》催生了这两个国家的高雅文学,一些欧洲与东方国家因为翻译《圣经》而催生出书面语言。这个官话本的《圣经》将为一种简单易懂的白话文的产生打下基础,可以预期,总有一天文言文将会被送到大学里颐养天年,正如拉丁文在欧洲的命运一样。这个官话译本已经对语言文字产生影响,最近使用白话的报纸、杂志纷纷出现,这种语言能用汉字写也能用嘴说,或更准确地说,既能够明明白白地说出来,又能够明明白白地写下来。
上面所提到的两种译本多少都存在共有的缺点,就是主要为那些不信教的批评家而翻译,文体的简洁却或多或少牺牲了字面的准确性。倒不是每个人都会被书的内容引向异端,任何虔敬的读者是能够在书里头找到明白无误的永生之道。尽管如此,对选择英文本《圣经》草拟他们布道词的传教士来说是没有用,当他站上布道讲坛,打开中文《圣经》,会发现由于翻译的误差,他看到的经文跟他的讲道对不上号。
举个例子,一个讲道人打算就《使徒行传》2:4中有关“别的舌头(other tongues)”内容准备布道词,以说明圣灵能使人的舌头干净的力量,结果当他站在听众面前翻开讲道坛上的圣经时发现,“别的舌头”成了“别国的话”,他的布道就马上失去意义了。或者当他准备好就“禁绝所有邪恶的外表(Abstain from all appear—ance of evil)”内容布道,还特意找到有关“外表”的参考资料,却发现,中文成了“各样的恶事要禁戒不做”,他站在那里傻住了,他要么撇开经文布道,要么换个题目重新开始。
鉴于现行的《圣经》译本缺少字面的准确性,考虑到教会已发展到一定规模,这些版本应当修订,这是1890年的传教大会上已经决定了的。过去十五年间,有三个团体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其中的一个委员会是来负责修订深文理译本的,那种文体颇受学问高深的学者们重视。第二个委员会是在翻译浅文理版本,对于只有中等教育的人来说,深文理译本中的简约短语和生僻的用词是很难理解的。第三个委员会是在修订官话译本。他们的工作接近尾声,在即将到来的马礼逊《圣经》汉译的先驱来华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上,希望这三个版本能被提交并采用。
然而,对生活在中国东南部省份的大多数人来说,官话本《圣经》如古籍一样是部天书,这些人主要是上海、宁波、温州、福建和广东地区的百姓。除此之外,《新约》中的两千个汉字对他们来说决不是那么轻而易举就能学会的;反而是用罗马字母明白地写出方言倒有可能。这样就更容易教当地人,尤其是那些当地的孩子,教给他们罗马字母系统的读写要比讨厌的汉字容易得多。因此,多年前,宁波、厦门、汕头、台州和别的沿海地方的采用罗马字母拼写的方言译本已经出版了。最近上海也步其后尘有了方言本。最后讲官话的传教士采取统一的罗马字母化方法,现在正要用类似的拼音形式出版《新约圣经》。
这种体系的简洁性从如下的事实中体现出来:一个男孩子或女孩子只需花费数月就能够读写,而学会读写汉字则要花费数年的时间。一些年轻人通过十几次的学习就能够阅读了,其中一个青年,在某一个星期天只学了一次,下次再来见牧师时,就能够慢慢地读通《新约》了。
正如当年约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f)与丁代尔(William Tyndale)为四 百万英国百姓把《圣经》译成英文一样,我一直努力尝试为两百万温州百姓翻译《圣经》已经近二十年了。当时温州百姓能够得到的译本是官话本《圣经》,当我们在台上读经时,只有少数有书的信徒能跟得上,即使我们诵读者声如铜锣,或脆如铙钹,而大多数的信徒,却不解其意。以我们最常见的表达为例,官话“他们”念“ta—mang”,温州土话却念“gi—da—ko”(渠大家)。“那里”为“na—li”,而温州土话却说“boa-ta”(旁单)或“nya-uh-doa”(狃宕)。汉字“什么”读“zang-mo”,方 言讲“ga-nyie”(何乜);汉字“怎么”读“tsang-mo”,方言是“tsz-na”(訾那);汉字 “不”读“pai”,方言念“fu”;汉字“没有”书上写作“mo—yao”,方言为“n—nao”(有)。因此官话中“那个东西拿来”,字面上读“Na—ko tung—si na—lai”,温州话讲“He—kai mu—z tso—li”(许个物事担来),用的都是不一样的词语。
官话本是我们手头拥有的最简单的《圣经》译本,然而对我们这里的百姓来说,理解它就如同法国某个地区教会的农民读拉丁文版本的《圣经》一样困难。不但如此,官话本《圣经》被学者们鄙视为“不三不四”,意即不伦不类;真的,中国南方的学者初读官话译本,感觉它就像一个南方的英格兰人第一次读到丁尼生(Tennyson)的诗《北方农民》一样,既难懂又不优美。
更倾向于当地语言而非介绍罗马化体系,我起初是试着用方言汉字翻译福音书。不止一次的失败使我深信,如此的尝试是毫无结果的,因为大量的方言语词找不到对应的汉字,这样一来,每页几乎有四分之一的内容都是为我们的目的而造的新字,或者转向别的合适的音和义。这样下去所产生的译文,正如我所听到的,真的成了“不三不四”了。
别无选择,只好采取罗马拼音体系。我首先编制了一个拼写系统,出版了一个初级读本和一本赞美诗歌,下一步就是《圣经》翻译了。采用官话本《圣经》将会省去大量的时间,将它逐字逐句地译成当地话,然而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官话本需要马上修订。事实上,伦敦会的杨格非(Griffith John)博士那时已经有了一个独立的译本,在1890年传教大会上对他被任命为修订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不是没有影响。我采取了这种不依靠他人的译经方式,多多少少独立翻译完了《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后来为大英海外圣经公会(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 ciety)认可,并于我1893年休假期间印刷出版。
译者之路是艰难的,但从当代译者所走过的路来看,尽管不是一帆风顺,甚至荆棘遍布,更多可怕的障碍已经被移除了。他的前辈大量的工作和他们的教导,更不要说热烈的讨论,都为他铺了路,他所要做的只是把灌丛清除,把高凹的地方推平即可。
想一想我们前辈译者所遭遇的困难吧。在最开始的时候,他该选用什么样的词来表述“God”?罗马天主教传教士用了“天主”一词,即上天之主,但这很显然是舶来品,并不能很好地符合译者的用意。有两个常用的表述,都值得采用。一个是中国古代的词,“上帝”,意即帝王之上,或最高的统治者。另一个是中国人称呼他们神灵的日常用语,“神”,意即天神、神灵。译者该选用上述用语中的哪个呢?
这方面的争论持续了很久,直至现在尚未定论。两个术语现在都在使用,当圣经需要加印时,就有一部分使用“上帝”版,一部分使用“神”版。最近的调查表明,大多数的传教士喜欢“上帝”,有可能在1907年的百周年传教大会上被通过。这两个术语有个好处,能够更清楚地解释一神论思想,它的用法,从远古时候中国人对最高主宰者的称呼,即使不是优秀的,也是有名的称呼。
最近,狄考文(Calvin W.Mateer)博士出版了一本极好的全面的中国学者名言录,在支持“神”字用语上,他进一步给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论证。我们必须记住,中文中的每个字词,并不像我们西方字词,本身有单复数之分,它可以是单数,也可以是复数;尽管在英文中名词 sheep、deer、grouse通常被用作复数,除非前面加上冠词或数词。而在汉语中名词除非前面有别的词修饰时通常都是复数。在英语中我们说god或gods,希腊语中用theos或theoi,而在中文中却没有词尾变化,当我们使用“神”时,它通常指英文中的gods,而非God。这样一来,像“上帝”一词,尽管它本身不是单数,也可以用来指其他的一些神灵,而古代的用法更常指单数,所以出于翻译之目的,更能被普遍地接受。
还有,我们译者该如何选用词语来表述“Spirit”?“神”在古代涵盖了这个意思,在经典著作里面它被用来指已往的神灵,人的灵魂和本地的神灵。但还有一个汉字“灵”,意即神灵或灵明,基督徒中普遍用来指神灵。尽管有人不断地坚持试图用“神”和“圣神”来表达Spirit和Holy Spirit,“灵”和“圣灵”一直坚持立场,它们有望被采用,因为“神”指神灵,“圣神”指神圣的神灵,而“圣灵”相对来说与偶像崇拜脱离了干系。
还有一个术语导致美国浸礼会(American Baptists)在印刷《圣经》时分开印刷,就是施洗这个词。当年马礼逊博士采用了天主教传教士的用语,他用了“洗”(si)字,意即冲洗、沐浴。马士曼(John Marshman)博士在他的译本中用了“蘸”(chan)字,意即浸,蘸,擦洗。直至今天,美国浸礼会还在使用这个术语,他们有自己独立的“蘸”(chan)译本。令人欣慰的是,在温州我们无需面对这样的困难,因为我们内地会(China Inland Mission)的同事,尽管他们也是浸礼会成员,他们自己却用术语“洗”字。
译者面临的一些困难可通过《约翰福音》第一章的翻译看出来。例如开头一句话,“in the beginning”,注意冠词the的分量。但汉语中没有冠词,如何用中文表达呢?介词“in”也影响着整个意思,但它很难用一种语言令人满意地翻译出来。有些译者用了“起初”(ch'i—ts'u),意为“开始,开端,首先”。另有一些译者用“太初”(t'a—ts'u),意即“最初”,所表达的意思是“在最开始”;这样就被普遍接受下来。
“Was the Word”,“有”(yu)的确很好地表达了“was”,尽管严格意义上讲是指“拥有”。“The Word”没有冠词我们该怎么办!一个简单的“Word”字,到底是指整体还是一部分,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也许可以读作“在最初有言”。实际上我们根本无法使用“Word”这个词,因为它无法表达出早期基督徒所接受的那种意义。对于他们,Word是Logos,指与上帝同在的道,已经具有了哲学的意义,决不是汉语中的“言”或“话”。这就需要另找一个字来表述此意,后来人们找到了“道”字,意为正道、方法、教理。这样一来,我们就找到了尽可能接近原文意思的表述:“太初有道”,字面意思为“最开始有正道”,或“在最开始时有教理”。
在一块有数万人靠预言和占卜为生的土地上,竟找不到一个词,或一个合适的词组来表示“Prophet”,是个很奇怪的现象。译者发明了“先知”(Sien—chi)一词,但它仅表示事先知道。圣经旧约和新约中所包含的预示美好未来的思想,译者却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词语表达。
至于“priest”一词,在一个充斥着佛教僧侣和道士的国度里,没有人指望什么,想找出一个恰当的词来翻译实在不容易。我们仔细考察一番之后发现:这些人不是牧师,而是和尚,译者不得不另造新词,尽管不尽如人意,但能接近它要表达的意思。“祭司”(chi—sz)这个词用上了,但它只表示“掌管祭祀的人”,或指被任命来负责祭祀的人。
还有,在这块靠双手劳动糊口的土地上,有那么多人像米考伯先生(Mr.Micawber)总想走好运,“hope”这个词在这里不但每日,而且每时每刻都要用。唉!这个包含着观察、期待的中性词“望”字,不得不用来披露使徒的意图;以至于常常有人会想,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没有“上帝”、没有“希望”的民族。
在一个无嗣家庭财产纠纷很多的国度,“heir(继承人)”和“inheritance”(遗产)词语应该较容易翻译,但在中国注定让人失望。不像在英国,没有人愿意立遗嘱将财产赠与他人,他的继承人已经由这个国家法律规定好了,纵使他没有
男嗣,女儿是不能继承的。但中国人用来表述“heir”一词的是“sacrificial substi—tute(续香火者)”,或别的暗含祭祀的词语,又如何能用一个词语表达“heirs ofGod and joint heirs with Jesus Christ”呢!
这个国家是个巨大的农场,但没有一个合适的词语来表达“first—fruits”。人世间没有像地球一样能把如此重负扛在肩上的人,而且我们也没能从哥林多书信中找出一个适当的词语来翻译“burdensome(负担)”和“burden(重负)”。尽管在这块土地上随时会暴发洪水般滔滔不绝的诅咒,但让人迷惑不解的是很难找出恰当的方言来翻译加拉太书信中“accused(被诅咒的)”一词。
我们以怎样的热情去寻找来表达抽象名词“真理”之意的一个字呢?但“真”(chen)只是一个形容词,除非它与名词一起,它自己不能用来指真理的。你可以说,“真言”、“真道”、“真神”,但在这块假言、假神和假道理均有的土地上,具有资格的“真”却永远无法取代“真理”。
虽然每天都有许多人为死亡而哭泣,可是“death(死亡)”一词,也没有一个对应的名词,只有dying(垂死)或die(亡)这样形容词或动词。还有“life(生命)”一词,我们不能单独用“活”(huo)代之,因为“活”(huo)是个动词或形容词,我们有必要求助于“生”(sheng)一字了,尽管跟它的本义“产生”、“生产”有差别,意指出生,存活;或者我们采用“生命”一词,“命”(ming)指命运或命令之意。结果,在这个国家,出生率、死亡率都很高,但我们要想从口语中找出一字来表达名词life和death,可真不容易。
如此简单的词语就有这样地困难,翻译更深意义的经文所遭遇的困难可想而知!我们如何去处理像不为中国人所知的概念,如 holiness,communion,god—head,fellowship, revelation,propitiation,resurrection(神圣、圣餐、神性、团契、启 示、和解或挽回祭、复活),还有大量别的词语!把它们勉强翻译出来,那种高尚的情感却不能充分地表达出来。举个例子,“love”在希腊语中,在基督徒的影响下趋于完善,赋予了更丰富、更深刻的涵义,而译成汉语“爱”字,那种热情与生命,使得love成为“世上最伟大的事情”的力量就不复存在。
在开始将圣经翻译成方言时要面对的另外一个困难是,该采用那一种本地语言。是“中国劳工”的语言,抑或是受过教育的人的语言?举例说,(在温州)劳工大众称呼父亲时叫“阿爸”(ah—pa),有点像我们英国人说“dad”或“daddy”;称呼母亲用“奶”(n—na),即喂奶的人。而在温州各阶层都能听懂、有时使用的字则是父(vu)和母(mu)。像这样一些情况,容易做决断,我们就采用了“vu”和“mu”。
而“blind”这个用词就不那么简单了。专字是“hah—nga”,即“瞎眼”,但温州话常讲“moh—doa—ge(膜瞊的)”,意为“摸着走路的人”。丈夫和妻子,专字用“fu(夫)”与“ts'i(妻)”,但“丈夫”在温州话中说“nö—tsz”,即男子,或者“nö—tsz—k'ah”,即男子客。“妻子”是“löe-üe-nyang”,即“老安人”,或“löe-üe-nyang-k'ah老 安人客”,字面意思为“老来安慰人的客”。日月应当是“zaih”和“nyüeh”,但温州话中“日”变成了“nyieh-diu vaih”,热头佛,或“t'a-yie vaih”,太阳佛;而“月成 了“nyüeh-koa vaih”,月光佛,或“t'a iang”太阴。
上述所遇到的困难实例使得译者大脑活跃起来。然而,请不要认为他仅满足于给温州百姓一个次等的《圣经》译本。他如果不能力所能及地给他的读者们提供一个同样准确、忠实的译本,就不会满足。他的翻译一定有不少错误,但他尽了力。现如今谁还去读约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f)或丁达耳(William Henry Tyndall)的英文《圣经》译本呢?然而在他们那个时候的英国,什么都没有像他们的译本那样受到广泛的阅读。
总而言之,在中国我们有一个用文言文翻译的《圣经》版本,优雅的语言使得她能跻身于这个国家最优秀的文学之列。有一个浅文理译本,很方便也很容易为一般教育程度的人读懂。我们还有官话《圣经》译本,她弥补了优雅文体译本的准确性不足之问题,不但如此,正如当年的英文译本的圣经在英国一样,她正为官话文学和语言的发展开辟道路。这种语言,随着铁路和别的已经改善了的交通工具时代的到来,注定就像当年英语在大不列颠的发展一样,会成为整个中华帝国的通用语言(lingua franca)。
上文已经提到,这三个译本正在修订之中;不是语言不优美,而是要求更准确。深文理译本上一次在1850年修订时,当时中国只有三百名受洗的信徒;当官话译本于1872年首次发行时,当时也只有一万名信徒。今天读者群体有了快速的增长,据圣经公会统计,现在每年分发的《圣经》册数(部分或整部《圣经》)达两百万。
如今罗马字体译本也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尤其是在宁波、厦门和汕头地区。最新的《新约全书》译本是温州方言版本,是我在1903年译毕的。内地会的衡牧师与其夫人(Rev.E.&Mrs Hunt),他们的注释和建议给了我很大帮助,这个译本为大英海外圣经公会(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所认可,由他们 出资,在厄普沃德(B.W.Upward)牧师的监督下在温州出版发行;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传教区出版社。
在把《圣经》翻译成温州话的繁忙劳作时期,充满了启迪、富足和灵感,我生命中没有哪个阶段能与之相比;有一点我深信:不管别人能从中受益多少,译者自己是最主要的受益者。
我们的信徒非常珍视这本属于他们的《圣经》,看着他们用拇指翻动圣经书页,多么令人高兴啊!昨晚我在一个中国信徒家里给一个七八十人的小团体布道时,看见阿郎伯在与整天陪伴着他的大开本《圣经》在一起,看见两个圣经妇女在虔敬地跟着我读经,看见五六个女学生人手一册《圣经》,在我慢慢地读着经文时,许多男人在逐个字母地读着,还有一些女人在跟着我们结结巴巴地读着。每次结束礼拜之前他们都小心翼翼地用手帕把《圣经》包裹好,以免书页或封面被弄破。但他们并不是等到下次礼拜时才打开。因为他们每天都在津津有味地阅读;要知道他们中的许多人数年前还跪拜在泥做的偶像前呢!现在他们跟着诗篇作者一起快乐地大喊:“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