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第三章

(五)社会关怀

A 引言:为何灵命与敬虔要走向社会关怀?

圣经强调灵命与敬虔必须落实上帝的慈爱与公义,表现在社会的个人与群体。首先,圣经提出爱神的敬虔者,其生命应当表现在爱人,特别是对社会弱者与贫困人的关怀。使徒约翰也说:「爱上帝的,也当爱弟兄」,而且「爱弟兄」是对爱神者的命令(约壹4:21)。因此,爱社会所有人是敬虔者的当为,更是神的命令。雅各更无法想象一个敬虔者丝毫不关爱社会的弱者,他直接了当地说一个人的虔诚,必须「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1:27)。

另外,敬虔者在神面前真实的悔改或敬拜,是「行公义、好怜悯」(弥6:6-8)。真实的敬虔与「行公义、好怜悯」不能分割,无法脱节。倘若一人自认敬虔或属灵,而没有「行公义、好怜悯」,这种敬虔与属灵是虚假的。以赛亚表示敬虔的禁食祷告者必须「松开凶恶的绳,解下轭上的索,使被欺压的得自由,折断一切的轭」,把自己的饼分给飢饿人,接待「飘流的穷人」到家里,「见赤身的给他衣服遮体」(赛58:6-7)。玛拉基注重真实敬畏上帝的人,不可能行不公义(玛3:5)。在约翰的眼中,行公义与爱弟兄不仅是敬虔生命者的当为,更是重生者与属神者生命的必然表露(约壹2:29,3:7-10)。

第二,在圣经里不难发现,属灵的敬虔者因与神相遇的属灵经历或使命呼召,促使他们作出政治、军事、社会、宗教性的批判、行动,甚至对抗。出埃及事件是源自摩西个人属灵生命的更新与敬虔,顺服上帝引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召命(出3:1-17)。但对埃及法老来说,这是一场严肃的社会劳动力迁移、政治对抗与军事事件(出2:23-25,3:7,5:1-23,14:1-31)。

与神相遇并接受上帝话语的旧约先知,都是敬虔而充满上帝使命感的人。他们接受了神的默示(以赛亚、阿摩司、俄巴底亚、弥迦、哈巴谷)与话语(耶利米、何西阿、约拿),得见上帝的异象(以西结、但以理),奉神拆遣(拿单、约拿),宣讲上帝的慈爱与公义。拿单批判杀害乌利亚又娶其妻的大卫王(撒下12:1-15),以赛亚指责以色列民是「犯罪的国民、罪孽的百姓、行恶的种类、败坏的儿女」,强调「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赛1:4、17)。耶利米批评以色列的宗教领袖与先知说假预言,祭司把持权柄妄行,并断定这些都是「可惊骇,可憎恶的事」(耶5:30-31)。

敬虔者施洗约翰对当时宗教与政治领袖的生活与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批判。他直接称呼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等宗教领袖为「毒蛇的种类」(太3:1-10),甚至因责备希律王「所行的一切恶事」,入监而被杀(可6:17-29;路3:18-20)。耶稣在世,对当时的先知、文士与法利赛人、希律王等宗教领袖的指责是极其严厉的。耶稣指责假先知是「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太7:15-23),痛批假冒为善的文士与法利赛人是「无知瞎眼的人」、「蛇类、毒蛇之种」(太23:13-33)。耶稣更批判希律的狡猾与奸险,称希律王是「那个狐狸」(路13:32)。

第三,综观西方基督教历史,基督徒的灵命与敬虔在历代的社会里,以上帝的慈爱与公义表现无疑,例如,对社会弱者、孤儿等的慈惠服务、反对奴隶制度、和平反战运动、民权民主运动、社会运动等。(注58)一生委身社会慈惠服务的德瑞莎修女(Mother Teresa)说:「静默的果实是祷告,祷告的果实是信心,信心的果实是爱,爱的果实是服事,服事的果实是和平」。(注59)由此可见,她的社会慈惠工作是来自爱与信心的灵命,源自祷告与静默的敬虔灵修。她强调人人皆需静默来反思与祷告,因她笃信上帝唯独在静默中说话。(注60)她更认定信心的行动是爱,其从事贫苦者工作乃是出自这种信心。(注61)

美国民权运动家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祕鲁的解放神学家顾提烈滋(Gustvo Gutierez),2013年香港「占领中环」运动的朱耀明等人对政治与社会问题的主张与抗争,都源自他们的灵命与敬虔。李学准(Hak Joon Lee)主张理解马丁路德金恩的灵修,是认识他人生、工作、社会成就的「关键(key)」,特别是「他的公共演说、讲道、行动、抉择与学术工作,都反映他的灵修」。(注62)

笔者认为马丁路德金恩充满了生命力和动力的上帝观与对神的信心,让他笃信上帝清楚受压迫者的内心,倾听受压迫者的吶喊与祷告。他说:「上帝是活的上帝。在祂里面有对人心极深的感情与意志。这位上帝唤醒人,也垂听人的祷告。」(注63)上帝更藉着与祂亲密的个人关系,为公义抗争,授权给人,也鼓励人。(注64)无庸置疑,马丁路德金恩对上帝的信仰与敬虔,是他开展社会公义和民权运动的泉源、信心与力量。

顾提烈滋认定基督徒是耶稣的跟随者,而在拉丁美洲的贫困生活与社会政治处境中,与主相逢是跟随主道路的出发点。(注65)他确定灵修是从这种与主相逢里接受最初的动力,让人跟随主,并在跟随耶稣里才有解放的委身经历,特别是对贫困人的委身。(注66)顾提烈滋的与主相逢是笔者所指的独对,此乃基督徒的属灵经历,而跟随主是灵命与敬虔的外在具体表现。因此,走向人类解放之路的解放神学灵修,是拉丁美洲基督徒灵命与敬虔的外在表现与实践。

朱耀明原先是委身教会牧养与社区慈惠服务长达三十六年的香港牧师,于2010年退休。他在2013年因参与并主导香港真普选公民运动,以致被控为「煽惑他人」、「煽惑他人煽惑」,被法院判定「串谋犯公众妨碍罪」,而判监十六个月,准缓刑两年。(注67)朱耀明参与香港真普选公民运动或「占领中环」运动,是基于他的基督信仰与敬虔。

在「敲钟者言:朱耀明陈辞」,他清楚表示自己是「矢志与弱势者和穷苦人同行,祈求彰显上主公义,实践天国在人间,传颂爱与和平的牧师」,站在法庭的被告栏是「一生牧职最崇高的讲坛,死荫的幽谷成就了灵性的高峰」。(注68)这表明朱耀明的「占领中环」运动,是对公义、爱、和平的敬虔信仰表现,甚至站在法庭,仍持定「灵性的高峰」。他更愿意在地上成就上帝旨意,有生之年继续在教会与人心「敲钟」,唤醒人「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弥6:8)。(注69)

B 社会关怀的意义:基督教性、发源性、实践性意义

1、引言

笔者从基督教性、发源性、实践性三个方面,来探讨基督教社会关怀的意义。第一,基督教性意义的社会关怀不仅为基督教社会关怀正名,更能确定基督教社会关怀的根本意义。笔者认为基督教性是圣经性,即慈爱与公义的社会关怀的圣经意义、依据与基础。若社会关怀脱离圣经的意义、依据与基础,社会关怀的基督教性便丧失。

第二,笔者强调社会关怀是基督徒灵命与敬虔的外延。因此,灵命与敬虔是基督徒社会关怀的发源处。基督徒的社会关怀的发源性意义与第一源,必须从灵命与敬虔寻索,而非对社会的一般性认同或源自社会与政治理论。

第三,社会关怀的实践性意义,是在实践慈爱与公义时出现的意义。实践性意义让基督教的社会关怀更加具体与明显。笔者特别注意在实践慈爱与公义时,是否两者共有兼具,抑或选择其一实践?

2、社会关怀的基督教性意义及其争论

基督教对社会关怀的认识或界定,不是基于人性的慈爱与公义、东西方各种伦理道德思想中的慈爱与公义,或各种政治理念、人权自由平等观、社会福利理论等,乃是圣经对慈爱与公义的界定与意义。具备圣经意义的慈爱与公义的社会关怀,是持有基督教性社会关怀的内涵与关键。基督教性也意味着基督教身分性。没有圣经意义、依据与基础的社会关怀,是失去基督教性与基督教身分性的社会关怀。

a 圣经对慈爱的理解

在旧约,上帝的爱或慈爱(、hesed),是上帝的属性、旨意与作为(创24:27;出15:13;代上16:34;诗33:5,145:8;耶31:3;哀3:32;珥2:13)。上帝的慈爱表达在对人的施恩、引领、拯救、赦罪、怜恤、保护、扶助、安慰,不灭绝人等(创24:12、14、27;出15:13;民14:19;尼13:22;诗40:11,51:1,94:18,119:76;哀3:22)。上帝不仅对人慈爱,更发出爱(、ahab)神与爱人的诫命。(注70)爱神是遵守神的「吩咐、律例、典章、诫命」(申11:1)。爱人是对人发出怜悯(弥6:8),不仅对本国人,对寄居者也当爱人如己,并赐衣食(利19:33-34;申10:18-19)。

在新约,真实的爱(ἀγάπη、agape)乃是从上帝而来,因为三一神就是爱(约15:9;罗5:5;约壹4:8、16)。上帝更爱(ἀγαπάω、agapao)世人,上帝的爱表现在赐下独生子耶稣给世人,让人得救(约3:16;约壹4:9-11)。基督的爱为罪人舍命(约15:12;罗5:8;加2:20;弗5:2;约壹4:10;启1:5)。新约强调爱神与爱人,这是诫命与命令(约13:34-35,15:10-12;约壹3:11,4:7、21,5:3;约贰5)。爱是基督徒人际关系、行事与事奉的至大表现(罗13:10;加5:14;提前1:5)。因为「爱心是联络全德的」(西3:14),爱胜过一切的恩赐与行为(林前13:1-13)。爱还要表现在善行,看顾社会贫穷人、困苦人与弱者(来13:2;雅1:26-27,2:1-8)。

b 圣经对公义的理解

在旧约,公义(、mishpat)是上帝的属性、旨意与作为。(注71)上帝的公义是公平、公正、正直、诚实、公理、无伪、不作恶。上帝的公义表现在祂为人伸冤、辨屈、审判、审问。上帝为一切受屈者「伸冤」(诗103:6,146:7),为穷乏人「辨屈」(诗140:12),「审判」世界、万民(创18:25;诗7:6,72:2,94:15,96:10,98:9),并在末日审判时,对人所行的一切事进行「审问」(传11:9;12:14;赛3:14)。

上帝不仅自己公义,行公义,也要求人行公义。祂吩咐亚伯拉罕与众子当遵守上帝的道来「秉行公义」(创18:19),要求以色列长官在城门口「秉行公义」(摩5:15)。上帝更敦促以色列人当自洁除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赛1:16-17),呼吁世人当「行公义,好怜悯」(弥6:8)。

具体而言,公义指上帝所颁布的律法的典章、律例,以及上帝的法则(申4:8;诗19:9,119:138)。这表示上帝律法的典章、律例、法则是公义的(诗119:62、164)。在上帝眼中,遵行上帝典章、律例、上帝法则是公义的行为,是公义(申6:25;结18:9)。公义也在以色列的献祭与节期使用。在献祭、守节、严肃会里,公义意味着按照律例规矩与没有缺陷(申33:19;诗4:5,40:9;51:19)。

公义与君王的政治统治、政治领袖,以及审判官的裁决判断有关。君王当「凭公义行政」,而「首领藉公平掌权」(赛32:1)。因此,公义是一种政治行为的义行(不屈枉正直)、不偏心、不畏惧、不受贿赂,定理(无罪、有理、正直)、定罪(邪恶、有罪)。对审判官来说,审判判语的基准在上帝所颁布的律法,审判的目的乃为上帝。公义是在法律上诉讼、权利与权益上的「正直」,不能「屈枉正直」(出23:6)。对于屈枉穷乏人,夺去困苦人的「理」(公义),俘虏寡妇与孤儿一些不义之律例与判语,当宣布「祸哉」与「降祸」(赛10:1-4)。公义是法律行为的正直与理。

公义与人的行为生活、待人处世有关。公义指人行为的「正直」,做合理的事(结18:5、19、21、27,33:14、16),不「贪图财利,收受贿赂,屈枉正直」(撒上8:1-3),行事之「义」理(箴13:23),不违背义之「理」来欺压寄居者等(结22:29)。

在新约,首先,公义或义(δικαιοσύνη、dikaiosune)是上帝的属性、旨意与作为。上帝是公义的(来6:10;约壹1:9,2:29),上帝「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来1:9)。耶稣是「那义者」,行义(约壹2:1,3:7)。耶稣的救赎行为是一种「义行」(罗5:18)。耶稣在末日也按公义审判天下(徒17:31;提后4:8;彼前2:23;启19:2、11)。

第二,依据保罗的主张,神的义表现在福音、信心、挽回祭与基督徒里面(罗1:17,3:25;林后5:21)。保罗、希伯来书的作者、雅各与彼得都提出「因信称义」或「算为义」。(注72)这种义是因信耶稣的义、上帝主动的作为、因耶稣赎罪之义、从耶稣得来之义、恩典之义、白白所赐之义,并非人的行为(罗3:24,5:9、17-18;弗2:8;雅2:21-26;彼前2:24-25)。

不仅如此,公义指上帝在旧约律法律例典章的要求(太5:20;罗9:31;腓3:6),是属乎上帝与上帝标准的公义(太5:6,6:33;提后3:16;彼后2:5、21)。公义是人的敬虔生命与行为实践中的「善」(徒13:10)、「善事」(施舍)等(太6:1-4)。公义更表现在「施舍钱财,賙济贫穷」的「仁义」(林后9:9)。义是上帝儿女的生命素质、果实与品格,是基督徒生命追求与抵挡魔鬼的护心镜(林后6:4-7;弗4:24,6:14;来12:11;雅3:18)。义与「不义(ἀδικία、adikia)」相反。「不义」是违反正直行为标准的罪行(约壹5:17)、诡诈(帖后2:10)、不信真理(帖后2:12)、抵挡真理(罗1:18)、恶事(路13:27)、用口所犯的「罪恶」(雅3:6)等。(注73)

c 对社会慈爱与公义的理解争议

近年来,基督教界对慈爱与公义的社会关怀的理解争议,不断出现。这些争议是关乎基督教性意义的社会关怀议题。2018年9月初,美国南加州恩典教会(Grace Community Churh)主任牧师麦阿瑟(John MacArthur)对近年基督教界的社会正义(social justice)主张深表忧虑与抵制,并由他主导,与一群基督教人士发布「社会正义与福音宣言(the statement of the social justice and the gospel)」,呼吁人签名同意。(注74)麦阿瑟等认为蔓延在基督教界的各种社会正义主张与教导,都是基于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理论,使「众多信徒与教会正面临威胁福音、歪曲圣经、误导人偏离上帝恩典的危险,并错谬教导的猛烈攻击」。(注75)麦阿瑟等坚决主张:「我们拒绝基督教的信仰、性质或行为等被其他权威决定,我们拒绝来自歧视交叉理论(intersectionality)、激进女性主义(radical feminism),并把种族理论(critical race theory)的后现代理论与圣经教导看为相同给予批判」。(注76)

从发布宣言前的8月26日开始,麦阿瑟在自己教会的主日讲坛,按以西结书第十八章,以「社会正义与福音」为主题作四次解经讲道。(注77)他对「社会正义是福音的必要部分」的说法深表担心,对暂时性经济社会概念的「受害者(victims)」,以及「属乎世界的临时性平等」的社会正义主张等,表示不同意,并且严正地宣布,这些社会正义「不是基督教的属灵概念」,「更不是福音的一部分」,反而是「福音的严重障碍」。(注78)麦阿瑟等人无法接受基于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理论的社会正义。这种社会公义是非基督教性或非基督教身分性的公义,是与基督教无关的另类社会公义。从基督教性意义来说,这种社会公义是无法接受的。

2018年11月24日,台湾举行「九合一选举」和十项有关环境与能源、「台湾」国名的使用、同性婚姻与同性教育等议题的公民投票。(注79)其中,同性恋或同性婚姻的支持者高举同性恋或同性婚姻,是关乎人的人权、平等、自由与权益,应当守护与尊重,是社会公义的议题。(注80)对于同性婚姻议题,早在1958年的台湾法院出现,但在2012年同性恋团体积极推动「多元成家立法草案」,并在2015年7月台北市民政局开放同性伴侣向户政事务所申请所内注记后,大大地点燃激烈公开争论与示威活动。(注81)

在基督教界,2013与2016年基督徒前总统李登辉说:「我是基督徒,应该去看看圣经怎么写」,而他因宗教信仰「不太同意」同性婚姻。(注82) 2013年,基督徒前监察院长王建煊也说:「他也尊重和支持同志朋友,但多元成家将会冲击到健康的婚姻制度。唯有健康的婚姻才有健康的家庭,国家也会安和乐利」。(注83)因此,他反对同性成家与婚姻。另外,2016年,支持同性婚姻的台北古亭基督长老教会牧师陈思豪「同意基督徒可以从圣经里得出『上帝不喜欢同性结合』的结论。基督徒可以从宗教观点不赞同,但不可以从社会方面妨碍同性恋者的权利」。(注84)

台湾的同性恋与同性婚姻争议,再度试验与挑战基督教性意义的社会公义。对支持同性恋与同性婚姻的个人与群体提出的人权、平等、自由与权益等的社会公义,基督徒必须按照圣经的标准来检验辨明这些社会公义,是否具备基督教性意义的社会公义。圣经里,同性恋与同性婚姻是严禁的,是「可憎恶之事」、「羞耻的事」(利18:22,20:13;罗1:26-27),而婚姻则是一男一女的爱的结合(创2:18-25;弗5:30)。基督徒对与圣经教导有违或相斥的社会公义的主张与看法是不能苟同。因此,对同性恋与同性婚姻是人的平等、自由与权利,或社会公义的主张,因与基督教性抵触而无法认同。

另外,基督徒并不是因着传统婚姻制度的维持、传宗接代、「健康的婚姻制度」或国家的「安和乐利」等,来反对同性恋与同性婚姻。对基督徒来说,这些标准不是评估辨明同性关系与婚姻制度的至高标准。基督徒的至高标准,是圣经所阐述的基督教性意义。有违圣经的台湾同性议题的社会公义,是非基督教性或非基督教身分性的公义,是与基督教无关的另类社会公义。因此,基督徒无法认同。

3、社会关怀的发源性意义

人类历史里,个人、群体或政府对社会慈爱与公义关顾行动的动机与出发点,往往基于个人、群体、政府等的慈爱或正义感,也基于各种社会理解(不公平社会、阶级社会、权力金钱高度集中社会)、社会理念(福利社会、社会正义论、法治社会论)或施政政策方案等(福利、扶贫济困、履行法治、坚固司法)。基督徒对社会慈爱与公义的关怀,可以发自个人的慈爱心或正义感,或对社会理解与社会理念之认同实践,但这不是第一源。从圣经与基督教历史的例证来看,基督徒对社会慈爱与公义的关顾,是源自灵命与敬虔的实践。内在的灵命与敬虔,是外在社会慈爱与公义的第一根源。李肯尼(Kenneth Leech)肯定「敬虔的神祕与先知性行为奇妙地相似。公义抗争的参与者要更多关注内在禁欲操练与属灵引导」。(注85)若有基督徒的社会慈爱与公义的主张和行动,不是源自内在灵命与敬虔,此人的社会慈爱与公义,和属灵敬虔无关,是一种与基督信仰生命脱节的社会慈爱与公义。

4、社会关怀的实践性意义

在基督教历史里,基督信仰的持有者、群体、宗派对社会的慈爱与公义关怀,有多样的实践表现。有时两者兼具,也有时因自身或所属群体的感动、呼召与使命侧重其中一者。例如,德瑞莎修女与范尼云重视社会慈爱,潘霍华与马丁路德金恩专注社会公义。

慈爱与公义的实践是否要两者兼具,还是选择其一呢?两者兼具或选择其一的例子,在圣经里可以发现。先知阿摩司时代的社会,慈爱与公义的实践是两者兼具。对受欺压的贫穷人,阿摩司提出上帝知晓与捍卫社会贫穷人的处境(摩2:6,4:1,5:11,8:4),也深切关注社会苦难(摩6:6)。与此同时,阿摩司也指责社会公平变为茵蔯,公义被人弃绝于地,国家领导人「尽行强暴」,生活奢华堕落的现况(摩5:7,6:1-6)。

在慈爱与公义的实践里,圣经不乏选择其一之例。随着落实对象不同,有时强调慈爱,也有时看重公义。当施洗约翰讲完悔改道理后,听众问他,悔改受洗后该如何?他回答:「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路3:11)但他却对税吏强调「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路3:13)。对兵丁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路3:14)施洗约翰按照不同对象,对慈爱与公义的实践发言各有不同。对一些人来说,真实悔改的生命当表现在慈爱施舍,但税吏要行公正,兵丁要行公义。

慈爱与公义的实践有时因着落实对象的处境不同,其重视点也不同。雅各对落在百般试炼与穷困的「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雅1:1-2,2:3-7、15-17,5:4-6),强调真实的敬虔与信心当表现在对社会弱者与穷乏人的慈爱实践,却没有提出公义实践。因为雅各知道在收信人的试炼与穷困处境里,慈爱比公义更是紧迫与贴切。他认为「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让穷乏人「穿得暖,吃得饱」更加显出灵命,敬虔能得以活现(雅1:27,2:16)。总之,随着对象与处境的不同,社会关怀在实践慈爱与公义时,会两者兼具,也会仅关注一者。无论如何,这些都表现社会关怀的实践性意义。

C 社会关怀的具体内容与实践

1、上帝对社会的关怀与实践

三一神对社会的关注与关怀,至少有五种具体内容与实践。首先,上帝是观看世人的上帝。神在天上观察,也暗中察看;不仅察看人的外貌,更看内心,更藉无所不在的圣灵来察看社会中慈爱与公义的情况(撒上16:6-7;诗139:1-12;太6:4、6、18)。祂观看时,能「听见」以色列的哀声,「看见」以色列人所受的苦(出2:24-25,3:7、9)。祂在天上关注世上行公义与寻求诚实的人(耶5:1),并人的慈爱与公义的行为。上帝能看出以色列民「作恶过甚,不为人伸冤,就是不为孤儿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为穷人辨屈」(耶5:28)。

上帝察看世上的审判是否秉行公义,是否在「徇恶人的情面」(诗82:2),「鉴察」地上「穷人受欺压,并夺去公义公平的事」(传5:8)。当上帝看见地上没有公平,便「甚不喜悦」(赛59:15)。上帝「观察」的目的,是「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102:19-20)。

第二,上帝是发声呼唤的上帝。祂对世界的不慈爱或不公义,不会坐视观望或置之不理。上帝察看世界,对社会的不慈爱或不公义「要见证」世人的「不是」(弥1:2);对世上不公义而「徇恶人情面」的事发出斥责(诗82:2)。上帝指称以色列人是「使公平变为茵蔯,将公义丢弃于地」的人(摩5:7),并藉先知阿摩司的发声,呼吁以色列百姓:「要求善,不要求恶,就必存活。」(摩5:14)

上帝责备以色列人的宗教生活与领袖。祂强调至善的敬拜与不是献上「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乃是「行公义、好怜悯」(弥6:6-8)。上帝对宗教节期也表示厌恶,不喜悦他们的严肃会,「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1-24)。对先知、祭司等宗教领袖,上帝更严厉地责备他们是在宣布假平安,「为雇价施训诲」,「为银钱行占卜」(弥3:5、11)。

上帝在发出呼声中斥责社会的不公不义。上帝指出社会中「苦待义人,收受贿络,在城门口屈枉穷乏人」的罪恶(摩5:12)。上帝对以色列政治领袖的邪恶与妄政不轻易放过。祂责骂官长的「恶善好恶」、「厌恶公平」、「屈枉正直」,并「以罪孽建造耶路撒冷」,「为贿赂行审判」(弥3:1-4、9-11)。在亚萨的诗里,上帝斥责「审判不秉公义,徇恶人的情面」的权力者,并且敦促人「当为贫寒人和孤儿伸冤,当为困苦和穷乏的人施行公义。当保护贫寒和穷乏的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诗82:1-4)。上帝还指出恶人家里有「非义之财和可恶的小升斗」,城里的富户「满行强暴」(弥6:9-12)。

第三,上帝为社会的慈爱与公义制定律例。上帝向以色列人颁布律例时,对社会的弱者与边缘人制定眷爱与施恩的规定。要求以色列人每逢三年取十分之一分给孤儿、寡妇、寄居者,让他们吃得饱足(申26:12-15)。上帝为无辜杀人者设立逃城(申4:41-45,19:1-13);对借债人每逢七年末一年,施行豁免(申15:1-6);对贫穷人当「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补他的不足」(申15:7-11);对奴婢,在第七年宣布自由(申15:12-18)等。

第四,上帝在显明慈爱与公义上,对社会的受苦者与弱者更是眷顾与顾念。当上帝听到以色列人的「哀声」,看到他们的「苦情」时,就「看顾」与「眷顾」(出2:24-25,3:16-17)。上帝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地领出来,带他们去「流奶与蜜之地」是祂具体的眷顾行动(出3:16-17)。耶和华「垂听穷人的祷告,并不藐视他们的祈求」,并「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102:17、19-20)。上帝听了哈拿个人的倾心吐意祷告,便「顾念」她,让她怀孕生下撒母耳(撒上1:20)。拿俄米在异乡摩押地听到「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他们」的消息(得1:6)。

第五,上帝是审判世界的公义之主、「忌邪施报的神」,对不公义、行恶的人施行报应与审判(诗94:2、15;鸿1:2)。所罗门认为上帝「在天上垂听判断……定恶人有罪,照他所行的报应在他头上。定义人有理,照他的义赏赐他」(王上8:32)。上帝为一切受屈者「公义伸冤」(诗103:6),更按祂所制定的律例典章来审判刑罚不义之人(罗2:12-16、25-29)。匿名诗人强调,上帝对一些「藉着律例架弄残害,在位上行奸恶的」,「攻击义人,将无辜的人定为死罪」的人,把「他们的罪孽归到他们身上」,要「剪除」他们(诗94:20-23)。

当社会上位者作恶,政治领袖违反上帝的吩咐而触犯上帝的义,「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不听从神时,即便是上帝选立的人,也会遭受上帝的剪除与厌恶。扫罗王妄自献祭,「做了糊涂事」,又与亚玛力人作战时,违反上帝的吩咐,生擒亚玛力王,怜惜好的牛、羊、牛犊、羊羔而没有灭绝(撒上13:8-15,15:4-23)。因此,上帝就宣布「王位必不长久」,「厌弃你作王」(撒上13:14,15:23)。

犹大王约雅敬的儿子哥尼雅虽然是上帝「右手上戴印的戒指」,但因不听从上帝的话,因此要被「摘下来」,交在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王和迦勒底人的手中(耶22:24-30)。「王位必不长久」、「厌弃」、「摘下来」,都是上帝对行恶的扫罗王与哥尼雅的报应与审判。

2、基督徒对社会的关怀与实践

基督徒的社会关怀,是落实上帝对社会的慈爱与公义。笔者依从上帝的察看、呼唤发声、制定律例、顾念眷顾、报应审判等,提出基督徒对社会的关怀与实践。

a 察看:观察、理解、明白

1)察看的视角与标准

正如上帝在天上、暗中、内心,无所不在地察看世上社会的慈爱与公义,基督徒也当如此察看。世界很多政府机构与非政府组织(NGO),各自按不同的视角与标准来观察监视社会不慈爱、不公义的现象与状况。例如,香港政府的廉政公署(ICAC)高举「公平公义」,观察监视政府官员的腐败不义行为。(注86)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人权观察(HRW)」,关注国际社会的人权与不公义问题,其人权观察以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为标准,标榜「如实、求真、负责任的态度发掘事实」,集中关注武器、环境,以及妇女权利、酷刑、难民、儿童权利、移民、身心障碍者、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跨性别者(LGBT)等的权利。(注87)但它也不免遭受政治偏见与偏颇报导的批评,以及扭曲丑化的控告。(注88)

基督徒当以什么视角与标准,来察看世上社会的慈爱与公义呢?基督徒的首要视角、标准与内容,不是对人性、人、人权、自由、平等、社会、政治理念等的了解,乃是圣经所揭示上帝的慈爱与公义的视角、标准与内容,并且不能违反圣经或与圣经相斥。

其次,基督徒也当从灵命与敬虔为出发点,来察看社会的慈爱与公义状况,因为基督徒对社会的慈爱与公义实践,是灵命的表露与敬虔的实践。灵命与敬虔的察看,也意味着基督徒的察看必须源自与神合一的敬虔、内在自我的成熟,以及对他人与社会的友爱。

最后,基督徒的察看当像上帝察看。上帝在天上、暗中、内心、无所不在观看。这表示基督徒的察看也要整体性、深入而背后、广范围而无一挂漏地察看。整体性察看不仅看社会的慈爱与公义的现象面,也要发掘前后的关系与因果、稠密的互联性等。整体性察看也表示除了捍卫一些接受不慈爱或不公义的个人或族群之外,不能对任何个人、组织、派别、党派采取偏颇偏向。偏颇偏向只能让察看的视角与立场产生偏差,有损整体性。深入而背后察看意味着不仅察看外在的现象与状况,更要深入地察看细节与内容,了解背后的心理、动机、人际、利益的结构等。广范围而无一挂漏地察看涵盖世上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宗教、艺术、学术等所有领域。让察看没有任何例外、不能触及或限制的领域(高位者、国情、党政工作等)。

2)察看的内容与实践

到底要察看什么呢?该如何实践察看呢?正如上帝的察看涵盖君王、统治、政治、司法、法律、制度、宗教、商业、买卖交易、待人处事、社会的弱者、困苦人与边缘人等的慈爱与公义,基督徒也当察看同样内容。透过各种互联网、出版媒体、新闻报导、亲自采访等,基督徒要察看政治统治者与政治行为是否有慈爱与公义?司法与法律的进行是否公义或公平?社会的各种制度是否偏颇而只顾及特殊族群,是否忽视社会的弱者、困苦人与边缘人,产生社会不慈爱与不正义现象?弱者、困苦人与边缘人是否因社会制度与政策的不公平,以致始终不能翻身?正当的宗教活动是否受到干涉、压迫、歧视、阻碍?商业活动是否不公平、不公正?交易买卖是否有贿赂、台下交易、不当行为、独占等?

b 呼唤发声:提议、投诉、抗议、示威

察看社会的慈爱与公义情况的上帝,向世人呼唤发声,劝促人「行公义、好怜悯」(弥6:8)。基督徒也当把上帝的慈爱与公义,向社会呼唤发声。对基督徒来说,「呼唤发声」一方面要呼唤「行公义、好怜悯」,另一方面,对一些人、族群、组织、制度等所造成的不慈爱与不公义的事与行为,要提议、投诉、抗议、示威等。

首先,呼唤「行公义、好怜悯」,是在社会提倡、呼吁、提醒、鼓励上帝慈爱与公义的事。例如,自2012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里,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基本内容之后,无论是党与政府,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国家、社会、公民个人方面的落实,作出大规模的提倡与呼吁。(注89)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共十二点。从社会与公民方面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强调中国社会的慈爱与公义。其中友善是对他人的慈爱表现,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公义社会的象征、保障与体现。中国基督徒对这些友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按照「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察验之后,提倡、呼吁、提醒、鼓励。这不仅响应国家,更是在社会里营造慈爱与公义的一种呼唤与发声。

另外,对一些人、族群、组织、制度等所造成的不慈爱与不公义的事与行为,要提议、投诉、抗议、示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推动之下,中国基督徒对社会的不慈爱与非公义的状况与具体事项,可以举报与投诉。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不仅设下举报管道、方式、电话,更欢迎人民举报。(注90)例如,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查委员会公告对「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作出检举控告告示。(注91)

当以什么方式呼唤发声呢?有个人或集体方式。个人性呼唤发声可以藉自己能使用的平台、方式或管道呼唤发声。例如,印尼华人基督教布道家唐崇荣对得罪上帝的国家、政治领袖与社会恶等,在个人讲道讲台提出警告呼声。2018年5月16日,在香港的「罗马书讲经大会终结聚会」里,唐崇荣指出上帝是历史的主人,世上的政治家当敬畏上帝。他举出傲慢的英国在十九世纪中国的鸦片战争中,奸淫中国妇女而得罪上帝,最终让英国走向末路;美国总统尼克松去中国会晤周恩来时豪言「全世界命运在我俩手里」,而遭水门事件下台。(注92)他又指出中国社会的一些毒奶粉、假鸡蛋等造假罪恶事例,力劝中国政权要敬畏上帝。(注93)

基督徒更可以参与集体性呼唤发声。在台湾基督教界,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常关注社会的慈爱与公义,申明在社会里彰显「上帝的仁爱与公义」,是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参与社会关怀行动的基要信仰与基本信念。(注94)为了矿工、残障、渔民、劳工、雏妓的服务,与维护人权、社区发展与原住民权益,以及对政府与时局,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发表了许多宣言。例如,「国是声明」、「我们的呼吁」、「人权宣言」、「对台湾时局的建言」等。(注95)对这些显出上帝慈爱与公义的宣言,台湾基督徒可签名或支持声援。

台湾的非基督教的社会关怀团体非常多元多样化,有公民参与、劳工权益关怀、人权促进、国际特赦、艾滋病感染者权益等。(注96)只要符合圣经的慈爱与公义原则,能持定基督教性或基督教身分性慈爱与公义的任何集体性提议、投诉、抗议、示威,台湾的基督徒便应当参与。

在香港,2019年7月21日深夜,身穿白衣手持木棍与雨伞的黑社会背景群众,进入元朗西铁站与车厢,殴打一般市民与反对「逃犯条例」修订示威人士,造成严重负伤。(注97) 7月22日,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针对此事件,发出「谴责元朗暴徒恶行,呼吁警方缉凶归案」的宣言与呼吁。(注98)在此呼吁里,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非但严厉谴责这种暴力事件,敦促香港警察「必须要严正执法,秉行公义」,法办施暴者,更呼吁香港基督徒面对邪恶暴力,莫让「仇恨滋长」,让各教会能「一同起来,寻求公义,坚守真道,安慰受惊吓的人,接待邻舍,与哀伤者同行」。(注99)这是基督徒对社会公义的集体性呼吁表现,香港基督徒可参与这种提议、投诉、抗议和示威。

在中国,自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后,全国各地的公安、民政局、宗教事务局等对所在处的教会进行不同的监视、恐吓、威胁。(注100)对这种全国性迫害现象,2018年7月23日,北京三十四个家庭教会发表「北京家庭教会联合声明」,强调宗教信仰是由中国宪法第36条保护的基本人权,并且呼吁「政府尊重家庭教会的历史与现状,尊重宗教工作的方法及规律,尊重信教公民的基本信仰自由与权利」。(注101)

接后,在8月30日,二十九位家庭教会领袖在网上联合签署「为基督信仰的声明」,至10月6日收集到共八批,四百三十九位签名。(注102)此声明提出政府「公权力的不义之举,使中国社会面临严重的政教冲突」,并强调「我们有责任告诉掌权者和全社会一个坏消息,那就是对人的灵魂的一切压制和对基督教会的一切迫害,都为上帝所憎恶,并必将受到上帝公义的责备和审判」。(注103)最后,在声明引言末端表示「为信仰和良心的缘故,也为中国的掌权者和全社会的属灵益处,并最终为着上帝的荣耀、圣洁和公义,我们向中国政府及全社会作出如下声明」。(注104)这是中国基督徒的集体性呼唤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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