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第二章
第2章:向内的灵修
拥有成熟自我的生命与生活
(一)向内灵修引论
A 内在自我生命与向内灵修的意义
1、内在自我生命:内在自我生命及其对向上、向外灵命的影响
笔者所指的内在自我生命,是内在的自我认识、心理生命、生命素质等三方面。首先,内在的自我认识包括自我观、自我感觉、自我意识。此三者奠定人的自我认识。此三者自我认识,在人的自我里,不是单独分立分割的,也不是不变的,反而在相互影响与关联中,产生变化、更新、循环、巩固。
自我观(self-concept)是一种自我认知。人藉他人、人际关系、环境,并自我的学习、经验等,对自我进行解读、整合、接受,建立自我的认知。儒家重视人际关系中的自我,不仅强调出入要孝弟,把没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的人界定为「非人也」。(注1)儒家的自我观无疑是道德性自我。罗杰斯(Carl Rogers)认为,人的自我观是由「我(I)」或「我(受我,me)」的个性认知与「我(I)」或「我(受我,me)」对他人与各种生活方面的关系认知……,所形成的组织性而连续性观念形态。(注2)从罗杰斯来说,人的自我观是自我个性与他人关系中认知的自我。
自我感觉(sense of self)则是对自我的价值、形象、自尊、能力、成就与地位等的自我感受。人因着上述自我价值等的状态与接受度,会产生程度不同正面或负面、良好或低劣的自我感受。基于此,罗杰斯强调「温暖、喜悦、尊敬、同情、接受」等正面自我价值(positive regard)的重要性,并提出个人经验是无法用他人的正面自我价值来判辨高低,而这种无条件的正面自我价值,让人挣脱在意他人对自我价值的优劣看法。(注3)
另外,因自我感觉的正面或负面、低劣或良好,人的自我会表现出自卑、自信、自我膨胀、情绪低落、积极、无精打采等。不可否认,个人的自我感觉与自我观有密切的关系与相互的影响。若有人持有道德性自我,但无法有道德行为时,自我感觉会低落。也有人因自己的道德实践与提升,让自我感觉良好,道德性自我观会更加巩固。
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是人对自身的在意性、主体性与主动性认知,并决定人自我的独特性与自主性。人因着自我意识,重视自己的思维、感情、行为(在意性),也会以自我中心地表达意志、意见、评论(主体性),更自觉而自主地行动与调控自己(主动性)。罗洛.梅(Rollo May)非常看重人的自我意识。他认为自我意识是人最高素质的来源,是人的独特特质。(注4)当人的自我意识提高或加深,自我观更是确立与笃定,自我感觉会正面或负面地强化。
内在的自我生命第二方面是内在的心理生命,这涵盖个性、脾气、情绪、思想等心理状态生命。心理状态生命是错综复杂的,有时会倾向于正面而平衡或负面而偏激,有时又会混和共有。从负面的角度来看,心理的扭曲与伤害对人的心理生命影响最深,甚至掌控人的个性、脾气、品格、情绪、思想、观念,以及言语、行动等。
内在的自我生命第三方面是内在的生命素质,是指人的品格内涵。一个人的品格内涵表现在言行举止或各种价值观、物质观、人生观等。这些表现出的品格内涵,就是人内在的自我生命素质。
基督徒的属灵生命不仅与三一上帝衔接,有与神相交、合一的生活,更需要触及、扩延与影响至内在自我生命,让内在生命走向成熟。若基督徒的属灵生命只有与上帝层面的衔接相交,无法在内在自我生命的层次发生影响与改变,此基督徒与神的向上灵命只能沦落为宗教形式,与他人的向外灵命也无法伸展与落实(例如,法利赛人)。这样,整个灵命只能呈现畸形不均衡与假冒现象。
基督徒的灵命虽然是在基督里的「新造的人」(林后5:17;加6:15),但不能否认基督徒仍有旧人的私欲、恼恨、忿怒、恶毒等(弗4:20-22;西3:8-9)。基督徒还会被「肢体中犯罪的律」所困(罗7:18-24),也会「随从肉体」、「体贴肉体」(罗8:1-6)。这些旧人、肢体犯罪的律、肉体,并不会因一个人成为基督徒就一笔勾销、完全消失。这些依旧在基督徒的内在生命里,持续影响基督徒的自我认识、心理生命、生命素质,也阻碍着向上灵命的进深与向外灵命的延伸。
受旧人、肢体犯罪的律、肉体影响,会产生错位异化与否定性自我观、自我感觉、自我意识。这种错位异化与否定性自我认识,让基督徒无法正视重生后新生命的价值与生活,导致信仰的无力与失却现象,阻碍了与神合一的生活,无法对他人友爱。
例如,国俊在成年后成了基督徒,但一直没有面对与处理从小因身体缺陷造成的否定性自我。他仍是对自我缺乏信心,自我感觉低落,自我意识的主体性淡薄。每当他遇到挫折时,缺乏信心与低落的自我感让他无法与神相交,向上灵命显得软弱无力,对他人也没有兴趣,无法延伸向外灵命,长时间陷入低潮的生命景况。
旧人、肢体犯罪的律、肉体影响基督徒的个性、脾气、情绪、思想等的心理状态生命,把基督徒的心理生命推向极端偏激和负面的景况、扭曲与伤害里。当基督徒的心理处在极端偏激和负面的景况、扭曲与伤害时,基督徒难以与神相交合一,人际关系遭到破裂,甚至伤害他人。旧约的该隐与扫罗王就有如此现象。例如,晓婷生性嫉恨,在中学时期受到同学的霸凌、排斥而内心受伤,对人总是充满恨恶与怒气。她在大学时信了基督,但她的恨恶、怒气与内心的伤害没有自动和自然地消失。每当忆起伤害或遇到对人霸凌的人,就陷入伤害的痛苦与恨恶里,长时间无法祷告、聚会、事奉,更害怕与人接触,躲避人群。
基督徒因着旧人、肢体犯罪的律、肉体等因素,导致其内在生命素质低劣,品格残缺;当基督徒的生命素质与品格出现问题时,对上帝往往显示出抗拒、怀疑、悖逆,难以顺服神,无法与神建立亲密合一的关系。例如,先知约拿的悖逆与哈巴谷的抗拒。生命素质与品格的问题,也严重地破坏与他人的关系,难以与他人建立友爱。
总之,基督徒必须正视内在自我生命的状况是否健康,能够积极面对、对付与处理内在的自我认识、心理生命、生命素质,以及依然存在、时不时会影响内在自我的旧人、肢体犯罪的律、肉体。若基督徒轻忽而不去正视这些内在自我与状态,那就只能继续停在错位异化与否定自我的状况。若是如此,内在生命只能荒废,难以与神相交合一,无法与他人友爱。
2、向内灵修的意义与重要
a 向内灵修的意义
向内的灵修是针对基督徒内在自我生命,即内在的自我认识、心理生命,以及生命素质的属灵操练,其目的是让自己拥有成熟的自我。其实,对此三方面的内在生命,古今中外的宗教、哲学、伦理学、心理学、心理辅导学、精神医学、社会学等,均提出各种不同的道德与品格修养论、心理的谘商与治疗、精神医学治疗、人际关系改善法、自我开发论等,试图让内在自我得到恢复、修复、医治与成熟。笔者不否定这些试图与方式,对内在生命的提升意义与改善果效。但笔者主张基督教的灵修对基督徒的内在生命,能产生恢复、修复、医治、成熟的可能性与实效性,让基督徒拥有成熟的自我。因此,笔者提出向内的灵修。
笔者命名「向内的灵修」,乃因灵修的对象、核心内容、目标,都是内在自我生命。向内灵修所要面对的不是向上的生命关系,乃是内在自我的生命状态,重在内在的自我认识、心理生命,以及生命素质。另外,向内灵修的目标不是与神合一的生命与生活,乃是拥有成熟的内在自我生命。
向内的灵修是藉助向上灵修的方法与进程(即静默、独对、合一的读经与祷告、整日灵修,以及随时随处灵修),来帮助基督徒内在自我生命进行恢复、修复、医治与成熟。向内灵修的具体实践意义,包括有:第一,向内的灵修把基督徒既有的错位异化与否定性自我认识(自我观、自我感觉、自我意识),转化更新为上帝所赐的真正自我,摆脱了原有的羁绊。第二,向内的灵修让基督徒的偏激和负面,尤其是被扭曲与伤害的心理生命,得到修复与医治。第三,向内的灵修对内在的生命素质,特别是对不成熟与缺陷的品格,进行更新与修复。
b 向内灵修的重要
向内灵修的重要性有两方面。第一,帮助基督徒对内在自我生命进行恢复、修复、医治,进而拥有成熟的内在生命,足以让向上的灵命在内在生命里开出花朵,不致陷入无力和退缩。第二,藉向内的灵修,基督徒的内在自我生命得到修复与医治,不仅拥有成熟内在生命,也能防止向上灵命出现唯知与畸形状态,杜绝向外灵命的虚伪或形式化。向内灵修让基督徒的内在自我生命开出向上灵命的花朵,也能让向外灵命结出内在与向上生命的果实。
B 向内灵修的进行:必要条件、预备、棘手处
为了进行向内的灵修,首先,操练者必须是拥有基督灵命的基督徒。因为向内灵修是基督徒在与神相交合一、向上灵修的进程中开始与进行的,为此拥有基督灵命,是启动向内灵修的必要条件。
第二,向内灵修是藉由向上灵修进行,因此,基督徒必须熟悉向上灵修的内容,更需成为向上灵修的实践者。这是向内灵修的预备。向内灵修所要处理的内容,无论是自我认识、心理生命,以及生命素质,都需要藉助向上灵修的静默、独对、合一的读经与祷告、整日灵修、随时随处灵修。例如,在静默里,基督徒面对平息错位异化和否定性自我认识所带来的风浪,聆听上帝所赐的真正自我身分,专注上帝赐真正自我身分的心意、旨意与作为,并预备自己说出与行出合乎神的真正自我的言行。在独对的经历神与被神光照之下,基督徒对心理生命中的扭曲与受伤的自我,开始认知、警惕,并在宣告、提醒、抵制、面对、重新解读、饶恕等过程中,走向修复与医治之路。
藉助合一的读经,读出上帝的属性、旨意与作为,并反思上帝对真正自我的心意、旨意与作为中与神合一,让自我得到恢复、修复、医治与成熟。在合一的祷告里,基督徒在自我认识、心理生命,以及生命素质上经历与神合一。藉着整日的灵修,整日对内在生命进行检验、提醒与实践,经历整日修复与医治。藉助随时随处灵修,对随时侵袭、挑战基督徒的错位异化与否定性自我、扭曲与受伤的自我,以及偏激和负面的品格,能及时面对与处理,让内在自我随时得到恢复、修复、医治与成熟。
第三,从属灵的意义来说,向内的灵修是基督徒与撒但之严峻的属灵争战。上帝看重人的内心,然而撒但也随时想霸占人心,企图控制人的内在自我与世界,包括情欲、骄傲、欲望、名誉、本能、存心等(创3:1-5;太4:1-10;约壹2:14-17)。正如撒但把金钱的贪欲放在犹大心里,让犹大被金钱的贪欲控制,出卖耶稣(约13:2)。撒但不愿基督徒的内在自我走向成熟,反而希望持续地「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2:3),活在错位异化与否定性自我、扭曲与伤害的我行我素的品格里。因此,向内的灵修,一方面要面对内在自我,另一方面要抵御撒但的控制与攻击。这是向内灵修的棘手处。因此,在向内灵修的过程中,为了抵御撒但,禁食祷告是必须且相伴的(太17:19-21;可9: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