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属性相通的第二类
第三章、属性相通的第二类
(结果类Genus Apotelesmat-活动的相通)
概观
谁在从事对我们的拯救活动,诸如受苦、受死、洗净我们的罪、毁灭死亡、压伤撒旦的头等等?在基督中包含哪些本性?作为人,基督能否完成我们的救赎工作?
在基督的位格中二性在彼此的相通中实施对我们的拯救活动。每一性行使其本身特有的活动。就救主的功效和善功而言,二性相互合作。每一性都把其本身奉献出来。由此人性成为基督神性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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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教会还教导了另一类分享(相通),可以把它说成是,在基督中,二性在与对方的相通中行使其本身所特有的事。当我们提及作为救主的基督所赐予我们的功效、责任、功德,或福分时,这一点就变得十分贴切。它与救赎、赎罪、拯救和中保有关。基督的每一性活动都与产生或实现那些功效连在一起,每一性在与另一性的共融中奉献其本身的功效。
其次,当基督按其一性特性实施某事时,其另一性并不苟安、无所事事或甚至去做其它事情;恰恰相反,基督一性特性的事是要与其另一性的共融中去实施的。基督在其人性中受难并受死就发生在与其神性的共融中;但这并不导致其神性本身受难和受死。因为这些只是人性所具有的特性。但神性本身与受难的人性同在,且愿意这人性去受难。神性并不去摆脱这些苦难,它应许人性去受难和受死,并加强和支持人性,致使人性能承受整个世界的罪孽和上帝忿怒的极重担子;它使这些苦难在上帝面前成为宝贵的。
在基督各本性基本特性的论述和有关基督这位中保和救主的职责、善功和恩典的论述之间存在着不同之点。第一类中,特性归于按其属性的本性而言的位格。因为二性已合成基督的一个位格,因此其基本特性归于整个位格。
我们讲述了基督的事工和恩典,二性的合一正是由此而形成;我们讲述了分享与共融,基督内的人性正是由此而被接纳、被高举的。其中某些事,诸如献出他的身体、流他的血、受难和受死,是决不能靠神性去完成的,而只能靠其被赋予的人性去完成。而另一些事则只能靠神性力量去完成。
为完成这些事情,他甘愿同这被赋予的人性作某种合作,使人性成为与他合一的不可分离的工具。道取了人性,这样人性作为位格的一部分,与之密切相连了。他本可以不靠其神性力量的工作而达其目的,但由于位格的合一,他不愿如此行。上帝的儿子赐予我们人性多大的尊荣!我们能从中汲取多大的慰藉!基督之天国的工作,其祭司职位都属于在教会内的我们。他不只是靠其神性力量,而是在与我们同质的被赋予的人性内,与人性一起并藉着人性,在其父面前为我们完成了此项工作。
按其二性而言,他统治万物的权力归属于基督的这些事工因为万物都归服于基督的神性,也归服于他所赋予的人性(弗1:20—23;诗8:4—6;来2:6—8)。就这点而言,救主基督在教会内的善工、事工和恩典都被强调了:他是我们的救赎者、中保、救主、君王、大祭司、帮助者、征服者、是战胜敌人的胜利者、是与教会同在的那位,他行使神迹奇事、成全应许、赐予生命、使死人复活、行使审判。因为所有这些工作和恩惠都归于不只按其一性,而是按其二性而言的基督的位格。此位格在做这些事时都是藉着二性的活动。这些与基督的职责、恩典相关的事并不是仅在其一性内完成的,而是在其二性内、与二性一起,并藉着二性完成的。
基督内的每一性都在与另一性的共融中去做这些工作的。基督的人性参与与这些工作有联系的那些事将在下面作些解释:
《圣经》证明基督的二性产生了合一,这样就使救赎、赎罪、拯救工作可以在他的二性中、与二性一起并藉着二性去完成。如果它们只凭神性本身,或只凭人性本身就得以完成,那么道从天而降就毫无用处了。那些归于弥赛亚的工作也决不可能仅在一性——神性或人性内进行;因此就发生了二性合成一个位格。用这种方式,我们中保的位格就能够在二性中、藉着二性、并按二性去工作,完成对我们的救赎和拯救。
为了使我们摆脱律法所定的罪并能得着儿子的名分,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加4:4),“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成为罪身形状,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罗8:3—4)。上帝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的名字是耶和华(耶23:5),使弥赛亚可能成为我们的义。基督本身肯定了:“上帝差遣他的独生子降世,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3:17)。这些段落表明,由于基督是我们的赎价、救赎、义和拯救,他作为上帝的独生子被差遣来,这就是说,基督二性位格上的合一发生在基督的位格中。
一位强者必须取代、败坏那掌死权的。但这必须藉着死才能完成(来2:14);而神性就其本身而言是不会死的;因此救赎者必须是一个人。他不仅必须去死,而且必须藉着死去败坏死亡的力量、恢复生命(提后1:10),恢复那自太初起生命就在其里面的道的固有活动(约1:4);因此他必须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参予者,以便藉着死,能够败坏那掌死权的(来2:14)。好牧人为羊舍命——并赐给他们永生(约10:11,28)。这些事情不能只用神性,或只用人性去做;这样就要使二性合成一个位格。
使我们与上帝和好的那一位不仅为我们而死,而且藉着他的生命使我们免去了上帝的忿怒(罗5:1—10)。我们得胜了,不仅藉着他,而且靠爱我们的主。也就是说,基督成为我们的救主,既靠他的善功,又靠他的功效。这两者都出自在二性内位格的行动(罗8:32—37)。
因此在神性(遭受攻击的一方)与人性(攻击的一方)之间,不管是神性本身,还是人性本身,都不会成为中保;中保必须是能连接双方的。因此在基督的位格中发生了二性位格上的合一,这样就有了一位神性和人性的中保。
在道成肉身的基督内,每一性是怎样在与另一性的共融中活动的,这点已引起人们密切关注。他在使人洁净和起死回生时,都使用了能感触到的、活生生的话语。例如在医治大麻风病人时(太8:3);医治患水臌的人时(路14:4);用触摸治愈瞎子时(约9:6);为治愈聋哑人,用指头探他的耳朵、抹他的舌头(可7:33);摸棺材使死人起来(路7:14);拉住女孩的手,使她站起来(可5:41)。在他要进行治疗时,只要他讲一句话,即使他不在场也能使病人得痊愈(约4:50;太8:8);当他要使拉撒路复活时,就大声呼叫他(约11:43);当他向人赐圣灵时,他用其身体的呼吸(吹气)(约20:20)。显然,他本可以不通过触摸身体或声音,仅靠神性能力就可实施一切神迹,但他审慎地向我们显明了他的肉身是神性的器官。他也向我们显明了他在从事弥赛亚最高工作时,诸如救赎、和好、称义、恢复生气、中保、拯救等,是如何使用这一被赋予的人性的。这些事,在我们看来似乎靠神性本身的力量去完成会更容易些。基督的一性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在与另一性的共融中行动的:身体的接触、声音、呼吸都由神性力量共同参与。它们接受了这一力量,使人得洁净、具有生气。而肉体本身的接触并不具有这种力量。
这位中保的死必定就是代求(来9:15);但就神性本身而言是不会死的,因此他取了人性。反之他的受难和受死又有神性力量参与。藉着他的死,死亡被摧毁,生命得以恢复;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罗8:18)。在这救赎工作中,每一性都在与另一性的共融中行动,这可以用一句简短的句子概括:“基督藉着永远的灵无瑕无疵地献给上帝,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我们的心,除去我们的死行”(来9:14)。
在位格合一中,基督的一性在与另一性共融中行动。这一被赋予的人性把本身所特有的活动加进了弥赛亚的工作中。基督中的神性在行使弥赛亚职责时,把他人性的本能活动作为一种工具来使用。这种人性活动具有像奉献者那样的神性力量;而他的神性活动则具有以一种工具方式合作的人性运作。因此神性行动并不能脱离人性,而人性也不能脱离神性;但基督的神性力量使用了基督人性合一体去完成和完善在行使救主活动中的神性工作。
这些问题表明基督的每一性都在与另一性的共融中行使其本身作为我们救赎者和救主的工作。由此我们能够懂得罪孽的深重;人类无法用任何其它方法摆脱罪和死的束缚。上帝儿子亲自藉着他的神性大能、通过死亡去摧毁那同一体中死的势力,而这一体已在他的道成肉身中变成他自己的了。上帝的忿怒决不能藉着人的满足或人的力量而消除;也决不会藉人的力量去消灭死亡、恢复生命。这都需要神性力量。但这些事不可能发生在基督肉身之外;只有上帝儿子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一1:7)。我们救赎的工作并不仅仅是人的工作,这一事实确实使人得慰藉。藉着上帝自己的血,救赎了教会。神性力量本身是藉着顺服的、受苦的人性去工作的,因此救赎获得了成功。救赎主的位格根据每一性完成这一救赎工作,救赎工作就是位格的工作。救赎的恩典属于我们,这一事实在上帝取了与我们同质的本性时就被肯定地确立了。藉此恩典和神性力量,他完成了救赎工作。藉着亚当的人性,罪和死亡进入了世界;然而藉着基督同样的人性,恢复了义和生命。但在基督里的义和生命远较亚当中的罪和死亡更丰富(罗5:17;林前15:57)。因此基督必须既是人又是上帝;永恒的救赎必须靠二性的工作实现。
道的神性在我们救赎中非常活跃;位格决不会仅靠人性去行使救赎。因为那时救赎的大能和荣耀本取自神性,只是把它归于人性而已。我们的救赎如仅依赖基督人性活动,那就无法得到确保。平息上帝的忿怒、压伤蛇(魔鬼)的头、摧毁死亡、恢复生命等都是神性力量的活动,但它们是在肉身中完成的。位格合一是这样完整无损,以致每一性都是在与另一性的共融中完成基督工作的功效。在一性经受苦难时,另一性并非不活动,或无所事事,或做其它事。一性是在与另一性共融中行使其本身特有的事。例如受苦和受死是人性所特有的。但由于完整的位格合一,在基督内的神性决不会闲散,而是与这受苦难的人性同在,加强和支持它,使之承受起这副重担并取得胜利。
要把神性排除出救赎工作之外是错误的;同样,把人性排除在基督为王、为祭司、称义和拯救工作之外也是错误的。基督的人性在天上仍然活跃。在基督内人性拥有其本身自然的力量。此外藉着位格合一,它被提升到更好的状态;由此它能成为上帝儿子神性的合适工具,藉着这工具,其神性能在教会中行使其弥赛亚职责,直至最终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