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圣经神学与解经讲道

11根据旧约圣经律法书讲道

PreachingfromOldTestamentLaw

图11:旧约圣经的律法经文出现的时期相当短,但很重要,紧接在出埃及之后。第二律法,或申命记,主旨是摩西给一代之后的末了之言,就在进入迦南之前。在整个旧约圣经时期的先知与其他官员接着应用律法。基督来了,作为律法的成全。

在圣经神学脉络中的律法

对于旧约圣经的律法,首先明显要提的一点,是它在救恩历史中的背景。律法是赐给一个靠着神的恩典蒙拣选、并且已经被救赎了的民族。不会有律法使人因行为得救的问题。第二点要注意的是:「律法」一词是希伯来文Torah(妥拉)通常的翻译,严格说来,它意指「训诲」,因此,不必照我们常常强调其狭义的法律涵义来理解该字。第三点是,虽然在整个旧约圣经时期,人一直以各种方式诉诸于西奈之约,但在新约圣经中很少有直接证据表明它被当作管理基督徒行为的规范。第四点与上一点相关,就是:自新约圣经时期以来,律法与福音的确切关系一直是件具争议性、受到关注的事。

在西奈法典赐下前存在何种律法,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很清楚地,在西奈之前,神的百姓不能被形容为没有律法。传道人将创世记作为叙事经文处理时,必须以解经的方式来面对这个问题。显然,亚伯拉罕得到某些礼仪上的指示,包括割礼;但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对于他的意义,就不是很清楚了(创十七1)。创世记叙事文之伦理涵义的问题与西奈法典之应用的问题有些不同,这法典被视作神赐给祂子民正式、且全面的训诲。

有两个可能的方法来处理律法一恩典的问题。一个是从在西奈山赐下律法开始,经过其应用,一直到新约圣经。另一个是从福音开始,从对福音的了解中来处理律法之事。我们可能需要二者并进,只是我主张:一个基督徒必须认识到,我们只是以基督徒的身份、并且以基督徒的眼光来处理旧约圣经。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我们迟早不仅会碰到在新约圣经中如何处理律法的问题,还有根据旧约圣经律法书讲道有多大用途这样实际的讲道问题。

讲到传讲律法,大多数的传道人会优先使用十诫,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从形式上来看,这些律法用作整本西奈全集的核心,通常也被认为是律法中所有道德原则的总纲。基督徒往往赞同把十条诫命当作道德教导的总纲。宗教改革后,更正教的三个主要支派——改革宗、信义宗、与圣公会——都以使徒信经、主祷文、与十诫为根据,产生了要理问答(Catechisms)。所以,更正教各教会倾向于把十诫当作基督徒的道德依据。守安息日的诫命一直是个棘手的问题,因为它似乎是礼仪性的多过于道德性的。更正教要理问答的问题是,他们对十诫做了一件新约圣经似乎全然没有兴趣做的事。在新约圣经的书信中,没有一处这样解释十诫来教导基督徒的道德;事实上,只提到了个别的诫命,而且没有常常提及。然而,毫无疑问,新约圣经承认以色列道德律法的持续性,并无一处否定它,反而使它的应用更清晰。

聚焦于十诫也突出一个常作的区分,使得道德的律法继续有效,而民事或礼仪的律法以某种方式被丢弃了。民事律法应用于一个群体的组织,而这个群体已不再存在了。现在的这个新社群乃是由在基督里的身份和所是来界定。礼仪的律法主要是象征与神关系的问题,在新约圣经中,这个方面由基督作为中保而重新界定。认为我们已从礼仪律中解脱出来、却依然受制于道德律,这种观念所涉及的区分在新约圣经中同样难以找到。这并非说探究旧约圣经道德的形态是不可取的、或无益的。然而、当基督成为一切关系的中保时,这些就再次被重新定义了。我们基于人的关系来区别礼仪律法与道德律法。礼仪律法涉及一些象征性的动作,超越自身指向另一个实际,通常是指向神。而道德律法则是涉及直接或间接的人际关系问题。按照圣经的说法,这些的基础乃是神的位格,祂按照驰的形象造了我们。一旦我们认知人际关系的面向,基督论的面向就无可避免了。一个基督徒乃是由与基督的联合来界定的,离开此事实,就绝不能与神或任何人有私人关系。如果说关乎道德行为的旧约圣经律法能以某种方式不经基督而应用在基督徒身上,至少可以说,这种观点是对我们在基督里所是的一个否认。

但如何处理非道德性的律法昵?它们如何发挥作用,以及是否值得根据它们来讲道?对这问题的回答,当然在于神要以这些礼仪规定对以色列产生效用的方式。这就带我们回到西奈律法的处境。若有传道人想要用一整篇讲道以诸如利未记十五章不洁净的礼仪为主题,我会认为他是相当勇敢的,也有人会说他是不顾及后果的。除非我们想曲解这些律法的意义,把它们贬为卫生问题,否则即使那些较少引发争议、不太具体的食物洁净与不洁的议题,似乎都与今日的我们不相干。

利未记十一章。想要根据卫生原则把这些律法合理化,不能令人信服,神明白:即便是以色列,也没有这样做。尽管一些不洁的事物的确是有危害的,但不是所有的都如此。此外,在新约圣经中,律法被取代,乃是基于福音,而不是——举例而言,在使徒行传十章——被冷藏和先进的卫生方法取代。

礼仪的数据中有二大部份是与道德数据合并的,它们直接涉及人的关系,不过这一次是与神自己的关系。这些是与会幕的规定及整个献祭系统相关的事。一方面,它们代表神在祂百姓与自己的交通中与他们打交道的目标。另一方面,它们显示在人类因悖逆——即罪——而普遍与神疏离的情况下,神使这交通成为可能的「技术细节」。与神和好及称义成为可能,是因为——也只因为——照神律法所显明的圣洁之神的公义要求得到满足。

律法的圣经神学必须把律法自身的这个吊诡考虑在内,就是:神要求人严格、完全地顺服,同时又针对有罪的人类不能作到这样顺服的这一问题提供了应对的方法。因而,律法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是:会幕与整个挽回祭系统。如果神要求以色列应当圣洁,正如神是圣洁的,并且要尽心、尽性、尽力爱神,7祂也知道一群尚未完全得救的百姓永远无法达到这个标准。在这样一个处境中,爱神的观念因着神的恩典而呈现出新的意义。

圣所的规定明白显示出神的恩典。这是在祂赐下西奈之约的核心之后所做的规定。因此,救赎历史中的次序是:

一拣选与呼召(亚伯拉罕);

——为奴(出一章);

——在出埃及记中救赎的神迹(出二〜十五章);

——在西奈山聚集(出十九章);

——赐十诫(出二十章);

——「约书J(出二十22〜二十三33);

——立约(出二十四章);

——会幕的规定(出二十五〜三十一章)。

律法必须在这救赎的处境中来理解。利未记中界定从世界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借着献祭与神和好这些较详细的规定,都只是用来强调此处境的重要意义。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出埃及记十九章3〜6节所表明的救赎的目的。神把以色列带来归祂自己,好叫他们活在祂面前作属祂的产业:祭司的国度与圣洁的国民。他们蒙拣选与拯救,目的是作神的百姓,在地上的万国当中代表祂。

十诫是在这个处境中赐下的,随后在约书中出现一些比较详细的律法。律法的功用是使这个蒙救赎之民所组成的新国家知道,何种生活是符合与神之间这种独特的关系的。

利未记十九章2节;申命记六章5节。法不仅用来规范人的行为,也实现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表明救赎他们的神是怎样的一位神。律法不只是指引人类行为的准则;其道德与顺服,主要是要表明与神的关系。律法的中心是与神立约的关系。个人与团体之间的关系,是要反映出个人及团体与神的关系,这关系是靠恩典建立的。一旦约书颁给摩西后,百姓便被召集并被告知神的话。他们回答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在一个基本没有解释、但十分动人的仪式中,这约以祭牲的血为印记(出二十四3〜8)。总之,似乎这约只有在流血祭牲的基础上才能生效。如果这样的话,这约取决于神如何使罪人称义的方法了,他们在面临律法要求的完全时转向祂寻求恩典。

因此,神赐予会幕的原因是,神属性关键的一面在于祂希望与人交通,而这交通主要被描写为祂住在他们中间。在一些圣经解释中常见的错误是将会幕及祭司在那里事奉的所有细节寓意化,以便使每一方面都明确地说成是基督徒的事。8当然有些细节的象征性是颇为透明的,但也有些是难以理解的。会幕作为和好与交通的用途,必须决定我们对细节的理解。关于会幕的圣经神学会聚焦于将应许之地作为伊甸恢复的预表,会幕及以后的圣殿表明:神在应许之地与祂百姓同住。先知关于弥赛亚时期圣殿恢复的异象包括:以西结书四十〜四十七章中详细的描写,其顶点是在新伊甸中心的新殿。从先知的末世论,我们来到新殿,这新殿就是基督,是在天上的殿,并且是由基督的灵借着福音所创造的。

回到律法,我们发现当摩西尚在山上领受会幕的律法时,百姓却在违犯他们先前已同意的律法。亚伦的金牛犊事件说明一个重点:即使在彰显了这奇异的恩典、教导了关乎蒙恩生活的样式之后,人心仍然以叛离神的话语、渴望独立自主为特征。因此,虽然会有许多信心的英雄可作敬虔的榜样,而令人沮丧的真相是:以色列生活方式的特点是背信与违背律法。就是这一点导致以色列国和犹大国的灭亡、以及被掳的灾难。

当律法的咒诅落在以色列国和犹大国时,先知的威胁就显得是有根据的。同时,先知的末世论给那些信靠神的人带来希望。有一天神必采取行动,改变祂百姓的恶心,以致他们的意志反映出祂的旨意。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J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三十一31〜34)。

我必从各国收取你们,从列邦聚集你们,引导你们归回本地。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你们必住在我所赐给你们列祖之地。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们的神。(结三十六24〜28)。

从圣经神学的观点来看,使我们关心的问题必定是:这段经文是如何应验的。显然,它没有发生在被掳后的重建时期。笔者提醒一下:我曾一再讲到圣经启示的架构,好让我们不轻易将它首先应用在基督徒身上。当希伯来书的作者阐述律法是将来美事的影儿时,他继续讲到:律法所不能成就的事,基督已为我们成就了(来十1〜18)。祂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只有在这样的文脉中,希伯来书的作者才引用了耶利米书三十一章33〜34节。神的子民得到保证:神不再纪念他们的罪,恰恰是因为所有律法的要求都在耶稣里得到了满足。事实上,我们必须说,耶稣是神的律法被完备地写在心上的那一个以色列人。

我们根据律法讲道的困难,也许部份来自在「律法」这一个题目下堆积了好些混合的主题。如果我们用分析的方法、并且在综合整体概念的基础上来处理问题,我们就能用一种有用的方式来区分整体中的不同因素。9将西奈之约当作一个整体,我们在出埃及记中依次碰到十诫、约书、及帐幕的律例。在利未记,我们见到圣洁的律例、献祭制度、洁净与不洁的律例。最后,在下一代以色列人即将进入应许之地时,申命记重述了律法的一些主要因素。

我们对律法在圣经神学中的概览,带着我们从西奈之约的细节,经过申命记所记载的颁布律法,到以色列在迦南地的生活。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在一群以拥有毁约这样自杀性能力著名的百姓身上,神的恩典不断光照他们。虽然聚焦于信心伟人与以色列一些光辉成就是很吸引人的,但可悲的是,它是一个奔向灾难的国家。就律法而言,先知屹立如灯塔,但他们也无奈地目睹国家的败亡。只有末世的应许,论及这百姓因神的律法在他们心中而得到更新时,才消除先知信息的阴影。

颁给首先的亚当~~神第一个儿子——的「律法」被违背了,因而人类被赶出园子,去到旷野。颁给以色列——神的儿子——的律法也被破坏了,因而这国被赶出它的应许之地,进入被掳的旷野。末后的亚当作为真实顺服神的圣约伙伴来了,意味着祂与一群急需祂帮助的百姓认同。我们几乎可以听见天上松了一口气,「终于,一个真正的神子!」「你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这是神嘉许的话。然后,这个真亚当,真以色列人,进入我们的旷野受试探,并且得胜,因而祂可以为我们开一条回到神园子的道路。

耶稣来,不是要毁坏或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五17)。祂是律法的总结、teloS)。1()祂是至终的基准点,祂前所未有地清楚表明西奈之约的含义。祂毫不妥协、严格地应用它:「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在登山宝训中,在法利赛人与税吏的比喻中,以及在祂响应律法师关乎永生的问题中(路十25〜29),祂把自义的立足地从那些以为有办法能爬上律法梯子、得到神接纳之人的底下撤去。祂来,是为我们尽诸般的义。祂不只在自己无罪的一生中成全了律法,而且甘愿把我们破坏律法的罪归在祂身上,以致祂为我们承受律法的咒诅(林后五21)。因信,我们得到耶稣遵守律法的恩赐,那是代表我们完全成就的,我们在祂里面成了神的义。因信,我们不是废掉律法:「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三31)。坚固之法是,我们转离自己要守律法的歪曲努力,而把所有的信靠都放在那位代表我们满足律法一切要求的人身上。

虽然律法与福音的关系仍然是讨论与争议中的议题,但我们可以放心地指出一些突出之处。福音事件并非否定律法,而是它最完美的表现。耶稣的一生,即有些神学家所谓基督积极的顺服,就如祂的死(所请消极的顺服)一样,是祂使人称义工作的一部份。11我们不仅能请求主赦免我们的众罪,因耶稣已在十字架为我们担当了我们的罪,而且得到祂一生所实践之完美的义作为恩赐(罗五10)。

保罗对律法貌似矛盾的表述,肯定是因律法在救恩历史中的地位引起的。基督徒的生活与以色列在旧约下的生活是统一的,因为都是与同一位不变的神有关系。所改变的是神启示的清晰度与祂拯救的方法。作为灯台引导我们的,不再是在西奈山上的摩西,而是在加略山上的主耶稣。当以弗所人因受诱惑,要继续像「外邦人」一样生活而需要警告时,保罗没有照搬十诫,而是说,「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弗四20)。讲到一些礼仪之事时,保罗说,「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二16〜17)。当他告诉基督徒说,「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并不表示基督徒的生活没有律法。远非如此。他继续说: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1〜4)

1.十诫(出二十章)

尽管笔者在上文比较少提及新约圣经对十诫的评论,但我要肯定地说:十诫不但是明显可以用来讲道的,而且提供圣经在效法神属性方面的重要教导。第一条诫命显然是永存不变的原则,不用多说:只有一位神当受敬拜。第二条诫命提醒我们:神并未留下祂自己可见的形象,任何试图制造神形象的作法都是偶像崇拜,因为这都是来自人心的想象,而非启示。这原则当然应用于试图把耶稣描写为一个定型的人。圣经中对耶稣唯一可见的描写是启示录一章13〜16节中高度象征性的描写。有些更正教徒极力反对罗马天主教立体形象的耶稣,却赞同在彩色玻璃或画册中平面形象的耶稣,这是我很难理解的。

安息日的诫命需要根据新约圣经对它的理解来处理。即使我们接受它是一条创造的律例,在讲这题目之前,需要解决的解经问题是:基督徒当如何遵守这条诫命,及为什么该是或不该是主日。十诫基本的道德性质乃是根据神的属性。是这位神,最后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启示自己,然后成为道德的模范。诫命的讲道必须始终向人指出:我们不可能以行律法来称义,以及我们的救主已经为我们满足了律法的要求。若要涉及在基督徒的成圣中的合法性,它只能经过在基督里因恩典先有的称义,再怎么强调这一点都不为过。笔者在第十七章还会讲到这一点。

2.会幕(出二十五三十章)

关于在圣经神学脉络中的会幕,之前已经讲过,无需多说。在有些圏子中,它是传讲基督的一个热衷方式,这是很容易理解的。遗憾的是,这作法非常容易领人到空想与虚假的预表论。会幕的象征性在以救恩为导向的要点上是颇为清楚的。祭司在会幕里事奉的职责也很清楚。我们从会幕到圣殿,再到先知末世论的新殿。然后耶稣来到,祂是神所居住的真殿。最后,新约圣经,尤其是在希伯来书中,讲到耶稣此刻所在的天上的圣殿,而地上的新殿则是圣灵借着福音传扬所创造的。那些与基督联合的人成了基督在圣灵里的新居所。

3.洁净的食物与不洁净的食物(利十一章)

如前所述,对于区分洁净的食物与不洁净的食物,并未给出明显的理由。如果存在任何卫生的考虑,也并不明确,而且福音似乎全然摒弃这区别。根据使徒行传十章15节所否定的经文来讲道,是否有意义?如果我们对耶稣关乎旧约圣经广义的教导理解正确的话,这段经文就像所有其他经文一样,都是为耶稣作见证的。,这一章需要在利未记十一〜十六章论及洁净与不洁、圣与俗的较广上下文中来理解。不仅某些食物,还有各种情况都会使人不洁净。正如温翰(GordonWenham)论到因皮肤病不洁(利十三章)时有助的评论:「此条文的理由是神学,而非卫生。不洁的不能与圣洁的相处。以色列的营地是圣洁的,在其中竖立了会幕,神至圣同在的宝座。」因此,这些律法是神教导祂百姓的一个方面,祂绝对反对不洁以及对圣洁的亵渎。一般认为「圣洁」这词不解自明;这是纠正这种观念的一帖有益的处方。事实上,它是一个很难表述的词,但最终由基督自己为我们定义了。在旧约圣经中,以多种方式来描写它,要表明神和祂的百姓是从一个亵渎的世界中彻底分别出来的。它至终的表现是:从负面看,神拒绝罪,体现在各各他山上,而从正面看,我们在耶稣里寻见神。

4.一个仪式的指令(民十110)

这是一个在律法主体之外的礼仪条款。笔者把对这段经文的评论包括在内,以此鼓励大家根据民数记讲一些道。在这段经文中所记载的指令,是在列举一些真正的问题之前,那些问题的顶点是以色列拒绝进入并占领应许之地。摩西被晓谕用银子做两枝号,用来作信号招聚会众,并叫众营起行。这不该被看为一种组建中的乡村乐队,因为这些银号具有祭司的功用。它们也不只是可以获取的声音最响亮的东西,可在战时用来发信号,虽然的确也是如此。它们的功用在于作为耶和华采取行动拯救祂百姓的信号。在发出战争信号时,它们作为在神面前的一个提醒,好叫百姓可以蒙拯救脱离仇敌(9节)。与会幕相关的是,号声呼召百姓到和好的地方来,标志起程前往应许之地的时候,及在神跟前表示这是祂的百姓。

号筒与号声在圣经中都有重大意义,它们在民数记十章中的意义与它们较广泛的用法类似。开始是在西奈超自然的号声,表示神的同在(出十九16、19,二十18)。号筒出现在某些安息日的仪式中(利二十三24,二十五9),这事实指向在应许之地得安息的观念。它们用于进占应许之地的圣战,及搬运约柜进入圣城(撒下六15)。它们也在有些君王

有两种号,一种是金属的号(希伯来文hatzotzerah),另一种是羊角的,这两种看起来可以互相替换使用,并且在《七十士译本》中以同一个字(希腊文salpinx)翻译。受膏时出现。在先知的末世论中,号筒表示审判与拯救,新约圣经也呼应这个意义。天使将用号筒招集选民到圣地(太二十四31),号筒将招集神的百姓从死里复活(林前十五51〜52;帖前四16)。共同特征不是发信号之装置的宏亮声音。14历来号筒被神、祂的天使及代表祂的祭司使用,共同之处是:呼召祂的百姓在蒙神接纳的确据中进入他们的安息。在基督里,我们生活在确知中:有一天当号筒吹响时,我们将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进入我们的安息。

文学思考与历史思考

近来律法研究最有意义的进展也许是对圣约文学结构的探究。早期的历史鉴别学曾把律法区分为绝对法与决疑法,以掌握以色列律法背后的历史。典型的绝对法是直接用命令语气:「你当……」或「你不可……」。这些被认为是单给以色列的,是十诫律法的形式。决疑法是有条件的律法:「如果……,就……,」或按照前例的律法。西奈律法包括二者;除了使我们注意律法发挥作用的方式以外,并不清楚这区别提供其他什么帮助。决疑法或判例法大概含有可应用于特殊事件以外的原则。绝对法则似乎是比较直接讲到涉及的原则。

二十世纪中叶,有人对某些古代近东条约法典的形式特征感兴趣。结果发现:在圣经先祖与以色列诞生时期的世界,政治与军事活动相当活跃。古代领主条约——即征服者(领主)加诸被征服之国(藩属国)的条约,这条约随后形成立约关系——的硏究显示出:这些条约与圣经的法典有重要的相似之处。15克莱恩(MeredithKline)大力地将这一观念应用于申命记及十诫。16克莱恩这一提议对于鉴别学与神学都有帮助,因为鉴别学者通常认为申命记写于较晚时期,克莱恩提出申命记的结构却比摩西早很多。他还提议,典型的规定是要把条约的副本放在被征服之国的神庙内,这可以说明律法有两块石版的原因。每块石版都含有十诫全文。因属国的宗主与神是同一位,所以两份都放在同一圣所内。

这样理解立约的结构在神学上的益处,是强化了把律法从律法主义的范畴中挪开。它乃是在大君王统治下的生活结构。正如克莱基(PeterCraigie)所说的,它是「提醒百姓,回想他们在这世界中的自由及他们对神的完全委身。」17关系已被建立,而这些是忠心的义务,是恩典关系的真实表达。这一个使学者们多费心思的条约架构值得总结一下:

1. 导言:君王的话,或在摩西的事例中,君王代表的话。

2. 历史的序言,述说产生本条约关系的一些事件的原因。

3. 表述君王与百姓之关系的立约条款。

4. 视百姓对约的回应而定的祝福或咒诅的奖惩条款。

5. 善后的安排:一份副本的要求,及在权力转移时更新的规定。

十诫作为立约条文

导言: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

历史的序言:

「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条款: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等

奖惩条款:

「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

「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

善后的安排:两块法版

摩西死前及约书亚继任时重新立约

还有一个文学特征值得一提。赛哈默(JohnSailhamer)曾强调摩西五经文学的统一性,包括其形式及它被接受为圣经正典的历史。他把西奈之约放在其文学叙事的文脉中,从而对于摩西五经的完稿作者的意图提出一些建议。其展望是与末世有关的,而且预料有一日,律法在以色列中无法达成的都将成为事实。

〔摩西五经〕是份文学文件,与西奈之约的文件有根本上的差别。摩西五经这份文件看待西奈之约的角度,与后者本身的角度不同。像旧约圣经其他历史书、先知书、及新约圣经一样,五经表现的是回顾西奈之约的失败、并期待它有朝一日的成全(例如:申三十章)。

根据摩西五经讲道时,我们应该注意它的整体结构。赛哈默提议五经中含有叙事的预表,其目的在于表明过去的一些事件如何塑造将来发生的事。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这是先知末世论的特点,即用以色列的历史经验作为模型。

叙事因素为在西奈山赐下律法提供了整体结构。正如赛哈默所指出的,一直到金牛犊事件,我们才得到较详细的祭司法典。这就表明一个策略,旨在显明亚伯拉罕与摩西二人之间形成的对比,前者在律法前、凭信而活,后者在律法下失败、又死于旷野。这样读来,摩西五经的作用与加拉太书的类似,就是要显出律法的无能。2(1但我们必须小心,不要贬低圣经赋予摩西的正面意义。

根据律法书来讲道的计划

律法书中有足够多而相当直接的资料,可以让我们花一段长时间传讲。律法书丰富多样,包含许多重要的神学面向,这些都在福音中找到目标。一旦我们确立西奈律法并非提供一条靠行为得救的道路后,我们就差不多清楚:成为基督徒的本质并非是作好人。要建立称义的恩典与成圣生活的合法关系,律法与恩典在旧约圣经中的关系非常重要。使用律法书来讲道,几乎有无穷多合适的议题,但除了以十诫作为阐述福音的道德含义的途径,传道人若取用律法书的不同部份,显示它如何为以色列人发挥作用,则会获益良多。

对传道人来说,至关重要的一件事是要有前后一致的释经,使会众能够按律法在基督里成全的意义来应用它。使用旧约圣经来讲道,为新约圣经的用词添加了实质内容。我们很容易假定人们会了解诸如圣洁与义等观念,不论是指神,还是指祂的百姓。宗教改革者讲到律法的三个用处,是我们在计划讲道时可以考虑的。第一,律法可遏制人的邪恶;有一位神在负责,祂关怀并要求所有的人。律法宣布,我们有责任承认祂是主。第二,律法使人知罪。若有人想要靠行为称义,让他面对这律法来宣告说自己在所有的时候都遵守了神的所有律法吧。在阐述律法时,应该表明罪的严重性。然后我们能告诉人如何来到基督这里得到赦免。第三,律法教导神的百姓学习公义。这也许是基督徒中最受争议之处,笔者也不愿就此事重复已经说过的事。但显然地,只有在福音的框架中,它才能这样发挥作用。

在计划使用律法书来讲道时,得有长期的计划。在一年的讲道程序中,有部份计划是根据十诫传讲一系列的信息;下一年是关于会幕的系列;然后是讲圣洁的律法,等等。讲明这些不同方面如何充实我们对基督这位成全律法者的认识,并且借着祂,告诉我们基督徒生活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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