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新约神学
保罗的思想渊源
教会传统认为新约圣经有十三封书信是保罗写的。近代学者一般认为其中有九封的确是保罗写的。以弗所书、三封教牧书信,因这三封教牧书信的文学风格,与其他九封公认为保罗书信的文学风格有很大的差异,教义着重点显著不同,教会论更是如此。然而,反对三封教牧书信出自保罗手笔的学者,一般都承认这些书信其中还是含有纯正的保罗思想。
保罗的书信不是神学论文,也不是正式的文学作品,而是『非文学的』、生活的、个人的信札。不能称为系统神学家。保罗的神学不是一套抽象、理论、思想上的系统。保罗神学是为着实际切合个别或整体基督徒生活而解释基督本身及其事工的意义。保罗讨论好些课题只因某个教会有某种缺欠需要他教导。
如:哥林多有人对复活真理起了疑问,有人混乱圣餐,我们也许就断言保罗不知道有关圣餐的遗传。换言之,我们可以说,现今我们对保罗思想若有任何认识,都归功于一些『偶发的历史事件』,这些事件使得保罗必须处理众教会生活中,各种教义与实践上的难题。保罗的思想都是历史的境遇,都必须按历史背景来研究。
保罗从未谈及恶人的将来,却多有论及基督徒的将来,说他们将有分于基督复活的样式。但保罗对此多作论述,只因帖撒罗尼迦信徒对那些在主再来之前,去世之信徒的将来有些困惑(帖前四13),又因哥林多教会有人不信身体复活(林前十五12)。
使徒保罗 保罗作为使徒而有的权威,保罗的使徒身分之独特因素,是他对外邦人的特殊使命。
保罗列举教会领袖时,使徒排行第一(林前十二28;弗四11)。
作使徒也就是作传道的(提前二7;提后一11)。使徒既传杨福音,也建立教会。
保罗作使徒的另一个证据是『使徒的神迹、奇事、异能的凭据』(林后十二12)——行事的证据,支持使徒的话语,以神迹、奇事、异能来表明圣灵的能力(罗十五19;加三5)。
虽然保罗自觉分享使徒的权威(林后十8 ;十三10),但这种权威并非凭私意,也非自发性的权能,它并不能使使徒无所不知或绝对无误。前面我们已经知道,保罗自己了解他自己的意见与主的权威性话语之间的分别。使徒保罗和使徒彼得之间意见的公开冲突(加二11ff.)显示出纵然是使徒,也会做出与他自己所最确信的相反的事(加二7一9;从十五7ff.)。
再者,使徒的权威似乎比较多在道德和灵性的层面行使,而没有在法律或制度结构中表现。使徒身份所蕴含的权威,并透过使徒身份而发的权威,是使徒他们自己臣服的权威。使徒的权威是神自己的权威(帖前二13),但他们自己也俯伏在耶稣基督的权威之下(林前四1)。
真正的使徒虽然带着属天的权柄,却不用权柄辖管他教会的信心(林后一24),并不高抬自己,只传基督,作他所服事的信徒的仆人(林后四5)。最高权威就在福音本身,以致纵然是使徒也不能传讲别的福音(加一6)。因此,使徒甚至是由教会判断。信徒不是使徒的奴隶(林前七23;林后十一20);使徒是基督的仆人,是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四1),是众教会的奴隶(林后四5)。托付给使徒的权柄因此不是外在、属世的权柄,不是使徒可以凭私意操纵支配的权柄;使徒的权柄只有那些被同一圣灵所光照的人才能察认,这圣灵就是赐给使徒权柄的圣灵(林前十四37)。因此,保罗声称自己是使徒的方式,不是诉诸外在权威,而是直接诉诸他听众的良知(林后四2)。因此,保罗行使他的权柄,不是要使众教会臣服在他的治权之下,乃是要追求与众教会相交。
使徒与启示 罗马书十六25一26,他论及『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借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 保罗驳斥哥林多教会错误所用的措辞,显示一些诺斯底主义化属灵人倾向的教师,歪曲了基督福音,大大影响了哥林多教会的分门别类。这些教师讳言有获得智慧的途径,得了这智慧就确保有完全的救恩(林前二6),并确保有属灵的品质(林前三1),以致彻底轻视肉体。这种神秘的知识使人自高自大,漠视『无知识者』所顾忌的(林前八1)。因此,脱离肉体有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纵欲与禁欲。『凡事我都可行』(林前六12)是这些pneumatikoi(属灵人)自由的写照;并且正如上下文清楚显示,这种自由被看作是容许百无禁忌放纵肉体的私欲,包括性的误用。这种漠视同样也会导致否认身体复活,因为肉体是恶的,是要禁制的(林前十五章)。
保罗在纠正这种歪曲的福音时,他本人的表现几乎成了诺斯底主义者一类。虽然他讥讽这些聪明的(属灵人),称这种智慧作彻底的愚拙(林前一20),但他强调有一种(完全的)基督徒所认识的神的智慧,非世人能获得,非世人能明白的,除非借着神之灵的启示(林前二6一10)。福音的基本事实是耶稣钉十架。福音是十架的信息(林前一17)但纯粹从人的角度看来,是十分愚拙的,以致人没有圣灵的帮助,是不可能接受,也不可能承认其真实性。但那些信靠耶稣的人,圣灵光照他们,他们就看见十架上神的救赎(林前一21,,24),
因此,福音是宣讲十架的『历史事实』和『救赎意义』,包括现在和将来的福乐。
启示的方式不能缩减至任何单一模式。对保罗本人而言,耶稣基督在往大马色路上的启示(加一12,16 )是独一无二的经历,有别于较寻常的魂游象外
有时候,启示借圣灵赐给先知,透过直接预言默感的形式,以致先知说出一些揭露神心意的话语(林前十四6,30)。这种预言与方言不同,因为先知说预言(讲道)是人能听懂的,不是魂游象外的(林前十四2—4)。然而,『启示』也是整个基督教的信息,不论用什么方式叫人知道(罗十六25)。
保罗与旧约圣经 保罗神学的资料来源,除了圣灵直接启示,还有一重要渊源,就是旧约圣经。保罗如何引用或借用旧约经文。
对保罗而言,圣经是神圣的、是先知的(罗一2;四3),并且是神的圣谕(ta logia tou theou,罗三1一2)。保罗多次使用『主说』(legei kyrios)这措辞,有些地方用legei(说),隐含ho theos(神)。圣经是神的话语,因圣经是圣灵所吹气的,即默示的(提后三16)。
保罗经常诉诸旧约圣经来支持他的教训,他引用旧约圣经计93次。有26次是出现在罗马书第九至十一章,保罗在这三章圣经特别处理救恩『历史』的问题,显明教会直接承接以色列,而『神的话』(罗九6)曾经赐给以色列,不因以色列的不信而落了空,却在教会中成就应验了。他的目的是要确立因信称义是旧约圣经的教训(罗一17;四3,7一8;加三6,11),并且这福音成就了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罗四17—18;加四27,30)。因此,在基督里救赎历史的事件,曾经『照着圣经所说』发生了(林前十五3,4)。
上述这些旧约圣经的基督徒意义,并非显而易见,必须有圣灵光照才能明白。不信的犹太人诵读旧约圣经时,他们的心上有不信的帕子遮盖(林后三15),以致看不见旧约圣经见证耶稣基督所发出之神的荣光。旧约有其荣光,但旧约的荣光是暂时的,是渐渐退去的,不如现今在基督里启示的荣光(林后三7ff.)。因此,诵读旧约圣经必须按在基督里应验的角度,借着圣灵的光照;不然,圣经就变成只是死的字句——没有生命的文字律例(林后三6) ,保罗的神学思想是奠基在旧约神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