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清教徒改革宗灵修神学
威苏斯在“唯独因信称义”问题上所持的是坚定的改革宗立场。他谈到选民不仅仅是在基督受死与复活中被称为义,而且早已经在《创世记》第3章15节中最初赐下福音的应许时就已经被称为义了。将称义应用到个体性的信徒身上,发生在他重生之时,在他良心的法庭上,在每天与上帝相交中,在死后,在审判之日。
威苏斯继续讨论称义带来的结果:属灵的平安与儿子的身份。这些章节在说明信徒与三一上帝间的友谊与亲密关系时是卓越的。信徒在很大程度上有责任积极的保守心灵的平安,自觉地认识到自己已经被上帝收纳为儿女。
具有典型清教神学家及“荷兰第二次宗教改革”神学家的特色的是,威苏斯在自己“拯救的次序”中用最长的篇幅来讨论成圣问题。成圣是上帝的作为,借此祂称罪人为义,使他们“不断脱离罪的污秽,达于上帝纯洁的形象”。治死旧人,活出新人,表明了成圣所包含内容的广泛。恩典、信心和爱心是在圣洁中长进的动机。书中详细阐述了成圣的目标与方法。通过考察完美主义的教义,威苏斯得出的结论就是信徒并不能在今生中达于完全。上帝基于四条原因并没有在今生中赐给我们完全:(1)为了要显明地上与天上之别,争战与得胜之别,劳苦与安息之别:(2)为了教导我们有忍耐、谦卑和怜悯之心:(3)为了教导我们得救唯独靠赖恩典:(4)在不断使我们臻于完全的过程中显明自己的智慧。
在解释了坚忍的教义之后,威苏斯详细描述了得荣的情形,然后就结束了第三卷。得荣始于今生结出恩典初熟的果子:圣洁、借着信心得见上帝、亲自品尝到上帝的美善、得蒙上帝恩慈的悦纳,信心完全的确据,说不出来的大喜乐。得荣在来生中达致顶峰。
威苏斯认为,得荣的焦点是以上帝为乐。例如,在居间状态中的喜乐是与上帝并基督同在的喜乐,爱上帝的喜乐,以及住在荣耀中的喜乐。
第四卷书,从圣经神学角度介绍了圣约神学。威苏斯提出了一些后来被称为渐进性救赎的内容,强调亚伯拉罕的信心、摩西之约的本质、律法的作用、旧约中各样的圣礼,以及旧约中的祝福与瑕疵。他著作中有一些最激动人心的篇章就是对十诫的探讨,他认为十诫是上帝与以色列人所立的民族之约,而不是某种正式的行为之约或恩典之约。威苏斯捍卫旧约,驳斥了那些虚假的指控,他还论述礼仪律的废除与行为之约与恩典之约的关系。他随后解释了新约时代的各种圣约与圣礼之间的关系。他根据《罗马书》第11章25至27节中的内容,强烈支持以色列的复国。他将基督徒的自由放在脱去魔鬼暴虐的辖制、罪的辖制与咒诅的权势、律法的苛刻、人各种的法律、各种无关紧要之事,以及死亡本身的背景下。通过纳入论及无关紧要之事的内容,他驱除了人们对清教神学家与“荷兰第二次宗教改革”神学家的精细主义没有给无关紧要之事留有余地的指控。
总而言之,威苏斯是“荷兰第二次宗教改革”一流神学家之一,他将拣选的概念与圣约的概念密切联系起来。他的目的就是要使“正统派”与“圣约神学派”之间达成和解,同时强调圣经神学本身是一门专门的学问。
科修斯派对于威苏斯所付出的使其与沃修斯派达成和解的努力并没有做出友善的回应。他们指责他将恩典之约回溯到永恒中,借此帮助改革宗正统派来否定科修斯所主张的救恩在历史中进展的原则。
威苏斯关于圣约神学的著作在荷兰、苏格兰、英格兰和新英格兰都成为典范著作。贯穿这部作品的始终,他都在强调应当将“改革宗教会必须不断改革”(ecclesia reformata,semper reformanda)这条格言应用于教会生活中,而不是教义中,因为宗教改革的教义是最根本的真理。他所强调的重点是借着信心来经历与上帝立约的实际,以及敬虔、精确生活的必要性——这一点经常被许多历史学家略带贬义地称为“精细主义”(precisianism)。然而,却很少有人认识到,这种“精细主义”避免了中世纪时期那种达到完全的理想,以及法利赛人式的律法主义理想。威苏斯对精细生活的强调有以下特点:
*精细主义强调上帝的律法所强调的内容。上帝的律法就是基督徒圣洁生活的标准。
*精细主义与属灵的自由相伴,根植于对基督的爱。
*精细主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精细主义主要注重内心动机,只是在次要层面上才注重外在行为。
*精细主义使那些敬虔者谦卑下来,即便在他们在圣洁中长进的过程中。
*精细主义的目标乃是上帝的荣耀。
对于威苏斯而言,精细主义的本质上是操练经验性的敬虔,因为它的核心是隐秘的与信实、守约的上帝用心灵的诚实相交。在威苏斯看来,我们拥有的神学是自身就是敬虔的神学,而不是将敬虔附加其上的神学。
威苏斯强调,圣经、信心、经验与圣灵救赎性的作为。圣经是一切信仰的标准。真正的信徒是一位谦卑在圣经之下的学生,通过信心的眼镜来阅读圣经,并将自己所有的经验都交托给圣经这一试金石来确证。真正的经验源于圣经的“星光”与圣灵的“阳光”,两者都光照人的理性。两者彼此不可割裂,而且必须借着信心来领受。圣经的学生同样也是圣灵的学生。他们在圣灵属天的学校中经验到罪得赦免、被收纳为上帝的儿子、与上帝亲密相交、上帝的大爱浇灌在他们内心、隐藏的吗哪、耶稣的亲吻、在基督里蒙福的确据。圣灵引导自己的学生与上帝一同坐席,并晓得在祂摆设宴席的家中,祂要以爱为旗来遮盖他们。
六、《使徒信经注释》与《主祷文注释》
在威苏斯去世一个多世纪之后,他最重要的两本著作被译成英语:《使徒信经注释》(Sacred Dissertations on what is commonly called The Apostles’Creed),由达诺德弗雷泽(Donald Fraser)翻译,两卷本(格拉斯哥,1823年),与《主祷文注释》(Sacred Dissertations on the Lords Prayer),由威廉·普林格尔牧师(Rev.William Pringle)翻译(爱丁堡,1839年)。这两卷书都是睿智、实际、具有针对性而且充满劝勉的著作,是人不可多得的灵粮。
威苏斯两卷本的《使徒信经》,最初于1681年以拉丁文形式在弗拉纳克出版,是从他给弗拉纳克大学学生所作的系列演讲中发展出来的,这一演讲的题目就是“我们信仰的主要原则”。这些演讲肯定了威苏斯的格言:“只有把基督教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一起的人才是真正的神学家。”与威苏斯其他所有作品一样,这两卷书将深刻的理性与属灵的激情结合起来。
威苏斯的解释从讨论《使徒信经》的名称、作者及权威开始,然后探讨各项基本真道的作用、救赎性信心的本质。威苏斯认为,这一信经虽然具有伟大权威,却并非终极权威。它所包括的根本原则限于这些真理:“若没有这些真理,无论是信心,还是悔改,都不可能存在”,而且“对弃绝这些真理者,上帝已经加上了灭亡为威慑条件。”要确定这类根本条文的数量,几乎是不可能的。有些条文并没有包括在这一信经中,但却被收入到了篇幅更长的教义标准中。
威苏斯再次探讨了出于救赎性信心的行为,确定出于信心的主要行为就是“接纳基督作我们的称义、成圣和完全的救恩。”他强调信心接纳的是一位“整全的基督”,而且“祂若不同时是你的主的话,那祂就断不能作你的救主。”他重新肯定了通过三段论式的结论来获得确信的有效性,并且将暂时性信心与救赎性信心区分开来。因为暂时性信心有可能存留到这人生命结束之时,威苏斯宁愿称其为“自以为是的信心”(presumptuous faith)。这种信心在对真理的认识上、在对福音的应用上,在喜乐上,及所结的果子上,与救赎性信心都是有区别的。
这部著作的其余部分则对《使徒信经》作了800页的逐句解释,还有译者所附加的长达200页的注释。在整本书中,威苏斯都以一种卓越的解释手法,始终忠于改革宗的信条,而没有流于过分学术化,将这一信条中的每一条内容都应用于信徒的良心,并在场合允许时,对各种异端进行辨析。他结尾一章关于永生的内容,或许是最优秀的。他结尾处的应用对他使用的方法做了总结:
*从这一佳美的教义中,唯愿我们能了解到福音的神圣源头。
*唯愿我们仔细地考察,我们是否对这荣耀的福分有坚定的盼望。
*唯愿我们勤奋地工作,免得我们半途而废。
*唯愿我们在一切患难中,因着对它的盼望,就得安慰。
*唯愿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过一种属天生活,行事为人与它相称。
与威苏斯论《使徒信经》的著作一样,《主祷文注释》也是在给神学生所作的讲座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其中夹杂着很多希伯来语和希腊语,读起来有些沉重。然而,普林格尔的翻译将大部分原文都翻译成了英文。
《主祷文注释》所包含的内容比它的标题所表现出来的要多。在他为长达230页的《主祷文注释》所作的前言中,威苏斯用了150页的篇幅来讨论祷告的主题:“首先,要解释一下到底什么是祷告:接下来,我们的责任是什么:最后,应当用什么方式来进行祷告。”尽管这一导言中的部分内容似乎有点陈旧(尤其是第四章中的内容),但其中绝大部分内容都非常实用,而且颇有洞见。例如,威苏斯的论述“正确祷告心态的预备”包含了宝贵的引导,此类问题今天很少有人讨论。
在这一整篇序言中,威苏斯确立了真正祷告是被更新了的心灵的脉搏。它跳动的稳定性乃是对属灵生命的检验标准。对于威苏斯来说,祷告正如约翰·班扬所言,是“灵魂的避难所,向上帝献上的祭物,对撒但的鞭打。”
威苏斯强调指出,祷告有两大方面:那些想让上帝在他们祷告时垂听他们祷告的人,必须在上帝讲话时聆听上帝的话。祷告与工作必须同时兼顾。祷告却不工作,就是嘲笑上帝;工作却不祷告,便是褫夺上帝的荣耀。
威苏斯对主祷文中个人祈求部分的解释乃是杰作。有很多情况下,人们从威苏斯笔下所得到的对这些问题的教诲,要远比到当时为止的人多得多。例如,在关于婴孩信徒与未重生的信徒是否可以运用上帝之名来称呼上帝这样的问题,还能从别的地方找到有关的洞见呢?
七、恩赐与影响
威苏斯有许多恩赐,正如在《论上帝与人之间的圣约》梗概中所揭示出来的那样。作为一位解经家,他表现出了基于圣经的简洁与精确,尽管有的时候他倾向于预表性和神秘化的解释,这是令人质疑的。作为一位历史学家,他将各类运动与理想的使徒时期的教会进行比照,从无数资源来思考历史和神学问题。作为一位神学家,他将灵修生活建立在重生的基础上,并从圣约的角度将整个“救恩次序”(ordosalutis)应用于实际的经历性的生活中。作为一位伦理学家,他将基督作为完美的榜样来反省内心,并用祂的生活方式来引导信徒。作为一位辩论家,他反对笛卡尔主义、拉巴弟主义(Labadism)、反律主义、新律法主义,以及对科修斯主义滥用。作为一位布道家,他像威廉·伯肯斯一样,强调蒙恩的标记,以鼓励信徒并说服那些名义上的基督徒。
作为一位牧师、教授,威苏斯毕生曾经调节过各样的争端。通过形式上作为一位科修斯派,但实际上作为一位沃修斯派,他设法与双方保持了友好关系。他的座右铭就是:“在本质问题上,务要追求合一:在非本质问题上,可以各持己见:在所有问题上,都当深思明辨。”他因为谦和与忍耐的品格,以及强调无论教会状况如何,信徒都没有权利脱离教会,从而享有盛誉。一位传记作者在写到威苏斯时:“对他来说,这乃是一条根本的座右铭,基督‘必须在万事上居首位’:“人若得见白白的、主权的恩典,透过这位伟大的以马内利之上帝的位格与公义来统治,就会立刻用诚实的心灵将他视为我们一切盼望的源头与圣洁操练的激励。”
威苏斯在一生中影响了许多神学家:例如荷兰的坎佩纠·威特林加(Campegius Vitringa),伯纳德·斯麦提格(Bemardus Smytegelt)、弗里德里希·兰姆(Friedrich Lampe),苏格兰的托马斯·波士顿(Thomas Boston)、厄斯金两兄弟(拉尔夫与爱比尼泽)等等。詹姆士·赫尔威(James Hervey)称赞他为“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所有的著作都构思巧妙,并有一种圣洁的馨香之气,[就像]那盛着吗哪的金罐一样,外面打磨干净,里面盛满了属天的食物。”约翰·吉尔(John Jill)将威苏斯描绘为“一位不仅因其伟大才干而闻名,尤其以他坚实的判断力、丰富的想象力、优美的构思,还有他深沉、大有能力、福音派的领袖与敬虔风范而享有盛誉。”
在十九世纪,苏格兰自由教会翻译、印刷并向自己宗派内的神学生免费发放了1000册威苏斯所著的《论真正神学家的品格》(Onthecharacter of true theologian)一书。威廉·卡宁汉姆(William Cunningham)在这部著作的前言中说到:“长期以来,那些有判断力的人都把他[威苏斯]视为优秀神学家的代表,这种神学家具有各种不可或缺的优秀品质——天赋的才华、敏锐的判断、渊博的学识、正统的教义、敬虔的品格与圣灵的膏抹。”威苏斯著作的译者威廉·普林格尔在论及他的著作时写到:“注定要在基督教神学中长久占居一席之地。就其对圣经中各项教义的广泛涉猎与熟悉程度而言,就其强有力地捍卫真理以抵制反对者的各种攻击而言,以及迫切劝勉人过一种圣洁敬虔生活而言,很少有人能与之比肩。”
拉比约翰·杜坎(Rabbi Duncan)将威苏斯描述为“或许是最温柔、最属灵、最合乎福音,也是老牌荷兰神学家中最有学问的人之一。”他谈到,威苏斯对他产生了特殊影响。杜坎的传记作者曾陈述说:“这种吸引力是如此之强烈,以致有一段时间他几乎无法脱开这个人的影响来进行神学研究或讲道。”
威苏斯的影响今天仍在延续着。“学识渊博,充满智慧,在圣经上大有能力,注重实践和灵命经验”,”巴刻在1990年写到,“[威苏斯]就其著作的实质及论题而言,堪与同时代的英国人约翰·欧文比肩。对这位作者而言,没有比这更高的赞誉了!”
威苏斯的神学三部曲是改革宗神学中的精华。其中充满了纯正的解经与实用的教义精华。唯愿我们更加以我们立约的主为中心——承认祂的真理,尊祂的名为圣,渴望祂的国度降临,遵行祂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