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基督为谁而死(完)
第28章:那些看来表明基督为之而死的人还能灭亡的经文释义
一些坚持普世救赎论的人的根据是,有一些经文表明基督为之而死的某些人还能灭亡。他们说,就这种情形而言,基督为所有人而死,而不能拯救所有人的问题不再存在。
我要首先说明一点,即使基督为之而死的一些人真的是灭亡的,这也不能证明祂为所有灭亡之人而死!事实上,我们完全否认圣经有任何一处暗示神任何的选民会灭亡。因此我们要来考察一下那些我们所反对之人引用的经文。
1、罗马书14:15。据说,保罗这里是在教导,一个基督为之而死的人也能灭亡。我们的回答是,这节经文根本没有说这事。保罗的意图只是告诫我们所不可作的事。告诫不可作一件事,这并不能证明我们能够作那事。
我们也必须记住,圣经有时会采用“圣徒”和“弟兄”来描述所有自称是基督教会的成员之人。这段经文并不证明基督为之而死的人会灭亡;它只能证明一些被我们认为是“弟兄”的人实际上并非真是弟兄,只要他们最终是灭亡的。
2、哥林多前书8:11。在此,人们又说,基督为之而死的某一个人是沉沦的。我们的回答是,这节经文的“沉沦”一词不一定是指永远的灭亡。罪总是毁灭性的,但它不总是导致永远的灭亡,因为一些罪人被基督所拯救。
再说一遍,这被称为“弟兄”的人指的只是自称如此的人。这里没有任何关于基督为之而死的人永远沉沦的证明。
3、彼得后书2:1。在引用这节经文来证明基督为所有人(包括那些灭亡的人)死之前,必须证明以下几点:
a.“主”指的是主耶稣基督。
b.“买”指的是借着基督之死的救赎。
c.这些教师不仅自称是信徒,而且还是真信徒。
d.神的任何选民都可能灭亡。
e.基督是为所有人而死。
但以上这几点是十分不确定的,不能作为普世救赎论的根据。因为:
a.在这节经文中所运用的“主”一词,并不是新约圣经其它地方通常用来指耶稣基督的希腊语用法的那词。这词更适用于指神——所有人的主宰和归属者。
b.当用于基督的死时,“买”一词常常伴随着一些这样的说法,如“以血”、“借着死”或“付代价”。而在这节经文中,这些词并没有出现,这就使我们不能确切地判定“买”所指的是什么,这样,这里的“买”指的只是使人脱离今世的某种污秽——就如同这一章第20节所说的那样。
这节经文所要表明的只是,神因祂自己的良善保守一些人脱离世上最污秽的事,然而他们因着假教导而不认保守他们的神,因此最终自取灭亡。我们怎能据此证明基督为所有人死呢?
4、希伯来书10:29。人们根据这节经文争辩说,如果任何成圣的人能够把基督践踏在脚下,那么这必定就意味着祂为他们而死,然而却无法拯救他们。我们的回答是:
a.这节经文的目的是要显明背道的严重性。违背摩西的律法是件严重的事,而违背神儿子的福音更是严重!
b.这里所提到的人是那些自称信徒的人。我们不能因为他们自称是信徒就认为他们真是基督徒。
c.作者警告读者不要成为灭亡的人。他说道:若故意犯罪……”,这并不证明真信徒会持续犯罪。同样,神告诫约瑟逃往埃及,以免希律杀害婴儿耶稣;神给约瑟这样的告诫,并不是因为耶稣会被杀害(神的目的显然不是这个),而是要保证祂不遭杀害。
d.说“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并不一定证明这些人是那些基督为之而死的人。
(i)使徒们经常通称教会成员为“圣徒”。这并不表明每一个人都是真正的圣徒。
(ii) 那些受过洗的人有时被说成是“成圣的”,以此来区别没有受洗的人。
e.如果人们坚持认为那些把基督践踏在脚下的人是真信徒,只不过是灭亡的,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说:
(i)信心和圣洁并不一定就是神选民的特征。
(ii)真信徒能够与基督分离。
我们已经证明了情况正好与以上两种说法相反。
这段经文清楚地向那些仅仅只是自称为基督徒的人表明,违背他们所称信之信仰的罪是多么可怕。同时,它还是对真信徒的一个警告,以使他们不犯这罪。
至此,靠着主的帮助,我已向你清楚解释了常被那些企图用来证明基督为所有人死的经文,这样我就建立了基督只为神的选民而死的主要命题。
第29章:揭露一些错误的推论
看来,如今存在着一些被人们所运用的不明智的推论,对此我将给予简要的回答,并以此作为本书的结束。
1、有一种推论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责任相信的必定为真。
每个人都有责任相信基督为他而死。
所以基督为每个人死为真。
在这个推论中,我把“每个人”当作是指世上的每一个人,把“相信”当作是指因信基督而得救的信心。根据圣经,我们知道对所有人的一个事实,即他们都处于属灵死亡的光景中,都伏在神的忿怒之下。而这一推论实际上是想表明,处在死亡和被定罪光景中的所有人都有责任相信,神的目的是要基督特别为他们中的每一个人死。
圣经没有一处说基督特别为这个或那个人死,只是说祂为“罪人”而死。圣经对任何人也没有任何这样的吩咐或应许,要他相信基督特别为他而死。
还有,每个人都有责任以得救的信心去相信基督不可能是正确的,除非人们能够证明所有人都被告知这样作。对于成千上万从未听到过基督的人来说,他们不可能尽这样的责任,即以得救的信心去相信祂。保罗在罗马书2:12中表明,许多人将仅仅因为敌挡自然的一般真理亮光而被定罪——显然不要求他们有得救的信心!
因此以上推论必须重新写为:
每个被福音呼召之人当相信的必定为真。
每个听到福音的人都有责任相信基督特别为他而死。
所以基督为每个听到福音的人而死为真。
谁都能够看出,这一推论根本达不到它所要达到的目的。我们在此所说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被要求相信基督,而只是那些实际听到福音的人被要求这样。因此,普世救赎论的推论就破灭了。
并且,我们并不赞同第二个推论。当福音被传扬时,我们所能说的是,“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福音16:16);要么可以这样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4:12)。换句话说,听到福音的人有责任相信自己需要一位救主,并且耶稣就是这位救主,而不是相信基督特别为他们每个人而死。
在神所要求去相信的事情中,存在着自然的次序;在人相信它们其中的一些之前,他并没有被要求去相信其余的。一个人并没有被吩咐跳跃过梯子下面的所有横档一下子就到达顶端。在人做到以下几点之前,就要他相信基督特别为他而死,这与福音的原则是多么地背道而弛啊:
(i) 确信福音的一般真理,
(ii)确信信心是惟一的救恩之道,
(iii)确信他需要一位救主,
(iv)确信基督能够拯救他。
在人相信福音的事上,神所定的次序是:先,悔改并相信福音是神的话语,相信福音所启示的耶稣是神的救恩之道;其次,相信在信心与救恩之间存有本质的联系;第三,靠着圣灵而确信自己的确需要一位救主,从而变得“劳苦担重担”;第四,因福音应许所有来就基督的人必蒙悦纳而真心地信靠基督。
有了这些之后(而不是之前),他就有了神的爱和基督特别为他而死的保障。(请注意:没有圣灵的帮助,即使前四件事也不可能实现,更不用说享有真保障了)。
因此我们的推论要再重新这样写:
每个确信自己需要一位救主、坚信正确的救恩之道、渴望认识耶稣基督的人有责任相信的必为真。
每个这样的人都有责任相信基督特别为他而死。
所以,基督的确为这样的人而死为真。
现在一切都清楚了,不是所有听到福音的人有责任相信基督特别为他们而死,而只有那些符合我们所描述的那种人才有这责任。不相信基督特别为他而死不是任何罪人被定罪的理由;他已经被定罪的原因是他一般来说没有相信神的真道是真实的。
因此,为了以一种有效和符合圣经的方式来写这一推论,我们已经把第一个推论中的“每个人”发展为第二个推论中的“许多被呼召的人”,最后又将其发展为第三个推论中的“被拣选的少数人”。难道这里存有支持普世救赎论的任何根据吗?
2、另一个被用来反对基督的死只是为了选民这教导的理由是,这教义会让信徒充满疑惑和恐惧。如果基督没有为所有人而死,他们怎么确定祂为他们而死呢?
我们的回答是,一个罪人认识到基督特别为他而死,这对他来就基督并不是绝对必要的。只要他认识到以下几点就足够了:
a.借着基督之死而来的救恩对所有信徒都是肯定的,
b.凡听从神呼召的人都肯定要被接纳,
c.所有在良知上感到悲痛、有负担的人都能获得白白的恩典,
d.基督的死对于所有前来就祂的人是足够的。
所有以上这些都因着基督的死而得到肯定。人们还需要什么呢?这样的教义怎么会使人产生疑惑呢?
与此相反,假如基督为所有人而死,然而有一些人是永远灭亡的,那么就存有令人疑惑的理由!假如有基督为之而死的人会灭亡,就不存在所有人不灭亡的保证!
3、但是,一些人说,如果我们说神差遣祂儿子为所有人的得救而死,那么神的恩典就得到更大的荣耀。
我们的回答是,神的哪种恩典才算是普遍的呢?
它不可能是拣选的恩典——因为神并没有拣选所有的人(罗马书9:11-15)。
它不可能是有效呼召的恩典——因为神只呼召那些祂所拣选的人(罗马书8:30)。
它不可能是使人成圣的恩典——因为只有教会才得成圣(以弗所书5:25-27)。
它不可能是使人称义的恩典——因为除了信徒无人得称义(罗马书3:22)。
它不可能是使人得救赎的恩典——因为被赎的人是选自各国各族(启示录5:9)。
那么,这能够作为普遍恩典的究竟是什么呢?
假如神真的希望所有人得救(只要他们相信),祂会向他们设立一个他们不能满足的条件吗?(这就仿佛你给一个盲人一千元钱,条件是他必须能够看到这钱。)这怎能更加高举神的恩典呢?这难道不是让祂成为一个假冒为善者吗?如果你要让使人得救的恩典给予所有的人,你就是把它给予了灭亡的人!这样,一种普世的恩典常常是无效的。这怎能高举祂的恩典呢?
4、也有一些人说,如果基督之死的功劳能给所有人带来益处,那么这功劳就更加伟大。
我们的回答是,基督之死的功劳不是以有多少人获得它来计算的,而是以它是否达到神的目的来计算。只要它实现神的目的,那么不管得到它益处的人是多还是少,它都是最大的功劳。
5、还有一些人说,如果基督为所有人死,所有人就有了从祂的死那里获得安慰的根据。
我们对此的回答是,安慰只属于信徒(希伯来书6:17,18);非信徒伏在神的震怒之下(约翰福音3:36)。把基督之死的功劳扩展至那些伏在神震怒之下的人,这不会给信徒带来任何安慰。
在遭遇试炼和受试探的时候,一个人企图以下面的推论来安慰自己:
基督为所有人而死;
我是一个人;
所以基督为我死。
难道他的心不会告诉他这是错误的推断吗?难道神不是没有向成千上万的人启示祂自己吗?这样的推断能给他带来什么安慰?
对于信徒来说,他们巨大安慰的源泉之一来自基督现在正为那些祂为之而死的人代求这事实。关于这一点,我们已在前面作了阐述(第一部分第七章)。即使基督为所有人死,祂也显然没有为他们每个人祈求(约翰福音17:9);如果没有基督的代求,祂的死就不再成为其安慰。夸大基督之死的赎罪范围,使其超越出祂代求的界限,这并不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安慰。
假如基督的死没有为选民获得信心和圣洁,那它们来自何处?它们只能来自他们自身!难道使我们远离神白白的恩典,前来倚靠自己的“自由”意志,这便是你呈现给我们的更大安慰吗?你要把那渴慕信心和圣洁的灵魂引领到何处?你难道不想把他带领到神那里吗?
但是,有人会这样说,除非基督为每个人死,否则没有人能够确知基督为自己而死。
我们的回答是:然许多信徒不相信基督为所有人死,但他们却十分确信祂为他们而死,所以上述说法是非常荒谬的!这种确据的基础在于基督为所有信徒而死的事实;并不是因为他们相信,祂才为他们而死,而是因为祂为他们而死,他们才相信。祂为选民而死,选民借着祂的死所获取的益处而成为信徒;借着圣灵在他们里面的工作,他们知道自己已经真诚地来祈求基督的怜悯,他们知道圣经这样说,基督的死足以拯救每个这样前来就祂的人,由于他们认识到自己是信徒,他们便知道基督为他们而死。
请读者自己作出判断吧,难道以此作为得救确据的基础不胜过以下的错误推论吗?
基督为所有人死(包括灭亡的人);
我是一个人;
所以祂为我而死!
作为结束,请读者查考一下罗马书8:32-34。毫无疑问,你将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何属灵的安慰只能来自耶稣早已流淌的血和祂持续不断的代祷,这两者为的都是神的选民,以使他们获得那永远不朽的荣耀冠冕。
(全书完)